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共8篇)
篇1: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莒政办发[2009]41号)精神,结合部门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监管体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我县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顿目标
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整顿,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健全,使我县餐饮单位、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食品消费环节中的餐饮企业100%具有合法资质。
(二)学校及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
(三)严格许可标准,提高餐饮单位的准入条件,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扶优汰劣,全面提高我县餐饮单位的整体卫生水平。
三、整顿任务
重点就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一)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在餐饮单位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二)餐饮消费环节。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学校食品安全。联合工商、教育部门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力度,检查督促食堂经营者执行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具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部门联合执法,清理整顿学校周边餐饮环境,取缔无证食品摊点。改造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挺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四)保健食品。配合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和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集体单位食堂要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的产品,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卫生监督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鼓励和引导大型餐饮企业积极采用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检验检测。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覆盖全县并逐步延伸到乡镇及以下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单位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推行卫生监督公示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坚决予以销毁。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四)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餐饮单位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抓紧制订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9年6月)。根据职责分工制订本辖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卫生院要制订本辖区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整顿的动员部署工作,并于7月 1 日前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制定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1年1至2月)。各乡镇卫生院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1年1月2 0日前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县卫生局成立莒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统一领导,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整顿工作的技术指导、行政处罚,并负责城区餐饮消
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城阳镇卫生院负责城区以外辖区内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其他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协调指导,与各有关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整顿期间,卫生部门的职能如有调整,要做好工作交接和衔接,按调整后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乡镇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强化诚信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
(四)加强督查和评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单位,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县卫生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附:莒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莒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郭维金
副组长:唐永磊
成员:管仁庆 王立欣 李顺波 潘新颖 王增太 王春雷 赵子
明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管仁庆兼任办公室主任。
篇2: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解决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餐饮业专项整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卫生局决定成立餐饮业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黎川县餐饮业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落实整顿任务和目标,协调卫生监测检验并积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与救治。
二、目标任务
(一)对餐饮单位许可证进行专项整顿。
1、整顿对象:检查整顿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
2、整顿措施及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等要求,强化权责一致意识,建立和完善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规范许可审查程序,严把许可准入关。此次专项整顿要做到对全部整顿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不留空白点。对无许可证的要登记在册,对符合要求的要在短时间内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对在检查中发现虽持有有效许可证但条件不能达到有关要求或发现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要及时做出限期整改甚至吊销、撤销或注销许可的监督意见;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书面告知并积极配合工商等行政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
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同时要做好对外公示工作。在进行专项整顿的同时,要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许可审核与日常量化评分综合起来确定等级,并按要求进行标识,要将量化分级的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促进餐饮单位增加软硬件投入和卫生条件改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加强农村宴席规范化管理制度,推行乡村厨工体验培训及农村宴席登记、备案管理等制度,同时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员等制度。
3、工作目标: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的问题。
(二)对餐饮业原料索证情况进行专项整顿。
1、整顿对象: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
2、整顿措施及依据:强化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是今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查找不足,有的放矢,切实加强对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的监督检查,对不按《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仍未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台账并设专人管理的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执行不力的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3、工作目标: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
(三)对餐饮业使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行为进行专项整顿。
1、整顿对象:所有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等。
2、整顿措施及依据: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原料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一是要加强对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水产品、畜禽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原料的监督检查,对恶意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力,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二是在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原料、滥用食
品添加剂等行为的同时,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原料库房、操作间及供水设施做一次全面的清查,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或来源不明的原料,要按有关要求进行集中管理或销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利用现场快速检测手段,加强对餐饮业原料的现场快速检测,提高卫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查肉品的购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法屠宰的肉品行为,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工作目标: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云鹤镇及云鹤镇周边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四)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重点品种和餐具及食品加工、存储、运输过程中的清洗消毒以及温度、时间的控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1、整顿对象:所有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等。
2、整顿措施及依据: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对相关加工和洗消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餐具清洗消毒,改变过去重设施轻操作的现象。应将监测结果列入对餐饮单位许可、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每年落实相应的抽检经费,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餐饮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7月15日至8月7日)。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动员部署及相关准备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逐项落实整顿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10月底)。卫生监督机构要围绕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顿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11月)。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组织工作验收和回头看,巩固提高专项整顿成果,防止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同时逐级开展总结评估,分阶段按期上报信息表和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餐饮业专项整顿行动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防保站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部署。坚持“打击、整顿、帮扶、规范、发展”的原则,查处、曝光一批违法加工经营的大案要案,确保专项整顿达到各项目标要求。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杜绝办人情案的行为。要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管职权,对发现的违法加工经营行为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食品卫生监督协查机制。要加强部门间专项整顿信息的交流和执法配合,做到积极主动,整顿任务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提高对不合格产品、原料的溯源和追踪能力,形成监管合力。
(四)县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防保站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黑板报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通过宣传不断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自律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理念;向广大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要加强整顿工作的广泛宣传,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增强餐饮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各单位要不断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及时通畅。此次专项整顿将采取特殊报告制度,各乡镇防保站向县卫生监督所报送专项整顿工作简报,报送当月信息表,必要时可随时报送,县卫生监督所汇总后报县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报送内容:(1)落实及开展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动态;(2)专项整顿过程中发生的重要案件(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报送县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8月上报半年工作总结,11月报整顿工作总结,2010年11月10日前上报整顿工作全面总结。
(六)加强督查和评估工作。专项整顿期间,县餐饮业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督导检查和评估小组,适时对专项整顿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评估。
篇3: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推进长效体制建设,确保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
局相关科室要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促进和增强各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行为,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严格执行鲜肉及肉制品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制度(实行电子监管的餐饮单位要及时录入相关信息),严防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来源不明及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禁销售病死、死因不明及腐败变质的肉类制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鲜肉及肉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1日-12月31日)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1年1月1日-2012年2月下旬)
各地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全县各类餐饮单位及集体食堂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实际情况,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9月)
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顿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防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探索建立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0月-11月)
局相关科室对专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检查频次或采取交叉检查方式,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防止出现盲点和反弹。同时,适时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顿重点
各相关科室及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食药监食〔2011〕251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迅速开展整顿治理和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整顿目标、具体任务,层层分解,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整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各餐饮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鲜肉及肉制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还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及肉制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时开展全面的自查。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局相关科室要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加大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要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局相关科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开展鲜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规标准知识宣传,不断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题的积极性。(五)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及时报送
篇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黔食安办发[2011]5号)及《水城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水食安发[2011]1号)精神,现将本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水城县卫生监督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由所长任组长,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公共卫生监督科。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及时安排部署整顿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整顿效果,建立和完善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保障百姓饮食安全。我所明确工作责任范围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内容,要具体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二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三是按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要求切实加强监管,做到全覆盖,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1三、认真开展整顿工作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餐饮服务提供者757户,从业人员1288人。其中:餐饮服务业708户,从业人员1088人;集体食堂49户,从业人员203人。
(二)监督检查
累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62人次、车辆57台次,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229户(餐饮单位178户、学校食堂39户、郊区村民俗旅游接待户12户),无投诉举报案件。
(三)整顿重点
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和双水片区、城乡结合部小餐饮店和小饮食店为重点进行整顿,重点检查其无证经营行为,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情况,采购或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情况,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废弃油脂使用登记情况,经营场所“脏、乱”情况等。
三、整顿措施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全面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
(三)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1、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检查。将3、9月学校食堂检查与校园及周边秩序整治相结合,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检查学校食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建立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等,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继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卫生部等九部委、局《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的部署,制定了《水城县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长效监管机制》,将餐饮消费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继续开展检查。
3、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餐饮食品的抽检工作。
4、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认真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信息,到目前为止,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制定了地沟油整治方案,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是否使用地沟油的专项检查。指导餐饮业主与收购废弃油脂人员签订协议书,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6、问题乳粉查处情况,派出卫生监督员126人次,车辆31台次,检查小餐饮业234户、小吃店214户,未发现使用问题乳粉。
(四)开展节假日期间的专项检查。把开展专项检查作为整顿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餐饮消费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集中开展了餐饮消费环节“脏、乱”整治,重点规范小餐饮、小饮食和流动摊点的“脏、乱”行为;二是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检查。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农家乐为重点,抓好餐饮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加大日常检查力度,遏制了餐饮经营违法行为。三是做好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五一”、“消夏文化节”、“十.一”、“中秋”等为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督促整改落实,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了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继续开展农村餐饮消费专项巡回检查。一是加强了农村餐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卫生意识,让经营不采购、使用和销售伪劣食品;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加强了农村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六)按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做好临时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
(七)及时报送信息。认真填写《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表》,于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当月信息表至市卫生监督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者文化素质低或文盲,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律管理能力差,台帐登记不够规范,索证索票不够全面。
(二)多为小餐饮店,部份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较差,不符合卫生要求,经营者卫生意识淡薄,整改后不能长期保持,“脏”“乱”现象时有发生。
(三)卫生监督机构监受人、财、交通工具等因素的制约,给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难以全面监督到位,存在监督盲区或死角。
五、下步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继续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力度和农村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管理意识,预防或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生。
水城县卫生监督所
篇5: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县卫生局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县卫生局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县卫生局开展餐饮消费环节 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组织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秩序,净化餐饮服务市场环境,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稽﹝2012﹞4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开展“三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办发﹝2012﹞3号)和县“三打”办《关于印发<××县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ד三打”办﹝2012﹞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连平这一核心任务,保持打假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
监管机制,维护餐饮服务市场正常秩序,全面提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消费环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打、防、治、扶、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餐饮消费环节制假售假势头,严厉查处一批制假售假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取缔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吊销一批违法经营单位资质,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严惩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增强餐饮服务经营者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餐饮消费环节打击制假售假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餐饮服务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2、严厉打击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硼砂、吊白块,以及滥用人工着色剂、膨松剂等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规范餐饮食品加工行为。
3、严厉打击无照餐具集中清洗消毒黑窝点,规范餐具集中清洗消毒行业,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禽畜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霉变大米、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以及来源不明的米面制品、豆制品和饮料的行为。
四、打击重点
1、重点产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大米、米面制品、豆制品、一次性餐具。
2、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
3、重点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食堂、小型餐饮单位、车站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
五、工作安排
结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县政府和县“三打”办工作部署,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初定期限1年,分4个阶段全面推进,期间贯穿打假体制机制建设。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3月)
县卫生监督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打假工作;各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发 4
放宣传资料,加强宣传发动,让专项行动家喻户晓,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
(二)线索排查阶段(2012年3月至4月)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组织暗访摸查、巡查、开展监督抽验等有效方式,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力争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有效掌握一批制售假劣食品行为的线索,为深入开展打假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三)打击整治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
采取边摸边查处的方式,有组织有准备有目标地开展打假行动。集中查办一批制假售假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整治一批问题突出餐饮服务单位,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取得明显效果和震慑作用。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在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一套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认真做好有关专项行动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了卫生局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 5
组。
组 长:××× 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卫生局党委委员、卫生监督所所长
××× 卫生局党委委员、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 卫生局法制与监督股股长
××× 卫生局法制与监督股副股长
×××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疾控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局法监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为成员,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政策研究、法规指导以及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案件摸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专项行动的技术支持、监督抽检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结合省、市、县“三打两建”工作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抓实抓细,务求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电子邮箱:×××@163.com,联系人: ×××。
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县卫生监督所)。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镇卫生院要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责任,积极支持县卫生监督所开展专项行动。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制假售假特点规律,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卫生监督员识假辨假能力,抓住关键,严格执法。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协作配合,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形成强大打假合力。完善地区间、部门间案件通报协查和信息反馈、案件移交等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专项行动格局。
(三)加强侦办,严厉惩处
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防、严查、严处,突出重点,重典治乱,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分子。各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村卫生监督信息员制度和制假售假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
各镇卫生院、县卫生监督所要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正确引导消 7
费,提升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大对本地餐饮服务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标本兼治,建章立制
卫生监督机构在抓好整治工作同时,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主题词: “三打两建”△ 食品 餐饮服务 方案 通知
抄送: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三打”办,县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办公室。
篇6: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和控制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事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法监[2009]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等相关规定和国家食药监局《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各责任科室根据辖区管理职责,开展餐饮行业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减少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江北区监督所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宏刚张国华
副组长:蒲海
成员:严俊罗红文有斌翟静代晓联蒋影焦灿 叶 进杨力
三、工作内容与具体措施:
(一)餐饮消费环节监督检查
1、加强对餐饮单位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严格卫生许可发放,继续查处有固定门面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同时加强对持有临时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的监督,督促整改;临时许可有效期满后,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按无证经营查处。
2、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五病”调离制度。
3、进一步检查落实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落实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辅材料的行为。
4、结合当前开展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购使用病死猪肉、潲水油的违法行为。
5、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2007年版)》的要求,在餐饮业中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公告餐饮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完善卫生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
6、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必须严格实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对达不到基本卫生条件要求的学校食堂,坚决不予发放卫生许可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时要指导学校食堂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筑工地食堂必须达到《重庆市建筑工地食堂基本卫生要求》,对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坚决不予发放临时卫生许可并通报建设主管部门,同时要指导建筑工地食堂及时整改,促进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餐饮消费环节抽检
各科室对区内餐饮单位应按照重庆市卫生局下达的重点抽检任务附件3和近期开展的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中有关抽检内容,有计划地开展餐具消毒效果检查及监督抽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科高度重视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把2009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为保证重点监督检查的效果,在现场检查时,要统一规范填写全市统一制定的附件1检查表。
(三)对监督检查和抽样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对抽样监测结果要及时公告,对典型案例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加强舆论宣传、舆论监督,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消费食品。
(四)做好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各科室要认真收集汇总整治资料,并于6月10日和11月15日分两次将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2和主要工作、取得进展和成绩、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工作小结报所监督管理办公室。
附件:
1、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表2、2009年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汇总表3、2009年重庆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表(推荐用)
篇7:餐饮消费环节方案
关于印发《枣庄市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枣庄矿业集团公司生活卫生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法监„2009‟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枣庄市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
-1-
枣庄市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我市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法监„2009‟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和落实地方政府对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规范,落实餐饮企业和餐饮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整顿,促进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安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整顿餐饮、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强化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加大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用餐单位的检查;增强餐
-2-
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卫生监管公示制度,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制度,有效控制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已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但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整顿,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无证经营行为。
2、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集中整顿。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和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推进餐饮服务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指导餐饮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集体食堂的检查力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厂,严防私
-3-
宰肉、病死牲畜肉和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进入消费环节。严厉打击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等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整顿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清查保健食品品种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整顿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杜绝未经许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生产保健食品及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等违禁物品的行为
1、严把保健食品注册初审关,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注册初审职责,加强对保健食品产品试制企业的现场核查。探索建立现场核查机制,把好保健食品市场准入的第一道门槛,杜绝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国家的审批程序。
2、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添加药物严重的减肥、降糖和缓解体力疲劳类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查处违规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
3、严查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控,整治夸大宣传疗效和功能的行为 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三、整顿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各级、-4-
卫生行政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餐饮经营企业和餐饮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点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加强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加大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
-5-
(五)提高执法能力。各区(市)要增加投入,保障基层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提高执法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要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四、工作步骤
本次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顿。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中旬—10月下旬)。各区(市)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督查阶段(10月中旬—11月上旬)。各区(市)根据目标和任务,开展督查和评估,确保食品安全整
-6-
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于 11月底前,将整顿工作总结以电子版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市)、各单位要把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具体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保障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在监管职能没有调整到位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管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形成整顿工作合力,在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涉及违法犯罪的要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要把第十一届全运会食品安全保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突出抓紧抓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全运会期间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
-7-
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效。加强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揭露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地区,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我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篇8: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和区域协调协作,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及重点
各地要在巩固以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把加大日常规范监管、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与治理整顿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发、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严厉打击危害大、社会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工作态势,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一)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要将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作为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长途汽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仿冒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
(二)继续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总局的一系列加强乳制品监管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流通环节乳制品监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乳粉要切实做到清查清缴销毁到位、案件查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主体准入,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严格质量监管,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三)继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要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实。要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 强化对食品添加剂质量的监管。积极推进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严格监督经营者落实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要狠抓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
(四)继续开展食用油市场以及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要突出重点场所和区域,特别是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进一步摸清食用油经营者底数,严格检查食用油经营者特别是散装食用油经营者的进货来源,全面检查经营者进货查验、检验合格证明、索证索票以及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和无合法证照及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要进行重点检查和查处。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食用油特别是“地沟油”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切实维护食用油市场秩序。
(五)继续开展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要突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重点区域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食品店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行为。要深入开展调味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加强食品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依法查处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要加大对鲜肉及肉制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病死病害畜禽肉、注水肉和含“瘦肉精”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假冒知名农药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使用与之相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加强食品包装材料质量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经营。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和食品安全办的统一协调下,主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重点排查治理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要积极会同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切实维护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要突出抓好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六)继续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要严格酒类食品市场主体准入,依法监督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等酒类为重点品种,以酒类生产集中和销售、消费量大的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酒类市场的巡查,依法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牌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酒类市场秩序。
三、治理整顿工作措施
(一)加大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水平。
1.严格把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籍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各地要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流通许可审查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持先证后照,依法核发食品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健全许可证发放与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和及时更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 “经济户籍库”,并严格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和考核办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强化部门配合和联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
2.严格监管食品质量,强化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各地要按照从入市、交易到退市全程监管的要求,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食品经营者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违法行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科学确定食品抽样检验的范围、品种、项目和方式。加强对抽样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执法,并依法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充分运用快速检测的手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积极妥善依法处理。要完善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加大对不合格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的监管力度,防止其改头换面再次销售。
3.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强化基层工商所日常巡查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两图一书”监管工作要求,实行网格化责任区,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外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来源、包装装潢标识、商标广告、市场开办者责任、食品质量、经营者自律”为重点内容,强化巡查和执法检查。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经营业态和经营场所的特点,突出具体监管重点,采取不同监管方式,提高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
(二)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着力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力度,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并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即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③食品质量承诺制度;④食品协议准入制度;⑤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⑧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⑨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⑩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教育,指导经营者制定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进货关。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建档备查,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乳制品进货台账,严格监督从事乳制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建立乳制品销售台账,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2.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销售关。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自查自纠,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区或专柜,并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分装的食品应当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分装日期。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销货凭证,并保留出具销货票据的存根备查。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开展对所销售食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退市和处置,并报告当地工商部门。要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活动。
3.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退市关。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加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对生产企业召回的,应当如实记录并保留生产企业召回的相关票据。各级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食品经营者应当退市而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其退市或强制退市,并依法查处。
(三)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作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各地要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围绕建立健全以保障食品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重点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以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为重点的经营者自律机制和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以形成部门之间监管无缝衔接为重点的协调协作机制;以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聘请监督员为主体的社会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方法,切实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加大学习培训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注重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不断提高网上监管水平。要认真落实总局下发的《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信息网络技术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许可管理、注册登记、食品质量监管、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综合应用,努力形成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和横向联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的目标。要加大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研判和综合利用,为实现网上有效监管、宏观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2.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要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有效开展网上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要加快推进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食品质量、食品抽样检验和案件查办数据库的建设,积极引导和指导商场、超市推进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两项制度”电子化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销售、退市和食品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大中型商业企业、超市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加快与基层工商所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对接,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3.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体系,不断提高食品监管的科学技术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严格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体系。要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市场检查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检验,把快速检测作为基层工商部门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和现场监管执法的技术手段,不断强化基层工商所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建立健全基层和基础建设体系及能力建设体系,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要按照建设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三个过硬”队伍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抓基层,强基础,尤其要坚持面向基层,充实一线执法力量。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和业务培训,特别是抓好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全员培训和一线执法骨干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经费、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的保障工作,尤其是运用高科技手段监管所需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要严格监管执法的规范管理,在促进依法行政、严肃办案纪律、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上下功夫,研究采取新举措,务求取得新成效。
(四)加大社会监督工作力度,着力构建群防群治机制。各地要大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群众性队伍建设,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和群防群控的途径。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核查处理其反映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问题。要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强化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和处置,切实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进一步畅通申投诉举报渠道。要大力加强“一会两站”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要积极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积极引导和监督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四、治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在当地党委、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舆情处置和信息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宣传工作举措和成效。切实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指导意见,逐级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制度,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努力提高舆情监测和处置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要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和管理制度,明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的公布范围、公布权限、审核批准程序、相关部门间信息通报要求等内容。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协调协作,严格督查检查。各地要加强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检查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总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相关文章:
食品安全问题的消费者调查研究前言01-14
消费安全论文提纲01-14
有关春节的趣事小学作文01-14
小学有关真情的作文01-14
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引发的消费者态度研究01-14
消费安全01-14
消费安全论文范文01-14
消费安全大学论文提纲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