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安装分包合同(共8篇)
篇1:简单的安装分包合同
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 河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郭 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和责任,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供双方共同执行。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鹿邑县华林社区互助街棚改项目。
2、工程地点: 武平路与谷阳路北。
3、建筑面积: 大约 8 万平方米、楼号1、2、5、8号楼;最终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二、工程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 水、电、暖(弱电另议)、消防工程、通风等所有预埋工程及电气、给排水安装内容。(不包括室外配套安装部分)(具体内容以施工界定为准)。
三、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包质量、保进度、包验收合格。
四、施工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日历天数 天。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为 合格 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力争优良,确保合格,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按图施工,接受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工地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检测,验收,具体工程质量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返工整改,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合同价款及调整;
1、采用可调价额合同:材料在-5%-+5%范围内不予调整。
2、可调整价额的计算方法为:施工图纸齐全后双方共同确认工程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价额依据,计算工程总价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共同确认。
3、合同双方约定计价依据:执行2008年《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关综合解释,工程量计取依据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有关涉及经济费用方面的会议或洽谈纪要以及签章齐全的设计变更单、工程变更单、签章单技术核定单等,所有计价有效资料有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有效,零星借工按160元工日,《材料价额执行本工程施工同期河南周口建筑材料市场最新价目表》工程类别按2类取费(人工单价68元/定额工日)。
4、双方约定总价下浮20%个点(包含税金、包含管理费、包含材料检验费、试验费、工地的水电临时设施的所有费用)
5、可调材料价格,按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签证的材料价格进行结算(材料价格在签证过程中,双方如发生歧义时,应以甲乙双方考察的切实可行的材料价格为准),具体可调材料详见附表,可调材料种类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如施工过程中有发包人需约定成活价的项目,该成活价在竣工结算时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约定成活价的项目内容见附表);根据工程需要另有附表之外的需约定成活价的项目内容由甲方视工程情况来定。
7、可调主材价格(管、线、配电箱),按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共同签证的主材价格计取进行结算,主材价格在签证过程中,双方如发生歧义时,应以双方考察的切实可行的材料价格为准。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
本工程付款方式以单栋方式付款。每个月按实际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款,全部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款的85%支付。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按照合同价款的 97 %支付。(春节不分节点甲方应支付乙方以完工程量的 80 %.支付。余款3 %作为质量保修金、第一年采暖期结束退一半、第二年采暖期结束结清合同终止。
七、工程变更与签证
工程发生变更部分按实签证。签证部分另行结算,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签证价款在工程结算时与工程款一起拨付。
八、项目组织管理及技术管理(1)甲方责任:
1、负责和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办理开工报告及竣工结算,处理与建设单位的一切往来事项。
2、委派 同志为甲方住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管理、监督。
3、负责对乙方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安全交底。
4、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会审纪录及设计变更各2份。
5、审定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查乙方收集整理的工程技术资料,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组织和参加工程中间及竣工验收。
6、按协议分工供应材料、设备、监督检查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7、负责资金的落实,每月按照形象进度完成量付款比例及时向乙方拨款。
8、负责向乙方提供办公室及施工制作场地。(2):乙方责任:
1、委派 同志为乙方驻工地负责人。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等的工作,配合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
2、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均需持证上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3、乙方要配备完整稳定的施工班组及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管道工等),各工种操作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4、严格执行甲方现行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乙方人员如有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达不到甲方要求及甲方提出问题拖延不及时解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用及罚款。
5、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量报表及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计划。
6、按照图纸会审及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隐蔽工程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
7、按协议分工供应材料,完善各种材料及半成品的进出场手续。
8、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项检查、观摩活动。
9、乙方录用的施工人员的各种保险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加强安全教育,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自购材料必须经三方验收,按规定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供应:乙方自备所有工地所需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所 有机具必须安全合格,准用并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安装和使用。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质检站规定以及地方有关规定,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单。本工程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生产
1、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甲方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定,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好安全设施的搭设和自身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在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及(兼)职安全资料员,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收集整理安全资料,并及提供给甲方。
4、乙方应按国家规定预留安技费用,用于统筹处理安全事故和安全防护费用支出。
5、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使用的周转材料要堆放整齐,保持现场整洁,生活区保持卫生清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质量保修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工程保修期从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紧急情况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抢修;若因乙方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赶到,甲方可派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从保修金内扣除;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经济支出由责任方承担。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各类修理赔偿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承诺施工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发包人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当期进度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但累积不超过应付当期进度款项的百分之二。
2、工程因承包人原因未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竣工验收,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承包人延误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达三十天(含三十天)以上的,承包人必须赔偿发包人需要支付给购房者实际发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如有不足,承包人仍应负责清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直接与间接损失。
3、承包人应负责修复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计算,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在支付工程款内扣除此项违约金。如有不足,承包人仍应负责清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直接与间接损失。
4、双方约定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以单项工程违约承担违约责任)4.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二计算,向发包人给付违约金,非承包人责任的除外。
4.2、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损失,并可以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4.2.1超过合同中确定的或发包人要求开工日期达三十天(含三十天)以上的;
4.2.2承包人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量不足及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2.3承包人工作草率、偷工减料、严重消极怠工或不听从发包人指示,屡教不改,情节特别严重的;
4.2.4承包人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未在限期内完成,发包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
4.2.5如本合同经发包人解除或终止,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妥善做好施工场地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承包人不得异议。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无重大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工程或影响工程进度,只有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才可顺延工期;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任何事实、指令或文件都不能顺延工期。若承包人擅自停工而影响工程进度,发包人可以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函等各种担保、保证。承包人应立即返还发包人所付之工程、材料款。解除合同后,发包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方式与其它施工单位签约以完成工程,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所受之损失及所增加之费用。
37、争议
3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任何一方出现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2、若本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采取返工、修理等补救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所支出的费用。
3、因乙方运输不当而致使道路、桥涵、高压架线、现有管道及其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赔偿。因建筑废水、废物、垃圾等的处理而带来的第三方对甲方的赔偿,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不能按工程需要组织人员入场并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更换队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更换队伍时双方清算后,乙方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全部退场。
5、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对方提出。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三、其它费用的划分
施工现场因乙方造成的各种罚款,由乙方自负。税金和定额管理费由甲方代收代交。
十四、合同履约金
乙方缴纳本工程履约金为 40 万元,2016年工地开工进场施工乙方向开发公司缴纳20万元。履约金退还分 2 次退还,第一次付款退一部分、第二次付款退50%,主体封顶退清。
十五、其它
1、本工程施工产值及竣工面积等由甲方统计报量。
2、工程达到竣工条件,由甲方通知建设单位并会同乙方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工程交付建设单位之前,乙方负责看管现场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对其他成品造成破坏,如有破坏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驻工地代表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证。双方现场签证以建设单位签结签证为准。
4、乙方施工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经济来往由乙方自行负责。
5、甲方按分部、分项对过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修整,逾期不改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与本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生直接的工作关系,如有发生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现场造成的安全事故,10万元以下(含10万)损失由乙方承担,超出10万元的费用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十六、本协议共四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 月 日
篇2:简单的安装分包合同
本工程由 承建。根据该工程图纸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甲方将 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总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则给予20__元/天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顺延工期,注:(具体施工日历天数随土建方交验时间而定)。
四、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不渗不漏。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执行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4、此报价不提供税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随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专业分包工程结束,项目经理应在15个工作中内完成与专业分包单位的终结结算,终结结算后方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给乙方;
3、3%的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计算:按图纸设计施工面积计算。(注: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基础下沉开裂等)造成的渗漏,如需乙方维修,工程费由甲方负责;
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质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证防水操作面干燥,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所和工人住宿;
4、参与并配合乙方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尽量不安排工种交叉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7、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8、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9、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承包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通进场施工,在满足防水施工条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员在两日内必须到场。乙方常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进入甲方工作区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对施工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前入场、安全、三级教育;
4、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证明;
5、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8、参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尽量不让其他相关工种损伤、破坏防水层。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议解除;
2、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而耽误工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每天按总金额的1%给以乙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应当无偿维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将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十一、在本合同发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合同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电力设计分包合同的管理
1 设计分包合同管理的基本流程
设计合同分包管理的程序一般为:选择适合的分包方、合同洽谈、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签订、合同归档。
1.1 选择适合的分包方
可通过公开招标,或在企业合格供方库中,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在质量、资质、价格、进度、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适合的分包方。
1.2 合同的洽谈
在合同洽谈阶段,合同经办人员受部门负责人委托,主要进行如下工作:
负责合同信息的收集跟踪、可行性论证、分包方资信调查。
与分包方进行充分沟通,使分包方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如建设性质、建设规模、投产时序等,向分包方明确业主的主要需求。
与部门负责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沟通,确定分包方资源能否满足任务要求,提供的设计服务能否满足项目设计需要,判断能否履行合同以满足业主需求。
就主要合同条款与分包方沟通、协商,记录谈判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有关谈判信息。
1.3 合同的起草
在合同起草阶段,合同经办人员受部门负责人委托,主要进行如下工作:
一般由发包方或以发包方为主起草,合同条款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采用格式合同文本签订的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适用的条款或空白处应做标注。
在少数情况下使用分包方合同文本的,应结合具体情况和发包方利益加以修改适用,应对其中违反法律法规、显失公平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条款予以修正和拒绝。
特别提出的是,对涉及到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和对相关资料的保密问题,在起草合同文本时要注意维护发包方利益。
合同的技术部分内容由项目经理负责编写。
1.4 合同的评审
合同正式签订前,合同经办人员负责评审环节的跟进。即经由合同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如法律、财务等进行网上传阅评审。
评审人员在网上评审表中填写评审记录。评审人员发现重大错误、遗漏或不妥时,应在评审表中明确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评审人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的,承办人员应当按照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须经提出意见的评审人员重新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评审,直至评审结束。
参加评审的人员要从专业和职责角度出发,使合同条款无法律和文字表述上的异议,在此基础上降低合同风险,并符合公司经济利益,在评审意见栏中签署“同意”字样。
1.5 合同的签订
经评审通过的合同,才能办理签字用印手续,未经评审或手续不全的合同不能签字盖章。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确保合同对方当事人所签字、盖章的正确及有效。如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合同须附授权委托书。为确保合同签订的安全,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合同须加盖骑缝章。
1.6 合同的归档
合同生效后要及时将合同报送企业的合同管理的各个机构以便及时归档。合同经办人员应将合同分类、登记、留存,方便检索、查阅。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修改、补充、变更按企业合同管理规定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2 设计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的分包合同管理工作中,从发包方的角度来说,可能遇到如下问题:
2.1 对分包方资格的考察不全面
对于分包方,特别是首次合作的分包方,由于发包方管理不严格或各种客观因素制约,导致对分包方资格考察不全面。如果分包方的资质和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发包方或业主的需要,出现资质、质量、进度方面的违约情况,容易使发包方蒙受经济及信誉方面的损失。
2.2 设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受工期进度的制约,设计分包合同可能出现“先设计后招标签合同”的情况。分包方一旦开始设计工作,就形成了合同事实。这样一来,对一些敏感的经济条款如合同价款、付款方式等放到项目完成后谈判,使发包方在合同谈判中处于被动局面,不能达到分包的预期目的。“先设计后招标签合同”的情况下,如发包方的信誉不佳,对分包方也会造成经济损失,对分包方和发包方都带来经营风险。
2.3 分包合同履行不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分包方履行不力的情况。为追求利益,分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服务,在质量、进度方面投机取巧,对图纸交底、技术交底等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或将合同再次分包或转包给资质不足的企业赚取中间差价,导致发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3 加强设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在分包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包方可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合同管理,降低风险,达到分包的预期目的。
3.1 重视招投标工作,加强对分包单位资质的考察
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视招投标和相应的分包方选择工作,选择素质高能力强的分包方。
确定分包方后,首先要考察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签约对方为企业时,则应注意企业的下属部门不能签约。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合同可能会因为主体不合格而被认定无效。看其注册资本,是否与拟签合同标的额相称;看企业经营范围,确定拟签合同业务在经营范围内;还应依据营业执照中记载的情况,对公司的办公地点、人员、固定资产等进行实地考察和确认。
确定对方主体资格合法后,还要核实对方资信情况。
资信证明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效益情况,税务证明,银行信用等级证明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资信证明资料;同时可以通过了解对方客户的评价,核实对方所提供的资信证明情况;还可以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会计资料、股东等进行核实。在确认有良好资信及履约能力后再与之签定合同,如果在此过程中能让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则会极大的减少风险。
3.2 严密规范合同条款
在实际工作中,发包方要确保先招标签合同再设计的工作流程,这样才能在合同谈判和执行中处于主动地位。在拟定合同时,要保证合同条款严谨、周密和完善。明确约定分包方需达到的资质等级;明确要求分包方不得再次转包或分包;明确约定分包方提交的设成品必须满足评审要求方可支付合同价款;还需保留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确保分包方在合同有效期全过程内提供有力的售后服务。总之要尽量减少合同法律风险,将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加以防范和解决。
3.3 强化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企业在设计分包合同的管理过程中要强化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的各阶段工作都有章可循。可定期抽查或检查分包合同的管理情况,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能力的提升。
同时还要强化对分包方的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分包工作完成后,合同经办部门要对分包方设计质量、设计工期、管理能力、合同履行情况和服务等方面分别做出评价,作为年度评价合格分包商内容的一部分。对表现良好的合格分包方在今后的合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合格分包方资格。优胜劣汰,在分包实践中不断优化分包队伍。
3.4 提高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手段
在签订合同后,管理人员要密切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在对方违约或预期违约时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避免和减少自身损失发生。目前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抗辩权,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进行合同保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分包工作是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分工的必然结果,在企业自有资源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分包方协助完成任务将是一种较好的选择。这将有利于企业各类资源配置的最优化,避免资源浪费;有利于整体提升企业项目管理水平,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范冬荣.建筑工程分包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理财,2012(04):84-85.
[2]肖毓武.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J].中国招标,2011(34):34-35.
[3]王振兴.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常见的风险规避方法[S],2013.
篇4:简单的安装分包合同
关键词:分包;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水利施工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国家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成为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目前水利施工市场竞争激烈,施工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下面就以施工企业为例,浅析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分包合同签订不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合同签订前没有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证书,是否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评审,甚至有的施工企业还存在先干活后签合同的情况。
2、合同管理流于形式。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对合同签订阶段的工作比较重视,但是对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如分包项目进展是否顺利,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结算、支付情况是否正常,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管理是否满足要求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
3、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单独的计划合同部门,有时整个项目只有一名负责办理结算的经营人员,无法履行合同管理的相关职能。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全方位、全过程、全员性的工作。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以总经济师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同时,做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培养、任用工作,切实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二、合同管理中应注重防范的风险
常见的施工合同风险因素主要存在于经济方面、工程方面和管理方面:
1、经济方面的风险:资金供应,即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情况;要素市场价格的波动;工程量清单存在失误等。
2、工程方面的风险:技术规范是否合理,技术说明是否明确;分包方提供材料设备的供应不及时或发生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误,施工准备和施工组织是否存在不足。
3、管理方面的风险:双方签定的合同条款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严密,存在漏洞;项目管理不到位,前期项目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合同条款是否心中有数。
近年来,在建筑施工行业发生多起因合同管理不规范而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轻则使企业面临经济纠纷、拖延施工进度;重则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施工企业必须规范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履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中的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实施时,首先要发现合同中的风险,然后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可能控制风险、避免风险发生,降低风险损失。主要措施有: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企业应制订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2、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对引进新的分包方,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项目部应组织对分包方进行实地考察,做好考察评价记录。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再根据专业工程性质,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资质强、市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3、使用合同规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合同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
4、做好合同评审工作,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和分包程序。施工企业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起草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起草后,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完备、严谨,以保证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合同经过评审后,按照合同会签程序,组织项目部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进行会签,并根据不同的审批权限报批。项目部按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且获得批准后,才能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分包方正式签订合同。
四、实行合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做好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
1、落实分包合同交底工作。分包合同生效,分包方进场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主要内容有:分包合同施工范围,及其与其他分包施工单位工程范围的界限、协助关系;分包合同的进度要求、关键线路、工期节点;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重大的技术方案,关键工序工艺的技术要求等;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等。
通过分包合同的交底,明确了分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明确了项目部与施工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管理中的职责,解析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分包合同的严格履行。
2、加强分包工程技术管理。项目部施工员严格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分包单位在实际施工时遇到与图纸不一致或有疑问,向项目部总工程师提出,不允许自行改动。
3、加强分包工程进度管理。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施工分包单位投入资源的情况,检查施工分包单位在现场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劳务人员等是否符合分包合同的规定。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随时监控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对出现有进度滞后的现象时,及时查找原因并制订解决方案。对分包方施工进度,严格按分包合同规定执行奖惩。
4、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分包单位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签订质量责任书,编制并实施质量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验收。同时项目部的质检人员应不定期地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状况进行监控和抽检。分包合同条款中明确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由项目部负责供应,防止施工分包单位使用质量低劣的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分包单位采购的其他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更不得用于施工。
5、加强分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分包单位应做到配备专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保证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分包单位应认真进行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的辨识和评价,找出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认真制定和落实控制措施。项目部定期对各施工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予以通报,给予奖惩。
6、施工企业计划合同部门应坚持合同履约期的评审制度,在施工过程中,每月组织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施工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合同管理会议,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视,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
五、结语
篇5:施工分包简单合同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利、务,在建筑施工合同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航蓝晶绿洲”一期工程楼及地下室装修。
2、工程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杨园路。
3、建筑规模:以单栋建筑面积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管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斗车、拖砌块砖车和小型工具。验收和质量保修、包一次性验收竣工。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单价
1、#楼主体结构封顶,场地清理干净后接手施工。
2、以单栋楼拆散全包。
3、砖砌体含二次结构砼浇捣/m,内墙抹灰 /㎡,地坪含清钻(收光或正糙) 6 元/㎡,外墙收光 30 元/㎡,外墙贴面砖/㎡,外墙保温元/㎡,梯间踏步水泥收光元/层,梯间踏步贴面砖 元/层,公共部分贴面砖/㎡,屋面六次成活元/㎡。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11+18层 20xx年5月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验收标准,16+22层20xx年7月 31日完成所有工作量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如乙方在承包栋号内因劳力技术达不到竣工时间要求,甲方有权 指派其他队伍进入其栋号分割单项工作量进行突击施工,单价按第二条中 的单价扣除乙方承包款,另外加扣5%的抢工费给抢工队伍。
第四条: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栋号确保优质争创黄鹤杯。
2、乙方承担的栋号必须派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抓质量、管安全。
3、严格控制施工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如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达不到优质工程,扣除总价5%作罚款处理。
第五条:工程付款
1、乙方人员进场壹周后开始借生活费,每人每天按15元饭票支出。
2、每月按所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含饭票在内)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基本达到合同要求付至总金额80%。工程竣工经甲方及质检站收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至总金额95%,剩余5%六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住食,工程中只提供垂直运输及砂浆拌和机。
2、乙方负责工程中所有工具及通线铁丝、线、水管。进场施工人员不要有老弱、病、残、幼及神志不清人员,如发现类似人员立即退场,若属于类似人员在进场后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乙方自付。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电 话:
乙 方: 电 话:
篇6: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总承包(甲方):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东山分公司分包方(乙方):常州市佳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宿迁至沭阳DN500高压燃气工程
二、工程地点:324省道新杨高速至刘集段
三、工程承包方式:清包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
五、工程分包价规定:普通土质单价每米400元,部分路段如遇流沙土另加40元/米
六、付款方式: 按宿迁管道天燃气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合同付款方式同步。
七、分包工程工期: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时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并承担相应赔偿。
第三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够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八条 附则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责任。
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其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 江苏金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常州市佳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篇7: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进行分包,订立本合同,己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加强合作,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内容及结算方式
1、承包人:人工费
(1)喷淋系统75元/点,按点计取该项费
(2)消火栓/套
(3)水炮800元/台
(4)稳压系统2000元/套
(5)水炮环管/米
(6)弱电系统200元/点
(7)水炮弱电系统元/点
(8)电气火灾报警/点
(9)湿式报警阀500元/台
(10)水泵接合器元/套
(11)喷淋管翻弯处加5元一个点
工程竣工后按单价据实结算。
2、承包范围:施工图中的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3、工程工期:配合装修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4、结算方式:上述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具体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合同工期:以不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指令任务,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质量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乙方所采购的辅材必须是合格产品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到达现场,乙方负责卸货并运到仓库或作业面,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负有保管责任,如发生丢失,乙方应赔偿有关损失。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仓库。
第五条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和丢失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不得在作业面住人,做饭。
第七条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安装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乙方所有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进公司时的人数、年龄、性别、籍贯、身体状况、工种等必须登记注册,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甲方存档备案,并不得任意在社会上私招乱雇闲散人员;
2、乙方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室内照明和机电设备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指定专业人员安装和操作,现场已经安装好的电源及机电设备等乙方不得私自乱牵改动;
3、乙方特种工人,包括电工、焊工等工种,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在上岗作业前,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杜绝施工中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进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起重及吊物下严禁通行,严禁攀爬脚手架和吊栏等规章制度,违者处50元/人次的罚款;
5、甲方管理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后提出意见,乙方要及时整改,同时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装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抓好和具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6、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遵守安全施工、防火、交通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如遇甲方负责人强令乙方人员违章作业时,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7、乙方因施工不慎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各种经济损失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应为所属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乙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异议,甲方仅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60%。
1、乙方不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乙方不服从甲方、业主、监理方的指挥、安排、监督、验收;
3、甲方只与乙方负责人联系,乙方所属工人不得与甲方发生直接联系,但必须接受甲方监督指挥;
4、方未能达到质量、工期要求的;
5、方无理取闹、破坏现场、擅自停工。
第九条乙方在施工调试过程中,甲方应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并且及时协调有关建方的工作,确保工程施工顺利。
第十条甲方违反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不得异议,甲方需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贰年后支付。
1、甲方强制乙方人员违章操作,乙方人员拒绝后仍强制要求执行;
2、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乙方停工,乙方解释无效;
3、甲方应提供基本的施工条件,如:施工图、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等,如未能提供上诉条件,乙方提出以以后仍不能得到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每月25日,按乙方完成进度的验收结算完成后再付95%余款5%作为质保金,满贰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工程年费保修贰年,二年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管道、线路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无条件赶到现场维修。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补充。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篇8:水利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效力的确认
1 分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
分包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主体资格,也就是主体要合格。这是分包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为法人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4个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只有同时具备了法人的上述4个条件的社会组织方能以法人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反之,凡是不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社会组织就不是法人,不能以法人名义签订分包合同。如果以法人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属分包合同主体不合格,应当确认其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b. 其他主体。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在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也就依法取得分包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可以在国家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依法签订分包合同。
c. 如果未经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即以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名义签订的分包合同应当确认为无效。上述分包合同当事人在具备法定主体条件后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就必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分包合同无效[1]。因此,分包合同当事人只能根据批准业务范围或者依法享有的组织活动的范围签订分包合同。凡是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分包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分包双方之所以要在其经营范围内进行经济交往,签订分包合同,是因为企业的经营范围决定了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条件和原材料的来源。如果分包双方超出这个范围订立分包合同,那么就会使合同的履行得不到可靠的保证。
2 分包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合同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分包合同是无效的[1]。合同的内容合法指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违背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我国立法采用社会公益原则,分包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要遵守这一规定,如果分包合同当事人所签订的分包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当确认该分包合同无效。此外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 》中对于分包内容的合法性有如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有工程师的同意,也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并应像对待承包人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人、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在确认合同的效力时,要特别注重对合同内容的审查,并注意以下几点。
a. 分包方资格审查。合同签订前要对分包方资质、资信进行审查。分包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安全证书、法人证明书(有委托人的必须提供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码证、安全证书必须经过当年年检,且资信资料须加盖公司印章,分包方资质证书所列承包范围必须满足工程项目的要求。分包方要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①要求3年内至少有2项相同工程施工经验,且优质、按期完成;②要求无合同诉讼经历,无重大伤亡事故,没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由于分包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
b. 审查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内容是否违法。例如:合同标的质量标准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产品质量法规的规定;价格条款要遵守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分包项目数量是否与设计图一致;项目是否齐全;拟分包数量与中标数量是否有大的差异等。合同主要条款中若有一项条款违法,那么合同是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合同主要条款中有部分条款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如果该条款涉及合同的本质,则整个合同无效;如果不涉及合同的本质,对其他条款的效力也有影响的话,则该条款规定的内容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在分包合同主要条款中,如果合同的标的涉及合同的本质,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而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不涉及合同的本质,因此,其中某一项条款违法只会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c. 对为达到非法目的而签订的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的分包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非法的目的。这类分包合同,其形式是合法的,但却是为了达到非法的目的,因而也应确认其无效。
上述3个方面不是孤立的,在处理具体事件时,要综合分析,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就比较容易确认了。
3 分包合同双方必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意志表达真实
《合同法》第五条规定:“订立分包合同,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这一原则在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违反这一原则的分包合同是常有的,例如: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合同;一方乘对方急需而签订显失公平的合同等。这些合同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志,但由于违背的程度不同,因而在确认其效力时,也应区别对待。
a.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分包合同无效。这类合同,有的是在签约主体、履约能力或标的质量等方面故意制造假象或有意隐瞒真相,使对方受骗上当而订立的合同。例如凭借其特有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权利,对业务上依附于它的企业以中断“援助”、停止加工或撤回技术人员和设备等手段相要挟而签订的“霸王合同”。这些合同尽管欺诈或胁迫的方式不同,但都从根本上违反了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完全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因而根据《合同法》第七条第二款[1]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
b. 对因重大误解和乘人急需而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应根据受害方当事人的申请确认无效。所谓因重大误解而签订的分包合同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本质条件发生误解而签订的分包合同。所谓乘人急需而签订的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对方的某种急迫需要而迫使对方违背本意接受非常不利的条件,而使自己从中获得较大利益的分包合同。这两类合同是否有效,要取决于当事人的申请,要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发生重大误解,是否乘人急需而又违背其本意,但只有当事人一方自己提出并加以举证,方可加以确定。且显失公平只有超出法律许可程度,才会导致合同无效的结果。如果只是一般误解或在法律许可限度内不甚公平的分包合同则不宜认定为无效。
4 分包合同的形式和手续要完备
《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对分包合同应具备的形式和应履行的手续都做了必要的规定:分包合同应当条款齐备,责任明确,采取书面形式。
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分包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其效力应如何确定?对分包合同形式要件的审查,既不能脱离法律的规定,也不能忽视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对于不合法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原则上应视为无效。但这一实际情况会使大量实质上有效的合同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审查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必须结合其他有效要件综合分析,具体掌握。对于不具备法定形式和手续的分包合同,原则上应认定为无效。但如果合同事实清楚,内容合法,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只是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可视为有效,必要时可让当事人补办有关手续。此外,书面合同一般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如果只有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而未加盖法人公章的,只要代理人经合法授权,合同的其他方面也符合法律要求,则可视为合同有效[3]。
5 结 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确认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是合同的4个有效要件,但由于这4个要件在合同效力问题上所起的作用不完全相同,因而遇到具体问题时,则要认真分析,以确定分包合同的效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7.
[3]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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