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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安全技术(精选五篇)
共性安全技术 篇1
进入新世纪以后, 世界各国都加强了对于支撑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的预测和研究。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共性技术的研发, 特别是在2006年, 在我国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中, 合计10次提到 (产业) “共性”技术, 凸显了产业共性技术在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中的核心作用。但对于共性技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制造行业中, 而对服务业共性技术未有足够的重视。作为列入了产业振兴规划之中的唯一服务产业的物流产业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然而物流业技术的落后是其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因此, 对于物流产业的技术发展, 尤其是对其共性技术研究, 这对于整个产业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和提升非常关键。
1 物流产业共性技术定义
1.1 物流产业共性技术的内涵
物流业共性技术是指该技术与其他技术组合能广泛应用于一定范围和领域的物流企业, 能对物流业一个领域或多个领域的技术进步产生深度影响的技术[1], 是建立在物流科学基础与物流基础技术平台之上的, 具有产业属性的技术, 是物流技术产品商业化的前技术基础, 是不同物流企业专有技术的共同技术平台。
1.2 物流产业共性技术的特征
1.2.1 开放性
开放性指, 共性技术在物流行业内可以被普遍采用。能够与基础技术形成技术基础, 为物流领域内各个研发机构的关键技术、主导技术、实用技术的后续开发提供支撑。
1.2.2 适用性
在物流的不同领域内、不同地域范围中该技术可以直接或经过略微改造以及与相关技术组装集成后就可以使用。
1.2.3 阶段性
物流业共性技术是在科学和基础技术研究的成果下, 对基础研究成果的应用。同时, 它又支撑着物流专有技术的研发, 为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环节, 在物流业技术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1.2.4 外部性
物流产业共性技术作为一种基础性的技术, 不具有竞争性, 虽然借助一定的制度安排可以使其具备一定的排他性, 但共性技术主要就是可以共同使用, 因此其有很强的外部性。
2 物流产业技术结构
2.1 物流产业技术结构分析
制造产业的产业技术链结构可以描述为由于产品之间存在上下游的链接关系, 因此物化于上下游产品中的各技术依据各产品的衔接关系形成了一种技术链[2]。而物流产业是以横向关联为主, 一次物流活动的顺利完成往往需要几个行业部门共同配合, 技术的链接不存在典型的上下游关系, 而是以各类单项技术相互集成组装, 形成各类技术系统, 最后以多个技术系统的综合体在物流产业中发挥作用。 (图1)
阶段性是共性技术的一个重要特征, 对于物流产业共性技术的结构分析, 必须借助于一个能反应物流技术发育阶段特征的技术分析体系。但是物流技术的发育阶段特征因研发手段的不同有所差别。所以, 基于对物流共性技术分析的目的, 必须将物流技术结构按照研发手段来进行分类。
2.2 物流业技术结构框架
根据物流技术的不同研发手段, 可以分为物流标准化、物流方法论、物流机械工程、集装与包装技术、物流信息技术这5大部分。如图2所示。
3 物流产业共性技术结构
3.1 分析方法
产业共性技术具有通用性、开放性、阶段性和外部性4个特征, 并且大部分技术这4个特征是互相联系的。如果把它们作为不同的变量, 阶段性作为主导性的自变量因素。随着技术经过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试验开发的发育过程, 技术发育阶段不断向后延伸, 技术的开放性、通用性和开放性和外部性逐渐增多。物流技术开放性、通用性、阶段性和外部性之间的关系如图3所示。将技术的发展阶段设为变量X, 把技术的开放性、通用性、外部性综合起来作为Y, 得到技术发育S型曲线J。
曲线J是一条连续曲线, 其函数可以表示为:
Y=F (X)
其中Y表示技术开放性、通用性、独占的机会等综合加权平均数。在曲线的两个拐点处存在虚线A和虚线B。在虚线B以下的Y1区, 技术发育仍然处在基础阶段, 科研产出主要是知识, 可以在社会中经过知识服务体系实现共享。在虚线B以上、A以下的Y2区, 产出技术开始具备共性属性, 应用领域和用户数量增加, 但是产生的成果还缺乏竞争性, 还很难实现独占, 在虚线A以上的Y3区, 技术独占性增强, 技术出现专有特征。由于不同种类的物流技术发育过程不同, 所以其拐点所处位置不同[3]。因此, 要确定物流共性技术的结构, 只能根据不同的技术类型具体分析。
3.2 共性技术结构
3.2.1 物流标准化技术
对共性技术的涵盖范围, 国际上认识尚未统一。产生分歧的核心是对某些也表现出“共性”特征, 如测量和测试、标准等技术, 是否应被包括在共性技术之列。G.Tassey将测量和测试、标准等技术称为基础技术, 而不是共性技术。而日本产业技术研究院[AsiT) 则将测量和标准化技术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全部定义为共性技术[4]。在我国, 没有明确其共性技术或基础技术属性。
本文把这类技术归入应用性共性技术范围是因为物流标准化与其他的标准化系统不同, 他研究对象更加复杂, 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由于物流系统中缺乏共性, 使得标准种类众多, 内容复杂, 想要各标准统一及配合十分困难。其次, 物流标准化系统是属于二次系统, 由于物流及物流管理思想产生较晚, 各系统归于物流系统之前, 已经分别实现了自身的标准化。并且由于多年来不断发展和巩固, 改变不易。因此必须以原有标准为依据, 除了少数情况可以将固有标准化体系推翻, 根据物流系统要求重新建立标准化体系, 但通常还是以各个分系统标准化为基础, 建立物流标准化系统。这就必然从适应及协调角度建立新的物流标准化系统, 而不可能全部创新[5]。因此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建立的新的标准化系统, 属于共性技术范围 (图4) 。
3.2.2 物流方法论
所谓物流方法论, 是指能够提高物流系统效率而使用的软技术。具体是指能够最合理的计划物流活动, 最合理的调配和使用各种物流设备, 最有效的评价物流效率而使用的各种技术。
随着物流技术的发展, 人们不仅注重物流装备的研制, 而且更多的将目光放到对各种物流机械设备优化组合、搭配和衔接。物流软技术能够在不改变物流硬技术即装备的情况下, 充分地发挥现有设备的能力, 获取较好的经济效果。新的物流软技术可以通过各种知识交流和培训活动完成扩散, 不容易独占, 因此也被列入共性技术范围 (图5) 。近期的研究主要在借助大量的模型工具、算法工具以及运筹学的思想解决规划网络, 规划流程, 这些虽然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 但在解决实践上还存在大量问题, 所以物流方法论是一个重要的共性技术。
3.2.3 物流机械工程
物流机械工程是指物流活动开展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器具等, 并且在长期使用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物流机械设备是物流劳动工具, 是物流系统的物质技术基础。完成不同的物流作业需要有不同的物流设备与之相匹配。物流设备是物流技术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 其普及程度直接反映着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和技术水平情况。
以物流机械生产的一般过程为例, 主要分为设计、开发和制造三个阶段。在设计阶段, 要根据需求对功能、原理、布局、形状、初步结构、详细结构等进行设计。在开发阶段, 要试制产品原型, 测试产品原型, 检测中间试验产品等。在制造阶段, 首先提出并研究、审查各种工艺概念, 估计制造成本, 确定工艺方案, 实施工艺模型, 完成详细工艺设计, 备好制造工具和设备;然后安装测试设备, 建立工艺规程, 制定操作程序, 进行产品中试;最后进行商业目的工厂试生产, 细化工艺设计, 培训人员。这类技术的设计和开发阶段, 符合G.Tassey提出的在实验室中对基础研究成果进行证明, 并通常以实验室原型为最终成果的共性技术形式[5]。由于物流机械产品自身技术秘密的隐蔽性不强, 只要获得该产品的原型, 通过反向工程仿造是有可能的。如果加上专利披露出来的信息, 仿造将更加容易。除非在产业规模、产品更新、工艺精度等方面占据优势地位, 否则这类产品的技术秘密难于保护。产品开发成功后一旦投放市场, 很容易被仿制。这类技术的开发投入具有很大的风险, 所以其设计和开发阶段应当属于共性技术范围 (图6) 。
3.2.4 物流集装化技术
物流集装化技术就是以标准化为前提, 以单元化为基础, 将物料集装在一定标准重量、标准尺寸的单元化器具内, 其在结构上决定了便于进行装卸、搬运和保管作业的特点。各类单元集装单元器具不仅将零星物料集装成一个单元, 而且是物流设备进行机械化、自动化作业的必要条件, 它贯穿于工厂物流分析和供应链物资流分析全过程[7]。
物流集装化技术是提高物流运作效率额的起点, 也是提高物流管理水平的重要技术手段。物流要求规模化的作业, 无论是托盘, 集装箱或是一些其他的集装技术, 包括在设计时如何把外扩设计为可拼接的技术, 都对规模化作业有极大的帮助。集装化技术是简单的技术创新, 但这也是一个系统的、标准化的技术创新, 由于涉及物流作业整个系统, 涉及各个行业及企业, 因此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技术创新。
集装化技术是物流管理硬技术 (物流设备、器具及随属器具等) 与软技术 (为完成物流作业的系列方法、程序和制度等) 的有机结合。 集装化技术由于涉及物流作业整个系统, 涉及各个行业及企业, 如果企业独占技术, 就不能同其他企业很好衔接提高效率并且一些集装化的设备, 技术难度不大, 很容易被仿制。因此, 新的集装技术可以列入共性技术范畴, 后续将其在物流各领域改创与推广 (图7) 。
3.2.5 物流信息技术
物流信息技术是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各个作业环节中的综合应用, 是物流现代化、信息化、集成化的重要标志。其中包括条形码技术、物流数据自动识别与采集技术、物流跟踪技术、物流活动计划优化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以及微型计算机、互联网、各种终端设备等硬件和物流信息系统软件等[8]。
目前作为物流企业对于物流信息技术研发的主要内容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引入物流领域加以应用和改创或是开发新的应用系统。所以在物流业信息技术研究中, 本身属于物流产业的信息技术和改创后具有二次开发价值的技术, 在阶段性上符合物流业共性技术特征 (图8) 。
物流信息化技术, 经历了从单证电子化开始, 直至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几个阶段, 现在正向一个新的方向“智能化, 减少人的干预”的阶段迈进, 信息化的发展变化显而易见, 对于物流科技的发展, 信息化仍然是首抓的内容。
3.3 物流产业共性技术的领域组成及分布
综合本节讨论的内容, 得出表1物流产业共性技术的领域内共性技术。该表内容只反映了技术的阶段性和部分非独占性特征, 故只能说物流产业共性技术可能存在于这些领域。
同样, 根据物流业共性技术与物流产业基础研究和物流产业生产的关系, 给出了图9物流业共性技术与科研和生产的关系。在该图, 基础学科相当于基础研究领域, 它们支撑着物流业共性技术的研发。物流业共性技术包括物流标准化技术、物流方法论、物流机械工程、物流集装化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等5类技术。这些技术不仅支撑着物流企业的技术需求, 还与其他技术组装在一起, 形成应用技术, 支持物流活动。
4 结束语
物流产业共性技术概念与结构的界定, 契合了我国物流产业实现转型升级的时代诉求, 是提升我国物流技术的科技含量技术基石。本文关于物流产业共性技术内涵、特征、结构研究属于基础性、概述性的研究, 要发挥共性技术对于物流产业的重要促进作用, 未来尚需继续强化物流产业共性技术的组织管理研究、发展研究、应用研究和单项技术研究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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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TASSEY G.Underinvestment in public good technologies[J].Journal of Technology Transfer, 2005 (30) :89一113.
[7]王国平.物流技术创新分析[J].冶金设备, 2005 (5) :57-59.
安全生产巡查十类共性问题 篇2
安全生产巡查十类共性问题
一、两票类问题
(一)无票作业
无票工作、无票操作问题严重,尤其是在抢修作业、配电检修、低压计量轮换等工作中特别突出;配电、营销专业大量存在无表单作业;工作票选型错误,该办一种票错选二种票,带电处理故障错办抢修工作票;系统无办理工作票或操作票记录;以紧急抢修工作票代替计划停电工作应使用的第一种工作票。
(二)安全措施不能满足现场作业要求
接地线装设不齐全;工作地点未在封闭接地保护范围内;挂错安全标示牌;安全距离不足;未先验电再接地。
(三)现场勘查弄虚作假
现场勘查记录流于形式,危险点、带电部位、交叉跨越等未识别或识别不全,应填写“工作地点保留或邻近带电线路、设备”未填写或“无”。
(四)一交底两交代弄虚作假
“一交底两交代”机制流于形式,安全交代栏假冒签名或签名不全,未交代先签名。
(五)两票审核流于形式
两票管理松散,月度审核流于形式,月度审查中未能发现不合格、不规范工作票、操作票,无通报审核发现问题。
(六)两票不合格
工作票工作变更、工作间断、工作延期与工作终结等手续不全;操作票三审机制未严格执行,停电线路、工作任务、工作地点等关键字描述不清;一张票多个操作任务;漏填、漏勾关键操作项。
(七)假冒签名
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与工作许可人应签名漏签名,或冒签名。
二、缺陷类问题
(一)缺陷体外循环
班站所在信息系统无缺陷记录;缺陷处理完后补录在系统;缺陷该填报未填报。
(二)缺陷定级错误
人为错误定级缺陷,将重大缺陷定为一般缺陷,将一般缺陷定为紧急缺陷等。
(三)缺陷超期未处理
紧急、重大缺陷超期未处理,未报告也未有办理延期手续。
三、制度标准类问题
(一)制度标准应修编未修编、应宣贯未宣贯 职能部门宣贯、指导、检查不足,基层单位未执行或执行过程中出现明显执行偏差;指导书未能覆盖全部作业。
(二)作业指导书未本地化完善
生搬硬套模板,未对作业指导书进行本地化修编。
(三)责任书未结合岗位编制
不同岗位的安全责任书内容雷同,安全责任制、目标指标与岗位职责不对应。
四、风险辨识类问题
(一)风险辨识不足
应辨识未辨识触电、倒杆、高空坠落等作业风险;危险源识别不全、评价定级错误等问题突出。
(二)高危风险无管控措施
作业涉及触电、倒杆、高空坠落等作业风险,未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并落实到人。
五、巡维类问题
(一)巡视记录造假
PDA巡视记录手动到位、弄虚作假,如任务下载时间晚于工作开始时间、巡视时长过短等;未按巡视周期开展巡视。
(二)流程应闭环未闭环
继保定值单未回填、应签名未签名或打印签名。
六、图纸安健环类问题
(一)图实不一致
图纸与现场实际编号不符;开关、刀闸以及台架、电房内设备命名不规范;台账应更新未更新。
(二)标识不规范
设备应挂标识牌未挂标识牌,或标识牌缺失未作记录;开关、刀闸缺双编号;现场同时悬挂新、旧标识牌;标识牌错误。
七、工器具类问题
(一)安全工器具存放不规范
未按定置、“三分开”存放;存放环境温度、湿度超标;回场的急修车上存放安全工器具;日常检查维护流于形式,未能及早发现问题工器具。
(二)工器具不合格或超期未试
使用过期应报废或试验不合格的工器具。
(三)仍旧使用应禁止使用的接地线
仍旧使用南网公司明令禁止使用的鸭舌式、撞击型接地线。
八、施工现场管理类问题
(一)施工安全作业票造假
施工安全作业票代签名、冒签名;超期使用。
(二)审核流程流于形式
施工方案审核流于形式,与现场实际不符;各层级、各相关单位审核把关缺位。
(三)业主项目部履职不到位
未严格执行5W2H流程,或流程造假;月度施工例会记录雷同;检查发现问题未闭环整改,验收把关不严。
九、反措类问题
(一)反措策划不足
未制定反措计划,应列入反措计划而未列入。
(二)闭环管理不足
未紧密跟踪,致反措未按要求开展,进度滞后及未落实。
十、班务管理与培训类
(一)无工作计划
班组未编制年、月、周计划;未能将本单位专业重点工作纳入班组工作计划。
(二)班组日志造假
交接班、班前班后会、班务会记录造假,班组安全活动应开展未开展或记录缺失。
(三)培训内容造假
班组自主培训内容无培训课件;培训人员签名造假。
(四)未持证上岗
物联网共性平台关键技术攻克 篇3
由刘海涛率领的“感知中国”团队从1999年起与国际同步启动物联网研究, 其创立的感知社会论, 首次提出物联网是“基于智能化、网络化基础上的全新社会属性感知体系”, 在基础理论、关键技术、标准体系、产业发展等方面不断推动物联网发展。目前, 在全球32个国家参与的物联网国际标准化组织中, “感知中国”团队已拥有过半数的主编辑及联合主编辑席位, 获得决定性“话语权”。
刘海涛说:“这个‘平台’就好像软件行业的windows操作系统, 它的诞生将把当前分散在物联网研究各领域的‘应用软件’整合起来, 并提供基于同平台下的应用设备开发、接入环境, 使物联网产业真正实现互通共融。‘共性平台+应用子集’产业模式目前已被国际标准化组织全面采纳。过去说到物联网产业, 涉及感知、传输、应用等多领域、多行业, 但它们相互之间无法互联互通, 仅是单一的产业‘线条’。而有了这个平台, 一切与物联网相关的设备或应用, 都可以通过它相互联系, 从而‘由线到面’逐步构成物联网理念下的感知体系。”
共性技术扩散的概念及其特征 篇4
人类社会迄今为止的每一次巨大进步,无不与重大技术创新及其扩散紧密相连。冶炼技术和耕种畜牧等技术的成熟与扩散导致了社会产品的空前丰富,而18世纪的纺织工业和19世纪的蒸汽机技术的扩散,使得社会生产力水平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技术扩散的意义极其重大。一般来说,技术创新的扩散过程始于技术发明或技术成果的首次商业化应用之时,与该技术随后的整个商业化应用过程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一项技术从首次商业化应用,经过大力推广扩散直至最后被新的技术替代的过程就是技术扩散的全过程,也是这项技术的生命周期。技术扩散(Technological Diffusion)或称为技术创新扩散(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Diffusion)的概念,已有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如经济学家J.A.Schumpeter、P.Stoneman、L.Scholtz等,都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性见解。中国学者清华大学教授傅家骥把技术创新扩散描述为“技术创新通过一定的渠道在潜在使用者之间传播、采用的过程”( 傅家骥,1998)。浙江大学教授许庆瑞认为“所谓技术创新扩散,是指创新技术通过一种或几种渠道在社会系统的各成员或组织之间随着时间传播,并推广应用的过程”(许庆瑞,2000)。
技术创新扩散(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Diffusion)的概念,已有许多学者进行了研究,都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性见解。当然,他们的结论不完全相同,但有许多一致性要素,如都有:供给物——创新技术成果;接受方——创新技术模仿者或创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者;传播渠道——市场或非市场的渠道。其中,这些创新技术可以是专有技术,也可以是共性技术。但是由于共性技术还存在与专有技术不同的特征,如基础性、外部性、高风险性、技术推动性等,因此,本文将技术扩散的概念延伸,可获得对共性技术扩散概念的理解,即:共性技术扩散或共性技术创新扩散是指某项共性技术或某项创新的共性技术通过与之相适应的渠道在社会系统中普及,即随时间推移在空间上实现转移(或传播)。
在这一理解中,涉及技术转移与技术扩散是否内涵一致的问题,有的文章曾指出它们之间的有一定程度的差别(范小虎,2000),如技术扩散和技术转移它们的目的性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技术接受方是一个还是多个;技术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扩散或转移等。但本文在这里更侧重它们的一致性,即二者都是指技术通过一定的渠道在不同领域或不同对象之间转移,通过转移实现了技术、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进步、升级。至于它们的某些差异,在我们研讨的问题中是不重要的。另外,在共性技术扩散概念的理解中,我认为还应强调技术扩散的时间特征,因为技术扩散与时间关系密切,Mansfield较早地研究了这一关系,并提出了著名的S型技术扩散模型,揭示出技术扩散随时间推移呈现S型曲线的变化规律。共性技术扩散是技术扩散中的一种,它同样服从这一变化规律。
在我们对共性技术扩散概念的理解中,应明确指出共性技术扩散时需要选择适当的渠道,即通过与技术形态特征相适应的渠道实现创新技术在社会系统中普及。而技术形态一般可分为知识型如技术原理、技术科学等;产品型如技术产品、专利产品等;经验型如技艺等。一般而言,不同的技术形态特征决定了人们选择扩散渠道的不同类型。如果选择了与之不相适应的扩散渠道和扩散方法,将影响技术扩散的效率与效果。其中知识型技术人们常常采用知识溢出的方式进行扩散;在产品型技术中,物化产品型一般采用商品市场渠道进行扩散,专利产品则一般通过技术市场渠道扩散;经验型技术则多采用学习、培训和实践的方式实现扩散。
共性技术在扩散渠道上不完全与其他专有技术一样,可以独立地采用类同渠道传播。如果共性技术以知识形态存在时,一般可独立地采用与知识型专有技术类同渠道传播。如果以技术产品型存在时,则共性技术不是独立地采用,总是与专有技术结合在一起采用市场渠道传播。虽然现代共性技术常常不是以经验形态出现,但它仍然可采用学习、培训的方式传播。
共性技术扩散实质上就是知识在关联网络中的扩散与共享过程,根据技术从基础科学到产品开发商业化的过程可以分为基础科学阶段、产业科学基础阶段和产品化阶段,共性技术处于产业科学基础阶段,属于竞争前技术。在一项创新技术成果中,必须回答它“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做”等问题,而共性技术的功能一般是承担回答前两个问题的任务,其余问题则由专有技术回答,前两个问题实属基础性技术知识问题。从共性技术的功能、所回答问题的性质、它的共享性、产权的公共性看,都与科学知识特征相似,所以可以认定共性技术具有知识特征。
知识可分为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基础知识是关于对象的本质规律的认知知识,其应用范围广且周期较长,常被纳入公共物品中,通过政府对科技活动的宏观调控,建立国家创新体系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科学知识。而技术知识是应用知识的核心,技术知识不仅限于生产技术,凡是能导致客体发生变化的活动方式都属于技术知识,如组织技术、管理技术等。技术知识可以内化为人的技能,成为属人的知识;也可以客体化为工具的性能,成为物的知识。共性技术处于基础知识向技术知识过度的阶段,因此其具有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的特征,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扩散过程实质上就是知识的扩散与共享。
2 共性技术的研发特征
共性技术的外部性使得企业在竞争前阶段能进行广泛的技术合作,而在产品市场和技术市场上则相应竞争激烈。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政府认为合作研发会减缓创新活动,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如反托拉斯条例等,对企业合作研发项目进行了限制,直到1984年国家合作研发法案通过后,才解除了这些限制,如今各国都大力推动合作研发项目,并且国家财政对其补助,如美国政府1987年8月7日,为提高美国在大规模、低成本的半导体制造技术上的竞争力,与代表美国半导体制造业80%的生产能力的14家高技术企业共同成立了“半导体制造技术研究联合体”,(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简称SEMATECH,其作用就是希望通过合作共同对半导体共性技术进行研发。Grossman and Shapiro认为,共性技术的合作研发加快创新活动的过程,这是因为首先,当创新溢出,而专利保护也不完全有效时,独立开展研发工作的企业,不能使其创新对手的正外部性内在化。这样从产业角度看,会出现研究开发上的投资不足。而进行合作研发可以部分矫正单独研发中的不公正的外部性。其次现代高技术产业研发的投入越来越高,但单个企业往往无法独立承担,合作研发可以分担这些研发投入。并且合作研发不但可以减少研发支出,共享信息,还可以加速创新的过程,同时也可以分散和降低风险。Vonotras分析了一个三阶段博弈模型,其中第一阶段就是共性技术的研发阶段,企业在这个阶段将各自的资源聚集投入研发以产生新的知识和基础技术;第二阶段是过渡阶段,企业利用上一阶段产生的新技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发出自己特色的产品;第三阶段是产品市场的竞争阶段,各企业之间相互进行产品竞争。
因此合作开发是共性技术研发的主要形式,不过要注意到当技术的外溢性不够时,这种合作是无意的,甚至会损害参加合作企业的利益,减少社会的总福利水平。因此,共性技术的扩散是促进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环节和有效途径。
3 共性技术扩散的特征
(1)共性技术扩散的知识传播特性
共性技术的基础性和知识性决定其扩散也具有以知识传播的方式进行扩散的特征。它与专有技术不同,专有技术多以专利产品推广应用的形式扩散,在专利保护期内,因专利保护作用专利技术知识的扩散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从而保护了创新者在保护期内的垄断利润的获得。共性技术与一般科学知识类似,它具有共享性和知识产权的公有性,它的终极目标是力图尽快地扩散到一切相关领域,从而有利于快速提高相关产业的水平和升级。其扩散方式也与科学知识传播方式类似,以技术知识为内容,通过可编码的程序化的形式,向需求者毫无保留地提供,为需求者共享。
(2)共性技术扩散的独特网络特性
由于共性技术的关联性和外部性,决定了其具有不同于一般专有技术扩散的网络特性。专有技术的扩散是建立在专利产品推广应用的目标市场和目标网络的基础上。共性技术的扩散网络是辐射型的,它是以某项共性技术源为中心,按关联度大小向四周相关领域逐一扩散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关联度由高到低的递减,其扩散速度会逐渐降低,但共性技术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会逐渐增加。共性技术扩散的影响面因关联度大小和外部性大小的不同而不同。但与一般专有技术扩散网络相比,它的可连接结点数,大多是远远多于一项专有技术扩散网络,其产生的网络效应也远远超过一项专有技术扩散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共性技术扩散的政府干预性
由于共性技术的基础性和产权的公共性,其成果扩散往往会引起产业的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改变,有的甚至会影响一个国家的整体实力提升,具有划时代意义,因此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众所周知,有的专有技术随着人们对其基础性和公共性的认识加深,并逐步推广应用,专有技术会转化成共性技术,信息技术就是这类技术。它原来是针对特定工序的专业技术, 现已是适应于各种环境的通用共性技术, 因而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极强的渗透性,其产业关联性很强。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 不仅催生了一些新的“边缘产业”, 如光学电子产业、汽车电子产业等,创造了大量产值与需求(以汽车电子产业为例,每辆汽车电子装置价值从1990 年的1383 美元上升到2000 年的2000 美元,全行业产值将达千亿美元以上) ,而且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还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 提高了其劳动生产率加快了产品的升级换代, 增强了产品的竞争能力, 促进了产业结构向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质量服务业转变。据测算, 信息技术在改造我国传统产业方面投入、产出比可达1∶4 以上,有些领域甚至超过1∶20 以上。同时大量的研究计算显示, IT业是一个产业链很长、产业感应度与带动度都很高、强关联性的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部门的感应度在我国37 个国民经济部门中列第9 位, 说明IT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 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建筑业及其他直接信息部门的带动度在37 个国民经济部门中分别居第4、5、10 位, 说明IT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和推动作用巨大。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与扩散、发展与融合,带动了一系列关联产业的产生与变化: 在IT产业内部, 衍生出微电子、半导体、激光、超导等产业的发展;在IT业外部,带动了一批如新材料、新能源、机器制造、仪器仪表、生物、航空航天等产业的发展。(王立军,2002)通过扩散它现在正在影响着各个国家的军事部门,甚至形成了现代战争的一种新形式即信息战。一个国家的军事信息技术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战争胜负和国防安全、国家主权的捍卫。所以共性技术扩散相比一般专有技术扩散而言,更多地受到政府重视和政策干预的影响。政府有关部门常常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某些共性技术加速扩散,甚至为某些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扩散直接进行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可以说政府的政策干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共性技术扩散的速度和效果。
同时另一个案例也可说明这一点。20世纪70年代后,出现了波及全球的经济危机、石油危机,并随着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增强,促使政府加大了对于汽车工业中的共性技术干预的程度,极大地促进了技术创新扩散的速度,以安全技术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这两项产业共性技术为例,政府的法令使得新技术几年内就达到100%的扩散。(吕铁山,1995)
(4)共性技术的扩散与研发形式关联性
技术研发方式有两类,一种是竞争性研发,另一种是合作研发,其中合作研发又分为整个行业进行合作研发和行业内部分企业进行合作研发。行业内部分企业进行合作研发的形式就是成立研发联合体,这种研发形式较为常见。目前共性技术的主要研发方式就是研发联合体,因为它既可以降低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投入和风险,又可实现新技术在联合体内快速扩散和共享。共性技术的研发方式直接影响到其扩散的形式.如研发联合体的技术信息可以是联合体内企业间的自愿共享,也可以是其向外部的非自愿的信息外溢。
(5)共性技术扩散对其形态和载体的依赖性
共性技术按性质形态和载体可分为知识型、产品型和经验型三种类型。产品型共性技术即物化在产品中的共性技术,如元器件、零配件等。技术知识型共性技术就是以文字等为信息载体即可编码信息的共性技术。经验型共性技术就是存在于人的经验中的、隐性知识或是不可编码知识的共性技术。对于知识型共性技术的扩散主要通过技术市场的专利转移和技术知识的传播来实现的,而产品型共性技术的扩散则主要通过商品市场来实现的。对于经验型共性技术的扩散来说,其主要通过学习、培训、正式非正式的交流和知识溢出来实现的。
综上所述,共性技术的扩散不仅具有一般技术扩散的特征与规律,还具有与一般技术扩散不同之处。其中共性技术扩散的高网络性、高关联性和高政策干预性是其区别于其他专有技术扩散最本质的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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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傅家骥.技术创新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365-376.
产业共性技术分类创新模式研究 篇5
产业共性技术不是直接面向市场的技术, 但却经常是跨产业部门的重要技术, 为多项其他技术的进步、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 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为多用户所用, 规模效应明显。对于今天逐步走向自主创新的中国, 产业共性技术对促进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具有突出的意义[2]。
1 产业共性技术分类创新模式研究
1.1 产业共性技术分类
目前, 产业共性技术的主要分类依据为产业共性技术涉及的层次角度、技术重要性、公益性尺度、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共性技术确认的时间次序 (如表1所示)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马名杰[3]从产业共性技术的重要性角度将其分类为关键共性技术、基础性共性技术和一般共性技术。
关键共性技术是对整个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技术, 这类技术影响面最广,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明显。关键技术最明显的特征是重要性和瓶颈性:重要性指该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或提高产业竞争力有决定性影响;瓶颈性指如果该技术不能进步, 其他技术也将受到制约[4]。基础性共性技术是指测量测试和标准等技术, 这类技术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必需的基础性技术手段。除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共性技术外, 其他的共性技术被称为一般共性技术。
1.2 国外产业共性技术分类创新模式研究
对于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模式, 涉及的组织形式非常之多, 对于各种产业共性技术而言, 选择适合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模式, 能够更好地推动产业共性技术的发展, 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国外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发主要有政府引导型和政府主导型两种模式。政府引导型以美国、欧盟、加拿大为代表, 其共性技术的研究主要依靠高度发达的市场机制, 政府只负责引导, 企业起主导作用;政府主导型以日本、韩国为代表, 这些国家长期实施技术追赶战略, 需要政府动用行政力量, 通过各种计划、政策推动官产学研结合, 实现从引进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变[5]。通过研究国外较为成熟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模式, 寻找不同类别产业共性技术适合的创新模式, 以实现我国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规范操作, 实现官产学研的共赢, 对于我国产业共性技术的发展, 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1.2.1 关键共性技术———科技计划
除基础研究计划之外, 国外的科技计划一般都以不同程度、不同方式支持产学研合作。国外支持产学研合作的计划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即综合科技计划和专项科技计划。
科技专项选择项目的主要方式为: (1) 竞争性的、同行评议制度遴选项目, 而且商业应用前景是重要考虑因素, 商业计划评估由私营部门完成, 科学和技术方面的评价一般由学术界专家进行; (2) 在国家社会经济目标之下制订国家科技计划。经费资助的形式主要有3种: (1) 根据申请项目的创新性和项目本身是否具有发展潜力而进行低息贷款或无偿资助; (2) 每项项目根据是单个企业或联合体确定资助上限, 但不超过一定的比例; (2) 全部由政府出资, 主要是针对政府指定或设计的计划而言。
1.2.2 基础共性技术———“国家队”
科研院所主要研究方向是为各类标准的制定提供大量科学研究成果和试验数据, 与工业部门一起发展并应用技术、标准及测量, 如美国的NIST (国家标准技术研究院) ;以及在研究产业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之外, 对于其他产业技术进行研究, 如日本AIST (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 。国家研究所主要是由政府全额拨款的政府内设部门, 或由政府提供大部分经费的非营利性组织。
虽然不同国家研究所在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方面存在差异, 但具有两个共同之处。首先, 由政府提供全部或大部分经费, 不要求自负盈亏。美国和加拿大政府提供了全部研究经费, 基础研究的研究领域、研究计划及经费使用方式均由研究项目负责人自行决定;即使在进行了独立法人制度改革的日本, 政府也只对研究机构采用了企业会计原则, 以民间企业化的方式经营, 不要求其自负盈亏。其次, 国家研究所负有与产业界进行技术合作, 以及向产业界进行技术转移的职责[6]。
1.2.3 一般共性技术———联合创新组织
以美国为例, 在美国政府财政资助下, 成功的战略技术联盟莫过于半导体制造技术战略联盟SEMATHECH。1987年, 在美国政府年预算补贴10亿美元的资助下, 14家在美国半导体制造业中居领先地位的企业组成R&D战略技术联盟, 即SEMATH-ECH。其使命有二:其一, 提高半导体技术的研究数量;其二, 为联盟内的成员企业提供研发资源, 使其能够分享成果、减少重复研究造成的浪费。SEMATHECH本身是一个不能出售芯片的非营利性组织。
日本的技术研究组合, 是企业进行共同研究开发的典型形式。每个研究开发课题各企业联合进行, 研究开发人员完全来自参加企业, 研究组合和独自的研究人员完全不存在。另外, 研究组合没有独自的研究设施, 即使共同研究时, 研究人员也是由参加企业派出, 纯粹意义上研究组合独自的研究人员不存在。是由参加研究组合的企业的缴付金和政府的助成金构成的[7]。
2 我国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模式建议
目前, 我国的科技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 由科技部、原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组织, 科技计划为内容的“3+2”体系。“3”指的是“973计划”、“863计划”和支撑计划 (攻关计划) , “2”指的是R&D条件建设和产业化与环境建设。
2.1 我国共性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
国家战略性意图不强, 政府作用方法需完善。相关科技技术有支持“共性技术”的提法, 但没有明确的标准, 难以落实;没有支持产业共性技术的专项 (除“十一五”支持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课题———科技支撑计划安排;广东安排有“产业共性技术”重大科技专项) ;政府组织共性技术供给的组织方式不尽合理;缺乏层次, 重点不突出;组织形式单一, 多采取政府直接资助的方式;除科技计划专项外, 政府如何在支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方面发挥作用, 缺乏系统的思路和路径。
(2) 国家队缺位, 研究机构动力不足。院所转制促进了技术研发贴近市场需求, 但共性技术研发积极性不高, 持续性差, 功能退化;产业内竞争加剧, 企业侧重于引进消化吸收和模仿创新, 无暇顾及可以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共性技术研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研究中心过于依附所在企业, 缺乏进行产业共性技术创新的动力;得到政府资助 (部分经费) 的非政府研究机构, 未能发挥作用。
(3) 合作研发组织及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单个主体承担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比较普遍, 但每个企业、研究机构的能力有限;合作研发的“产学研”机制存在诸多问题, 如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绩效评估;缺乏促进合作研发的立法与政策体系。
产业共性技术项目选择机制需要完善:评选专家的组成中, 产业界人员不足;评选标准 (不同类型共性技术的标准;产业化标准) 、项目绩效考核标准没有明确统一的指标和方案。
(4) 产业共性技术创新融资单一。主要依靠政府, 缺乏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
(5) 产业共性技术扩散模式需要创新。企业间缺乏共享产业共性技术的机制;行业组织没有发挥推广作用;缺乏推广平台。
2.3 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模式
(1) 关键性共性技术:建立科技专项, 支持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对于此种共性技术, 应由国家政府或国家级组织进行统筹安排, 鼓励关键性共性技术的开发和创新, 采用综合科技计划或专项科技计划的形式, 由政府或基金进行投资或提供贷款, 大力扶植关键性共性技术研发。
(2) 基础共性技术:建设国家队 (转制院所 (中心) 研究) , 提供基础共性技术。对于此种共性技术, 企业很难直接从中获利, 因此会在基础共性技术上投放较少财力和人力。但基础共性技术是推动整个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 政府应建立专门的科研院所或科研中心, 给予实际的投资和补贴, 促进基础产业共性技术发展。
(3) 一般共性技术:联合创新组织 (新型产学研结合) , 提供一般共性技术。通过建立联合创新组织, 使企业之间实现更优化资源配置, 完成对于一般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3 结论
目前, 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模式研究已成为国家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 反映了国家对于产业共性技术的重视程度。在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模式研讨会上, 国内重要产业部门的专家学者都发表了看法。产业共性技术的关键不在于发展而在于选择, 对于创新模式进行研究, 力图用市场机制进行解决, 由龙头转制院所、大学和企业结合, 形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产业共性技术的选择问题中, 谁来选, 怎么选都至关重要。产业技术的确立方式是产业共性技术发展的前提。产业共性技术关系到产业竞争力甚至于国家核心竞争力。政府通过运用资源、补贴等形式对于产业共性技术的开发进行支持。转制院所大量积累人才、技术, 支撑外贸产业发展。通过产学研的结合, 创造技术创新链。将社会各种资源聚焦到企业端, 为中小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服务。
为了提升产业共性技术的发展速度及规模, 建议以政府科技部门为主导, 激励各相关主体参加, 按产业共性技术类别, 实施分类支持与资助, 最终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1) 关键共性技术:协调现有计划, 建立科技专项。
(2) 基础共性技术:建设全额“国家队”、非全额其他机构。
(3) 一般共性技术:支持培育联合创新组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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