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通用7篇)
篇1:冷库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冷库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1、冷库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斧等消防用具,库房人员须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具;
2、发生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拨打火警、医疗急救等报警电话、报警时应当说清楚事故发生地点、燃烧物种类等情况;
3、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现有的一切消防设施阻止火情进一步扩大,以减少损失;
4、冷库如发生液氨泄露事故,应及时通知机房人员关闭机器及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并疏散人员;
5、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堵漏等相关应急措施;
XxxXX公司
****年**月**日
篇2:冷库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泉港区爱德利运输有限公司
2011.06.21.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强化应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
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公司领导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得到了泉港区安监局、安委办,交通局,南埔镇和肖厝交警领导代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并派人亲临现场观摩指导。今天上午,通过参演单位的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演练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仅代表爱德利运输有限公司向泉港区安监局、安委办,交通局,南埔镇和肖厝交警及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为这次演练工作付出辛勤努力的同志表示感谢!
一、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意义重大
应急救援演练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既是对应急救援机制及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检验,也是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举措。开展这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做好安全事故抢
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对检验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救援队伍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和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性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演练顺利,成效明显
这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救援程序、所用的道具和设备完全按照真实的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进行设置和演练,各参演部门和人员没有丝毫懈怠,发扬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演练,分别成立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安排、协调、指导和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比较到位,是应急救援演练取得成功的基础。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各相关部门对演练方案进行反复研究、认真修定,明确了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设定事故的实际细化了各组的工作流程,制定出了相应的救援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方案的实施更加真实、有效,是应急救援演练取得成功的前提。
三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参演部门和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事故救援演练方案中的各项预定程序和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是应急救援演练取得成功的关键。
四是成效明显。通过演练,加强了队伍建设,积累了经验。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掌握了应急处置流程;检验了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从业人员和应急队伍抢险救灾的实践能力、应变能力;增强了企业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观念,提高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锻炼了救援队伍的能力,提高了应对安全应急救援的水平;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任务,并熟悉掌握应急救援处置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有效地提高了整体应急救援的反应能力、指挥水平和实战能力,增强了各级应急救援机构、部门、人员之间的协调性,为快速、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故积累了实战经验,为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及时有效的组织抢险救援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在演练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演练方案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救援人员防护意识不强;预案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自身承担的任务和目前现有的装备水平能否符合专业和抢险工作的需要,及时制订计划,逐步购置和更
新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通过不断加大设备投入,全面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增强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以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二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强大的应急救援力
量。要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每年1—2次,经常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学习掌握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和应急处置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素质。通过加强演练,形成统一指挥、高效运转、协调有序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建一支高效能、专业性强、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
三要认真总结完善,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中不科学、不全面的内容;要根据预防和处置、突发事故、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并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专项预案和总体应急预案衔接得更紧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确保能够灵活反映、快速响应、有力指挥和有效施救。
四是要切实搞好应急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教育作用,应急管理知识和防灾自救知识,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要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和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
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培训,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让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深入人心。
这次应急演练虽然取得了圆满成功,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演练是在精心策划、事故类型预先设定、应急器材提前预备、演练前排练后开展的摸拟演练,与实际救援存在一定差异。为此,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次演练的经验与教训,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措施,举一反三,扎扎实实做好各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篇3:冷库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当前, 开展电网风险管理工作主要面临的形势如下:
1. 电网规模不断扩大, 运行风险不断增加
特高压建设、大电网互联在实现资源共享、相互支援的同时, 也使电网运行风险不断加大;近10年来, 浙江电网规模翻了两番, 负荷增长超过五倍, 因受土地资源限制, 当前浙江全网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70%以上均为同塔双回甚至四回架设, 线路同时故障跳闸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电网运行风险不断加大。
2. 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与外力破坏事件成为电网运行面临的新问题
作为沿海省份, 台风、雷击等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事故频发, 给浙江电网运行带来新问题;如2008年的冰灾曾对浙江电网造成严重影响;2009年11月27日, 因外单位施工吊车误碰半山电厂出线, 导致杭州城北部分小区停电;等等。上述停电事件都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 使公司感受到较大的舆论和社会压力。
3. 各类法规、规程对电网调度运行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配合《条例》的颁布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也制定下发了《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一系列规程、规定, 上述内容的出台, 都对今后电网调度运行与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4.“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实现多级调度一体化管理
当前, 国家电网公司正在全力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 实现人、财、物集约化管理, 实现省、地、县三级调度一体化管理, 在此背景下, 开展省地县多级电网一体化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省地县一体化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
实现省地县一体化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 在于通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风险预控等多个环节, 建立起一套省地县一体化的风险闭环管理体系——纵向实现省、地、县三级联动, 实现风险的分层、分级管理, 提升各部门对电网风险的认知水平;横向以调度部门风险评估为主导, 将安监、运检、基建、营销等相关部门都融入到整个管理体系当中, 强化部门之间的联系, 实现跨部门资源整合, 确保各项风险预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最终实现风险的一体化闭环管理
如前所述, 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预控构成了本体系的三大关键环节。
所谓风险辨识, 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 结合电网的实际运行特点, 采用相关技术手段, 对潜在或固有的影响电网安全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科学的分析、归纳和鉴别, 并对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
所谓风险评价, 指在电网风险辨识的基础上, 根据电网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结合《条例》, 以及国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对事故等级的划分, 并考虑浙江电网的实际特点和需求, 将浙江电网运行风险分为一到八级, 其中:一到四级分别对应《条例》的四类事故, 五到八级, 则参照国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中的划分标准, 并做适当补充。
所谓风险预控, 指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宗旨, 在科学的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基础上, 选择最优的风险预控方案, 避免或降低风险。风险预控是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部分, 直接决定了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实施效果。当前, 电网实际运行管理中, 可采取的风险预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网运行方式调整、稳定限额和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调整、有序用电、发电厂和变电站防全停、重要设备运维要求、事故处置预案与反事故演习等。
三、省地县一体化风险管理的实际成效
浙江开展省地县一体化风险管理实践已有5年, 现已基本建成省、地、县一体化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覆盖浙江省、地、县三级电网, 指导全省11个地区局、64个县局的运行管理, 并取得初步成效。
其经济效益, 主要体现在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和供电可靠性, 避免停电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等方面。据统计, 5年来累计发布风险预警323项, 月均5.3项, 对存在重大风险的检修工作, 如配合舟山与大陆220千伏跨海联网建设、特高压交直流配合停电施工等, 都起到了很好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作用, 有力保障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其社会效益, 主要体现在实现电网风险的有效管控, 最大限度避免停电事故的发生, 为电网公司规避停电事故带来的社会和舆论压力方面。4.10深圳大停电, 罗湖、福田和龙岗片区大范围持续停电约2小时, 整个城市运转受到严重影响;上海电网“6.5”故障, 中心城市大面积停电, 受影响用户大约1.3万;上述停电虽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 但却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进一步折射出当前电网运行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在电网风险管理方面仍有许多工作有待开展。
四、一体化风险管理后续研究重点
后续, 结合电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笔者建议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角度继续深入开展工作, 持续推进一体化电网风险管理工作。
管理创新:基于已有成果, 将本体系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国、网、省、地、县五级电网, 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对电网风险管理的推动工作, 在整个国家电网公司范围内规范一体化风险管理标准, 不断提高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和供电可靠性。此外, 结合“调控一体化”要求, 对电网监控业务开展更加深入的研究, 实现电网调度与运行监控的有机融合。
篇4: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研究
【关键词】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现状;原则;重要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立的抓好安全生产“五项要素”的落实、建设“六个支撑体系”的总体工作思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要求。
一、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增长,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健全有效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能有效地抵御事故蔓延并减少危害后果。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计划,妥善处理事故,实事求是进行事故评价,这有利于拯救生命、确保矿山正常运营、促进经济发展。
二、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1)缺乏矿山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的重要性的正确认识,对
安全事故发生存在侥幸麻痹的心理,重事前、轻事后,重处理、轻应急的倾向。(2)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缺乏具体的思路及工作计划,应急力量分散,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体系。(3)未建立相关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不完善,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缺乏统一规划、监督和指导,临时抱“佛脚”。(4)矿山企业缺乏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注重对应急设备和安全生产系统级器材的更新和维修,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很难有效的发挥应急能力,往往扩大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原则
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以预防为主,加强统一领导、分级落实责任、区域自我完善为主、矿山企业自主救援与其他社会力量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安全事故的预防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企业注重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建设,加大对应急设备的更新和维修,落实各项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努力做到反应快速、判断准确、应变及时、措施有力。
四、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内容
(1)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有关部门的职责及其分工;(3)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的建设;(4)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训练和演习;(5)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6)事故的现场控制、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医疗急救、工程抢险等应急措施;(7)安全事故应急设施、设备、器械、交通工具及其他物资的储备调用;(8)安全事故应急的通讯保障;(9)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经费保障;(10)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
五、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重点内容
(1)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制。矿山企业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负责人的职责,将安全事故应急职责与个人政绩挂钩,确保做到各司其职、各就各位、协调指挥。(2)完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矿山企业根据现实需求及条件建立专门的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全力保证应急经费、装备和人员,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3)加强检查和演练。为确保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落实,矿产企业应进行经常性、突发性的检查,加强平常演练,确保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人员、装备常备不懈。(4)确保报警及通告程序的畅通。报警在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矿产企业要确保任何矿工都能拉响警报(大多数采用声音报警),要求任何工作人员在听到报警后能明确知道自己应该采取什么行动(必要的防护措施)。(5)充分发挥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作用。根据具体的事故报告情况,安排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实地进行安全事故危害估算,并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指导应急队伍和医疗人员的行动。(6)实事求是进行事故评价。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指挥中心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后果以及可能发展的趋势、应急的等级与规模进行评价,这样才有利于调配相关人力、物力,合理部署相关应急计划。
完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牵涉到生命安全和经济稳定,然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的完善也是很漫长的过程,因此我们要不断深入研究,深入思考,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的应急工作方针,完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应急及时、准备完善、决策科学、措施有效,把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程度上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参 考 文 献
[1]刘铁民.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X].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4)
[2]刑娟娟等.企业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与预案编制[X].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5(6)
篇5:某大型冷库消防安全评估
笔者针对某大型冷库冷藏间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超规范的问题,展开烟气模拟、热辐射计算、疏散分析以及消防系统有效性分析,对该冷库消防安全进行评估,并提出大型冷库的消防安全建议。
1工程概况
某大型冷库采用单层钢结构形式,冷藏间内部使用八层横梁式双进深货架存储货物,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为丙2类。冷藏间占地面积20 227m2,分为A、B、C、D、E 五间,分为四个防火分区,如图1所示。防火分区1面积5 103 m2,防火分区2和防火分区3面积均为4 954 m2,防火分区4面积4 817 m2。由于功能需求,该冷库冷藏间的占地面积及防火分区面积均不符合GB 50072-2010《冷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2 烟气运动模拟
采用FDS模拟软件对各火灾场景下的烟气流动、温度分布等情况进行模拟研究。目前,研究均在常温工况下展开,FDS对低温环境中的火灾蔓延和烟气流动模拟的可靠性有待于进一步考量。冷藏间一般温度较低,低温对于火灾蔓延具有一定的延缓作用,常温工况相对于低温工况可视为不利场景。因此,笔者采用FDS对常温状态下的火灾工况进行模拟,研究各工况下冷藏间热辐射蔓延和烟气流动情况。
2.1 火灾场景设置
该冷库储存物品主要为冷鲜食品,根据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危险性为丙2类,结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 08-88-2006《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将无喷淋工况下的火灾规模设置为10 MW,喷淋启动工况下的火灾规模设置为4 MW。根据NFPA提供的仓库货物燃烧试验数据,结合该冷库储存物品的具体情况,采用超快速t2的火灾增长方式,火灾增长系数α=0.187 6 kW/s2。研究将火源设置在不同货架的不同位置,如图2所示。具体火灾场景设计,如表1所示。
2.2 火灾危险判断标准
为保障人员疏散,设定火灾危险判据如下:距地面3.8 m处温度达到60 ℃以上;距地面3.8 m处能见度达到10 m以下;距地面3.8 m处CO体积分数达到0.05%以上。
2.3 火灾场景模拟结果
部分火灾场景模拟结果如图3、图4所示。对各火灾场景的烟气模拟情况表明,火灾发生后,烟气通过货架间的缝隙向上蔓延至顶棚,出现顶棚射流现象后,烟气层向下沉降。根据模拟结果,货架内货物发生火灾,火源位置越靠近顶棚,越易在更短时间内发生顶棚射流后烟气层沉降。根据模拟结果,各火灾场景中,温度、能见度、有毒气体浓度在火灾发生后20 min内均未达到危险值,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C-1、C-2、C-3火灾场景中,烟气层高度随时间的变化如图5所示。由图可知,火灾发生后,烟气层高度不断下降,火源位置越低,烟气层高度越低,且下降速度越快。1 200 s内,最不利场景的烟气层高度下降至11 m,远大于3.8 m,威胁到人员的疏散安全。
3 人员疏散分析
冷库采用先进的叉车运输技术,内部工作人员少,且熟悉工作环境。该冷库疏散宽度和距离满足规范要求,
基本不会产生瓶颈效应。因此,进行疏散分析仅考虑疏散准备时间、计算最不利路径的疏散行动时间。
3.1 疏散参数设定
(1)疏散人数。整个库区在100%使用状态下,投入20台叉车,冷藏间配备20人。一个冷藏间最多容纳10台叉车,则在一个库区同时在库房内的人数为10人,考虑2倍以上安全系数,则设定一个分区同时在岗最大人数为20人。防火分区面积大,容纳人数少,疏散中基本不会发生“瓶颈现象”。
(2)疏散速度。冷库发生火灾时,正常情况下,应急照明系统开启,引导人员疏散。当应急照明系统失效时,人员在阴冷黑暗中疏散,在心理和环境等因素的作用下,其疏散速度与正常疏散的速度应有所不同。对此笔者开展了疏散实验,组织20人参与,实验人员均为男性,年龄在20~30岁,与冷库中工作人员的人群特征一致。测试人员在黑暗且无指引条件下的行走,测得人员的平均行走速度为0.66 m/s。
3.2 疏散场景设置
各防火分区的出口分布如下:两个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一个通往穿堂的疏散门以及通往相邻防火分区的货运门。在疏散计算中,不考虑货运门。选定最不利的疏散路线:由冷藏间通往穿堂,再由穿堂通往室外。疏散场景设置如表2所示。
3.3 疏散时间计算
疏散时间包括疏散准备时间和疏散行动时间两部分。根据计算分析,疏散时间如表3所示。
当所有对外出口均可以利用时,人员可在429 s内疏散完毕,考虑较长的疏散开始时间180 s。当封闭一个出口且不考虑利用分区间的出口以及货物入口时,人员可在593 s内疏散完毕,考虑较长的疏散开始时间180 s。
火灾蔓延模拟结果研究表明,火灾发生后,烟气蔓延出现顶棚射流后逐渐向地面沉降,20 min内烟气层高度未降至距地面2 m高度,且整个防火分区内温度未达到60 ℃,CO体积分数未达到0.05%,可以保证人员的疏散要求。另一方面,对人员疏散的计算结果表明,在最不利条件下,人员疏散约需10 min。因此,从安全疏散的角度看,冷库目前的疏散策略可以保证人员安全。
4 火灾热辐射蔓延分析
货架间的热辐射是火灾蔓延的重要途径,热辐射可以引燃周围货架的物品,导致火灾在整个空间蔓延扩大。笔者对于热辐射的分析主要通过公式计算和软件模拟两种方法。
为了减小经济损失,考虑热辐射造成的火灾迅速蔓延,将热辐射纳入危险判据。该冷库内的货物带有包装,根据澳大利亚建筑规范协会《防火安全工程指南》,保守取临界辐射强度为15 kW/m2。
4. 1 公式计算法
一般假设辐射能量是从火源中心位置释放出来的,辐射热强度可用式(1)表示:
undefined (1)
式中:q″为热辐射强度,即辐射热流值,kW/m2;Q为燃烧的热释放速率,kW;R为火源中心至接受辐射面的水平距离,m。
该冷库货架间距初步设计为4 m,根据公式计算得出,当火灾规模达到9 MW以上,可通过两货架间的热辐射蔓延。货架间的距离越大,使火灾通过热辐射在两货架间蔓延的火灾规模临界值就越大。当该临界值达到10 MW以上时,需保证货架间距离达到4.2 m以上。
4.2 FDS模拟计算
采用FDS对表2中的不同火灾场景进行模拟,分别得出不同火灾场景下的热辐射通量分布情况,如图6、图7所示。结果表明,货架间距为4 m时,货架间的辐射传热在一定时间内不足以引燃其他冷藏物品。
5 消防安全加强措施
为保证冷库的消防安全,除了安全可靠的平面布局和疏散设计外,外保温材料的选材、消防系统的选型和设计也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由于冷库建筑具有特殊的功能要求,其保温材料及消防系统的设计选型应与冷库室
内低温封闭的环境相适应。
(1)外保温材料。大量的冷库火灾案例表明,外保温材料是冷库建筑的重大火灾危险源之一。冷库建筑本身
由于功能的需要,对于保温隔热的要求很高,无机材料无法满足要求。但是,目前广泛使用的挤塑聚苯板、聚氨酯泡沫板等经阻燃处理后虽达到B1级,但发烟量大,烟气毒性强。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聚异氰脲酸酯(PIR)是一种理想的有机低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达0.022 W/(m·K),采用Pentane进行发泡,不产生氟氯碳化物,对环境无污染,并且燃烧时发烟量小、离火自熄性好。聚异氰脲酸酯具有优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冷库建筑保温材料。
(2)火灾报警技术。冷库的运行温度通常为-45~8 ℃,这个温度范围内,传统的烟感、温感探测器等都不能可靠地发挥功效,甚至完全无法运行。在冷藏间内建议采用空气采样探测系统。空气采样探测系统是一种采用主动吸气探测方式的高灵敏度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通过敷设在被保护空间的采样管网抽取现场的空气样本,能够快速准确地给出多级火灾预警信息,火灾灵敏度比常规的感烟火灾探测器高100倍。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这种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都超出规范规定的大型冷库,还需要加强灭火设施的设计。当冷藏间内的设计温度不低于4 ℃时,可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当冷藏间内的设计温度低于4 ℃时,可采用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ESFR喷头仅应用于湿式系统。所以当采用干式或预作用系统时,可考虑使用加入防冻剂的快速响应喷头代替ESFR喷头。
6 结 论
在对某大型冷库进行火灾模拟分析、疏散分析、热辐射计算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通过数值模拟得出,货架内发生火灾后20 min内,防火分区内的温度、能见度、CO体积分数的模拟结果未达到危险值;通过计算得出人员疏散时间为10 min;通过热辐射分析,货架间距设计为4 m时,可大大延缓火灾通过热辐射蔓延。
采用公式计算和数值模拟的方法对某大型冷库的消防安全进行论证,在研究方法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在实验方面进一步论证。
由于建筑功能的特点,冷库建筑具有较高火灾危险性,必须加强对该类建筑消防安全的保护和管理。对于此类大型冷库消防设计的研究,一方面要展开相关实验和模拟研究,对低温工况下的火灾烟气蔓延规律进行研究;另一方面,要不断推进新型消防系统和新型保温材料的研发。此外,冷链物流企业自身加强消防管理、提高消防意识,是降低冷库火灾风险的重要因素。
摘要:冷库建筑相对封闭,且建筑内部处于低温环境,具有特殊的火灾危险。针对某大型冷库存在防火分区面积过大等问题,对货架间的热辐射蔓延进行计算,并利用FDS对冷库火灾烟气流动和热辐射蔓延进行模拟分析。开展疏散实验,测得人员在黑暗中行走速度为0.66m/s,计算冷库中人员的疏散时间。根据火灾蔓延与人员疏散研究结果,论证了在先进的消防技术和有效的消防管理条件下,增大冷藏间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面积的可行性。提出了对于大型冷库的消防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大型冷库,消防安全,性能化评估,数值模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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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冷库库房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1 天然气泄漏的事故
1.1 中毒事故
天然气的中毒事故主要有两种,主要因化学组份而异,一种是在含硫天然气处理过程中,由于脱硫设备跑、冒、漏气等原因,造成工作环境充满硫化氢。当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达到20mg/m3时,就可引起暂时的轻度中毒,出现恶心、头晕、头痛、疲倦、胸部压迫感等症状;硫比氢浓度达60mg/m3以上,即发生剧烈中毒症状,出现抽搐、昏迷、甚至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另一种是天然气经过脱硫处理,只含有微量的有毒气体,对生理无毒害,如家用天然气,主要为甲烷的窒息作用,当通风不良时,燃气毒性主要来自一氧化碳。
1.2 火灾爆炸事故
天然气的主要组分是甲烷,还含有少量乙烷、丁烷、硫化氢等,为无色无味易燃易爆气体,比空气轻。天然气扩散能力强,泄漏后随风迅速扩散,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爆炸极限为5.3%~15%,一旦天然气泄漏并与火源,火灾爆炸将同时发生,火焰传播的速度1000m/s以上,具有很强的破坏力,因此发生火灾爆炸时,通常难以控制和施救。
1.3 应急处置措施
(1)切断泄漏源,紧急疏散与警戒。通知上游值班人员关闭阀门,切断泄漏,迅速疏散现场及周边无关人员,封锁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区域;保护泄漏管道附近其它管线或电缆;
(2)现场救护和灭火,紧急抢修。组织应急、医疗救护人员抢救现场中毒或受伤人员。根据地形地貌、风向、天气等因素制定灭火方案,并合理布置消防和救援力量,采取有效的围堵措施,控制着火区域;灭火完毕后,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组织抢险力量对泄漏点进行封堵抢修工作。
2 锅炉事故
(1)导热油泄漏事故
(2)锅炉鼓包、爆管事故
(3)火灾爆炸事故
应急处置措施
(1)导热油泄漏事故应急处置:导热油是可燃物,一旦发生管壁泄漏现象,除了采取紧急停炉外,主要是采取把火焰和导热油管立即分开,对于不设置炉膛辐射受热面的导热油锅炉只要将在炉膛上部的旁通烟道打开就可以。
(2)锅炉鼓包、爆管事故应急处置:应中断燃烧,关闭鼓引风机和燃烧装置,查找原因采取措施。
(3)爆炸事故应急处置:⑴一般情况下可通过安装的膨胀箱和安全阀予以控制,必要时可以通过锅炉泄漏进行减压。⑵紧急停炉,打开所有炉门,立即关闭天然气,让大量冷风窜进入炉膛里,迅速降低炉温;同步打开锅炉放油阀门,将高温油缓缓放入储油槽,并让膨胀槽中的冷油慢慢流入锅炉,及时带走热量。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抢险队进行扑救,同时向附近消防部门请求支援。
3 LNG泄漏事故
3.1 低温冻伤事故
由于LNG是-162℃的深冷液体,泄漏出来的超低温液体和过冷蒸汽会对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威胁,接触到皮肤造成低温灼伤。同时,低温LNG对生产装置和设备也具有破坏性的影响,可能导致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例如:一般的焊缝、阀门、法兰和结构连接处。
3.2 窒息事故
吸入LNG低温气体有损健康,在空气中的体积分数大于40%时,吸入过量会导致缺氧窒息。如果吸入的冷气体,会使呼吸不畅,长时间会导致严重疾病。LNG对人窒息的生理特征:第一种情况——含氧量在14%~21%时,脉搏、呼吸加快,并伴有肌肉抽搐;第二种情况——含氧量在10%~14%时,出现幻觉,易疲劳,对疼痛无感觉;第三种情况——含氧量在6%~10%时,出现恶心、呕吐、造成永久性脑部伤害;第四种情况——含氧量在<6%时,出现痉挛,呼吸停止,死亡。在此情况下,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3.3 冷爆炸事故
当LNG大量泄漏遇到水会发生剧烈的吸热反应,导致LNG快速的气化沸腾,期间会伴随有大的响声并形成水雾,如果在合适的条件下遇火源,会使火焰的高度增大6倍,辐射热增大3倍,从而造成LNG的冷爆炸。
3.4 火灾、爆炸事故
LNG一旦发生泄漏,由于刚开始比空气重,会寄居在地面低洼的地方并发生初始气化,瞬间产生大量蒸汽,会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性蒸团(5%~15%),当这种处于爆炸极限范围的蒸汽团,遇火源就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飞溅物将会对周围作业人员和设备造成损坏和破坏,后果往往很严重。
4 事故处置措施
4.1 评估事故危险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LNG泄漏后,有关管理部门应该第一时间了解现场事故概况,组织人员对事故发展态势进行实时监测,根据泄漏情况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在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共同应对,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2 切断泄漏源,紧急疏散与警戒
通知控制室值班人员关闭阀门,切断泄漏,迅速疏散现场及周边无关人员,封锁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区域;
4.3 围堰拦堵,控制火源
当LNG发生泄漏时,应该首先利用储罐四周的围堰控制溢出的液体,控制LNG液体的流淌和点火源。对有可能产生泄漏的阀门、连接处设置挡板,防止LNG的喷射。下方则设置集液盘,收集泄漏的LNG引入集液池,使用通风机连续的通风,将LNG蒸汽排出。
4.4 启动消防系统,泡沫覆盖
当LNG发生泄漏时,首先使用带水位控制器的水幕或手握消防水带喷水避免LNG蒸汽团被吹向点火源,采用高膨胀率泡沫灭火器喷洒到LNG液面,使泄露的LNG表面与空气隔离,能有效的降低LNG的气化率。减少空气与LNG蒸汽混合形成可燃物,从而降低了起火爆炸的可能性。
4.5 火灾控制与扑救
预防LNG泄漏后发生火灾应该严格控制火源或防止火焰扩散。首先切断燃料源,可允许泄漏气体稳定燃烧,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露处的火焰,防止气体大量扩散造成二次危害。当需要对着储罐进行灭火时先利用消防系统的水幕对储罐进行隔离,然后采用化学干粉灭火系统进行灭火,它是扑救高压力、大流量天然气火灾的最有效措施,对泄漏较小的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卤代烷进行扑救,亦可用沙土进行扑救,灭火后应立即切断气源,阻止气体溢出。此外还要对着储罐及邻近储罐和设备进行喷水冷却保护,避免储罐受热发生超压爆炸造成更大灾难。
以上几种事故类型是LNG场站生产过程中,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文主要通过对LNG工厂的主要危险性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本工厂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处理办法,在此基础上总结提出了LNG场站的日常运行管理中,除应掌握天然气易燃易爆的特性外,还应对LNG以上存在的危险性,导致可能发生的事故机理熟悉,并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摘要: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的气体,在LNG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始终是第一位的。要研究LNG系统的安全问题,在考虑LNG设备或员工操作的安全问题时,不仅要考虑天然气的特性,还要考虑气体转变为液体以后,其液体特征和低温特性所引起的安全问题。现根据对泰安昆仑3万吨/年LNG装备国产化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探讨LNG的生产过程事故类型及应急措施,并在生产中严格执行LNG相关的标准规范和应急预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对LNG生产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关键词:LNG工厂,事故类型,应急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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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忠.LNG站消防设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1,(4).
篇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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