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精选8篇)
篇1: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
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
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县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于2008年7月7日至11日对景谷乡、民乐镇、正兴镇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刀文学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张磊、建设局赵坚、水务局山中、环保局李明安、景谷供电有限公司李明、安监局胡明等组成,开展督查检查工作。7月7日,督查组在景谷乡进行督查检查,上午听取了乡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中午实地对景谷河水库大坝、景兴红砖厂、景谷乡中学、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下午督查组向景谷乡党委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8日至9日,督查组在民乐镇进行督查检查,8日上午听取了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和重点企业情况介绍,并与企业进行了座谈,8日下午至9日上午督查组分头对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景谷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及尾矿库、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9日下午督查组向民乐镇政府和重点企业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10日至11日,督查组在正兴镇进行督查检查,10日上午听取了镇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督查组对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通达碎石厂、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集镇建筑工地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11日下午督查组向正兴镇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召开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督查检查工作中,通过查阅乡(镇)政府的工作制度、相关文件、资料、记录台帐,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全面了解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出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督促乡(镇)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景谷乡:1.乡人民政府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不具体;工作台帐不全,安全生产工作材料有所欠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不具体。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工作中缺少建筑施工、学校安全、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等内容。3.乡供电所办公楼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安装防护网、安全网,施工场地无隔离围墙等设施,提升设备不符合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议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立即进行整改。4.景谷河水库大坝闸阀未按规定进行检修,建议由水务、供电两部门协调解决。5.景谷乡中学存在危房(已停止使用),教师住房的供电线路、电话线、闭路线等交叉混乱,部分供电线路老化,建议由学校、供电、电信、广播等单位协调落实整改。
(二)民乐镇:1.镇人民政府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无镇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台帐不够齐全。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集镇9个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等问题,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①露天采场废土废渣排放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虽采取了措施但效果不好,使下游水库淤积。②林志选厂尾矿库的排渗管道有直接排放尾矿沙、水现象,排渗设施运行达不到要求。③1260北部1号斜井的通风井及第二个安全出口未贯通,未形成通风系统,回风不足,矿井内使用的风筒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更换,易燃、易损,多处漏风,风筒布设不规范,需重新布设通风管道。④1260北部1号斜井、南部2号斜井均未安装防跑车装置,现处在安装矿井设备阶段,在防跑车装置未安装之前,严禁进行斜井提升运输。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①二十八矿点无探矿工程施工设计及图纸,矿井开拓工程不规范,高度不够,敲帮问顶不足,矿井为独头掘进,应尽快贯通形成第二个安全出口。②该矿点有老洞采空区积水,应加强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监测防止矿井透水。③各矿井通风系统的风筒设置不够规范,未实行连续供风,3号竖井与平巷供风形成90度转角,风阻过大,风筒延伸不够,4号竖井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风机与风筒接口不规范,接口过小。④3号竖井边帮未背实,应加强维护,井口设置不规范,卷扬机挂钩无安全锁扣装置。⑤竖井爬梯布设不规范,部分需进行更换,安全绳的上下控制不完善。⑥3号竖井内供电线路、各种管线布置不规范,照明线路接头、灯头多处裸露,接线接头不规范。⑦4号竖井未采取防洪措施,电器开关无避雨设施。⑧矿点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书,未实行跟班作业。⑨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号竖井内工人在施工现场抽烟。⑩浮选厂尾矿库有向外直接排放尾矿沙、尾矿水现象,无排渗设施。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其它:白象选厂未对堆矿进行覆盖防雨措施不足,配电变压器应采取隔离措施;林志选厂10千伏线路对地距离变低,应加强管理和线路巡查;民乐镇有9家小采石场,现在采4家,有1家采石场持有采矿许可证,凡无证开采的由国土部门下发停工通知。
(三)正兴镇:1.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不全,工作台帐未进行分类管理。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临街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较多,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施工用电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金泉矿业):①探矿洞井口场地不平整,各种物料堆放混乱;②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无出入井人员登记台帐;③探矿井无排水设施,应完善防排水系统;④井口、井内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井内照明未安装低压变压器,没有达到36伏安全电压要求;⑤鼓风机安装位置距井口太近,功率不够,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应使用阻燃风筒,布设不规范,延伸不够,供风不足;⑥井内巷道架箱不足,部分箱木架设不规范,应加强修箱维护。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项目部):①各探矿洞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未进行出入井登记;②电力供应不足,影响了风机正常开启,矿洞内未实行连续供风,时停时开;③矿洞内空气混浊,回风不足,部分通风管道开裂,漏风严重;④矿洞内采用拖拉机运输,车辆排气管未安装净化装置,废气未经过滤直接排放在洞内。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正兴镇通达碎石厂:1.该石厂王宏负责的采点边坡过高、过陡;2.刘宗兴负责的采点边坡超高、超陡,有浮石、危石,底部存在掏采现象。3.石厂各采点均未分台阶开采,没有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进行开采。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县督查组还对该石厂帕庄河两个采点存在的影响旅游规划、村民生产生活,造成环境破坏、阻塞河道,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两个采点立即停产,镇政府应尽快上报有关处理意见。
在这次督查检查工作中,乡(镇)上普遍反映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编制得不到落实,人员、经费、装备不足,有的行业和领域存在无人监管的问题,乡(镇)安监站人员变动大,忙于中心工作,监督检查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应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高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篇2: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
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情况小结
根据区安监局《关于转发<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方案>的通知》和9月27日会议精神。我街道认真开展了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现将此次活动情况简要小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立检查对象和内容
为了加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暨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取得成效。我街道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任组长,安监站、企服中心和安委会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确立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一是辖区内使用化学物品的化工企业;二是矿山和百日督查中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巩固百日督查成果,全面进行“回头看”专项行动
我们从10月7日至11日利用五天时间对此次活动的重点对象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和检查。检查中重点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查现场作业监督管理是否规范、到位;查基础台帐的登记是否建立、是否符合要求;查岗位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是否落实到位、效果是否明显;查生产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四
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三、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无事故
在此次“回头看”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管理台帐建立登记不规范;二是少数单位职工安全知识教育不全面;三是少数特种设备没有检测检验;四是缺乏一些必要的警示标牌;五是有些单位行业现场管理不够规范。以上这些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已督促有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通过此次“回头看”,进一步规范了我街道各单位安全生产行为,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Chunhua街道安监站
篇3: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16个督查组, 分别由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 对全国31个省 ( 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 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每个督查组检查两个省份, 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工作部署,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情况;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消除大检查盲区、死角情况; 三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四是完善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六是当前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在3月初组织开展全国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的专项督查工作。为强化督查工作实效, 各督查组制定督查明细表, 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对表督查。同时, 组织多个暗查组,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 加大对企业抽查暗访力度, 通过抽查重点企业, 倒查各级政府工作成效。督查结束后, 对被督查单位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对突出问题跟踪督办, 指导推动各地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 坚持督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经验, 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4: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
福建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务院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自4月23日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宣传广泛深入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共编印《工作快报》35期;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手册》2万册;省政府安办联合中央驻闽及省主要新闻媒体,组成18人的“海西安全发展行”新闻采访团,分赴泉州、厦门、漳州等市进行宣传采访报道。推广经验做法。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安全与健康》杂志等报刊杂志均对我省百日督查活动作了专题或系列报道。共发稿件68篇;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共组织安全咨询活动18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858000多份;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00多场;接受培训学习52000多人次;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7000多期;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宣传报道2110多篇,出动安全宣传车700多台次;张贴宣传标语412500多张,安全图片巡回展览12635套/次,悬挂横幅15200条;组织收看各类VCD安全教育片1965场,接受教育153200多人次;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近10万余人;各类安全演习活动3万余人;各类岗位安全练兵活动12万余人;发送安全短信95万多条。
二、督查行动全面细致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5月7日-16日、6月11日-13日和7月29-8月5日。省政府分三次组织22个督查组。由省政府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9个设区市和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了9个设区市、70个县(市、区)、71个市直县直部门、75个乡镇街道和234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658条隐患和问题,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23项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据统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组织综合督查1143次。查出隐患和问题64780条,已整改56274条,整改率87%;专项督查6350次,查出隐患和问题44392条,已整改42176条,整改率95%。
三、挂牌督办措施落实
省政府安办对督查中发现的23家重大隐患单位,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省安监局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2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完成整改12家;全省消防部门提请各级政府对63家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据统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发现256个重大隐患,全部列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实现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100%的目标。到7月31日为止。全省256个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83个,其余173家全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落实整改资金15148万元。
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各类企业共排查隐患127903条,已整改116693条,整改率为92.6%,查出重大隐患977条,已整改销号662条,整改率为67.8%。其中全省337处煤矿矿井累计自查隐患6939项。已整改6831项,整改率98.5%;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项。已整改销号1项,整改率为50%。全省有关部门掌握非法建设308个,已取缔231个。正在打击77个;掌握非法生产915个,已取缔884个,正在打击31个;掌握非法经营35906个,已取缔35836个,正在打击70个。
五、基层基础建设加强
目前,全省九个设区市安监局和85%的县级安监局均已升格。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共下达人员编制603名,已到位417名;全省有392个乡镇街道设置了安全监管机构,725个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共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366名;省编委-批准成立了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省级和福州、漳州、泉州、三明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
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今年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213起,同比减少3123起,下降20.4%;死亡2016人,减少292人,下降12.2%;受伤11370人,减少3197人,下降21.9%;直接经济损失11337万元。减少739万元,下降6.1%。全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0起,死亡160人。同比减少17起、53人。分别下降29.8%和24.9%。其中5-7月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22起。同比减少1482起。下降24.3%:死亡804人,减少261人,下降24.5%;受伤4432人。减少1632人,下降26.9%;直接经济损失4959万元,减少1036万元,下降17.3%。
篇5: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
一、召开会议,统一认识,落实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为了解决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和各个部门有各个部门的工作的重要,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不是哪一个部门事,必须要齐抓共管才有效果,只有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才能做好该项目工作。二是于9月23日召开各企业、村(街)负责安全生产负责人以及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会上就进一步推进落实“隐患治理年、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等各项工作。会上传达了县9月14日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安全生产工作,**书记作具体安排:一要总结成绩,找出问题;二要警钟长鸣,时时提高警惕;三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四要强化措施,将措施落室实处;五要抓好当前,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抓好百日督查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月以及迎接国家安全局来我省大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切实把各项安全工作周密部署,措施落到实处的具体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动员会的召开,使全镇上下达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纪律严明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开展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和部署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镇政府成立领导组,由**副书记任组长,人武部长任副组长,经发办、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交管站、电管站、土管所、农综中心、社会事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就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进行明确分工,按分工的职能,进行具体落实,经发办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竹编工艺、针织服装等工业企业,派出所负责打击非法生产炮竹户、工商所负责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烟花炮竹、油漆、农药等危险化学品。交管站负责道路交通和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综治办、两中心等单位负责建筑施工、超市、网吧、学校、医院、饭店等单位。由于成立了组织并进行部署,对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起了一定工作效果。
三、制订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为了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做的扎实有效,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制订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2009]51号文件下发各村(街)、各企事业单位,明确了目标、行业、内容及其他具体工作,并要求各单位: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立组织,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到现场,开展督查;二要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力度;三要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做到全面发动,坚持专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并在督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为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只有开展督查工作力度,才有效果。结合“五一”和“宣传月”活动,镇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于9月25日、10月9日开展督查行动工作。这次督查的方法是: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通过督查行动,大部分企业单位能认真依据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及企业实行制定,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岗位作业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等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生产有检查,有整改,有结果。但在督查中仍发现少数单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有:一是意识有、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安全投入不足,配套设施不全和未参加工伤保险;三是组织机构不够健全,50人以上职工未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是少数单位制度不够健全、职工意识差;五是少数单位上岗、转岗未进行岗前培训;六是少数锅炉或锅炉工未有定期检验或定期培训上岗持证。针对督查发现的不同程度存在的隐患问题,督查组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督查结束,督查组成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并要求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和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中整改到位,绝不留隐患存在,保证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前进。以上是我镇这次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所做的工作,但与兄弟单位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定在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常抓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好!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共2篇)]篇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
和田地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8]133)精神,进一步推进和田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改革开放30年大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和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地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行署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安排部署,于2008年5 月至7 月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根据行署《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行办发明电?2008?84号)要求,围绕进一步推动全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工作目标。全地区主要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拉网式自查的基础上,对七县一市和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督查。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部署严密。地、县(市)、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精心组织、成立了专项督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县(市)、本行业《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进行了全面部署,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督查组,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进行了督查。全地区(含各县市)共抽调人员700多人,组成了各级、各行业督查组110 个,督查时间累计1500多天。
二、强化宣传,氛围浓厚,效果明显。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积极采取挂横幅、贴标语、出板报、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
车、举办培训班、开展座谈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月促年,期间共设立咨询点203个,悬挂条幅(氢气球)40条、横幅708条,展出黑板报484块、警示图片784块(幅),出动宣传车180辆,印制宣传单(手册)115250余份,近21万人次参与了宣传咨询活动。此外,地区安监局还在地委宣传部等部门的配合下,举办了“安全生产”专题文艺节目演出。
突出抓好安全培训这个基础性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共培训586人(初培401人,复审185人)。其中:非煤矿山企业242人(安全员127人,电工作业38人,金属焊接与切割35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42人);危化品行业166人(企业负责人19人,加油加气安全员29人,加油加气员118人);烟花爆竹销售员20人;农药企业52人(负责人20人,农药安全员2人,从业人员30人);汽车修理106人(企业负责人43人,安全员35人,电工作业15人,金属焊接与切割13人)。
三、综合督查情况:
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行署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对本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力度。百日督查期间,各县市共检查隐患1261处,整改1154处,整改率91.51%,下发整改指令通知书323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9家。
四、专项督查情况:
1、道路交通专项督查:围绕依法严查超速、超限、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落实国、省道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监控情况、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客运“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农用车辆加装反光标志工作,依法打击“三无”车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安全管理
情况。共实施9 次专项督查,检查各类机动车辆2207辆、查处各类违章车辆867辆,暂扣208辆、扣证38本、罚款处理308辆,警告批评教育62 人;排查危险路段34处、标志牌缺失451处。新安装减速带297条、设臵交通标志牌600个、交通指示灯(红绿灯)12 处、测速仪10 套、监控摄像18 处、斑马线8 条、交通标线32 公里。
2、非煤矿山专项督查:围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和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的制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情况。突出以使用火工品的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对全地区166家非煤矿山企业,累计检查260次,共查处隐患397条,整改378条,整改率95%。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督查:围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备案制度及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情况;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措施;加油(气)站设计、设施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累计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383家(次),查处事故隐患177条,整改172条,整改率97%。检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11家,查处隐患9条,整改9条,整改率
100%,集中销毁了春节前后没收的65件(143万响)、彩竹筒300支、价值2.8万元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采取统一封存的安全管理方式,把春节期间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交由原批发企业统一保存,加强库房库区的安全监控,投入资金2.8万元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将监控范围扩大到1000多平方米,并落实企业值班值守制度。检查流动加油车(包括小型油罐车)流动加油车(小型油罐车)50多辆,部分已做销售处理,现剩的26辆,已全部主动报停,由各县(市)安监局封存在业主车库内。
4、煤矿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矿井通风管理、顶板管理、防止“三超”情况、井下防渗水、机电管理、火工品管理、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情况。完成了对全地区7 家煤矿的督查,发现隐患65处,整改47处,整改率72.3%,关闭小矿井1 座(和田县喀什塔什煤矿)。
5、建设行业专项督查:围绕建筑施工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城市供水设备及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燃气储配、罐装厂站安全状况、燃气管网安全维护情况;城市公交车辆、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集中安排15 天时间,专项对148 个(884691.07平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督查,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11 份,安全整改通知单22份。
6、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围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臵等情况,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臵及运行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情况。组成督查组深入208 个重点部位(单位),查出隐患110处,整改65处,整改率59.1%,下发指令整改通知书32份。加大对自治区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督查整改力度,和田市东风商场目前已经按照要求整改完毕,墨玉县希望商场由于整改不彻底,已被责令停业,直止符合整改要求后,再准予
开业经营。
7、水利专项督查:围绕检查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及落实防洪、防泥石流等灾害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采玉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抽调人员开展专项督查4次,投入128万元对玉河、喀河渠首的险工险段和隐患部位进行了除险加固,还对配套设施进行了检修,调备了20万元的抢险物资,投入资金2916万元,在玉河建设永久性防洪堤12.11公里.8、电力专项督查:围绕检查电力系统安全,特别是电网安全供电保障和安全防护情况;发电企业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防汛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专项督查期间,清除了12 处违章建筑,清除了154处树障
9、农业机械专项督查:围绕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管理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累计检查各类拖拉机38371台次、查处无牌证驾驶288台次、违章驾驶3298人次、处理2132台次、批评教育1454人,完成了16526台拖拉机尾部粘贴了反光标志工作。
10、特种设备专项督查:围绕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臵的检验情况。共督查12 次,没有发现重大隐患,查出一般隐患8处,整改8 处,整改率100%,下发指令整改通知书5 份。
11、民爆器材专项督查:围绕检查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制定停产、销爆处臵方案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的情况;民爆物品运输安全情况。共检查涉及单位45家,销毁震源弹[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共2篇)]31枚、雷管15903枚、炸药503.9公斤、导火索1305米、tnt200
下页篇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庙前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文件精神,我街办从2011年8月初到11月上旬在全辖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现将百日督查大检查工作情况和后两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及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面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办事处按照区安委会的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截止11月1日,街办对14个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所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督查,把各社区开展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推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办事处并把百日督查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加大了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督查力度。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1家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对14个社区所管辖内的网吧、ktv、废品收购站、电影院、歌舞厅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在建筑施工方面:把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以防高坠、防坍塌、防起重机械事故和“纠三违”为重点,对全辖区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方面:办事处共对1358家驻地单位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有68家未配灭火器,有35家灭火器过期,已整改8处。在特种设备方面:重点对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场所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办事处安监办坚持深入现场、重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四)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为核心,着力构建安
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办事处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主要成效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社区、各驻地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督查。二是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广播宣传、板报、图片展览、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有效调动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至今办事处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共2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四、今后两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
1、检查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思想及会议精神的落实与贯彻情况 要求各社区各驻地单位认真学习上级的文件精神、体会思想,从根本上认识到春检重要性,各社区各驻地单位认真执行,确保安全。
2、查领导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各社区、各驻地单位安全负责人各级到位,各司其取,并制订控制未遂和异常的考核细则,形成了部门负责人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
3、检查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且执行了专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做到多巡查、多沟通、多监督,发现违章作业能及时制止,确保安全。
4、消防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
各单位要制定消防设施管理台帐,并定期检查维修,日期在安全期内,检查人员在检查时看是否完好合格,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
总之,这次安全大检查我街办做到了全员参与。本着积极认真的管理原则,重点逐项对照检查,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严查实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整改措施。
庙前街道办事处
篇6: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
一、督查内容
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与进展。
㈡《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表》所规定的督查内容。
二、督查方式
㈠查阅资料。全面查阅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㈡深入实际,现场督查。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专项督查整治按照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督查要求进行。
㈢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对整改中有重大危险的,要责令停产整改。
㈣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公司汇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督查工作结束后,向公司书面反馈督查意见。
三、督查组人员
组 长:王龙生
副组长:孟朝辉王建国
组 员:李 胜刘金才郭耀祖赵春义温 澎
刘河畴郭忠林
四、时间安排
每月25--26日
五、督查要求
㈠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配合公司的工作,对督查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报告。
㈡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促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篇7: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情况报告
县安委办: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县卫生局组织抽调5名工作人员,于2008年6月13日—6月30日深入城区、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项督查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党委委员余永生同志任组长,童林有和陈海祥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办公室,童林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局制定了《弥勒县卫生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开展督查活动的指导思想,所遵循的工作原则、检查的内容及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事项。
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及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中,重点排查治理:一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落实 1
情况,尤其是各医疗机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和应急急救队伍的组建情况;二是门诊、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及紧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三是高压氧舱、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及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养情况;四是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和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应急物资储备;五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卫生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情况;六是公务用车的安全状况;七是新建、扩(修)建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排查检查出3个安全隐患,均予及时整改,未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和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继续深化了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长效机制,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奥运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弥勒县卫生局
篇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督查检查情况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将税收专项检查作为稽查工作的重点,上半年,开展了省局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营改增”相关行业专项检查以及对部分税收自查企业进行的专项检查。检查期间,该局定期组织召开由综合科、审理科和稽查科共同参加的稽查工作调度会,局领导对各科室的稽查案件检查进展情况、税收自查工作开展情况、陈欠入库情况进行逐户调度,现场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调度会后,由综合科对稽查案件进展情况逐件进行督查督办,及时下达督办通知单,定期通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并将督办工作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截止到7月1日,该局对27例稽查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大大提高了稽查效能,提升了工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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