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管理制度(精选8篇)
篇1:人才公寓管理制度
辛集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居住问题,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和《辛集市事业单位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公寓是指为我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的政策性、周转性、保障性住房,纳入市公共住房发展规划,统一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人才公寓按照“政府主导、周转使用、动态管理、保障激励”的模式进行管理。
第四条
人才公寓的入住对象为选聘到我市事业单位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各类企业引进,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第五条
市住房管理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房源筹集和事业单位选聘纳入编制管理人才住房的室内装修、基本设施配备(包括门窗、洁具等,下同),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企业负责本单位聘用人才住房的室内装修及基本设施配备;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分配、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
符合入住对象条件,在我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协议)且合同期5周年以上,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变动6个月之内,需重新申请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章 申请、审核和分配
第七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符合条件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并提供其它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统一向市人社部门申报。
第八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须提交资料:
(一)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二)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
(三)市组织、人社部门颁发的《辛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海外留学回国人才确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用人单位印章,下同);
(四)申请人及共同入住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同时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还需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办理程序:
(一)填表。到市人社部门领取或在人社部门网站下载《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和《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分别如实填写。
(二)申请。填写《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和《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后,由所在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交表格和有关资料。
(三)受理。市人社部门在接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组织部门,以到相关单位调查、网上查询、核对有关证书资料或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查核实。
(四)公示。市组织、人社部门将经审核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型和拟安排住房等情况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自接到反映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五)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不成立的,市组织、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入住人才公寓申请人所在单位发放《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资格证》,并轮候分配住房;对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确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
(六)分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住房,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第十条
人才公寓入住按照“高端优先、时间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按照人才层次、引进时间、申请时间及其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排序,轮候分配。在房源不足情况下,按单位申请分配时间先后次序予以调配。人才公寓分配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向申请单位发出《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
第四章 入住管理
第十一条
人才公寓入住实行合同管理。房屋分配后,申请单位须凭《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和市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确认书》为申请人办理入住,并在30日内用人单位、申请人与市人社部门签订人才公寓入住合同。
第十二条
入住合同应当明确入住者(指经批准入住的申请人,下同)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住房的用途和使用要求,水、电、暖等相关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明确入住期限、退出要求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
市住房管理部门应协助入住者向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物业管理等单位申请办理开户等相关手续,开户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市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入住后,入住者须按时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暖、燃气、通讯、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十四条
入住者要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出售、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建或改变内部结构,不得用于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接受市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人才公寓入住者负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入住者要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入住期间正常使用产生的维修费用(含管道、线路、漏水、开裂、玻璃、门窗等),由住房管理部门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第五章 退出管理
第十六条
人才公寓入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报并及时腾退人才公寓住房:
(一)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不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准入条件的;
(二)市组织、人社部门取消《辛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资格的;
(三)聘用(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并不再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
(四)聘用(劳动)合同(协议)未到期提前解除,且在1个月内未重新与辛集市用人单位签订新的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
(五)在辛集市用人单位工作变动6个月及以上,没有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的;
(六)其它需要退出的情形。
第十七条
申请退出入住的人才公寓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入住者所在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二)解除入住合同。经市住房管理部门检查确认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入住者、所在单位与市人社部门解除入住合同,办理退房手续,退回市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确认书》。
(三)退出房屋。入住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暖、燃气、通讯、电视等费用,并腾空住房。退出的过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八条
入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社部门终止其入住合同,1个月内收回人才公寓住房,逾期拒不腾退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追究违约法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居住的;
(二)将公寓住房出售、转让、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的;
(三)故意损坏房屋、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
(四)入住者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利用人才公寓开展违法违纪活动的;
(五)利用人才公寓为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反人才公寓所在小区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七)其它不适合继续入住人才公寓的情形。
入住者有上述情形的,自退出人才公寓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住市区人才公寓,并记入市区人才公寓入住诚信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
市组织、人社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人才公寓居住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居住人才公寓条件的,及时取消其居住资格。
第二十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在人才认定、房屋入住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应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激励保障
第二十一条
入住人才公寓满5周年,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选聘到事业单位,聘期内历年考核等次合格以上且由单位继续聘用的,将无偿获得人才公寓的所有权,由市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所有权证书。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且合同(协议)期5周年以上的,可同时申请,优先选择一套公寓,并自入住之日起5年内由市财政全额负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暖、燃气、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年1月份,偿付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人才所在企业如按入住公寓全款向市住房管理部门出资担保,市住房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办理所有权证书。人才入住满5周年,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房屋所有权归入住者,市住房管理部门退还企业全部担保资金;否则,企业担保资金不再退还,作为人才公寓建设资金使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暂定5年。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试行前,与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协议)且合同期5周年以上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博士学位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入住人才公寓申请条件要求的聘用(劳动)合同(协议)期限起始时间应从申请之日起计算达到5周年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住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辛集市委办公室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
中共辛集市委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印发
篇2:人才公寓管理制度
秭政办发„2014‟81号(2014年11月2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为人才引进、拴心留人营造良好环境,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房源及性质
第二条 人才公寓房源,根据需求由房管部门提供,产权归县住房保障中心所有。其供给规模应当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才保有、需求总量相适应。
第三条 人才公寓性质为新进人才的过渡性政策周转房,按照“只租不售、廉价出租、周转使用”的原则由县委人才办牵头负责分配管理。
第三章 申报对象
第四条 人才公寓申报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一)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县属规模以上企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才,拥有科研成果、国家专利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6万(税前)以上的其他类别人才;
(三)35岁以下,在编在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县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下挂工作人员,或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人才人事项目非固定聘用在我县工作的各类工作人员。
第五条 人才公寓申报对象必须家庭在城区无住房。即未婚申报对象必须父母及本人在城区无住房,已婚申报对象必须配偶及本人在城区无住房。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六条 人才公寓申报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组织审定、排号入住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县委人才办提供的申报表格据实填写书面申请。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相关情况进行核定,并将申报材料报至县委人才办。
(三)组织审定:由县委人才办负责对申报对象家庭房产情况及申报类型进行核查,并按配租办法确定排号顺序,审定入住对象及入住房号。
(四)登记入住:县委人才办公示审定结果,开具人才公寓入住通知单,申报对象凭入住通知单到县房管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章 配租办法
第七条 集中配租办法。在申报对象人数多于空置房源时,实行集中配租。即集中组织开展摇号、排序、选房工作。未进入选房序号的,进入轮候名单,出现新增或空置房源时按轮候顺序安排入住。第八条 零散配租办法。在无轮候人员,且申报对象人数少于空置房源时实行零散配租。即按照申报时间顺序安排选房入住。
第九条 随住办法。人才公寓随住人员仅限于租住人员配偶、父母及子女。本人从未居住或长期未居住,其他人员(含直系亲属)以随住名义长期居住的,一律视为转借转租,责令退出人才公寓。
第十条 住房变更办法。入住人员不得私自调换住房,确需调换住房的,需向县委人才办申请,经县委人才办同意,方可在县房管部门办理住房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续租程序。人才公寓一年一续租,续租对象需在合同期限截止前一个月向县委人才办提交续租申请书,审核合格的,凭县委人才办开具的人才公寓续租通知书到县房管部门办理续租手续。审核不合格的,凭人才公寓退租通知书到县房管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二条 租赁费用。人才公寓租赁费用参照公租房标准执行。租赁费用可由所在单位视人才紧缺程度和贡献大小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不得高于80%。
第十三条 人才公寓连续租住一般不得超过5年。满5年仍需租住的,需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且租赁费用自理,不得报销。
第六章 退租办法
第十四条 人才公寓退租分为责令退租、主动退租和到期退租。退租对象需首先在县委人才办开具人才公寓退租通知书,而后到县房管部门办理退租手续。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的,通知所在单位,责令退出人才公寓。
(一)转借、转租、改变用途的;
(二)超期限1个月未办理续租手续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人才公寓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家庭在秭归城区购置住房超过1年未办理人才公寓退房手续的;
(六)辞职、辞退,或调离秭归县工作超过1月仍未办理人才公寓退房手续的。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规情况
第七章 公寓管理
第十六条 强化租住人员所在单位管理责任。所在单位在推荐申报时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入住人员台账,定期提醒检查。对辞职、辞退和调走人员及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要及时报告县委人才办,并督促办理退租手续。
第十七条 实行违规入住通报制度。对举报及检查发现的转租、转借、私自调换住房及其他违规情况,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全县通报,并责令所在单位督促整改。
篇3:公寓管理与公寓文化建设
关键词:公寓管理,公寓文化,高校
一、高校公寓管理与公寓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 高校公寓安全问题防不胜防, 很难做到位
高校公寓宿舍常常会出现学生衣物、电脑、贵重物品等财产被盗窃的现象, 甚至会出现学生在寝室被抢劫、被强奸的严重现象, 同时每年寝室火灾、用电危险都造成了不堪设想的后果, 这些安全问题严重威胁着学生的财产安全与学生的身心安全, 同时也是管理很难到位的。
2. 高校公寓卫生问题未解决
高校公寓具有人员聚集度高的特点, 卫生问题就显得比较重要了, 一旦出现细菌滋长、感染疾病, 后果将不堪设想, 严重威胁着学生的健康。然而, 很多高校存在较大的寝室卫生问题, 主要表现为:垃圾清扫不及时, 学生随地乱扔垃圾, 宿管人员未定期对宿舍进行消毒等, 这些卫生问题严重威胁着学生的健康问题。
3. 大部分高校公寓管理人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
公寓管理方为了降低运自身行成本, 许多公寓管理员多是外聘的临时工或者是退休工, 他们本身综合素质不高, 缺乏相应的公寓管理能力, 存在着难与学生交流、沟通的问题。这些管理员没有经过正规的业务培训, 管理艺术和水平都很低, 而服务、管理的对象又是思想活跃的青年大学生, 所以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时显得无所适从, 工作中也放不开手脚, 遇到有明显违章违纪学生也不愿大胆去管, 重要的是学生也不服他们管, 入住公寓辅导员也面临人数多, 管不过来的情况。
4. 部分高校未建立一套规范的公寓管理制度
现阶段, 部分高校公寓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寓管理制度。这样就导致高校管理人员没有相应的制度来约束自己, 从而导致公寓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在工作中常常懈怠自己;另一方面, 由于学生没有相应的寝室管理制度, 可能会出现大声喧哗、随地乱扔垃圾、打架等现象, 还有执行的力度也跟不上, 国家又没有完善的、适合所有高校的通用制度。
5. 高校公寓文化建设不到位
目前, 很多高校忽视了公寓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公寓文化建设仅仅停留在卫生的管理和作息的制度上, 往往忽视了对大学生精神世界的深入探索;公寓文化建设的定位仅仅简单地停留在制度上, 没有把公寓文化建设与校风、学风建设、学生身心健康教育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二、高校公寓管理与文化建设策略
1. 做好公寓安全管理工作
(1) 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 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首先高校要让师生意识到高校公寓存在的安全问题, 要做好学校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高校可以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方式提高师生对公寓安全问题认识, 同时还要抓好基本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 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 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 主管公寓的部门要加强寝室安全建设, 建立学生、保卫联动管理机制
主管公寓部门要加强寝室安全建设, 如在寝室楼道总安装摄像头, 这样有助于学生财产安全;安装防盗窗, 特别是针对女生寝室, 有利于学生财产及人身安全;定期派人在公寓中巡逻, 保障学生安全问题。同时要形成与学生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联动管理机制。
建立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学生干部队伍, 强化学生成长意识。
2. 落实寝室卫生问题
宿管人员要及时对寝室垃圾进行清理, 避免细菌滋生, 每个星期要定期对整个宿舍进行消毒;同时, 要教导学生不要随地乱扔垃圾, 要经常打扫卫生, 可以每个星期派人定期检查寝室卫生, 并进行考核与公示。
3. 加强高校后勤干部和职工队伍的建设
高校后勤部门要强化干部培训, 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要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 实践经验丰富, 勇于开拓创新的干部队伍。在高校公寓管理人员招聘这一环节中要实行全员竞聘上岗, 对所有新上岗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结束经过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同时, 还要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 不断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健全学生公寓的规章制度, 实现规范化管理
这里所指的规章制度不仅指公寓工作人员应遵循的制度, 还包括学生应遵循的制度。一块用来对学生公寓工作人员实行科学化、标准化管理, 以提高员工素质、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 为创建良好的公寓环境和公寓文化提供基本的客观条件;另一块用来约束和规范学生的行为, 辅以行政手段和思想政治教育方式, 对学生进行管理。
5. 做好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1)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
物质文化建设要求公寓建设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 结合学生的特点, 在公寓设计、配套装修、周边绿化、文体设施等方面要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
(2) 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精神文化建设即要提高公寓管理人员以及学生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 增强寝室文化建设, 可以定期举办优秀职工、阳光寝室、文明寝室评比大赛。
(3) 加强学风文化建设
公寓管理人员要加强寝室学风文化建设, 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 使学生在寝室中共同探讨专业知识, 交流学习体会, 能逐渐形成寝室成员趋同的学习习惯。
(4)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使公寓文化与校园文化相融合, 促进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之间的感情, 使公寓文化活动向高校各项教育的延伸, 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总结
加强公寓管理与公寓文化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 很多高校公寓管理与公寓文化建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 相关策略值得人们不断地进行研究与探索。
参考文献
[1]杨明峰.浅谈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及文化建设[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 (3) :244.
篇4:人才公寓建设中的设计优化
【摘要】宁波市鄞州区人才公寓项目是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与重点工程,怎样在政府工程高档次、高品位与成本控制之间寻找平衡点,是政府工程建设者应必须重视的课题。本文通过一具体实例的运作,为有关工程建设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政府工程;成本测算;销售回收;投资费用;设计优化;效果与效益
【Abstract】Ninbo Yinzhou area talented person apartment item is a government assurance of real fact engineering and point engineering, how look for a balance poi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engineering upscale time, Gao personal status and the cost control, is the government engineering constructor should have to value of topic.This text pass a concrete solid example of operation, for relevant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or provide some beneficial reference with draw lessons from.
【Key words】The engineering of the government;The cost measure to calculate;Sale recovery;Investment expenses;The design is excellent to turn;Effect and performance
1. 人才公寓项目工程概况
(1)宁波市鄞州区人才公寓项目是鄞州区人民政府为推进“科技强区”战略,吸引科技人才,进一步发展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县区市鄞州区的经济而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
(2)在2007年初的人大、政协两会上,人才公寓项目建设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实事工程与重点工程,并作为2007、2008二年重点推进的项目。
(3)人才公寓项目经过科学的论证,最后选址环境优美的宁波南部高教园区诺丁汉大学的北侧。三家设计单位进行了方案设计,2007年5月经评审,DC国际建筑师事务所设计的方案为最终中标方案。2007年8月通过扩初会审,2007年11月完成施工图设计,2008年1月完成施工招标工作,2008年3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
2. 人才公寓项目原设计方案与成本测算
(1)人才公寓项目用地面积33375平方米(约50亩),总建筑面积11124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24000平方米(一层半地下室),地上建筑面积约87200平方米(地上由二栋三十一层公寓2号3号楼、一栋L形十六层公寓1号楼与一栋二层俱乐部组成)。地下室设置约480只车位,地上设置约70只车位。由于设计师对人才公寓项目作前期调研后的个性化与品味化设计,人才公寓项目可售住宅面积只有约76800平方米(有962户公寓与14间青年旅馆客房),可售商业用房面积只有约1100平方米,而不可售的休闲平台面积约有3700平方米、架空层灰空间面积约有1900平方米,青年俱乐部面积约有2400平方米。人才公寓项目呈现设计档次较高,可售面积较少的特点。(见图1:总平面图与图2:鸟瞰图)
(2)人才公寓项目为精装修楼盘,精装修标准为中档(造价800元/平方米)。由于是政府实事工程,土地价格较为便宜,仅为50万元/每亩(同类地段市场价格约250~300万元/每亩)。经成本测算,包括土地成本、前期费用、建安成本、财务费用、营销费用等所有成本,人才公寓项目总投资约需5.6亿元。
(3)2007年中下半年及2008年初,宁波市的房地产形势与全国各地一样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人才公寓同类地段的精装公寓市场销售价格达到均价约1.2万元/每平米。人才公寓作为为企业分担引进人才的成本、给重点骨干企业以福利支持的实事工程,政府承诺以远低于市场的成本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政府在人才公寓项目上不赚一分钱。根据测算,人才公寓销售均价7000元/每平米,即可收回成本(远低于市场均价1.2万元/每平米)。所以人才公寓项目建设决策者在设计阶段侧重于楼盘的档次与政府的形象,而对较低的得房率不敏感、不重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8年开始房地产形势渐趋萧条,再加下半年暴发的世界金融危机雪上加霜,宁波市的房地产形势与全国各地一样一片惨淡,量缩价跌。2008年9月同类地段的精装公寓市场销售价格跌至均价约8500元/每平米,人才公寓预计2008年底完成地下室工程,2009年初领取预售许可证,并开始销售。
3. 人才公寓项目设计优化思路与方案
2008年下半年,根据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为了让购房企业真真得到实惠,区政府作出决策:一是公寓销售均价不能突破6500元/每平米;二是销售总额回收必须与总投资成本持平,不能亏损。
按区政府确定的公寓最高限价65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5万元/每只,商铺与俱乐部只租不售以成本价列入销售额,人才公寓满打满算只能回收销售额约5.4亿元。而总投资成本依然约需5.6亿,存在约2000万元的亏空。面对如此的困难,笔者作为人才公寓项目的建设者,认为一个项目的投资控制,必须“开源节流”。何为“开源”?就是从项目本身入
手挖掘潜力,创造效益;何为“节流”?就是项目该花的钱必须精打细算地花,项目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能花。
针对人才公寓项目的建筑设计图,笔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不影响楼盘的档次与品味、不影响外立面风格与形态的前提下,通过与设计师及规划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取得了他们的协助与支持。以下为具体优化内容:
3.1 地下室部分。地下室地坪标高-6.00米,除设置必要的设备用房外,均为汽车停车位(人才公寓项目未考虑人防工程)。1号楼中1-A楼与1-B楼各有二只交通核心筒,其中一只作为主要入口,在地上一层设置有过渡空间与大门厅;另一只作为次要入口,从室外通过走道直接进入交通核心筒。而1-C楼虽也有二只交通核心筒,但设计师给二只交通核心筒均设置有过渡空间与大门厅,在青年俱乐部下沉广场(标高-2.40米)再通过踏步下地下室(标高-4.80米),具体位置见图3:原地下室平面图19~22轴之R~X轴。地下室地坪标高-6.00米,而此块区域标高-4.80米,设计采用梁板结构架空1.20米高,这样既浪费造价,又造成22~23轴之R~X轴区域约300平米成为死角,无法利用。经设计优化,保留19~22轴之V~W轴过渡空间与大门厅,其他区域标高均降至-6.00米,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可新增停车位16只。(见图4:优化后地下室平面图)
3.2 半地下室部分。
(1)半地下室地坪标高-2.10米,10~11轴之G~P轴区域为绿化斜坡,原设计未作利用,其实斜坡内空间高点净高2.40米,低点净高1.60米,可利用面积约350平米,用作自行车库。而原10~12轴之S~W轴区域自行车库分割出约370平米设汽车库,可新增停车位12只。5~7轴之A~G轴区域,原设计有车道入口管理室,其他未作利用,其实此区域半地下室顶为室外踏步与观景亭,室内梁低净高有2.30米,由于车辆进出地下室已设计智能化管理系统,所以可取消管理室,经设计,此块区域能新增停车位10只。(见图5:原半地下室平面图与图6:优化后半地下室平面图)。
(2)其他地下室区域也经过合理的规格与调整,整个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 新增停车位约45只, 地下车库共有停车位约525只。
3.3 1-A号楼部分。1-A号楼原设计二层为青年旅馆,有14间客房。经笔者对公寓楼盘的调研与考虑,人才公寓没必要设旅馆。一是经营有问题,谁来经营?经营会否亏损(由于规模太小);二是管理上存在问题,同一栋楼内,通过同一交通核心筒,住宿旅客与常住居民形成人流交叉,不利于公寓楼的安保与保洁。通过分析,取消青年旅馆,14间客房改为8套公寓(C1、C2户型),其他各层均为南北向错层常规户型(B1、B2户型)。(见图7:原1-A号楼二层平面图与图8:优化后1-A号楼二层平面图)。
3.4 1-B号楼部分。1-B号楼与1-A号楼在五、六层及十一、十二层由空中连廊相联,原设计中三~十六层1-C~F轴之1-14~15轴区域均未作利用,而1-C~F轴之1-16~17轴区域户型只能楼上楼下自成一户,户型较差。通过优化,保留五、六层及十一、十二层空中连廊位置,其他各层均改为南北向错层常规户型(B1、B2户型),五、六层及十一、十二层各有一套B3户型,新增公寓5套。(见图9:原1-B号楼平面图与图10:优化后1-B号楼平面图)。
3.5 1-C号楼部分。1-C号楼三层1-R~X轴之1-14~15轴区域与八层九层1-R~X轴之1-14~17轴区域,原设计均为休闲平台,有的满铺,有的镂空。通过优化,三层该区域改成3套公寓(B5户型);八层九层该区域改成南北向错层常规户型(B1、B2户型)12套公寓,新增公寓15套。(见图11:原1-C号楼平面图与图12:优化后1-C号楼平面图)
3.6 2号楼部分。2号楼由于原设计考虑26~31层西北角外装饰设有工字钢立栅,可能影响室内采光,把2-1~3轴之2/2-B~2-D轴区域设计为休闲平台,而南侧六层只能楼上楼下自成一户,户型较差。其实工字钢立栅,恰当掌握虚实对比度,是不会影响室内采光与通风。通过优化,把26~31层2-1~3轴之2-A~D轴作为一整体设计,改成南北向错层常规户型(A2、A3户型),新增公寓6套。(见图13:原2号楼平面图与图14:优化后2号楼平面图)
3.7 3号楼部分。3号楼由于原设计考虑二十二、二十三层3-1~3轴之3-A~D轴区域外装饰设有玻璃幕墙,可能影响室内通风,因而把二十二、二十三层此区域设计成休闲平台。通过设计优化,把该把区域外装饰玻璃幕墙设计成条状格栅形,解决了室内通风问题,取消该区域休闲平台,改成南北向错层常规户型(A1、A2户型),新增公寓4套。(见图15:原3号楼平面图与图16:优化后3号楼平面图)
4. 人才公寓项目设计优化后的效果与效益
(1)人才公寓项目设计优化并未损害人才公寓作为政府重点工程的品味与档次,无非把不合理的设计进行改进与优化。把设置过多的休闲平台进行合理的调整,保留了恰当的休闲平台位置与面积,基本上做到每栋楼居民足不出户,都有休闲的地方与空间。
(2)人才公寓设计优化基本未影响立面风格,无非1-C号楼八、九层休闲平台改为公寓后,局部立面有所变化,但变化不大,效果较好(见图17: 优化后鸟瞰图)。
(3)人才公寓建筑设计优化后,新增地下车位45只,新增公寓30套(新增可售住宅面积约2000平米),保留休闲平台面积约2200平米(比原来减少了1500平米),总建筑面积111496平米(比原来新增253平米,在控制容积率范围内)。建筑设计优化后,可新增销售额约1500万元。另由于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匆忙与仓促,人才公寓项目结构设计相当保守,安全系数取值过高,通过结构设计优化,可节俭土建造价约1000万元。二者合计预计能产生2500万元经济效益,为人才公寓项目能保证投入与产出的平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5. 总结
人才公寓项目设计优化历时三个月,从2008年10月至12月。期间正是人才公寓项目地下室施工阶段,边优化边施工,并不耽误施工工期,工作相当辛苦与繁琐,好在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及有关建设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人才公寓项目设计优化工作,为2009年初顺利售房及年底主体结构揭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文章编号]1619-2737(2015)09-26-016
篇5:瓦房店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根据中央、省和大连市人才政策,结合瓦房店市可供人才租赁住房实际情况,最大可能满足外来人才需求住房,特制定瓦房店市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本办法仅限适用瓦房店市人才公寓。
第二条 相关定义
本办法中“人才公寓”住房是指由市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建设和租赁相结合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对象提供具有公益和租赁性质的,并给予租住或租金补贴,专门提供给本市相应人才居住的短期租赁过渡性周转公寓。
第三条 基本原则
按照“资源统筹、平台运作、政策透明,兼贴个人”的原则进行契约租赁管理。具体采用“两定”(定楼、定人)“两限”(限价、限期)的办法实施。
第四条 入住对象
人才公寓租赁对象原则上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人才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财税缴纳管理地均在瓦房店市区内(含各园区)。
(二)具有大专以上全日制学历(2013年以来的毕业生),在单位签订一年及一年以上用工合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人才公寓优先保障中央和省“百千万人才计划”、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特殊津贴”、特殊专家学者的入住需求。
第五条 租赁原则
(一)人才公寓原则上按一人一间配置,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含公用面积),入住人员承租原则是博士生、研究生免费入住、本科生200元/月、专科生260元/月,个人水、电、气、物业费和取暖费用由租赁者承担。
(二)租赁合同一年一签、可连续居住五年。
(三)租赁期满后承租者应主动退让房源,逾期仍需租赁,按市场价租赁延长一年。
(四)承租者在享受政策其间不得转借或转租,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如有违约,取消该承租者的居住资格。
(五)申请人的单位有义务配合申请人与人才公寓管理部门提供签署诚信协议和相关手续并承诺遵守。
第六条 申请程序
(一)受理、审核、初审。瓦房店市人社局常年受理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的受理及初审,对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后上报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
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填写《人才公寓租赁住房意见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到瓦房店市人社局。
申请材料:
1.《瓦房店市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申请人用工合同;
5.申请人在瓦房店市的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登记处查实为准);
6.审核单位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终审、公示。瓦房店市人社局负责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的终审工作,对终审通过的申请,在瓦房店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通过的申请人予以资格登记,并列入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分配计划。
第七条 信息公示和退出管理
(一)每次有新增人才公寓时,根据当年的各种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人才公寓的房源、面积、价格、入住人员数量等进行初步议定后,公布入住人才的租赁信息。
(二)申请人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退出住房,并一次性结清房屋租金、水、电、煤气、采暖费等相关费用。
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遗失的,申请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租赁住房: 1.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2.租赁期内,申请人连续三个月不在瓦房店市区内工作的;
3.申请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第八条 运行体系
(一)人社局和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才公寓统筹协调、政策研究、规划制定、资格审查、补贴认定,监督评估职能,并为人才公寓具体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二)人社局负责入住人员的初始审核,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运行的管控,以及人才公寓的运营操作职能。
(三)房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才公寓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服务职能,确保物业设施完好、安全和正常运行,始终达到人才公寓租赁用房的标准要求。
第九条 其它
(一)本办法适用于瓦房店市人才公寓租赁要求,并根据社会发展逐年适当调整政策。
(二)对弄虚作假骗租房或补贴的个人以及每年度检查明显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租赁者,取消其人才公寓租赁资格。
第十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瓦房店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施行日期
篇6:人才公寓管理制度
办
法
为解除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促进高层次人才在企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服务配套功能,保证开发区人才公寓(含大学生公寓,下同)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开发区人才公寓采取租赁方式,主要租赁给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工商、财政关系隶属开发区的企业中各类人才居住。
第二条 入住开发区人才公寓对象由开发区组织宣传部和人力资源局负责资格审核,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调配。
第三条 申请人须已与所在单位签有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且在开发区无住房。本人或配偶已享受过市区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得申请。
第四条 入住人才公寓的对象:
(一)下列人才可申请入住100平方米左右住房
1、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国家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前5名完成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省特级专家;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前5名完成人;钱江学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入选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员;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功勋教师;
(二)下列人才可申请入住80-90平方米左右住房
1、入选温州市“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人员。
2、“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特级教师;“浙江省首席技师”获得者;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
3、近5年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市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市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
4、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温州市特聘专家;在我市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5、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人选;近5年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市“首席技师”、“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师名家”等称号获得者。
6、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教育、卫生系统相当于正高职称的人才);在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开展研究以及完成研究任务后在我区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7、在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并在市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专家。
(三)下列人才可申请入住60-80平方米住房
1、通过柔性引进、以讲学、兼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合作研究等形式在我区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教育、卫生系统相当于中级职称以上的人才)。
(四)与企业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合同且已工作3年以上的具有本科学历人才可申请入住大学生公寓40-45平方米左右住房。
(五)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各层次的人才或因工作特殊需要引进的紧缺人才,及其他具有高级技能,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参照相当层次人才标准执行。
(六)凡招商引资一事一议中已明确给予引进企业人才享受的政策,按原协议规定执行。
(七)在房源不足的情况下。
1、同等层次人才按报名先后顺序予以调配。
2、各层次套型房源可互相调剂使用。
第五条 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区组织宣传部和人力资源局审核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申请人需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开发区人才公寓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引进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局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5、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在开发区无住房的证明材料。
经审批后,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申请人凭《入住通知单》办理入住手续。
第六条 租金的减免与收取
1、符合第四条第(一)类和第(二)类中1-3条的人才,租金全免。
2、符合第四条第(二)类中4-7条的人才,享受租金70%的优惠。
3、符合第四条第(三)、(四)类的人才,享受租金50%的优惠。
4、人才公寓租金采取先缴后返的形式,每年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纪委、组织宣传部、人力资源局、财政局和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前一年租金减免进行核算后,按规定退还,相关费用由区财政局从人才专项资金中拨付至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条 租赁期限一般为一年,租金按评估价一年一定,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收取,合同期满由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人才领导小组复核,审核合格的续签合同。
第八条 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请退出租赁住房:
(一)租赁合同到期;
(二)终止劳动合同或协议;
(三)租赁期间拥有其他住房的;
(四)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第九条 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的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明确)、办理入住、退租手续;负责制订租金标准;负责人才公寓装修、经营及物业管理,为入住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条 本办法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并可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和调整。
篇7:人才公寓住户须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
大家早上好,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人才公寓入住仪式。经过前阶段的审核,符合我县人才公寓租住条件的共有50户。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请人才公寓的住户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1.在签租住合同的同时,须向每户收取500元押金,到租约到期后,住户清洁完室内杂物后会将该500元退还;
2.租金按每平方米3元每月计算,另外每户每月须缴交100元物业管理费;(作为路灯、电梯等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
3.各住户必须保持室内外环节洁净,不在墙上乱写乱画、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各户的垃圾自行带到楼下集中丢弃点;
4.严禁将食物残渣等倒入厕所等,以免堵塞公共管道; 5.禁止从窗户或者阳台等处往下扔垃圾。
6.住户之间和睦相处,禁止大家吵嘴,休息时间严禁大声喧哗;
7.使用电视、音响等电器时不得妨碍他人正常休息; 8.夜间出入注意轻声慢步,以免影响他人的休息。9.出入锁好各自门窗,防止失盗; 10.出门前切记关掉电源和液化气;
11.不得私自乱接改电源,出入大门须随手关门; 12.大门、楼道等公共通道里禁止乱放乱堆杂物; 13.教育好小孩不要在楼梯、天台、电梯玩耍,酿成事故的其监护人负主要责任。
14.要爱护公共设施,特别是电梯的使用必须按照操作说明,胡乱使用和恶意破环导致公共产物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篇8:人才公寓管理制度
一、目前学校公寓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学生公寓管理面临严峻的挑战, 随着学生数量的不断激增, 学生公寓也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学生公寓因此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更有效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促进教育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更为重要的是, 学生公寓在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习惯养成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学生公寓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的新的现状, 教育教学改革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因此, 学生公寓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1. 管理体制不够合理,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力量较薄弱。
在学生公寓管理过程中, 一般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上还是外包服务公司、学生管理部门及各系部, 但是外包服务人员整体素质、认知能力较低, 年龄偏大, 辅导员、班主任日常管理实务繁杂, 还身兼教学与管理工作, 单纯依靠外包公司和系部班主任, 很难从整体和宏观上把握学生行为特点和思想动态, 使宿舍内的苗头性问题不能及时得以处理, 导致宿舍区打架、翻墙头等违纪事件屡禁不止, 这些都使得思想政治工作效果不显著, 影响学生公寓管理水平的提升。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力度尚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 力量相对较薄弱。
2.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人性化管理得不到显现
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依据是拥有已经健全的可实施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目前, 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建设, 制定了《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物品摆放要求》等。从内容方面看, 强制执行的项目相对较多, 与人性化管理、权益性的条款相对较少而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 我们要在学习借鉴的同时要实事求是, 根据时下公寓管理的实际情况, 做出适当的调整, 加快制定新的管理制度的步伐, 使公寓管理制度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3. 学生参与公寓管理层次较低, 学生组织未能充分提升主人翁意识
很多学校意识到学生干部的领头作用, 为了充分利用学生干部的桥梁作用, 维系学生和管理工作的纽带, 学校建立了一些公寓宿舍管理机构, 如学生劳动生活委员会、宿管会、以及学生会中的劳动生活部等, 但从参与公寓管理的人员素质以及参与内容来看, 学生的参与程度都是不够的, 层次有待提高, 要向着更全面努力。学生公寓管理机构的功能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使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等意识不能充分的运用到实践中。
4. 公寓管理文化未能完全起到引导学生思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的作用
学生公寓文化的建设不仅是学生公寓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更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 但是有些公寓文化建设活动, 普及化程度高, 但特色不鲜明、品牌没形成、效果一般化。公寓文化是属于校园文化的范畴, 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也深深的受社会文化的影响。经济迅速发展滋生了不良的社会思想, 这些不良的社会思想也自然而然不可避免的对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从总体而言, 公寓学生管理工作大多还是浮在完成事务性工作的表面, 对公寓内学生思想活动关注度不够, 只是单纯的浮在表面, 因而不能准确的把握公寓的主流文化, 对文化的发展趋势把握不到位, 另外, 在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方面也欠缺全面的实行, 力度不够, 因而使学生公寓文化不能走上正常健康的发展轨道。
二、可采取的途径和措施
目前, 学生宿舍管理已不仅仅是对“物”或“人”的管理, 而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这项工作不仅要求学校学生管理、安全保卫以及物业管理等部门紧密配合, 同时还需要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学生三自管理的作用。
1. 建设公寓管理队伍, 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机制
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不仅仅是在课堂传授的内容, 学生公寓也是重要的实践阵地。因此, 学生公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负责。成立公寓管理中心, 配备一批公寓辅导员, 使之成为学校公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此外, 宿舍管理员 (外包) 也应主动与公寓辅导员密切配合, 互相合作, 积极探寻工作的规律性, 共同管理公寓, 总结工作经验, 进而逐渐建立健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弥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忽略点。与此同时, 党团组织也应该行动起来, 组织进公寓活动。
2. 寻求新的公寓管理方式, 努力探索新的学生公寓管理模式
在管理学生公寓时, 要持有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 要不断的创新制度, 在实施的过程中完善新的制度, 以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保持先进性。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来实现公寓管理的制度化与人性化的密切结合, 使学生公寓的管理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及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从而真正为学生服务, 为学生谋利益, 让学生在这氛围中能充分的调动自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3. 努力构建公寓文化, 建设和谐校园
公寓文化建设借助于公寓管理, 不但能给学生带来规范化的管理和教育, 让学生在活动中收获颇多, 更能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提升文化品位、综合素质, 提高学校的整体文化软实力。在学生公寓开辟学生公寓活动中心, 给学生提供活动的场所尤为重要, 学校应经常组织举办以全面发展学生素质为目的的文体活动, 通过文明宣传和评比活动等, 来提高公寓的整洁度和秩序, 营造浓厚的公寓文化氛围, 增强学生管理公寓的热情, 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其中, 共同建设美好的公寓文化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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