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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精选5篇)
篇1:东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
期末作业考核
《心理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智力
答:智力(Intelligence)是指生物一般性的精神能力。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这个能力包括以下几点:理解、判断、解决问题,抽象思维,表达意念以及语言和学习的能力。2.暗适应
答:是从亮处进入暗处时,由看不清到逐渐看清物体轮廓的视觉感受性的变代。这是视觉感受怀逐渐提高的过程。3.图式
答:一个有组织的,可重复的行为或思维模式。4.情景记忆
答:是关于个人经历过的事件的记忆。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心理学主要的研究方法及其优缺点。
答:心理学的主要方法就是观察,优缺点在于是否适合你,每种方法适合不同的人,没有什么绝对的优缺点。想学好,就要掌握基本的佛洛伊德知识。然后再去学荣格的,根据学的东西去观察周围的人,为什么他会这样做,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他为什么不这样做,他以前做什么的,他是怎么想的。他为什么会这样想。2.可以从哪些方面来理解意识。
答:
一、从起源上看,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从生理基础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三、从内容上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仅仅把意识理解为人脑的机能,并不能完全说明意识本身。因为人脑只是思维的器官,并不是思维的源泉。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过程,是对外界输入信息不断加工制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外界的信息输入,就不会有意识的产生。但人脑并非是一块“白板”,并非只对外界作机械的应答,而是要用主观的反映形式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对外界信息进行能动的改造,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3.简答概念的种类。
答:概念包括正统概念和模糊概念。4.思维及其特征。
答:思维的概念: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形式。它反映的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性的联系。思维的主要特征:思维具有间接性和概括性。思维的间接性是指人们借助一定的媒介和知识经验对客观事物进行间接的认识。思维的概括性是指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把一类事物共同的特征和规律抽取出来,加以概括。
三、论述(每题20分,共40分)1.试述智力三元理论。
答:(1)斯腾伯格(Sternberg,1985)于1985年提出了智力三元理论,试图说明更广泛的智力行为。(2)斯腾伯格认为,一个完备的智力理论必须说明智力的三个方面,即智力的内在成分、这些智力成分与经验的关系以及智力成分的外部作用。这三个方面构成了智力成分亚理论、智力情境亚理论和智力经验亚理论。
(3)智力成分亚理论认为,智力包括三种成分(元成分、操作成分和知识获得成分及相应的过程)。(4)智力情境亚理论认为,智力是指获得与情境拟合的心理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智力表现为有目的地适应环境、塑造环境和选择环境的能力,这些能力统称为情境智力。
(5)智力经验亚理论提出,智力包括两种能力:一种是处理新任务和新环境时所要求的能力,另一种是信息加工过程自动化的能力。斯腾伯格认为,应对新异性刺激的能力和自动化的能力是完成复杂任务时紧密相连的两个方面。2.论述情绪与情感的区别和联系。
答:情绪:是受外界干扰而产生的心理活动。情感:是内心自发引起的心理活动。
情绪和情感是对客观事物与个人需要之间关系的体验过程,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身需要而产生的态度体验。情绪和情感同认识活动一样,仍然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只不过反映的内容和方式上有所不同。认识活动反映的是客观事物本身,包括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以及它们的外部特征和内在联系。情绪和情感反映的是一种主客体的关系,是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
情绪和情感的区别:
1、情绪出现较早,多与人的生理性需要相联系;情感出现较晚,多与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
2、情绪具有情境性和暂时性;情感则具有深刻性和稳定性。
3、情绪具有冲动性和明显的外部表现;情感则比较内隐。情绪和情感的联系:情感是在多次情绪体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并通过情绪表现出来;反过来,情绪的表现和变化又受已形成的情感的制约。
篇2:东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
《教育学》
满分100分
一、判断并说明理由(每题6分,共30分)
1、教育过程必须坚持教师的主导地位。答:正确
2、智育的目的就是传授知识。
答:错误。智育的含义:智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以系统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武装学生,发展学生的智力。智育是各育的认识基础。智育不只是传授知识的教育。
3、教育上培养人的个性必须以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为前提和基础。
答:正确。只有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前提和基础才能培养出学生丰富多彩的个性。而以学生全面发展割裂为代价培养出的个性是片面的个性。
4、教学过程就是传授知识与培养学生能力的过程。
答:错误。教学的含义:指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统一的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因此教学过程不只是传授知识与培养学生能力的过程。教学是各育的共同途径。不仅要完成智育的任务,也要完成德育、体育和美育等的任务。
5、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主要是政治课教师与班主任的工作。答:错误。还有各科老师都有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的责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有什么特点?
答:义务教育的含义: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实施的一定年限的普及的、强迫的和免费的学校教育。
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具有平等性、免费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2、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有哪些?相互关系如何?
答: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各育是教育的有机组成,互相促进,又不可替代。德育是各育的方向、统帅和动力;智育是各育的知识和智力的基础;体育是各育的物质性前提条件;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也都是教育的重要构成要素,同其他三育共同促进人的发展。
3、教育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答:教育有三大基本职能:促进社会延续和发展的职能;加速个体身心社会化进程的职能;传递知识经验和创新知识的职能。
4、如何认识遗传素质在人的身心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遗传素质是人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系件;遗传素质的成熟程,制约着人的身心发展过程和阶段;遗传素质的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的个剔特点的发展。遗传素质寸人的发展有重要作用,是人发展的内在根据之一,寸遗传素质的作用不能否定。但也不能因为遗传素质为人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和可能性,就因此夸大遗传素质的作,把人的发展完全归因于遗传素质。遗传决定汔是错误的。
三、论述(每题15分,共30分)
1、试剖析当前教育实际中对教育方针的背离现象及其原因。
答:(1)教育方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政治、经济的要求,明令颁布实行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或总方向。教育方针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目的和必须遵循的准则。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当前教育中诸多主要问题的根源就是对教育方针的背离。封闭教育,背离了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人的培养途径;对人的素质的片面培养,背离了教育方针对人的素质的全面性要求;教育实际对教育途径与人的素质结构的背离必然导致教育结果的背离。即现实教育对教育方针的背离表现主要有:一是背离了教育的公平性;二是背离了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素质要求;三是背离了培养人的基本途径。
2、结合你的工作实际,谈谈你对合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认识。
篇3:东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
《教育心理学》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由加涅等人提出的学习的信息加工过程模型包括哪些成分?
答:根据认知心理学的观点,学习就是一个信息加工的过程。为了便于理解和说明人脑内部的信息加工过程,心理学家根据大量的研究结果,提出了有关学习的信息加工过程的一些模型。由加涅(E.Gagne,Yekovich,& Yekovich,1993;Leahey & Harris,1993)等人提出的一个信息加工模型代表着认知心理学家们对信息加工过程的一般观点。该模型包括三个主要成分:
第一个成分是信息贮存库,这是一些资料库,用来保存信息,相当于用来贮存信息的计算机磁盘。信息加工模型中的信息贮存库包括感觉记忆、工作记忆和长时记忆。
第二个成分是认知加工过程,即将信息从一个贮存库转换到另一个贮存库的内部的智力活动,相当于计算机中用来发布指令、转换信息的各种程序。在信息加工模型中的认知加工包括注意、知觉、复述、组织和检索等。
第三个成分是元认知(meta cognition),是对认知过程的认知,包括个体拥有的有关认知过程的知识和对认知过程的控制。元认知控制并协调着将信息从一个贮存库转移到另一个贮存库的各种认知加工过程。
2、问题解决的一般过程包括哪些步骤?
答:不管是常规性问题解决,还是创造性问题解决,大多都经历相同的过程,心理学家将这一过程分为四步:理解与表征问题、选择方法、执行方案、评估结果。创造性问题解决与常规性问题解决的差别在于前两个步骤。
⑴、理解与表征问题。学生在课堂中不能解决问题往往就因为没有理解问题。
⑵、选择方法。当问题明确后,就要选择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它了。在这里,清楚规定的问题和含糊规定的问题就存在差别了。清楚规定的问题往往通过“算法”来解决。算法就是具有解决此类问题的一系列特定步骤,或可对问题进行穷尽一切可能的尝试。含糊规定的问题(也包括一部分清楚规定的问题)需要用“启发法”来解决。启发法就是凭借经验尽快找出一条或多条有效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管是否还有其它途径。无论是简便的公式,还是穷尽一切可能的尝试,算法总能保证问题一定得到解决,而启发法做不到这一点。但算法又不能取代启发法,因为一是有些问题没有算法或尚未发现算法;二是一些问题虽有算法,但不如启发法迅速简捷。⑶、执行方案。选择好解题方法后就要付诸行动了。在这个阶段,或者是把资料放入前一阶段已确定了的算法里,答案自然就获得了;或者是选择执行自己所决定的启发法,结果却很难预期。如果在执行阶段有了困难,那么不妨倒溯回去,看看是不是理解问题存在缺陷或是方法的选择出了问题。
⑷、评估结果。这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步。看似简单,却往往会出现问题。因为学生往往会把得出一个数据作为目标,而不管这一数据是否合理或说明问题,就急匆匆去做下一个题目了。年龄越小的学生越是如此。
3、做笔记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那些方面?
答:⑴、做笔记可以引导注意。做笔记能引导学生将注意力集中在某些材料而不是其它材料上,这样就能做到明确重点。
⑵、做笔记可以帮助学习者对学习材料进行组织,建立材料间的内在联系。⑶、做笔记可以帮助学习者在所呈现的信息与已有知识间建立起外在联系。
4、简述认知好奇心产生的条件和类型。
答:认知的好奇心分为一般的好奇心和特殊的好奇心。
一般好奇心是指人们在过分单调的环境中,由于缺少刺激,就会想办法寻求各方面的信息,但所追求的信息并没有明确固定的方向,仅以获得更多的信息为满足。信息量的大小是引起一般好奇心的重要条件。
特殊好奇心是指人们对某些具体的、特殊的事物感兴趣,从而有选择地接受某方面的信息。这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好奇心。认知上的矛盾是特殊好奇心产生的重要条件。
二、辨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仅作判断不说明理由不得分)
1、影响概念学习的唯一因素就是概念的定义性特征。答:错误。
能够影响概念学习难易程度的因素首先就是其定义性特征的多少与具体程度。一般来说,越复杂的概念其具有的定义性特征就越多,而无关特征也越多,因此就不好分辨;而定义性特征是否具体、明确、突出,就更是决定概念学习难易程度的关键了。此外,影响学生概念学习的还有原型、教师教授概念的方式以及概念间的联系。原型是指一类事物的最佳代表,也就是某个概念的典型例证。很多情况下,人们不是通过定义性特征,而是通过原型来掌握和记忆概念的。因此在概念教学过程中是否为学生提供了鲜明、恰当的原型,也是影响概念学习的重要因素。教师讲授概念方式不同,效果也不一样。如果教师只是口头讲解概念并呈现事先备好的样例或原型,学生被动地接受,就很难使其留下深刻印象。若是让学生在听完讲解和实例后,自己主动地再举出一些实例,老师给予评估,则学习效果会更好。影响概念学习效果的因素还有,此概念是否与学生已掌握的其它概念有紧密而明确的联系。如果此概念能够与学生已有概念形成具有等级性的概念系统,那么这一概念就很容易被学习和记忆。
2、建构主义者以其对学习的理解为基础形成了新的教学观。答:正确。
建构主义者以其对学习的理解为基础,对教学过程中的教学目标、教师的作用、促进教学的条件、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进而形成了建构主义的教学观。⑴、教学并非传递客观世界的知识,而是教育者根据明确的知识目标,指导和促进学生按自己的情况对新知识进行建构活动,最后建构起关于知识的意义。
⑵、教师不应被看成是“知识的传授者”,而应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促进者。⑶、学生主体、实际情境、协作学习和充分的资源是促进教学的重要条件。
⑷、老师要超越单纯讲座或讲授式的教学方法,灵活采用随机通达教学、情境性教学、支架式教学及交互式教学等方。
⑸、强调自上而下的教学设计。传统的教学设计理论主要是以行为主义心理学,特别是斯金纳的学习理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其基本指导思想是教学工作要通过适当的强化以控制相应的学习过程,从而获得所希望的教学结果。在教学设计上,斯金纳主张将知识分解为一个个小的单元,让学生按照一定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学习,并通过这些单元知识的简单组合自下而上地获得较高层次的整体知识。加涅提出的学习的层级说也认为知识是有层次结构的,教学要从基本的子概念子技能的学习开始,逐级向上,逐渐学习到高级的知识技能。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述如何培养学生的智力技能?
答:智力技能对于个体的学习和日常生活中的问题解决非常重要,智力技能的水平直接关系到个体的智力活动的成效。而个体的智力技能又不是都处于理想水平,所以对个体的智力技能进行培养就显得非常重要。教师在教学中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对学生的智力技能进行培养: ⑴、促进条件化知识的形成
智力技能形成的关键是把所学知识与该知识应用的条件结合起来,形成条件式知识。为促进学生形成条件化知识,教师可以编制产生式例题,让学生进行样例学习;还可以向学生呈现与实际生活背景相似的知识,提高知识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可检索性和应用性。通过这些方法来促进学生将应用条件与实际的问题情境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形成条件化知识,为学生智力技能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⑵、促进产生式知识的自动化
产生式知识是由一系列以“如果……那么……”的形式表示的规则组成的知识。通过有效的练习,可以使产生式知识达到十分熟练,甚至自动化的程度。⑶、加强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
研究表明,言语活动有利于减少学生思维的盲目性。因此,教师应有意识地加强对学生言语能力的训练,如用口语报告法要求学生描述自己的思维过程等,同时还应创造一种宽松的气氛,使学生敢于表达。⑷、科学地进行练习
练习是促使陈述性知识向程序性知识转化的必要条件。智力技能要通过练习形成,练习的效率受很多因素和条件制约,要使练习取得最佳效果,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教师要做到精讲多练。其次,练习形式应多样,注意举一反三,促进知识学习的正迁移。再次,练习要适量适度,循序渐进。
2、论述专家和新手在解决问题能力上的差异有哪些?
答:⑴、理解和表征问题上的差异。专家总是纵观整个问题的背景和其中各成分间的关系,因而根据问题解决时所使用的原则或方法来理解问题;而 新手却只看到孤立的问题本身或表面,如问题陈述中所使用的词汇和物件等。心理学家们分析,造成专家和新手这方面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他们在长时记忆中对知识的组织形式不同,二是他们能否有效利用工作记忆空间;而这两个原因归根结底又都是由于专家比新手具有更丰富的专业知识所造成的。由于专家具有丰富、广泛而深入的专业知识,所以他储存的知识是以重新组织过的、富有意义的“组块”形式存在的。每个组块包含着大量的信息;由于信息以组块形式存在,专家就可以在工作记忆中划出少量空间来保持这些信息量大而数量较少的组块,而用余下的空间来进行信息间的运算和分析。新手们就做不到这一点。他们看不到信息间的内在联系,不能利用这些联系所组成的“模式”来储存和运算;由于他们只能一个一个单独地储存信息,这势必将花费他们大量的精力和记忆空间,影响了对问题的有效理解和表征。
⑵、问题解决速度上的差异。由于专家记忆里储存着大量的解决问题的实际经验,这使他们形成了众多自动化的解题技巧,从而保证他们解题时快速、简便,甚至不用费神。对他们来说,许多问题已经不成其为“问题”,不需再费力去寻找答案,因为答案已经是现成的、储存在记忆中的。而新手却需要思考一步、核对一步,步子很多。同时,由于专家具有成百上千的解决类似问题的经验,在记忆中形成了有组织的“案例”,他们就能更广泛地使用“类推”策略。既使出现的问题是从未经过的新问题,他们也能迅速从记忆中寻找相似“案例”,并应用其中的解题方法。
⑶、问题解决过程中侧重点的差异。面对不熟悉的问题,在整个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专家花费其中大量的时间来对问题进行质的分析,而新手却匆匆选择一个方法,然后用大量的时间去尝试它。举个例子说,假如专家用5分钟解决一道题,新手要用10分钟;专家用其中60%的时间(3分钟)来对问题进行分析并确定解题计划,而用余下的40%的时间具体执 行计划;相反,新手用4分钟的时间来计划,这看起来比专家用的时间还要多,但实际上只占新手整个解决问题时间的40%。因为专家能在具体操作前花很多时间进行周密的分析,这就保证了他的解题方向往往是正确的;而新手却会不顾毫无进展的事实,而执拗地把一个方法坚持下去。
篇4:东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
一、名词解释
1、劳动法律关系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调整的结果。而广义的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指所有的劳动法主体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年休假
答:年休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原工作并带薪连续休息的假日。
3、劳动安全卫生
答:劳动安全卫生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 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休息休假
答: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外自行支配的时间,包括劳动者每天休息的时数、每周休息的天数、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等。
二、简述题
1、现存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及构建原则。
答:处理原则:我国现实中劳动争议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要依据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2)、公正原则:所谓公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秉公执法,正确处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3)、及时处理原则:所谓及时处理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候,不能违反法律关于时限的要求,应当尽快处理的原则。
4)、调解原则:所谓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的时候,对能够以调解结案的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以说服劝导的方式,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包括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的调解和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及法院调解几个层次。5)、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所谓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双方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6)、三方原则:所谓三方原则,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行政部门、企业用工方和工会作为不同利益的代表,应当共同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构建原则:
1)、资方与劳动者间的利益平衡原则。2)、公平与效率平衡的原则。
3)、纠纷处理的意思自治原则:所谓意思自治,又称为私权自治,是指个人的依其意思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的缺陷。
答:我国目前集体合同制度存在的缺陷: 1)、集体合同形式化问题严重。集体表现为:(1)主体错位。(2)程序简化。(3)内容空洞。2)、集体合同立法滞后。(1)相关法规之间缺乏一致性。(2)立法层次低。(3)实施范围狭窄。(4)缺乏强制性规定
3、工作环境权的内容。
答:关于工作环境权的内容,理论上并无通说可以采用,立法规范上也只是就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和劳动监 督检查等具体方面的内容,没有抽象出其上位的工作环境权的权利内容。
(一)参与企业安全卫生改善决策权
国际劳工组织与欧盟均已确立雇主对保护劳动者安全卫生应负主要责任。国际劳工组织在第15
5号公约中即规定:雇主应确保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对于工作场所机械、设备及生产程序,均应在合乎安全卫生。欧盟所颁布的安全卫生有关指令中也有类似规定。
(二)充分获得信息权
劳工参与企业卫生的机构或人员,如安全卫生代表、委员会或其他机构等,要能有效发挥其功能,必需能获得雇主有关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的计划或决策构想的充分信息。
(三)安全卫生代表在特殊危险状况发生时的处置权
由劳动者选出的安全卫生代表,在用人单位遇到有特殊危险状况发生时,具有特别的处置权限。例如,用人单位有安全卫生问题发生,对于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有权要求停工。
(四)个别劳动者拒绝危险工作权
个别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中,遇有对其安全与健康有立即危害之虞时,可以自行停止工作。
(五)接受咨询与训练权
劳动者参与安全卫生改善措施有关决策,经常面临一些关于工作流程所牵涉复杂的技术性问题,例如新型机械、化学或生物性物质的使用及现代生产科技日益精进所带来更为复杂的安全卫生问题等。
(六)安全卫生代表权
劳动者代表想在员工代表会、安全卫生委员会或其他类似机构,扮演好参与安全、卫生及工作环境有关决策的角色,必须能够获得使用一切必要设施及其本身工作职位的保障权。
4、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措施。答:
一、完善《劳动法》
《劳动法》在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上出现了不足,针对这些缺陷应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完善:
(一)用人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偏轻,应当加大惩罚力度。
(二)工会组织不足以担负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使命,应当建立一个为农民工权益提供保护的专门组织。
(三)现有法律援助的方式只能帮助到个别的农民工,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
(四)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优先权制度。二)、制订《农民工权益保护法》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除了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加大舆论宣传监督的力度之外,就是要把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而单靠修改《劳动法》《建筑法》等实体法来解决农民工的问题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有学者提出加快制定农民工权益保护法的建议。
三)、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一)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
(二)增强个体维权意识。
(三)发挥工会组织(或者其他民间组织)的功能。
(四)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
(五)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5、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以下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中,第一种为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签订。而2-4中情形只要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就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种情形是法律直接推定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三、论述题
1、试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答:答: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使得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具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在实际操作中困 难重重。无论在实体性法律还是在程序性法律上都存在立法不足的问题,由于无法可依而给案件处理带来困难,间接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有效调节。突出表现为:
(一)实体法问题
1)、由于历史原因,《劳动法》法只是确立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般原则,可操作性差,尤其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等特殊用人单位作出专门规定,不适应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多并且复杂的现状。2)、我国的劳动法规范多为授权性条款和义务性条款,缺少对于违反规定该如何追究责任的条款,即使有这样的条款,一般规定也比较原则,执行过程中也难以操作。例如,国家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对工资支付的时限、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作了规定,但却没有就企业不遵守工资支付时限应承担的责任作出规定,也没有规定支付补偿金的时限以及不遵守该时限应承担的责任。
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只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主要是仲裁程序,缺乏规范劳动关系的实体性法规。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一些司法解释中对现行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规定形式过于松散,其内容自身与其他法规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有些劳资之间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但是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中没有包括的,如何处理?还有一些保险、福利的问题不属于劳资争议,而是国家政策或者行政处理机制的范围,是按照法条中规定的以劳动争议处理,还是走行政程序呢?这些困惑直接导致了司法适用上的混乱和相关机构相互推诿,劳动者维权无门的现象产生。
4)、我国现行调整企业劳动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参照的有《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等,但这些法律法规对具体的仲裁程序和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并未加以规定或规定得粗糙、泛化,使得操作起来很难。2001年4月1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况,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虽然保护了劳动者,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但是过于简单,不利于实践中的操作。
5)、有关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及时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条例》、《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条例》中,但以上规范就劳动争议处理的各种方式在解决争议中的效力、时效的确认、协调,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实践带来诸多不便。(二)程序法问题
1)、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适用调解、仲裁、起诉,体现了多层次性、多渠道性的优点。但这种“调、裁、审”依次进行的争议处理程序,其弊端是明显的:
时间拖得过长。这不仅无法体现法律的效率,而且很可能使矛盾双方积怨加深,特别是不利于给外商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而且,仲裁、诉讼必须依次进行,也违背了仲裁的自愿精神,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心理负担。另外,现行法律法规对劳动争议中涉及的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之间的区别、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关系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制度与诉讼时效制度的关系问题,均未做明确的规定,造成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无法可依,严重损害了劳动争议双方的权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2)、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建设问题。目前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不具备专门处理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争议的人才,不适应劳动争议数量急剧上升的需要,增加了案件的处理难度。
3)、劳动争议仲裁的实际效用问题。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仲裁与实际意义上的仲裁是完全不同的,是由国家强制力确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实际上它更接近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行政决定。对于这种裁决,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服,就可通过起诉的方式使裁决归于无效,实际上劳动仲裁的作用并未得以充分发挥。
2、论述我国目前的集体协商机制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答: 市场经济国家的劳资关系,在其运行的技术层面上,是指契约化劳资关系的运行规则和程序。而契 约化的劳资关系在我国城镇企业中已经建立起初步的框架。根据社会调查,市场契约化劳资关系正在逐步取代原来的计划行政化劳动关系,在我国的传统企业管理关系中引发了根本性变革,从而增加了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权利矛盾。因此,在我国建立和推行有效的劳资关系运行机制,势在必行。
通过集体谈判解决劳资关系中的利益和冲突问题,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下目的都是相同,但是,同样是市场化劳资关系的市场机制,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社会制约条件,进而形成各自的特点和呈现出明显的差异。美国是一种自愿的、分散的、民间为主的解决争议机制,日本具有折衷、协调和互相理解来解决争议的普遍倾向。有关资料表明,在日本提交到类似法院或劳资关系委员会等公共争议解决程序的劳动案件的数量明显少于其他工业化国家。这也许是因为在工会与管理方之间关系较为融洽的企业中,他们同意避免不必要的和无用的对抗。在我国,不同类型的用人单位的争议解决机制有很大的不同,私营与国营企业不同,事业部门与企业部门不同,行业与地区不同,但基本上是一种自愿、民主协商、在政府调解下解决争议的机制。这就说明建立和推行市场化劳资关系处理机制应当因地制宜,不能盲目地简单照搬。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国劳动关系主体
逐步确立,其利益关系呈现出多样性、复杂化的发展态势,从而使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任务也日益繁重和艰巨。但是,集体协商相关立法的出台仅仅为集体协商谈判确立了谈判如何进行的操作规程,决不意味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得到了尊重和体现。它的真正实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还取决于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主张和争取,特别是政府作为劳动力市场的监管者,其责任是否到位。
我国目前有很多的城市开始以集体协商的模式解决劳资冲突,例如深圳福城投资公司的员工代表与企业代表经过两个多月的平等协商,于2000年12月28日签署了深圳市第一个工资集体协议,就2001年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率、工资支付办法和支付时间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工资多少,老板说了算”,将被“工资多少,员工老板商量着办”所取代。目前,全国从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到私营企业,都在积极开展集体协商的谈判,以规范劳资之间的冲突。但是我国目前的集体协商制度并不完善,影响我国集体协商制度发展的主要有如下几个障碍:
1、立法上不完备
我国现行关于集体协商制度的立法存在如下问题:首先是没有专门的关于集体协商的立法规定,都规定在集体合同中,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只是关于工资制度协商的规定;其次是立法层次低;三是法条少;四是规定简单,不利于实践中的操作。
2、集体协商的层次低
目前立法规定的集体协商代表仅是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没有行业和区域集体协商制度的规定。集体协商的层次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不具有足够强的力量,不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谈判技巧,使集体协商不能发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平衡利益的功能。
3、工会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由于我国的劳动者没有自由结社的权利,不能自发组织工会,工会附属于企业,包括经费、人员、职能都附属于企业。因此工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的代表。
4、监督机制不健全
在集体协商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的行为或者在集体协商过程中有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地方,如何监督?侵害方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在我国立法中没有规定,实践中也没有施行,这显然不利于集体协商的合法开展。相比之下,西方国家在集体谈判制度中规定了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以有利于集体协商机制的实施。
既然集体协商谈判是确定劳资关系的主要方式,而且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种交易方式,那么,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和各种非公有制企业的大量涌现,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势在必行。因此,对集体协商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1、建立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参与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
由于劳资关系受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文化背景、政府宏观目标等因素的制约,同时与企业规模、行业及产业政策、企业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的多方面需求相关,它实际上是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下所形成的一个合约。所以,劳资关系从客观上需要三方参与,形成一个在集体协商中有效的三方机制。即一方是宏观层次上的政府;一方是企业,企业方包括单个企业、行业、区域性的企业群体、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企业;第三方是雇员方或劳动者方面,包括单个企业中的劳动者群体、行业劳动者群体、区域性的劳动者群体、全国性的劳动者群体。其中企业方与雇员方是进行集体协商谈判的主体,是形成谈判约定的主体,通过集体协商谈判,形成并规范劳动合同。而政府主要是监管和帮助劳资双方进行谈判,并进行协调。
2、建立集体协商谈判的组织。
要建立有效的集体协商谈判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组织间的关系,明确全国性的工会、行业工会、区域性工会、行业雇主协会、区域性的雇主协会、全国雇主协会间的责、权、利关系,以及相互间的协调原则。但是,如何建立这些组织并规范其相互关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问题,不仅是立法层面要解决的问题,还涉及到司法、行政执法和国家政策协调等。
3、制定劳资协商的办法和程序。
从法律方面保护协商双方以及协商代表的利益,避免在谈判过程中采用不合法的方法来干预和破坏谈判的进行;避免雇主和雇员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垄断,保护企业间和劳动力之间的平等竞争关系。雇主联合或雇员联合起来垄断整个劳动力市场的供给或需求,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运行。保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对于理性的雇主和雇员来说,是实现他们效用最大化的最有效方式。
4、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
在我国劳资力量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如果对企业在集体谈判中的行为不加以约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力量失衡的状况。可以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在法律责任上作出如下规定:首先,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如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等事项上,企业必须与工会进行谈判,对工会提出的谈判要求必须回应,不得单方或私下决定或改变。其次,企业在谈判过程中必须向工会或工人代表提供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真实信息,并在集体谈判的全过程中承担向工会提供资料的责任,如违反即意味着拒绝谈判需承担法律责任。第三,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不仅应规定违约行为,而且应明确规定处罚的办法,包括处罚的量化标准、执行机构以及相关程序等。
5、在现实条件下,应主要采取以行业工会代表企业劳方进行集体谈判的操作方式。
由于劳资双方的追求目标和利益诉求不同,在任何国家,劳资双方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都是一个艰难的博弈过程,是双方实力和技巧的较量。即使有了完善的政策法规作保障,要达成比较公平的协议,仍需要双方地位、实力和谈判技巧大致对等这样的基础性条件。在市场经济发育初期,由于劳动者民主意识和权益观念的提高、工会力量的壮大和谈判经验的成熟尚需一个较长过程,因而
篇5:东师国际私法期末考试
《教育经济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2分)
1、教育结构
答:教育结构是构成教育总体系的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及其结合方式,主要是指教育的程度或级别结构、类别或专业结构。
2、教育需求
答:教育需求是指社会和个人对教育有支付能力的需要。
3、教育个人成本
答:指个人接受某级某类教育,终生所能获得的经济收入扣除所支付的教育费用(教育成本)后的净收益。
4、公共产品
答:是指这些产品和劳务的利益为全社会共同享有,而不能为任何一个人而单独享有,如国防、社会治安等。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教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学科性质是怎样的?
答:教育经济学是研究教育与经济的相互关系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也正因为教育经济学研究的是教育与经济相关的领域,故它的研究更多地采用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这也就使得教育经济学具有了教育学和经济学交叉的特性。
2、教育供求关系是如何表现的?
答:教育供求关系一般表现为三种状态:绝对平衡、相对平衡和不平衡。教育供求的绝对平衡是指教育供给和教育需求严格相等;教育供求的相对平衡是指教育供给略大于教育需求或教育需求略大于教育供给时的状态;教育供求的不平衡,也可称作“失衡”,是教育供求差异超过一定的比率,教育活动运行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受到较大的冲击,不为人们所接受的一种状态。
3、评价教育效率的单项指标包括哪些?
答:评价教育效率的单项指标投入要素可分为:人力资源利用率指标、物力资源利用率指标、财力资源利用率指标等。其中人力资源利用率指标主要有:教职工与学生比、教师与学生比、教师平均授课时数、中小学的班师比、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等。物力资源利用率指标主要有:年物力资源利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低值易耗品与材料利用率、校舍利用率、教室利用率、教学仪器设备利用率、图书利用率等。财力资源利用率指标又可细分为综合指标、单项指标和结构指标。
4、简释教育成本控制的环节与方法。答:教育成本控制环节包括有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教育成本控制的方法有人员控制、资金控制、物资控制、制度控制。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结合现实,谈谈你对教育产业化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答:此题可结合本章所讲的内容进行说明,也可另辟蹊径阐述自己的观点,但要言之有理。要对教育产业化的基本内涵、起因、目的、方法手段、积极成效、消极后果等有所说明。
提高教育效率的基本对策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确立合理的教育发展目标,要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就一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立合理的教育发展目标,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第二,提高教育投入的数量与质量。目前,在我国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加三级教育投入量,提高教育投入质量。第三,实行合理的教育布局。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过去按照乡村依次设置中小学的学校布局已经显露出种种弊端,重新加以调整已势在必行。第四,确定适度的学校规模。第五,改革教育管理体制。第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如精简学校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与时俱进的管理思想、制度和方法和提高教育管理者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2、试论我国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基本对策。
答:目前我国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基本对策归纳为以下几点:第一,明确政府的主要责任,增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现阶段我们应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努力实现《教育法》中关于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第二,继续拓宽教育投资渠道,增加教育投资总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充分认识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改变以往单一的教育投资模式,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投资体制。第三,建立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教育的均衡发展。第四,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制度,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机制。第五,完善教育经费法律法规,保障教育投资体制的法制化与程序化。(每个要点需要具体阐释)。
四、案例分析(共18分)
山西省柳林县前元庄村自然条件恶劣、耕地贫瘠,由于教育落后,农民文化水平低,缺乏科学种植知识,村民们吃尽了贫穷的苦头。干部、群众意识到,尽快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让农村孩子有机会接触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是在农村的实现脱贫致富的关键。1987年开始,设在村里的前元庄实验学校通过推行普教、职教、成教的“三教统筹”,将基础教育教学内容和职业技术教学内容相互渗透,使农村教育直接为农村服务。
结合农村实际,前元庄实验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和成人教育四个学部,对初中毕业不能升学的学生,学校的成人教育部为他们提供了继续教育的机会。成人教育部还根据当地农村实际,对不同农民分层次编班学习。专职教师,每年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村民张九泉在学校学会了养猪技术后,不仅很快形成了规模,还带动了村里其他人致富。
前元庄实验学校连续多年在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等方面在当地名列前茅,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全村初中毕业生中有近一半升入高一级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占全村总人口的20%,使当地整体文化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一部分掌握劳动技术的村民,已经从纯劳动型农民向智力型和开发型农民转变,村民人均收入从1987年的320元跃升到现在的2000元,高于地区平均水平。
请根据上述内容结合教育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说明教育如何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答:长期以来,农村经济发展一直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教育不仅落后,而且不能和农村实际相结合,致使农民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实用科技知识。正是深刻地认识到这其中的原因,山西省柳林县前元庄村的干部、群众以前元庄实验学校为基地,有效地将普教、职教、成教“三教统筹”,把基础教育教学内容和职业技术教学内容相互渗透,使农村教育直接为农村服务。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使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经济蓬勃发展,而且也使教育事业得到很好的发展,教育和经济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这一事例再次说明,从实际出发的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2、依据上述统计数据并结合你所掌握的有关资料,说明近些年我国在教育经费投入上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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