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

关键词: 炸药 职业 作业

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共7篇)

篇1: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

电工作业安全隐患风险及解决途径

在工矿、企业、建筑工地、非煤矿山等生产现场中,触电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一是相关人员没有经过正规的电工基础知识培训;二是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资质;三是企业一般进行产品质量、材料质量方面的检查多一些,过问或检查生产用电安全隐患的比较少,控制和管理工作存在问题。这里就用电安全存在的隐患及其整治措施,谈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生产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

1、用电技术安全措施等组织设计工作不到位

生产的车间、场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企业必须严格编制生产用电的组织设计,制订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大多企业却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执行,或在认识上总觉得用电问题不很重要,只要在供电部门办好报装手续,电源线拉扯到位,其他的事只需自己企业的“电工”去做就行了。所以,许多企业也就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组织管理措施等进行组织设计工作,这是目前企业生产的一个通病。

2、忽视安全培训工作,致使有的电工形成惯性违章

也许因为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人员流动性、分散性大,难于管理,尽管近几年企业和个人对持证上岗制度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但仍然有部分无证上岗操作人员。部分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虽具备生产资质,但对个人持证上岗、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等工作仍重视不够。这样,在实际操作时,侥幸心理,麻痹大意,自以为是,求快图省事,有时冒险,耍弄个人英雄主义,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出现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比如某一事故的发生的确有它的偶然性,但若是缺乏专业基础知识、缺少安全基本常识、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那事故的发生终究是必然。实践证明,多数事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人为原因。

3、对用电危险点缺乏必要监控

企业用电种类多样,有长期性的,也有临时用电性质,因而,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往往不太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安全风险教育,重要危险作业点和危险源缺乏必要的监控。例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敷设电力线路在安全距离范围内时的作业监控,操作电动工器具在水淋、特别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生产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高危场所没采取安全电压及安全防护等,所以,往往造成直接施工人员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以致最终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

按照电工作业技术规范的要求,生产或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但是,有的企业车间没有安装总配电保护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有少数工作地点偶然装设,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载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如何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所以,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并且.许多人根本不知道漏电保护器还有那么多的技术性能要求,以为买一个安上就可万事大吉、一“装”了事,殊不知漏电保护器不仅仅是有必要装设,而且还需要充分考虑功能,大小、环境和相互间的配合,还需要进行定期检查,送检、试验和记录的。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

现行市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根据有关规定:重要生产、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但在现实中,许多施工单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或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有的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四个一”规定,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6、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杂乱

生产或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扯,零乱混杂,既没有架空也不采取保护措施,甚至有的电线还浸泡在水中或者破物体碾压,私拉乱接、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现象较为普遍。

7、缺乏电气设备检验

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定期进行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项目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8、带电作业不规范

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且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总的来说,生产用电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5因素构成:

1、人的行为因素。

2、设备质量因素。

3、安全控制方面的因素。

4、自然和环境因素。

5、控制与管理因素。

二、触电伤亡摹故原因分析

触电伤亡是企业生产和建筑施工行业4大伤害之一,这是由它特殊工作性质决定的。主要原因如下。

l、一般中小型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生产、施工单位),外部环境十分恶劣,风吹、雨淋、日晒、水溅、沙尘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的影响.工地上机动车辆、机械设备的运行等,都不可避免地发生对电气设备的撞击和振动,这些均容易引发电气事故的发生。

2、工人员在工作时往往受雨淋、水溅等,易使皮肤潮湿,导致人体阻抗下降,并且这些人员中大多数为非电气工作人员,缺乏用电安全常识。同时,工地的供电线路又属临时性线路.大部分为架空或明敷线路,这些因素凑在一起,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3、县级以下中小型企业,为减少麻烦,基本上都是采用TT系统的三相四线制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的单相供电制供电,而不是按规定申请安装使用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严格区分的TN-S接零系统的三相五线制供电,所以,因TT系统和TN—C系统的特珠性,设备外壳极易带上故障电压,施工人员在这特殊场所、特殊供电系统条件下,也就更容易产生电击危险。

三、用电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

有关统计数据及经验表明,电气事故多发生在夏季的6—9月,而通常又是生产或施工黄金时期,同时,恰巧又是触电伤亡事故频发季节,整治用电安全隐患十分必要。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国家经济建设犍康发展,为了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双双攀升,对这些客观存在用电安全斑患必须进行清理整改,以防患于未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冶和规范。

1、摆正位置 生产或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加大投入

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科、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

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⑴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⑵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瞎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精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流不大于6mA、30mA的 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⑶必须严格规范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⑷对生产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⑸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进行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⑹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器具。

⑺要特别注意生产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管道、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同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⑻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5、依法行政

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供用电安全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严格按照用电检查周期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把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电工作业培训教师:黄树生提供

2014.11.10

篇2: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

一、高处作业的定义及事故分析

高处作业亦称“高空作业”,是指在一定的高度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明确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从可能发生的地点分析,其分布非常广泛,有船坞、码头、机舱、甲板面等生产区域,也有在起重机械设备、屋顶、通道、平台等非生产区域。从受伤部位分析,由于坠落后头部着地或受冲击,易造成脑外伤或内脏损伤而致命;四肢、躯干、腰椎等部位受冲击往往造成重伤甚至终生残废。

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有: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培训教育不足,不懂得操作技术和知识;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禁忌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缺乏检查工或指导有错误;造成安全装置、防护失效;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及通道情况不良;大风或恶劣天气下冒险作业。

同时,高处作业乱丢余料、失手坠落、活动脚架没有清除,人员没有带安全护具,可能被落物或抛射物所伤害,造成物体打击事故。从受伤部位看,物体打击造成死亡的部位大部分都在头部,其次是胸部,而造成的重伤事故,其受伤部位大多数在腿部,其次是眼部。从受伤害人员看,主要是装配工、电焊工等一线生产工人,这是因为造船厂的主要一线生产工种作业环境较差,活动范围大,在未离胎的分段上,在合拢口的吊架里,在货舱的导架上,作业时多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立体交叉作业,配合不当往往酿成悲剧,伤人伤己。

对物体打击伤害所造成的重伤死亡事故分析的结果表明,主要原因大致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对现场缺乏检查和设计有缺陷。

高处作业事故包括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两方面,其中高处坠落约占高处作业事故的百分之六十,而且事故后果比较严重。

二、高处作业危险性识别

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揭示了事故与隐患的关系:千万次的隐患,对应着330起意外事故,而这330起意外事故,包含着300起无伤害、无损失或险肇事件,29起轻伤或低损失事故和1起死亡、重伤或重大损失事故。因此隐患排查是预防事故、减少事故发生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只有切实将隐患排查清楚,才能有针对性制订措施对策防范事故。

导致高处坠落的危险隐患很多,从钢板预处理、切割下料到船台(船坞)搭载合拢,再到码头调试,试航完工交船,需要全面了解所有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才能充分识别。前期的识别基本为预测,存在不全面、不切合实际的弊端,但可以此确定重大事项的控制措施和方案,施工过程中再全面、精细地识别,采取恰当的控制措施和方案,因此对危险隐患的识别是持续进行的。

由危险度分析法分析得出,在船舶制造高处作业中危险隐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从发生地点上主要是:临边地带,如船旁,横舱壁;洞口,如楼梯口、工艺孔;作业平台,如外板链架、舱口围支架;垂直运输设备,如高空吊篮、合拢口挂笼;脚手架,如外脚手架、安装架等。

2)从人的行为上是:高处作业人员未佩带(或不规范佩带)安全带;使用不规范的操作平台;使用不可靠立足点;冒险或认识不到危险的存在;身体或心理状况不健康;不了解作业点的危险等。

3)从事故成因上是:没有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借助、立足的工具、设备不稳固;被外力冲击后坠落;立足不稳等。

4)从管理方面上是:未及时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管理不到位或对危险源视而不见;教育培训(包括安全交底)未落实、不深入或教育效果不佳;未明示现场危险。

由事故树分析法分析得出,高处作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临边洞口处施工无防护或防护设施不严密、不牢固;违章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脚手架或操作平台紧扣件紧固不牢;安全带未严格按规定使用,且没有应急措施;操作者违反按规程规范作业;操作者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足。

三、高处作业危险性事故对策措施

由近几年事故发生原因看:操作者违反操作工艺,安全意识不强是近几年事故发生的最常见的原因,同时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不足及不正确佩戴造成了伤害程度加重。针对这些原因,提出并强调以下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1.安全教育

(1)新工人、调换新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的必须经补课、补考合格。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2)作业前,劳动者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危险因素、逃生通道及安全防护措施;(3)对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三级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上述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2.安全防护措施

有关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有:脚手架搭设,拆装,电焊,气割,吊装等,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防护: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1)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必须按标准佩戴好安全帽;2)凡在高处(离基准面2米及以上)作业或悬空作业,必须系挂好符合标准和作业要求的安全带;3)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挂安全网,凡无外脚手架做为防护的施工,必须在第一层或离地高度4m处设一道固定安全网;4)在水上高处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或留人看守、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现场负责人批准。

(3)临边防护

临边必须设置1米以上的双层围栏或搭设安全网,临边高处作业防护栏杆应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

(4)攀登作业的防护

在上下船舱、脚手架时,都要用到梯子进行攀登,攀登时,不管使用哪一类和形式的梯子,都应事先按有关标准加以检查和验收,谨记十不登高。

(5)交叉作业防护

施工现场拆脚手架上下等不同层次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式交叉作业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首先在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隔离距离,就应该设备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即主要张拉安全网,要根据负载高度来选择平网的宽度,安全网上所有的绳节或节点,必须固定。

(6)作业警示、监护

在高处作业范围以及高处落物的伤害范围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范围和落物伤人。

3.现场管理

(1)在施工前组织生产人员对每个操作者明确作业内容和作业顺序,做准备,先查明现场的安全状况,明确安全监督员、管理负责人和联系方法。

(2)施工主管部门对现场共同作业必须确立主要负责人,操作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遇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6级以上大风)不宜布置高处作业。

(4)各级组织生产人员作业前必须了解、掌握操作者的身体健康状况,防止连续加班加点,过度疲劳,做好劳逸结合。情绪异常的人员不安排高处作业。

(5)组织生产人员在作业之前对生产环境、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做好检查,高处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或垫板等,并对操作者的安全帽、安全带作检查。

(6)对现场照明设置情况及照明进行检查,不足要及时改善,照明度要求,精密作业300勒克斯以上,普通作业150勒克斯以上,粗作业70勒克斯以上。

(7)在有坠落或踏空危险的孔、洞等敞开部位要采取防坠落措施,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高度2m以上搭设的脚手板,宽度不得少于2块标准宽度的板,搁置处和板与板之间应用绳索或夹具固定,不得串动和横移。

(9)脚手板与船体或结构件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300mm。

(10)生产组织人员和安全监督员要了解作业进展情况,工具、设备的使用状况,操作者在工作中的安全行为等,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指出纠正。

(11)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所用设施、物资工具等的,全面整理和检修、保管工作。

4.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及奖罚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 安全部门每个月进行几次安全大检查。针对每次安全检查中,针对高空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经常性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预防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专业性检查 组织专人对存在高空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甚至责令停工。

5.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就是从源头抓起,从生产组织、技术工艺抓起,向管理、技术要安全。(1)采用 “高空作业平地做”、“船台作业地面做”的工艺方法,减轻高空作业的难度、强度。

(2)组织专业人员研究脚手架的搭设、登船和上分段的梯子设计,特别是不规则分段的搭架,还有舱室孔洞的安全防护工装。

(3)工艺设计时充分考虑安全装置、防护部件,优先设计,优先施工,优先使用。

6.应急管理

船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船舶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是其安全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进行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分析。结合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本身发生事故的实际情况,详细列出可能发生的事故,分析其危险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避免事故扩大的监控要点。

(2)确定应急组织机制及职责。首先是确定应急组织的负责人,确保组织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的充分准备,其次设置相应的机构,并明确职责,最后针对各类事故制订应急预案。

(3)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并评价效果。应急预案每次演练前要编制演练方案,确定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如实记录演练中的各种情况,与方案内容进行比较,进行效果评价,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7.安全文化

事故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操作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忽视对作业环境的检查、盲目违章操作造成的。预防事故和意外灾害的发生是技术问题,是管理问题,是认识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

(1)利用公司办公网络、厂报、广播等多种形式,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在各级管理人员、员工思想上把服从管理的“要我安全”变成自主管理的“我要安全”。

(2)以各岗位生产特点和工艺过程,以高空作业隐患为对象,通过作业人员自己的调查分析研究来预防事故发生,唤起全体生产人员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增强对危险的敏感性、识别能力和预知能力。

篇3:一起电工杆上作业触电事故的分析

2014年某月12日, 某县产业集聚区有企业建厂, 涉及10 k V产轴线第23—25号电杆架空线变电缆线, 产业集聚区政府要求县供电公司给予安排。县供电公司安排属地集聚区供电所负责此事。但该线路由于建设较早, 实际上属于临近集聚区的马庄供电所维护, 所带负荷主要是马庄乡农用台区。

当月14日15时21分, 产轴线速断故障停电, 调度值班员通知马庄供电所所长张某带电巡线。17时46分, 张某联系调度, 有烧断树枝落在马岭村配电变压器下线地面上, 应是故障点, 该支线已隔离, 全线巡线无异常, 要求试送产轴线。18时许, 调度试送不成功, 要求马庄供电所继续带电巡线。21时42分, 张某联系调度正值班员赵某说:“查一遍了, 确认是电缆问题, 就是产轴线变电站出线电缆故障。”调度赵某告知张某自行汇报相关部门处理。22时许, 电缆维护中心负责人何某安排工作负责人谢某办票。22时51分经调度许可工作。

15日凌晨2时许, 电缆班人员摇测三相绝缘电阻值, 没有大问题, 就是偏小, 联系变电试验班在早上上班后进行电缆耐压试验。8时, 调度值班员赵某交班:10 k V产轴线电缆故障, 马庄供电所无法处理, 交给电缆维护中心处理, 正在抢修中, 并告知前一天巡线处理经过, 接班正值为杨某。8时30分, 变电试验人员到达产轴线变电站出线电缆现场进行电缆耐压试验。8时50分, 集聚区供电所所长王某得知产轴线停电至今, 就电话协调马庄供电所所长张某要趁停电干活。张某在电话中说:“现在线路故障原因还没查到, 我们以巡线为主, 顾不着这事, 你们和配电中心 (负责10 k V线路施工协调) 联系。”王某给配电中心领导姜某打电话请求协调, 但姜某因为有急会要开, 一直没有接电话。9时30分, 王某就带着本所电工李某、邵某2个人来到产轴线第23—25号电杆处, 发现施工人数不够, 就让李某联系人。李某就联系了与其关系不错的马庄供电所电工白某。10时20分, 马庄供电所所长张某继续开展故障巡线, 经过第25号杆, 发现本所电工白某等在杆下摆工具, 想着应该是集聚区供电所联系好调度临时停电了, 打个招呼就没有过问离开了。王某觉得张某不管不问, 应是与配电中心联系协调停电了, 也没有和张某多交谈, 就离开现场到几十米外路边车上等候。10时30分, 3名电工开始施工, 没有办理工作票, 也未采取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10时49分, 电缆班电缆试验结束, 出线电缆试验合格, 终结工作票。10时58分, 调度值班员杨某令10 k V产轴线拆除安全措施, 恢复备用, 加入运行。11时6分, 操作队周某报调度合产轴1断路器时报接地信号。原来, 11时4分, 王某碰见收工返回的电缆班工作负责人谢某, 谢某说票已终结, 可能会送电。王某大叫“不好”, 边打电话, 边往施工现场赶, 远远就发现当时有两个人在杆下打拉线, 白某在杆上用戴手套的右手拿着带绝缘柄的扳手在解拉线, 突然白某“哎呀”一声, 人已触电。王某赶快打电话到调度说:“产轴线谁让送的电, 线路有人施工, 触电了, 赶快停电!”11时7分, 确认停电, 并验电后, 王某拨通120急救电话, 并安排其他2名电工上杆慢慢将伤者白某救下, 送往医院救治。幸运的是, 经检查白某右手指和右脚底被击伤, 属轻伤, 7天后出院。

2事故教训总结

(1) 集聚区供电所所长王某组织实施了此次施工, 应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王某在工作前, 没有直接联系调度告知临时停电工作, 没有确认配电中心领导姜某的协调结果, 没有询问马庄供电所是否与调度联系停电, 在无工作票情况下没有提前掌握电缆班作业结束汇报情况以及告知变电站操作人员要注意另一处停电施工。作业人员在没有停电手续、没有办理工作票, 也没有挂接地线的情况下, 就盲目施工。

(2) 马庄供电所所长张某路过事故工作现场时, 应当询问施工手续情况, 阻止电工白某等人的违章施工行为, 不应默认外单位施工人员在本所管辖的线路上违规施工, 放任施工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存在过错, 应当承担相应的线路管理及施工协调不到位的责任。另外, 该所电工白某发生违章作业触电, 电工外出私自登杆作业, 反映出马庄供电所在员工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

篇4: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强矿区粉尘危害治理工作,促进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根据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皖煤安监调查〔2010〕3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促进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促进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改善煤矿作业环境,构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推动矿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稳步发展。

二、专项行动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粉尘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一)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标准落实情况及企业领导机构建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落实和作用发挥情况;

(二)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煤矿企业开展粉尘危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四)煤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接触粉尘危害人员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五)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以下简称《配备标准》)规定,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粉尘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情况;

(七)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八)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粉尘危害情况;

(九)粉尘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和保障情况;

(十)定期开展粉尘监测、检测、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十一)粉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综合防尘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十二)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尘肺病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十三)职业健康监护及尘肺病诊断情况;

(十四)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和委托情况;

(十五)煤矿企业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矿区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公司安全监察局、通防地测部负责对各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矿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同时负责群众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20日-4月30日)各矿按照公司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重点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0年5月1日-6月30日)各矿根据本单位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开展全面的排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自查自改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7月1日-9月30日)

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7月上旬组织对各矿粉尘危害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采取各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治理台帐和档案的建立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力、专项行动走过场的予以批评;对自查整改仍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依法给予处罚。同时,通过考评,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局《关于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148号)精神,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矿要深刻认识做好粉尘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上来。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进一步学习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并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矿要切实承担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把本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按照公司统一部署,成立粉尘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公司安监局、通防部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突出重点,依法治理。

各矿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通过合理的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分开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尽可能减少接尘职工人数。要按照《配备标准》,为接尘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引导和督促其坚持正确规范使用,减少粉尘损害或影响。要把粉尘与高毒危害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岗位培训内容。要对本单位粉尘危害情况认真组织排查,排查内容包括: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各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各掘进工作面要实施综合防尘措施(放炮喷雾、洒水,冲刷岩帮,水炮泥,净化水幕,具有突出危险性的掘进工作面可采用煤层注水);各运煤系统转载点的喷雾设施要灵敏可靠、正常使用;新的防尘技术应用(除尘风机、煤机、综掘机的负压二次降尘技术)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的,要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篇5: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第2部分:化学物;——第3部分:高温;——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1 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产性噪声 industrial 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3.2 稳态噪声 steady 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3.3 非稳态噪声non-steady 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3.4 脉冲噪声 impulsive noise 持续时间≤0.5s,间隔时问>1s,A声级声压有效值变化≥40dB的噪声。3.5 噪声作业 work(job)exposed to noise 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

3.6 A计权声压级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I,LpA,LA A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

3.7 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LAeq.T,LAeq 等效A声级

在规定的时间内,某一连续稳态噪声的A计权声压,具有与时变的噪声相同的均方A汁权声压,则这一连续稳态噪声的声级就是此时变噪声的等效声级,单位用dB表示。3.8 按额定8h工作日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声级 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rmal 8h working day,LEX,8h 8h等效声级

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的噪声强度等效为工作8h的等效声级。

3.9 按额定周工作40h规格化的等效连续A声级 normalization of equivalent continuous A-weighted sound pressure level to a normal 40h working week,LEX,W 40h等效声级

非每周5d工作制的特殊工作所接触的噪声声级等效为每周工作40h的等效声级。4 分级

4.1 分级原则与基本要求 4.1.1 分级基础

噪声分级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为基础进行分级。4.1.2分级前的准备

应通过现场巡查,识别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来源、分布范围、工人接触噪声情况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收集既往的听力损伤资料,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4.1.3分级控制效果评估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监测的要求对工作场所噪声定期监测,监测接触噪声强度有变化,提示可能与原分级结果不一致的,或因生产工艺、原材料、设备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分级,并提出新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建议。4.1.4分级资料管理

4.1.4.1 分级完成后应编制工作场所噪声分级报告书,报告书的内容应包括分级依据、方法、结果以及分级管理建议和应告知的对象。

4.1.4.2分级结果应告知用人单位相关管理者、劳动者和政府相关部门。4.1.4.3分级过程的全部资料应归档保存。4.2分级依据

根据劳动者接触噪声水平和接触时间对噪声作业进行分级。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参见附录A。4.3分级方法

4.3.1 稳态和非稳态连续噪声

按照GBZ/T 189.8-2007的要求进行噪声作业测量,依据噪声暴露情况计算LEX,8h或LEX,w后,根据表1确定噪声作业级别,共分四级,分级示例见附录B。表1 噪声作业分级

分级等效声级LEX,8h dB危害程度 Ⅰ85≤LEX,8h<90轻度危害 Ⅱ90

注:表中等效声级LEX,8h与LEX。等效使用。4.3.2脉冲噪声

按照GBZ/T 189.8-2007的要求测量脉冲噪声声压级峰值(dB)和工作日内脉冲次数n,根据表2确定脉冲噪声作业级别,共分四级。表2 脉冲噪声作业分级 分级声压峰值dB危害程度

n≤100100<n≤10001000<n≤10000 Ⅰ140.0≤n<142.5130.0≤n<132.5120.0≤n<122.5轻度危害 Ⅱ142.5≤n<145132.5≤n<135.0122.5≤n<125.0中度危害 Ⅲ145≤n<147.5135.0≤n<137.5125.0≤n<127.5重度危害 Ⅳn≥147.5n≥137.5n≥127.5极重危害

注:n为每日脉冲次数。5 分级管理原则

5.1 对于8h/d或40h/周噪声暴露等效声级≥80dB但<85dB的作业人员,在目前的作业方式和防护措施不变的情况下,应进行健康监护,一旦作业方式或控制效果发生变化,应重新分级。

5.2轻度危害(Ⅰ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采取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作业场所监测等措施。

5.3 中度危害(Ⅱ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很可能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针对企业特点,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纠正和管理行动,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5.4 重度危害(Ⅲ级):在目前的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应尽可能采取工程技术措施,进行相应的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5.5 极重危害(Ⅳ级):目前作业条件下,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除了上述措施外,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控制及防护效果进行卫生评价及噪声分级。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A.1 噪声作业分级是对噪声暴露危害程度的评价,也是为控制噪声危害及进行量化管理、风险评估提供重要依据。在进行噪声作业分级时,应正确使用与本部分相关的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

A.2 当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噪声控制措施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分级。附录B(资料性附录)分级应用举例

某纺织厂外购棉条生产纺织品,一线生产工人及管理人员共242人,其中90%为女工,实行三班倒工作制度,每班8h、每周工作5d。噪声是该企业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进行生产及噪声控制、防护情况调查后,进行劳动写实记录,结合现场噪声测量结果汇总并进行分级,结果见表B.1。在出具噪声作业分级报告时,应对噪声危害控制措施、防护情况等进行描述和提出管理建议.将噪声作业分级结果参照表B.1的形式报告。表B.1 某纺织厂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序号工种人数等效声级LEX,8h dB分级危害程度 1织布挡车98103Ⅳ极度 2细纱挡车12096Ⅲ重度 3上料15100Ⅳ极度

4机修998Ⅲ重度

篇6: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

工作会议的情况汇报

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会议于7月18日—20日在石家庄召开。会上各市和有关企业交流了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会议由刘景垣处长主持。李发祥处长部署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最后陈强局长总结了讲话。

一、职能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能由卫生部门划转到安监部门后,这是召开的第一次会议。2003年10月中央编办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卫生部承担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转到了当时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1月,按照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2005年2月省卫生厅、省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安监部门的职责主要有四项:一是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二是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 及标准情况。三是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职能,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相关执法主体资格与权能。

二、适用的法律

目前,我国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及职业卫生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等。其中《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领域的基础法律,安全监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措施时,必须以《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规范为准绳,不确定具体的处罚种类和标准,以免遭致误用法律规范,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检查”的职能单位,决定了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管辖和工作内容。

三、申报工作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病危害状况,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根据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好此项工作。

A范围:全市范围内存在或者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的申报。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是指劳动者职业活动中可能在作业场所接触到的粉尘,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B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具体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因素的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等。职业危害不同于职业病,职业病由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治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由安监部门的监管。

C申报

职业危害申报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

a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好申报工作关键在组织领导。没有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申报工作难以推进。成立由关安监、工会、卫生、劳动等部门负责同志挂帅的,有专业人员参加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合作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同时按照省里的要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指定科室、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求8月底前申报完毕。

b广泛的营造氛围。此项工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将宣传贯穿于申报工作的始终。宣传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大力宣传《职 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申报的目的,内容与意义,企业的责任及义务,切实做到让企业积极申报。

c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促申报,在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以执法的活动为契机,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做到执法检查促申报,对在申报工作中不按时上报时限,不依法真实填报数据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D起步

a登记入手,执法突破。各类企业按规定要求进行申报,分门别类,分哪几类,多大比例,确定重点方向,排除重大职业危害,不申报弄虚作假,干扰申报,要严格检查,严格执法。

b积极申报,重点突破。以维护劳动者健康为出发点,搞好申报,法定给予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生产者的能力,监管检查生产使用单位。以产品分类搞好申报,剧毒、易燃易炸、粉尘、噪音、辐射。集中重点区域,重点县乡镇,做好申报,尤其是对发生过职工危害事故的企业为重点,起到指导作用。

篇7:电工作业工作危害分析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选择4个火炸药从业单位内的小试和中试作业人员357人作为观察组,同一单位内不接触火炸药危害因素的181人为对照组,观察组和对照组人员的工龄均在3 a以上。观察组中男性239人,女性118人,平均年龄为(38.2±5.62)岁;平均工龄为(14.3±8.36)a。对照组中男性114人,女性67人;平均年龄为(38.7±6.96)岁;平均工龄为(15.6±8.30)a。观察组和对照组在年龄、性别、工龄、吸烟、饮酒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项目

三硝基甲苯(TNT)、黑索今(RDX)、奥克托今(HMX)、二硝基甲苯(DNT)、硝化甘油、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高氯酸铵、丙酮、乙酸乙酯、二氧化氯。

1.3 方法

1.3.1 健康检查

对观察组和对照组进行内科常规、神经系统常规、鼻咽部、肝功能[血清丙氨酸转氨酶(血清ALT)、血清总胆红素、总蛋白和白球蛋白]、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血小板计数)、尿常规(颜色、酸碱度、比重、尿蛋白、尿糖和常规镜检)、心电图、肝脾B超、胸透、肺功能[用力肺活量(FVC)、第1秒用力肺活量(FEV1)和用力肺活量1秒率(FEV1/FVC%)]检查和自觉症状询问;对以TNT为主要原料的某工房观察组人员进行晶状体检查。

1.3.2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检测

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按照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及GBZ/T 192-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进行采样。使用的采样仪器和空气收集器的性能和规格符合GB/T17061《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的规定。硝化甘油和甲苯二异氰酸酯采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测定,其他有毒物质按照GBZ 160-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的规定进行测定,粉尘按照GBZ/T 192-2007的规定进行测定。按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价。

1.3.3 统计学分析

资料采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处理,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2.1 现场有害因素检测

对4个单位15个小试和中试工房的现场有害因素进行了检测,结果见表1~3。检测结果表明,有2个测点的乙酸乙酯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标,有1个测点的硝化甘油最高容许浓度超标,有4个测点的TNT、6个测点的乙酸乙酯和3个测点的TDI短时间接触浓度超标,其他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注:a为最高容许浓度(MAC)。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超限倍数)

2.2 健康状况

经过统计分析,观察组白细胞异常率为53.9%,对照组为41.3%,经χ2检验,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09,P<0.05);观察组心动过缓异常率为8.2%,对照组为2.2%,经χ2检验,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94,P<0.05);观察组头晕、头痛、眩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疲乏无力等神经系统自觉症状异常率为72.2%,对照组为42.7%,经χ2检验,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4.42,P<0.05);观察组胸闷、咳嗽、气短、气促等呼吸系统自觉症状异常率为43.6%,对照组为25.8%,经χ2检验,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56,P<0.05);观察组心悸、心前区不适、心前区疼痛等心血管系统自觉症状异常率为24.4%,对照组为13.5%,经χ2检验,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54,P<0.05);TNT性晶状体混浊者4人,占观察组晶状体检查人数(16人)的25%。其他指标观察组和对照组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根据现场调查,火炸药小试和中试作业人员的工作特点是参与全部工序过程,其职业危害特点是接触多种火炸药毒物,主要有硝基化合物、胺类化合物、酯类、酮类、醇类、醚类、非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等。根据项目不同,接触量和暴露时间也不同,接触的方式主要为皮肤接触和吸入接触。工作场所中有的工序间装有防爆排风扇,有的在工艺设备上方装有通风装置,有的工序在室外敞开作业。作业人员操作时基本按要求使用防护用具。

本次现场有害物质检测结果表明,火炸药小试和中试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波动范围较大,大部分有害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TWA)浓度在标准(PV-TWA)范围内,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检测点超标(PC-STEL)较多,可见火炸药小试和中试作业人员工作过程中接触有害物质的时间较短,但短时内浓度较高。现场调查中发现出现浓度超标的工作场所有的为敞开式作业,有的虽装有排风装置和通风装置,但效果不够理想。

职业健康资料统计表明,火炸药小试和中试作业人员在心动过缓、白细胞及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的主诉症状方面存在异常,说明火炸药小试和中试作业人员的职业危害以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和血液系统的损伤为主。已有的研究表明[1,8],大部分火炸药毒物均可对上述系统造成不良影响。发生TNT性晶状体混浊4人工龄均大于10年,4人未出现其他TNT职业危害的典型症状,说明TNT性白内障是TNT接触者的主要职业危害。

综合分析,在接触多种不同浓度的火炸药毒物的情况下,大部分火炸药小试或中试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未出现明显的职业病临床指征,但可能存在潜在的职业性损伤,应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护。

参考文献

[1]程景才.炸药毒性与防护[M].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4.

[2]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S].

[3]吴艳延,杨叔乐.某化工厂TNT作业工人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分析[J].中国厂矿医学.2007,20(3):208-209.

[4]罗书全,张华东、向新志,等.512名三硝基甲苯作业工人体检结果[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2):2281-2282.

[5]武海明,李斌,程先升.二硝基甲苯对作业工人健康的影响[J].中国工业医学杂志,2000,13(3):135-137.

[6]马宝珊,李惠芬.黑索金对作业工人神经行为功能的影响[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1993,19(1):20-23.

[7]严川信,程先升,张延巍,等.奥克托金对作业工人周围神经传导速度的影响[J].工业卫生与职业病.2003,29(1):4-7.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电工工作总结报告 下一篇:电工岗位职责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