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安全警示语

关键词: 警示语 人人 职工

小区电梯安全警示语(精选14篇)

篇1:小区电梯安全警示语

1. 重视安全硕果来,忽视安全遭祸害

2. 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

3. 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

4. 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

5. 过马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6. 责任心是安全之魂,标准化是安全之本。

7. 安全帽是护身宝,上班之前要戴好。

8. 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9. 隐患处处有,安全时时记。

10. c平安到家,家人放心。

11. 蛮干是走向事故深渊的第一步。

12. 企业效益最重要,防火安全第一条。

13. 安全不能指望事后诸葛,为了安全须三思而后行。

14.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自大意。

15. 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平安你我共同的心愿。

16. 父母妻儿牵挂你,安全生产心切记。

17. 家庭支柱靠你扛,安全施工不能忘。

18. 严是生命的呼唤,松是自杀的开端。

19. 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

20. 爱家就要爱生命,重情更应重安全。

篇2:小区电梯安全警示语

2. 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 高高兴兴游泳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4. 关爱生命旅程,预防溺水,注意交通安全。

5. 孩童泳池乐游游,成人伴实免忧愁。

6. 孩子的贪玩,父母的伤痛。

7. 河水湍急,小心溺水。

8. 湖边之行,慎于足下。

9. 湖水因为美丽,让人忘了危险。

10. 生命第一,预防溺水。

11. 生命仅一次,水火无情谊。

12.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终生。

13. 生命只有一次,杜绝私自游泳。

14. 安全是生命的基础,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篇3:小区电梯安全警示语

我所在小区的电梯时有故障, 小区物业公司虽多次维修, 但都是零敲碎打, 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四个月前, 我在乘坐电梯时, 因电梯突然下坠致伤, 花去医疗费用3万余元。当我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时, 物业公司却只同意赔偿1200元, 理由是其与各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中, 均已明确规定:业主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当产生的伤害, 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以该业主当年应缴费用为限。而我的年缴物业管理费是1200元。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对吗?

读者:谢琳

谢琳读者:

物业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其必须赔偿你全部损失。

一方面, 维护小区环境安全是物业公司的应尽义务。《物权法》第八十一条、八十二条规定,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你所在的小区被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后, 物业公司便具有对小区包括电梯在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的义务, 但其明知电梯时有故障, 却每次维修只是零敲碎打, 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存在的隐患听之任之, 明显是对自己义务的违反。

另一方面, 物业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正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好自身义务, 放任危害的发生, 才导致你的损失, 因而其应当以赔偿损失的方式, 向你承担违约责任。

篇4:小区电梯安全警示语

【关键词】电梯监管;运行安全;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建设,电梯作为重要的配套设施被广泛的应用于高层建筑内部,它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时常给我们的安全带来威胁,那么如何加强电梯监管措施保障电梯运行安全呢?下面就这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1、目前电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1电梯的所有者对产品质量检测不到位

高层建筑的业主作为电梯的所有者在購买时对电梯的检测不到位,因为电梯从厂家运输到使用地,都是成套设备,购买者对电梯内部的构件的质量不了解。在购买电梯时总想购买物美价廉的产品,但是一些电梯生产厂家为获得市场份额,靠打价格战取胜,不顾消费者的利益,为降低成本不惜牺牲产品质量,一些关键部件以次充好,用质量没有保障的配件代替优质配件,例如用塑料齿轮代替金属齿轮、降低钢板的厚度、用翻新配件代替新配件等等,这些配件都在设备内部,消费者不进行解体检查根本就发现不了这些质量问题。

1.2电梯的管理者对电梯安装质量检验不达标

电梯的安装是项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目前由于我国各地电梯数量以几何倍数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具有丰富安装经验和技术过硬的安装人员十分稀缺,一些电梯安装企业,为加快安装进度将大量没有安装资质的人员,推向安装一线,这些安装人员只经过几天或者几周的简单培训匆匆上岗,这样安装的电梯虽然也能够使用,但是为日后使用留下了隐患。而电梯的管理者大多也非电梯的技术人员,对于电梯的安装质量的检查也只能是检查一些表面的东西,而对于电梯安装质量是否真正达到国家标准不得而知,即使做检验也不可能达到标准。

1.3电梯的使用单位对电梯的管理不到位

电梯作为一种公共运输工具,一般用于人流、物流较大的场所,因此电梯的安全运行事关重要。电梯的使用单位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应设专人管理,但是由于一些原因电梯的使用单位对于电梯的安全隐患的危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电梯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是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电梯没有安全标识、安全使用须知等问题比比皆是,电梯严重超载或是被滥用没有得到管理者的及时制止,对发现的小问题拖拉长期不解决,电梯维修严重滞后这种现象时有发生,电梯的使用单位对电梯的管理不到位,为电梯的安全运行留下了隐患。

1.4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严重缺失

电梯是一种机械,这就意味着部件的磨损与老化是不可避免的,同时由于电梯的不正确使用一些部件会损坏,每当发生这种情况,电梯的维修部门应及时更换这些问题部件,避免这些部件的突然损坏对电梯的安全运行造成危害。但是一些电梯的使用单位,为节约维修成本,对于这种情况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时常让电梯带病运行,总是等到电梯不能运行才进行维修。另一方面电梯的管理单位也没有制定定期的维修规章,或是维修人员不能按照电扶梯使用 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对电梯的各个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甚至会出现没有维修资质的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对电梯造成新的损坏。

1.5上级管理单位对电梯监管体系不健全

电梯在我国是作为特种设备来管理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但是这些相关职能部门面对如此众多的电梯,做到每台电梯都做安全性能检测是不现实的,由于这种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十几个人员对成千上万的电梯检测也许就是形同虚设,这样形成了既有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上级部门再监管不过来,也就电梯无人管理的尴尬局面。

2、加强电梯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在电梯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如何加强电梯的监管措施,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加强。

2.1提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意识

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这两部电梯的管理法规中明确规定,使用单位应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这就要求使用单位在购买电梯时不能图便宜购买没有生产资质的单位的电梯,同时在签订的购买合同中明确电梯的三包等质量保证事项;同时法规还规定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所以使用单位在选择安装维修单位时,要认真对这些单位派出的人员的证书进行检查,并签订安装维修保养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维保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电梯的使用单位还要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法规规定配齐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具备电梯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建立健全电梯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对责任人要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促使责任人尽职尽责的做好电梯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记录电梯使用状况,定时检查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2.2加强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

使用单位要按照合同督促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履行其对电梯的维修保养义务,特别是对一些关键部件如电机、制动器、钢丝绳等更要做好检查维护,保障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对于维修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使用单位要引起重视,该更换的设备不能由于成本的原因而延迟或不予更换,要形成维修单位与使用单位的相互监督机制。同时维修保养单位在接到使用单位的故障通知,要在第一时间内对电梯各种故障进行处理,避免电梯带病运行,而且维修过程中选派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保障维修质量,将电梯的各种维修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在维修中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水平,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2.3加大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

电梯的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要遵守职业操守坚持原则秉公办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规定或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进行停用并保留对其进行处罚的权利,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加大对在用电梯的监督检查力度,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的消除潜在安全隐患,从而为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提供强大的政策保障。

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运输工具,无论是使用单位还是监管单位,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才能切实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l]罗哲.范围.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主要原因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12(12).

[2]张军略论电梯安全运行危险因素分析[J]科技风,2012(15).

[3]仇勇.浅谈电梯的安全隐患原因及监督检验对策[J].装备制造,2009,(08)

篇5:浅析住宅小区电梯安全治理

近年来,电梯的发展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发迅猛。电梯安全引发的各类问题,引起各级政府、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如何做好住宅小区电梯安全治理,本人一些思考向大家交流汇报。

一、我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状况

截至2015年底,全市在用各类电梯数量达43108台,约占全省电梯总量的三分之一,其中住宅小区电梯约30000多台;公安110热线,2013-2015年共接到电梯故障困人等报警电话分别为1970次、2419次、3123次;在省质监局发布的2015安徽省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报告中显示,抽查合肥电梯维保企业123家,维保质量合格率在100%的,仅有6家,我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状况严峻。

二、影响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的主要因素

笔者认为影响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的分散导致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不清晰是关键因素

电梯是住宅小区的共用设备,由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电梯的所有权分散在千家万户。因此,电梯安全监管部门常常面临需要随时确认住宅小区电梯的管理者及安全责任的尴尬境地。一旦无法确认,后续监管工作很难依法开展。住宅小区中的电梯供公众乘坐,使用权具有不特定性。使用电梯的不文明行为导致电梯故障的责任,往往难以确认承担主体,更难以给予惩处。电梯安全涉及的链条长、环节多。影响电梯安全的因素可能分散在电梯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等环节,甚至房屋建筑中的电梯井道、机房和底坑土建质量与电梯选型、配臵等因素都会影响电梯使用安全。而这些环节的管理权又分别落在多个单位,导致电梯出现安全问题时,物业公司与电梯制造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甚至与房屋建设单位和业主之间相互推诿扯皮。上述困境,均导致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无法清晰的认定,致使电梯安全隐患的恶化与升级,甚至直接造成安全事故。

(二)物业公司的电梯使用管理能力弱化是重要因素 物业公司受电梯共有人委托管理电梯,应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电梯所有权人的分散,相关业委会等自治组织不健全,对物业公司电梯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难以监督,物业公司健全电梯安全管理主观动力不足;另外由于电梯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分散导致电梯安全责任不清晰、不明确,也必然造成物业公司在电梯使用管理上存在应付、观望和侥幸心理,在措施上减少安全投入、减化人力成本,客观上造成其电梯管理能力弱化。

(三)电梯安全经费的筹集困难重重是直接因素 电梯的安全运行需要持续的经费投入,可现实中却总遇到因经费问题导致电梯故障迟迟无法得到整改的情形。这种情形持续恶化,造成物业公司管理成本上升和业主的服务体验下降,进而造成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矛盾积累,自然影响到业主的物业费缴纳,矛盾激化后,物业公司撤出,小区电梯无人管理,安全状况堪忧。电梯安全经费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受到利益主体间市场行为的影响,是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博弈的恶性结果体现,是一种市场失灵现象,需要政府加以调控和引导。

三、当前电梯安全监管方式的局限性

目前,电梯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采取的是监察+检验的“双轨制”方式,对电梯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这种监管方式,虽然有力地保障电梯安全,但是在解决当前电梯出现的新问题上,仍具有一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梯安全监管重在设备的局限性

目前的电梯安全监管,主要是针对电梯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治理。这种监管侧重点在设备,优点是针对性强,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投诉、举报所反映的电梯安全隐患个案;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电梯增长飞速,量大面广,且安全隐患状况复杂,群众安全需求多样,如此监管必然面临一线力量不足和能力欠缺等问题。更重要的是,监管重在设备,工作的着眼点就自然落在设备的隐患排查上,着重点就落在设备隐患的消除上,至于隐患产生的制度性因素便容易被忽视,影响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的主体责任不清、落实不力等问题也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二)电梯安全监管方式单一的局限性

电梯安全面临着经费筹集、责任认定、事故赔偿、维保市场低价恶性竞争等多种问题,形成错综复杂的监管局面。目前采取监察+检验的行政监管方式,往往侧重事后监管,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难以标本兼治;而且当前电梯安全难题,大多受市场失灵的影响,尤其是涉及电梯安全的经费问题,仅靠单一行政措施,效果自然有限,也很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安全需求。

(三)电梯安全检验机制的局限性 电梯安全检验是电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市电梯检验工作模式是由政府部门设臵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直接从事电梯安全检验工作。特种设备检验作为政府行为的一部分,检验机构在信息、市场、价格等方面都占据垄断地位,其工作质量主要依靠机构自身的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与约束不足,容易导致检验机构存在权利寻租、腐败和非公益性导向的影响。在电梯安全上,其对政府监管部门的技术支撑作用不足。

四、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的主要建议

(一)坚持有限政府理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笔者认为,政府应该转变观念,坚持有限政府和依法行政的准则,在电梯安全监管目的上,牢牢把握如何推动业主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这个宗旨;在问责导向上,不应当以行政责任为主,而应当以业主民事责任为主;在角色定位上,政府应当以电梯安全规范和标准的制定者、宣传者与监督者出现;在监管举措上,应当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充分利用法律和市场调控相结合的手段,引导和保障业主在电梯安全管理上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

二、探索建立业主自治的电梯管理模式

目前建立和完善业主自治的电梯管理模式,仍属起步和探索阶段,需要政府给予引导和支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和引导住宅小区建立业委会等业主自治组织,明确其承担的电梯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清晰业委会等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探索自治组织管理电梯模式,健全其与物业公司之间有关电梯委托管理民事合同监督关系;三是政府建立帮扶和信息公开机制,对业委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树立其维权和监督意识、主体意识,指导帮助业委会发挥对物业公司在电梯维保协议、维保费用的监督制衡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维保质量状况,鼓励维保单位公布各自维保标准和价格,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促进物业单位对维保单位择优选择机制的形成,通过运用市场手段促进维保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四是运用诚信奖励机制,引导物业公司争先创优。创新物业付费方式,将物业费中的电梯运营费用单独列支,由第三方统一存管,在一定条件下向物业公司支付,进而增强物业公司的电梯管理主动性。

三、改革电梯检验机制,强化技术支撑作用

篇6:小区电梯安全警示语

高越(医卫)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住宅电梯快速增加,我市电梯持有量近五万台,而与此同时,由于错综复杂的因素,一些早期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电梯经常发生关人故障或伤人事件,老百姓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投诉上访逐年增加。住宅电梯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应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影响我市住宅电梯安全的主要问题有:

一、各类电梯中住宅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比例最高

资料显示,电梯各使用场所中,住宅电梯数量最多、增量最大,而检验一次合格率最低,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最多。据市质监局统计,2011年电梯故障频发地点中,前10位均为住宅小区,排名首位的仅7月1日至9月2日期间,就发生35起电梯事件(困人12起、故障23起),实在触目惊心!目前,上城区已有近百个小区装有电梯,总量超过一千台,使用五年以上的占30%,十年以上的占10%,很多电梯即将进入老化期。可以预见,各种电梯故障和相关矛盾将在近年内集中爆发。

二、现有的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目前住宅小区的电梯管理模式: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合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由于业委员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对电梯管理不内行,没有能力参与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间的合同谈判。物业管理公司准入门槛低,人员流动大,在持证上岗、电梯定期检验维保、应急预案演练、制度规范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而电梯维保单位虽然有近百家,却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住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工作质量问题突出

由于电梯数量不断增加,一些维保单位业务不断扩张,需要更多的维保人员,在社会上招聘人员时,流入了一些不专业的人员。同时,一些单位为了减少成本,维保人员并未增加,造成一名维保人员负责多个小区的电梯,工作上打马虎、走过场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出现了“不该修的乱修、不该换的也换”等欺诈行为,导致很多住户对是否有必要进行电梯修理产生了不信任。

四、缺乏住宅电梯大修(更新)的标准和法定程序,维修经费无保障

根据规定,电梯须经定期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在整改完成前不能投入使用。有的物业公司图省心,甚至借此收受维修单位回扣,对不一定要大修(更新)的也很“大方”,引起业主普遍反感,造成确有必要大修的无法获得业主的支持。在“修”与“不修”的博弈过程中,基层质监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无法做出决定。另外,不少老小区的高层回迁住宅,存在电梯大修经费不足、维修基金二次续筹措难等情况。而我市实施的市区二级财政匹配的物业改善专项资金对住宅电梯还没有涉及,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五、老百姓对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缺乏,相关部门宣传不到位近年来,各相关部门虽已加大了宣传力度,但老百姓对电梯安全使用还是了解不够,很多不良习惯诱发了电梯故障。特别是出现电梯困人等情况时,不能正确应对,处理不当导致的人员伤亡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主体

建议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由物业公司作为电梯安全责任主

体。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间推行制式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业委会全程参与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间的合同谈判,督促物业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小区无业委会的,由电梯业主推举一名代表行使职责。

二、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应当规范并受到有效监督

要引入竞争机制,不断规范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从业行为。建议房管、质监部门把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强对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考核,进行分级管理,定期向社会通报,通过市场机制,淘汰维保质量差的单位。

三、各行政职能部门要行成合力,把住宅电梯安全作为保一方平安,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服务内容

安全工作靠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形成合力。街道要在电梯安全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房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建章立制和责任落实。质检部门要发挥其执法和技术优势,推动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标准体系和物管相关的质量标准体系的对接。物价部门可联手相关行业协会,制定电梯耗材的等级标准与指导价格,并对物业公司、电梯维保企业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遏制价格欺诈。对尚未建立物业维修基金或电梯专项基金不足的,建议由“业主自筹和政府适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以过渡性解决。

四、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加强对老百姓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各级政府和质监、工商、房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与新闻媒体、社团组织、街道社区密切配合,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报刊专栏、专题电视节目、互联网、公益广告、广场视频播放等,通过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等活动,提高老百姓的电梯安全使用知识,教育住户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做到文明乘梯,保护自身

篇7:小区水系警示语

2. 敬畏自然,珍爱生命。

3. 安全第一位,不要让水带走你的生命。

4. 安全健康游泳,畅享戏水快乐。

5. 安全使用游泳池,照顾儿童勿忽视。

6. 人生美好,步步小心。

7. 生命仅一次,水火无情谊。

8. 强化教育,增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意识。

9. 安全游泳,预防为主。

10. 高高兴兴游泳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11. 生命第一,预防溺水。

12. 生命只有一次,雨天水急慎勿下水。

13. 看顾儿童要谨慎,泳池玩乐更畅心。

14. 大手牵小手,安全去游泳。

篇8:小区水池警示语

2. 安全游泳,预防为主。

3. 高高兴兴游泳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4. 生命第一,预防溺水。

5. 生命只有一次,雨天水急慎勿下水。

6. 看顾儿童要谨慎,泳池玩乐更畅心。

7. 大手牵小手,安全去游泳。

8. 湖边之行,慎于足下。

9. 儿童戏水泳池乐,成人照顾伴在旁。

10. 强化安全教育,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11. 安全第一,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12. 生命只有一次,溺水只差一念。

13.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14. 轻轻脚步,勿踏入水。

篇9:小区车库警示语

2. 此处地壳高温易自然。

3. 门前有暗沟,车损请自负。

4. 远亲不如近邻,近邻绝不挡门。

5. 哥一会要出去泡美眉,请弟弟行个方便,不要挡道。

6. 熊出没,刮花自理。

7. 别堵在我门口,我要回家。

8. 内有车辆出入,请别把车横在车库门前。

9. 寻车启示,在此处丢一辆车,照片如下,知情者联系我,必有重谢。

10. 车库门前禁止停车,如有损坏,后果自负。

11. 车库门前,请勿堵塞。

12. 车库门前请勿停车,不听劝者后果自负。

13. 您是有钱人,请别停车堵门。

14. 私家车库,禁止停车。

篇10:小区严禁停车警示语

2. 让洁净的停车厅带来一天的好心情。

3. 态度决定成功,细节体现修养。

4. 爱护车棚,爱护校园,爱就马上行动。

5. 知德者慧,知行者美。

6. 停下的是车,展现的是素养。

7. 停下仆仆风尘,带走奕奕风采。

8. 带来整洁的环境,带走愉快的心情。

9. 一停二靠三对齐,车辆上锁别忘记。

10. 让车归位,为道德归位。

11. 不准在车库洗车:如果人人都在车库洗手,车库也会变“水库”

12. 不准随地乱丢垃圾吐痰,请各位车主别把车库当“垃圾场”

13. 禁止乱停车。

14. 进出门凭条是作为您机动车进入停车场的唯一证明,请进入时开据进出门凭条,并妥善保管。出停车场时向值勤人员出示进出门凭条。

15. 请锁好车门将贵重物品带走:用血汗钱换的贵重物品不要不珍惜哦!

16. 细节体现礼貌,停车展现风貌。

17. 有序的停放是为了更好地起航。

18. 人有人居,车有车位,人住其居,车入其位。

19. 禁止明火

篇11:小区提醒小偷警示语

2. 防偷防盗有必要,共同监督要记牢。

3. 防偷两大忌,麻痹和大意。

4. 防贼防火防破坏,抓捕坏人勇当先。

5. 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履好自己的责。

6. 防盗落实责任,罪犯无处遁形。

7. 家家都是治保会,人人都做治安员。

8. 家居防盗,从大门开始。

9. 提高业主自防意识,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10. 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加强自爱自律行为。

11. 偷盗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12. 偷盗是违反犯罪,会玷污你的一生。

13. 贯彻防偷防盗规则,落实防偷防盗责任。

14. 警民联手保社会稳定,万众一心建和谐家园。

篇12:某小区电梯三方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电梯公司):~~~~~~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总包单位):~~~~~~~~~~~~~~项目部

现场4#楼、5#楼4台电梯工程已安装完工,即将通过~~~~~有限公司和当地政府部门验收。现应工程部要求临时使用电梯,为明确责任,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负责对甲方电梯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2、甲方必须派专人负责电梯的使用和看护,严禁用电梯拉水、水泥砂浆,超重、超高及野蛮装卸货物。

3、在使用过程中如人为原因造成零部件损坏,甲方需按价赔偿并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用。

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电梯关人,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立即派人到现场解决。如甲方不通知乙方而报警,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甲方不使用电梯时,必须把电梯停在顶层并锁好层门。

6、乙方负责的维修和应急故障处理。

7、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非正常使用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自负。

8、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非正常使用引发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甲方将电梯交付丙方使用和保管,丙方对甲方承担上述全部保管义务及责任。

10、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电梯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后生效,有效期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篇13:小区物业电梯管理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管理

为确保小区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保障使用人安全,小区电梯维保工作由专业电梯公司负责,并接受管理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

二、电梯服务标准

1、电梯公司维保人员依据《电梯维护养护标准》,对小区电梯实施维修保养。

2、轿厢内须张挂“电梯服务标准”、和“乘梯须知”;

3、执行温州市房屋电梯运行相关标准。

4、司机须持证上岗,统一工作服,礼貌待客,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维修保养及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6、轿箱环境整洁明亮,不得有油污,垃圾等。机房干净,整洁,各种应急设施,抱闸扳手,盘车轮,灭火器等齐全有效。

7、按计划进行大、中修,并提前2天通知管理服务中心,经同意方可实施。

三、安全质量管理

1、电梯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小区电梯维保工作进行安全检验并填写《电梯安全普查表》,电梯维修质量实行内检,互检,专职验检制度,填写《电梯维修保养检查验收摘要》确保电梯维修质量,电梯运行安全可靠。

2、电梯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填写《电梯运行维修(周)检查表》。

3、维修、保养电梯时应在电梯基站张贴或挂立告示牌,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电梯设备出现停电、故障、火灾、浸水等紧急情况时,启用《电梯故障应急方案》。

四、电梯设备档案管理

1、电梯运行及保养、修理过程的记录表应建档,保存期为两年。

2、建立电梯设备台帐及设备清单,妥善保管电梯安装,调试等原始资料。

五、质量监督检查

1、管理中心事务员每日对小区电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填写《电梯运行抽查记录》。

篇14:小区加装电梯倡议书

您好!我们的花园位于龙岗中心城的繁华地段,周边学校商铺林立,小区绿树成荫,居住生活方便。但由于建造时受经济水平所限,导致无电梯设施。随着人口老年化及楼价的不断攀升,没有电梯这一特殊因素给很多邻居的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我们楼价的合理升值也受到了严重制约。

旧楼加装电梯是大势所趋,也是政府倡导和鼓励的民生工程。20XX年12月25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出台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在满足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和城市景观的前提下,经本栋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加装电梯”。201X年,深圳市翠竹园小区等几个花园成功申请、加装电梯。而紫薇苑在设计的时候,已为电梯安装准备好了预留空间,所以我单元改造加装电梯是完全有条件的!

为此,我们强烈呼吁: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美好家园,让我们一起建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电梯吧!为了更好地实施电梯改造计划,我们创建了QQ群(群号是XX),希望大家积极加入,共同为创建美好家园出谋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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