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精选8篇)
篇1: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房地产开发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
更新:2012-6-21阅读:栏目:地产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提要:报销业务招待费时所附发票必须是开有日期的正式发票,当月报销的发票不能为已过开票日期一个月以上的票据
房地产开发公司业务招待费用管理
第一条报销业务招待费时所附发票必须是开有日期的正式发票,当月报销的发票不能为已过开票日期一个月以上的票据,并且原则上实行谁开支谁报销的原则。
第二条原则上杜绝无票费用开支。如工作业务需要开支无票费用(如娱乐费、洗理费等),1000元以上需事前先请示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后再执行。对此类无票费用,需提供相关联的有效证明,才可报销。每月开支的无票费用,需以文字报告的形式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三条交际应酬客人发生的礼品费报销,500元以上必须出具购货单位(商场、酒店等)的电脑打印明细清单,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条对外付款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联刷卡结算,招待费不得现金支出,报销时必须提供银联刷卡记录单,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同意。
第五条所有招待费用开支原则上必须两人以上(含两人)经手,但陪客人员不得超过三个,相互监督,并由最高职务者接待和报账,出具发票和本次用餐菜单明细,否则不予报销。如发现乱报、虚报、多报等违纪现象,经证实后不论金额大小予以开除。
第六条除公司业务送烟,其他中心及员工原则上不予配烟,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条专程陪客旅游: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经办人在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定额内掌握使用。
第八条总监以下员工不经批准不能进行应酬、接待活动,接待对象、地点及规格需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一般员工500元/次、经理1000元/次)并有一个随同人员,先斩后奏一律不予报销。总监应酬1500元/次。
第九条公司内部因加班而开支误餐费,经副总以上人员同意,由中心总监(副总监)主请加班员工用餐的,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且有所有人员签字方可入账,各中心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副总不得超过五次,总经理不得超过八次。公司多部门同时加班由总经理(或总经理不在时指定副总)安排。
第十条集团内部单位检查或汇报,除陪客外,严禁相互宴请,严禁住高档宾馆,伙食按工作餐标准执行,且不予享受公司差旅费包干标准。
第十一条报销时应填列费用说明清单(见附表)。
篇2: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一、房地产公司销售费用内容:
销售前期费、销售推广费、合同交易费等、销售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 售机构的费用也计入销售费用。
1、销售前期费:核算与销售相关的一些前期费用,主要分不能出售的样板房装饰费用(包括硬装饰和软装饰)、售楼处建造与装饰和其他。售楼处建造与装饰费用分为两块,售楼处建造部分指的是临时搭建的售楼处,在房屋销售完毕后要拆除的那种建筑所需花费的建造费用,如果利用会所、商场或住宅来暂做售楼处用的,其建造费用在开发成本中反映,不在此处反映。售楼处装饰部分为售楼处的内部装修工程费用。其他为和房屋销售相关的一些其他前期费用,如样板房、售楼处的物业维护费等。
2、销售推广费:主要是与销售相关的媒体广告费、广告制作费、展位费及展台搭建费、户外发布费、围墙彩绘费、宣传费、灯箱制作费、展板制作费和楼书印刷费等。
3、合同交易费等: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交易时开发公司所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用,而非代收代付客户部分的交易费。另外还包括付给交易中心的网上服务备案费等。
4、销售代理费:该项费用是销售费用中的主要费用之一,是开发公司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销售所支付的佣金,一般开发商均和所指定的代理公司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根据合同上的有关条款支付销售代理费,该科目核算按代理合同计算的应付代理费,包括已付和已计提尚未支付的部分。
二、XX公司营销费用管理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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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营销成本构成
营销成本指项目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推广成本,包括服务及代理费用、广告设计费用、各种广告制作发布费用、现场包装及各种活动费用、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费用。1.广告类营销费用
包括定点长效广告,如户外广告牌、电梯、灯杆旗、车体广告等;媒体广告如电视、电台、报纸等;投放类广告如短信、直邮等;制作类广告如喷绘、印刷品、工艺品、纸杯、手提袋、现场包装、礼品、模型等。2.消耗采购类费用
包括售楼处日常消耗品;电话费、网络费、水电费、办公用品、物料、花卉等。3.活动类营销费用
包括旺场活动、大型的营销推广活动、房展会等。4.服务及代理费用
包括代理公司的销售前期的策划顾问费、销售过程中的销售代理费、奖励费等。5.样板房费用
主要是样板房的装修、装饰、家私购买等费用,但不冲减因样板房出售的收入。▌
二、前期服务及销售代理成本管理
服务及代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对于项目的定位、商品房的销售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在单位选择上应非常慎重。
项目建设初期,营销策划部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报告的形式进行前期服务及销售代理单位的推荐,推荐的单位应有在项目所在地或相邻城市销售经验,深入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市场情况,包括项目所在城市、区域的现有产品供应及需求情况等。
销售费用由财务部根据合同规定条款并安排专人对已销售商品房数量、面积、销售收入等情况进行复核,避免超付。
合同执行完毕后,营销策划部、成本管理部及财务部应以其进行合同情况的总结,重点是合作单位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表现的诚信度。评价较高的单位列入常用合作单位数据库,评价不高的单位以后的项目中必须经过严格考察慎重合作。▌
三、广告设计成本管理
广告设计成本包括年服务费、单项设计服务费两种形式成本。
项目建设初期,营销策划部负责提出潜在设计单位名单,并组织策划设计部、成本管理部、财务部一起进行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营销策划部编写招标文件,组织邀请赛招标,邀请单位应不少于4家。招标文件应包括:(1)项目基本情况
(2)广告设计服务内容及期限(3)服务质量要求(4)投标文件构成
(5)招投标工作时间安排及评标方法等。
合同执行过程中,营销策划部应及时安排设计任务,并跟踪完成,重点广告画面设计稿应与策划设计部沟通,确认以保证广告效果、避免浪费。避免因涉及不及时,导致其他制作、安装或印刷工作无法招标,临时委托,造成成本增加。
合同期满,营销策划部应对合作单位已完成的工作进行逐项清点,对于未完成的单项设计应告知成本管理部,相关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另外还应对设计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总体评价,评价较好的单位列入常用合作单位数据库,评价不高的单位到以后项目中必须经过严格考察后慎重合作。▌
四、广告成本管理
广告类别包括定点长效广告、媒体广告、投放类广告及制作广告等多种类别。1.定点长效广告
定点长效广告投入大(灯杆旗广告除外),选用得当效果明显,但资源往往处于垄断状态,且受到市场影响大,成本不易控制。因此营销策划各应根据项目所处区域、特点、销售阶段、销售对象以及定点广告资源情况等,进行整体方案设计,并进行多方案性价比分析,以书面报告代理商资质,证实其确实拥有该定点广告资源的合法使用权。
根据经管会批复意见,营销策划部组织成本管理部及财务部一起进行询价和商务谈判工作,并形成工作纪要,报公司经管会批准。
经公司经管会批准后,营销策划部负责起草广告发布合同,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广告发布合同金额、广告发布期限、换画费用、亮灯时间、维修时间要求、付款条件等条款,并按公司审批流程,分别进行价格审核单和合同审定会签单的审核和签署。
合同签订后,营销策划部应密切跟踪合同执行情况,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广告验收及合同款的支付。为保证广告效果,定期检查画面完好程度及照度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单位维护、修补。为降低成本、应尽量控制换画次数。
合同执行后期,营销策划部应该进行广告效果、广告商工作分析、评价,如果广告效果较好,公司又有宣传方面的需求需要续约,宜尽早与合作单位进行商务谈判。2.网络广告
营销策划部应在经过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潜在网络设计、维护单位名单,详细罗列这些单位的主要业绩、设计实力等情况,备选单位就不低于 3 家;网络设计单位应通过邀请招标确定。投标文件分技术标(方案标)及商务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队总报价外,还应有各单项设计服务详细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评审,其中营销策划部和策划设计部主要对方案标进行评审,成本管理部和财务部主要对商务标进行评审,汇总各单位得分情况后,形成纪要,向经管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经管会讨论确定中标人后,营销策划部起草合同文件,并按公司现有流程,分别进行价格审核单和合同审批会签单的审核、签署。
合同执行过程中,营销策划部应定期检查网站(或网页)运行、点击率等情况,并要求合作单位根据项目进民展,更新广告内容。
合同期满,营销策划部应对合作单位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评价较好的单位列入常用合作单位数据库。3.媒体广告
媒体广告具有资源垄断的特点。
营销策划部提出媒体广告整体需求,并与各种媒体协商折扣比例,并按公司流程进行价格审核单、合同审定会签单的审批、签署。4.投放类广告
投放类广告包括手机短信、直邮及商住小区、写字楼、社团组织等发布渠道,成本较低,但种类较多,应区别对待。5.手机短信
营销策划部应根据地区、受众区别,选择几家资源较丰富的投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投放单位(可以选择多家投放单位),签订批量投放合同,以降低投放成本。实际投放时,宜分期、分批投放,并按实际投放量进行结算。6.直邮广告
直邮广告由营销策划部联系邮局进行投放,按公司流程分别进行价格审核单、合同审定会签单及付款审批单的审批、签署即可。7.制作类广告
制作类广告又分为喷绘、印刷、现场包装等
营销策划部在及时安排广告设计单位完成设计的前提下,应划分制作类广告类别,组织招标。营销策划部负责提出拟邀请单位名单,其中施工单位资质必须满足制作、安装工程要求,尤其是高空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有安全许可证,成本管理部和财务部参与招标及评审工作。
招评标工作结束后,选择两家长期合作单位,以招标纪要的形式向项目领导管理小组汇报,得到批准后,营销策划部起草合同文件,按公司审批流程分别进行价格审核单和合同审定会签单的审批、签署,分别签订年度制作类合同。合同签订后,营销策划部根据需要,安排制作类广告的实施,并及时组织成本管理部、财务部一起进行验收、结算和付款审批。
合同执行过程中,营销策划部应客观评价合作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评价较高的单位可列入长期合作单位数据库。制作类广告总成本应受年度及项目制作类广告总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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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耗物品采购成本管理
消耗物品条购成本包括售楼处、样板房日常消耗品的采购,以及电话费用、网络费用、水电费、办公用品费、花卉及其他物料消耗等。
消耗物品由营销策划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采购,并按公司付款审批流程审批,据实报销,为降低成本,营销策划部应加强管理,建立消耗物品管理台帐,并定期不定期检查领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电话费、网络费、办公用品费等费用,据实报销 ▌
六、活动类营销成本管理
活动类营销成本为大型销活动和经常活动成本,其中又包含仪服务成本。1.礼仪服务单位的选择及成本控制
活动过程中负责提供礼仪服务的单位通过招标确定2家,每次活动前通过其中的一家进行活动场地的布置、搭设、物料的准备及其他礼仪服务配合。
营俏策划部组织统计活动中礼仪公司投入的各种物料数理及各种服务情况,按招投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和付款。2.大型营销活动成本管理细则
营销策划部应提前15天,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就活动目的、规模、内容及预算等向公司经管会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按公司经管会批准的预算,控制各项开支,总额不得突破。
活动结束后,营销策划部按公司审批流程及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付款审核。部分成本需要签订合同的可以补签合同。3.经常性活动成本管理细则
对于经常性活动安排,每次活动费用且低于4000元,营销策划部应有统一的计划及布署,并于每月初向成本管理部及财务部知会本月活动安排情况。
可直接按公司流程进行付款审批;超过4000元的,营销策划部应在活动前向成本管理部及财务部特别说明,征得同意,否则两个部门可不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七、售楼处、样板房成本管理
售楼处、样板房费用应由营销策划部牵头,按照年度、项目预算全程控制成本总额。
首先由营销策划部提出样板房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风格、装饰、装璜以及时间要求,策划设计部委托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成本管理部根据审批后确定的图纸编制或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进行预算与标底的对比分析,并将对比情况及时反馈给营销策划部及策划设计部,必要时进行调整,确认后的清单供招标、评标使用;
同期工程部/项目部、成本管理部一起进行招标文件夹的编制和审核工作,通过邀请招标确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监控装修全程,施工完毕营销策划部、策划设计部及工程部/项目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
施工同期营销策划部应及组织策划设计部、工程部/项目部及成本管理部进行样板房家私、家电及装饰、装潢物品的采购工作,营销策划部和成本管理部共同做好采购成本的控制工作。
八、供应商及合同管理
营销策划部负责管理公司营销类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布展制作公司、印刷公司、礼仪公司),并建立供应商资料库,资料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财务状况、付款方式、报价单等。供应商必须由成本管理部和财务部共同考察后方可引入。
篇3: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一、研究假设提出
根据市场营销学与财务管理学的相关知识, 企业进行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升销售业绩, 而广告费用的支出是反映企业广告宣传力度大小的关键指标。企业广告宣传力度大, 那么企业的外在形象更容易被塑造, 所生产的产品在消费者心中更有知名度, 更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 从而实现销售业绩的增长。基于此, 本文提出研究假设:广告费用与销售业绩呈现着正比的关系, 即广告费用支出越多, 那么企业的销售业绩水平越高。
二、数据选择与样本说明
本文选择主营业务收入来衡量销售业绩水平, 选择销售费用来衡量广告费用的高低。鉴于本文研究的对象为房地产公司, 为了便于数据的可得性, 本文选择46家房地产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选取其2012年度的财务数据组成一个容量为46个的研究样本。同时, 鉴于本文的研究数据为面板数据, 对数据进行取对数处理, 以减小异方差现象。
三、相关性分析
在进行线性回归分析之前, 首先运用相关性分析来检验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之间的相关程度。相关性分析是指对两个或多个具备相关性的变量元素进行分析, 从而衡量两个变量因素的相关密切程度。当然, 变量之间存在着相关性并不意味着具有因果关系。从本文的相关性分析结果来看: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之间存在着较高的相关性, 这两者的相关系数达到0.9, 达到高度相关。
注:数据来源于EViews5.0.。
四、线性回归分析
线性回归分析是分析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数理关系的研究方法, 按照自变量个数的多少可分为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运用EViews5.0软件来线性回归分析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关系, 得到如下线性回归方程:
该线性回归方程的拟合度为0.81, 说明销售费用可以解释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81%。同时, 方程的F检验值为187.6, 对应的概率值为0.000, 小于显著性水平1%, 说明方程整体显著, 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线性关系。此外, 销售费用的回归系数0.75, 回归系数的T检验值为13.7, 对应的概率值为0.000, 小于显著性水平1%, 通过了T检验, 说明销售费用对主营业务收入存在着正向的显著影响, 即销售费用每提升1个单位, 则主营业务收入就会显著地增加0.75个单位。
注:数据来源于EViews5.0.。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可知:房地产企业的广告费用与销售业绩有着密切的联系, 而且广告费用的增加有助于销售业绩的提升。根据这一研究结论, 房地产企业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必然要提升自身的销售业绩, 而增加广告费用投入, 加强企业与楼盘的广告宣传, 对提高房地产企业的销售业绩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 房地产企业可以尽量增加对广告宣传的投入, 享受广告费用增加所带来的销售业绩的效益。当然, 在增加广告费用支出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 广告费用支出要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避免因大额的广告费用支出而给房地产公司的现金流带来问题。
广告费用的支出要导致公司现金流的支出, 而且很多广告宣传在前期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 这往往容易造成公司的流动资金出现短缺的现象, 使得公司在拿地、房产开发等主营业务拓展过程中面临资金的难题。
2. 广告宣传要有针对性, 突出宣传重点。
广告宣传对销售业绩的提升并不是说随随便便的广告就能实现的, 这需要房地产公司结合自身楼盘的实际情况而制定广告宣传策略。一方面, 房地产公司要立足于楼盘实际, 细分目标市场与消费群体, 做好市场调研工作, 在目标市场与消费群体较为集中的地区进行广告宣传;另一方面, 在制定广告宣传的过程中结合目标市场与消费群体的特征进行, 制作出符合目标消费群体口味的广告。
3. 广告宣传要实际, 切忌过度夸张真实情况。
目前, 房地产公司的宣传广告存在着过度夸张的情况, 关于真实情况扭曲的房地产广告到处都是, 这不仅造成了市场的不良反应, 而且还会引起监管部门的处罚。因此, 房地产公司在广告宣传过程要秉承“真实”原则, 避免出现过度夸张的宣传广告, 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摘要:自2008年以来, 房地产行业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发展, 关于房地产企业与楼盘的广告充斥在大街小巷。本文选择了46家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 以主营业务收入替代销售业绩, 以销售费用替代广告费用, 实证分析了房地产企业广告费用与销售业绩之间的关系。最后, 针对实证分析结论, 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广告费用,销售业绩,线性回归
参考文献
[1]杜漪, 樊文英.我国广告费用与销售额关系的实证研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04) .
[2]万寿义, 王红军.基于成本性态的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基本面分析——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1 (07) .
篇4: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关键词:房地产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问题;对策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结构中,房地产行业一度在维持市场的繁荣和活跃方面,贡献了重要力量。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渐完善和经济结构转型时代的到来,房地产行业的增速放缓、运转模式也呈现出小型的改变,房地产公司为了适应时代和市场的转变,必须逐步放弃以往依赖圈地的粗放式扩张的发展方式,在摸准行业结构性需求的基础上,从企业自身内部出发,将成本费用的管理控制作为经营绩效提升的着力点,以良性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但是,受限于我国房地产行业粗放发展的历史条件,再加上公司本身对成本费用管理的重视和执行力度软弱,导致我国房地产公司对于成本费用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济效益的提升。因此,在新的市场背景下,房地产公司积极探析自身在成本费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并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情况,对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解决,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自身竞争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探析
(一)具体项目成本的系统管理存在问题。首先,针对于项目目标成本的制定问题,公司制定的目标成本难以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其原因在于公司通常每年制定一次下一年度的各项目的目标成本,但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变化因素多的特点,导致项目的目标成本经常会发生较大波动变化,而公司则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其次,公司针对于项目目标成本的控制多集中在事前,并未能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项目成本的发生、波动进行相应的跟进和控制,事后又未能进行专门的成本核算,同时也缺乏相关的奖惩制度作为保障;最后,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成本的变化状况,房地产公司一般需要等到项目完工后才能进行项目实际成本的核算,难以在项目的整个进程中随时了解成本动态状况,从而为管理层提供必要的基础信息,以供决策制定,此外,在项目结束后发现关键缺陷问题,已然失去控制的意义。
(二)缺乏相应的财务管理以合理的规划财务费用。房地产行业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其资本运转的特点,其必须依赖集中的资本流转,在房地产公司的日常运营中需要大量的资金维系。而针对于房地产公司的资本结构,更多是倾向于债务的筹资模式,这样的资本结构虽然可以更好地利用财务杠杆为企业股东创造更多的经济利益,但是同时也蕴含着一定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压力,财务费用的重额负担,就是关键问题之一。房地产公司背负着数额庞大的财务费用,就决定了其必须通过设置适当的财务管理对财务费用予以规划,但是我国很多房地产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缺乏成熟、健全的财务管理,从而导致其对财务费用的管控、规划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1)缺乏较为专业的财务会计人才,人力资源的匹配度不够,导致对资本运转和规划的职能难以完善发挥,各个岗位的职员只能机械的履行日常职责,并不能主观能动地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并针对出现的财务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改进措施;(2)房地产公司的管理层并没有形成对成本规划控制的足够重视,领导层多将注意力集中于市场的开拓和显性成本的控制,对于财务问题的关注显然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企业形成了对财务费用管控松懈的企业文化;(3)房地产企业缺乏资本结构决策、筹资规划和财务费用规划的一整套标准流程,同时并没有相应的内部控制给予其政策、程序方面的支持,导致决策和规划的随意性,审批和决定的形式化。
(三)房地产项目各环节的成本控制存在脱节。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是一个较长的链条管理流程,其中涉及许多环节,为了实现各个环节的成本最小化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对公司管控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需要房地产公司的管理层,从宏观角度出发统筹房地产项目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管理,并做好各阶段的配合衔接工作,从而实现项目整体成本费用的最小化。但是,当下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成本管理中明显存在着成本控制脱节现象,公司在进行成本控制的时候,多是单方面的重视各部门的成本费用状况,并没有重视房地产项目各个环节之间的联系,导致项目成本的管理控制缺乏系统性和层次性。
三、解决房地产公司成本费用管理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一套完整的项目成本管理系统。针对于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针对性的提出如下建议:(1)关于特定项目的目标成本制定,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建立灵活的目标成本制定体系,赋予相应岗位员工特定的职能,适时进行目标成本的改进,确保其能较为准确和合理的反映特定项目的目标成本;(2)需要配合于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其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运转的监督控制,确保控制能够在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能得到一致运行,同时需要建立起一套明确的奖惩制度,以配合控制制度的有效施行;(3)在预算管理支撑下,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对成本的构成、变化进行明细的反映,通过对成本状况完整的动态反映,为管理层提供项目成本情况的基础信息,有助于其进行管理决策的制定。
(二)以财务管理为契机,实现对财务费用有效的控制。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主要的负债融资渠道来源于商业银行的借款,但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资金安全考虑,对企业进行贷款条件的审核也更加严格,房地产公司的资金成本也逐步高企,财务费用也逐步攀升。针对此项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房地产公司可以通过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以保障其能够长期获得低成本的资金;同时,房地产公司也应该从自身财务管理的角度,结合预算管理的基础,做好相应的资金计划,以自身的资金需求为依据,提前做好筹资计划安排,避免资金过度闲置引起资源浪费,也避免资金临时缺口出现,影响项目的有效运转。
(三)强化房地产公司各部门间成本控制的协调。房地产公司项目成本控制由于涉及的环节众多,导致其管控存在较大的难度,需要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化的工程来进行操作。房地产公司的管理层应该从制度的设计上就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并为其建立一定的沟通渠道和机制,定期对沟通效果进行查验;此外,对于项目成本费用控制的考核,不应该只重视各部门单独的成本控制成功,还应该从企业整体的角度来考核企业成本是否实现了最小化。具体而言,通过绩效指标的设计来实现企业各部门的有效沟通,对于通过各部门的合作实现了成本费用的最小化给予更多的奖励权重,并通過规章制度的形式向企业的全体员工传达企业的经营战略和目标思想,以保持企业在成本控制的战略和实践操作上的一致性,以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实现对成本费用的有效控制,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结语:在过去的十多年间,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经历了飞速地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转型新常态的到来,房地产公司为了适应新的时代背景和市场发展要求,必须在开拓市场份额的基础上,注重对成本费用的控制管理,从而才能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实现健康持续地发展。
参考文献:
篇5: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四条 公司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3.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部分,按照3.0%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五条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事故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支出;
(二)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支出;
(三)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支出;
(四)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以及安全保卫支出;
(五)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六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公司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生产主管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七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八条公司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监察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第十条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管理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公司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十四条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讨论决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那坡发电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6:房地产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为在本公司内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确保本公司所属各煤矿长治久安,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的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贵州新西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安全费用,是指本公司所属各煤矿根据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矿井基本建设投入资金比例和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
二、管理原则
统一标准、专款专用、结余留用。
三、提取标准
为便于管理,本公司所属各煤矿按当月矿井基本建设资金比例和实际煤炭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其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按30元/吨的标准计提安全费用,瓦斯矿井按15元/吨标准计提安全费用,建设矿井按当月投资金额的2.5%标准计提安全费用。当年有结余时,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使用范围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五、使用办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要单独编制年度计划。年度计划须经本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临时应急项目所需费用,要经过本公司批准后实施,并列入年度调整计划。对特别紧急情况下的费用支出,各煤矿可先行支付,后到本公司补办批准手续。对上级及本公司安全检查查出的需要增加或追加的项目支出,由本公司直接下达追加计划。
六、其他规定
按照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本公司所属各煤矿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年度终了,各煤矿应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接受监督。
贵州新西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月八月七日
后附:
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安全监管总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 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一条 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
(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7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条 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七条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 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二)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研究室、车间、库房、储罐区、外场试验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触电、防坠落、防爆、泄压、防火、灭火、通风、防晒、调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特种个人防护器材、设备、设施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高新技术和特种专用设备安全鉴定评估、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及操作人员上岗培训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军工核设施(含核废物)防泄漏、防辐射的设施设备支出;
(八)军工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及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生产、储运、销毁、维修保障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改造费和安全防护(不包括工作服)费用支出;
(九)大型复杂武器装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支出;
(十)武器装备大型试验安全专项论证与安全防护费用支出;
(十一)特殊军工电子元器件制造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及特种防护支出;
(十二)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十三)其他与武器装备安全生产事项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八条 煤炭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九条 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三十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按原渠道列支。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由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第三十七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篇7:房地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本制度的安全管理是指消防、财产、用电突发事件处理及项目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眉山大地之屋臵业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每半年组织员工学习一次消防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
第六条 公司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在办公区域内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完好、有交往,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第七条
安全设施的摆放要有固定位臵,不得随意改动,“注意”、“禁止”标牌、标志、应醒目标准,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上报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关掉一切电源,并利用附近灭火设备灭火。
第三章 财产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财产受到损害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部门总监应全面负责本部门配臵资产的安全,资产的直接使用者或保管者为第一责任人,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丢失或损坏,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条 每天下班及节假日应关好门窗、电灯、开关、水龙头或其他用电、用水设施,公司定期对下班及夜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了抽屉,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者关窗锁门。第十一条 财务部、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财务部门的重要票据、支票等一律入保险箱,随时上锁。
第十二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巨额资金的存取应保证在保安不少于两人及专车护送的条件下,由财务人员专人办理;帐面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输,对不按照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全额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应分开存放(具
体参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车辆使用应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公司司机及驾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和行国规范,杜绝酒后驾车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保证行车安全。公司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关窗锁门、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具体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员工上下班途中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如遇加班超时至深夜,尽量避免单人独行。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第十七条
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人员不得擅自维修。第十八条
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一十九条 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内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不得在禁烟区域抽烟。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产生严重影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引起的重大堵门事件、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公司财产事故、员工人身伤害等。
第二十一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到位;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第二十二条
突发重大事件一经发生,由公司迅速成立危机处理小组,危机处理小组由事故相关管理部门的分管副总裁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危机处理小组负责。相关详细规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危机处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二)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四)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
(五)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 预警和预防的规定
各项目、部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二十四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臵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期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主要由公司各部门及各项目、案场的责任人负责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然后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整,确定为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并予以高度重视。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的报告人,报告人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由事故(件)相关部门领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接办。值班领导接到事故(件)报告时,要做详细记录,接报时间要具体到分钟。发生在各项目或案场的突发事件,必要时值班领导应与各项目或案场取得联系,确有必要的,要责成案场上报事故(件)处理的有关情况。
报告。值班领导将有关情况了解清楚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按正常工作程序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形成简明报告,并在5分钟内送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关于重大事故(件)的批示意见,值班领导要迅速转办,并做好情况跟踪和详细记录。公司对处理时间较长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成立危机处理小组进行处理的,值班领导要及时进行沟通,掌握有关情况。跟踪。值班领导要准确了解和掌握事故(件)发展的动态和进程,随时搞好跟踪调度和信息反馈,及时将事故(件)进展和处理情况报告领导。
结案。对重大事故(件)的处理过程,要形成完整的局面材料。在接报当天处理完毕的,由当日值班值班领导及事故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材料的汇总、整理工作;需2日以上方可处理完毕的,以接报当日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主,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完成材料汇总工作。处理完毕,要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至公司资料室存档,必要时可作为公司知识成果,报至综合办公室备案。
更多详细规定参照相关详细规定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条
工作职责
实行事故部门领导负责制,事故相关部门领导为主办领导,值班领导的跟踪、协调的责任。当日不能正理完毕的,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向接班领导讲清情况,接班领导继续跟踪协调。
主办领导要高度负责,做到不拖、不误,务求准确、及时。对迟报、漏报的,要追究主办领导的责任。同时,主办领导要准确领会公司意图,严格按照公司指示精神协调处理,不得擅做主张。
值班领导夜间或公休日遇有难以独立处理的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分管副总裁,请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第二十七条 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一)恪守保密原则,有关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的情况,不准随意泄露;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三)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六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
(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
(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
(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后检
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设臵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臵明显标志;
(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及其他授权。
篇8:房地产企业项目营销费用管理探析
一、房地产项目营销费用概述
营销费用是企业实施营销管理与实践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营销费用的名目繁多, 包括直接推销费用、促销费用、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专门设立的销售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相关费用以及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等。
二、房地产项目营销费用的特点和管理现状
1. 房地产企业项目营销费用的特点
首先营销费用是按销售总额和推广范围来确定, 所以数额一般较大;其次是房地产企业的营销费用是交由项目营销部使用, 按照年初或者月初制定的营销方案由项目经理或者项目销售主管同意提取使用, 使用很灵活;再次由于营销费用是年初制定的预算和计划, 实际使用时和年初公司的预算有较大差异。
2. 房地产企业项目营销费用的管理现状——以XX项目营销部为例
XX项目是由一家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在成都开发建设的大型房产项目, 这家国有企业建设集团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电力建设和零售等民生产业。企业XX项目占地面积近300亩, 总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 总产值达50亿元人民币。
XX项目营销部负责该项目的房屋和商业销售管理工作, 项目的销售从09年开始一直到现在。和一般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一样, XX项目营销部的使用资金基本都是来源于企业的营销费用, 项目营销费用的管理大致是这样进行的:上个年末或者这个年初总公司会根据市场的调研报告做出一年的宣传推广范围和目标销售总额, 在这两个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营销费用的提取比例, 然后算出营销费用额, 最后依据企业开发的项目所在的城市和区位发放给项目营销部使用。
XX项目营销部每个月的营销费用为固定的30万基本开支, 同时销售一个亿可以用一百万的策划费用。一个月按现在的市场情况来讲销售额平均在3000万, 那么就是一个月的营销费用接近60万。这60万要做销售现场的展示牌、价目表、现场的DIY促销活动、行销费用、项目奖励费用、活动公司的酬劳及项目其他的日常开支。
项目营销部这样的开支是很零碎的, 当然也是比较灵活的, 所以基本上对营销费用的处理都由项目经理和项目销售主管或者策划经理来决定使用, 这样的使用就很有人为因素在里面。项目会计人员或者是类似会计岗位的人员往往因为是项目领导报销的原因也不怎么监督只要见票就给予报销入账, 导致营销费用的使用效用大打折扣, 传递给了总公司错误的项目信息, 特别是关于营销费用的财务信息。总结来说, XX项目营销费用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如下: (1) 项目营销部对营销费用的使用比较混乱, 缺乏相应的规章程序。 (2) 营销费用的实际报销额和营销方案的投入制订计划额存在较大的差异。 (3) 销售费用的报销凭证存在问题, 甚至有不合法的现象存在。 (4) 营销费用的使用缺乏监督。 (5) 白条顶库的现象较多。 (6) 项目会计岗位的设置不符合规定, 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不够。
三、营销费用管理使用不当的原因
1. 客观原因
(1) 销售市场弱化了会计对营销费用的处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 市场瞬息万变, 房地产企业为能及时地对市场情况作出反应, 就给予了项目营销部更多的处置权利以应对市场变化来保证销量, 为全力保证销售额, 这样就会在不经意间弱化营销费用的会计程序。
(2) 营销部会计人员难履行职责。房地产企业项目营销部主要的职责和存在的功能是销售企业的房产和商业, 因此公司对项目人员的配置也主要集中在销售上, 对项目会计岗位的设置更多的是负责收银, 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履行会计职能。现行的项目机构的设置弊端也是出现营销费用缺乏会计处理和监督的原因, 往往项目领导的意志起着决定作用。
(3) 税票管理存在缺陷。当前我国对税票的管理缺陷很大, 我国的票据管理问题很多, 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票据代理的公司, 只要给钱就能获得票据, 而且很多时候都能够拿到真实的票据。XX项目营销部在月末需要报账时发现票据不足或者票据丢失的情况就会去这样的公司购买增值税票据或者其他相关的税票, 如果是实在难以处理的会计事项还会请这样的会计代理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给他们的酬劳用的是营销费用, 形成了营销费用去买税票来报销营销费用的怪现象。
(4) 会计人员会影响营销费用的界定。会计对营销费用的界定需要用的是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这是目前会计的计量确认方面存在的客观问题, 当会计处理这样的一个需要客观公正的事项有了人为因素的介入时, 存在问题也就不可避免了。
2. 主观原因
(1) 项目营销部领导对营销费用的会计处理不重视。许多项目经理都是从销售或者策划做起来的, 关心最多的是项目销售情况, 他们的指导思想是“销售业绩才是王道”, 对销售费用的使用和管理不上心, 甚至有“只要能把房子卖出去或者销售业绩能够超额完成, 怎么用营销费用都是可以的”这样的思想, 这就为项目工作人员乱使用营销费用打开了方便之门。
(2) 企业成本和领导意图会影响营销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 不愿意雇佣专业的会计人员, 也没有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的会计培训, 就连上岗前的基本岗前培训也没有。同时很多项目领导为了能很好地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执行项目营销方案, 也不愿意项目上的会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
(3) 项目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对立。有的项目设置有自己的专职会计人员, 但是许多财务人员并没有将营销费用控制好, 究其原因是很多时候项目领导和会计对事物的理解产生冲突, 项目领导要销量就得花钱, 而会计人员控制着钱, 这样就产生要钱的人和管钱的人的不可调和的关系, 导致营销费用管控不好的情况发生。
四、项目营销费用管理的完善措施——结合XX项目营销部的销售费用管理情况为例
1. 严格规范营销费用使用程序, 建立管控制度
营销费用的投入需要制定一个详细有效的营销方案, 通过流程来核定费用标准, 并在此基础上, 通过费用投入和市场效果双向目标实施控制。在这个过程中加大会计的参与程度, 会计不再是项目营销费用的被接受者, 他需要对营销费用的投入从会计的角度进行审视, 使营销方案对营销费用的使用更加合理。此外还要建立和完善营销费用控制管理责任制度, 明确营销过程中每一个环节上的投入责任人和责任落实方式, 以保证任何一个环节上的投入都有人为之负责。
2. 完善项目营销部的会计职能
总公司要加强对项目营销部会计职能的建设, 公司对会计岗位的设置要依据会计准则, 应该做到不兼容岗位不相重合, 同时对会计人员的招聘和任用都要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 公司应该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应市场发展对会计的要求。
3. 建立项目领导责任制, 规范对领导和员工的考核制度
规范项目营销部领导对营销费用的会计责任制, 项目经理要保证项目财务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并要对营销费用的会计处理负责;规范对项目的考核, 把单纯的对项目营销部的考核以销售额为主, 转变到综合考评为主;将项目领导和员工对成本费用特别是营销费用的使用纳入考核制度, 使项目员工不再盲目地追求销售额而不注重销售费用。
4.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审计制度
会计岗位和会计人员的配置合理后, 项目营销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审计制度。在监督方面要强化项目员工的监督作用, 让员工参与到营销费用的监督中来, 同时公司应该建立财务举报机制, 项目财务人员可以对项目经理或者是项目相关领导的财务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其次项目营销部还要加强审计工作, 对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前来报销的费用, 认真审阅其报销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凭证要求, 认真核对其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 如果存在市场情况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 有权要求使用人员和报销人员给予解释, 逐步完善总公司相关的内部审计程序。
5. 制定有效合理的奖励机制
项目营销部每个月对为项目作出贡献的人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但是主要是以销售额为参考依据, 这是不合理的。因此我们在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时, 应该综合考虑对销售业绩好的人员给予奖励的同时也要对成本节约的员工给予奖励, 因为对项目营销部而言节约了营销费用就是节约了成本。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特别是房地产企业之间的竞争, 房地产企业及项目营销部应该更加注重营销费用的管理, 对照计划和预算制订营销方案, 编制营销费用使用方案, 严格规范营销费用使用程序, 建立和完善管控程序和项目领导责任制及有效的监督和审计制度, 项目营销部的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职能, 规范对领导和员工的考核制度, 制定有效合理的奖励机制, 改善和解决好目前存在的问题, 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林升栋, 李健仪, 姜建华.营销管理会计:一个跨学科的议题[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 2005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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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里·柯金斯.作业成本管理[M].谭燕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2000.
[4]晁钢令.市场营销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9.
[5]David.Oldroyd.Accounting and Marketing Rationale:The Juxtaposition within Brands[J].International Marketing Review,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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