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合同安装

关键词: 乙方 劳务

劳务承包合同安装(共6篇)

篇1:劳务承包合同安装

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

方平等协商,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名称、内容及合同期限:

乙方承包中国•南海云计算科技园ZZ-3#-6#住宅楼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按图纸、变更以及签证施工)工期为进场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领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带领职工领取工资和承包款,并负责发放到每位职工手

中。

3、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4、按工程进度组织充足的人力,保证工期。

5、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7天向甲方申报材料计划。

6、乙方设专人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管理、现场指挥协调、组

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7、施工中要切实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对工人要

进行安全教育,对机电设备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对

不合格的设备以及电线杜绝使用,高空作业要注意安全

防护,杜绝施工中的一切安全隐患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

乙方负责

8、施工中要切实注意材料的节约,一经发生浪费现象给予

双倍的罚款(罚款将从当次付款中扣除)。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电工组与其他工种的配合协调工作以及矛盾,尽量为乙方提供方便工作的条件。

2、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水用电,以及仓库。

四,承包内容及价格:

1、乙方承包四栋楼图纸以及变更、会审、签证内的电气照明,水暖安装工程,室外落水管安装,按照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

2、承包价格:按每栋楼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三十五(叁拾伍)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主体部分(水电暖预留)按8元/㎡付款,每两层付款一

次,即到二层浇筑完成付款一次,封顶付款一次。

2、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

墙内复管按6元/㎡付款,水管安装完毕按8元/平方米付款,暖气管道安装完毕按5元/㎡付款,电气安装完成按4元/㎡付款。

3、其余款项,验收合格后付到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部

分作为维修费用,维修剩余费用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六,甲乙双方责任:

1、由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原因被公司监理处罚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所损失的材料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供料不及时或拨款不到位等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以及甲方供料不合格造成的返工,甲方赔付乙方工资每人150元/天。

七,甲方提供所有材料及耗材,所有工具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付清工程款后结束。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2012年月日

篇2:劳务承包合同安装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劳务作业承包给乙方。为公平、公正合法执行劳务承包行为,双方协商订立合同以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望城才子城。

2.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聚缘路喻家坡路。

3.建筑面积:(B地开工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的234021.42平方米。

住宅建筑面积176287.16平方米

住宅商业建筑面积20372.91平方米

地下室面积27336.3平方米

二 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水电安装。

2.承包内容:

强电:防雷接地等位接地安装及调试检测。线管、线盒预留、预埋。 管内穿线及开关插座,灯具安装调试。

户内箱安装及电表箱出线至产内进线到位,调试检测。

预留主电源动力配电、电缆进出套管、预留洞。

专变部分:(不含人防部分的预留,预埋其人防配电系统。不含消防部分,其消防设备的预留、预埋。)

配电间低压出线到第一个总配电箱之间电缆及总配电箱不在范围内,专变部分范围包括不限于第一个总配电箱(不含)至各级分箱,至用电设备。(设备反指排污泵、应急照明灯具、普通照明灯具、疏散指示灯具、电线电缆、配电箱安装。)

弱电:(消防、电视、电话网络、对讲门铃不在范围之内。)给排水部分(主楼及商业。)

给水:水表之后第一个阀门至户内的指定给水点,(不含立管安装)预留给水立管套管。

排水:主楼内雨水、污水的排水立管、支管、排水管安装到雨水污水井内,含给排水的套管的套管的预留、预埋。

三 施工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 天。具体以阶段施工进度计划为准。(标准层施工,正常情况下必须保证4天/层楼)。

四 承包单价

地下室及商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元/㎡。住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包干。(按设计图纸建筑面积包干,建筑面积按最新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即本协议以承包范围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涉及完成本分项工程约束的附属工作。

五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确保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作好记录。

3.项目质检员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要求所有分项目工程合格率达到90%。

4.本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为国家现行标准,以及建设方,监理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方法:

依图纸要求的工程量施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不计取任何计时工。(达到标准化工程奖励1元/㎡)。

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加部分超5%日另行计算,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审计结果的定额直接费中调增后人工费计取。

定额外用工。(计时工)按每日 元计算。

④变更签证按定额实物量结算定额人工调整与地下室相同。

七 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主体部分,工程进度达到0.000楼面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0.000以上每月付款一次。按 元/㎡乘以当月实际完成主体部分施工面积。(一次预埋(每层)按 元/㎡,二次预埋(每层)按 元/㎡。

2.装饰部分,穿线按灯具做给排水每月付款一次,按 元/㎡乘以当月实际完成主体部分施工面积。

3.余额在全部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一次付清。

八 双方职责

1.乙方服从开发商和总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制度和时间,节点施工的责任。

2.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路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不能讲本劳务作业在转包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约本合同。

4.乙方自行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5.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示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种工种操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场工人必须是18至60的男性公民。要求身体健康,头脑清醒,具有一定的思想素质。

6.材料节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惜材料,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尽可能的节约,杜绝浪费,如检查发现浪费材料以100元/次罚款。

7.甲方提供民工食宿条件,伙食由乙方负责。

8.甲方提供施工所需图纸并指导,监督施工。

9.甲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

10.甲方提供塔吊,龙门吊等大型设备。

11.甲方及时提供技术交底,施工进度计划。

12.甲方及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13.甲方提供民工劳务,工伤事故保险。

14.乙方不得因甲方工资发放滞后而停工或罢工或无故影响工程进度形象。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强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因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干预导致安装无法顺利进行。

十 工伤事故责任分担

1.3000元以内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2.3000元以上安全事故,乙方承担3000元,其余的由甲方承担。

十一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正义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2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1、劳务内容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1.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1.3分包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1.4质量标准

按照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合格 。

1.5总(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

件一份,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1.6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纸 1 套。

2、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分包人负责。

2.2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季度、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4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验收。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劳务分包人义务

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6劳务分包方负责办妥消防报检,验收手续。

3.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部分的产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施。

3.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2劳务分包方应充分预见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风险,并做好足够的保全措施,亿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3.13劳务分包方与其他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安全施工与责任

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2乙方应遵守国家级地方主管部门,业主,总包,监理对于该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甲方按处罚结果双倍处罚乙方。

5、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材料设备的供应、保管、使用

6.1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照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供货。

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劳务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不含材料)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旭辉花园综合用房幕墙工程建设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x。

三、工程内容及范围:

1、明、隐框玻璃(或铝合金百叶)幕墙:埋件清理(有预埋件时);测量放线;埋件纠偏(有预埋件时);后置埋件安装;转接件安装;龙骨安装;玻璃(或铝合金百叶)板块(含开启窗)安装;扣板安装;打胶(含收口处理)清理;

2、铝单板(或塑铝复合板)幕墙:埋件清理(有预埋件时);测量放线;埋件纠偏(有预埋件时);后置埋件安装;转接件安装;龙骨安装;复合板(或铝单板)板块安装;扣板安装;打胶(含收口处理)清理;

3、钢结构(钢架):埋件清理(有预埋件时);测量放线;埋件纠偏(有预埋件时);后置埋件安装;钢料加工、制作安装,防锈油漆、清理;

4、承担该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装卸,成品保护。施工完毕后的材料退场、现场清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四、承包方式及承包金额、付款、结算方式;

实行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劳务包干方式

1、本工程单价包干。单价暂定为:玻璃和铝板幕墙80.00元 /平方,格栅55.00元 /平方,钢结构2600.00元/吨;

2、本工程不采用预付款方式。付款采用按工程形象节点甲方要求实行月进度款方式,进度款额度按照完成实际形象节点甲方要求工程量承包以包干单价。工程整体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再根据实际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按结算完毕。形象节点按如下表述;

(1)、测量放线、埋件安装,占10%;

(2)、龙骨安装,占30%;

(3)、防火避雷安装。占5%;

(4)、面板安装,占40%;

(5)、打胶清理,占15%;

五、工期及进度要求:

本工程总工期为30天,开工日期为 20_ 年 12 月 20 日,完工日期为 20_ 年 01 月 20日。具体进度及节点要求按甲方进度计划执行。

六、劳动力人数及业务技能水平要求:

劳动力人数及业务技能水平原则上由乙方自主控制,但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期的要求。

七、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结构的安全和外观的美感,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工程验收标准:JG3035-96《建筑幕墙》,JGJ102-20_《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_《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81-20_《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范》。

八、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

1、组织材料及时到货,配合乙方做好材料的管理工作。

2、负责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

3、管理、监督和控制乙方在安全、质量和工期等方面的工作。

4、为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并在质量和安全上提供指导。

5、协调提供施工用电接口,提供两个二级配电箱,提供乙方生活后勤场所,保证施工需要,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为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所需的安全帽、工作服等劳保用品。

6、当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必要措施。

乙方

1、接受甲方对本工程在质量、安全和工期等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控制。

2、配合甲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3、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工完场清。

4、维护企业形象,做好生活社区的卫生工作,仓库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

5、负责做好材料的搬运、保管、防火和防盗工作。

6、在工程未验收前,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完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揽条例》及《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经协商,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安装工作,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同文件组成

1、《安装劳务合同》

2、《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及公司各部门下发的规章制度

3、《七大协议附件》

4、施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5、安装费、结算单

25条文件与《安装劳务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该工程所有玻璃幕墙等外装饰项目,包括工程材料的接收、卸车、保管;材料的垂直运输、水平运输及按公司施工图纸要求将全部材料安装上墙的工作;并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清洗,直至业主及监理验收。

三、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合同、协议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合同、协议竣工日期为准。

四、劳务费

劳务费单价一次包干。

1、玻璃幕墙制作安装费:沫棒、切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2、铝合金格栅制作安装费: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3、铝板装饰线条制作安装费:(含耗材,包括电焊条、美纹纸、泡沫棒、切割片、钻头、劳防用品)

4、预埋件和后置埋件安装费:劳务费总价按实际面积结算。劳务费总额(暂定):_____元

五、劳务费增减

1、若工程项目增加,按甲方审核增加项目的单价记取,并核算出单项劳务费,计入劳务费总额。

2、若工程项目减少,该项目单项劳务费从劳务费总额中扣除。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派项目经理在工程现场管理与施工相关一切事务。

2、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用图纸一套。

3、甲方对乙方承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全部工程材料(超定额部分按公司规定处理)。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工人住宿问题。

6、甲方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条件、库房场地。

7、甲方负责与现场土建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8、甲方负责按业主要求布置施工现场办公室,配置相应设施。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内控标准)及工程合同要求达到的质量评定等级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业主、总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3、承包单位需负责本工程的现场加工。实际投入的设备、仪器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到现场的材料,乙方负责卸车、保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在材料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丢失按甲方制定的超定额制度进行赔偿。

5、设置队长和专职三大员。

6、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经理要求随时增加施工人员以保证施工进度。

7、乙方负责施工人员食宿、库房围护及材料存放设施费用,

8、乙方应严格按投标时向甲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派遣施工人员,不经允许不准替换,否则按每人_____元标准处罚乙方。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用品及设施,负责按甲方要求管理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火灾,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接受甲方处罚。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法律,不得拖欠、苛扣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发放,直至终止合同。

12、乙方应对现场材料及已安装完的成品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避免破损、丢失。

13、乙方应对现场材料实施定量管理,并建立领用料制度。

14、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意按《安装队奖罚制度》考核与奖罚。

15、进场施工前按甲方规定缴纳安全保证金_____元。

八、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全方位管理,对乙方承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如达不到公司及工程业主要求,甲方有权按招标书中的规定及乙方的承诺对乙方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地政府的要求为施工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情况全方位考核,该工程结束后监理对其工程验收,如验收标准分数低于85分罚劳务费10%;低于60分取消其承揽新工程资格;并扣罚劳务费20%。

4、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人员不足无法满足进度情况下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乙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增派人员,甲方有权自行安排增加人员,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按面积计算不优惠,并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九、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施工用的图纸,技术文件及安装材料。

2、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要求的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令。

3、乙方有权对甲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不良行为向工程经理申诉。

十、结算方式

1、劳务费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支付。

2、施工过程中,甲方每月按工作量、进度的50%支付劳务费,额度不超过1000_____元人。月,竣工验收前,安装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安装劳务合同总额的80%。

3、工程经公司集团监理部内部竣工验收以后,并经用户及当地质监站竣工验收合格,经营部结团监理部验收质量等级报告进行安装费用总结算。

4、本工程保修款为劳务费总额的5%,工程合同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十一、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与安装劳务费挂钩的规定

1、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工程内部验收前安装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安装劳务费总额的80%,剩余费用20%。工程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分为优质、良好、合格、整改后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工程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与安装队剩余费用挂钩,对安装队的考核以现场安装质量为主。

2、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扣罚安装队全部剩余费用(总安装费的20%)。

3、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不合格,经整改后合格,扣罚安装队剩余费用的50%。

4、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合格,安装费结算额为:剩余费用验收得分100。

5、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良好,安装费结算额为:剩余费用验收得分100。

6、竣工内部验收质量等级优质,安装费全额支付,符合精品条件的工程,按集团精品工程奖励规定嘉奖安装队。

十二、违约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未达到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执行公司相关制度。

2、违约按投标书的相关处罚条款处罚。

十三、保修

1、工程验收后乙方按业主工程合同要求的保修期无偿保修。

2、保修所发生的材料费、工具设备费、人工费按公司规定处理,即: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其他条款

1、投标书、承诺书、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9#楼的消防安装工程(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工段)名称及地址

1、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2、工程地址:重庆市南川区

3、承包工种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二、承包形式和承包内容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机具不包材料的承包形式(但要包局部辅材,局部辅材明确如下:焊条、氧气、乙炔、扎丝、钉子、扎带、焊锡、钢丝、元丝、膨胀螺丝、胶水、胶带、泡模、钻头、切割片)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为准,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大包干不变。

(二)承包内容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所明确的

室内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公共通道的一般照明线路的管内穿线及照明灯具安装、管井、电井的一般照明、消防弱电用桥架、风机配电箱出线下桩头-风机电机段的配管配线接线、管井的消防封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强电配电、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分部分项工程安装内容。埋地管沟的开挖、回填,甲方不另补贴费用;原土建施工单位漏埋及线路不通的孔洞凿打及处理不通的线管等发生的费用,按建设单位的签证单*85%系数补贴给乙方(但要扣除甲方代购的材料费用)。

2、本工段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

3、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各种残余料做到工完场清,卫生整洁清理等均包括在内。

三、合同价款及计算办法

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本工程建筑面积按9元/M2包干,中庭地下车库部分单价增加5元/每平米。此价款包括竣工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装订及竣工图的绘制(纸张及出图、晒图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办理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及核对等工作,甲方不再聘请施工员、预算员。

四、劳务费用的支付办法

每月按建设方审批的月报产值做为计算基础,按批准的月报产值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具备消防验收条件时,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80%。经检查验收合格一月内,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90%,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整个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付清。(如有甲方代维护费用的,先行扣除后,支付余额部分)。

五、工期

1、工期:乙方必须满足本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本工程土建施工进度的要求,同时,乙方还必须满足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所制定的月、周进度计划的要求。

2、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整个工程总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严格实施。

3、工期顺延的条件。乙方在接到总工期进度计划和实施工程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其它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除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外,其余条件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1)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发生战争、**、地震及大型严重地质灾害等;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但工期顺延的具体时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工期延误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含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施工承包内容,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予乙方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累计计算。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乙方200元的经济处罚, 累计计算。当总工期延误或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0日时,乙方除须按上述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须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只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的工程款(劳务工资),其余的3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的补偿。

六、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设计更改、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

乙方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工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此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工期延误处罚的约定执行。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的意见为准。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乙方所承包内容的施工质量鉴定为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承担质量鉴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设计、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职能机构组织的检查验收。

5、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乙方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必须报甲方备案。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覆盖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质量事故处理。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中如果出现了质量事故,属乙方安装原因造成的,解决质量事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对所承包的施工内容、所属施工管理人员、所属工人的安全负责,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力求避免安全事故。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按以下原则执行: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经济损失;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八、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提供相应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用电。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3、向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人。

5、负责与本工程建设方、设计方、监理工程师、其他相关部门及与其他工种的协调工作。

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

7、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他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罚。

8、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工人住宿房间及铁床。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揽条例》及《建筑工程合同条例》,经协商,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安装工作,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组成

1、《安装劳务合同》

2、工程量细目表

3、施工图纸、技术要求、设计变更

三、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劳务费

劳务费总价一次包死,按甲乙方约定总价。

五、劳务费增减

如若工程项目增加,按乙方承诺增加项目的单价计取,并核算出单项劳务费,计入劳务费总额。如若工程项目减少,则从劳务费总额中扣除。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项目经理在工程现场管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事宜。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用图纸、定额细目一套。

3、甲方对乙方承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全部工程用材料(工具及易耗品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解决工人住宿等问题。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达到甲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公司内控标准)及工程合同要求达到的质量评定等级。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所在地政府、业主、总包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3、实际投入的设备、仪器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4、到现场的材料,乙方负责卸车、保管并按公司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在材料保管过程中出现破损、丢失按甲方制定的超定额制度进行赔偿。

5、设置队长和专职四大员,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经理要求随时增加施工人员以保证施工进度。

7、乙方负责与现场土建方及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

8、乙方负责交付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施工人员交纳的有关费用。

9、乙方必须按投标时的承诺书承担相应的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因工程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上,双方就甲方西安首创国际城五期工程的安装劳务分包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首创国际城北区商业五期工程

工程地点:西安经开区凤城十二路与文景路交界首创国际城

一、承包范围:

甲方总承包范围内清单项目和措施项目,全部水暖、电气安装工程的人工、机械、耗材。

1、工程清单项目

a、电气部分:

自变配电室低压柜下口压线起至各栋号楼线缆敷设;楼内所有预埋预留;强、弱电桥架的安装;应急灯具、照明插座、等电位箱、户内箱、弱电箱的施工安装等;防雷接地工程的焊接预留。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电气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b、给水工程:

给水管线的安装及套管预埋、孔洞预留。进户给水管线接至甲方指定位臵,并留好接头。自压供水设备安装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给水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c、排水系统:户内污水、排水、废水、压力废水、雨水、空调冷凝水管线安装及预留孔洞,接到室外雨水井、污水井等配管、配件安装。屋面通气管。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排水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d、采暖系统:采暖管道的安装及预留孔洞预埋套管,所有系统隐蔽工程预留预埋,暖件至干管及管井内立管,预留三通接口。及蓝图中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采暖工程配管设备安装内容 。 (不包括通风工程)

e、商业部分卫生间水、暖、电、卫生洁具的安装。

2、工程变更项目:未施工安装前的变更图及通知单,均不计费用。蓝图工程已安装完成,甲方发变更通知经建设单位、监理确认后,按清单只计人工费。

3、文明施工、季节性施工、赶工施工、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4、甲乙双方办公生活区、乙方施工范围内自用临电临水管线设施维护工作。

5、乙方自用生活、办公设施的全部费用。

附:甲方总包合同

二、材料部分:

1、甲方负责构成工程实体主材和耗材(包括预埋管材及配件、桥架、线鼻子、电工胶布、配电箱、给排水管材及管件、角铁、槽钢、镀锌圆钢、镀锌扁铁、铁丝、钢丝、扎丝膨胀螺丝、油漆、螺丝钉、焊条、氧气、乙炔)的采购工作,乙方应不迟于每月25日提供下月需用计划并注明需用时间,且在需用前七天向甲方项目部提交准确的需用计划,否则,因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导致的工程延误与窝工,甲方不予负责和补偿。若因材料计划原因导致材料超购,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乙方提供施工所有机械设备及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机、切割机、砂轮片、锯条、铅油、麻丝、生料带、钻头、胶带、油漆刷等)。

3、乙方负责材料安装前、后的成品保护及验收移交后的成品看护工作、若出现丢失、损坏应及时更换维修。

4、严禁出现监偷盗行为,若出现一次,按原材料价的10倍补还,并罚款10000元。

三、承包方式及价格

包人工、包机具(包括但不限于电焊机、套丝机砂轮片、锯条、铅油、麻丝、生料带、钻头、胶带、油漆刷等)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保修方式承包。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36元/㎡。

四、结算和付款方式:

1、转账付款。预埋配合阶段,分三次付款,第一次付款:车库预埋配合完成,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的20%;第二次付款,一层至主楼十层预埋配合完成,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的40%;第三次付款、十一层至主楼封顶,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的40%。主楼封顶以后按月进度报量,付已完工作量清单人工费70%,工程安装完成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总完成建筑面积合同价款95%,留保证金5%,国家规定保修期满,无保修费用(或扣除保修费)后一月内付清。

2、甲供材料在采购进场一次性交乙方保管使用,如有丢失、超损均由乙方负责。按《陕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价目表(20xx)》计算损耗量。

五、工期要求:

配合土建施工,以总工期20xx年8月31日竣工。

六、质量管理:

1、乙方按国家规范、标准图集、设计要求、行业标准、编制文件要求内容。组织工人学习了解、精心施工。劳动力要充足、负责人坚守岗位、施工产品、自检、互检,合格后上报甲方再检。合格后甲方通知监理、建设方参加共同验收,并及时填写报验资料,签字后交资料室保存。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否则停止施工,造成损失,负责赔偿并进行处罚。

2、乙方必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强制条文》等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生质量事故,一起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二套,设计变更、图纸答疑、技术、全交底。

2、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守法、安全、内部管理制度的教育。

3、对乙方提出需要解决的生产协调及时解决,保证塔吊在乙方施工使用的机械、材料及时吊运。

八、乙方义务:

1、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合同确定的应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2、组织有必备素质、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配备能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

3、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规程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接收甲方对工程质量和检查和监督。

4、向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人、管理人员名单。乙方生产人员身份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服从土建进度总体安排,无条件配合土建进度,在安装预埋阶段,每跨板面考虑1小时布管时间。

6、接受项目部书面及现场定位、标高移交,按设计及规范施工。

7、全部预留洞、后开洞、配电箱、墙面开槽的修补,必须达到未粉刷前的不低于墙面5mm,粉刷后的修补应达到土建验收标准。

8、禁止使用18岁以下劳动力。

9、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出现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10、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调离工人或停工。若需调离,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调离。否则造成劳动力紧缺、至工程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进行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处罚,甚至终止合同,施工中所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11、乙方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按照项目施工交底,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甲方要求整改,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检查发现一处罚一处,每处500元。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施工中所发生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12、乙方负责材料到场的装卸车、搬运、验收、保管,二次倒运工作。

13、禁止开设食堂、商店。

九、甲方违约:

甲方不能按进度付款,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当双方协商不妥时,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索欠款。

十、乙方违约:

1、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禁止再次进行分包、转包,质量不合格,又不整改,影响工期,工程量不结算,并有权追索赔偿,后期维修不配合,扣除5%保质金,作为后期维修费用。

2、乙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节约不达标,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工程量不结算。

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承包结束,并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物流港克拉中心的水电、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克拉中心

二: 工程地点:物流港遂渝高速出入口旁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 给水:按图施工,各主、干管、立管预埋及安装,从楼层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 排水:所有阳台地漏、卫生间地漏、厨房地漏、雨水斗、地面扫除口、检查口、沉水弯及其它所 有雨水、污水、废水排水管及管件的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所有空调冷凝水管安装、空调洞及预埋墙身套管。

(3)室内照明线路、电缆、桥架、预埋;

(4)室内公共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6)设计图纸变更修改,如果变更资料在施工后,造成返工,其返材料费及工人工费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另行计算补上。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主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合格。

七、合同价款

本工程建筑面积约平米。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线管接头,电工胶带,封口胶,排水胶水,穿线钢丝,扎丝焊条,油漆,线卡,膨胀钉,丝口带)、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一)甲方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采用借支 元/工人/月。

2、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

2.1乙方按节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

2.2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完工资料且在甲方一个月内确认后的十五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

3、工程结算款支付:

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__元/工日,普通工__元/工日(若该项内容可按工程量签证而转签杂工的不予计取)

4、保修金支付:

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甲方指定 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及弱电预埋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7)乙方食宿自理。

(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

(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1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1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8)以上违约金,凡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如遇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5 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四、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足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包工(保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工程内容:地下室图纸范围内、消防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生活水系统、排污水系统(包括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房和生活水泵房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消防电系统安装调试。

五、工期要求: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甲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预埋的管、线、鉄件等同步安装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甲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甲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竣工期,甲方有权向乙方处以5000以下的罚款,由此造成甲方延误工期的所有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规范、JGJ59-99安保体系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作为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具体为: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2、04S202室内消火栓安装

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xx(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

5、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_GB50140-20xx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七、质量等级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之规定,创无渗漏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检测试验符合施工验收质量规范之规定

八、质量验收程序:

1、对材料质量、型号、规格、产地、产品许可等由甲乙共同派员检验。

2、对安装工作的正确性一符合性检验,有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及监理复验。 第1页共4页

3、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通水、消防通电、及(消防、喷淋)水系统、电系统调试和设备运转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竣工验收。其质量标准与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相一致。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

5、乙方对工程现场半成品、成品负有保护义务,凡因乙方安排不善,在结构已完成施工部位进行凿洞、敲孔安装施工或返工的(除设计变更外)均有乙方自费修补恢复原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另行赔赏 。

九、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的两年内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对缺陷部位进行修理,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

十、本工程中甲方提供:管槽机、套丝机、切割机、台钻、电焊机及大型机械,另有乙方自理。

十一、工程量计算方式:

本工程总价为 按图纸要求一次性包干,包括材料现场搬运及装卸、施工检验、验收、每日的落手清工作和公司制度规定的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创优达标任务。

十二、本合同第十条关于乙方的承包工费中已包括甲方给乙方的劳动保护及安全措施包干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全由乙方承担(工伤保险由甲方负责)。

十三、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当月在无完成工程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理。

2、施工阶段、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并经甲方、监理及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80%以此类推直至安装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工程款中扣除一万元以作保修金,次保修金在交房使用后期满半年还予乙方,余款在竣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3、乙方每月向甲方领取工程款时,应按班组人员编制,工资单应一式两份。

4、乙方交予甲方的合同保证金两万元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给予付清。

十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和提供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施工机具等。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限额内施工材料和具备施工条件的工作面。

3、向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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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工伤保险(乙方需提供有效证件)。

5、在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是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垫付医用的一切费用。并做好安抚工作。

6、如有疑问甲乙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此合同为一式三份,此合同三方签字为有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公司签章

安装劳务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相关规章规定,强制性条文规范、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环境,

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结构型式:

4、建筑风格:

5、工程规模:

二、承包范围:

1、该分项工程施工,属于履行完善本合同各条约定的工程分包;

2、施工设计图,强电、给排水出墙1.5米。强电、给排水、雨水管、空调水管、消防桥架安装、附属用房楼层内消防电气管线预埋等的安装工程施工。交工前各类卫生清理、直至竣工验收前工作内容的工程施工;

3、工程施工所需用的机具、手动工具、辅料内容(如铁丝、元钉、扎丝、钻头、条、焊锡,不干胶,扎带,生料带,麻丝,石笔,刷子等),试压、通球试验由乙方自备;

4、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前的分色、弹线、标识、标注、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

5、安装工程竣工后的保质期内保修服务工作;

6、负责本承包工程的自检及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各楼层未用完的该分项工程所用材料的收集及利用;

8、施工过程中乙方的质量管理、文明施工、进度以及各种检查需要配合的系列工作;

9、当室外温度达到或超过(或按当地政府规定)34co时,应现金支付给作业员工高温补贴。

10、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员工的住宿由甲方统一安排。

三、施工工期:

1、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并按照甲方要求开工。必须在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承包范围内的工作。

2、凡因甲方原因可预见到的事项发生延误工期,由甲方负全责。乙方不延长工期。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影响土建得进度,否则将处以200元/天的违约金。

5、若遇发包方调控施工进度,需加快施工进度或要求暂停施工时,乙方必须按发包方要求加快施工进度或暂停施工并积极妥善地做好相关工作。为此,甲方承担因发包方调控进度,乙方因赶工或暂停施工造成的相应损失。

四、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xx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J50300-20x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20xx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xx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操作规程》DB/00P01001-88(四川省地方标准)

2、质量体系要求

(1)该项工程质量交验合格工程。

(2)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在完成后,必须经甲方、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按照施工图的要求,完工后按此要求进行检查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资料整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收集、整理、归档。该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方面的问题,属乙方保修。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三天内未派人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支付。

4、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随时随地接受甲方、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六、工程款的结算及支付办法:

1、本工程工程量约为平方米,工程总价约为 元。

2、甲方将本工程按建筑面积 元/m的综合单价结算给乙方。建筑面积依照四川省20xx清单定额对照本工程施工图纸进行计算。

如增加、变更、零星用工:甲方若安排乙方人员承担乙方人员承担该合同分包责任以外的用工,按工150元/工日按甲方确认的数量当月结算。

水电安装分项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各类水电材料,如因返工、有意识的损坏造成材料浪费,乙方应按其采购价进行赔偿。

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其他工种返工的经济、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4、费用的组成:

(1)主体预留到三层开始付款。主体预留费用: 元/m,主体完后电气配管费用: 元/m、给水费用: /m、排水费用: 元/m、穿线开关面板桥架 元/m、此款按工程实际完成量当月80%支付。余款在竣工验后15个工工作日付到合同总款97%。

本分项工程完工结算时扣除合同总款3%作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无息),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保期完成后15个工作日付给乙方。

七、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场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场地原材料及半成品堆放整齐,标识清楚。每处施工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不遗留本工种的材料。完工后将所用材料全部清理干净,堆放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对节能减排、防尘降噪、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控制。

2、作业人员管理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禁止使用具有癫痫、神经、精神、心脏病等以及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本行业的施工,以及50岁以上的女员工和55岁以上的男员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当地政府现行相关管理要求进行施工。

八、安全事项

乙方应在进场时为本班组工人购买意外险。如出现意外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全额承担;超出5000元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费用。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双方履行 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施工等。

3、本合同与本项目部现场有关制度、规定、技术交底配套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材料的领用:各班组必须由组长指定专人领取。未收捡干净。

6、本合同签约地点: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篇3:劳务承包合同安装

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防止同一纳税人重复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2]117号) 。该文件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 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 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 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 (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 征收营业税: (1)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 (安装) 资质; (2)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 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 不征收营业税。

而根据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 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 视为销售货物, 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 视为提供应税劳务, 应当缴纳营业税。但《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规定, 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正是混合销售的例外情况之一。也就是说, 对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 其对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未分别核算的,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按照法律优位原则,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对国税发[2002]117号文进行了间接的否定。也就是说,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 既不是一律全额征收增值税, 也不是一律全额征收营业税, 而是对货物的销售额部分征收增值税, 建筑劳务部分征收营业税;在计征增值税时, 不包含建筑劳务收入;在计征营业税时, 不包含货物的销售额。并且在计税依据上, 原则上要求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但对纳税人未分别核算的, 由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各自计税营业额, 依法计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另外, 在分包或转包工程的营业税扣缴问题上, 现行政策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根据原《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 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并且国税发[2002]117号文规定:不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人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还是仅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不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均应当扣缴分包人或转包人的营业税。而修改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 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 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2)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由此可见, 现行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中已不再包括工程总承包人, 也就是说,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的, 总承包人已不存在营业税扣缴义务。

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 下列情形除外: (1)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而且, 在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扣除上,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 (1) 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 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 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 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 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 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 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 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可见, 目前税收政策是以分包人提供的发票作为总承包人营业额扣除的依据, 对没有提供发票的, 应当由总承包人直接按全额缴纳营业税;同时取消了对转包工程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二、应关注的问题

1. 工程总承包人全额纳税后分包人是否还应当继续纳税的问题。

征收税款首先应当明确纳税人是谁。原有政策规定的总承包人是以工程总承包额扣除分包或转包金额后的余额负纳税义务;分包人和转包人应当对其分包或转包收入负纳税义务, 其纳税人是分包人和转包人。但为了税收的源泉控管, 原《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规定:总承包人为法定扣缴义务人。而现行营业税政策是以发票作为链条实行税收源泉控管, 对总承包人未取得发票的, 应当不得扣除分包额, 即全额纳税。也就是说, 工程总承包人对分包出去的部分负全额纳税义务。而按照新政策规定, 对分包人取得的分包收入并不能因为工程总承包人缴纳了营业税就不再缴纳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分包人仍然应当按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法申报缴纳建筑安装业营业税。但实际执行时将会遇到一定阻力。

2. 转包纳税问题。

根据现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禁止建筑安装企业将所中标的工程项目进行转包, 转包工程项目属于违法行为。所以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取消对转包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而在具体实践中, 工程转包或变相转包的现象依然很普遍, 无疑在税收上要对转包行为重复征收营业税。但如何认定是转包还是分包?总承包人全额缴纳营业税后, 再对转包人征收一道营业税是否能执行到位?同时, 如果对转包人征收营业税, 又承认了其合法性。

3. 销售自产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必须具备相应建筑 (安装) 资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国税发[2009]29号) 明确规定:废止国税发[2002]117号文第三条即自产货物的范围, 但对建筑资质这一条件并未予以废止。但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没有对销售自产货物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 (安装) 资质进行明确, 很容易让人对税收政策进行扩大化理解。

4. 自产货物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

国税发[2002]117号文规定自产货物包括: (1) 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2) 铝合金门窗; (3) 玻璃幕墙; (4) 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5)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后又增加了防水材料。但现行的不论是营业税政策还是增值税政策, 对销售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混合销售, 均是指自产的货物用于建筑安装。但是否是所有用于建筑安装的自产货物都适用该规定以及国税发[2002]117号文是否依然有效, 《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并未明确。

5. 计税营业额的划分问题。

现行的征收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分税种管理。增值税是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营业税是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在建筑业劳务计税营业额的确定上, 作为一般纳税人, 自然是希望将建筑业劳务的量放大, 从而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而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现行增值税征收率与营业税税率一致, 都是3%, 因而不会受到影响。但因为增值税与营业税是由两家税务机关分别征收, 在各自的计税营业额的确定上, 由于核定的弹性大, 很容易发生分歧, 这就需要对增值税应税收入和营业税应税收入作出一个合理的界定, 以便于操作和规范。

6. 自产货物证明开具的问题。

国税发[2002]117号文规定: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 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 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劳务收入的营业税;如果分包人是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总承包人在扣缴建筑业营业税时的营业额为除自产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以外的价款。但国税发[2002]117号文同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应向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提供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 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持有的证明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但现行规定既然是以发票作为扣除的依据, 是否仍然需要销售自产货物方提供机构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后方可作为扣除依据呢?这在《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并没有作为扣除的前置条件。但笔者认为, 由当地国家税务机关对是否是由纳税人自己生产的货物进行认定, 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 2002-09-11

篇4:劳务承包合同安装

对于此案如何定性存在不同的认识,其中主要有两方面不同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此案属于雇佣法律关系。理由是:单看丙从事该项铺地板工作的条件和报酬就能确定他们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如丙是根据甲和乙的要求来进行工作,是乙分派给丙的劳动任务,丙完成所分派的任务后取得劳动报酬。这些现象都符合雇佣法律关系的特征,因此应属于雇佣法律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此案属于承揽法律关系中的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承包关系,民间俗称之为“揽活”、“包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承揽法律关系”是一个广义的法律用语,囊括了各种各样的承揽合同和行为,其中建设工程类的各种承揽关系最为常见。其基本法律特征是:一、有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当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个人一般不能成为该类合同的当事人。二、合同标的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三、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有权要求发包人给付报酬;而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同时,有义务接受该建设工程并支付工程价款。

而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工程承包人或分包人将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分包或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如建设工程中的粉墙、刷白、管线安装等,这种情况并不是对工程的再次转包或分包,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从复杂劳动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这类合同适用合同法律规范,同时又受工程建设法律规范的约束。所以,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更不是雇佣关系,而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在这种合同关系中,劳务作业承包人对其承担的劳务作业成果向劳务作业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向发包人就建设工程成果进行负责。但其中劳务作业部分的建设成果应当由劳务作业承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向发包人负责。从劳务作业发包或分包的行为主体上看,发包劳务施工作业的可以是工程的总承包人,也可以是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从发包劳务施工作业的程序上看,承包工程的承包人分包或发包合同范围内的劳务作业,不需经过工程发包人或上级工程发包人的同意。从对外关系上看,因劳务作业承包合同仍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种类之一,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履行合同方面,应当独立完成施工合同义务,独立承担对外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特征与雇佣关系的法律特征是明显不同的。即雇佣关系的合同当事人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服从的工作关系,雇员有义务根据雇佣合同的约定完成雇主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有权活动相应的劳动报酬;雇主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获得雇员交付的劳动成果,并有义务给付雇员劳动报酬;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为完成雇主安排的任务而实施的行为属“履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雇主承担。对于雇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只有在雇主依法承担对外民事责任后,才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向雇员行使追偿权。

根据以上分析,能够看出上述案例的法律性质:甲在把地板砖卖给乙时,承诺免费为乙铺地板,乙同意,甲与乙之间形成了地板铺设的施工合同。这个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施工合同之处,在于双方存在地板砖的买卖关系,从现象上看,铺地板砖的费用由甲承担而无需乙承担。这样甲就获得了乙家地板砖的铺设权,即施工承包权。在甲、乙之间,甲有义务根据甲的要求完成地板砖的铺设工程,乙有权获得乙交付的施工工程。而后,乙又将地板砖铺设的施工作业交给丙来完成,条件是由丙独立完成地板砖的铺设,乙按面积每平方米给丙5元钱的报酬。这些条件已经反映出乙与丙之间是一种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的发包与承包关系,丙有义务完成地板砖铺设的施工作业,且有权从乙处获得报酬;乙有权从丙处获得地板砖铺设的施工作业的成果,并有义务向丙支付报酬。综上,乙与丙之间是一种建设工程施工作业的发包与承包关系,而且乙与丙就地板砖的铺设对甲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法律关系的范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丙对外只承担交付施工作业成果的法律义务,并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其在独立完成施工作业工程中的行为及损害后果则应自行承担。当然,在诉讼中如果查明发包人、承包人、施工人的资质存在问题,或者合同效力存在问题,则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相关人的责任,并依法处理,但这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

篇5:水电安装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四川省劳务用工条例及国家有关建筑安全

规范的规定;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欧香小镇四期54#楼

2、工程地点:骑龙

3、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4、工程范围和内容:

1、水电开槽(给排水,强电)布管,穿线,埋槽(消防系统除外);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开关面板灯具的安装,弱电只负责布管。

2、给排水管道安装:

3、乙方负责劳务用工以及施工机器、工具,其它材料一切由甲方负责;

4、如发生零星用工,按每工日130元计取;生活费乙方自理;

二、工程结算方式;按实际建筑面积加阳台面积总价结算;

三、工程付款方式:

总人工水电安装承包费:32元/㎡

主体阶段以10元每平米付款;以每十层付一次款;内装(包括线盒配完、给

排水做完)以13元每平米付款;其余付款以工程穿完线付到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竣工验收后付到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七;剩余百分之三为一年维修保证金,以交工之日起一年后付清。

四、甲方的约定:

1、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场地人员的住宿房以及工具存放用房;

2、专人配合乙方。保证材料的供应。不能使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如因甲方原

因造成工期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用甲方全部负责。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提供给乙方书面材料及变更图纸;

五;乙方的约定:

1、工作人员进入工地,服从一切工地管理制度,友好配合其他施工单位。

2、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因施工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材料损耗,由乙方承

担。

3、积极配合甲方人员,按规定的施工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执行,谁违反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如甲方未按时按以上付款方式付清而造成乙方被迫停工延误工期等损失

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篇6:水电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时竣工,双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建筑安装总分包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则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陕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并严肃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劳务承包。包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

四、承包范围:

1、电气工程

1.1 强电部分:电气动力、照明工程均在本次承包范围(包括配管穿线,电缆敷设、配电箱、桥架、开关面板、灯具、防雷接地系统及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1.2 弱电部分:弱电箱预埋;消防及消防联动、电视电话、网络、楼宇可视对讲、监控系统等只计予埋管盒及箱洞口。

2、管道工程:

2.1 给水部分:包括给水、采暖管道安装、阀门安装、管道冲洗及严密性试验等。

2.2 排水部分:包括室内排污管道、雨水管道、空调冷凝水管道、空调洞预留。

2.3 采暖部分:包括室内管道及散热器安装。

2.4 消防部分:只预留洞口。

2.5 临电部分:包括施工现场、生活区、临时房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日常维护。(三级箱后开关由班组负责)

3、资料:施工组织的技术资料、保证资料管理资料由乙方按照质检和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编、移交。综上所诉图纸以内工作范围,图纸以外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应达到和符合各级部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1 /

42.所有水电安装应通过监理、质检等部门的验收,如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立即组织返工,返工不另计返工费,且损失的材料应由乙方承担赔偿。

3.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对各道工序严格把关,按相关施工规范及强制条文有关规定施工。如图纸需变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不得擅自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在结构施工阶段,乙方必须跟随土建方的结构施工进度将应预埋的管、线、铁件同步安装到位;装饰阶段乙方应将本工程施工顺序与土建方的装饰程序密切配合,平面协调、立体交叉施工,不拖其他工序后腿,不影响土建方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不能在土建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安装工序,造成土建方其他后续工序不能如期完成,拖延项目完工期,甲方除有权向乙方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外,造成土建方延误工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材料

1.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乙方按图抽料,填写材料申购单,负责保管领用后的材料,按图及按甲方要求、按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主材应提前2周上报甲方,甲方询价后由乙方进行上报认质认价;辅材应提前1周上报甲方。)

3.乙方应按图按实对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申报。对材料造成的浪费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材料进场后,乙方应对材料进退场及时装卸、整齐归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提供施工图纸,制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度计划。

1.2及时提供施工中各种所需材料并运抵现场。

1.3协助乙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1.5监督乙方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1.6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2.乙方责任

2.1按图及按甲方要求、按进度要求进行施工。服从甲方负责人管理。

2.2未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同意不得擅自停工,擅自停工每日处罚按实情处以罚金100~5000元不等。

2.3 进场人数和技术等级应满足甲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应自始自终完成本项工程,如中途退场则工

程款按已完成工程量70%给付,余30%做为违约金和下一班组的补偿金。

2.4 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5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2.6 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

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7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一旦发现,甲方

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2.8 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2.9 乙方及所属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凡发生聚众闹事、行凶斗殴、赌博、偷窃 或其它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2.10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杜绝材料浪费,可利用的下脚料应及时回收利用。

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2.11乙方及所属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甲方将按有关规

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2.12本工程施工中,甲方除向乙方提供下列机具外,其余操作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的机

具有 套丝1台、电焊机2台、压槽机1台。

六、结算方式:

1.C4楼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版)计算人工工日,按每个工日单价38元结算。

2.现场变更实际工作量另外按签证结算。签证部分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版)计算人工工日,按每个工日单价38元结算。

七、付款方式:

1.预埋按建筑6元/㎡结算,二次配管、配电箱安装按建筑6元/㎡结算,给排水、采暖等管道安装按建筑17元/㎡结算,桥架、电线、电缆、开关、面板、灯具安装按建筑7元/㎡结算。剩余工程款以甲方总结算为依据。

2.每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给付。并由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上报审核后报甲方。其余款项待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乙方将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甲方,甲方在30天内支付结算款的95%,剩余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按国家规定保修二年满之日起14天内甲方付清乙方剩余保修金。

3.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工人考勤表、工人工资表,若有虚假,甲方不予付款。

4.乙方每月收到月进度工程款必需按时发放到每个工人。

八、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属乙方违约:

1.1 乙方承包人常擅离工作岗位,或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屡次不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而影响土建方总

体施工进度的;

1.2 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

1.3 乙方施工质量低劣,造成甲方材料浪费、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

1.4 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

1.5 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

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没收保证金和中止合同等处罚。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由甲方向乙方补偿损失:

2.1 由于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要求乙方对已完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补偿乙方因

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停工一星期以上的。

2.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施工工资时间达一年以上的,由甲方按同期银行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期

工费的利息。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十一、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工程完工

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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