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关键词: 驾驶证者 考试合格 车辆 驾驶

第一篇:车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学校车辆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1、凡未经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者,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服从交警指挥,中速行驶,安全礼让。

2、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机件中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行车中,不准打手机,不准赤背、穿拖鞋、不准嬉笑打闹。严禁酒后驾驶。

4、行车中,驾驶室两侧严禁站人,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挡板上,车未停稳乘车人严禁上下车。

5、车辆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超长、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特殊情况装卸大件时,应事先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6、车辆应定期维修保养,车架必须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7、气制动的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cm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15公斤/cm2时,不得发动。

8、气温在0℃以下时,应加防冻液,下班后应放净冷却水,放水时不得放在通道上以免滑倒伤人,每天放净贮气筒积水,以免刹车失灵。

9、在冰雪天中行车要装防滑链条。

10、驾驶员应切实做好在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例行保养工作。

11、全体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上述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并做到尊重交警,服从指挥,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第二篇: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第三篇:车辆出入场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一、车辆出场检查操作规程。有安全检查人员、驾押人员共同操作完成。

1、车辆的技术状况,应达到一级车况标准;

2、车辆行驶记录仪和GPS及通讯工具,配置齐全有效。

3、车辆切断总电源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和隔离电火花装置有效。

4、厢式车辆车厢底板应平整完好,周围栏板应牢固。

5、罐车的罐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合格。

6、车辆应配备的消防器材、劳保器材齐全有效。

7、根据货物性质,是否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静电、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防散失等措施。

8、驾驶员、押运员、车辆的运营证件等是否齐全,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9、散装货物捆扎是否牢固;货物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货物运单是否相符。严禁超范围运输,严禁超载、超限。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10、根据车辆安全运行例检记录,逐项审查车辆的转向系、制动系、牵引与悬挂、传动系与轮胎、罐体容器、润滑系、冷却系、灯光、仪表、喇叭、雨刮器、后视镜、安全带等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无渗无漏、联接牢固、安全可靠、齐全有效、

11、车辆的警示标志、标识符合所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

12、检查合格的,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驾驶员签字后,车辆方可出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方可履行运营手续。

二、车辆回场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由检查人员与驾驶员共同操作完成。

1、运输危险货物的车厢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

2、被危险货物污染过的车辆及工、属具,应按有关规定到具备条件的地点进行车辆清洗消毒处理。

3、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安全附属设施、警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视、调整、补充、紧固、清洁、润滑、防腐。检查完毕后,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车辆技术状况和需报修的项目。

4、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签字收场

第四篇:场地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 般 要 求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5、 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二)载 重 汽 车

9、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时,不得滑行发动。

10、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11、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1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

22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2、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13、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三)自 卸 汽 车

14、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15、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6、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7、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18、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19、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四)油 罐 车

20、油罐车应备专用灭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21、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22、油罐漏油需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气,确认无油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23、油罐装有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24、夜间修理车的照明,要用安全行灯、电线应绝缘良好。

(五)平 板 拖 车

25、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插接好。钢板支架、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26、装卸大型物件时,要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27、装卸车时要停放在坚实平坦、周围无障碍物的地方,拖车应制动,车轮应楔紧。

28、搭设跳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15度。

29、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30、用后绞盘装卸物件,车子必须制动住,并楔紧车轮。 第六节 机动翻斗车

31、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32、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注意来往行人。

第五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工、厂内车辆驾驶、起重工)

吉林长山化肥集团长达有限公司安技环保处

文件编号:Q/JCH3013003-1997

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强化特殊工种作业制度,规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对特殊工种做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焊工作业

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殊工种作业证》。

2、 电焊机接地良好,焊把线、二次线完整无损,电焊机线与电焊钳连接要牢固。

3、 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其容量符合要求,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并使用漏电保护器。

4、 在潮湿地点进行电焊作业时,操作台附近地面上铺设橡胶绝缘垫,详细检查电源线及有关部位,注意防止漏电。

5、 在搬运焊机、检修焊机、改变极性时,必须切断电源。

6、 在推、拉电源闸刀时,要戴手套,动作要快,站在侧面,以防电弧光灼伤脸部。

7、 安装或更换保险丝时,应由电工进行,焊工不能擅自进行。

8、 电焊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电焊手套,穿工作服等劳保用品。

9、 电焊机不准超负荷运转。

10、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间距要符合要求,乙炔瓶不得卧放使用,气瓶不得用空,必须留有不小于0.05MPa表压的余气。

11、 气瓶严禁放在受阳光曝晒,或受热源直接辐射及易受雷击的地方。

12、 气瓶不得放在厂房内,电焊作业时,严禁把焊机放在易燃、易爆厂房内。

13、 气瓶按规定着色,气瓶要定期检验,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气瓶。

14、 使用气瓶前,检查气瓶阀是否沾有油脂类物质;在冬季,气瓶出口处如有结冰现象,严禁用明火加热。

15、 焊炬各气道管路均匀,不许沾染油脂,以防遇氧气燃烧爆炸。

16、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7、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创清根时,应带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8、 开启乙炔气瓶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只开四分之三圈。

19、 禁止在带压力的气瓶上以拧紧瓶阀和垫圆螺母的方法消防泄漏。

20、 焊割时,应注意检查法兰和阀门等处是否含氟塑料的垫片、填料等,严禁用火烧烤,以免在高温下分解出剧毒气体引起中毒。

21、 焊接与切割中使用的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不能相互换用。

22、 停止使用时,应先关乙炔阀,然后关氧气阀,以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

23、 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在油罐、气柜等特殊环境动火时,须办理特种动火证,经总工或主管厂长审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4、 在设备、管道上动火,在办理动火证同时,还应办理设备检修任务书,涉及设备及容器内动火时还要办理进塔入罐许可证。

25、 在塔、罐动火时,易燃、易爆物质符合安全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应在工业卫生标准以内,氧含量在18-22%之间。

26、 动火时,把周围的易燃物隔离开,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动火。

27、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28、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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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山化肥集团长达有限公司安技环保处

文件编号:Q/JCH3013003-1997

厂内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强化特殊工种作业制度,规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对特殊工种做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厂内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厂内车辆驾驶。

1、 司机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驾驶证方可上车驾驶。

2、 在厂内行驶时,严格遵守化工部关于机动车“七大禁令”。 a) 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b) 严禁酒后开车。

c) 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d) 严禁带病行车。 e)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f) 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g) 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3、 在厂区内行驶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安全帽。

4、 不得驾驶与执照不符的车辆。

5、 驾驶室不得超限坐人,电瓶叉车、四轮车头不得载人,其它乘员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6、 行驶中,司机严禁吸烟、饮食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加油时严禁吸烟。

7、 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

8、 试车时,必须挂试车牌照,不得在非试车区域内试车。

9、 驾驶员严禁将车交非驾驶员驾驶。

10、 在厂区内按规定时速行驶,过铁路道口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11、 驾驶员不从事驾驶工作时,六个月至一年者,须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重新复试,一年以上者,应重新考核,已过退休年龄者,不得从事驾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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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山化肥集团长达有限公司安技环保处

文件编号:Q/JCH3013003-1997

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特殊工种作业安全,强化特殊工种作业制度,规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标准对特殊工种做了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起重工种作业

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殊工种作业证》。

2、 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

3、 每班第一次作业时,应将货物吊离地面0.5米,然后放下,以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4、 司机班前不准饮酒,精力集中,在驾驶室内不准吸烟、闲谈、开玩笑。

5、 严格执行“十不吊”: (1) 超负荷不吊。 (2) 斜拉不吊。 (3)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4)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5) 重物越过人头不吊。 (6)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吊物上站人不吊。 (9)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10) 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司机在作业中按规定发出信号(鸣铃),起重机在作业中禁止检修。

7、 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估计不清或接近额定负荷的货物可用二档试吊,二档吊不起的,再不得用高速档直接起吊。

8、 禁止起重机吊着货物在空中长期停留,作业时,司机和起重人员禁止离开工作岗位。

9、 起重机在正常运转过程中,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反车等来停车。

10、 露天作业时,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

11、 各种起重机械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的指示器。

1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多人挂钩时,司机只能服从预先确定的指挥人员的指挥。起吊时,起重臂和重物下面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14、 起吊重物时,重物严禁自由下落。

15、 起吊作业前,应详细检查起重设备或器具是否完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使用,直至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16、 吊装现场,作业人员登高二米以上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所携带的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或拴挂牢固。

17、 大型作业前,应预先划定警戒区,设置安全标志,起吊5吨以上重物时,需办理吊装安全作业票,20吨以上的,必须制定吊装方案,经厂长或总工批准后方可执行。

18、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管道、设备、容器、电线杆、危险厂房、轨道等物体上拴吊绳或缆风绳。

19、 如遇突然停电,吊钩上的重物无法放下时,司机应用紧急信号通知下面的人员立即让开,并立即将危险区用绳子拴围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域。

20、 吊物翻转要符合安全要求,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1、 起重用的机械设备和各种工具应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维护制度。

22、 特殊情况和非常状态下的超负荷起吊,由起吊单位制定安措经安技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批准执行。

23、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24、 起重机械停止作业时,将吊钩升到较高位置,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切断电源,开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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