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评选办法-安庆建筑业协会

关键词:

安庆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评选办法-安庆建筑业协会(精选3篇)

篇1:安庆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评选办法-安庆建筑业协会

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工程项目建设和工程监理的质量水平,表彰在项目施工、管理和经营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和监理人员,提高工程项目经理和监理队伍的素质,保证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总监评选工作有序、公正的开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以及省级监理员以上资格,并符合“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申报条件的项目经理和监理,均可申报。

第三条 “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每年评选一次,由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申报,按所分配名额经县(市)协会审查后向安庆市建筑行业协会推荐,市区直接送报市建筑行业协会。

第四条 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荣获“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称号者,由安庆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证书。

第二章

申 报 条 件

第五条 申报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勤奋敬业,勇于创新,立志献身于工程建设事业,并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和工程总监,申报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和监理工作,并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至少有一项获得市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奖;

三、近三年内,在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无四级(含四级以上)以上安全事故;

四、诚实守信,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建设部87号令第十四条所列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持文明施工和文明监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六、严格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三年内工程无亏损,项目经济效益明显;

七、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重视新科技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第三章

申报程序及资料

第六条 申报优秀项目经理须填写《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和《安庆市工程监理优秀总监申报表》一式一份,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建筑业协会。市区直接报到市建筑行业协会。

第七条

申报资料:

一、目录;

二、《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或《安庆市工程监理优秀总监申报表》;

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省级以上监理员岗位证书扫描件;

四、项目经理或监理身份证复印件;

五、《安徽省建筑业项目经理业绩信用管理手册》和《安徽省建筑业监理业绩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六、《申报表》中所填报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合同复印件、工程安全证明,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

七、个人标准二寸近照相一张;

八、近三年,担任本企业项目经理和监理职务的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九、个人及所从事的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理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其它资料。

第七条 以上申报资料中《申报表》一式一份,其它附件材料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

第四章 评审组织和程序

第八条 安庆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对推荐资料进行初审,并向评委会推荐申报。

第九条 根据评委会审定结果,颁发“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和“安庆市工程监理优秀总监”证书,自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第十条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第五章

第十一条

授予“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和“安庆市工程监理优秀总监”称号,可在安庆市建筑通讯、进行宣传;并对获奖者将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表彰。

第十二条

企业对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总监的奖励办法和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

第十三条

获得“安庆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和“安庆市工程监理优秀总监”称号后,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它违规问题,取消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第十四条

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安庆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总监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证书,并永久取消个人申报资格。

第六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安庆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二00一五年一月四日

篇2:安庆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评选办法-安庆建筑业协会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激励施工企业争先进、创一流,发挥优秀项目经理的表率示范作用,提高项目经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是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奖。获奖个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第三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名称应冠以(例如:2004-2005)

第四条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经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准,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施工工作部及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设办公室并负责制订相应的评审规则,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评选的全部工作由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评选结果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审批。

第五条 获得“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的项目经理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推荐参加“全国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参加申报“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奖的个人,必须是已经取得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取得国家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且必须是在已成为本专业委员会施工工作部成员的施工单位中担任项目经理。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七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的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2、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担任壹级项目经理,申报时仍在从事项目经理工作,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正确处理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关系;

3、近三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并且至少有一项获得局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

4、近三年内,在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无四级(含四级)以上安全事故;

5、坚持文明施工,强化现场管理,注重环境保护;

6、重合同、守信誉,能够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重视新科技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7、已竣工工程与新开工工程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一年。

第四章申报方法

第八条申报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的个人,要如实撰写2000字以内的业绩材料,并填写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九条评委会办公室整理申报材料报评委会,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评,以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评出优秀项目经理。

每个评选获得“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称号的人数不得超过加入本协会企业的一级项目经理总数的5%。

第五章评审纪律

第十条申报个人要实事求是,不得以弄虚作假、行贿送礼等任何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一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奖励

第十二条“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称号的个人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会员杂志及专业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表彰。

第七章评选时间安排

第十三条评选活动自2005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具体时

间安排另行通知。

第八章评选费用

第十四条申报费每项8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优秀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申报材料

内容及装订顺序

一、申报表

二、个人业绩(文字部分);

字数在2000字以内的的业绩汇报材料

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包括年检部分,并加盖人事部门章)

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

五、项目经理个人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六、项目经理个人获奖证书扫描件;

七、工程部分:

1、近三年负责工程项目经理任职令扫描件;

2、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3、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扫描件;

4、担任获奖工程项目经理任命书文件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5、近三年竣工或开工的工程合同扫描件。

(所报工程合同只需有工程名称、发包和承建单位、工程规模、工程开竣工时间、承建单位驻工地现场代表、发包和承建单位签字盖章部分的合同)

6、获奖工程的实物照片2张

注:所有表格和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均需计算机扫描件,并附电子文件一份;所有文字材料及表格均使用word格式;所有图片均需使用JPG格式或JEPG格式。

篇3:安庆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监评选办法-安庆建筑业协会

广州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表彰在工程建设全面质量管理中成绩突出的项目经理,提高工程建设行业项目经理队伍的素质,并推荐优秀项目经理到省建协、中施企协等协会参加评选,规范全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第三条 全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工作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第四条 申报者所在单位须是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第五条 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负责承建的工程,近5年应获得过市、省级以上优质工程或安全文明样板(示范)工地奖;

(二)仍在项目经理工作岗位,并在近3年所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三)近3年所负责工程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较大社会影响事件;

总 则

(四)坚持文明施工,注重现场管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五)重合同、守信誉,认真履行合同;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应用,重视项目管理和技术创新;

(六)严格执行“四控制”(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章

申报材料要求

第六条 申报者填写《广州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第七条 申报者如实撰写500字左右的业绩材料,内容真实、重点突出,统一使用第三人称。

第四章

第八条 申报者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后,向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办公室推荐。

第九条 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评审办公室初审后,交由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

第十条 被评为“广州市工程建设优秀项目经理”的个人由广州市建筑业联

合会颁发证书,并在网上公告。

第五章

工作纪律 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者和推荐单位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客观评价,确保质量。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确保评选表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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