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知识培训

关键词: 突发事件 培训 应急 知识

第一篇:安全应急知识培训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教案

应急案例

安全生产应急法规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共七章七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三条: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臵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分类: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第四条:国家应急体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原则: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职责:县级人民政府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应急资源,建立或者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单位应当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第三十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二、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三、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

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以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第四十五条:发布一级、二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采取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一、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臵工作的准备;

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臵,转移重要财产;

七、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第四章 应急处臵与救援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臵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臵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源区,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破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证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臵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臵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假制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臵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臵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源区,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臵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臵工作。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第六十一条: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臵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臵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变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二、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

三、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共六章四十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侦察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职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管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查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转发晋市安监管应急发[2007]59号、晋安监应急字[2007]108号《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我厂按要求编制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预案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24日在晋城安监局备案。

一、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

1、编制准备: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等;

2、编制程序:成立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应急预案编制等。

3、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三、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1、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预案的组成部分。

3、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

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材料

安全生产事故概念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镇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分为以下二类: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事故分级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包括急性职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含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含50人)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 报告,拨打

110、1

19、120等急救电话。

事故现场负责人立即向当地安监局、项目建设和项目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小组组长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组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小组组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进行善后工作

保障措施

1、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每天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

须在48小时内向工作小组报告。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八、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xxxxxxx 2016年9月12日

第三篇:2011年度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

海丰县中医医院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2011年度)

为提高卫生人员的应急知识水平,我院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例会、早会、举办专门的培训办等形式,2011年度我院共培训人员107人次,培训内容包括各种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及组成、责任分工、报告程序、接到报告后的响应和措施等。通过培训大大增强了医务人员对应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医务股

二○一一年二月六日

海丰县中医医院安全知识及应急技能工作培训考核计划

为规范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提高卫生应急培训质量和效率,促进卫生应急培训体系的系统化、标准化建设,依据《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目的

(一)增强卫生应急意识,使卫生应急人员建立依法、科学应对突发事件的观念。

(二)充实卫生应急知识,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使卫生应急人员掌握卫生应急处置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将卫生应急方法和技能应用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培训人员

医院应急管理、处置和医疗救援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根据卫生应急人员的组成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分别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理工作培训计划》、《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计划》、《紧急医学救援培训计划》等3类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计划。包括卫生应急工作概述与相关理论、卫生应急工作中的方法与技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等,强调卫生应急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四、组织管理

医院各职能、临床科室根据《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参照本计划有关教学内容和要求,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项培训措施落到实处。

五、培训方式与考核要求

(一)集中培训的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形式。进修培训考核采取理论考试与专项调查报告相结合的方式。

(二)操作考试可采用桌面推演、案例讨论、分析总结等方式。

(三)专项调查报告根据进修专业选择题目,由带教导师评分。

(四)可根据每次培训班的特点确定培训和考核方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各类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增强应急管理和公共安全意识,掌握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应急常态管理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能力,达到卫生应急管理岗位的要求。

二、培训对象

各职能科室和从事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形式。

(二)教学方法。以课堂理论授课为主,可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

(三)学时安排。每年培训一次,每次10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卫生应急概述与相关理论。

1.突发事件的概念与特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概念与特征;卫生应急的概念、工作内容、特点与原则;卫生应急管理的概念、特点、原则与内容;卫生应急管理的参与主体及职责;我国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概念、构成、作用和意义。

2.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管理法制建设的意义、作用与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卫生应急适用条款。

3.卫生应急体制的概念、组织结构、功能和建设原则;卫生应急管理的指挥机构、日常管理和工作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及专业技术机构的组织结构和功能。

4.卫生应急机制的概念、意义和建设原则;卫生应急的指挥决策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发布与通报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应急保障机制、国际和地区间交流与合作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恢复重建机制、责任追究与奖励机制的目的、意义、构成、运行和主要内容。

5.卫生应急预案与预案体系的构成、特点与管理要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目的、作用和意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分级标准。

6. 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与趋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原则、现状与存在问题;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的构成和运行机制。

参考学时:3学时。

(二)卫生应急管理的方法与技能。

1. 卫生应急培训概念、特点、主要类型与基本方法;卫生应急演练的概念、作用、特点、分类、组织方法。

2. 卫生应急队伍的组成、职能和建设原则;卫生应急装备与储备的概念、目的、类别、标准、调用机制、作用和意义。

3. 卫生应急风险沟通的概念、原则、作用与基本方法;卫生应急中公众的心理特点与干预策略。

4. 信息报告的要求、方法;信息报告系统的使用;监测系统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分级标准。

5.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概念、特点和基本方法。现场个体防护的概念、防护装置与防护原则;各类突发事件中避险、逃生的概念、特点、原则与方法;现场标识和现场分区的概念与类别。

6. 突发事件现场紧急医疗救治的基本知识。

7. 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和规定。 8. 卫生应急科研管理的原则、特点与方法.

参考学时:4学时。

(三)各类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

1. 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中毒事件、核和辐射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概念、特点和防控方法。

2.特殊人群(学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医务人员等)、特殊场所(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应急特点与策略。

参考学时:3学时。

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突发急性传染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掌握卫生应急基本理论知识和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专业技能,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分析能力、现场调查和处置能力,达到卫生应急工作的岗位要求。

二、培训对象

突发急性传染病类和自然灾害类卫生应急专业队伍。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形式。

(二)教学方法。采取理论授课为主,可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情景模拟、预案演练等方式。

(三)学时安排。每年培训一次,每次10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卫生应急概述与理论基础。

1.卫生应急的概念和工作范畴,突发急性传染病特点、趋势、防控策略和发展方向。

2. 我国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现状和挑战。

3.卫生应急相关法制法规;卫生应急体制的概念、组织结构和功能;卫生应急预案与预案体系的构成、特点与管理要求。

4. 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卫生应急现场组织指挥的概念,卫生应急现场组织指挥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注意事项等。

5. 卫生应急准备计划的制订和使用。

6. 卫生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的准备和要求。

参考学时2学时。

(二)卫生应急工作的方法与技能。

1. 监测与发现:我国现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现状、作用;监测数据分析,监测中异常情况的发现;卫生应急监测的方法、基本做法和应用。

2. 风险评估的概念、方法、步骤和运用。

3. 卫生应急现场工作流程和信息管理。

4. 现场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的原则、方法和基本步骤,包括准备工作、核实诊断、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病例定义、搜索病例、描述性分析、建立并验证假设、采取控制措施、完

善现场调查、书面报告;不同调查情况下、各类情形调查的注意事项;调查报告撰写。

5. 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样品检测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中的作用;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实验室主要检测技术与方式;现场快速检测鉴定程序与方法;检测结果分析与解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基本要求。

6.暴发(流行)控制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种控制措施:包括病例隔离、密接管理、疫区封锁和检疫、病例治疗、预防性服药、应急接种、媒介控制、环境卫生和消毒、社会距离措施;干预措施制定、选择和实施的原则;干预措施的效果评价。

7. 风险沟通:风险沟通的原则、方法和技巧,疾病预防机构的风险沟通特点和基础内容。

8.现场应急的安全注意事项。个体防护的方法、防护装置与防护原则;突发事件现场紧急自救互救的医疗救治基本知识;突发事件中避险、逃生的原则与方法。

参考学时:5学时。

(三)特定情形下的卫生应急处理。

1. (流感)大流行:介绍流感大流行的准备与计划、应急处置等。

2. 生物恐怖:生物恐怖概念、处置原则、人员队伍准备、装备与物资储备。

3. 输入性传染病:输入性传染病特点、主要病种、处置原则。

4. 自然灾害后传染病防控:自然灾害后的传染病发病风险及评估、灾害相关重点传染病的防控。

5. 大型集会的卫生保障与应急准备。

6.典型案例:分别以病因调查、感染来源和方式、干预措施设计等不同角度和侧重,介绍急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参考学时:3学时。

紧急医学救援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紧急医学救援人员掌握卫生应急基本理论知识和紧急医学救援专业技能,提高其紧急医学救援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达到卫生应急工作的岗位要求。

二、培训对象

紧急医学救援类卫生应急队伍。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主要采用短期集中培训形式。

(二)教学方法。以讲练结合、注重操作等方式,促进参训人员达到紧急医学救援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学时安排。每年培训一次,每次10学时。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紧急医学救援总论。

1.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分类及特点。

重点阐述四类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分级。

2.突发公共事件的国内外形势及现状。

重点阐述近年来国内外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式及现状。

3.突发事件常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重点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预案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响应、岗位流程、现场处置的信息收集与报送流程等内容。

4.我国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构成和运行机制。

重点阐述卫生应急预案、机制、体制和法制等内容。

5.现场紧急医学救援的基本理论。

重点阐述灾害现场“搜救-营救-医疗”三位一体的综合救援理念。

参考学时:2学时。

(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组织管理。

1.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的人员组成及职责。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及致伤特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的职责、任务、人员组织与管理。

2.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现场处置基本装备、保障与防护。

恶劣天气下、极端环境中野外生存和自救互救基本技能,熟悉个人生活用品、个人防护装备、专业防护装备、专业救援装备、无线通讯设备等的使用。

3.现场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流程。

根据不同任务启动预案、人员集结、队伍机动、现场处置、医疗后送、撤收讲评等。

参考学时:2学时。

(三)伤员分检与后送。

1.现场检伤分类。

常见伤情判定、现场检伤分类和各种标识的应用。

2.分级救治体系。

了解分级救治的概念和运用。

3.后送与途中监护。

明确后送指征,掌握公路、铁路、航空等不同后送工具的选择与组织实施。

参考学时:2学时。

(四)现场急救基本技术。

掌握心肺复苏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静脉通道建立等外伤处置技能。

参考学时:1学时。

(五)常见创伤医学急救要点。

掌握休克、挤压伤、颅脑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脊柱四肢损伤、烧伤、冻伤、溺水、多发伤、复合伤等创伤的基本医学处置和急救技能。

参考学时:1学时。

(六)救援现场公共卫生管理。

掌握救援现场院感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传染病预防、食品和饮用水污染防控等灾后卫生防疫,以及心理危机干预等内容。

参考学时:1学时。

(七)常见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特点。

掌握地震灾害、洪涝灾害、突发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矿山事故、交通运输事故(道路、轨道交通、铁路、民用航空器)、火灾事故、群体踩踏事件等事件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指挥协调、现场联动配合和现场风险沟通等基本技巧,致伤特点与医学处置和急救技能等内容。

参考学时:1学时。

第四篇:2012年建昌县中医院安全知识及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

为了规范有序开展医院安全知识及应急技能培训,提高全院职工卫生

应急意识,充实卫生应急知识,增强卫生应急综合处理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安全知识及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 一. 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

通过院内专题培训,辅以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做到集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现场处置培训与理论学习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3.培训内容:

医务科对全院在职在岗医生进行应急理论及急救技能的培训;护理部对全院在职在岗护士进行护理应急救护系统理论及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职在岗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医院公共卫生科对全院全体中层干部进行突发事件应对措施的培训,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手足口病及传染病知识的培训。

第五篇:应急救护知识培训

应急救护培训

灾害事故应急救援

1.溺水

水随呼吸进入呼吸道或肺内,阻止气体交换,造成窒息和缺氧,通常称为水窒息。一般4—6分钟就可以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少数溺水者因寒冷、惊吓或水的刺激引起喉部反射性痉挛,造成窒息缺氧,因而危机生命。

岸上救护:首先迅速检查是否有呼吸和心跳。积极控水:肩扛发、半跪发货海氏发。仰卧,开放气道,清除口、鼻异物,保持气道通畅。呼吸、心跳已停止者立即就地进行CPR。不要在短时间内轻易放弃抢救。复苏后注意保暖,促进肢体血液循环。急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2. 触电事故救助

触电可引起心跳呼吸骤停,并导致灼伤,危及生命或致残。

立即切断电源,若无法及时找到活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橡胶制品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切勿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拨开电线;切勿用手触及带电者;切勿用潮湿的物件搬动电者,发现电线段落在地上,派人看守,不让人车靠近,特别是高压导线段落在地上时,应远离8米范围以外。

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动脉有无搏动;检查口腔,清理口腔粘液,取出假牙;放松上衣和裤带。

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实施心肺复苏。绝不能轻易中断抢救。 对外伤进行止血、包扎、固定。 立即拨打报警求助电话。 3.烫伤与烧伤应急

首先应冷却伤处,在第一时间用清水冲洗伤口10分钟以上。 对烧伤者,在隔断热源后,应尽量使其呼吸畅通,然后小心除去伤者创面及周围的衣物、皮带、手表、项链、戒指、鞋等;对黏在创面的衣物等,应先用冷水降温后再慢慢除去。

当遇到严重烫伤或烧伤病人时,应用敷料(如清洁的布料等)遮盖伤处,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即使是轻度烫伤或烧伤,在自行处理后应该去医院就诊。如烫伤或烧伤严重,不可使用烫伤膏或其他油剂,不可刺穿水疱。

4.中暑

(1)重症中暑

中暑高热体温在40℃以上,皮肤干燥无汗,脉速,呼吸快弱,血压正常或降低、神志模糊、谵妄、昏迷、惊厥。严重者出现心功能不全、肺水肿、脑水肿及肝肾功能损害等并发症。

中暑衰竭常发生于老年人及未能适应高温者。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眩晕、面色苍白、皮肤湿冷、脉细弱、呼吸浅快、血压降低、晕厥或意识朦胧,体温可正常、稍低或微升高。

中暑痉挛肌肉痉挛,尤以腓肠肌痉挛多见。也可波及腹直肌、肠道平滑肌、膈肌,产生腹绞痛呃逆,体温大多正常。

日射病剧烈头痛、头晕、耳鸣、眼花、恶心呕吐、烦躁不安,重者惊厥、昏迷,大脑温度可达40℃-42℃,但体温并不一定升高。

(2).现场救护的基本方法

搬移:迅速将患者抬到通风、阴凉、干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并解开衣扣,松开或脱去衣 服,如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衣服。 降温:患者头部可捂上冷毛巾,可用50%酒精、白酒、冰水或冷水进行全身擦浴,然后用扇或电扇吹风,加速散热。有条件的也可用降温毯给予降温。但不要快速降低患者体温,当体温降至38℃以下时,要停止一切冷敷等强降温措施。

补水:患者仍有意识,可给一些清凉饮料,在补充水分时,可加入少量盐或小苏打水。但千万不可给予补充大量水分,否则,会引起呕吐、腹痛、恶心等症状。

促醒:病人若已失去知觉,可之掐人中、合谷等穴位,使其苏醒。若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解暑药物应用:可以在额部颞部涂抹清凉油、风油精等,或服用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中药。

转送:对于重症中暑病人,必须立即送医院诊治。搬运病人时,应用担架运送,不可使患者步行,同时运送途中要注意,尽可能发用冰袋敷于病人额头、枕后、胸口、肘窝及大腿根部,积极进行物理降温,以保护大脑、心肺等重要器官。

(3).预防中暑 躲避烈日:尤其应避免上午10点到下午16点这段时间在烈日下行走,因为这个时间段发生中暑的可能性时平时的10倍!尤其是老年人、孕妇、有慢性病的人,特别是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在高温季节要尽可能的减少外出。

遮光防护: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太阳镜,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饮料。需要提醒的是,即便是身体强壮的男士,也应该做好上述防护措施,至少应该打一把遮阳伞。

补充水分:养成良好的饮水习惯,通常最佳饮水时间是晨起后、上午10时、下午3-4时、晚上就寝前,分别饮1-2杯白开水或含盐饮料(水2-5升加盐20克)。不要等口渴了才喝水,因为口渴表示身体已经缺水了。平时要注意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亦可补充水分。

充足睡眠:夏天日长夜短,容易感到疲劳。充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和学习,也是预防中暑的好措施。

5.毒物与中毒

(1).细菌性食物中毒现场救护原则 仰卧,便于呕吐,防窒息。 补充水分和盐水。

早期尤其吐泻,不轻易服止泻药,频繁的吐泻可导致休克和电解质紊乱,应予以相应的处理。

自送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 群体中毒,立即报告疾控中心。 (2).乙醇中毒现场救护

轻度醉酒适当饮用浓茶或咖啡类饮料,多可于不久自醒。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呕吐返吸和引起窒息;防止自伤和伤人毁物。

昏睡期应注意观察神志、呼吸、心跳,如呼吸心跳停止,立即CPR。 昏迷,呼吸抑制,抽搐和大小便失禁者,应急送医院急救。 6.冻伤

冻伤是在一定条件下由于寒冷作用于人体,引起局部的乃至全身的损伤。损伤程度与寒冷的强度、风速、湿度、受冻时间以及局部和全身的状态有直接关系。

快速复温:将冻肢浸泡于40℃(不宜过高)温水中,至冻区皮肤转红,尤其是指(趾)甲床潮红,组织变软为止,时间不宜过长。对于颜面冻伤,可用40℃的温水浸湿毛巾,进行局部热敷。在无温水的条件下,可将冻肢立即置于自身或救护者的温暖体部,如腋下、腹部或胸部,以达复温的目的。

7.火灾 (1).炒菜油锅着火时,应迅速盖上锅盖灭火。如没有锅盖,可将切好的蔬菜倒入锅内灭火。切忌用水浇,以防燃着的油溅出来,引燃厨房中其他的可燃物。

(2).家用电器着火,先要切断电源,再用湿棉被或湿衣物将火压灭。无法切断电源时,应用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不要用水及泡沫灭火剂,电源尚未切断时,切勿把水浇到电器用具或开关上。如果电器用具或插头仍在着火,切勿用手碰及电气用具的开关。当电视机、电脑着火,灭火时要特别注意从侧面靠近,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

(3).液化气罐着火,出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压外,还可将干粉或苏打粉用力洒向火焰根部,在火熄灭的同时关闭阀门。酒精火锅加添酒精时突然起火,千万不能用嘴吹,可用茶杯盖或小菜碟等盖在酒精罐上灭火。

(4).逃离火场

平时要熟悉各种通道和安全出口,发生火灾后正确的选择逃生路线。一边跑一边拍门通知其他人逃生,如果有警铃按钮,应立刻按动警铃报警。

保持镇静,不要留恋财物;延防火安全楼梯向楼底撤离或按照火灾逃生路线图或疏散指示标志逃生。

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保持低姿势前进,呼吸动作要小而浅。

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的火苗。同伴身上着火,可用衣、被等物覆盖灭火或用水浇灭火苗。

切勿使用电梯,以免突然断电而被困其中,必须随身携带钥匙,一旦去路被阻,可以及时返回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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