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共14篇)
篇1: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关于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国内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为防患于未然、加强消安全管理,2015年7月9日夜间,**市玉川消防大队干警对国泰花园小区进行了消防检查。根据消防队的检查情况,国泰物业积极应对,认真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消防维保公司对小区的消防设备及消防管道正在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小区各个部位的消防栓、消防箱、消防带、灭火器进行排查,丢失或损坏的将维修或补装。消防连万家,平安你我他,为切实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向小区全体业主发出倡议:
一、全员参与,加强小区消防安全宣传:
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就是一条生命通道。比如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五)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积极行动,确保楼内消防通道畅通:
1、请尽快将存放在管道井、公共走廊、楼梯道及楼顶的物品于7月27日前清理干净。过期不清的,物业工作人员将视为废品集中清理。请业主今后妥善保管及放置自己的物品,不可随意堆放于管井及消防通道等部位。
2、禁止撕拉乱扯电线、电缆,禁止在公共部位私自安装插座,禁止自行车、电动车等在楼道、公共走廊等消防通道停放或充电。
3、楼顶为逃生疏散平台,不可在霹雷线及排气立管上拉绳晾晒衣服,在地面上堆放杂物、种菜养花、私搭乱建等影响消防违规行为。
三、照章执行,保障室外消防通道畅通:
由于小区部分业主将机动车随意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甚至草地上,不但破坏了小区的环境,也给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带来不便。这些乱停放的车辆占用了小区的消防应急通道,一旦小区发生紧急事件,消防车辆无法赶往现场,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1、**物业正在对小区道路在不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前提下规划车位,标注小区道路导向路线,请业主按图示路标行驶,以免造成车辆拥堵。
2、在小区内部分道路上设置路障来控制小区车辆乱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如有业主装修、搬家、搬运物品请通知物业公司搬离路障。
3、车辆出入小区实行出入证管理办法:购买地下停车位的车辆办理绿色正式通行证出入小区,车辆停放到地下停车场自家车位上;无地下停车位的车辆办理黄色临时通行证出入小区,车辆停放到共用停车位上,若小区共用停车位停满则不得进入小区;外来车辆需进入小区请先配合登记,再发放红色外来车辆通行证,车辆停放在共用停车位上,出去小区检查车辆,收回通行证。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登记地点:小区西门岗、物业大厅前台,登记时间:7月6日-7月23日)。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需要全体业主支持配合并自觉遵守,让我们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大于天”的思想,从自身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营造我们平安、幸福的美好家园,谢谢合作!
监督举报电话:**物业:******* 消防队:96119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
篇2: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理 由:
随着广州南拓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我区经济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近几年来,居民小区如雨后春笋般的发展起来,而私家车的数量也急剧增长,小区车库、车位数量日趋紧缺,小区机动车辆停放困难的矛盾日渐突出。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老小区,设计欠规范,车位与住户的比例严重失调,私家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则更加明显,尤其夜晚停在路边(非正常泊车位)铺位门口的私家车也日益增多,而有些小区,虽然道路宽敞,但
物业管理部门怕麻烦,人为设置水泥墩或其他障碍物而阻塞通道。
根据规定小区主干道的消防通道宽度应该保证在6米以上,支道应在3.5米以上,高层建筑外墙应保证5米以上并且应该留有回车道和消防操作平台。
由于目前对小区消防通道管理无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只能警告而不能罚款;消防处的罚款只能针对行政主体而不能针对车主个人;交警有处罚权但几乎没有警力渗透到小区里;交警和交通协管只负责公共路面交通执法。这样看来,小区的消防通道管理,似乎“谁都可以问题内容: 管、谁都没管好”。
办 法:
一、加强社会消防宣传。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是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的明智之举,要充分调动各种新闻媒介的积极性,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消防工作要加强和重视,营造全社会来参与消防工作的氛围,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和素质。
二、设置消防通道标志和警示牌,明示不能占用消防通道。增加临时过夜停车位,加快停车场的建设。
三、明确责任,理顺关系。相关部门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执法和处罚措施;公安消防机构加大督导力度;物业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基层部门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责任。
四、对医院、学校、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应制定强制性的消防安全通道措施和标准。
答复时间: 2007-04-19
洪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我区在加快新城区建设的同时,也不断加强对旧城小区中交通、消防等硬件设施的配套和升级、改造工作,特别是自推行半封闭小区管理模式以来,问题答复: 小区内包括治安、消防、交通等各项管理得到很大加强。以市桥街西丽派出所为例,从2006年5月至今,该所共计投入资金约40万元开展半封闭小区管理,在辖区内共13个社区、1条村建立铁门135张、安装起落杆30支,砖墙封堵路口28个。其中,以晒布社区、三堂社区、先锋社区、田心社区压制可防性案件的成效最为突出,2006年下半年与上半年相比,发案分别下降42.9%、46.8%、16.7%和18.1%。此外,西丽派出所基于半封闭社区管理理念,于2006年6月初在工业三街试推行车主委员会制度,对小区内共49个停车位进行统一管理,取得了连续数月未发生盗窃机动车案件的好成绩,充分发挥了居民自防自治的作用。
随着我区“三创”工作的稳步深入推进,我局交警、消防部门将结合日常工作,在加大对堵塞交通道路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的同时,按照上级标准要求,加强对医院、学校、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巡查,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对消防通道规划及整改,把好消防通道安全管理的源头关。
此外,根据市桥街道办的意见,结合本街实际情况,落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各社区(村)的宣传工具与阵地,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将由街安委办组织一个全年滚动式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村)活动,目的是全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是在各小区主要通道设置消防通道标志和警示牌。
三是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加大临时停车位的建设与规划,并采取严格的定位管理。
四是争取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想方设法增加辖区内停车场的建设与规划。
五是利用街道巡查中队、各社区(村)的安全监管队伍,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违规车辆立即告知区相关部门进行执法,尽力保障各小区消防通道的畅通与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篇3: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关键词:居民住宅,火灾形势,物业消防
近年来居民住宅火灾在所有发生火灾的起数中占有很高比例,据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计,2009年部队按警出动797次,占灭火出动的43%,居民救助3014次,占火灾扑救、社会救助、抢险救援的50.29%,火灾108起,占火灾总数的40%,死亡3人,占60%。统计情况表明,居民火灾频发,救助任务繁重,其住宅物业管理存在漏洞,特别是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对此,笔者就当前居民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一点思考。
1 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现状
1.1 消防设施缺乏,陈旧报废。
一是30年前的居民建筑一般没有消防设施,即使当时设置的消防设施,如今已是面目皆非;二是20年前的建筑包括一些开发小区,建设的消防设施,由于缺乏管理,消火栓空无器材,水泵接合器锈死,埋压损坏,现存已成摆设,几乎不能有效使用。
1.2 维护保养管理不到位。
近10年来的居民住宅建筑包括一些高层住宅,由于物业企业对消防设施管理不善,缺少经费维护,物业公司待管弃管,使得一些在用的消防设施得到不维护保养,造成设施瘫痪或不好用。
1.3 家庭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及,火灾因素增多。
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冰箱、冰柜、彩电、计算机、空调、微波炉、热水器、理疗仪、电热器等发热电器越来越多,这些物品使用不当,极易引起火灾事故。据统计每年由于电器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火灾占火灾总数的25%。
1.4
大量可燃材料装修和高档家具,使家庭火灾荷载越来越大,发生火灾浓烟毒气大,火势蔓延速度快,人员伤亡火灾损失大。
1.5 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近年来,消防部门和新闻媒体,在消防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受财力、物力、人力以及群众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的普级还远远不够,居民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防火知识。如乱扔烟头,乱拉乱接电线,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随意放置可燃物品,在疏散走道上堆放杂物等现象较为突出,人为造成了许多不安全因素,直接导致许多居民住宅火灾的发生。
1.6 缺乏灭火常识,自救意识不强,逃生能力差。
发生火灾后由于惊慌失措不会报警,不及时报警,报警说不清地址等现象时有发生。
2 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物业市场不规范。
根据调查,目前全市城区居民住宅建筑面积10381万平方米,有3562个居住庭院,593个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有8021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79%,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有2180万平方米。全市现有物业企业690家。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近年来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基础差、起步晚,物业管理参差不齐,物业企业缺乏消防管理人才,保安人员缺乏消防培训,物业消防管理薄弱。
2.2 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理顺。
近几年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没有对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责任进行明确。2006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和房产住宅局联合下发了《哈尔滨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但是由于只是规范性文件,法律地位低,加之管理体制主体不明确,区域属地管理职责不清,形成了宏观管理有政策,微观管理无承接的被动局面,消防管理难以落实。
2.3 建筑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由于对开发企业管理不规范,造成很多建筑还没有竣工,开发公司就开始销售,住户就搬进居住,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物业公司没有能力管理,也无人进行负责整改。
2.4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没有落实。
目前按照政府批准的物业收费规定的项目,没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消防设施改造费用更是难以落实,造成了一些小区只建不管。
2.5 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管理不到位。
一是主管的房产管理部门,只负责物业企业的审批,对物业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目前居住建筑的管理主要由物业企业负责,缺乏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二是日常宣传、检查、监督、管理不到位,消防通道堵塞或占用,大门被锁,楼梯走道不畅时有发生。消防组织不健全,很少组织保安人员培训和自救演练,发生火灾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起不到引导疏导的作用,造成初起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扑救。三是消防监督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工作任务繁重,监督管理不能及时到位,消防部队辖区中队开展“六熟”进行实地演练,很少将居民住宅物业管理企业纳入联合训练,缺乏指导和培训,发生火灾消防队到场后,找不到物业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组织,不能及时了解详细情况,影响火灾扑救效果。
3 加强居民住宅物业单位消防工作的对策
3.1 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设施管理工作
(1)加强对居住建筑的消防设施审核验收工作。一是新建居民住宅区要首先将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纳入小区同步建设,未经消防审核的建筑工程,严禁施工,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二是规划、建设、房产、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严厉打击违章、违法工程。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违章违法工程,要明确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全面消除违章违法工程。三是对陈旧不好用的消防设施,政府要协调建设、房产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排查维修恢复,消防机构负责验收,全面改善居住小区,特别是高层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条件。
(2)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负责人为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政府法制部门对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立法,以政府规章形式发布,提高规定的法律约束力。物业管理公司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承担起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
(3)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居民住宅区面积大,人员集中,宣传工作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因此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尤为重要,必须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宣传要有针对性、实用性,要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一是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发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等单位,通过发放宣传单、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居民住宅火灾案例和自防自救常识。二是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培训。目前,许多居民住宅小区设有警务工作室,派出所日常工作面对面,对于提高物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能使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意放置可燃物,不在床上吸烟,不乱丢烟头,使用电烫斗、电铬铁、电吹风等发热电器后要及时断电,并放置在不燃的支架上,离开家门时要关闭电源、燃气阀门等,不在家中放置烟花爆竹、油漆、汽油等危险品。四是要关注老人和儿童等弱势群体,教育儿童不要玩火、打火机等,火种应放在儿童取不到的地方,冬天使用电热毯在睡前要切断电源。有条件的住户要准备报警器、灭火器、应急灯等设备。
(4)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季节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大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要成立“义务消防队”、“防火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重点检查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道,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居民乱建临时建筑、乱放置杂物堵塞疏散通道,居民遵守防火公约情况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5)加强消防设施的经费保障。建议政府要针对当前居民住宅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督促物价房产部门尽快出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的保障办法。一是在收取的物业费中增加消防设施维护费用;二是建筑竣工后,建设、开发部门要向房产部门交纳消防设施质量保证金。
3.2 加强物业管理企业消防组织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作用
(1)加强法制建筑。制定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范物业管理单位消防职能,增强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消防机构要将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构建“防火墙”工程,社区、派出所要加强检查监督力度,提高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
(2)加强业务培训。物业公司除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外,配有大量的保安人员,对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具有组织和人员保证,作用发挥的好,是筑牢居民住宅区防灭火第一道防线。因此,消防部门要列入计划,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法人、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安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保证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有组织领导,消防设施维护使用有专业技术人员,自防自救有义务消防队,减少居民住宅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义务消防队训练指导。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的居民住宅区具有一定的规模,少有上百户,多到上千户,成立义务消防队不但是消防管理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职能的需要,消防机构要加强指导,做到组织健全、灭火器材配备到位,结合消防“五进”的要求,各级消防部队,特别是辖区消防大、中队,要根据季节变化和居民住宅区的特点,深入居民住宅区,指导物业公司义务消防队开展以疏散救人、使用固定灭火设施和移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为主的实战训练,并按照“六熟悉”的要求,同物业单位义务消防队一起制定灭火救援方案,进行联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即能及时有效的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又能为公安消防队到场救人灭火起到引导和迅速开启消防设施的辅助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飞, 孔嘉文.加强消防部队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建设的思考.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7, 5 (3) .
篇4: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关键词:高层住宅小区 消防给水 高压消防 临时高压 消防流量
中图分类号:TU9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98X(2011)02(b)-0103-01
1 工程简况
该住宅小区建筑面积105万m2,总户数约8352户,人数约2.5万人。住宅类型为普通单元式住宅,住宅层数为11-18层,没有地下车库,18层建筑高度51.3m。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普通住宅建筑高度>50m的,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应为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为15L/s。室内每根消防竖管最小流量10L/s,每支水枪最小流量10L/s。
大型地下车库:自动喷淋系统消防设计流量21L/s,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应为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
小区消防设计流量:室内消防栓用水量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自动喷淋系统流量21L/s。
小区生活用水量按200L/(人·d)计算,生活流量为145L/s。
2 消防给水系统分类
高层住宅群消火栓给水系统设计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
2.1 临时高压系统
消防管网与生活给水分开,单设一套系统,消火栓系统单独设置,设临时加压消防泵,每个消火栓箱设启泵按钮,信号均要接至消防泵,由着火信号自动启动消火栓泵。同时在最高层建筑顶部设消防水箱,当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低于0.07MPa时,要设消火栓稳压装置。
2.2 常高压系统
消防管网与生活给水系统合用一套管网,水泵常开,水泵扬程满足消防时所需的压力,水泵流量为消防、生活用水的叠加。不设屋顶消防水箱及稳压装置。
3 消防给水系统选择
高层住宅消防给水系统形式的选择,首先应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其次应尽量选用经济合理的供水形式。
3.1 临时高压系统的选择
消火栓与生活给水系统各自独立,室外管线位置紧张,设计困难,另外管网增加,投资大。对于创业家园高层住宅小区而言,室外给水工程量比较可观,生活给水与消火栓给水系统分开的结果导致室外管道工程量几乎增加一倍;对于有地下小汽车库,总图紧张的小区,有时竟很难找到管道位置。屋顶设消防水箱,严重影响建筑立面。现行消防规范规定,消防水不能动用,消火栓系统死水一潭,还不允许少量动用,消防水质宜恶化,火灾消防时得不到保障。更应引起有注意的是,某些地方消防检查统计表明,单独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竟有1/3不合格,“消防突击检查时运行合格率较低”的原因,恰恰是由于生活给水与消防给水分开的缘故。对于高层住宅小区生活给水问题普遍受到重视,生活给水泵因常开,有时甚至愿意选购进口不锈钢泵,消火栓给水系统则不然,很多只是应付例行公事的消防检查,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最终单设消火栓给水系统反倒不安全。因此,有必要设计更有效的消防系统。
3.2 常高压系统的选择
对于常高压消防系统,由于水泵常开,生活消防共用泵,水泵流量为消防、生活用水的叠加,因此适用于生活流量与消防流量的相当,或者生活流量大于消防流量。另外,由于水泵扬程满足消防时所需的压力,因此生活、消防流量越接近越节能。
4 消防系统给水设计
4.1 系统简介
对于该高层住宅小区,笔者采用了消防给水生活给水合用一套管网的系统,消防系统为常高压系统。
管网系统分高低区两个系统,低区管网供1-9层生活用水,入户压力为0.4MPa,高区管网与消防合用一套管网供10-18层生活给水及住宅室内消火栓,入户压力为0.85MPa(生活入户所需压力为0.7MPa)。室内消火栓系统不分区,消火栓选用减压消火栓。室内立管采用塑料内衬钢管,同时满足了消防和生活给水的要求。高区生活用水经干管减压阀减压后供水,而不采用每层入户支管减压,减少了减压阀数量,节省了投资。(见图1)
4.2 系统分析
将高层住宅生活供水进行分区,1-9层为低区,10-18层为高区。小区的生活总流量为145L/s。低区流量为80L/s,入户压力为0.4MPa;高区流量为65L/s,入户所需压力为0.7MPa。
消防流量:高区:高层住宅消防流量为20L/s,入户压力为0.85MPa;低区:地下车库消火栓、自动喷淋、室外消防总流量为61L/s。
低区系统生活流量80L/s大于低区消防流量61L/s。高区系统生活流量65L/s远大于高区消防流量20L/s。
经计算,生活流量大于消防流量,高、低区生活、消防共用泵的选择:均选择4台泵,3用1备,平时运行1至2台泵,满足生活流量、消防压力。火灾时流量增加自动启动第三台泵。满足生活最大时流量及消防流量。
显然,生活水与消防水共用一套系统,对于面积越大的高层住宅小区,就水量而言只会更有利于消防。对于18层的高层住宅生活给水供水水压与消火栓供水水压差,经计算为0.12~0.18Mpa左右,完全可以共用设备。
4.3 消防与生活用水合用采用常高压系统的优点
在该住宅小区我们采用了消防与生活用水合用常高压给水系统,取消了水箱的设置,解决了二次水污染的问题;并且管网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解决,火灾时消防系统更有保障,我们也与当地的消防部门进行了沟通,他们也認为这样的系统更加可靠安全;同时室外系统减少了一套管网,对于小区管网的布置更加有利。
综上所述,对于高层住宅小区我们在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上有新的突破,对传统的消防方案,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意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更节省的方案。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3]建筑给水排水及消防工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篇5: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物业管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物业管理问题成了人民群众身边的热点民生问题。根据调查,我区物业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没有经过岗前培训,不具备维护、修缮、养护、整治等能力,不能满足业主的实际生活需求。
二是服务质量逐渐下降,和商品房销售期相比,入住后的小区普遍存在公共休闲或娱乐设施破损严重、得不到及时维修或更换,小区绿化效果明显下降,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甚至出现车辆被盗、入户施盗等现象。
三是收费标准没有合理化和公开化,影响居民缴纳物业费的积极性,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下降形成不良循环。
发展现代文明城市,打造优美、和谐、宜居环境,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让广大居民熟悉、理解、接受并支持物业管理。
二是实施行业监管。适时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建立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丰富管理手段,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关注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物业管理公司要对在岗人员进行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强化服务意识,明确操作规程,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培养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使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篇6: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近期,我校滨河花园小区车辆盗窃、交通事故频发,出现多起家户内水表后地埋管道漏水,影响了教职工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为确保广大教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小区日常管理提示如下:
一、因小区不封闭,出入口较多,车流量较大,行车速度较快,同时部分车辆未按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造成多起车辆剐蹭或碰撞事故。为给广大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有效规范行车、停车等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小区物业将于近日在主要道路及事故多发区域安装减速带,控制车辆通行速度。
二、为确保小区安全,小区门卫将严格落实小区出入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往来车辆和人员的检查力度。请广大教职工积极配合小区物业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入各住户水电表接口后的(不含水电表)维修、改造、更换,地漏及下水管至主下水管间的维修、改造、更换等由住户自行解决。为更好的服务广大教职工,减少损失和浪费,自即日起,后勤集团公司将免费为住户进行维修。建议住户平时多观察家内的水表运行情况,同时工作人员在抄表时也会对水表和管道进行检查。如果一旦出现漏水情况请及时与
后勤集团公司110维修中心联系维修,电话:3988110,后勤集团公司会迅速安排专人进行免费漏点勘测与维修。对应发现而未进行及时报修的住户,其发生的水费视情况由住户承担。
感谢广大教职工对后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后勤集团公司
篇7: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各县(市、区)房管局(中心)、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局接到多起住宅小区业主投诉,个别业主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在小区内违规私搭乱建、私挖地下室、改变房屋外立面等违规行为,严重危及房屋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安全使用,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和《郑州市物业管理条列》的相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1、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时告知业主和装修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2、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申报登记工作,对业主装修申报材料严格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现象;是否存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小区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挖地下室及改变房屋用途和房屋外貌等现象。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检查,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立即制止;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向市房管部门书面报告,涉及违反规划的同时向规划部门举报。
4、各县(市、区)房管局(中心)物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相关工作的督察,对发现问题的小区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类似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5、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7889710。
篇8: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1 当前对消防产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1 生产环节监督不力
消防产品随着人们对消防二字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 目前已经在市场上迅速发展, 传统管理模式已经逐渐不适应于现阶段市场状态, 管理上的漏洞日益显露, 如市场退出机制、市场准入机制等, 这些制度上的不完善让不少质量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且近年来近乎没有出现由于质量问题被市场淘汰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这样一来, 市场上以次充好、制假售价现象屡禁不止, 部分企业还存在检验合格之后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更改工艺流程现象, 欲图通过更小的成本获得更高利益, 由此, 市场上不合格消防产品在种类与数量上越来越多。
1.2 消防产品监督的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近几年在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中, 消防、质检、工商等部门在管理上并未形成体系, 联动机制缺乏。而在消防产品的市场中, 生产、销售、使用环节不是孤立存在的, 而是环环相扣的。不同管理部门由于在管理中由于联动能力的缺乏以及信息沟通受阻, 制假售假分子便会找到可乘之机。例如在管理中, 质监部门找到制造假冒消防产品的窝点, 但并不能及时通知消防部门或工商部门, 因此窝点之前所制造的产品仍在市场流通, 相当于制假人员仍处于盈利状态, 假冒产品充斥市场仍存潜在威胁。因此, 各管理部门应沟通协作, 齐心协力, 联合检查执法才能彻底打掉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窝点,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3 消防产品监督业务知识匮乏
消防产品标准不同于其它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属不同的知识领域。多年来, 无论是质检、工商、消防监督人员对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缺乏主动学习精神, 学习不到位, 到检查的时候不懂装懂, 给了制假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同时,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对基层消防监督员的培训工作力度不大, 处于一线的消防监督人员可能并未接受过专业训练, 在相关知识上了解程度较低, 无法及时分辨出假冒伪劣产品, 因此并不适合监管工作。同时, 国家在相关监督方面并未出台专门文件, 指导方式的缺乏让日常监督常处于经验判断模式, 无法对证书齐全但属于假冒伪劣及偷工减料的消防产品及时发现。
2 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2.1 加强消防产品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
一方面要加强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管, 从源头上把住质量关, 在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年检时, 细查消防产品生产厂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在网络公布合格生产销售厂家名单, 从体制上控制;要对地下制假窝点予以打击, 需消防、质监、工商以及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 上述部门需加强监管, 且监管重点为公安部门认可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 同时要严格惩处国家明令禁止且淘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生产企业, 且在惩处时并非简单的没收不合格产品或者罚款, 还要停产整顿。在市场中要对各类主体予以积极引导, 使其开展公平竞争, 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市场垄断现象予以减少与限制。此外, 还要对举报奖励制度予以建立, 将市场监管热线公开, 促使广大群众可积极参与到市场监管中, 对舆论监督的力量予以充分使用, 跟踪报道对市场秩序予以破坏的行为, 并在各大媒体中公开曝光, 以对市场竞争秩序予以规范, 避免假冒伪劣与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产生, 让违法者无处藏身、无利可图。
2.2 加强多部门联动,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消防产品监管绝不是消防一个部门的事, 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 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 形成联合工作制度, 对消防产品生产、经销、使用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重点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行为,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行为, 假冒或仿冒合格消防产品的侵权行为。同时, 建立消防产品执法信息反馈制度, 定期或及时将各自领域发现不合格消防产品信息通报其它部门。只有各部门合力“围剿”, 才能使假冒伪劣产品没有生存和藏身之地。
2.3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
应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消防监督员学习有关国家消防产品的法律法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等, 使其掌握常用消防产品的功能、性能特点和主要技术指标。编制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执法指引, 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常用标准的关键内容、典型执法案例等汇编成工具书, 供基层学习培训和监督执法参考。同时, 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知识列入岗位资格考试内容, 或专门设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岗位资格考试, 提高监督人员主动学习能力。
2.4 加强社会宣传力度, 完善公众认知
消防产品与普通药品、食品等产品不同, 相对而言社会对消防产品的关注度并不高, 人民群众对消防产品知识也使之甚少, 消防部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 利用广播、报纸、网络、设立消防知识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消防产品宣传单、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危害, 对不合格产品予以全面曝光, 包含产品特点、生产地、生产人员等多方面信息, 让消费者了解消防产品应有特点以及对假冒伪劣的辨别方式, 提升消费者认知能力。同时告知消费者自觉使用、安装合格消防产品, 切忌由于价格低廉而购买劣质产品, 在全社会成员共同参与下创建良好的消防产品市场环境。
结语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面广量大的任务, 涉及到所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领域, 要想彻底改变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不力, 真正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在危急时民众能用安全可靠的消防产品抵御火魔的侵袭的现状, 必须逐步完善有关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查处力度, 切实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 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参考文献
篇9:探讨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关键词]居民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管理
1.现阶段我国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1.1消防通道被占用
现代居民住宅小区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因此居民大多数乘坐电梯,这就造成消防通道处于闲置状态。存在部分道德素质有待提高的居民将闲置的消防通道占据为己用,甚至还有部分居民装上防盗门并随意摆放生活用品及废弃物品等。对于部分利用地下空间开设旅馆的居民更是为了经济利益将消防通道隔阻,使消防通道变成旅馆的一部分。再者就是高层建筑由于居民户数多,管理工作复杂,加之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工作态度疏忽大意,存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损坏的现象,如果发生火灾,则高层居民用户无法按照合理的逃生路线进行逃生,此类问题严重威胁着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建设年代较为久远的小区来说,在建设时没有建造地下停车场,随着私家车的数量剧增,小区内原有的停车面积已经无法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因此居民就会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用来停车,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小区或展开救援工作。
1.2消防设备老化,维修不及时
消防设备老化及维修不及时是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中常见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居住时间较长的小区,消防设备几乎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甚至还有消防设备被盗窃的情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住宅小区消防管理单位管理工作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造成的。再有一点就是缺少足够的维修及完善经费。现代居民住宅小区内部责任分配错综复杂,这种现状给小区物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扰,靠仅有的经费不足以维持现有的消防设备管理工作。
1.3装饰材料易燃
随着居民个性化装饰风潮的到来,各式各样种类繁多的装饰材料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居民在选择装饰材料时只顾从美观角度和装饰需求角度分析选择,很少有人考虑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目前我国装修材料生产环境不容乐观,存在假冒伪劣材料加工企业。部分装饰材料不仅无法达到防火性能的要求,甚至还是易燃物。加之家庭房屋内各种大功率家用电器的普及使用,用电量及散热都极有可能引发火灾。再者居民住宅小区的线路都处于隐蔽装修,如果使用年限过长很容易出现线路老化的现象,容易引起短路造成不必要的火灾。
1.4居民自身消防意识不高
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部分原因是由于客观设备造成的,也有部分原因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目前我国居民的消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不高,存在居民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现象,家用电器比如手机充电器等生活用品不能实现人走电断。这些生活细节都充分暴露出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给居民住宅的消防管理埋下了诸多隐患。
1.5烟花爆竹燃放不当
基于我国国情考虑,逢年过节人们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虽然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求,但是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日益严重。近几年由于烟花爆竹引起的居民住宅火灾现象频发,浪费了诸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2.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建议及对策
根据多年来的消防经验而言,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绝大部分是可以有效避免的,只要各个方面的消防设备和居民的消防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则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问题将会取得质的改变。
2.1建立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需要社会诸多部门的共同努力。该机制中应该包括政府、消防部队、公安及物业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参与,各个部门综合在一起制定一套完善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处理制度,要将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居民等人员参与到管理体系中来。如果小区缺乏物业管理单位,则应该有所属的政府部门代购,将消防设施管理纳入政府监督范围内。并设立专业部门加强对小区内消防设备的管理监督工作,对于盗窃消防设备等一切非法活动要严厉依法处置。
2.2强化消防设施建设
消防设施的建设要积极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对于高层居民住宅小区而言,一旦出现火灾险情现有的消防装备能力有限,因此高层住宅的消防还是要靠建筑自身的消防设施。对于高层住宅建筑利用高科技对消防设备进行创新改进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居民住宅小区建设时要注意构建智能化防火系统,利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对火灾进行准确预测并及时报警。再者就是对于消防设施硬件来说,要注意利用高科技自动化处理技术,加强消防设备的报警作用,定期对居民用户进行抽查,尽量做到家家户户都有基本的消防设备。
2.3规范居民停车管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规范居民停车管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主要是针对老式高层及传统居民住宅楼而言。由于此类住宅小区无法再进行地下停车场的改建,因此小区所在地政府部门及交通部门要加强小区内部停车管理,出台相关条例硬性规定小区停车规范,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于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要严格加倍处罚,另外小区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小区周围空闲地带的停车空间,构建新的停车场,与此同时要加强小区私家车司机道德素质培养工作,定期向其宣传占用消防通道的危害,提高私家车司机的自觉意识。
2.4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消防意识
小区管理者要充分利用小区内部宣传栏及社区服务办公室的作用,利用标语及宣传单向居民宣传火灾防范意识,提高居民消防意识自觉维护和保养小区内部的消防设备。并且要注意与政府及消防队伍积极沟通,定期邀请消防官兵到小区内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并定期举行小区居民消防知识比赛,并采用一定的物质奖励。另外要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演练活动,增强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技能。鼓励小区消防意识及能力较为突出的居民建立多支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对小区住宅内部的消防设备进行监督和维护,对家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经常组织小区居民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工作,使义务消防小队成为小区与政府及消防部队之间的桥梁。
[总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突飞猛进。居民小区逐渐向着现代化高层方向建设,现实情况对于居民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和更为严格的要求,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已经成为衡量居民居住幸福指数的一项重要内容。居民住宅小区要发展,相关配套设施也要完善。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需要居民、政府及小区管理人员共同努力完善提高,居民要自觉提高自身消防意识,消防队伍要基于现有的消防技术不断创新改进,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从法律角度为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保驾护航,从源头上控制火灾发生的几率,为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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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南省消防总队.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R].2008
[3]吴宝忠.浅析如何强化小区消防安全管理[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
[4]郭其云.依托消防部队构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
篇10: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苏公厅(2007)609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有效缓解停车乱、停车难及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建设厅、公安厅《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适用范围和管理单位
(一)本意见适用于居民小区内部及周边支路、背街小巷的停车秩序
管理。
(二)公安机关交巡警、派出所、消防部门应会同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二、建立停车状况报告和预警制度
(三)交巡警部门应会同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对居民小区内部道路、专用停车泊位、车辆以及小区周边
道路等情况进行调查排摸,全面掌握居民小区停车状况。
(四)对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交巡警部门应及时向政府及有关
部门提出配建停车场(库)的建议和意见。
(五)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的,交巡警部门应根据居民小区停车需求及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提出建设停车
场或停车泊位的意见。
(六)交巡警部门应向居民公示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状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公示小区内部停车状况,及时准确发布停车服务
信息,提示居民购车前充分考虑停车泊位问题。
三、规范封闭式居民小区内部停车秩序管理
(七)充分利用居民小区内部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场、人防工程停车,在停车泊位充足情况下,业主车辆应停放居民小区内。小区内原
则上停放小型客、货车,禁止停放大客车、大货车。
(八)居民小区内没有专用停车泊位或专用停车泊位不足的,交巡警部门应会同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同意,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小区道路施划停车泊位。
(九)小区内用作单侧停车的道路,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4米;连接小区进出的主要通道如设置单侧停车,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6米。小区汽车停放点的出入口应不少于2个。小区防火间距内和消防通道、高层公用建筑及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消防栓附近
10米之内不得停靠车辆,并设立明显的禁停标志。
(十)派出所应指导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停车尚未达到
饱和或在白天停车平峰时段可临时向社会开放。
(十一)交巡警部门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内道路限速、禁停
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日常维护。
(十二)派出所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小区业主车辆和停车泊位基础台帐。加强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管理,车辆进入小区后减速慢行、规范停车。将规范停车要求纳入管理规约内容,对乱停乱放的,在小
区范围内予以曝光,居民有单位的,抄告其单位。
四、规范居民小区周边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十三)对开放式居民小区、无停车场地或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居民小区,交巡警部门应主动会同消防部门、派出所对周边道路网络条件、交通组织和交通流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合理利用支路、背街小巷、建筑物间空档施划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对夜间交通流量较小的次干道的慢车道施划限时停车泊位,供居民停放车辆。
(十四)施划停车泊位,要按照省建设厅、公安厅《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和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江苏省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设置规范(试行)》的要求实施。机动车道宽度不能达到要求的,可根据两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情况,在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借用部分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但施划停车泊位后的道路通行最低宽度应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不低于4
米)。
(十五)交巡警部门应会同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积极协调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园等,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开放空余
场地供周边居民临时停放车辆。
(十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按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配建停车场地,供本单位及其职工的车辆和外来办事车辆停放,不得在单位外占用道路停车。
(十七)公安机关应当招聘辅助力量,对占用道路停放的车辆进行看
管。
(十八)交巡警部门应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做
到醒目、清晰、完好。
(十九)交巡警部门应加强小区周边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管理,派出所应加强对小区周边支路、背街小巷停车秩序的日常管理,努力减少违
法停车行为。
五、广泛宣传停车秩序管理规定
(二十)派出所应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结合开展“八荣八耻”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工程,向辖区居民发出规范停车倡议书,广泛宣传规范停车的重要意义,倡导居民自觉遵守停车规
定。
(二十一)交巡警部门应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小区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专栏,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公告小区内停车状况。
六、严格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二十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妨碍交通,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停车辆,一律实
施拖移。
(二十三)对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十四)对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依据《消防法》,对当事人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二十五)派出所民警对居民小区周边支路、背街小巷的违法停车行为张贴处理通知书,固定证据,由当事人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对居民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由派出所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劝阻;拒不改正的,由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
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二十六)交巡警部门应对派出所管理居民小区及周边支路、背街小巷停车秩序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对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和采集的证据
进行审核把关,统一录入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系统。
七、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二十七)停车收费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二十八)公安机关收取的道路停车费用,用于看管停放车辆人员用
篇11: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关于老旧小区消防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完善的建议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皮宇星
目前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在老旧小区消防设备器材管理的制度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这些都关切到民生问题,特别是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问题。
首先这里提到的消防设备器材是指在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时所必备的(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这些消防器材应是每一楼层配备,并且是在设计图纸上的指定位置放置于统一的消防设备箱柜里。但是目前在重庆各个老旧小区都有一个普遍现象:那就是消防设备及器材缺乏监管,一些物业管理人员因为担心消防设备器材被偷,就将可以移动的灭火器及消防水带放到仓库里。而消防设备箱柜里面仅有一个消防栓,一些老旧小区(独立住宅集中区域)甚至从来只有消防栓。以重庆新闻报道的一起消防安全事故为例,一个住户家里沙发燃烧时打119报警,当消防人员赶到时,接好消防水带,发现消防栓里竟然没有水。然后去找灭火器进行救火,而灭火器全部在物管仓库里,由于耽误太多时间,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目前我们国家的公用设备消防设备及器材管理力度较好,也监管得当,比如所有消防设备柜都贴有封条,上面显示有密封的时间,定期有人检查,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封和挪用。使用一次有记录,并且重新
贴封条。但是现在很多普通的住宅小区很少有这样对消防器材和设备进行管理的。至于90年代以前的老旧小区就更没有监管了。这一切都与物业管理的水平和责任心有关。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完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的行业规范势在必行。
因此,建议将消防设备和器材的管理纳入物业管理公司规范管理的强制制度里。对于人口密集的住宅小区也按照公用建筑设施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监管措施来执行,要求所有小区的物业管理应按照这样的措施来执行,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履行义务情况,应由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目前重庆很多物业管理公司,缺少监管,在收取了按照政府价格指标的物业管理费后,履行义务的情况却相当的差,有的物管甚至就只定位于清洁卫生和门卫。
篇12: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高越(医卫)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住宅电梯快速增加,我市电梯持有量近五万台,而与此同时,由于错综复杂的因素,一些早期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电梯经常发生关人故障或伤人事件,老百姓反映强烈,由此引发的投诉上访逐年增加。住宅电梯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应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影响我市住宅电梯安全的主要问题有:
一、各类电梯中住宅电梯存在的安全隐患比例最高
资料显示,电梯各使用场所中,住宅电梯数量最多、增量最大,而检验一次合格率最低,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最多。据市质监局统计,2011年电梯故障频发地点中,前10位均为住宅小区,排名首位的仅7月1日至9月2日期间,就发生35起电梯事件(困人12起、故障23起),实在触目惊心!目前,上城区已有近百个小区装有电梯,总量超过一千台,使用五年以上的占30%,十年以上的占10%,很多电梯即将进入老化期。可以预见,各种电梯故障和相关矛盾将在近年内集中爆发。
二、现有的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目前住宅小区的电梯管理模式: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合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由于业委员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对电梯管理不内行,没有能力参与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间的合同谈判。物业管理公司准入门槛低,人员流动大,在持证上岗、电梯定期检验维保、应急预案演练、制度规范等诸多方面存在不足。而电梯维保单位虽然有近百家,却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住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工作质量问题突出
由于电梯数量不断增加,一些维保单位业务不断扩张,需要更多的维保人员,在社会上招聘人员时,流入了一些不专业的人员。同时,一些单位为了减少成本,维保人员并未增加,造成一名维保人员负责多个小区的电梯,工作上打马虎、走过场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出现了“不该修的乱修、不该换的也换”等欺诈行为,导致很多住户对是否有必要进行电梯修理产生了不信任。
四、缺乏住宅电梯大修(更新)的标准和法定程序,维修经费无保障
根据规定,电梯须经定期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检验不合格,在整改完成前不能投入使用。有的物业公司图省心,甚至借此收受维修单位回扣,对不一定要大修(更新)的也很“大方”,引起业主普遍反感,造成确有必要大修的无法获得业主的支持。在“修”与“不修”的博弈过程中,基层质监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无法做出决定。另外,不少老小区的高层回迁住宅,存在电梯大修经费不足、维修基金二次续筹措难等情况。而我市实施的市区二级财政匹配的物业改善专项资金对住宅电梯还没有涉及,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五、老百姓对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缺乏,相关部门宣传不到位近年来,各相关部门虽已加大了宣传力度,但老百姓对电梯安全使用还是了解不够,很多不良习惯诱发了电梯故障。特别是出现电梯困人等情况时,不能正确应对,处理不当导致的人员伤亡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住宅电梯安全责任主体
建议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由物业公司作为电梯安全责任主
体。业委会与物业公司间推行制式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业委会全程参与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间的合同谈判,督促物业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小区无业委会的,由电梯业主推举一名代表行使职责。
二、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应当规范并受到有效监督
要引入竞争机制,不断规范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从业行为。建议房管、质监部门把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强对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的考核,进行分级管理,定期向社会通报,通过市场机制,淘汰维保质量差的单位。
三、各行政职能部门要行成合力,把住宅电梯安全作为保一方平安,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服务内容
安全工作靠综合治理,各部门要形成合力。街道要在电梯安全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房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建章立制和责任落实。质检部门要发挥其执法和技术优势,推动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标准体系和物管相关的质量标准体系的对接。物价部门可联手相关行业协会,制定电梯耗材的等级标准与指导价格,并对物业公司、电梯维保企业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遏制价格欺诈。对尚未建立物业维修基金或电梯专项基金不足的,建议由“业主自筹和政府适当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以过渡性解决。
四、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加强对老百姓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各级政府和质监、工商、房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与新闻媒体、社团组织、街道社区密切配合,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报刊专栏、专题电视节目、互联网、公益广告、广场视频播放等,通过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等活动,提高老百姓的电梯安全使用知识,教育住户自觉遵守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做到文明乘梯,保护自身
篇13: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1)在岗人员少。
5月14日总队通报了全省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情况。全省应在岗2865人,现有961人,完成率仅33.5%,泉州支队2013年底应在岗591人,现有298人,完成率50.4%。
(2)队伍不稳定。
目前,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长的有6~7年,工作时间短的数日便离开部队。受队员的文化水平、思想认识和工作动机的影响,加上部队各级管理干部在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差异,以及现役战士与非现役队员相处的摩擦等因素,致使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不稳定,解除合同率偏高。
(3)作用不明显。
自2003年招收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以来,政府专职消防员能够安心部队工作,钻研业务工作,成为骨干的屈指可数。而他们在消防部队的角色,更多的是充当消防部队的“临时工”,火场上的“水带工”,生活中的“环卫工”,未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没有达到大幅提升部队作战水平的目标。
2 消防部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从政府层面来看:
一是规章机制不健全。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文件和规定,但在涉及到用工制度、工资福利、医疗保险、退役安置等事项尚未形成统一、完备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在一些具体操作环节仍然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撑。二是经费保障不到位。由于消防部队工作的特殊性,必须每天24小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政府专职消防员也不例外。政府专职消防员与现役官兵同吃、同住、同训练、同执勤,执勤任务繁重、训练强度较大,而相关的保障却未能及时跟上,与兄弟单位政府专职人员福利待遇相比更是天壤之别。
(2)从部队层面来看:
一是激励和考评机制不健全。二是基层单位住宿设施无法满足“十二五”规划的人数要求。
(3)从队员层面来看:
一是家庭因素的困扰。家庭对于每个人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社会上招的这些政府专职消防员都将面临着成家、照顾爱人孩子的问题。然而,当前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仅能维持个人生活保障,加之24小时在岗在位的执勤模式,致使他们没有充足的私人空间去陪伴、照顾家人。二是工作动机不端正。部分政府专职消防员对消防工作的性质不了解,没有真正认识到消防部队“赴汤蹈火为人民,恪尽职守保平安”奉献精神,他们融入部队后,面对军事化的管理,从事高度紧张和繁忙危险的执勤训练工作,总感觉自己为消防事业的贡献和实际得到的不成正比,他们心中难免会产生失落感,从而影响到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稳定和管理。
3 加强和改进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的几点建议
(1)积极争取人员编制保障。
要积极学习借鉴河北省保定市将专职消防员纳入政府人事计划统一管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做法,借鉴龙岩连城县、长汀县和漳平县等将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部分纳入地方政府事业岗位编制的先进经验,协调地方党委和政府,解决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出路问题。比如,可将政府专职队中队干部(中队长、指导员、副中队长)办理进编手续,其余队员占编不进编,中队干部采取“定岗不定人”的方法,只有在岗人员,才能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2)努力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目前,泉州市消防部队基层单位合同员经费人均每年4.5万,月平均可达3750元,但扣除伙食费、保险费、被服费等实际到手的工资只有1500元左右,这样的工资标准对于社会青年基本没有吸引力。面对工资低招不到人和当前要求政府大辐度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有难度的情况下,建议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有限经费的最大效益。另一方面,要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突出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危险性高和24小时执勤的职业特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提请地方政府提高专职消防队员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
(3)规范队伍执勤训练管理。
一是开展针对性教育。要将更多时间投入到水源道路熟悉、体能技能训练上,适时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战训业务知识、队伍安全管理教育。二是完善量化管理制度。采取加分与扣分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专职消防员进行量化考核,设置日常量化管理、学习训练考核、群众民主评议、中队干部评议、大队领导评议五个方面的内容,每月对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综合履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的人员发放考核奖金,对60分以下的人员,视情给予扣除日常量化管理考核奖金、岗位补贴、等级补贴直至撤职、降级、辞退等处理。三是建立级别考核机制。首先,要进行分级定岗。一线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体能、技能和器材装备熟悉等考评标准要求,由低向高按比例划分“一、二、三、四、五”5个等级,每个级别的人数按照“橄榄球式”队伍结构来划分比例,中队队伍结构为一级6人,二级8人,三级6人,四级2人,五级2人,避免“塔式”结构和“锥式”结构产生的“不稳定”的情况;在中队设置队长、班长、驾驶员、战斗员四个岗位,其中队长、班长岗位必须达到三级以上级别。其次,要实行首任考核定级制。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可根据自身实力申请考评岗位等级,考评合格者给予定级,改变以往初次分配等级“一刀切”的陈旧模式,做到“量才使用,人级匹配”。最后,要实行在岗考核调级制。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周测试、月考核、季评定调级”;每季度成绩评定分保级不达标、保级达标未晋级、保级达标并晋级三类,按成绩先后进行排序,等级额满自动调入下一级,通过引入能上庸下的竞争机制,营造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4)改革创新队员休息模式。
当前,泉州准备在实施本地化征招的两支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中试运行“三班两运转”,三班两运转是指将一支队伍分三份,保持三分之二的力量在队,日间训练操课,夜间在队休息,24小时值班备勤,还有三分之一的力量可以离队休息,即队员在队工作两天,回家休息一天。在不能完全实现本地化征招的其他队伍准备试行探索建立确保三分之二力量在队,在专职队负责人主持下的队员协商轮休制,即在确保队员周期性总出勤率达标的前提下,预先排出休假和执勤人员计划的方式。这样既确保了值班备勤力量充足,又满足了队员休息休假需求。
(5)丰富专职队员征招渠道。
篇14:关于小区加强消防管理的倡议书
关键词:消防;居民小区;管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各类居民生活小区大量涌现,且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社区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人口集聚、功能齐全、城乡一体化的社区组织模式逐渐得到推广。但不断上升的火灾数据,暴露出社区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失控、漏管等突出问题,提高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至关重要。
一、当前居民生活小区物业服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
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共发生火灾8491起,住宅类火灾2054起,占总火灾起数的24.2 %,从起火场所看,住宅类火灾数量位居首位;其中小区居民住宅823起,分别占总火灾起数和住宅类火灾起数的9.7%和40%。可见住宅小区是火灾易发高发区域之一,小区的消防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二、居民生活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小区物业管理对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有的物业管理人员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消防安全管理是消防部门的事,而且主观认为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致使消防工作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上,有的甚至对消防不管不问,不加强对员工消防意识的宣传培训,对小区消防器材的落实漠不关心,不制定预防火灾和发生火灾后的紧急预案,使得小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消防培训,从而对消防工作普遍存在不懂、不会等问题。
二是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家庭火灾隐患增多。由于过去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了解一些消防知识,自防自救的能力差,尤其是装修时不注意防火材料的防火性能,而采用大量的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再加上大功率电器的普遍使用,使用电线路负荷增大,加速线路老化造成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同时居民家庭普遍使用液化气、煤气或天然气,对其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经常存在不正确使用和违章操作等现象。
三是小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后天失修失管问题严重。大多数的小区,特别是早期建设的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部分小区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缺乏消防水源,缺少消防设施等问题普遍存在。消防器材丢失、过期失效现象时有发生,加之维保单位人员工作不及时,不能保证及时发现火情。同时大量私家车停在小区道路两侧,消防车道被擅自占用、堵塞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容易造成严重后果。
四是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经费得不到保障,造成消防管理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涉及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费,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开发商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二是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物业使用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由于有些开发商提供的物业管理维修资金没有法定主管部门监督提留,全部由业主和用户来承担,这样就造成物业管理收取费用过高,维修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仅靠契约,物业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的不规范,使缴纳者产生误解,因而消防管理费用难以收取。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脱节,留下火灾隐患。
三、解决居民生活小区消防工作的对策
一是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是居民小区服务管理不可分隔的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是居民管理主体,要确立其消防责任主体意识,逐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居民小区自身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志愿消防队等群众性的自防自救组织;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档案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认真落实日常的防火巡查制度,及时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居民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
二是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社区可采取办消防板报,发放消防宣传单、张贴消防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消防常识、消防法律知识。还可利用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到消防队、社区消防体验中心参观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火灾的危害,让消防工作深入人心,以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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