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各级团委书记的任职年龄限制

关键词: 意见 团委 年龄 干部

中央关于各级团委书记的任职年龄限制(精选2篇)

篇1:中央关于各级团委书记的任职年龄限制

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团中央 《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

(1982年5月14日)

中央组织部通知:

团中央根据党中央关于逐步实现各级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战略任务,拟定了《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现将这个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在今后配备各级团的领导干部时,参照执行。

建国以来,共青团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逐年增大。团省委书记的平均年龄,一九五三年为三十二点三岁,一九**年上升为三十九点九岁,一九八一年又上升到四十四点九岁;团地委书记的平均年龄,一九五三年为二十九点五岁,一九**年上升为三十五点四岁,一九八一年又上升到三十六点六岁;团县委书记的平均年龄,一九五三年为二十六点五岁,一九**年上升为三十一岁,一九八一年又上升到三十二岁。上述三级团委副书记的平均年龄也在逐年增大。近几年,由于论资排辈思想和年轻干部来源困难等原因,团的干部年龄增大的趋势还在发展。

共青团是一个有年龄限制的组织,年年发展新团员,年年有超龄团员离团。团的干部也应该象团员队伍那样是“一池活水”,年龄大的干部不断地向党输送,同时不断提拔配备年轻干部,以适应共青团组织的特点。

近几年来,党中央提出了使各级领导班子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战略任务,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界限。今年将召开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各省、市、自治区也将陆续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提出一个各级团委领导干部的年龄要求是适宜的,以便各地在选举配备领导班子时有所遵循。

从目前团的工作和团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出发,根据“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原则,为使团的工作保持连续性,便于积累

工作经验,我们意见,今后新任团的领导职务的干部,除必须德才兼备,政治上可靠,工作上有朝气等条件外,年龄上要按梯形式配备,把领导班子的年龄差距拉开,逐步把年龄降下来。具体要求是:

一、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岁,其中,三十五岁左右,三十七、八岁的应占总数一半左右。正副部长一般不超过四十岁。正副处长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岁。

二、团省委:书记一般不超过四十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三十八岁,其中应配备一两名三十五岁以下的。

三、团地委:书记一般不超过三十五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三十二岁。

四、团县委:书记一般不超过三十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二十八岁。

五、公社(乡、镇)团委:正副书记一般在二十五岁左右。

六、机关、学校、厂、矿、街道企事业单位团委正副书记的年龄,可参照地方各级同级团委书记的年龄。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望批转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照执行。

篇2:中央关于各级团委书记的任职年龄限制

中组发[2010] 17 号

印发《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切实防止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优化县乡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现将《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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