儿童家具的安全性

关键词: 年龄段 年龄 儿童

儿童家具的安全性(精选十篇)

儿童家具的安全性 篇1

(一) 儿童的年龄界限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指出:“18岁以下的任何人, 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因此, 儿童是指0—18岁之间的人群。

在1994年之前, 国际上对人年龄段的分界有比较统一的标准, 在14岁之前称为少儿;从15岁到64岁称为青壮年阶段, (其中中国有所不同, 在中国青壮年是指15岁到60岁之间的年龄段) ;64岁以上的称为老年人。

在中国一般将人的年龄划分为几个阶段, 分别为: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

童年一般又分为几个阶段, 分别为婴儿期 (0-3个月) ;小儿期 (4个月—2.5岁) ;幼儿期 (2.5岁—6岁) 。

少年阶段的年龄段一般由7岁—17岁。在此期间又分为几个时期分别为:启蒙期、逆反期、成长期。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将“儿童”定义为年龄不大于18岁的人。而现行的标准对儿童的定义是那些年龄不足14岁的人, 这两个定义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出入, 这是有意安排的, 因为联合国希望《儿童权利公约》能为属于同年龄组中尽可能多的儿童提供保护和权利保障, 同时也由于当时还没有出台与《儿童权利公约》相仿的《联合国青年权利公约》。

(二) 儿童与家具的关系

设计的目的是满足大多数人的需要, 尤其是那些被遗忘的大多数, 更应该得到设计师的关注。家具设计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人和物的关系, 对两者的研究缺一不可。对儿童的研究是为了使家具能最大限度的来满足使用者生理和心理的需求, 家具必须符合儿童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并能满足其生活、娱乐和学习等功能需要。

家具不仅具有生物属性而且还具有社会属性。家具作为产品不仅是为了生活的需要, 而且也是装饰的一部分, 要求与自己的身份、地位、相符合, 要显示使用者的个性、修养、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 以此来达到自我需求的满足感。儿童与家具的关系很特别, 不同与成年人对家具的要求。幼儿时期对家具的精神需求主要体现在娱乐上, 儿童往往会把家具作为自己玩耍的对象, 会在自我意识里把家具模拟成自己的一件玩具来进行互动, 因此, 家具设计时必须最大程度的排除家具对儿童的潜在风险。五岁左右的儿童, 对家具的认识会有所变化, 但是仍然没有摆脱娱乐的习性, 但是他们也不忽视家具本身的使用性, 并且游戏的内容也有所进步, 所以, 此时儿童对家具的设计要求对家具造型上要具有一些有意思的设计, 颜色不应过于幼稚。十岁左右的儿童对家具的认识已经上升到一定高度, 他们对家具中的一些鲜艳的色彩和夸张的造型已经失去兴趣, 反而会认为幼稚, 这时的儿童会把使用功能作为他们追求的重点, 并且他们的好奇心仍然很重。所以, 此时的家具设计不管从造型还是色彩上都要逐步的趋向成熟, 在家具中可以适当的增加一些机动装置或复杂的结构装置, 以满足好奇心的需求。

儿童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 每个阶段对家具的需求各不相同, 因此, 在家具的设计中要把握的要素比较多, 这就造成了家具本身存在的潜在风险。

二、家具使用安全的内涵及重要性

(一) 家具安全设计的含义

家具作为居住空间的一个组成部分, 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居住者的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在家具的使用过程中, 家具除了具有实用性以外其安全性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住宅空间中, 安全具有第一性的特点, 是凌驾于任何功能和审美之上的唯一要素。人在家居活动中与家具的接触最为频繁, 使用家具过程中家具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 家具的安全分为常态下的安全, 例如:材料的污染、家具结构的安全因素、材质的承重力安全等;非常态下的安全, 例如:人在活动和家具的使用中由于非主观的外力因素造成的伤害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安全因素等。

家具的安全性从根源上取决于对家具的设计。在家具的设计中必须融入安全性的元素, 尤其是针对特殊人群的安全性考虑。科学安全的家具设计可以大大提高家具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 提高居住者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的舒适度。

(二) 现代家长越来越重视儿童的安全问题

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 使人们生活压力不断的增大、生活休闲时间逐步的被压缩从而导致生活观念的改变和心理的转变。

现代人们生活观念和家庭观念的转变致使家庭成员结构呈现逐步下滑的趋势。儿童作为家庭的主要组成部分, 家长越来越重视儿童的安全问题。儿童作为特殊人群在家庭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一个家庭当中, 儿童的安全被视为日常生活的首要问题之一。

日常生活中, 当儿童还处于不具备主动防御的年龄阶段时, 在家庭居住空间中停留的时间要远远大于外界社会, 从而也引申出家庭居住空间对儿童安全隐患的问题。儿童作为特殊人群, 在不具备安全常识和回避风险的情况下, 家长应该更多的做全方位的考虑和分析, 从而做到有效的预防。

三、儿童在家具使用中潜在风险因素分析及预防

儿童作为特殊人群在家具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主要有材料安全、家具的结构安全、部分家具能否满足儿童不同时期身体的需要、颜色等几个方面, 风险预防主要针对这几个方面展开。

(一) 材料安全

儿童处在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 各个器官都没有发育成熟、身体素质较差、抵抗力较弱, 对外界的抵御能力和成年人相比相差很远。据统计, 儿童在日常生活中正常的呼吸量按照本身体重来比较相比成年人要高出很多, 大约要高出50%左右。儿童在没有行走能力的时期以及在刚具有行走能力的未来一段时间内基本上在室内的时间占80%。这样一来, 如果室内的空气因为家具材料而受到污染, 那么对于儿童而言则是危害最大的, 甚至有的可能会造成永久性的伤害。国家质量检测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中关于材料中含有甲醛的合格标准是不大于1.5mg每升。在设计家具时, 对材料的选择首要条件就是要看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指定的相应标准, 应该选用环保、质优的材料, 避免材料中含有苯、甲醛、和放射性元素等。板材尽量用绿色环保的原木为基材, 在板材的接口和需要连接的部件也要选用环保的材料来替代, 固定时尽量少用黏合剂的方法, 可以用金属穿钉的固定方法来代替。在家具的表面的装饰, 尽量少用喷漆工艺和有机涂料。

(二) 结构安全

家具必须保证结构的稳定, 家具结构本身的牢固性, 避免家具表面粗糙和尖利的棱角。家具应以圆滑的造型为主, 特别是椅子、床以及扶手处, 宜尽量制作成圆弧的造型, 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孩子不小心磕碰而造成的伤害。在家具上要尽量避免有玻璃制品和易碎的材料, 防止儿童划伤。尽量把家具小配件的体量做放大或固定牢固, 防止其脱落被儿童误食。家具的护栏要宽度适宜, 过宽起不到保护的作用, 过窄有容易卡住手指、脚趾。

(三) 可成长性

家具的使用不当和尺寸的不协调是造成成长发育期儿童身体不良问题的潜在风险, 因此, 家具中应该具有专门适合儿童使用的儿童家具。是家具具有可成长性, 以此来适应儿童不同阶段的需求, 可成长性在家具中的运用需要做到家具本身在尺度、比例、角度各方面能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需要来自由的调节。

实现可成长性的重点在于单件家具本身的主要使用部分能自由的调节并组合成新的功能样式。单一的功能需求只能满足固定人群和局部阶段的需求,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者身体的特征会逐渐的发生变化, 并重新寻找新的适合的功能需求。对于儿童这一使用群体来说, 家具的适时性变化显得尤其重要。

(四) 空间布局

在家居的空间中儿童的活动范围和区域直接关系到儿童的生活安全。儿童在成长的每个时期活动的空间范围和区域都有所不同, 在家居空间中, 儿童的活动区域与空间的布局有着直接的联系, 一个空间布局的好坏之间关系着儿童在活动中的安全。

家居空间的布局其核心就是家具的布置安排。家具在空间的布局上应当遵循实用性和美观性, 而且更应该遵循安全性的原则。尤其对于成员中有特殊人群的家庭, 在家具的布置上应尽量避免棱角的出现, 特别是对于组合型的家具布置时, 从安全因素方面考虑, 凡带有直角、锐角或钝角的家具应在组合家具的中央位置, 而应尽量避免放置在外缘;家具的选用也应该选择尺寸相对合理的, 和空间的尺寸相适应的, 家具的尺寸在放置的空间当中不应过大也不应过小。如果家具尺寸过大那么居住者活动空间就会变小, 家具尺寸过小就会影响其本身的实用功能。因此, 在家具的选择时, 应充分的考虑到家具摆放空间的数据和尺寸, 按照人体工程学原理进行布局, 应给家庭中的特殊人群留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不应因为满足家具的实用功能而放弃布局中的活动空间;在居室空间中当两个面相互交接时, 总会出现阴角和阳角这两种可能性, 在家具的选择或者是制作的过程中, 应该充分运用空间中的阴阳角, 尽量运用家具造型的变化来适应协调空间中的阴阳角, 使空间的各个面尽量做到整齐统一, 不但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空间利用率, 而且可以增加空间中居住者的活动范围。

综上所述, 解决儿童在家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是一个繁琐复杂的过程, 具有多维的不确定性。是将家具功能、家具安全、空间布局、心理需求与先进科学技术结合的设计过程。同时又要考虑我国家具设计和室内设计的整体环境, 进行综合性设计的过程。可以预见, 未来的家具设计概念和内容将会具有越来越丰富的内涵, 将朝着绿色化、标准化、人性化、安全化、功能一体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摘要:现代家具生活中儿童作为家中的特殊人群, 不仅是家庭中的主要成员, 更是家庭中的重点保护对象。然而, 家具作为家居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儿童的生活安全存在着一些潜在的风险。家具的使用安全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安全问题, 在家具的设计和使用过程当中, 有关对儿童使用安全方面的因素和隐患主要是由材料、结构、空间布局、具体的操作方式以及心里安全等因素造成。通过对家具及使用的潜在风险因素分析, 找出危险预防的措施。

关键词:家具设计,儿童,使用安全,潜在风险

参考文献

[1]李慷.浅谈儿童家具的使用性与成长性[J].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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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苏东胜.家具模块化设计的应用与发展[J].广西轻工业, 2008.

儿童用水的安全知识 篇2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懂遵守规则,安全意识浅薄,尤其是在它们受到限制的时候。有些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有逆反心理,觉得你不让我做什么,我就偏做什么,你不让我去哪里玩我就偏去哪边玩。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头部较重,一旦玩水很容易失去平衡,栽到水里。很多家长在把孩子捞起来后都会严厉责骂,认为是孩子不小心,但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平衡感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

【儿童用水安全隐患有哪些】

1、烫伤

热水就很容易导致孩子的烫伤。无论是喝热水还是用热水洗澡,都存在危险。严重烫伤会给孩子造成终身的伤残,以及心灵的摧残。

2、溺水

五岁以下的孩子,溺水是排第一的死因。孩子很容易就栽到水里,那么是很浅的水,孩子也不一定能够自己起得来。而且溺水可能就在一瞬间发生,并且很容易避开家长的视线。在所有孩子的溺水事件中,大多不会造成死亡,但是有些时候脑补会受损。以下就是孩子溺水的高发地:游泳池、浴缸、湖海、水库。

3、滑倒

卫生间用水多,地面湿滑,宝宝的平衡能力不是很强,很难保护好自己,很容易滑倒。

4、呛水

儿童喝水时,往往不知道控制速度,喜欢猛劲喝,这样很容易造成他们呛水。

5、饮料代替白开水

饮料并没有很多人认为的害处多多,很多的饮料都是通过口感来吸引顾客的,其中还是含有98%的水,只是通过加入辅助元素改变口感,尤其儿童饮料,很能迎合孩子的口味,如果排除无良商家加了有害元素的影响,适当喝点,对孩子影响不大。但是生美惠竹纤维纸强调,如果有的孩子长期喝某种饮料,特别上瘾,因此不喝其他水,这对身体就是一个不小的损害。

6、长期处于缺水状态

长期饮水不足会让孩子的身体慢慢形成习惯,这对孩子身体很不好,可是因为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可能出现的症状也不一样。比如说,孩子们一同出去游玩,大家都是半天都没有喝水,可是有的人却得了尿毒症?很有可能就是长期形成了不好的饮水习惯,一下子通过肾的血流量不够,造成少尿或无尿状态,使肾功能的受损。

7、夏天饮用冰水

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安全技术的发展 篇3

案例一:今年2月21日,周先生驾驶轿车外出,其妻抱着年仅半岁的儿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途经一个交叉路口时,周先生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碰撞过程中,周先生的轿车正副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展开,安全气囊强烈的弹力将其儿子弹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

案例二:2005年10月16日,杭州市萧山区,一辆轿车右转弯,同方向行使的出租车刹车不及与前车发生碰撞。出租车内的气囊弹开,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一对父子被气囊紧紧包住,打开的气囊击中了被父亲抱在怀里仅一岁的孩子。孩子受到猛烈撞击后,颈椎滑移,导致颈髓损伤而死亡。

上述两个案例是安全气囊很危险的一种情况,目前在美国法规中,要求前排的安全气囊必须能够识别前排乘员的身材和坐姿,不能对非正常坐姿的儿童造成伤害。该法案在美国从2004年逐步实施,到今年所有乘用车必须满足该法规要求,装备“更聪明”的智能化安全气囊。如果上述两起事故发生在美国FMVSS 208法规实施范围内的新车型上的话,可以判定该车存在安全缺陷,汽车生产企业要对事故进行赔偿并召回该款车型。

欧洲、日本及我国没有针对安全气囊系统的强制性法规,但是所有乘用车前遮阳板醒目位置粘贴有气囊危险的警告标识。车内儿童乘员的安全性知识目前在我国还十分匮乏,没有任何渠道传授车内儿童的安全常识。轿车进入家庭后,车内多了一个特殊的乘员群体——儿童。车内儿童的安全要注意以下三点:要使用与儿童年龄相适应的儿童座椅;最好将儿童座椅安置在后排;如果一定要将安置在儿童座椅中的孩子放在副驾驶位置,就必须关闭副驾驶位置的安全气囊。

我国的法规现在不能达到与美国同步。气囊系统的智能化需要技术积累和市场开发,成本很高,我国社会在实现机动化的初期、经济还不富裕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法规的方式推行这种新技术,会降低汽车产业的竞争力。智能化气囊新技术在欧洲、日本正在以市场自愿的方式推行,我国汽车工业将来也会逐步采纳这些新技术。但是在现行强制性标准体系下,上述案例的安全气囊不能被判定有安全缺陷,而安全气囊的这种风险却是实际存在的,更可怕的是消费者无法预知这种风险的存在。

欧美各国在80年代已经开始普及儿童安全座椅,并颁布相应强制性法律。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交通法规对儿童乘车安全进行约束,随着私家车进入家庭,国内相关部门已在制订有关儿童乘车安全的强制性法律,预计一两年内出台。

汽车儿童安全座椅是一种专为不同年龄段(或体重)儿童设计、安装在汽车内、能有效提高儿童乘车安全的座椅。欧洲法规ECE R44/03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定义是:能够固定到机动车辆上,由带有卡扣的安全带组件或柔韧性部件、调节机构、附件等组成的儿童安全防护系统。可与附加装置如可携式童床、婴儿提篮、辅助性座椅或碰撞防护物等组合而成。在汽车发生碰撞或突然减速的情况下,减缓对儿童的冲击力和限制儿童的身体移动来减少对他们的伤害,确保孩子的乘车安全。

2、儿童安全座椅安全技术的发展

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欧洲等都有NCAP(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即新车评价程序。NCAP是通过碰撞测试向消费者定量分析车辆的安全性能,并且直接向消费者公布试验结果。这一评价已经开始左右汽车消费者购车的思维,汽车生产企业对于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是否有足够的考虑,已经在消费者的购车心理上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各大汽车企业都非常重视NCAP,把它作为汽车开发的重要评估依据。欧洲星级评价EURONCAP主要是通过使用P1 1/2 和P3型假人来评价车辆的儿童约束能力。评价的前提条件是:第一,受评价的制造企业推荐适用于该车的儿童约束系统;第二,在所有销售该车的欧盟国家内都有该儿童约束系统;第三,该儿童约束系统已获得ECE R44/03的认证。

美国消费者联合会对于各类在美国销售的CRS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的打分包括动态性能、易用性、安装性能等方面,其中安装性能是测试CRS安装在三种不同类型座椅和安全带的车内的表现;易用性主要是评价CRS调整约束带的难易程度。

为了使消费者便于挑选安全的产品,同时促进生产企业自主地开发更为安全的产品,日本国土交通省和汽车事故对策机构于2001年根据正面碰撞测试及使用性评定测试结果对市售的儿童安全座椅进行了评定,并将该结果作为儿童安全座椅的安全性能公开发表。儿童安全座椅分为婴儿用儿童安全座椅和幼儿用儿童安全座椅两种。婴儿用儿童安全座椅有向后型和床型,适用于新生儿至1岁左右儿童,体重不满10kg,身高70cm以下;幼儿用儿童安全座椅适用于1-4岁左右儿童,体重9-18kg,身高65-100cm。对于4-15岁左右的学龄儿童,体重15-36kg,身高135cm以下,除了选择前向式儿童安全座椅外也可以选择儿童安全坐垫,坐在无论是否带有靠背的儿童安全坐垫上被垫高后,就可以使用普通的标准三点式安全带,其胸部与头颈部可以得到保护。由于保险带的安全性能较大,所以对相应的儿童安全坐垫就不做评估。

3、试验和评估方法

美国消费者联合会对于在美国销售的CRS进行评价时,动态性能表现测试是使用3岁和6岁假人,用速度为30mph(48km/h)的正面碰撞台车进行试验,判定参数主要有头部伤害值(HIC)、胸部加速度、头部位移和膝部位移数据。最后的打分用6个档次表述:不可接受、差、一般、好、很好、极好。

欧洲星级评价EURONCAP对儿童安全座椅评价的详细评分方式及分值情况:

(1)正面碰撞测试

正面碰撞测试是在测试用车辆第二排右侧安装的儿童安全座椅上安放儿童人体模型,将汽车正面碰撞时所产生的撞击作用于测试车辆的正面。以人体模型的头部、胸部所受的撞击以及人体模型头部的动作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安全性能做出评价。

为了评定出更高的安全性能,使用了高于日本国家安全基准所规定的测试速度55km/h。

在2002年的婴儿用儿童安全座椅(向后型)测试中,由于人体模型头部的最初姿态不同而影响测试结果的可能性被提出后,从2003年开始,实行将人体模型的头部与儿童安全座椅相接触进行测试。同年,幼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腹部压迫程度的评定使用面压计进行定量性测定。

试验方法:

试验分为婴儿用儿童安全座椅和幼儿用儿童安全座椅两种测试方法。

婴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分为向后型和床型。向后型座椅的测试项目为A、B、C、D、G;床型座椅的测试项目为A、B、E、F、G。

幼儿用儿童安全座椅必须用特殊固定带通过固定肩部及骨盆来束缚身体。

往人体模型的腹部安装面压计是因为在撞击时有的儿童安全座椅会压迫儿童的腹部,所以在测试的时候给人体模型的腹部安装面压计以定量测定腹部受压迫的程度。从肋骨的下端至骨盆(髂骨部)的上端部分所受的负荷就是腹部负荷总和,这个值如果超过对幼儿身体带来伤害的1.38kn,就在“其他事项”的评定中划“×”。

测试中使用的3岁儿童人体模型与人体有所不同,腹部的构造为不会下陷超过大约30mm以上,胸部的构造为不会下陷超过大约40mm以上。因此,如果压迫超过界限,就无法正确测试胸部和腹部所受的压力。

(2)使用性评定测试

儿童安全座椅在实际使用时,常有许多错误的安装。使用性评定测试是由数位儿童安全座椅专家来判定产品是否考虑到用户在汽车的座椅上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时能否准确安装等因素。

4、结束语

安全可靠的儿童汽车座椅 篇4

20世纪60年代初, 为了保护儿童乘车的安全, 欧洲人研发了汽车儿童安全座椅。事实证明, 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能最大程度地降低儿童在汽车发生紧急制动或者意外碰撞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因此, 儿童安全座椅很快被消费者接受, 并且慢慢在全世界得到推广。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 欧美等国家相继出台相关的法规, 强制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汽车儿童安全座椅, 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因此得以迅速发展和普及, 产品也逐步从泡沫制品向多元化新材料制品发展。

一、儿童汽车座椅的种类

目前, 儿童汽车座椅根据不同的固定方式, 分成3种类别;根据儿童年龄和体重的不同, 分成5种类型。

儿童汽车座椅有3种固定方式, 即欧洲标准的ISO FIX固定方式、美国标准的LATCH固定方式和安全带固定方式。其中, ISO FIX固定方式属于2点固定。当汽车出厂时ISO FIX接口就已经被装配在车里了。这样ISO FIX儿童座椅在使用前就可以方便地固定在该ISO FIX接口中了, 使得儿童座椅的安装变得既快速又简单 (图1) 。LATCH固定方式属于3点固定, 它与欧洲标准的ISO FIX固定方式最大的区别是连接方式并不是硬连接, 而是同时以挂钩方式连接上方2个固定点和下方1个固定点, 其固定点比ISO FIX方式多1个, 共计3个 (图2) 。

儿童安全座椅按照儿童年龄和体重分为5类。

第1类儿童安全座椅适用于新生儿到15个月的儿童, 通常体重在2.2~13千克之间的婴儿。这类儿童安全座椅一般都装有可摇摆的底部, 且还有把手, 可作手提篮用 (图3) 。

第2类儿童安全座椅适用于新生儿到4岁儿童, 通常体重在2.2~18千克之间的儿童 (图4) 。其设计同时提供2种功能, 先用于新生儿到9个月的婴儿, 然后改成用于9个月以上的婴儿到4岁的儿童。这种座椅虽然没有摇摆、便携以及与手推车合用的功能, 但可固定在车内并能长久使用。另外, 这种座椅在使用上特别要注意, 新生儿到9个月的婴儿需要反向安装座椅, 9个月以上到4岁的新生儿需正向安装 (详见后面叙述) 。但正向安装有2个必要条件:一是儿童体重在9千克以上;二是儿童可以自己坐起来。两者缺一不可。

第3类儿童安全座椅适用于1~4岁儿童, 通常体重在9~18千克之间的儿童。这款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 设计简单, 没有前者座椅那么多复杂的功能, 适合大的幼儿使用。

第4类儿童安全座椅适用于1~12岁儿童, 通常体重在9~36千克之间的儿童 (图5) 。这款汽车安全座椅既是一种专为蹒跚学步儿童 (年龄从1~4岁) 准备的座椅, 又可在加高坐垫后, 不去使用座椅本身的安全带, 而直接使用成人的安全带, 直至12岁亦无需更换其他汽车安全带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1~12岁的儿童个体差别相当大, 可能会对体格较小的儿童带来一些不舒适。

第5类儿童安全座椅适用于3~12岁儿童, 通常体重在15~36千克之间的儿童 (图6) 。这种汽车安全座椅与第4类汽车安全座椅垫的不同点是有更多的侧面和头部保护。头枕的高度可随着儿童身高调高, 可以使用到儿童身高为145厘米的高度。头枕侧面有安全带的引导孔, 可以确保安全带远离脖子。

二、使用要则

正确选购一款好的儿童安全座椅非常重要。购买儿童安全座椅的本意是用来保护儿童乘车的安全, 倘若安装上非常复杂且不牢固的儿童安全座椅, 是起不到保护作用的, 甚至在发生事故时还会威胁儿童的安全。挑选时除了要根据儿童的身材和体重来选择外, 最重要的还是看所选的儿童安全座椅是否安装方便、品牌可信度是否高、材质和检验等级是否过硬等。而且, 需要具体了解它的结构形式, 注意它的安装方法。

倘若产品设计要求明确儿童安全座椅反向安装, 那么一定要反向安装, 因为这样安装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的安全。实际上安全座椅是正向装 (儿童面朝前坐) 还是反向装 (儿童面朝车尾坐) , 是由宝贝的年龄所决定的。一般对于9个月以下或者体重小于10千克的儿童要反向安装汽车座椅, 而再大的孩子就需要正向安装了 (图7) 。有很多父母在选择安全座椅时都希望找到能够让儿童完全平躺下来的产品, 实际上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因为真正完全平躺的儿童座椅是不存在的, 最多是半躺, 倾斜角度在135~170度之间。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孩子的脊椎和颈部。

除了选择品牌外, 儿童安全座椅的材质也是很重要的。首先, 不能选择带有刺激性气味材料的儿童安全座椅。有刺激性气味就意味着会让幼小的儿童产生不适应感, 同时还可能会刺激儿童柔嫩的皮肤。其次, 要选择舒适、透气且经过防火处理的面料, 儿童坐进去才会觉得舒服和安全。最后, 最重要的就是儿童安全座椅的内部填充物。好的儿童安全座椅都会使用优质的EPS材料, 而劣质的儿童安全座椅仅仅采用普通的泡沫塑料。

任何情况下不要擅自对儿童安全座椅或汽车安全带的设计进行任何改动。如果您经常拆装儿童安全座椅, 需在每次将座椅安装回汽车上后, 仔细检查其是否安置妥当。如果您是将儿童安全座椅长期地安装在汽车上, 也需经常性地对其进行检查, 以确保其安装牢固。

儿童用药的安全问题 篇5

儿童用药安全已经是备受关注的国际性问题。在前不久召开的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上,与会专家就曾呼吁,家长要提高安全用药意识,配合医生尽可能降低孩子因治疗用药而带来不良反应的风险。

我们在临床上,经常遇到家长要求医生为孩子开具治疗常见病的药物拿回家备用,这无疑给不良反应的发生埋下隐患。以下3个“雷区”最为常见,应该避免:

1、用药不准。比如在感冒初期,没有出现细菌感染时使用抗生素;有的孩子已经发生肺部感染,家长却光给孩子吃感冒药。

2、剂量不对。如果家长给3—4岁的儿童,按照婴儿期的剂量服用,就无法发挥疗效。而用到了七八岁儿童的剂量,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副作用。

3、重复用药。几种作用相似的药物叠加使用,如同时服用多种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会引起多汗、腹泻等症状,有的会引起肝肾功能异常。

孩子身体不舒服时,家长在用药前首先要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如果出现持续高热、剧烈咳嗽、频繁呕吐、频繁腹泻、尿量减少、神志改变、食欲下降、面色改变、呼吸加快或呼吸困难、手足冰凉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其次,无论是病情较轻自行用药,还是去医院就诊,都要注意记录孩子的药物过敏情况,凡是曾经过敏的药物一律不能使用,而且就诊时要及时告知医生。

自行给孩子服药时,应根据患儿的病情、年龄、体重、个体对药物的反应等综合情况,再参考药品说明书选择药物的种类和剂量。要注意,婴幼儿、学龄儿童由于肝肾功能尚不完备,一些成人的药物不适合使用;而12岁以上儿童,肝肾功能逐渐完备,体重接近成年人的患儿,有些药物可按成人剂量服用。

孩子的药量怎么算?

计算儿童用药剂量主要有4个依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和药品说明书。

按年龄计算时,1岁儿童用药剂量为成人的1/5,2岁为1/4,4岁为1/3,6岁为2/5,9岁为1/2,12—14岁为2/3,18岁时即与成人用药剂量相同。

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 篇6

关键词:农村 留守儿童 安全 教育途径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我国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成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安全事故频发,已成为目前不可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现状

农村留守儿童的年龄小,处于不能独立生活的阶段,尤其是心智刚处于发育期,对事物的判断不成熟,需要父母的关爱与呵护,但长期与父母分开生活的现状导致他们身心发育受到极大影响。

1.农村留守儿童的人身安全

据调查显示,农村小学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安全感缺乏的问题。农村人口居住相对比较稀散,造成大量农村儿童需要徒步到几公里之外的学校读书。近年来,学生在上学路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越来越多,溺水、诱骗、拐卖、中毒、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事故频发。与其他孩子相比,留守儿童因其父母不在身边,大都独自徒步上学,受到伤害的几率大大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儿童。

2.农村小学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

由于长期与家长分离,留守儿童无法得到父母的关心、引导和爱护,父母也无法及时、充分地了解子女的心理和思想的变化。单亲监护、隔代监护、代为监护由于种种原因监护不力,造成约束管教不到位。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无人督促,造成许多留守儿童在家不听话,在校不守纪律,经常迟到、旷课、逃学、说谎、打架,甚至欺负同学,有的迷恋网络游戏,甚至与社会上一些染有不良习气的成年人混在一起。他们或感情脆弱、自暴自弃、焦虑自闭,或缺乏自信、悲观消极、无所事事。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安全已成为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

二、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分析

1.家庭教育功能和监护功能严重弱化乃至缺失

首先,外出父母难以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监护。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后,受多种条件的限制,他们基本上顾不上教育和监护留守在家的孩子,与孩子的联系和沟通少之又少,留守儿童也很难得到父母在情感与生活上的爱护和关怀,更得不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的帮助与引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许多留守儿童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其次,临时监护人基本不能履行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责任。留守儿童父母外出以后,多达84.6%的孩子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这些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精力有限,防护、防范能力较弱,无法保护和阻止留守儿童受到伤害,而且他们文化层次偏低,难以胜任教育留守儿童的重任。

2.学校现有条件无法满足“新生群体”的需要

未成年人主要是在家庭和学校的双重监护下成长的,在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大量出现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的产物。许多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还不能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有效的管理,在平时的教学中也很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这就导致留守儿童在面对一些突发事件时容易失去判断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很容易受到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3.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和不法分子的侵害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各种娱乐场所的兴建,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显得更加突出。一方面,对于自制力差的农村留守儿童来说,农村学校周围林立的网吧、游戏厅、娱乐城等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致使一些留守儿童利用课余时间,甚至逃学去电子游戏室,痴迷于网络游戏。那些不加限制的镜头如凶杀、暴力等引诱着年幼无知的留守儿童不加分辨地进行效法和模仿,极易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经常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给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可趁之机,有的把农村留守儿童当作谋取钱财的手段,给留守儿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三、建立多元化的安全教育途径

1.学校要开设相关的心理咨询课

小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作为留守儿童,他们在心理方面比普通孩子承受了更大的压力。如何很好地引导他们走过这段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他们将来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笔者建议学校应专门开设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让心理教育教师给他们正确的心理疏导。

2.教师要更加关爱留守儿童

因为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很少得到父母的关爱,所以教师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千万不能因为他们成绩差,影响教学效果,就用有色的眼光去看待他们,对他们置之不理。这也需要教育部门考虑如何使用更合理的考核方式来考核教师的教学效果。

3.学校要开展丰富的课外活动

学校可以开展一些有关法律和道德方面的知识讲座,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让他们觉得生活是有趣的,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通过相关知识的学习,使他们明白什么事情是应该做的,什么事情是不应该做的,从而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

4.拓宽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渠道

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或春节家长在家的时机,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使学校、教师和家长形成一股合力,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产生一定的影响。

5.建立留守儿童跟踪管理档案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登记备案,分类区别对待,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此外,学校还要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开通家长(监护人)热线,教师要经常与家长(监护人)联系,了解留守儿童在家的情况,以便及时帮助他们。

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乎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国家的未来。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学校对培养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然,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参考文献:

[1]徐文娟.江西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调查[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03.

儿童家具的安全性 篇7

一、常见不符合项目

1. 绳带设计不符合要求

童装的绳带安全性问题在国际市场上十分敏感, 特别是欧盟地区要求十分严格。目前, 欧盟、美国对此都有明确的技术规范要求。如儿童带帽服装使用了弹性绳索, 拉伸后容易打到脸部和眼睛;服装的帽绳、下摆绳、固定腰带、裙带、背带等部位超过长度限制, 形成过长套索, 在儿童活动过程中易被周围的物体钩住造成意外伤害, 或误套颈项后造成窒息。

2. 扭拉力强度不符合要求

各种纽扣、铆钉、小绒球等服装小零件的缝制牢度未达到规定的拉力要求。由于使用人群的特殊性, 儿童因对小物体的好奇心, 会撕扯、啃咬这些小附件, 脱落后误吞而造成窒息, 因而拉力强度也成为衡量服装品质的一个重要标准。

3. 尖端或锐边而存在致伤风险

因配件加工品质不良或使用后破损等原因, 各种塑料及金属扣件和拉链等附件形成尖端或锐边, 造成儿童被刺伤、割伤等而存在致伤风险。此外, 刺绣图案背面手感较硬, 极易磨伤婴儿皮肤, 由于细节设计未充分考虑婴幼儿的生理特点, 存在安全隐患。

4. 化学安全问题不符合要求

儿童对重金属的吸收率高, 且自身解毒, 排毒功能差, 所以极易受到铅等重金属的危害。国际市场日益关注童装产品生产中使用的化学品安全问题, 特别是对童装中的重金属含量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出口童装辅料的标准也日趋严格。美国CPSC近期虽已决定免除几乎所有纺织品的铅测试要求, 但对纽扣、拉链、装饰物和紧固件等仍需进行铅测试。欧美等国外市场的新法规将检查重点落在纽扣、金属饰物、拉链和印花所使用的油漆上。可见国际市场对服装辅料的质量要求十分严格。

5. 含有禁用偶氮染料

偶氮染料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广泛应用的一类合成染料, 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在特殊条件下, 禁用的偶氮染料可能会裂解出致癌芳香烃, 引起直接接触的人体皮肤病变, 严重情况可诱发癌症。

禁用偶氮染料因其高毒害性, 一直作为纺织品中有害物质监管的主要指标。纺织品中禁用偶氮检测以面料为主, 缝纫线、花边因其在服装当中作为细小辅料, 往往被忽视。近期有一批儿童尼龙夹克, 由于在灰色缝纫线中发现69.9ppm的四氨基偶氮苯遭通报。生产企业对服装面料进行了检测后投入生产, 但对产品所用缝纫线未做要求。

二、原因分析

1. 标准的差异和缺失

上述出口童装存在的问题, 国外都有相应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要求。国外的标准或技术规范发布后, 还随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 以定期评估和修订所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有效性和适宜性。但国内大部分出口企业完全处于被动状态, 国外买家要求什么项目就做什么, 不要求的项目就不做。

2. 缺乏严格的设计和开发流程

国内大部分服装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盲目依赖国外客户的设计要求, 简单地从事仿制品的生产, 对国外最新标准了解掌握不够, 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外的质量安全要求缺乏辨别能力。造成大部分童装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并非出自服装企业的生产环节, 主要是外方客户的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部分外方客户对输入国技术法规不够熟悉, 有的客户为了产品美观、别致, 而给出了绳带过长或带有珠片的设计等。

3. 国际贸易壁垒的寒流尚未传递到出口服装行业的供方

出口服装企业直接面对国际市场的贸易壁垒, 受到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安全项目要求的约束, 而国内辅料配套生产企业对来自国外的要求还没有清醒的认识, 自检自控的意识和能力较弱, 其产品在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含量等方面还落后于最终出口制品的要求。

三、应对措施

1. 把好质量关, 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首先, 把好采购关, 童装生产企业必须采购安全的辅料, 采购的辅料检测指标必须合格, 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因素。建立合格辅料供应商目录, 对外购或客供辅料, 要求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并灵活完善合同条款, 有效规避贸易风险。第二把好生产关, 每道环节严格把关, 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只有这样, 才能生产出生态、健康、安全的童装产品。

2. 提高应对国外贸易壁垒的能力

出口童装企业应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的学习, 及时了解国外贸易壁垒动态, 不断提高防范意识, 并严格按照输入国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生产, 使自身产品适应进口国标准法规要求。

3. 建立严格的首样件审核制度

儿童作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特殊人群, 其生活用品的设计均有特殊要求。儿童服装在设计过程中, 要充分考虑其行为特点和心理特点, 对首样件的产品风险存在点进行评估和自检, 要深刻认识和了解童装机械安全性能要求。

4. 政府部门做好引导工作

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等要做好对企业的引导工作, 从产业及行业自律的层面加强对服装辅料的质量把关力度, 深化产品质量要求的研究及标准的制定推广工作, 并通过提供公共检测信息等服务平台方便企业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逐步扭转我国童装出口产品检测及质量认定相对被动的局面。同时, 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收集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和预警信息等, 进行风险评估, 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四、结语

近年来, 出口童装在安全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相继被国外召回或退货, 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 对于促进童装出口、保护儿童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出口服装的国际声誉, 增强我国服装出口产业的竞争力, 相关企业与政府亟需携手共同超越壁垒。

摘要:服装出口产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 童装在出口服装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大多数出口企业仍着眼于主要原材料及关键工艺的控制, 往往忽视比重较小的辅料的风险控制。本文就当前我国出口童装面临的风险进行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以寻求更有效的措施和办法, 保证出口童装的安全质量。

儿童家具的安全性 篇8

1 门诊输液室护士工作流程图

电脑操作护士: (1) 收卡核对姓名; (2) 做皮试、收药、核对药物患儿姓名 (第1次核对) ; (3) 打印治疗单在药袋上书写姓名、药名、剂量; (4) 护理告知。配药护士: (1) 核对药物与治疗单是否相符、皮试结果; (2) 严格按医嘱剂量配药, 安排药物使用顺序。穿刺护士: (1) 核对治疗单与药物是否相符并呼叫核对患儿的姓名 (第2次核对) ; (2) 进针前让家长报患儿的姓名 (第3次核对) , 穿刺完毕第4次核对患儿的姓名; (3) 护理告知。巡视护士: (1) 护送患儿至输液座位, 第5次核对患儿的姓名, 按医嘱控制滴速; (2) 告知家长护理事项, 不间断巡视输液间, 及时发现并报告处理病情变化, 协助保洁员保持地面干爽; (3) 及时换药抜针, 做好离院告知。

2 根据病人安全管理目标, 查找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1) 核对患儿身份存在的安全隐患:儿童门急诊输液室人流量大、陪护多、环境嘈杂, 家长听不清护士的呼叫;护士在进行输液操作时, 没有使用两种方式核对患儿的身份。 (2) 在用药安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静脉用药没有做到两人核对或核对不仔细;家长擅自调节滴速, 易发生输液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该做皮试的药物未做皮试就取回药物;多种药物间配伍禁忌不明等。 (3) 环境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地面潮湿 (尿渍、水渍) , 虽然处理过但处理不周全 (没有安放提示牌和口头提醒) , 易滑到;输液座椅松动、输液挂钩松脱, 导致意外受伤;输液室内饮水机可能引起的烫伤等。 (4) 与小儿年龄特点相关的各种意外:如呛奶、进食不当引起的窒息、攀爬引起的摔伤、走失等。

3 根据病人安全管理目标, 医院制定输液安全的管理措施

3.1 运用门诊工作站信息平台, 建立完善高危预警机制

我院医务科护理部针对门诊工作实际, 对容易发生抗生素不做皮试就取药的安全问题, 与信息科合作设置了网络信息屏障:在收费、取药窗口就能阻断取药的过程。同时在医生工作站设置了静脉用药配伍禁忌网络信息屏障。

3.2 实施临床路径规范门诊患儿疾病诊疗

按要求完善就诊患儿的各项检查, 严格把握输液指证, 对病情出现变化的输液患儿建立住院绿色通道, 及时安排住院治疗, 简化门诊输液患儿的用药。

4 根据病人安全管理目标, 科内制定输液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4.1 正确识别病人的身份

使用两种方法5次核对患儿的身份。除护士呼叫患儿的姓名外, 要求必须由家长回答患儿的姓名1次;5次核对:输液前由电脑操作班护士核对姓名1次;在静脉穿刺过程中完成4次核对, 巡视护士在控制滴速时完成第5次核对。

4.2 静脉用药至少两人核对

(1) 电脑操作护士接药后完成第1次核对, 药物与打印的治疗单是否相符; (2) 配药护士完成第2次核对后配药。严格执行一人一次只配一个病人的药的管理规定。

4.3 应用临床路径标准化医患沟通内容

(1) 医生针对安全用药所做的告知, 先做皮试再取药;不得擅自调快滴速;输液完毕休息15 min方可离院, 及时复诊。 (2) 护士的告知:药名、液体量、注意事项;对患儿及家长做好病情及护理能力的评估, 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做好输液前的各种准备;指导并协助家长如何照护输液中的患儿;询问过敏史, 告知等候皮试结果时间不得离开皮试室;警示家长擅自调快滴速的危害;告知发现患儿不适及时呼叫护士;对输液完毕的患儿及家长告知按压时间、复诊及回家的护理观察事项。 (3) 利用每周科周会时间, 医护间相互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及时反馈整改效果。

4.4 不断优化输液操作流程, 强调对输液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1) 输液前:用药告知前移, 提高家长的用药知晓度。针对输液室嘈杂, 家长只关注患儿是否穿刺成功的特点, 将穿刺后对家长用药知识的告知过程前移, 在电脑班收药时就予以简明扼要的告知, 同时, 护士在巡视时再次告知用药相关知识, 保证了病人对药物的知晓度, 对安全用药增加了安全屏障。 (2) 输液中:改良3L胶布的固定方式, 提高静脉穿刺一次性成功率, 针对儿童的好动、不合作的生理行为特点, 改变3L胶布的固定顺序, 将第1条带有消毒垫的胶布用来交叉固定针头, 既保证了针头的角度又稳固, 有效保证了一次性穿刺成功率和患儿的舒适度;规范巡视, 增加专职的巡视班, 不间断地对输液间进行巡视, 做到三看[2], 向上看液体是否输完, 及时换药抜针, 平视滴速是否合适, 俯视穿刺部位有无渗漏、患儿精神及面色有无异常。 (3) 输液完成后:输液完毕由巡视护士向家长交代回家后的护理注意事项或到门诊医生处复诊。 (4) 制订常见紧急状况的应急处理流程, 做好应急预演。如过敏性休克、高热惊厥、呛奶、窒息、输液反应、液体外渗等, 定期做好应急演练。 (5) 坚持做好常规安全检查:每日检查输液滑杆;每个月底安排专业人员检查环境设施安全, 抬高饮水机的位置, 设置醒目的提示牌, 谨防烫伤。地面随时保持干爽, 安全提示标识清晰。 (6) 应用输液安全管理标识:对年龄在6个月至1岁的患儿悬挂红色输液牌, 提示严格控制滴速, 加强护理观察;对使用特殊药物, 易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儿悬挂黄色输液牌;对发热的患儿在治疗单上贴小红花, 提示及时观测体温变化, 观察四肢循环, 告知家长高热惊厥的出现先兆。及时呼叫护士进行处理。

4护理人员的培训

(1) 通过对基础、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提升护理质量, 为安全、优质服务提供理论及技术支撑。 (2) 通过培训使护士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不断提升。变机械地执行各种制度为自觉保证输液工作安全。 (3) 通过培训提高护士的沟通能力, 和谐护患关系。正确评价在护患关系中自身的心理状态, 理解病人的需求。在沟通技巧上多用实际的案例教育提醒护士。 (4) 通过培训, 使护理服务精细化。严格执行护理操作的技术标准和规程, 只能单纯地完成了操作不出错, 只有注重细节服务才能让患儿及家长感动。 (5) 加强对年轻护士的培训, 在重视技能培训的同时, 加强护理风险意识的培训, 熟练掌握各种应急预案处理流程。

5 实施“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模式

通过实施新的护理模式, 转变医护人员以任务为导向的工作方式[3], 根据患儿的病情及家长、护理能力、合作程度给予适当的、动态的授权, 以良好的沟通为患儿及家长提供心理、技术和信息的支持, 保证输液安全。

6 体会

通过对输液过程实施全方位、全程的安全管理, 达到了保证病人安全的管理目标, 进一步提升了护理工作质量, 提高了护理满意度, 提升了护士的工作成就感。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也进一步提升。静脉输液技术是一项基本的护理操作, 但静脉输液安全却需要用整体的观念, 对输液的过程在管理上做系统的控制, 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安全质量的各个环节, 确保输液安全。如何做好对离院输液患儿的管理, 这是一个被忽视的薄弱环节, 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参考文献

[1]朱晓萍, 龚美芳, 施雁.输液安全监控网络与预警系统的时间应用[J].中国医院管理, 2013, 33 (6) :14-15.

[2]邹贤凤, 章国梅, 吴明英.儿科门诊输液室规范化巡视对规避护理风险的研究[J].护理研究, 2012, 26 (6C) :1688-1689.

儿童家具的安全性 篇9

关键词:布洛芬剂型,儿童,发热,疗效,安全性

急性呼吸道感染是儿科常见病, 主要症状就是发热, 因为儿童的各个脏器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 发热有可能导致各器官系统功能障碍, 如高热惊厥等。为此, 退烧这个环节在对高热患者进行病因治疗的同时也是至关重要的。布洛芬混悬液由于服用方便快捷, 避免了注射给药可能引起的损伤和医源性感染, 胃肠道副作用小以及良好的退热效果[1,2], 被广大的儿童患者及家长所接受, 但由于布洛芬缓释混悬液的出现, 给临床上选用药物带来困惑。为此, 对布洛芬混悬液和布洛芬缓释混悬液这两种剂型的疗效和安全性做了进一步的观察。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收治体温在38.5℃ (腋下) 以上的发热患者122例, 其中男性患儿60例、女患儿62例, 包括下呼吸道感染36例、上呼吸道感染63例、口炎15例、急性胃肠炎8例, 按就诊前后随机分为两组, 观察组61例, 男性30例、女性31例, 年龄最小3个月, 最大6岁, 体温 (腋下) 在用药前 (39.8±0.4) ℃;对照组61例, 男性30例、女性31例, 体温 (腋下) 在用药前 (39.4±0.5) ℃。两组患儿在性别、年龄、体温均无显著性差异, 具有可比性 (P>0.05) 。

1.2 方法

1.2.1 用药方法

两组患儿均给予病因及其他对症、支持治疗的同时, 观察组用布洛芬缓释混悬液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 20000531, 规格:3 g:100 m L) , 剂量2.0 mg/ (kg·次) ;对照组用布洛芬混悬液 (美林,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9991012, 规格15毫升/瓶, ) 剂量5 mg/ (kg·次) , 治疗期间不用任何其他方法来降温。

1.2.2 观察内容

测量首次给药后0.5、1、2、4 h腋温并做好记录, 还要观察患儿是否有不良反应, 比如恶心、呕吐、出汗多、胃肠不适等症状。

1.3 疗效标准[1]

体温下降低于0.5℃为无效、0.5~1℃为有效、>1℃以上为显效。

2 结果

2.1 退热疗效比较

观察组 (61例) :显效54例, 有效4例, 无效3例, 总有效率95.08%;对照组 (61例) :显效56例, 有效3例, 无效2例, 总有效率96.72%。退热疗效方面两组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2.2 不同时间退热效果比较

观察组 (61例) :0小时体温: (39.6±0.9) ℃;0.5 h体温: (38.6±0.6) ℃;1 h体温: (37.8±0.3) ℃;2 h体温: (37.3±0.3) ℃;4 h体温: (36.5±0.4) ℃;对照组 (61例) :0 h体温: (39.2±0.9) ℃;0.5 h体温: (38.3±0.5) ℃;1 h体温: (37.5±0.3) ℃;2 h体温: (37.1±0.3) ℃;4 h体温: (36.4±0.3) ℃。两组在体温降低快、慢及程度上均无统计学意义。

2.3 两组不良反应比较

观察组恶心1例、皮疹1例, 总发生率为3.27%;对照组大汗1例、腹泻1例, 总发生率为3.27%。

3 讨论

许多专家认为, 发热是由于病原微生物刺激免疫细胞产生的内源性致热原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激活环氧化酶在下丘脑产生前列腺素, 引起体温调节中枢的内控反应, 把体温上调到符合体温调节的新水平[2,3], 发热的时间久了会给患儿的心脏加重负担, 所以临床上必须采取的措施就是快速有效地控制体温。布洛芬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抗炎药, 作用机制是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 从而发挥解热、镇痛、消炎作用[4], 此外, 本药可通过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心而起到解热作用。相关的研究表明, 布洛芬混悬液在治疗小儿发热方面具有良好的效果、维持时间长和可告的安全性, 倍受临床关注。相关的研究进一步表明布洛芬栓和布洛芬混悬液均具有相同的退热效果, 但布洛芬栓的胃肠道反应较轻, 尤其适用于口服药物依从性差或伴有呕吐的儿童[5,6], 本研究表明, 布洛芬缓释混悬液和布洛芬混悬液在儿童发热的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无显著差异, 其中, 它们在呼吸道感染、急性胃肠炎引起发热的疗效优于小儿口炎引起的发热, 这可能与患儿体内环境和机体的免疫力有关, 但布洛芬缓释混悬液比布洛芬混悬液服用的剂量小, 服用药品所需的费用少, 作用维持时间长, 可长达10~12 h。

综上所述, 布洛芬各种制剂对儿童发热均具有良好的较果及可告的安全性, 各种剂型在治疗小儿发热方面各有所长, 根据研究表明布洛芬栓剂由于胃肠道反应较轻, 尤其适用于呕吐的儿童, 而本次研究表明布洛芬缓释混悬液在维持时间、经济学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特别适用于持续发热的患儿, 临床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治疗方案。

参考文献

[1]胡亚美, 张金哲, 江载芳.儿科药物治疗学[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00:447.

[2]栾俊强, 欧尔兰.布洛芬混悬液治疗小儿急性感染伴高热疗效分析[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 2004, 27 (4) :423.

[3]董舒.布洛芬混悬液口服与安乃近滴鼻对小儿发热的疗效比较[J].儿科药学杂志, 2003, 9 (3) :50-51.

[4]黄肖梅.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治疗小儿感染性发热的临床观察[J].儿科药学杂志, 2005, 11 (1) :34.

[5]张建平.布洛芬混悬液治疗小儿发热的疗效和安全性[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 2012, 4 (11) :306.

儿童家具的安全性 篇10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0年7月-2013年2月我科收治的97例支原体肺炎患儿作为研究对象。将97例患儿随机、盲法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 其中对照组47例, 治疗组50例。对照组中男30例, 女17例;年龄11个月至12岁, 平均年龄为4.2岁;患儿具有不同程度的咳嗽, 27例发热, 肺内可闻及干湿性啰音, 胸片呈现肺炎改变。治疗组中男32例, 女18例;年龄1.1~10.8岁, 平均年龄为4.3岁;均出现咳嗽, 发热30例, 肺内闻及干湿性啰音, 胸片亦出现肺炎改变。患儿住院前1周没有给予大环内酯类药物治疗, 无肝肾疾病或其他并发症。两组患儿在性别、年龄及病情等方面无显著性差异。

1.2 治疗方法

两组患儿均给予呼吸道管理、镇咳化痰、退热等对症支持处理;在此基础上, 对照组静脉滴注红霉素20~30 mg/ (kg·d) , 连续7~10 d, 然后改成口服红霉素, 连续14 d;治疗组则静脉滴注阿奇霉素10 mg/ (kg·d) , 1次/d, 连续5~7 d, 停药后4 d改成口服阿奇霉素10 mg/ (kg·d) , 1次/d, 服3 d停4 d, 总疗程3~4周[2]。治疗期间观察两组患儿咳嗽、肺部啰音、体温变化以及不良反应, 出院时复查胸片或胸部CT。

1.3 临床疗效判定标准

治愈:用药3 d后患儿的临床症状及体征完全消失, 体温处于正常水平, 胸片未见异常, 肺部炎症吸收良好;好转:患儿的症状出现好转, 肺部啰音减少, 胸片可见炎症未完全吸收;无效:患儿的临床症状及体征未改变甚至加重, 胸片示肺部阴影及炎症吸收未改变[3]。

1.4 统计学方法

使用统计学软件SAS v 9.0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临床疗效:如附表所示。

安全性:对照组47例患儿有19例出现不良反应, 发生率为40.42%, 主要为胃肠道反应, 其中恶心、呕吐7例, 食欲不振5例, 腹痛3例, 静脉滴注痛2例, 皮疹1例;治疗组50例患儿中有8例出现不良反应, 发生率为16.00%, 胃肠道反应5例, 静脉滴注痛2例, 皮疹1例;两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不良反应患儿均经对症处理后好转, 未影响治疗。

注:χ2=6.8292, P<0.01

3 讨论

支原体肺炎是儿童时期常见的肺部感染性疾病, 好发于3岁以上儿童, 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咳嗽, 且多为高热, 咳嗽渐起且剧烈, 肺部体征多不明显, 胸片以絮状或斑片状阴影为主, 血常规可见白细胞计数高低不一, 血沉中等度增加[4]。支原体肺炎的病原体是MP, 对大环内酯类的抗生素较敏感, 临床上多选择阿奇霉素或红霉素治疗。红霉素可在血清中维持较高浓度及较好的控制发热, 但难溶于水且在胃内容易降解, 静脉滴注时刺激性较强, 常出现血管壁疼痛及静脉炎, 容易发生胃肠道反应、肝损害, 这些使患儿不易配合治疗;而阿奇霉素是半合成的15元环大环内酯类的抗生素, 对胃酸降解能够耐受, 吸收效果较好, 肝毒性较低, 不良反应小, 其组织渗透性良好, 在组织及细胞内浓度约为血浆中的10~100倍, 在感染部位的浓度较非感染部位高6倍, 尤其是肺组织中的浓度高且持续时间长, 抗生素治疗效果显著, 这些优势使得其治疗肺部感染的临床疗效显著。本研究中, 阿奇霉素治疗儿童支原体肺炎的临床疗效优于红霉素, 且不良反应发生率低, 值得在临床工作中加强应用。

摘要:目的 探讨阿奇霉素治疗儿童支原体肺炎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 总结临床经验。方法 将2010年7月-2013年2月我科收治的97例支原体肺炎患儿随机分为对照组与治疗组, 对照组给予红霉素治疗, 治疗组则给予阿奇霉素治疗, 记录并作回顾性分析。结果 治疗组总有效率大于对照组, 而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且具有显著性差异。结论 阿奇霉素治疗儿童支原体肺炎安全可靠、疗效确切, 值得临床上加强应用。

关键词:儿童,支原体肺炎,阿奇霉素,红霉素

参考文献

[1]吕宏禄.阿奇霉素治疗小儿支原体肺炎临床观察[J].临床和实验医学杂志, 2010, 9 (10) :766.

[2]孙慧生.阿奇霉素治疗儿童支原体肺炎疗效分析[J].中外健康文摘, 2012, (35) :179.

[3]邬随焕.阿奇霉素序贯疗法治疗66例儿童支原体肺炎的效果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 2012, 10 (12)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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