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共12篇)
篇1: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 发言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7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的规格可以说前所未有。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 11 个方面的要求,即“11 个坚持”。在这“11 个坚持”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不仅说明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 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 50 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 9191.4 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意志和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远。“其身正,不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不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克难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相融合、相促进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和社会价值。
篇2: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XXX(2020 年 11 月 22 日)
“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近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____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
了战略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____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全面依法治国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纪委监委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既执纪又执法,自身必须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从____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再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
全会上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根本上就是要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运行。这既是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必须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制定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调查权限和手段;
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明确监督执纪执法权力有哪些、什么必须为、什么不可为,也促进了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颁布政务处分
法,对政务处分的种类、适用规则、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一系列法规制度建设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提供重要制度遵循。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在反腐败工作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转化为具体实践。无论打虎拍蝇还是猎狐,始终坚持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制度利器,最大限度释放震慑效应,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
机统一。比如,适用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对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和作出“按四级调研员确定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的政务处分;
比如,依据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对防逃工作相关规定,科学设置防逃程序,将企图外逃的西南林业大学原校长蒋兆岗、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程鹏拦截在国门之内。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关键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自觉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无论是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还是巡视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新时代纪
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篇3: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I卷丨首j语丨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责任——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o人民日报评论员一个国家的繁荣进步, 离不幵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程的中国共产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历史赋子的政治责任。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硏讨班幵班式上, 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 强调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这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 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刻领会这沖重要意义, 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大有作为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 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 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这个战略布局, 既有战略目标, 也有战略举措, 每一个“全面”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 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没有全面依法治国, 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 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全面依法治国, 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 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四个全面”要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全面依法治国这一举措不可或缺。站在这个高度, 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政贵在行, 关键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不是提出个理念、制定个文件就万事大吉了, 关键是要真抓实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标志着依法治国按下了“快进键”, 进入了“快车道”。四中全会分解确定了190顶任务, 许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作为法治建设的“责任人”, 作为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执行人”, 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举足轻重, 需要带领人民群众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古人说, 民以吏为师。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起来, 坚决糾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要在行动上进一步严格起来,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在根本问题上进一步明确起来, 正确认识和把握党和法的关系,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 自觉担员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责任。“奉法者强则国强, 奉法者弱则国弱。”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 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 带动全党全国上下一起努力, 以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效, 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摘自《光明日报》2015年2月4曰02版)
篇4: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解读
XXX(2020 年 11 月 20 日)
同志们:月 16 日至 17 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七常委集体出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十九届五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场中央工作会议,也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党
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体现了深远的战略思维、鲜明的政治导向、强烈的历史担当、真挚的为民情怀,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一、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之所以十分重要,首先在于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主要方面来看,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
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重要会议 相较于以往,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处于一个新的时空坐标:“‘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前不久,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发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动员令。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的这幅发展蓝图,如何才能落到实处?夺取新胜利靠什么保障?靠什么护航“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 当然要靠法治。
五中全会闭幕后,不到 20 天的时间,就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其中传递的信号,不言而喻。
法治,是规范,是保障,具有基础性地位。就“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而言,没有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
可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发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动员令” 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好抓实的重点任务,提出一系列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重大举措,发出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动员令。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如同一辆加速行驶的汽车,车速越快,车辆的“底盘”必须越牢靠。经济社会发展提速,人民群众期待和要求提高,法治保障必须更坚实稳固。
从新中国成立 70 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看,我们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从今年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来看,正是因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才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只有更加重视
法治、厉行法治,才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四、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就要系统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补短板、填空白、强弱项,这次会议明确,未来法治中国建设,要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
立法: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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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普法: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总之,在这个时间点召开这样一场会议,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意义十分重要。我们要认真
篇5: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近期,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觉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需要我们努力践行初心与使命,从你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以初心之“光”照法治之“路”。
全面依法治国,依的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治国之道,必先利民”。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名初入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这一年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戴起了头盔。无论是在繁华的城市还是乡间的小路,无论是骑摩托车的群众还是蹬三轮车的商贩,大家只要出门都会自觉戴上头盔。从人民戴头盔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体现的是日趋完整、日趋人性化的法律制度,也能看出我国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全面依法治国,依的是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需要我们保持那颗炙热的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全面依法治国,治的是劳苦大众急难愁盼。“惩其未犯,防其未然”。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疑难问题,防患于未然。通过大数据分析,近年来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未戴头盔,而佩戴头盔的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率极低。作为一名回家途中曾撞过防护柱的人,我对此深有感触,当时整个人飞出了几米远,车子也变形了,庆幸的是近一年的耳濡目染使我养成了戴头盔的好习惯,所以只是轻微擦伤而未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而从这个小小的头盔中,我感受到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情味,是对万千劳苦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与敬畏。全面依法治国,治的是劳苦大众的急难愁盼,需要我们用尽方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危难与艰险,永葆初心。
全面依法治国,为的是千家万户幸福生活。“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盼。就像戴头盔这件小事,通过法律的约束使人民变得自觉,从而挽救了无数家庭,避免无数家庭的破裂。如今,在街头上我们看到的是骑车必戴头盔的场景,听到的是“戴好头盔,珍爱生命”的普法宣传,感受到的是千家万户尊法守法学法的浓厚氛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理念熔铸于心、践之于行是我必备的素质。坚持人民利益为上,把反映人民愿
篇6: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与群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推动法治建设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法治保障。
篇7: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今天在这里召开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 研究部署全年教育工作。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对今天的会议高度重视, 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出席会议。下面, 我就2014年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对2015年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一、2014年工作总结和回顾
2014年, 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线, 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 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 深化综合改革, 开展专项治理, 出台重要政策, 推进重点工作, 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12项关键绩效目标以及政府为民十件实事涉及教育事项,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教育的新需求, 市教育局共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奖项和荣誉20余项。一年来, 全市教育工作概括起来讲, 我们认为有十个方面的亮点。
(一)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其一, 为期三年的以教育质量综合
评价改革国家试点为核心的招生评价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研制并出台了《武汉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实施方案》, 对为期三年的实验进行周密安排。召开了全市启动部署大会, 成立了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按计划已研制完成了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共39门学科学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年前, 我市参加教育部召开的30个试点城市汇报会, 武汉和上海、石家庄、安庆等四城市受到教育部刘利民副部长的表扬和肯定。组织开展了全市第三次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 并发布了监测结果。有些指标在向好的方向转变, 促进了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出台了中考招生方案, 对中考科目、时间进行了调整改革, 减少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加大了分配生招生力度, 使在每个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都有机会进入优质高中, 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 缓解了择校热。不断完善远程网上录取, 操作更加科学规范, 进一步促进了阳光招生。
其二, 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学校内部教师岗位聘用管理, 深入推进“按需设岗、逐级聘任、双向选择、绩效考核”新机制, 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许多学校已在改革中见到成效, 尝到甜头。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在常态中探索优秀高校毕业生的提前择优招聘。在每年的教师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 尝试提前到高校择优招聘。目前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已经行动;其他区也将在今年开始试水。针对农村偏远小学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严重缺员问题, 面向社会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偏远小学志愿服务, 着力解决农村学校教师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突出矛盾。
其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以优化基础教育结构为目的, 支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在规范管理的同时, 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50万元, 支持民办学校提升质量, 办出特色。强化公参民办学校的规范发展与管理。督促指导各区完善公参民办学校“四独立”工作, 满足相应人群的教育需求。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现状的调查与管理。提请政府研究决定从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同时, 开发新版“武汉市民办学校网上查询系统”, 不断提高民办教育信息公开水平。
其四, 完善督政督学机制。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将政府教育督导延伸到每所中小学, 并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全市15个区均建立了责任督学制度, 共建立114个责任区, 聘请区级责任督学275人, 开展挂牌督导3228人次。挂牌学校967所, 占比达100%, 实现全覆盖。在调研的基础上, 在江岸区召开现场会, 推介他们的经验, 促进全市督学责任区制度的落实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成立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制并颁布了《武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督导评估方案 (试行) 》, 力求通过督政督学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
其五, 搭建中高职衔接立交桥。着眼于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 启动实施中高职“3+2”、“五年一贯制”分段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产生了积极效果。9所在汉高职院校联合15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 共同招收28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前3年在中职学校学习, 后2年在高职院校培养, 吸引了一批优质生源就读职业教育。2014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普遍向好, 此项改革试点举措深受中职学校欢迎。
(二) 启动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在第一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的基础上, 市政府已颁布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并启动实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格局。强化已有政策机制的实施完善。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重点建设薄弱地区学前教育, 突出学前教师编制的落实、队伍建设和内涵发展, 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品质,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好入园, 入好园”的需求。
(三) 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区域基本均衡
在全国4个直辖市和15个副省级城市中, 武汉市以第三位率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区域基本均衡的督导评估复查。积极推进50所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建设, 推进小班化教学试点, 积极探索推进学区制、托管制、集团化办学等, 全面提升内涵、质量、特色。全市义务教育开始向新的目标优质均衡迈进。
(四) 高中阶段教育优质协调发展
继续保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的合理比例, 普高招生人数与中职学校招生人数大体相当。积极推进普通高中以课程多样化为重点的优质多样化发展。不断改善实验条件, 推进实验室建设现代化。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 2014年高考再创历史新高, 在确保全口径上线率保持在93%以上的同时, 一本重点上线人数突破万人大关, 约占全省一本上线人数的1/4 (武汉参考人数只占全省参考人数约1/7) 。新疆内地高中班由混校逐步走向混班, 武汉西藏中学受到国家民委表彰。
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3+2”、“五年一贯制”衔接教育改革, 激发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 深化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中职学校招生就业进出两旺, 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五) 市属高校合理定位, 科学发展
目前我市共有4所市属高校, 其中综合性大学1所, 应用型本科院校1所, 高职院校2所。各校根据各自定位, 注重内涵, 科学发展。特别是武汉商学院在改革过程中实现弯道超越, 由全省最晚一批升入本科的院校华丽转身, 以应用型本科为发展方向, 在转型中处于全省应用型本科首位, 并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应用型本科院校代表, 加入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联盟。召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四城市高职品牌专业建设研讨会。加强了相互交流与合作。
(六) 绩效目标、为民实事涉教事项、重大教育建设项目全面完成
推进新一批40所公办幼儿园的新改扩建工作。完成100所公办小学的标准化学校建设。强力推进新建小区学校配套建设, 强力推进普通高中实验设施现代化建设。完成最后一批116所农村学校食堂的标准化改造和56所农村学校旱厕改造工作。新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10个。会同市国资委, 为全市31万名新入学的全日制大学生每人赠送一张100元的“武汉通”公交卡, 等等。
(七) 内涵发展取得可喜成效, 对外影响不断增强
从“十二五”之初开始启动的“有效德育”工程和“高效课堂”工程持续深入推进, 并产生了良好效果, 2014年参加教育部首届基础教育成果评比获二等奖。持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 以文化人的意识、氛围不断增强, 育人效果不断突显。体育三年行动计划颁布实施。武汉市学校体育在全国的地位不断增强。在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学生近视防控实验区的基础上, 武汉市又被确定为国家校园足球试点城市。国际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准备工作全面推进。市、区共投资1个多亿用于比赛场馆的改造建设。今年6月, 将有50多个国家的中学生选手聚集武汉, 这也是此项赛事第一次来到亚洲, 来到中国。2014年, 有近20个城市教育部门来武汉市考察教育工作, 武汉教育对外影响不断扩大。
(八) 中小学教育布局规划覆盖全市域
2014年, 我们提请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 (2013~2020) 》, 将全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面积由原来的中心城区扩展到所有远城区, 为全市中小学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了足够的土地空间, 构建起覆盖城乡、均衡分布的学校布局体系。在此基础上, 在三个国家级开发区探索农村教育城市化试点, 并形成了初步规划。同时完成了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规划的编制。
(九) 教育信息化、国际化、教育现代化有序推进
基本完成了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 (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 并全面转入规模化应用。在全面推进实施的基础上, 召开了现场推进会。教育部科技司和中央电教馆领导亲临大会指导。会后教育部科技司王延觉司长又亲自进行实地考察指导。教育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日趋深入, 在提升课堂教学效益和优质资源广泛共享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4年有15个城市教育部门考察了武汉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有的是专程, 有的是与考察其他方面的教育一并进行。
教育国际化不断提升。国际学校由原来的长江国际学校1所, 增加至现在的3所, 即新增了武汉枫叶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和武汉法国国际学校。国际交流更加深入, 国家合作更加广泛, 全市现有校际合作项目30余个, 涉及各类教育。2014年, 共接待来自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50多批次、180多名教育同行访汉, 就相关教育合作项目与活动安排达成初步意向。
在率先研制出台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基础上, 正与高校联手立项研究武汉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现代学校制度以及教育现代化推进策略。其中, 现代学校制度是教育部委托武汉市研究的重要课题。初步形成了以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城乡教育一体化 (即农村教育城市化) 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的发展格局。
(十) 抓住“电视问政”契机, 强化教育治理
强化规范四个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承诺, 抓清理, 抓自纠;抓督查, 抓整改;抓问责, 抓处理;抓建制, 抓长效。全年市、区教育部门共受理投诉922件, 市本级受理304件, 查处率、回复率100%, 满意率98.4%, 共对132名违规收费责任人进行追责, 清退违规收费1250万元 (含自我清退和责令清退) 。出台“1+10”系列制度文件, “电视问政”承诺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与时同时, 我们积极配合市创建办、全力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 发挥教育的优势, 通过小手拉大手, 强化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影响。实现了“保底线, 作贡献”的工作目标, 为全市文明城市成功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强化“三个清单” (即“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 的清理编制, 强化教育经费的管理与保障, 强化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 提请市政府颁布了《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强化安全信访维稳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确保全战线平安稳定。
以上是在回顾2014年全市教育工作时, 我们认为值得总结的十个亮点。还有许多工作因时间关系, 不能一一列举。
当然,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我们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 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素质教育有待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走向优质均衡还任重道远;办学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教育经费和师资保障还需进一步强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农村教师缺员和中小学配建等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克服。
二、当前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新的一年是武汉市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做好2015年教育工作, 必须准确把握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新的一年是教育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年。面对我国经济进入换档调速、提质增效的新常态, 教育必须有新思维、新方法。要以提升质量、促进公平为核心,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主动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服务。
新的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了全面部署。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体现在教育战线, 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巩固“电视问政”取得的成果, 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引领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
新的一年是“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谋划之年。我们要咬定目标, 狠抓落实, 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指标和重点建设任务, 把教育发展和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同时要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 高起点谋划, 高标准要求, 科学研制“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新的一年是深化教肓领域综合改革关键的一年。去年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意见和政策措施, 武汉市全面启动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改革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部署和要求, 克难攻坚, 精准发力, 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着力破解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些瓶颈问题, 进一步激发教育的生机与活力。
新的一年, 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面对种种困难与压力, 抢抓新机遇, 迎接新挑战, 克难攻坚, 扎实工作, 确保完成年度教育工作任务, 努力推动全市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
三、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思路和安排
2015年全市教育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总体工作部署,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具体来讲:要围绕战略目标, 坚持核心理念;聚焦战略主题, 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教育改革, 优化教育质量;坚持依法治教, 促进教育公平, 圆满完成“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信息化、国际化和现代化, 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新贡献。2015年主要工作在要点中已有详细安排, 我就不一一讲了, 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 坚持依法治教, 强化教育治理。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意识。研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武汉教育与法同行”主题系列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 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会同市司法局组建市、区教育法律顾问团, 依托高校筹建教育法治培训基地;继续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 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强化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行风建设, 深化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力度不减, 班子不散, 巩固“电视问政”成果;继续开展“群众满意中小学”创建工作, 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法抓好安全信访维稳工作, 确保教育系统平安和谐稳定。
(二) 突出改革重点, 推进综合改革。
一是推进以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为重点的招生评价制度改革, 力求有成效、有特色、有推广价值。二是深化以“按需设岗, 逐级聘任, 双向选择, 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教师岗位聘用改革, 力求高中大面积进入, 初中、小学有序推进。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努力化解矛盾,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深化以优化教育结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为目的的办学体制改革。支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 设立民办教育发展支持资金。提请市政府建立民办培训机构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制《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四是深化以管、办、评分离为核心的教育督导机制改革。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 深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完善教育督导公示公告、公众满意度调查制度。五是深化以培养方式多元化为平台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深化“3+2"、“五年一贯制”中高职分段培养改革, 深化校企合作,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能力。组织开好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三) 强化教育前瞻性, 深化教育发展研究。
一是围绕战略目标, 按照立足实际、引领未来的要求, 研究制定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明确未来五年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库。二是深入开展教育现代化研究。以武汉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依据, 整合行政部门和教育专家两方面的资源, 研制教育现代化推进策略和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三是研究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政策。开展农村教育城市化试点, 从发展规划、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育质量、评估标准等方面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四)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 建立武汉市年度教师评选制度。要以习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为基本标准, 开展“武汉市年度教师”评选, 有关方案今天已随大会资料下发, 请大家认真学习、贯彻。 (2) 建立20个名师工作室, 充分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 (3) 加大教师队伍补充、交流、培养和选拔力度。 (4) 深化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 完善骨干教师培养和选拔机制, 重点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及梯队建设, 不断提升教师培训质量。
(五) 强化内涵发展,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 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深入开展有效德育建设, 深化实施有效德育五大体系、研究完善相应资源。 (3) 持续开展“高效课堂”建设工程, 不断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教学艺术, 运用信息化手段, 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特别是信息技术教学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深度整合、广泛运用, (4) 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在继续完善精神文化、环境文化建设的同时, 要有序推进制度文化、课程文化和行为文化的建设。 (5) 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全面实施《武汉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 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抓好校园足球国家级试点工作, 遴选300所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活动, 试点开展游泳进课堂工作。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开展学生视力保护, 预防学生传染病的发生, 促进学校体卫艺工作。与此同时, 要支持组织开好国际中学生田径锦标赛, 组织工作要达到空前的水平。
(六) 补短板与发展并重, 强化重点项目建设。
新改扩建幼儿园48所, 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矛盾。推进90所公办小学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办学差距。推进23所中小学配套建设, 努力解决城市开发建设后居民子女就近入学问题。推进“全面改薄”工程, 改善103所薄弱中小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教育云建设, 提高生机比, 力争用两年时间达到7:1。强力推进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运动场塑胶化改造工程, 为300所中小学配备体育器材。认真办理政府为民十件实事涉及教育事项。新建、完善300所中小学校内安全视频系统, 实现中小学校内安全视频系统安装全覆盖。改善中小学生在校期间饮用水质量, 为全市中小学安装直饮水设备。再建10个留守儿童服务站等等。
(七) 统筹谋划,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优质发展。
一是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继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同时, 强化有关教师编制等政策、制度的落实。构建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 开展城乡结对、公民办共建、示范园帮扶等活动, 推动城乡幼儿园共同提高。强化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有效遏制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二是强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程》。该规程已随会议材料下发, 今后就是武汉市义务教育管理的总纲。研究制定武汉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 推行学区制、教育联盟、学校共同体建设, 探索委托管理。继续推进学校办学理念、内部管理机制创新。继续深入开展素质教育特色校评估, 2015年将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评估前期工作, 发挥督政督学双轮驱动作用。三是深入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推进以课程多样化为重点的优质多样化发展, 抓点促面, 科学规划项目实验校试点。加强新高考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在研究中提升认识, 在研究中统一思想, 在研究中逐步适应, 为正式进入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编制武汉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提请市政府出台加快武汉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行业类职教集团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扩大集团化办学覆盖面。继续实施示范学校、品牌专业、重点实训基地三大工程。五是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市属高校内涵发展、提升质量, 重点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建设接受国家百所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开展第四届市属高校学生创业规划大赛。实施产学研资助计划, 鼓励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机制。组织市属高校重点实训基地和第二批“市级重点学科和品牌专业”建设工作。
(八) 规范经费管理, 强化经费保障能力。
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经费。强化依法理财, 认真执行新《预算法》, 以法治方式求解教育财务管理的“方程式”。健全预算体系, 改进教育专项经费预算分配机制, 统筹财力安排, 优化支出结构, 确保各学段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市级教育资助配套资金等专项资金需求。调整专项资金审批拨付规程, 推进教育财务信息公开, 强化专项经费绩效评价,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教育经费审计, 加大内审力度, 强化教育经费过程监管, 务求经费使用安全。
(九) 推进教育信息化、国际化, 促进全市教育现代化。
推进教育信息化, 完善信息基础环境。建立完善教师应用、创生优质资源的激励机制, 促进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抓手, 深入推进数字化高效课堂等五种规模化应用,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要使教育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成为常态, 要使信息技术数字资源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成为自觉, 要使信息手段应用成为教师的教学习惯。深化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实施教育国际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国际教育园区建设。新增20对中外友好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启动武汉市国际友好城市高中生来汉交流学习工作。加强学生国际理解教育, 创建教育国际化示范学校和示范区。强化顶层设计, 尽快完成现代学校建设校标准和现代学校制度研究。统筹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
篇8: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几天来,按照计划安排,我通过集中辅导、专家解读、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通过系统领会“十一个坚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把握。我认为,总书记重要讲话从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既是一个纲领性的文献、也是一面时代性的旗帜,对于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政法战线上的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转化为投身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路举措,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贡献。下面,结合学习思考,汇报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法治道路。习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些年,一系列重大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殊、是我们党最大的制度优势,也是推进法治建设最根本的保证。当前,也有一些人提出这么一个问题: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另一方面,法治强调宪法法律至上,那么党的领导和法治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到底是党
大还是法大?对于这个问题,总书记多次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简单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甚至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是极其错误的,在政治是极其危险的。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
二、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_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
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_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三、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_律的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_律的,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
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律的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
篇9: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总书记的一席话犹如“催征鼓”,给各级干部指明了奋进方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少数”,广大干部当积极响应总书记的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敢于担当使命,善于率先垂范,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按下“回放键”,坚持不忘初心,为法治中国注入“温度”。此次习近平总书记的会议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了 20 余次,成了不折不扣的“高频词”。感悟其中的人民立场,品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广大干部当有所领会,深刻理解到法律制度不应该仅仅是纸面上冷冰冰的条文,而是需要被落实落细、被赋予温度,成为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治理“良方”。为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庞大工程中,党员干部既要大步向前,也要时时回望,不断叩问和守护“以民为本”的初心,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将人民的福祉、人民的呼声和人民的需求融入到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方方面面,真正运用好法治“利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按下“删除键”,杜绝以权压法,为法治中国标刻“尺度”。“法治”与“法制”虽仅一字之差,却相去甚远,其中的关键之别就在于是否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领导干部,“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深刻诠释了法治的应有之义。可见,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乱象,均不是法治的本义,而是法治的“大敌”。广大干部应将以往错误的权力观念“一键删除”,不仅仅要学法懂法,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法规并与工作紧密结合;更是要尊法畏法,培育法治思维,把法律真正当作内心笃定的信仰和神圣不可违背的“旨喻”。常怀敬畏之心,见法律红线绝不触碰;常思律己之道,临法律底线绝不逾越;常践正义之行,与违法行为坚决斗争。
按下“加速键”,坚定道路自信,为法治中国增添“力度”。所谓“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法治中国的进程要想行稳致远,必须找准正确的轨道,这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 1954 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的横空出世,到 1982 年现行宪法的颁布及其历次修正案的通过;从民商法领域各类单行法的出台,到标志中国法治新界碑的民法典的问世,中国法治的发展正是因为始终牢牢把握我国建设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我国发展的实际需求,才有了当下的宏伟图景。党员干部们应当深入学习我国不断完善的法治进程,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信
篇10: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引用了不少名句典故,把古人智慧用于依法治国的当代实践,为“故纸堆”里的典故赋予了“新生命”。我们要学深悟透其中的深刻寓意,当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排头兵”,共同谱写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新篇章。
科学立法,“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在弄清国情、考察风俗民情的基础上立法,才能够抓住根本,制定出适宜的法律条例。不弄清国家的状况,不考察当地的风俗民情,法律条例再完备也是收效甚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公正司法,“法必明、令必行”。法律适用的平等和统一即公正司法是制定法律的首要出发点。以古论今,但凡盛世皆为法律体系相对健全的时期。以古鉴今,要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切实选拔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忠诚公正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司法机关。同时,司法机关要构建更加公开、透明、高效、有序、规范的“阳光型”的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既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又能感受人性温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法令条例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高高挂起,或者做表面文章、成为一纸空文,那制定再多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法律制度执行的表率,拉紧严于律己的“警戒线”。同时,也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当好普法宣传员,切实打好打赢“七五”普法收官之战。
篇11: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平、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思考感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必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记心上、紧抓手上、落到行上。下面我结合学习和思考谈几点自己的认识体会:
一、全面依法治国根本在党的领导,必须坚定维护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贯穿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做好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中不断提升党的领导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我们要把坚定维护核心的决心信心自觉转化为投身工作实践的动力,确保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二、全面依法治国关键在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模范带头。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作为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制度执行的表率,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强化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巩固职业道德水准。
三、全面依法治国基础在人民群众,必须形成联动合力。“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观念贯全程,多层级、全覆盖、高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权利,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聚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落地生根。
篇12: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研讨发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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