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

关键词: 孝感市 专项 整治 实施方案

孝感市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共2篇)

篇1:孝感市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

孝感市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孝感城区行车秩序,努力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局面,切实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月1日在城区开展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简称“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孝感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交警支队成立由支队长罗水华任组长,副支队长田伟、赵海涛,副政委吴汉明,支队党委委员、直属二大队大队长刘平,直属四大队大队长刘团为副组长,支队政治处、办公室、交管科、宣传科、法制科负责人、直属一、二、四大队教导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城区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外围控制工作专班、宣传工作专班、后勤保障工作专班。

二、工作专班

(一)城区集中整治组

组长:田伟、赵海涛

副组长:黄克洋、左红平、郭松、任勇、吴家宝

人员:直属一大队全体民警,支队机关,车管总支民警(高 1

峰岗)。

(二)外围控制组

组长:刘平、刘团

副组长:冯海涛、陈建明

人员:直属二大队全体民警,直属四大队全体民警

(三)(三)交通安全宣传组

组长:吴汉明

副组长:寇志斌

成员:宣传中队民警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左红平

副组长:熊维、岳杰、刘元季

成员:支队办公室民警、直属一、二、四大队办公室民警

三、整治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孝感近来“三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现状,本次重点整治“三车”以下违法行为:

(一)驾驶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行为;骑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二轮摩托车载12岁以下儿童没有防护的;驾驶二轮摩托车超员的;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按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行驶的;驾驶二轮摩托车不靠边行驶的;驾驶二轮摩托车乱停乱放的。

(二)驾驶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行为;驾驶三轮摩托车超员的;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货的,驾驶三轮摩托车不按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行驶的;驾驶三轮摩托车乱停乱放的。

(三)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的;骑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骑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行驶的。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三车”管理力度,集中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及“三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确保城区没有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骑乘二轮摩托车戴头盔率达到80%以上;驾驶二轮摩托车靠边行驶率达90%以上;驾驶二轮摩托超员、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率在10%以下。

(二)确保城区没有无证驾证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无三轮“麻木”车非法营运情况;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物率在2%以下;驾驶三轮摩托车超员、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率在5%以下。

(三)确保城区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率在5%以下;驾驶电动车自行车超员、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率在5%以下。

五、工作措施

(一)城区集中整治专班由直属一大队负责,支队机关、车管总支干警高峰岗时配合,重点整治“三车”违法行为

1、直属一大队每周一至周五要集中警力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对“三车”违法行为进行教育与处罚。

2、直属一大队12月1日至10日要到城区各小区门前设臵宣传劝导岗,对进出小区的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进行宣传教育。

3、直属一大队12月1日至10日要到城区在建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督促施工单位对驾驶二轮、三轮摩托车的工人进行教育,有条件的放施工单位可以给工人配发安全头盔。

4、支队机关、车管总支每天站高峰岗人员在各自执勤路口应当对“三车”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

(二)外围控制工作专班由直属二、四大队负责,重点控制违法“三车”进入城区

1、直属二大队每周二、四、五三天进城高峰时段在孝武大道南滚子河桥、乾坤大道滚子河桥、孝汉大道天仙路口设臵固定执勤点,对进城违法“三车”进行宣传教育,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直属四大队每周二、四、五三天进城高峰时段在107国道高架桥、长征北路铁路涵洞、火车站四方梢路段设臵固定执勤点,对进城违法“三车”进行宣传教育,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宣传工作专班由支队宣传科负责,直属一、二、四大队宣传中队配合,采取多渠道开展宣传

1、支队宣传科应当制作“三车”违法行为整治宣传资料,印发“三车”管理通告,广泛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每周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络论坛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城区“三车”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和专项整治“三车”违法行为的成效,确保每周都有“三车”违法行为整治的文字和声像报道。

3、直属一、二、四大队宣传中队每周要将集中整治和外围控制时查处“三车”违法行为的典型材料上报支队宣传科。

(四)后勤保障专班由支队办公室负责,直属一、二、四大队办公室配合,全方位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各类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及时上报支队和“三车”违法行为整治领导小组;做好“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所需车辆、电台、装备的维护和配发工作;做好参战民警防冻保暖、饮水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集中整治“三车”违法行为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重中之中。全体参战民警一定要提高对“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坚持和发扬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无私奉献精神,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以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中。

(二)强化措施,各负其责。各单位要把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体专班人员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好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严明纪律、强化督导。整治期间各单位民警要严格服从领导小组各项命令,做到令行禁止、尽职尽责,路面执勤民警要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交警支队治庸问责领导小组在此期间要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

(四)搞好总结,宣传典型。检查验收活动结束后,交警支队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宣传“三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先进典型,并采取一定形式进行奖励和表彰。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篇2:孝感市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

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电动二、三、四车轮(包括燃油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行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行动

通过整治,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无牌无证摩托车、农用车,大幅减少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各类违法行为,净化路面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9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包括燃油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醉驾酒驾、闯信号、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

城乡主次干道,省、县干道及乡村道路;农村集市、旅游景点等周边道路。以学校、菜市场、农村集场为重点区域。

四、步骤措施

(一)宣传发动

1、做好组织发动。为加强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工作领导,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分管交通安全和宣传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为镇交管站、农综站、综治办、执法队、市场所、XX学区、烔炀交警中队及各村居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站,镇分管交通安全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各村居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工作相关业务的培训。

2、做好氛围营造。协调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意义、措施等,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编发交通安全提示短语,通过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微信等形式进行推送,争取宣传到每位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驾驶人。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劝导站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体宣传活动,通过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摆放涉及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展板、邀请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等方式多渠道地开展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

4、强化农村地区宣传。组织专门力量,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文化广场和宣传栏进行宣传。各社区、居委会、行政村要组织人员上门入户、对每户电动车登记造册、发放《致广大非机动车(非标准车)人的一封信》,函告“十不准”,宣传到每个电动车驾驶人,并签订保证书,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支线入干线路口、集市、学校等重要路段要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

5、积极倡导交通文明。引导群众选择购买安全系数较高的交通工具,自觉抵制购买和使用燃油、电动三、四轮车,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倡导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集中治理

1、强化源头排查管理。加强对全镇电动车经营户的摸排,严厉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劣质电动车违法行为。对全镇电动车修理点进行摸排,对发现由组装超标电动车、安装电动车遮阳伞服务的,要进行登记并督促其整改,拒不整改的按规定进行处罚。积极引导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提起民事诉讼。XX市场所要开展电动车销售源头检查,发现销售超标二、三、四轮车的,一律责令停止销售,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媒体上曝光。镇农综站要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变型拖拉机等农机的监管和治理,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依法查处农机安全违法行为。

2、强化面上治理管控。集中整治行动中对电动车整治由镇政府牵头,成立专班,各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对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合执法。

3、对于电动车违法载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纠正,并将车辆扣留,认真核查驾驶人身份信息、车辆来源。对于燃油三、四轮车无牌证上路行驶的,一律予以扣留。扣留的电动车由镇政府整治专班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处理。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单位要从维护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

开展集中整治、是遏制电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督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三)规范执勤执法。

要认真落实执勤执法相关规定,注意执行方式,妥善处理执勤执法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和避免因执法问题产生纠纷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注意加强执法人员自身防护,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四)加强协作配合。

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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