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保办理流程范文
社保办理流程
一、社保开户流程
1、准备开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复印件) (3)公章、法人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编号 (5)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至公司注册地所在社保局,办理开户手续。
(1)填写公司开户信息单、银行缴费代扣单、新增人员社保购买信息等表格。
(2)刷卡/现金缴费开户时需购买的人员社保。
(3)若参保人员中有首次购买社保的,需申请制作社保卡,并于15个工作日后凭借申请单取卡。
注意事项:
1、新开户公司法人必须购买社保。如若法人在其他单位参保,需提供法人在其他单位参保明细,并提交情况说明。
2、法人属退休人员,需在领取退休金处出具领取退休金明细,并提交法人不参保的情况说明。
3、如法人以个人身份参保,需持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至参保地办停个人参保,并于新开户公司参保,才可进行公司开户。
二、公司社保业务范畴 未开通网上社保办理业务的公司:
1、新进员工社保增加。
(1)需携带公司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新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新增人社保编号(新开卡可不填)。
(2)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填写社保人员增加表,加盖公章,领取缴费单即可。
(3)将缴费单提交至财务处,并提醒其缴费。
2、离职人员减少。
(1)需在离职当月或下月初银行代扣社保前至社保局进行人员减少。 (2)需持公章、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离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编号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填表进行减少。
3、社保明细拷贝,需持U盘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进行拷贝。
4、新办人员制卡,需保留申报制卡单,凭申请单于申请后2周至办卡地取卡。
5、社保基数调整:需与财务及领导进行核实后,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进行社保基数调整。
当前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公司: 江淮科技:青羊区 办理地址:将军街 电话86938663 中天:青羊区 办理地址:将军街 电话86938663 久泰:武侯区 办理地址:五科西五路 电话85064381 雅智:武侯区 办理地址:五科西五路 电话85064381
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公司:
(1)将数字证书插入电脑,点击应用导航中“社会保险网上经办” (2)在弹出的网页右侧用人单位内 选择“社会保险网上经办” (3)登录。(致远登录密码12345678)
(4)可在左侧任务栏选择所需办理业务:如新增、减少、社保基数调整、社保明细查询及打印等。(因社保局网站近期维护,无法显示具体内容,故现简略步骤)。
(5)新参保人员制卡可在网上进行申报,申报2周后凭打印申报单至公司所在地社保局取卡。
注意:致远网上申报于2017年8月开通。有效期2年。到期须至营门口成都市社保局进行缴费。
相关办理信息:
德维致远:锦江区 地址:天仙桥北路锦江区社保局 电话:8668938/86664209
第二篇:社保办理流程
深圳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一、社会保险主要是指这个五险一金:“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二、深圳新企业办理社保登记程序如下:
1、网上登记:新参保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 ,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在“企业网上申报”一栏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点击“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网上申请须知”页面上的“同意”→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申请登记”→再按要求录入登记信息→点击“保存”→点击“网上申报”→点击“打印登记表”→点击“打印申报表”→点击“首选项”→点击“横项”→点击“确定”→点击“打印”。
2、登记时效:企业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打印好的《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资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办理登记手续,预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三、申报资料(企业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注: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市社保机构每年定期对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年检,并对年检合格的,发给社会保险年检证。 社保审定后给开通公司网上操作系统和初始密码后,企业可为公司新员工参加社保了具体流程可按社保提供的资料操作完全即可。
四、深圳企业“已办理社保”新员工参保登记程序如下:
己为员工办理了社保,在社保局会有一个公司社保号和密码,你直接通过上http:///wssb/index.htm企业网上服务系统--CA或非CA认证登录办理:
1、对于以前在深圳没有办理社保的可以直接凭员工的身份证录入相关资料,对于以前在深圳办理过社保的可以录入身份证后自动出现社保信息,核对无误后转入就行了。
2、到该地区社保分局领取《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填好盖章,附带参保员工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就可以了。其他的东西如果需要再补(转户调动的见前面同志们所讲的就行了)。 已参保单位办理员工参保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属首次参保的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新招调入深圳的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还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2、若申报参保信息的变更,填报《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变更申报表》并提供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公司首次申请社保,那就到社保局领齐资料,照单抓药,按程序办事。
五、社保基数是怎么来的?
每年5月份左右,当地统计部门会发布一个上的当地平均工资收入的数据(打个比方全年平均收入24000,每月就是2000元) 2011年4月份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为1320元/月,那社保基数应该怎么扣?是不是比较之前有所调整?(4月份之前最低工资1100元/月时,公司扣112.75,个人扣88)然后劳动部门会根据这个2000元作为社保缴纳的一个基础指标,规定单位可以以这个基础指标的60%--300%之间,给单位员工缴纳社保也就是2000的60%--300%,1200—6000,这个1200就是最低参照的社保基数,我们通常说的养老保险啊、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等,都是按照1200基数,乘以一定的缴纳比例(比如说养老个人8%公司12%),那就是个人要扣除1200*0.08=96元的养老保险。1200--6000之间都可以作为缴纳的基数,有些单位福利待遇好,就会给你的缴纳基数定的高些,这样等于单位给你缴纳的部门也会高很多,打个比方,按照6000元的标准缴纳,那每个月单位光养老就要给你缴纳6000*0.12=720元。缴纳比例 最低基数1320元养老:非深户—公司10%,个人8%,深户—公司11%,个人8% 医疗:综合医疗—公司4.5%,个人2%,住院医疗—公司0.5%,个人0.2%(以深圳上一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农民工医疗—公司6元/月,个人4元/月,其他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不需要承担费用。 社保卡办理步骤:
首先先帮员工参保,然后在“申请劳动保障卡号”一栏里申请一个医疗证编号,编号审核通过以后在“打印劳动保障卡清单”一栏里打“印制卡清单”。如果以前交过数码相片回执的再办卡就不用交了,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制卡清单就可以了。如果没叫过数码相片回执,那么就需要交一个数码相片回执和制卡清单。 社保卡办理 办理步骤: 1.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件)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领取报表。
2.单位填报各项报表并签章。
3.社保机构审核各项报表,核定社保缴费额,开据社保缴费通知单。 4.单位据实填报参保人员增减表并签章。 5.社保机构按期托收社会保险费。 6.社保机构定期制作并发放社会保险卡。
7.社保机构次年初发放社保核对表,单位核对签章后返回社保机构。 办理机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 咨询电话:96888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http:// 深圳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 咨询服务热线0755-12333
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 http:// 地址:深圳市彩田南路海天大厦
联系电话:0755-83460066 咨询服务热线0755-96888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宝安分局 电话2778360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2区新安二路社会保险大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龙岗管理处 电话28921515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31号劳动社保大厦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山管理处 电话:2657706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劳动大厦7楼、14楼
深圳社保局盐田管理处服务大厅 地址:盐田区深沙路112号建工大厦13楼
深圳市企业非户籍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员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积累额;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辞工);
3、员工本人前来办理。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经企业盖章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简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3、《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退(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三联单上签名并按指模;
5、属退保的员工到银行窗口等候领取银行借记卡;
6、属转保的员工应转出的社保金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
一、参保险种: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
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您的申请已经上报成功,受理号为0201140714555847,上报后不准修改,请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表、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网上服务协议书),带齐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及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网上申报业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5个工作日内到营业执照住所地社保征收经办窗口办理,逾期不去办理,原申报信息全部无效。
第三篇:社保办理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指南
一、 参保单位登记
(1)、所需材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手机号码。
(2)、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填写好社会保险登记表 缴费单位所属地税分局盖章、填写征携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服务大厅二楼
9、
10、11三个窗口)审核进机 产生社保代码
二、 参保单位变更登记
(1)、所需材料:
①、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②、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③、社会保险登记证。
(2)、办理程序:
缴费单位所属地税分局盖章、填写征管代码 携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服务大厅二楼
9、
10、11三个窗口)变更登记。
三、 参保人员登记
(1)、办理首次参保所需材料:
①、单位职工办理首次参保的须带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从业人员录用备案表、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在市户口须带好就业登记证、2张1寸照片。
②、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自由职业者办理首次参保的,须带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自由职业者登记表、就业登记证、2张1寸照片。
(2)、办理再次参保所需材料:
①、参保单位首先到就业管理中心提取该参保职工档案。
②、参保单位带好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登记备案参保花名册、从业人员录用备案表、劳动合同、本市户口须带就业登记证。
(3)、办理程序:
携上述材料到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服务大厅二楼
9、
10、11三个窗口)办理参保人员手续建立职工社会保险档案,打印并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卡”。若参保时间在当月以前的,要将花名册交一份征缴科。
第四篇:社保办理流程
一、首先为社会保险的办理进行登记
A、申请参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统筹办缴费申报登记科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办理有关手续。
B、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的主管人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符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向申请登记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C、申请登记的参保单位要按照《社会保险合问登记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后交由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
D、市统筹办社会保险登记主管人对登记单位的填写情况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发给《社 料会保险登记证》。
E、登记单位领到《社会保险登记证》后,可根据本单位的人员情况办理参保手续。
二、办理社保的整个流程
各类企业对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应到市统筹办办理职工参保手续,其业务程序是:
A、用人单位劳资专管员携带被参保人的档案资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征缴业务口主管人处进行审档。
B、根据审档情况,符合参保条件的,主管人发给《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C、各企业劳资专管员,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各项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D、将填报好的《上海市社会保险登记表》报送各业务口主管人进行核对。
E、经主管人核对无误后加盖各主管人业务办公印签和私人印签,并注明办理日期。F、按照规定的业务办公时间进行输机,打入征缴计划进行征缴。
第五篇:北京社保办理流程
(以北京市为例)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 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 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一)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二) 《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 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四) 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变更。
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3、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与生成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采集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参保单位下发缴费基数采集通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表六)(以下简称“《采集表》”)或缴费基数采集软件。参保单位依据基数
采集的要求如实将参保人员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填入《采集表》或录入采集软件并打印《采集表》,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于每年 3月31日前将《采集表》和采集数据上报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生成
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4月1日按有关规定生成当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并于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
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月5-25日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的变动手续。
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新参保人员还须身份证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附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单》(表二十三?3),并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减少手续。
四、基金补缴
参保单位及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可选择银行扣款或零星缴费的收缴方式进行补缴,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人员复核后,录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生成补缴汇总信息,与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核对一致后自留一份,并将另一份签字后转同级财务收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