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评价体系

关键词: 角色扮演 模拟 引言

多重评价体系(精选三篇)

多重评价体系 篇1

虚拟世界是以“化身”为载体, 以计算机模拟环境为支撑体,用户在其中居住、互动的网络世界[1],市场上运营的虚拟世界可以分为两类——大型多人在线模拟现实类虚拟世界与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类虚拟世界。当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虚拟世界是魔兽世界等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类游戏,不过上述两类虚拟世界正在不断走向融合[2], 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不局限于网络游戏, 而是按照“虚拟世界”进行研究。随着虚拟世界的快速发展,虚拟世界已成为人们网上消费娱乐的重要文化产品。《2009年中国游戏市场白皮书》[3]相关数据显示: 2009年, 我国网络游戏的用户数量达到6587万, 与2008年用户数相比增加了33.46%;我国网络游戏实际销售收入为258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39.5%,为网络游戏相关联的产业带来直接收入达555亿元。从数据分析不难看出,我国的虚拟世界产业在经过过去十多年的发展之后, 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具有较大规模的产业。 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虚拟世界产业正在和电影、电视、音乐等传统文化娱乐产业不断融合,进一步扩大了其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不过,虚拟世界发展所带来的负面问题也逐渐显露:未成年人学生沉迷于虚拟世界中导致学业荒废和身心健康受损[4],部分产品文化价值观导向有偏差给用户带来不良体验和影响,虚拟货币管理不够完善引发纠纷[5],虚拟世界运营推广存在虚假宣传问题,虚拟世界监管保障机制亟待完善等。

各国对虚拟世界运营和交易活动等的监管非常重视,我国也不例外,从1999年起,在虚拟世界的监管方面已取得了很大进展,陆续发布了一系列专业监管通知和法规,如《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2009)、《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2010)等。这些法律规章制度对规范我国的虚拟世界市场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不仅达到规范运营商运营的目的,而且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和教育用户的效果。为使虚拟世界健康发展、更为合理地服务于社会,研究虚拟世界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分析虚拟世界监管体系入手,以虚拟世界多重博弈过程和博弈策略的分析作为切入点,来考察各博弈主体在虚拟世界监管策略制定过程中的作用,以便对我国虚拟世界产业监管有一个更为清晰的把握,并对博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出引导性对策。

2 虚拟世界监管体系分析

目前,我国虚拟世界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按照具体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内的虚拟世界进行监管。 监管对象包括从事虚拟世界研发、虚拟世界运营、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的经营单位。为了研究问题的方便,本文将各级虚拟世界监管部门统称监管部门,对虚拟世界相关的经营单位不做区分,用“运营商”代称。完善的虚拟世界监管体系组成要素包括监管部门、监管法律制度、监督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机构)、运营商及用户(或家长)等,具体表述如图1所示。监管部门对运营商实施监管要有“法”可依;在虚拟世界侵犯用户利益时,用户可以举报给监管部门,或向运营商维权;行业自律组织、新闻媒体等监督机构对运营商运营状况进行监督,同时新闻媒体等机构所产生的社会舆论对监管部门也有较大的激励和约束力。

监管部门、运营商和用户是虚拟世界监管体系中的三个主要的主体。为实现虚拟世界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需要从内容、未成年保护、经营行为、虚拟货币发行及管理等角度对运营商进行监管,追求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兼顾部门的成本和收益。 虚拟世界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主要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①获取与判断运营信息的难易程度,②监管人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③运营商们的配合情况。影响监管部门惩罚力度的因素包括:①罚款额度。标准制定需要既能激励运营商符合监管规定运营,又不影响运营商们的积极性; ②监管的严格程度。人际关系、经济关系等社会因素影响着监管规制的执行。 虚拟世界运营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其出发点和归宿点是运营利润最大化。 为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范用户在虚拟世界中的社会行为与经济行为,运营商需要对其中的用户进行管理[6],如推行虚拟世界实名制以限制未成年用户、规范虚拟货币交易的管理等。运营商管理成本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①虚拟世界技术的发展水平,②运营商人员配置方面的开支,③运营商获取与判断虚拟世界用户信息的技术成本。额外收益是虚拟世界运营商违规运营的动力,同时运营商们关注虚拟世界的声誉和生命周期。用户在虚拟世界中生活、办公和娱乐等的同时,也会出于某种目的,如:盗取用户账号牟取经济利益、未成年人加入虚拟世界等,而逃避运营商们的运营管理。结合我国虚拟世界监管的特征,给出简化的虚拟世界监管体系示意图[7],如图2所示。

虚拟世界监管部门为了实现其监管目标,一方面发出监管信号Ci(i=1,2,…,n),一般表示为各种监管通知和法规(Ci并不是指监管通知、法规的不一致,而是为区别不同类型运营商);另一方面接收从各运营商反馈来的有关监管实施的效能指标值信号Fi(i=1,2,…,n),一般表现为直接或间接的效果信息。运营商们在接到监管部门的信号后的决策就是选择合适的控制Ui(i=1,2,…,n)来改善运营,用户集i对应的结果反映在信息变量Zi中来供运营商i参考,影响着运营商i的选择决策。在这个监管体系中,运营商是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管对象,同时,从用户角度看,监管部门和运营商又是委托-代理关系。

3 虚拟世界监管多重博弈模型构建

虚拟世界监管策略的形成和变迁过程是各博弈主体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为了对虚拟世界监管有一个更为清晰的把握并对可能出现的博弈困境局面有所认知,构建多重博弈模型对虚拟世界监管进行研究。限于篇幅原因,在此仅探讨虚拟世界监管中几种较为重要和有代表性的博弈模型:运营商与用户间的博弈模型、监管部门与用户间的博弈模型、监管部门与运营商间的博弈模型及多元动态博弈模型。

3.1 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的博弈模型

用户参与虚拟世界的过程中,虚拟世界运营商和其用户之间的关系不仅是提供和被提供的关系,而且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8]。假设运营商和用户为理性行为主体,运营商和用户的策略空间分别为{严格管理,宽松管理}和{不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单纯考虑经济效用的情况下,可构建如表1所示的博弈得益矩阵。

其中,cu为用户选择“违反规定”的风险成本,gu为用户通过违反规定获得的效用,用户不违反规定的效用为0, co1和eo1分别为运营商采取严格管理的成本和收益, co2和eo2分别为运营商采取宽松管理的成本和收益(令Δco=co1-co2)。

分析表1,单纯从虚拟世界运营事实分析,最理想的状态是(宽松管理,不违反规定),这显然不是纳什均衡。考察在这个博弈中是否存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假设运营商以p′的概率选择严格管理,以1-p′的概率选择宽松管理;用户以q′的概率选择不违反规定,以1-q′的概率选择违反规定。这里, 0≤p′≤1, 0≤q′≤1。可计算运营商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U3(p,1-p)=p[q(go-co1)+(1-q)(eo1-co1)]+(1-p)[q(go-co2)+(1-q)(-eo2-co2)]

同理,用户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U4(q′,1-q′)=(1-q′)[-pcu+(1-p′)gu]

可以求得用户不违反规定的概率q*=1-Δcoeo1+eo2,运营商严格管理的概率p*=gucu+gu. 根据q*Δco=-1eo1+eo2<0q*eo1=q*eo2=Δco(eo1+eo2)2>0(在其它条件一定的前提下推出的):(1)Δco越大,用户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概率越大;(2)严格管理的收益eo1和宽松管理的损失eo2越大,用户越倾向于选择“不违反规定”。由p*cu=-gu(cu+gu)2<0p*gu=cu(cu+gu)2>0可以得出(在其它条件一定的前提下推出的):(1)用户违反规定的风险成本cu越大,运营商采取严格管理的概率越大;(2)效用gu越大,越需要运营商采取严格管理,同时也显示运营存在问题,需要从技术或管理层面上进行解决。

3.2 监管部门和运营商之间的博弈模型

(1) 静态博弈模型

将监管部门和运营商设定为博弈参与方,监管部门行为的作为和不作为,运营商合规运营和违规运营行为作为博弈双方的可选择策略,单纯考虑经济效用的情况下,可构建如表2所示的博弈得益矩阵。

其中, c为监管部门选择“作为”的成本; g为监管部门不作为可获得的休闲收益; e为运营商合规运营获得的收益; Δe表示运营商违规运营获得的额外收益; f为运营商违规运营被查处后需要缴纳的罚款; l为运营商违规运营未被查处时给监管部门带来的损失(如社会认可的损失)。

对表2进行数据分析可知,若g-l>Δe+f-c,模型有唯一纳什均衡解(不作为,违规运营),但其显然不符合社会最优。假定为达到运营商合规运营,监管部门对违规运营商的处罚力度f足够大,使得g-l<Δe+f-c,则表2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故而,仅需要考察这个博弈中是否存在混合策略纳什均衡[9]。监管部门以p的概率选择作为,以1-p的概率选择不作为;运营商以q的概率选择合规运营,以1-q的概率选择违规运营。这里, 0≤p≤1, 0≤q≤1。由此可计算监管部门的期望效用函数为:

U1(p,1-p)=p[(-c)q+(Δe+f-c)(1-q)]+(1-p)[gq+(g-l)(1-q)]=-pc-(1-q)l+p(1-q)(Δe+f+l)+g(1-p)

同理,运营商的期望效用函数是:

U2(q,1-q)=q[ep+e(1-p)]+(1-q)[(e-f)p+e(1-p)]=e-p(1-q)f-p(1-q)Δe+(1-q)Δe

根据完全信息静态均衡博弈混合策略的求解方法, 可以求得运营商合规运营的概率q*=1-c+gΔe+f+l, 监管部门实施监管的概率p*=Δef+Δe. 根据q*c=q*g=-1Δe+f+l<0q*Δe=q*f=q*l=c+g(Δe+f+l)2>0得如下结论(在其它条件一定的前提下推出的):(1)c越大,运营商选择违圭运营的可能性越大;(2)减少虚拟世界监管部门的休闲收益g,可以降低运营商违规运营的概率。(3)对违规运营商没收违规运营所得Δe和罚款越严格f,越激励运营商合规运营。(4)l越大, 运营商采取合规运营更符合企业利益。根据p*Δe=Δe(f+Δe)2>0p*f=Δe(f+Δe)2<0得到(在其它条件一定的前提下推出的):(1)运营商的额外收益Δe越大,监管部门选择监管的概率越高;(2)对运营商违规运营处罚力度f越大,监管部门选择监管的可能性越大。

(2) 重复博弈模型

由于虚拟世界发展十分迅速,为了规避被监管,虚拟世界运营商可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和技术发展现状选择创新运营,因此有必要构建重复博弈模型靳行分析。若将整个过程划分为多个阶段,则监管部门和运营商后一阶段的策略选择依赖于以前各阶段博弈的结果,监管部门和运营商通过研究对方以前的策略获得有用信息,以修正自己的策略。创新运营没有违反“前一阶段规定”,故而可以获得一定的额外收益。gef等所指代的含义与静态博弈模型中的相同,同时假设重复博弈过程中贴现率为r,监管部门与运营商的重复博弈[10]得益矩阵如表3所示。

其中, c′为从松监管时的成本, c″为从严监管时的成本, Δe′为运营商创新运营所取得的额外收益(为便于研究,假设各个阶段的Δe′相同,且Δe′>0)。

在重复博弈过程中,监管部门开始选择相信运营商,对运营商从松监管;直到运营商违规运营,然后不再相信运营商,采取从严监管。如果运营商在第n阶段违规,以前的各阶段选择是合规运营,则总得益现值为:

(e-f)+er+er2++ern-1=t=1nrt-1e-f

若以前的各阶段选择是创新运营,则总得益现值为:

e+(e+Δe)r+(e+Δe)r2++(e+Δe)rn-1=t=1n-1rt(e+Δe)+e

分析可知,以前各阶段选择合规运营是劣战略,理性的运营商会选择创新运营,根据前面的监管部门的策略选择规则,监管部门将一直选择从松监管。宽松的运营环境是虚拟世界发展所需要的,有利于虚拟世界的创新。前一阶段的创新运营,可能在下一阶段就是违规运营了,这是虚拟世界快速发展过程中必然遇到的情形,客观上要求监管部门“与时俱进”。

3.3 监管部门与用户之间的博弈模型

虚拟世界监管部门不可能对运营商实现逐个监管和时时监管,而参与到其中的用户们更清楚运营商是否存在违规运营的情况。为了提高监管效率,虚拟世界监管部门可以选择设置举报制度,鼓励虚拟世界用户举报并给予奖励。但是由于各种可能原因的存在,会出现“用户举报运营商,而监管部门不查处”的现象。于是,在监管部门和用户之间也存在一种博弈关系,监管部门和用户的策略空间分别是{查处,不查处}和{举报,不抠报}。监管部门和用户的决策存在一定的先后顺序:先有用户选择是否举报违规运营商,后有监管部门选择是否查处违规运营商。由于监管部门与用户对对方的策略选择有准确的了解,并且他们的策略都有限,所以监管部门与用户之间的博弈是有限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假设用户举报违规运营商的成本为d(包括举报付出的直接费用和因举报而带来的其它付出), 监管部门查处违规运营商的成本为c′, 对举报人的奖励为k, 违规运营商缴付的罚款为f′. 运营商违规运营, 而用户不举报, 监管部门不查处的情况下, 监管部门的损失为l′; 在没有举报的情况下, 监管部门进行查处与否的损益用Gmax来表示。该有限完美信息动态博弈的博弈树如图3所示。

对该动态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求解采用逆向归纳法[11]:先分析子博弈2,后分析子博弈1。在子博弈2阶段,当且仅当f′-c′-k>-l′-Δl′时,监管部门选择“查处”,可以得到结论:高额罚款f′可以激励监管部门对违规运营商进行查处。在子博弈1阶段,用户选择举报的损益为k-d,选择不举报的损益为0,则k-d>0时,用户会选择举报,这时该博弈的纳什均衡是(举报,查处),因此,k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用户选择是否举报运营商违规运营。

3.4 多元动态博弈模型

尝试引入演化博弈理论,把监管部门、运营商和用户三者结合起来,构建多元动态博弈模型,模型分为“监管部门-运营商”和“运营商-用户”两个博弈层次,通过运营商把两个层次的博弈连接起来。假设X1、X2、X3分别表示监管部门、运营商、用户的策略集, x1、x2、x3分别表示监管部门、运营商、用户的博弈策略, 有x1∈X1、x2∈X2、x3∈X3; f(a,b)为ab的博弈函数。监管部门在博弈中的策略可以表示为:Si=maxf(x1,x*2),其中,S1为某一博弈均衡结果,x*2为博弈均衡中运营商的某一策略。运营商管理用户的博弈策略在监管部门策略已知的情况下,必须满足B(x2)=maxf(x*1,x2(x1)), x2(x1)为在监管部门博弈策略已知情况下,运营商的最优策略集。

监管部门设计监管制度是一个探索过程, 一方面是学习其它虚拟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 另一方面主要通过国内监管试验和运营商汇报掌握。监管部门在f1(x1,x2)博弈过程中,向运营商传递自己的决策信息,也是充分考虑了运营商所汇报的内容,所以x1=x1(x2), x1包含了x2的映射信息,监管部门的策略选择可表示为:B(x1)=maxf(x1(x2),x*2)。运营商的最优策略集在“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f1(x1,x2)博弈过程中又可以表示为:B(x2)=maxf(x1(x2)*,x2(x1))。如果考虑到连续博弈的整个过程,在“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监管部门的博弈选择策略可表示为:B(x1)=maxf(x1(x2),x2(x1)*),运营商的博弈策略可表示为:B(x2)=maxf(x1(x2)*,x2(x1))。

从运营商在“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的作用来看,运营商一方面受监管部门的政策约束(把“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博弈的结果带到“运营商-用户”层次),另一方面也会根据自身运营的虚拟世界实际而采取一些管理措施,其行为可表示为:B(x2)=maxf(x2(x1,x3),x*3)。“运营商-用户”博弈的结果会通过运营商反馈到“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中去,这样通过运营商就把两个层次的博弈连接起来。另外, 监管部门也不只是听取运营商的汇报, 他们也会通过其他方式对运营商和用户的行为、博弈策略有所了解。考虑到以上因素“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的博弈,运营商的博弈行为可以修订为:B(x2)=maxf(x1(x2,x3)*,x2(x1,x3)),监管部门的博弈行为可以修订为:B(x1)=maxf(x1(x2,x3),x2(x1,x3)*)。

把“运营商-用户”层次运营商与用户的博弈表示为f2(x2,x3), “突变”发生在 “运营商-用户” 层次的博弈中, 如果把 “运营商-用户” 博弈的结果带到 “监管部门-运营商” 层次, 同时考虑到博弈中的关联性, 则f1(x1,x2)=f1[x1(x2,x3),x2(x1,x3)], 这一博弈函数是连续的, 如果假定存在某一策略t, 此时f2(xt2,x3t)>f2(xt2,x3)=f2(xt2(x1,x3),x3(x1,x2)), 那么, t策略就是“运营商-用户”层次创新中的一个有效策略。假若此后t策略又满足f1(xt1,xt2)>f1(x1,xt2)=f1(x1(x2,x3),xt2(x1,x3)),这说明,此时t策略已经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有效策略,那么,就可以把t策略称为一个监管部门、运营商和用户都选择的占优策略(进化安定均衡),达到了所假定的一种稳定的演进均衡。监管部门“选择”策略并向全产业推广,然后达到f1(xt1,xt2)=maxf(x1,x2))和f2(xt2,xt3)=maxf(x2,x3)的同时满足,“运营商-用户”层次的“突变”必须经过“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的“选择”,那些好的适合的策略被保留下来。

4 结论

通过分析虚拟世界监管体系,加强用户教育、提高用户维权意识、完善监管法律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机构的力量,有助于提高虚拟世界的监管效果。监管部门、运营商和用户是监管体系中的三个主要的主体,监管部门和运营商既是监管与被监管关系,又是委托-代理关系。从虚拟世界的多重博弈模型构建可以看出,监管规章制度不仅仅是政府根据虚拟世界的发展形势给以政策供给,更多的是政府、运营商和用户等不同利益主体博弈的产物。监管部门和运营商之间的博弈模型验证了如何促进运营商合规运营和如何激励监管部门选择监管,同时运营商的“创新运营”客观上要求监管部门与时俱进。监管部门与用户之间的博弈模型说明降低举报成本和提高悬赏有助于激励用户举报运营商的违规经营。运营商和用户之间的博弈模型分析了如何有效管理用户和激励运营商改善虚拟世界的运营。多元动态博弈模型显示了“运营商-用户”层次的“突变”经过“监管部门-运营商”层次的“选择”,适合的策略被保留下来,并向全产业推广。当然,监管部门、运营商和用户的有限理性也意味着他们可能不会选择最优均衡策略,这除了因为他们之间的博弈均衡在不断调整地改进而动态变化外,还因为监管部门、运营商和用户在找到最优策略后也可能受到各种突发、随机干扰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再次偏离。客观上要求我们分析虚拟世界发展的内在机制与规律性,不存在普适、静态、单一的最优管理模式,只有与虚拟世界发展过程匹配与否的动态性、前瞻性和适应性的管理模式。

摘要:近年来,虚拟世界发展十分迅速,其用户规模迅速扩大,相应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带来了不少隐患。本文在分析虚拟世界监管体系的基础上,以博弈论作为基本分析工具,探究虚拟世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多重博弈关系,即运营商与用户间的博弈、监管部门与运营商间的博弈、监管部门与用户间的博弈及多元动态博弈。深入分析每个博弈模型的博弈过程与博弈策略,以期丰富与完善虚拟世界监管理论与实践研究。

关键词:虚拟世界,监管体系,多重博弈,纳什均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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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极力强化“多重威慑”体系 篇2

政策要点

新政策根据《国家航天政策》和《国家安全空间战略》,对国防部原有航天政策和航天职责进行更新。

(1)提出了国家安全空间的三个目标。一是增强空间的安全、持久和稳定;二是利用空间维持和增强国家安全优势;三是为支撑国家安全的航天工业基础注入活力。

(2)阐述了军事航天活动的基本原则。维持空间环境的稳定与持久,保证美国自由进出与利用空间;有意干扰美国的空间系统,不论是和平时期还是危机时期,部将被视为对美国权益的侵犯;美国将保留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回应空间攻击的能力。

(3)制定了制止攻击美国空间系统的策略。制定国际行为准则;构建同盟以增强共同的安全能力;减少敌手从攻击美国空间系统中获得的好处;运用任一或全部国家力量应对非对称空间攻击。

(4)明确了需要发展的五种空间任务能力。一是空间态势感知能力,提供充足的关于空间目标和空间活动方面的信息;二是空间支持能力,满足可靠、灵活、可复原、快速作战响应的需求;三是力量增强能力,以提高军事行动的效能;四是力量运用能力,确保国家安全目标和政策的实现;五是空间控制能力,确保可持续地利用空间。

(5)强调国际航天合作。在空间系统体系构建和军事航天系统设计、采办、运行方面,加强与盟友和国际伙伴的合作,分担费用和风险,共享收益,并尽可能地为盟友和同盟伙伴提供战场优势。

(6)统筹规划航天力量建设。在空间体系结构规划和评估中,考虑可靠性、防护性和抗毁能力;在空间防御能力规划中,应考虑面临的风险、威胁和损失后果,以及替代手段的有效性;最大程度地使用成熟可靠的商业系统和技术。

意图分析

美国国防部曾于1987年、1999年发布过两版《国防部航天政策》。新政策继续强调空间对增强国家安全优势的战略地位,但与前两版相比出现诸多新变化。

(1)增强空间稳定成为国家安全航天目标新内容。新政策将“增强空间安全、稳定和持久”作为国家安全的航天核心目标之一。这是由于美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为庞大的空间系统,对空间的依赖程度最高。维护空间稳定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助于其实现空间利益最大化。

(2)构建“多重威慑”体系成为应对潜在威胁的新策略。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发展空间对抗能力,以及空间系统固有的脆弱性和美国对其严重依赖的不对称性,防范空间突袭成为美国面临的新挑战。为确保空间安全,新政策构建了一个“多重威慑”体系:一是建立空间行为准则,约束对手的航天活动;二是建立空间国际联盟,增大对手实施空间突袭的政治、外交和经济代价;三是增强系统抗毁能力并减少对空间的依赖,降低对手实施攻击的预期收益;四是保留动用一切手段和全部力量实施反击的权力与能力。这是对《国家安全空间战略》以体系对抗应对航天威胁理念的继承与落实。可以看出,美国摒弃了“以牙还牙”式的航天威慑模式,利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多种策略慑止对美国空间系统实施攻击,提高美国航天威慑的有效性。

(3)提升空间态势感知作为军事航天任务新领域。美军在1987年《国防部航天政策》中首次将军事航天任务划分为四个领域:空间支持、力量增强、力量运用和空间控制。其中,空间态势感知是空间控制的一个子任务领域。新政策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将空间态势感知提升到与前四种任务并列的地位,这是国防部对《国家航天政策》和《国家安全空间战略》重视空间态势感知能力的具体落实。空间态势感知提升为新的任务领域后,将进一步加速美军空间态势感知能力的建设,为美军谋求空间透明的军事优势提供支撑。而且,将空间态势感知从空间控制任务领域中剥离,可以淡化其空间对抗色彩,为扩大空间态势感知国际合作减少舆论压力。

(4)打造“航天利益集团”成为维护空间稳定的新手段。国际航天合作是美国一贯的政策和方针。此前的《国防部航天政策》提倡航天合作,主要目的是强化与盟友之间的战略联盟关系。新政策提出与盟友和伙伴建立更加深人、广泛的合作关系,本质是企图打造美国领导的“航天利益集团”,是美军应对空间威胁、维护空间稳定、巩固航天领导地位的一种新手段。通过构建“捆绑式”利益集团,既可以利用盟友力量提升美国自身的航天实力,也可以为美国推行所谓“负责任”的空间行为准则铺平道路,进而巩固和增强美国的航天领导地位。同时,在政府预算紧张、军费削减的态势下,美军也需要盟友共同分担费用,以节省自身开支,维持其航天能力的持续发展。

启示

新政策与《国家航天政策》、《国家安全空间战略》共同构成指导美国未来军事航天能力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体系,其推行的“多重威慑体系”,既是兰德公司等美国智库几十年来“航天威慑”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也是美国应对当前航天战略环境变化的战略考量,将成为未来十年美国谋求空间安全的行动指南。可以预见,随着航天竞争的日趋激烈,航天战略博弈不仅是航天装备与技术硬实力的比拼,也是航天战略思维软实力的较量。当前,确保我国的空间安全已成为重要的现实问题,中国应深入开展航天理论研究,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航天战略和航天政策提供支撑。

多重评价体系 篇3

因此, 企业在为员工提供一份与其贡献相称的报酬时, 也要充分了解员工的个人职业发展意愿, 为其提供适合的攀升道路, 因此导入员工职业通道管理已成为众多企业的现实选择, 结合胜任素质模型设计员工多职业发展通道体系, 可以降低员工离职率, 为企业发展提供新的支撑和突破。

1、胜任素质模型及其意义

胜任素质的概念是由哈佛大学的戴维?麦克米兰教授于1973年提出, 指能将工作中的绩优者与一般员工区分开来的个人的、潜在的、深层次特征, 包括动机、特质、自我形象、态度或价值观、某领域的知识、认知或行为技能, 任何可测量并能显著区分优秀绩效和一般绩效的个体特征, 胜任素质模型是针对特定工作岗位的表现优异的行为特征组合而成的胜任素质结构, 它不仅明确了各岗位所需要的胜任素质, 还让员工清晰看到职业发展需要努力的方向, 无论是对员工职业目标的确定, 还是对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的选择与实现都能起到标杆效用。

二、基于胜任素质的多重职业通道体系设计

1. 设计企业职业发展系列的数量和种类

企业进行职业发展通道的设计, 首先要分析其价值链和发展目标, 明确实现组织目标所需的功能模块, 据此划分为若干个职业发展系列。如某企业根据其战略规划, 划分为5个职业发展系列:即管理、专业、技术、营销、作业系列。

2. 分系列设置岗位等级

为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发展和晋升途径, 引导其向高效率方向发展, 企业需就不同职业系列设置岗位等级。一般来讲, 企业应根据行业特点, 结合自身发展需要, 综合考虑各发展系列的职业发展周期设置岗位等级数量。如某企业针对技术发展系列划分为一级工程师、二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 专家, 资深专家等。

3. 设计不同系列各岗位的胜任素质模型, 以确定等级能力标准

能力等级标准是通道设计中的重点, 重点突出其核心能力及贡献区域, 体现出各等级的差异性。因此, 建立胜任素质模型, 以各个岗位的胜任素质作为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中的等级能力标准, 可以明确胜任该岗位所需的显形素质和潜在素质, 与传统的等级能力标准相比更具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4. 设置等级上升方式和各系列转换台阶。

(1) 等级上升方式确定。等级上升方式有晋升制和聘任制两种。晋升制中员工通过自身努力, 具有更高级岗位胜任素质要求就可晋升;聘任制更多强调竞争性, 突出拔尖人员的激励。笔者认为, 企业实际操作中, 可以采用低等级晋升制, 高等级聘任制。

(2) 设置跨系列转换台阶。转换台阶的设置主要考虑各序列间岗位等级的特点, 对序列间相通性较强的转换台阶可以平缓一些, 不相通的转换台阶落差要大一些。跨序列间转换要强调考核、竞争, 坚持按资格、需求和尊重员工个人发展定位的原则, 鼓励员工在具有专业继承性和相似性的岗位间进行选择和转换。

转换台阶设置完成后, 可形成一个基于胜任素质的多职业发展通道体系, 企业可针对具有管理胜任力的人员为其提供晋升的管理职位;针对具有研发能力的员工为其提供研发发展机会, 如此可拓宽员工的发展空间, 同时可体现企业对各种类型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的尊重, 增强企业和员工间的“心理契约”, 有效降低员工离职率, 最终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双赢。

三、多重职业发展通道体系实现的其他支撑

1. 设立人员测评中心, 确立职业发展目标

企业应设立人员测评中心, 把胜任特征模型导入人员测评中, 可以更好地了解员工具有的胜任特征状况, 在此基础上企业与员工一起确定员工职业发展目标, 更为有效与实际。

2. 提供职业通道信息, 进行职业发展沟通

企业要为员工及时提供职业通道信息, 包括职业发展的目标, 职位空缺信息, 个人胜任特征与目标职位的匹配程度, 以及实施职业通道的程序等。

3. 设立职业发展培训, 提高职业发展能力

员工在确定职业通道之后, 企业应通过绩效评估等方式找出员工与现任岗位胜任特征要求的差距, 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同时, 分析员工胜任特征水平与目标岗位的差距, 设计和实施开发有差距的目标胜任特征的培训方案, 以顺利实现职业发展。

4. 实施职业发展监控, 评估职业发展效果

职业发展评估是对企业实施的多重职业通道进行监控, 评估、检验这一体系的有效性。它是完善职业发展通道体系必不可少的环节, 同时也是改进和完善职位对胜任特征的要求和完善职业管理的必要环节。

此外, 建立基于胜任特征的多重职业发展通道, 需要企业建立相互配套支持的绩效评估系统和薪酬管理系统, 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相应的薪酬、地位和权利, 以保证该职业通道体系有效地支撑企业的职业管理, 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肖茜:武振业.关于高科技企业人才战略的思考[J].重庆工学院学报, 2000.4:P40-P41

[2]中智人力资源咨询-薪酬绩效中心,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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