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老人
城镇老人(精选四篇)
城镇老人 篇1
自1990年我国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3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有2.02亿,占人口总数的14.3%。并且根据联合国人口预测报告分析,到203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面临着巨大的养老压力。
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被称为失能老人。在我国两亿多老年人口中,失能老人占据了极大的比例。根据《老龄蓝皮书: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数据,2013年底我国失能老人有3750万左右,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5%。其中,完全失能老人达到1240万人左右,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05%。按照国际通行的ADL标准——“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一到两项完成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完成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完成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老人中84.3%为轻度失能,5.1%的为中度失能,10.6%的为重度失能。
对于失能老人而言,养老过程中更需要解决的是他们的护理照料问题和医疗问题。这375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人是最需要社会关爱的,也是需要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对象。如何让这些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话题。为此,“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这实质上表明了国家对医疗和养老结合的新模式——医养结合模式的重视。所谓医养结合模式,主要指将医疗卫生资源引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与养老资源相互融合、促进,以满足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升养老的整体水平;反映了“持续照料”的养老理念,包括病前疾病预防、病中便捷就医和病后康复护理三个相互关联的阶段。
医养结合模式是我国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新创举。医养结合,对老年人来说很重要,对于失能老人而言更为必要。医养结合模式能够打开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之间的双向通道,有利于社会资源的自由流动和有效整合,实现1+1>2的最大化利用效果,进而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不断发展。
2 失能老人实行医养结合模式的必要性
2.1 失能老人身体残疾加大看病难题
二战后随着医疗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口寿命明显延长。随着寿命的延长,身体机能逐步下降,老年人患病概率也越来越大。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的3.2倍,老年人消耗的医疗费用是全部人口平均水平的1.9倍。超过八成的城乡完全失能老人自报患有慢性病,并且许多患病老人都是患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慢性病,一旦生病以后就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调理。但是失能老人由于身体上的残疾,患病以后如何去医院就医便成了一个问题。同时,由于他们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还需要时刻有人照料,这对于今天多数的“421”家庭模式来说,也会给家庭带来许多困扰和负担。
2.2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遭到前计划生育政策阻碍
受传统文化观念、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我国现阶段以家庭养老为主,这就使得照料老人的责任大多落到了子女及其配偶身上。但是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现如今多数为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家庭,再加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多数年轻人都外出工作,在家的时间很少,无法在父母身边时刻照料他们。根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全国城乡失能老人状况研究》发布的数据,城乡完全失能老人中常常感到孤独感的比例分别达到了41.1%和50.9%,城乡完全失能老人具有中度以上抑郁症的比例达到了45.9%。特别是中度和重度完全失能老人的心理抑郁情况更为严重。
这样一来,失能老人的护理照料问题便十分严峻。一方面,子女为了照顾父母需要每天来回奔波或者辞掉工作,这加重了他们的疲劳感和负担。另一方面,面对失能老人,或多或少的会让他们的内心产生抑郁感或者对生命的消极感受,不利于他们的精神健康。除此之外,家人多数是缺乏专业的护理、保健和医疗知识的,这使得他们在日常照料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不科学的地方。比如给失能老人翻身,是需要使用力学原理技巧性完成的,而不是使用蛮力,如果用力不当不仅自己觉得困难,还会给失能老人带来痛苦。
2.3 涉老案件频发,失能老人急需帮助
当今社会涉老案件频发,全国各地的涉老案件发生率不断增加。虽然具体案例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大多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子女不肯赡养老人,导致老人生活窘迫。面对这种情况,失能老人更是无能为力。二是涉老财产纠纷案件日益增多。有的子女侵占老人的财产,还有的子女趁老人生病的时候,将其财产转移到自己的名下,更别谈出钱为失能老人治病养老。三是涉老房产案件增多。有的子女将老年人的房产权作为赡养的条件,有的甚至抢占和强行调换老年人的住房。四是老年人受骗案件增多。位列第一的是以健康为诱饵,以免费体检和免费讲座的形式怂恿老年人购买昂贵而又无效的药品和医疗器材。五是老年人自杀率急剧升高。由于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导致老年人的自杀率随之而上升,这在失能老人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面对这些涉老案件,很多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况且难以应对,对于失能老人更是堪忧。
3 发展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模式的制约因素
3.1 现阶段不同性质养老机构的供需矛盾
发展医养结合模式,必然需要养老机构随之进行改革。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推进大中型养老机构的医疗设施建设,让它们成为医院和养老院的综合体。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养老机构供给却不能满足这样的改革需求。
我国现阶段养老院的供需是不平衡的,总体来看,养老机构仍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倡导“90-7-3”的养老模式,即90%的家庭养老,7%的社区养老,3%的机构养老。如果以2013年的老年人口数据为基础,按照3%的比例进行计算,那么进养老机构养老的老人应当为600多万。然而,《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3)》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我国老年人收养机构为42475家,总床位数为493.7万左右,实际入住老年人的人数为307.4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为24.4张。其中收养的失能老人大概只占了收养老人的17%。
具体来看,公立养老机构和民营养老机构又呈现出截然不同的供需现象。民营养老机构和公立养老机构相比,在物业和场所上没有政策优势,在税收减免、医疗资源和人力资源的配比上也没有优势。公办养老机构是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建设方面有政府的投入,护理人员的工资由财政拨,同时还有一些社会捐赠。而民营养老机构没有政府的投入,也很难得到社会捐赠和福利资金的支持。尽管国家在政策上也给予了民营养老机构一些优惠和补贴,但是和公办的相比,甚为微小。同时,我国的民营养老机构要么位置偏,要么价格高,要么硬件和服务水平差。所以造成了目前畸形的“剪刀差”情形:公办养老院一床难求,“排队排到死”;大量民营养老院则闲置亏损。
养老早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或者家庭问题,而是一项社会性事业,在这样一项社会性事业面前,养老机构是不该受到这样的不平等对待的。国家一定要及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消除这种现有的不平等待遇,才能够更大程度的刺激民间资本投入到养老建设当中,才能够促进公平竞争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3.2 需求方和供给方面临的资金压力
我国绝大多数的养老机构由于资金的制约,以及建立之初就没有将医疗问题考虑在内,他们在医疗设施和医疗人员的配备方面是空白和不足的。条件好的养老机构也最多只能提供一些极为基础的治疗,而对于老年人常见病症的医疗和康复治疗无能为力。再者,我国现阶段并没有将养老机构内的医疗纳入医保范围之内,这不仅让很多的患病老人不愿选择在养老机构内进行治疗,也抑制了部分养老机构创办和提供医疗服务的想法。
支付能力也是决定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模式能否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愿意选择机构养老的老人只有3.5%。现在大部分老年人不愿意选择入住养老机构,不完全是认识问题,更主要的原因是没有支付能力。我国现在大多数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基本上只能够维持每个月的基本养老费用,单靠养老金根本不能入住养老机构。生病以后,面对为数不少的医疗费用许多老人更是无法应对。尽管有家庭的支持,但是由于一些家庭经济条件有限,或者子女人数少,能共同分担责任的人数少,而失能老人的治疗费用高,治疗时间长,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因病致贫的局面。即使将医养结合中的医疗都纳入到现在的基本医保之中,但是除去可以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共付比例部分以后,失能老人家庭仍然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
3.3 社区照料难以企及
除了家庭养老以外,老年人的第二个选择自然是社区照料中心。然而调查发现,目前我国的社区照料中心基本只接收健康的老人,对失能老人来说社区照料中心难以指望。近年来,我国各地也不断加大了对社区养老的投入力度,社区养老院离家近,老人们自然也愿意入住在熟悉的社区中心里,但是这对失能老人而言只能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梦想。由于现阶段并没有将社区养老机构内的医疗纳入医保范围之内,这也让很多的患病老人不愿选择入住。同时,因为失能老人的安全风险高,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等服务单位和失能老人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清晰,如果接收失能老人,可能会承担极大的责任风险和经营风险。由于有这样的后顾之忧,大多数的社区照料中心都不愿意接受失能老人。
3.4 专业医疗、护理人员匮乏
专业的老年护理人员和老年医疗人员缺乏也是发展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模式的一大制约因素。现在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要护理员1000万人,但目前持证在岗者仅3万多人,供需缺口非常大。而且一直以来,我国的高等医科院校对于针对老年疾病的专业不够重视,专业人才培养不足。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政策引导作用也不强,使得现阶段我国的专业老年科医疗人员不足,这会直接制约针对患病失能老人的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
4 发展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模式的相关建议
就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来看,要想一步实现统一医养结合模式的全覆盖是不容易做到的。我国现阶段关于失能老人的养老医疗服务需求与现实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而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短时间又很难迅速完善,所以现在应该激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多方潜力。
4.1 合理制定不同等级的医养结合模式
就我国现阶段的国家经济实力、家庭经济状况和养老机构的供需情况来看,让所有的失能老人都进入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是不现实的,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所以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失能老人的失能等级制定不同等级的医养结合护理模式。
根据国际通行的ADL能力鉴定标准,可以将失能老人分为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三个等级。其中针对轻度和中度的失能老人,可以实行居家养老或者社区养老,由社区医院或者专业的医生护士定期上门检查、治疗和组织专业护理、康复知识的讲解。让他们在享受到医养结合带来的好处同时,不仅可以节省入住养老院的高额费用支出,还可以让家人们有更多的机会陪在老人身边,给老人带来更多的精神慰藉、安全感和归属感。针对重度失能老人,就应该送入大中型养老机构养老。一方面,因为这样的养老机构有建立老年医疗机构的资金能力和硬件设施建设条件。另一方面,重度失能老人的医疗和护理照料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很多时候需要专业的护理人员。但是我国现阶段专业护理人员又比较缺乏,所以应该物尽其用,让他们首先为这些有更大需要的重度失能老人服务。同时,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进入机构养老的失能老人,专业的医护人员都要针对不同的失能老人,制定不同的养护诊疗方案。医养结合模式下,专业的护理不仅可以减少养老院的护理风险,同时还能减轻失能老人的痛苦。
4.2 引进商业保险
为了让养老机构愿意接收失能老人入住,在对社区养老院或者养老机构进行医养结合改革的时候,应当让失能老人在入住前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如意外伤害险等。让商业保险公司和这些养老机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三方协商以后,由国家、养老机构和失能老人家庭三方共同出资,按一定比例负担,强制性的为每一位入住的失能老人都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由于失能老人是弱势群体,经济实力不强,在共同出资时,主要还是要依靠国家财政补贴。再者,有关司法部门也要进一步的厘清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等服务单位和失能老人之间的权责关系。降低养老机构可能会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风险,消除养老机构的后顾之忧,它们才能做好打开大门接纳失能老人的心理准备。
在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模式中建立长期照护保险。老年人由于支付能力不足,所以部分老人对于养老机构的需求只是潜在需求,而不是有效需求。但是如果引进长期照护保险,利用市场的力量,即用长期积累的保险产品来提供充裕的资金,最终就有可能将潜在需求转变为有效需求。在2014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直接的提到了:“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长期照护保险是按照市场化的保险项目设计,人们在年轻时或者刚退休时购买长期照护保险,让保险公司投资运营产生收益。老人购买保险之后,一旦发生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风险,就由保险机构送入按照一定的资质标准选定加盟的养老机构,享受长期护理服务。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完全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解决许多民营养老院闲置亏损的问题,还能够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考虑到长期照护保险的价格问题,对于通过购买长期照护保险解决自身完全失能时照护问题的个人,政府可以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对于有一定能力但又不足以购买这项保险的人,可以给予一定补贴;对于低收入的完全失能老人,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帮助。具体的保险额度等要由保险公司根据我国完全失能老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精算和设计,并且可以从客户的利益出发,考虑为客户设定一些更为人性、更有吸引力的条款。这也是完善我国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大发展。
4.3 采取多元化措施解决资金问题
在资金方面,一方面需要扩宽资金来源的渠道。国家需要尽快出台吸引民间资本的政策,积极地引入民间资本投资;同时呼吁社会上的慈善团体等为贫困失能老人筹资;再者还可以建立针对失能老人的失能老人医疗养老基金。另一方面除了将社区养老院和专门的养老机构内部的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保点之中,国家还应当在失能老人的医疗费用上给予更多的优惠。失能老人本身是可以划入残疾人的范围之内的,而且老年病一般而言都是大病,不是伤风感冒之类的小病。因此可以将老年病都纳入大病医疗的范围之中,同时还可以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大病医疗保险本就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融合的一种模式,引入商业保险,不仅有利于监督医疗机构,控制医疗成本,而且一旦老年人发生老年疾病以后,患病老人就可以在基本医保之上更大程度的减轻经济负担。
4.4 培养专业老年医疗人员,发挥中医优势
专业老年医疗人员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既然我们正面临着现在的专业老年医疗人员短缺的问题,也预测到了以后对于老年医疗人员需求会急剧上升,那么从现在开始国家就应该加大政策引导,完善老年医护人员薪酬体系;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大专院校以及各高校设置老年护理专业,培养中、高级老年专业护理人才、专业老年医疗人才;鼓励更多的人学习老年医疗知识,为老年医护行业培养一定的储备人员。
调查表明,在老年病当中,多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比如风湿病、冠心病、糖尿病等。而几千年来的历史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中医对于慢性疾病的治疗有很大优势,中医注重长期的调养,对于延缓衰老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都有很好的效果。中医可以通过专业的按摩、推拿、针灸手法,和养生、食疗等方法为失能老人提供丰富有效的中国传统医学方面的服务内容。
4.5 积极疏导失能老人心理问题
对于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而言,物质保障是基础需求,正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所言,存在感、自尊感和价值感则是更高层次的需求。与普通的正常老年人和健康的年轻人相比,在社会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包括失能老人自己都认为他们是对社会、对家庭无用的人,需要被家人抚养和照顾,生活的尊严已经丧失,还要给家人增加额外的负担。因此这部分失能老人对生活抱有极其悲观的态度。所以在医养结合当中,必须要有专业的心理医师对失能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积极引导。身体治疗和心理治疗“两手抓”,这样才能够保证失能老人的身心健康。
4.6 引入“互联网+”,实现智慧医养结合模式
在医养结合模式中引入“互联网+”,利用先进的IT技术手段将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个人和家庭连接起来,让医疗服务更及时、更便捷,实现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医疗服务。现在“互联网+”是全社会都在热论的一个话题,各行业也都掀起了“互联网+”的热潮。它之所以如此火热,一部分原因就是它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
失能老人由于行动上的不便,使得他们在外出就医或者是发生疾病的时候联系医生有很大的困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远程医疗和上门医疗护理是可以便捷实现的。无论是从我国还是从世界范围内来看,选择居家养老的人比例是最高的。因此,针对居家养老的人而言,上门医疗护理就成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居家护理有许多不足之处,许多社区的居家养老也只是负责偶尔上门送点食物或者偶尔上门去探望,时间间隔太长,服务内容简单,不能及时满足老人的需求。如果我国进一步发展上门医疗和远程医疗,就可以为居家的失能老人提供更为高效的医疗护理服务。在未来还可以探索更多的“互联网+”服务项目,比如自助送药等,医院根据患者网络系统的备案,及时对了解患者情况,由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统一负责将药品送到家,为失能老人提供最大程度的方便,极大地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除此之外,智慧养老还可以为老人提供满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的服务,比如通过手腕式血压计、手表式GPS等,随时监测老人身体状况,同时还能知晓他们的生活轨迹,发挥“隐形伴侣”的作用。
5 结语
当我们还没有能力将失能老人医养结合制度发展成为一项覆盖全社会的福利制度的时候,就需要对失能老人进行准确的评级,对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准确的评估,对他们进行精准的救助。依靠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帮助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失能老人,让失能老人医养结合的列车不落下任何一个失能老人。
城镇老人低保申请书 篇2
城市孤寡老人低保申请书
xxx民政所:
我叫xxx,女,现年90岁,一个孤苦伶仃,孤寡老人。
我感叹人生的不公,命运的悲苦。在我风华正茂时,先后丈夫去世,3岁的儿子夭折。接连的遭遇,无情的打击,使我失去了生活的勇气。稀里糊涂的混光阴,也无心去改嫁,孤苦守寡至今。
在我能劳动之时,艰难的度日,挨过一个个春夏,送走了一个个秋冬。仅有一间破屋,年久失修,早已荡然无存,自然不必谈“家”,更无须讲“一贫如洗”。
在我不能动时,只好寄居在侄儿家,依赖侄儿生存。我不敢昧着良心说侄儿侄媳不给我温暖,难免有点磕磕碰碰,难免有点冷遇,这些我可以忍气吞声地接受,谁叫我无儿无女无亲人呢?
我常常抱怨老天不把我接走。它偏偏要折磨我这苦命之人活着,尤其是看到现时侄儿家不景气,更是撕心裂肺。侄媳体弱多病没有工作,侄孙读大学费用又高,侄儿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娘健在。仅靠侄儿一点微薄的工资维持这么大的一个家庭。我虽然年高,但我还没有很糊涂,我知道侄儿负责累累。侄儿是个读书之人,也许是受着中国传统的仁义道德的熏陶,没有抛弃我。
左邻右舍及一些好心之人跟我说,党和政府有好政策,像我这样的人完全可以享受“低保”,劝我写个申请。万般无奈,我只好请人代为写个申请,叫人替我代办。
我相信有关领导及经办人定能发点慈悲之心,带着一点怜悯之意,接受一个无儿无女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的请求。批准我“享受低保待遇”。涕泪感激。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老人低保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于Xx,男,汉族,出生于 1952年 7月 25日,今年61岁了,范文之范文:农村老人低保申请书。系Xx市Xx镇Xx村六组人。身份证:xxxxxX。无处安身的我,现居住在八十三岁高龄的老母亲家中。
因身患糖尿病,多年前,我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因为我的病,已把三间土房卖掉,现已债台高筑。老伴马凤金为了我,为了这个家,两年前,便去大连服装厂打工。老伴也年近六十了,常年在外,辛苦和艰难万般,自不必细说。眼下,寄住在老母亲家,我又啥也不能干,老母亲的一日三餐,老母亲的洗洗涮涮,着实让我受之有愧,寝食难安。
目前,党的惠民政策给予了弱势群体以最大的生活保障,这让我对生活有了信心。几番斟酌后,特向上级领导提出对我个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请上级领导体察实情,批准为荷!
当然,我相信党和人民政府,会批准我的低保申请,切实解决我的实际困难。
此致。
城镇老人 篇3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社会支持;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
1.无生活自理能力高龄老人社会支持的现状
1.1无生活自理能力的界定
所谓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生活自理障碍依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条件进行划分,五项均需护理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的,定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1.2无生活自理能力高龄老人现状分析
1.2.1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婚姻状况考察
被调查老人的婚姻状况,有配偶的和丧偶的老人分别占到47.2%和48%,其中男性有偶率(76%)高于女性(31%),而女性丧偶率(62%)高于男性(23%),男性老人有偶率高,从一个侧面说明女性老人是他们生活照料及护理的主力,女性老人丧偶率高,说明生活不能自理女性老人的生活照顾及护理问题较男性更为严重,她们更多依赖于家庭其它成员和社会。
1.2.2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文化程度状况
被访老人中文化程度偏低。不识字的老人占被访老人的25.6%,小学程度占27.2%,初中或技校占20.8%,高中或中专占14%,大学本科及以上占5.2%,被访女性老人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男性老人。
1.2.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现有子女状况
被访老人的现有子女数的排序依次为:4孩24.2%,5孩及以上23.2%,3孩16.4%,2孩16.4%,1孩12.4%,无子女7.2%。
1.2.4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居住状况
被访老人中,独居老人为9人,比重是3.6;仅与配偶居住的45人,占18%;与子女居住的最多,为151人,占60.4%;其它居住方式的老人有45人,占18%。数据表明,被访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照料者主要来自家庭成员。
2.对策和建议
良好的社会支持体系应该由政府、社会、单位、家庭及受助对象自身的潜能发挥机制等组成;其中最重要的是多系统单元之间的相互连接与互动。起主要作用的关键节点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2.1政府的框架承托
社会政策。国家是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主导。当代社会支持工作和历史上以慈善事业为主的社会支持最大区别是强调国家责任。社会支持是一种公共产品,市场不能有效提供,也不可能由民间力量主导,只能由社会资源的最大拥有者—政府牵头负责。国家的主要责任是制定社会政策,进行宏观调控:(1)制定相应政策,向照料老人的家庭(包括中青年)提供各种具体的帮助(如经济补助、政策优惠等)。(2)有计划适度发展养老机构,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给予政策支持,扩大机构养老的覆盖面。(3)建立家庭服务员制度,培训老人家庭护理员。(4)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有利于老人生活供养和医疗保障的特殊政策。(5)借鉴日本的介护保险做法,发展老年护理保险,由政府及个人共同出资,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或企业的力量,对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
2.2社区是社会支持的广阔展演平台
社区(城市的街道或居委会辖区、农村的行政村)是老年人最集中的地方,也是社会支持过程的展演平台。社区有关各方,如基层政府、各类社区组织、居民、驻区单位、服务机构、邻里以及老年人自身都是老年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设者和维护者。社区的责任有: (1)建立社区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消闲娱乐、老年教育等各种服务。(2)建立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站(点),设立家庭病床,建立社区老人健康档案、生活卡片,实现信息联动。(3)整合社区资源,组织驻区单位及各种社区组织以其所拥有的人力、设施、场地、技术等资源优势参与社区的敬老助老活动。(4)提倡服务储蓄,即由社区机构组织当地老人或准老人利用闲暇时间入户为困难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并将劳务时间储存起来。当提供服务者本人需要服务时,可将自己积累的服务时间用于支付别人对自己的服务。(5)建立社区老年社会支持基金。
2.3家庭与个人是传统支持的延续
家庭方面: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尊老敬老养老的责任心。充分发挥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物质保障、生活照料、家庭亲情慰藉的作用。老人方面: (1)保持身心健康,降低发病率,延长生活自理时间,减少家庭照料。(2)提倡老年人之间的支持帮助和精神慰藉,鼓励建立自助协会等。(3)支持、帮助孤寡单身老人再婚。(4)鼓励帮助子女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参加社区活动。
2.4非营利组织是社会支持新的生力军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部分职能转移,非营利组织的支持将成为社会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上看,在20世纪晚期兴起的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的重要力量。非营利组织在社会支持领域的介入,将会发挥如下作用:一是提供多元化的服务。非营利组织具有开创性、专业性、灵活性,思维活跃,视野开阔,可以提供科技、教育培训、医疗康复、信息等不同的服务,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从而成为独立的服务主体。二是筹集资金,开展扶困助老活动。要鼓励创建各种民间团体、设立基金会,以及发展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保护和服务的慈善机构。
2.5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综合协调机构
老年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系统的良性运行,一个重要的环节是需要有一个管理和运营协调中心,相当于一个中心服务器,具备这一职能的则非老龄工作委员会莫属。目前我国的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由政府主管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多由各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在民政或相关的部委机关设立办公室。其主要职能界定在研究发展规划、政府参谋助手、督促检查指导、总结宣传推广等方面,实际上还是一个虚设机构。但是老龄工作是十分具体的社会工作,十分需要一个功能强大、办事精干的运营管理机构。在职能上,它应是联系老年群体和政府组织的纽带,亦是沟通老年群体和社会组织的桥梁,还应是老年群体的代言人和维权、服务中心。其政治地位,应与现存的八大人民团体相比肩;其运行机制,可参照非营利组织的模式操作与管理。为了切实加强老龄工作,各级政府都应进一步理顺老龄工作管理体制,强化机构建设,进一步建立从市到村居四级老龄工作网络,明确职责任务,疏通工作关系,从组织上保证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
2.6开发老年专用护理保健用品
生产安全、便利的老年专用日常用品及护理保健用品,可以辅助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方便照料者照料。而目前老年用品很少,老年人收入普遍偏低,购买力和消费力偏弱,因此缺乏推动老年产品市场的发展动力,是制约老年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国家应制定和出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生产老年用品,开拓老年用品市场。
2.7提高社区服务的人员素质
社区服务需要大量经过专门训练的服务人员,因此应成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机构。另外,要逐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待遇。从而改善和提高护理质量,减轻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身体和心理的痛苦。
【参考文献】
城镇孤寡老人救助和监护制度 篇4
为做好城镇孤寡老人救助和监护工作,提升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特制定此工作制度.一.社区居委会在救助和监护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孤寡老人救助和优质服务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主动配合街道帮助孤寡老人办理低保手续.三.城镇孤寡老人自愿入住福利院.敬老院的,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向街道提出申请
四.协调医疗服务机构定期为孤寡老人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条件成熟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五.社区居委会指定城镇散居孤寡老人的亲属或居民为其提供监护.照料.并对监护照料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六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城镇孤寡老人救助和监护工作.每周通过电话向监护照料人了解老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每月上门进行一次走访.七.协助街道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及社会捐赠物品及时送到城镇孤寡老人家中,丰富城镇孤寡老人的精神.物质生活.八.对遭遇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城镇孤寡老人,.社区居委会应及时上报,重点救助.九.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由社区志愿者与孤寡老人结对子,定期上门陪聊.理发.打扫卫生.购买物品等.十.设置求助电话,随时解决城镇孤寡老人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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