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系统施工通病及控制措施

关键词: 建筑设备 供水 建筑安装 工程

建筑给排水工程属于建筑设备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建筑物的高度日益增高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供水水质、水量、水压、水温和供水的安全程度、给排水的可靠性以及防震、防噪音、消防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之外, 很大程度还需要施工安装过程中质量的保证。本文就施工过程存在的一些常见的问题, 对生活给水、排水、消防工程中的若干通病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

1 生活给水系统

(1) 塑料生活给水管道安装结束后没有进行水压试验就直接进行隐蔽, 存在渗漏隐患。 (2) 室外明装的塑料给水管道没有可靠的遮光或保温措施, 管道通过沉降缝处无进行补偿处理。应考虑采取有效的遮光或保温措施, 塑料给水管宜暗敷在楼板内或墙体内。 (3) 工程中采用塑料管作为冷、热水管, 暗敷在楼层混凝土楼板内时, 有分支管或管接头的管道没有采用分水器。 (4) 给水系统中安装的减压阀前后没有设置阀门, 造成减压阀无法检修, 减压阀前未加过滤器, 造成水中介质杂物堵塞减压阀。 (5) 水表安装不符合要求。当楼层各户水表集中布置在水管井处时, 由于管井尺寸的限制或者施工工艺欠佳, 使得水表相邻距离或水表外壳距墙面距离过小, 造成抄表和维修的不便。而且水表前后直线管段长度不符合规范规定, 影响了水表运行的准确度。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暴晒和污染的地方, 且须水平安装。而安装螺翼式水表, 表前与阀门应有8~10倍水表直径的直线管段, 其他水表的前后应有不小于300mm的直线管段;明装在室内的分户水表, 表外壳据表面不得大于30mm。 (6) 给水管道、水箱等贮水设备布置辐射在易受污染处, 造成水质污染, 影响身体健康。按规范规定生活给水引八管与污水排水管管外壁净距应不小于1.0m, 建筑物内给水管与排水管的水平净距应大于0.5m, 垂直净距应大于0.15m, 埋地生活水池与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污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应有不小于10m的净距, 确保水质不受污染。

2 排水系统

(1) UPVC排水管道穿越楼板、屋面、基础、地下室外墙、项板处未设置套管, 或加设的套管不满足防水要求, 存在渗漏隐患。排水管道在穿越上述部位时均应加设、预埋刚性防水套管, 且根据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要求, 当排水立管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时, 在楼板贯穿部位还应设置阻火圈。

(2) UPVC排水管道清通设备的位置和数量不合理, 造成阻塞时无法正常清通。排水管道检查口和清扫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排水管道每六层应设置一个检查口, 检查口朝向便于检修。在水流转角大于45度的排水横管上, 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并采用5度斜三通和45度弯头或由2个45度弯头组合的管件, 在连接4个或4个以上的大便器的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

(3) 施工过程中将室内雨水管道接入生活污水管道或天面雨水与阳台合用, 导致雷雨季节超出生活污水管道的排水能力, 污水外溢, 影响环境卫生。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3版) 规定:建筑物雨水管道应单独排出, 而且天面雨水应与阳台分开。

(4) 地漏安装不符合要求, 安装偏高或偏低。地漏设置的位置要求地面要有0.005~0.01的坡度坡向地漏, 地漏的顶面标高应低于地面5m m~1 0 m m, 且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防止臭气反冒。

(5) 在雨水斗对称布置的室内排水系统, 悬吊管与立管的连接采用正三通、正四通, 雨水斗的排水连接管与悬吊管的连接, 造成大雨、暴雨时排水不畅, 导致塞。在雨水斗对称布置的室内排水系统, 悬吊管与立管的连接, 应采用45度斜三通、45度斜四通、和90度斜三通 (顺水三通) 或90度斜四通 (顺水四通) , 雨水管的排水连接管与悬吊管的连接, 采用45度三通连接。

(6) 现在设计在很多室内卫生间内管道井装设污水管、废水管及通气管, 施工时将管道围蔽暗藏以求美观, 但在立管的检查口处没有预留出清通时用的空间, 给以后的维修清扫带来麻烦。故在这种情况下, 管井内各立管检查口处不应完全围蔽, 可将检查口活动部位预留在墙面砖外面, 在不影响美观的前提下满足以后维修清扫的需要。

3 消防给水系统

(1) 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为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两项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是对管网进行严密性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这样给整个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消防验收规范的要求, 管网安装完毕后, 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2) 消火栓给水系统中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在需减压处设置减压孔板等减压装置, 导致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过大。静压过大, 会造成消火栓拴润容易损坏, 一旦发生火灾, 使用难度较大。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MPa, 当大于0.8MPa时, 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当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 应设置减压孔板等减压装置。

(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门安装前不进行渗漏性试验, 造成一旦发生渗漏, 火灾报警不准确, 必须重新返工。自动喷水系统的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性试验。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进行水冲洗、水压试验便安装水流指示器。造成水流指示器的水流探头变形或损坏, 不能准确传递水流动信号和正确进行消防灭火工作。水流指示器必须在水压试验、系统冲洗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5)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未按设计要求安装自动排气阀, 或虽安装了排气阀, 但其安装的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自动排气阀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中洗合格之后安装, 且应安装在配水干管的顶部, 配水管的末端。

(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规定加设防晃支架, 在实际工程中, 为求施工方便, 很多工程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 大部分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造成喷头喷水时, 管道晃动, 存在安全隐患及影响灭火效果。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 管网安装, 当管道工程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 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 当管道工程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 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应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 应增设防晃支架。

4 结语

当前, 建筑给排水工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何避免给排水系统施工中出现的通病, 实现优良的安装施工质量和科学的管理是保障管网系统高效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为了满足现阶段给排水系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避免各项施工通病, 提高施工质量, 需要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不断学习, 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 熟悉掌握各项规范和标准。同时, 随着给排水新型管材和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 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

摘要:本文从施工方面对给排水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 以避免许多给排水工程的问题。

关键词:建筑给排水,施工通病,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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