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共2篇)
篇1:2004年全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04年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04年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地税工作中心,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落实,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地税系统的前列。
一、以执行责任制为主线,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完善层级负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健全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的工作网络。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在上级党政部门组织的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中,综合得分在98分以上,各级领导班子考核“优秀”率达100%,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称职”率达100%。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善于从全局出发,注意选准角度定好位,协助党组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负起责任,结合各自承担的业务工作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寓于日常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二)认真抓好责任分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一是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将责任内容细化,逐级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状”,强化层级管理;二是实行分线负责制,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把“齐抓共管”作为一个重要原则贯彻到责任目标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对领导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明确分线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担负的直接领导责任,使他们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工作有抓手;三是实行分项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细化责任,既明确主办、协办和督办部门和单位,又明确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既规定工作程序和纪律,又制定责任追究的细则。真正做到各负其责,严格把关,防止和克服那种“齐抓共管谁都不管,人人有责都不负责”的现象。
(三)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度。实行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年定期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党组、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定期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抓住关键环节,确保责任制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一是要严格责任考核,要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将软指标硬化,硬指标量化,要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扩大群众参与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巡视检查、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考核领导班子结合起来,与规范化考核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尤其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按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坚决纠正和克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切实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五)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阴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以“两权”监督为重点,着力构建反腐倡廉的预防体系 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把事权、人权、财权的监督工作全面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的方针,增强廉洁从税的自觉性,全系统廉政教育面要达到100%;加强办案和信访工作,信访办理要达到“四率”的要求,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减少违纪违法案件及重大问题的发生,全系统
4基础,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筛选案件线索。要切实加强案件管理,落实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强化信访案件数据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处理好初信初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防止发生越级、重复和集体上访的问题,加大信访督办查办力度,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大力开展预访职务犯罪活动。各级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联系,共同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和预防网络,定期沟通信息,通报情况,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项目,共同研究防范措施,切实堵塞职务犯罪漏洞。
三、以行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塑造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树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塑造地税机关良好形象。全系统社会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在各级党政部门组织的行风测评中,市、县两级机关全面进入先进行列。
(一)坚决制止和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各级地税机关要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要进一步规范地税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坚决禁止自立项目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严格禁止以“出书”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巧立名目乱摊派、乱收费;严禁向纳税人强行征订和强行摊派报刊的行为;严禁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问题发生;严禁地税人员向纳税人借钱和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等,对顶风违纪者,要从重处理。
(二)进一步转变税收管理理念。构筑依法治税、诚信纳税与依法服务协调一致的税收征管新格局,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一是要优化服务质量,切实抓好办税大厅、纳税服务中心等重点窗口建设,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转变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进文明办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做到办事态度热情、纳税人满意;二是要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三是要提高办事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办事本领,健全工作规范,公正执法,规范行政,做到精通本职业务,优质高效服务。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定期邀请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参与税务活动,如:参加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减免税审议旁听等,切实提高依法治税的透明度。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定期走访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二是定期召开不同层面的税企恳谈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对地税机关行风建设评头论足,如:组织行风监督员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开展网上评议地税活动,邀请市城调队进行地税社会满意度的调查等;四是针对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8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三是加强党的宗旨教育,时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努力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法律法规多,必须加大业务学习和培训的力度,通过系统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税务纪检监察干部的调查研究、执纪办案、搜集信息、文字表达、分析判断、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一支业务精通、能征善战的队伍。
(三)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一是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探讨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措施和有效途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找准工作定位,增强把握大局、参与全局的意识,大力弘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切实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能。
篇2:2004年全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根据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地纪委扩大会议、行署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区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同时根据本次会议杨局长在工作报告中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就当前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区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简要总结2005年我区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5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对于全面开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跨时代的重要意义。一年来,我局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及地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刻领会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要点,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纪检监察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精神,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切实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努力把我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通过上下努力齐抓共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工作是: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年初以来,我区地税各级领导,特别是地局领导高度重视全区地税系统的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摆在首要的位置,本着“抓住源头、教育为主、防微杜渐、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化管理”的原则,在立制度、抓措施、抓落实上下功夫。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了《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分地、县、分局(所)三级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书落实到人,并将《考核办法》和《责任书》列入地局对县局、分局(所)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之一,从而不仅加强了我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整个税收工作的开展。
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按照省纪委全省扩大会议精神及省地税局的具体要求,我区地税系统以贯彻中纪委强调的6条规定为重点,围绕《廉政准则》和省委《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结合地税工作实际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以及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的规定。
(2)、禁止领导干部到纳税人处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3)、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的有关规定。
(4)、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
(5)、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省地税局关于全省地税系统建立《廉政档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我区地税系统《廉政档案》的建立工作。全区共建立103人的《廉政档案》,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副科以上领导干部51人,股所级领导干部48人。
以上工作通过逐项认真落实并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地推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提高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全区地税系统通过加大税务公开工作力度,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进一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树立地税的新形象。各县地税机关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基层办税服务厅(室)严格按照窗口综合服务项目,涉税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内容,逐项责任到人,同时,各级地税局通过组织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广泛接受监督,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继续纠正个别地税干部对纳税人“吃、拿、卡、要、报、占”和公款吃、喝、玩、乐等不正之风,解决少数干部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和为公不廉,以权谋私,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在案件的查处方面,重点是税务人员以税谋私,执法犯法等涉税违法违纪案件;贪污挪用税(公)款和贿赂案件,截止年底,全区有一人以涉税违法违纪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尚未结案。即:今年七月下旬,我区xx县地方税务局城关一分局在税收检查工作中,发现分局专管员xx有挪用贪污税款的嫌疑,经过县局纪检监察工作组的初步查实,xx有贪污税款的违法违纪行为,且数额较大。贪污金额达65万元,现已立案逮捕,是地税组建以来在税务部门有史以来的一起重大的贪污税款案件,xx涉嫌贪污税款案件给我们深刻的教训,这与我们部门的工作制度,工作作风,工作手段,管理水平有一定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1、认真开展了税务执法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基层税务执法部门在执法和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0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税务执法专项检查,对以下内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2)、检查核对专管员与纳税人的税务申报方式、纳税期限、征收方式、缴库方式等纳税基本事项是否符合规定;
(3)、清理、检查专管员建立征收管理档案资料情况;
(4)、清理、检查发票出售和管理工作;
(5)、清查税务执法人员存在有以税谋
私的情况;
(6)、清查税务人员存在有挪用、贪污税款及其它违法违纪情况;
通过开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及时发现并认真纠正了一些违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经济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大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审计。
为确保加强“两权”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各级负责的原则,年内地局由监察室牵头,相关科室参加,组成审计小组,先后到各县地税局,对xx县地税局局长xx同志、xx县地税局城关分局xxx同志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地税局除开展对领导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外,对一般职工离岗前涉及经济责任的同志都普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
加强学习教育,是夯实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的基础,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理论基础和保障,加强思想教育,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是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我局党组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勤政教育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并且常抓不懈。
1、在全区地税系统内深入开展了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
2、开展以“四笔帐”大讨论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
3、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开展了地区纪委、组织、宣传部等部门安排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5、组织开展了学习省局领导在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培训上的讲话精神;
6、认真开展了以李真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全区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增强了全局意识,法纪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了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清廉从税,爱岗敬业意识,推动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五)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一年来,我区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局纪检组、监察室和地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加强,在巩固了过去几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形势还比较严峻,主要有:
1、少数领导干部对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好人主义和庸俗作风,治队不严,执纪执法偏宽偏软,不同程度地存在形式主义,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2、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法纪教育抓得不够扎实,满足于说过了使得一些教育走了形式。教育工作抓得不好让我们的一些干部有了“想”的可怕念头。在这里我顺便提一下打麻将这个问题,希望大家用这个方式去娱乐,不要变成赌博(95年xxx县局有的同志就为此受到过处理)要分清楚时间、地点和对象。
4、对税收“两权”监督工作未能充分地发挥作用,税收征、管、查、罚等4项执法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中随意性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贪污、挪用税(公)款案件时有发生,“吃、拿、卡、要、报、占”等个别现象仍然存在。
5、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还不够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2006年我区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区地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推进我区地税事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警钟长鸣,旗帜鲜明,不动摇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今年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区地税事业的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按照这个总体要求,今年我区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日俱进,开拓创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
2、要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县地税局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反腐倡导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控制腐败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案件查处的重点,一是以税谋私,贪污挪用税(公)款和行贿、受贿的案件,二是税收执法过程中的徇私枉法,严惩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在全地税系统内不论哪个干部职工,存在腐败现象和犯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决不能手软,要严肃查处,对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严肃批评,并追究其领导班子的责任。
4、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巩固“四笔帐”大讨论的宣传教育成果,继续抓好全体职工的职业道德和勤政、廉政教育,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特别是系统内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xx县地税局xx涉嫌贪污税款案),联系实际,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扎实的警示教育活动。
(1)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依法治税,勤政为民。
(2)组织部分干部观看王进权涉嫌贪污税款案件的审判情况,并认真反思,写出心得体会,交地局监察室。
(3)组织警示教育组到各县开展教育活动。走访了解我区税务系统原被开除、辞退人员的情况,收集整理资料,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请他们现场讲讲自己的惨痛教训。
5、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权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2)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地局将组织成地方税务系统内部审计组,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组由地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设组长、副组长、主审、审计员(地局相关业务人员、县局业务骨干)。
今年计划对地局直属征收分局分局长、县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地局内部审计组计划对8个分局的分局长和原城关分局分局长、稽查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6、建立和完善地、县、分局(所)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制度。
年初,地、县、分局(所)必须制定各自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计划,并报上级纪检组、监察室。要求地、县、分局(所)各单位每月务必学习一次,有条件的单位做到每两周学习一次。每次学习要有具体内容、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地、县局纪检组、监察室要经常检查指导本单位和下级单位的学习情况。
7、检查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3—4月份,地局纪检组、监察室组成工作组对地局各科、室(局)、各县局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完善。9—10份对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8、努力完善和巩固基本建设廉政合同制度。
根据省局的有关规定及丽江地区纪委《关于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实行廉政谈话、公示、教育、检查、验收的制度》(x纪发[2006]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地税系统的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基建工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把我区地税系统的基本建设工作搞好。凡是我区地税系统建设工程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廉政谈话、公示、教育、检查、验收的制度办理,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要求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
9、继续做好特邀监察员的聘任(续聘)工作,增强社会的监督力度。
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区地税系统特邀监察员制度的执行还未完全做到,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地税系统的特邀监察员是反腐败战线上的一支特殊队伍,特邀监察员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和优势,发挥了参谋咨询、双重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地拓宽了监督渠道,为促进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此,我们要继续做好特邀监察员的聘任(续聘)工作,为特邀监察员提供、创造更为方便的条件和环境,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地税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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