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精选11篇)
篇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1、2、3、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严格按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有章可循。
二、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根据学校划定的最低起分线和复试生源比例的规定,结合我系的实际录取名额及考生的总体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分数线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生1、2、社会学、人类学专业(法学类): 50/50/90/90/340。社会保障专业(管理学类):60/60/90/90/385。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
3、社会工作硕士:50/50/90/90/330。
注:(1)根据今年我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初试情况,尚可从学术型学位考生中接受少许调剂。凡报考我系社会学、人类学和社会保障专业学术型学位考分达到研究生院规定的法学类和管理学类复试线要求者,如愿意接受调剂到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习,可以向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出申请(电话:027-87543252转31)。
(2)已上我系社会学、人类学、社会保障专业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复试线者,若想调剂到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须在报到时交书面申请,并视自动放弃原专业复试资格,系里将根据初试成绩排序安排复试。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
三、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1)
A.
B. 方式: 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时间约1分钟。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英文录音,然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时间约2分钟。
C. 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后,主考可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提问,双方进行交谈,时间约5分钟。
(2)
A.
B.
C.
D. 考核内容: 听力理解的准确程度 语音及语言准确性 话语连贯性 语言流利程度
2、专业考核
(1)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考试时间2~3小时;考试科目:
社会学专业为《社会学理论、方法及其应用》;社会保障专业为《社会
保障理论及其应用》;社会工作专业为《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
(2)专业综合面试(面试及实践环节占复试成绩的40%):时间为约20分
钟,回答所抽问题及专家的提问。
(3)专业考核主要内容: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
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考核
(1)能绩考核: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非英语专业在国家大学生英语六级考核中成绩达425分以上者;英语专业通过国家
专业英语八级考核者;获省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或相当称号者(证书中盖有省、部级政府印章者);通
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三级水平者。以上材料须是原件。能绩考
核成绩优秀者实行加分奖励。具体评定及奖励标准参见《华中科技大
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规则》(系发2005年6号文件)。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其他方面的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态
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
法和认识;了解考生对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
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对考生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考核;人文素养
方面的考核;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等。
四、复试时间安排1、3月26日全天报到,报到地点:东七楼三楼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
到手续办完后在系机房进行心理测试,并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2、报到时考生须交以下材料,以备资格审查:(1)准考证;(2)学历证书原件及
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章的本人前三年学习成绩表);(3)有效身份证件及一份复印件;(4)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体检费体检时交医院)。能绩考核材料原件同时上交。
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专业8门
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对不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若是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到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自愿服务证》、《自愿服务鉴定书》、服务单位证明和《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书》等原件。
3、3月26日晚上19:30,全体复试考生集中,听系相关领导介绍有关复试事项,本单位奖学金设置情况和评定原则。具体地点报到时由系办公室教务秘书通知。
4、3月27日:
上午(8:00~12: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下午(14:00~18:00):英语面试、专业面试。
具体地点和分组由教务秘书通知。
5、3月28日:
上午(9:00~12:00):专业面试。
下午(14:00~17:30):专业笔试。
6、3月29日上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具体地点和时间由教务秘书通知。
(1)社会学专业同等学历报考者加试课目:A、社会心理学;B、国外社会学理论。
(2)社会保障专业同等学历报考者加试课目:A、社会管理学;B、劳动经济学。
(3)社会工作专业同等学历报考者加试课目:A、社会工作概论;B、社会工作实务。
7、3月29~3月30日,老师阅卷,评分、统分、按成绩按专业排序。
8、体检时间安排:29号下午考生自带35元体检费去校医院体检。
五、录取工作(3月31日~4月15日)
1、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成60%)+复试成绩(折成40%)+加能绩考核的奖励分。
(2)按学校规定,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在报考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自愿服务证》、《自愿服务鉴定书》、服务单位证明和《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书》。
(3)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若复试成绩以100分算,即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历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4)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2、录取时间安排:
公布并公示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拟录取名单。
公布本单位硕士新生的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1)(2)
3、4月2日,导师、学生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
4、4月10日,向研究生院提交初步录取名单。
社会学系2012年3月16日
篇2: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计划招生25名,上复试线考生34名,其中推荐免试生13名已经复试。确定初试成绩在323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总计划招生48名,上复试线考生77名,其中推荐免试生14名已复试。确定初试成绩在326分及以上的考生全部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
2、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其中综合卷占30%(基本知识测试包括《离散数学》和《编译原理》),上机编程占20%,专业外语(含听力)占20%,综合素质面试(含口语)占30%,共计100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其中综合卷占30%(基本知识测试包括《离散数学》),上机编程占20%,专业外语(含听力)占20%,综合素质面试(含口语)占30%,共计100分。
3、面试根据需要可以分组进行,每个复试小组有5名以上专家参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4、将复试成绩×40% + 初试总成绩÷5×60% 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最终成绩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内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严格按一级学科排序后确定奖学金等级。
5、复试成绩和录取结果一律公示。
厦门大学计算机科学系
篇3: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1.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
出版活动都要接受出版行政管理。这里讲的出版活动,不 包括( )。
A.出版物的出版
B.出版物的印制或者复制
C.出版物的进口
D.出版物的交换赠阅
2.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 )。
A.登记制
B.审批制
C.保证金制
D.登记备案制
3.对出版物的管理不包括以下内容:( )。
A.出版物只能由出版单位出版
B.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
C.出版单位实行财务审计制
D.出版物不得载有禁止内容
4.对出版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包括( )。
A.出版单位法人制
B.年度出版计划与重大选题备案制
C.出版单位年检报告制
D.出版单位利润上缴制
5.图书版本记录不包括以下项目:( )。
A.书名(或者图片名)
B.著作者(或绘制者)、编辑者、翻译者的姓名(或笔名、 单位名称)
C.著作者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
D.出版者、印刷者和发行者的名称
E.出版年月、版次、印次、印数
6.与图书相比,期刊最基本的特点是:( )。
A.系统性较强
B.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强
C.有固定名称,按顺序编号连续出版
D.开本较大
7.书刊版心的主要组成成分不包括( )。
A.文字
B.图表
C.天头和地脚
D.间空和线条
8.下列关于出版物总发行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总发行的销售形式主要是批发和零售
B.一种出版物的总发行权只能由一个单位拥有
C.总发行是指总发行单位统一包销出版物
D.大型出版物零售单位也是总发行的销售对象
9.出版物从出版单位到达消费者手中通常需要经过的环节 不包括( )。
A.回款
B.批发
C.零售
D.总发行
10.下列表述中,没有错误的是( )。
A.编辑在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提供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汇编
书稿时,由于不需要也不能对法律条文做任何改动,所 以不需要通读全稿。
B.书稿复审应当审读全部稿件。
C.因时间仓促,书稿三审无法达到规定要求,可以在审读 校样时再进一步修改。
D.在出版社终校时,作者同时审阅另打印的一份校样并进 行了修改,编辑或校对人员应将作者修改的内容全部 誊抄到终校样上,并仔细核对,防止遗漏。
11.编辑工作者不需扮演的社会角色是( )。
A.文化产品的设计师
B.文化成果的发掘者
C.知识产权的所有者
D.文化传播的把关人
12.开展现代出版活动的基本条件不包括( )。
A.形成出版产品的物质资源
B.出版人力资源
C.活字印刷技术的发明
D.形成出版产品的精神资源
13.下列关于出版物属性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出版物兼有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双重属性
B.出版物的使用价值,主要由出版物的精神内容构成
C.出版物的物质产品属性是其本质属性
D.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版物的物质产品属性表现为商品 属性
14.下列工具书中,最适合用来查找汉字古义及古文字形体的 是( )。
A.《辞海》
B.《辞源》
C.《说文解字》
D.《康熙字典》
15.某种图书定价40元,共印10000册,若以65%的发 行折扣率全部售完,则该书的造货码洋和销售实洋分 别为( )。
A.40万元、26万元
B.40万元、14万元
C.26万元、40万元
D.14万元、26万元
16.下列关于编辑和读者之间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读者是编辑的服务对象
B.编辑要满足读者的一切需求
C.读者是编辑工作的检验者和促进者
D.编辑负有引导读者的责任
17.某书第1版第1次印5000册,后又重印了两次,各4000册。 现在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全面修订后再印4000册,则此次印 刷的版本记录应为( )。
A.第2版第4次印刷,印数为13001~17000册
B.第2版第1次印刷,印数为13001~17000册
C.第2版第4次印刷,印数为1~4000册
D.第2版第1次印刷,印数为1~4000册
18.“三校一读”制度中的“三校”是指( )。
A.作者、编辑、校对人员共同参与校对
B.由不同校对人员进行三次校对
C.编辑人员校对,校对人员校对,计算机校对
D.由一名责任校对校读三次
19.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一般 为( )。
nlc202309022017
A.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B.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40年
C.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30年
D.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20年
20.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
A.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B.未公开发表的作品
C.作者死亡已超过50年的作品
D.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二、简述题(第1、2题各15分,第3题20分,共50分)
1.对稿件进行编辑加工整理,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2.侵犯著作权必须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3.结合所读过的书刊,简要陈述整体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总体 要求。
三、综合题:阅读下列材料后,请以此为启发,写一篇文章(60分)
写作要求:
1.自拟标题,参考词:书香,特色,责任,格调,文化;
2.主题明确,中心突出;
3.字数控制在1200字左右;
4.如有错别字和病句要酌情扣分;
材料:
不官不商,有书香
杨 绛
解放前钱钟书和我寓居上海。我们必读的刊物是《生活周刊》。寓所附近有一家生活书店。我们下午四点后经常去看书看报;在那儿会碰见许多熟人,和店里工作人员也熟。有一次,我把围巾落在店里了。回家不多久就接到书店的电话:“你落了一条围巾。恰好傅雷先生来,他给带走了,让我通知你一声。”傅雷带走我的围巾是招我们到他家去夜谈;嘱店员打电话是免我寻找失物。这件小事唤起了我当年的感受:生活书店是我们这类知识分子的精神家园。
生活书店后来变成了三联书店。四五十年后,我们决定把《钱钟书集》交三联出版,我也有几本书是三联出版的。因为三联是我们熟悉的老书店,品牌好,有它的特色。特色是:不官不商,有书香。我们喜爱这点特色。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D 5.C
6.C 7.C 8.A 9.A 10.B
11.C 12.C 13.C 14.C 15.A
16.B 17.A 18.B 19.A 20.D
二、简述题答案略
三、综合题答案略
篇4: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2012-03-09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我院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分别制定我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2012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审批复试申请和初录名单。
二、招生原则和办法
1、根据学校划拨的招生计划数及考生的考分,按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分数线。
2、按我院今年招生总人数的130%确定复试分数线。
3、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履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
工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130人(已招推免研究生46人,本次统考招生84人)。
不接收校外及校内调剂。
四、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条件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见表1,复试名单见附件1。
表1 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专业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总分 政治 英语 数学 电路
340 55 55 90 90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学科专业、达到如表1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我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虑到工学硕士名额有限,部分考生也可以放弃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并申请调剂参加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全日制工程硕 士研究生的复试申请的有关事项见我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工学硕士未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工程硕士录取。
五、复试安排
1、考生于3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2:00,到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地点在:武汉大学工学部(二校区)3教学楼2楼。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门课另交加试费200元。
3、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1)3月28日晚19:00-21:00,专业课笔试。各二级学科按照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3月29日上午8:40-5:30,全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历加试。成立英语口语测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同等学历须加试二门专业课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英语口试考试满分100分。
3)3月29日上午8:20-下午5:30,全天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及一位记录员组成。
5)4月15日学院网上公布初录名单。
复试地点:见报到时学院通知。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5、报考材料失真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六、体检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需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七、复笔试科目试及参考书
笔试科目:
电气工程综合 复试科目参考书:
《电气工程基础》,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电力电子技术》,王兆安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电机学》,辜承林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工程电磁场》,杨宪章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八、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占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占20%)。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对考生按初、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作为录取依据;
2)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3)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工学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入学第一年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
九、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9 联系人: 肖军华
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2年普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审批复试申请和初录名单。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工程硕士录取指标共85人(其中推免生16人,统考考生69人)。
不接收校外调剂。
三、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条件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1、报考我院 “电气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且满足表2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可直接按规定时间来报名参加复试。
2、报考我院工学硕士(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等专业),并满足工学硕士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放弃工学硕士的复试并按时提交调剂申请后,可调剂到 “电气工程”专业领域参加工程硕士的复试。
(1)申请条件
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工程硕士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见表2):
表2 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总分 340
政治 55
英语 55
数学 90
电路 90
(2)申请程序
(1)3月26日12:00前,符合复试资格申请条件的工学硕士考生可参照电气工程学科的录取名额,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武汉大学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呈交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工学部3教学楼3211室),也可以先发传真给肖老师(复试报名时需补交原件),电话:027-68775521。3 申请表上必须要有本人的签名。到期未收到本人签名的复试申请表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2)3月26日16:00前,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有资格参加全日制工程硕士复试的考生名单,申请者请及时留意电气工程学院网站的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3)3月30日,获得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
四、复试安排
1、考生于3月30日上午8:00至下午2:30,到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地点在:武汉大学工学部(二校区)3教学楼2楼。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门课另交加试费200元。
3、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1)3月30日上午8:40-下午4:00,全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历加试。学院成立英语口语测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同等学历须加试二门专业课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英语口试考试满分100分。
2)3月30日上午8:20-下午4:00,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复试时作详细记录,及时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
3)3月30日日晚7:00-9:00,专业课笔试。按照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4)4月15日学院网上公布初录名单。
复试地点:见报到时学院通知。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5、报考材料失真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五、体检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具体时间报到时通知)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需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六、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笔试科目:电气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参考书:
电气工程基础:《电气工程基础》(上、下),陈慈宣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七、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录取原则及奖学金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占20%)。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对考生按初、复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作为录取依据;
2)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3)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第一年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
八、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9 联系人: 肖军华
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篇5: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报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双证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考生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绍滋
成员:周昌乐,史晓东,纪荣嵘,陈毅东
二、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40%):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发展潜力以及对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和上机实验两种方式进行,各占20%。(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30%):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这部分内容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3)外语测试(30%):包括英译中(笔译,15%),短文阅读与理解(10%);英语口语(5%)。
(4)对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研究生的复试,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各部分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笔译:英译中一篇短文,考试时间30分钟;
(2)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为“数据结构与C语言”;考试时间60分钟,着重考察考生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
参考书:
1、《C程序设计》,谭浩强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2、《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吴伟民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3、《数据结构—C语言描述》。耿国华,高等教育出版社。(3)上机实验(60分钟)
着重考察考生利用相关开发工具(可供选择的开发工具包括Turbo C、Visual C++)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内容,提交完整的程序及运行结果。教师将根据考生的完成情况给予评分。(4)综合知识面试和短文阅读理解与口语: 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约20分钟左右。
短文阅读与理解:现场抽取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短文一段,阅读两分钟后,马上口述短文的大意,主要考察考生对英文文献的阅读与表达能力;
外语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利用英语介绍自己和表达观点的能力。
综合知识面试:采用回答问题形式,内容包括:考察学生的教育背景、毕业设计或科研经历、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责任心和治学态度、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综合知识等。
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计算机软件能力认证(简称CCF CSP认证)成绩可作为综合能力的一项参考依据,参加过此认证考试的考生,请于复试时提供CCF CSP认证成绩。
三、复试成绩的评定(复试总成绩100分)
复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各部分的分值按照所占比例计算。
四、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五、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录取的学生入校报到后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六、其他未尽事项,按厦门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92-2580168(徐老师)
篇6: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2010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校研究生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为保证会计硕士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唐国平)、中心副主任(高文进)以及硕士生导师组正副组长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刘仁满)、学院教代会主任和一名教师代表组成的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中心本的硕士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部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
(一)复试分数线
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考生总分达到330分且单科成绩过国家线的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会计硕士复试内容按学校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四、录取原则
会计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地点在我校南湖校区。
(二)4月8、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南湖校区文泉楼南楼会计学院四楼研工办(南402)。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另还需提交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交验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前毕业考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往届生: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资料使用A4复印纸),并在右上角注明考号(后四位),以备资格审查时用。
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三)4月10日上午8:30-9:30参加心理健康测试(4月9日下午5:00之前研究生部将在网上和文添楼前向广大考生公告心理健康测试教室安排)。
(四)4月10日上午9:30-11:30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及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其中,英语面试单独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能力、表达是否流利、发音是否规范等,时间一般不低于5分钟)。面试分组由当场抽签决定,具体流程详见现场面试流程图,面试地点为文泉楼南楼会计学院,具体地点详见中心面试安排。
(五)4月10日下午2:00-5:00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南湖校区文添楼203、205教室,未缴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笔试。
(六)推免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复试。
(七)体检时间安排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安排,请各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八)复试费
请于资格审查时缴纳复试费100元/每人,并索取缴费收据。
六、注意事项
(一)调剂学生复试名单将于4月7日公布。
(二)取得了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学位)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注意:
1.若愿调剂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6日下午5:00前向本中心提交调剂申请表及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会计硕士的调剂。
2.以上考生不用参加会计硕士入学面试,但必须参加会计硕士复试的笔试,笔试结束后到文泉楼南楼参加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面试。
(三)不按规定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参加笔试时请考生自备计算器。
七、学校南湖校区地址及交通线路
1.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
2.公交乘车线路:武昌火车站乘坐538路终点站下,570路到茶山刘站下;汉口火车站可乘519或536路至鲁巷转乘583到东山头站下,或汉口武胜路乘坐590路到终点站下。
3.联系电话:027-88383700027-88383713
篇7: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白晋涛
副组长:刘琦璋、贺庆丽
组员:姜振益、姚合宝、任兆玉、忽满利、胡晓云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按本单位所有考生的初试总分排序划线
三、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分专业)
四、复试工作流程及原则
(1)全校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2)资格审查、政审(调档)、体检
(3)公布复试结果和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0.9+复试成绩)(4)公布拟录取名单
(5)考生下载协议书和调档函
五、复试工作时间表(包括复试时间、地点)
1、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
上午 8:30 ~12:00西北大学校医院体检
物理系二楼党委办公室资格审查、政审
下午 2:00 ~ 5:00全校外语笔试(推免生不参加外语笔试)
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交本人的有关证件:(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报到时交验)(3)准考证(4)政审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等相关材料,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单独考试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人的学历证书原件,由资格审查小组工作人员交研招办统一审查。
2、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专业课笔试
下午14:00~18:00各专业分组综合面试
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油气动力学与检测技术及调剂各专业在物理系三楼报告厅; 光学工程、光学专业在物理系二楼会议室。
3、2012年4月15-17日 复试结果汇总,研招办审核4、2012年4月18-19日公布复试结果和总成绩排序,公布拟录取名单
物理学科(物理系、物理所、光子所)
篇8: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依据教育部和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就业处的有关规定,经我院办公会讨论决定,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如下:
1.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组成,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政策的制定与
解释,以及复试的组织工作。
2.我院201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学硕士)与201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的复试工作同时进行,复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学硕士分数线为317分(单科同
国家线);信息安全专业工学硕士分数线为339分(单科同国家线)、密码学专业工学硕士分数线359分(单科同国家线)。
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分数线同国家线,单科同国家线。
达到以下分数线(单科同国家线)的工学硕士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转为计算机技
术(工程硕士)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301分;信息安全专业320分;密码学专业359分。
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以及生源情况分布情况,计算机学院本次工学硕士招生中,除
计算机学院与伦敦南岸大学双硕士学位合作项目外,原则上不接收跨院调剂考生。计算机技术专业(工程硕士)先接受院内调剂,在本院复试后,视招生情况如未招满再考虑院间调剂。对于调剂考生,要求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学科门类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且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才可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具体原则请参看附件1)。
4.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4月9日至4月13日进行心理测试,网上先注册后测
量,一次性完成。
操作说明:http://psychology.byr.edu.cn/article/view.asp?id=599
测量网址:http://psychology.byr.edu.cn/
特别提示:只有完成网上心理测量方可参加复试。
5.4月9日~4月13日考生务必登陆http://yjzs.grs.bupt.cn/jf/login.aspx,进行网上支付复
试费,缴费成功后,打印《2012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试时交到复试组,否则不予复试。
6.请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于4月9日至复试报到之日前登陆,进行网上接收复试通知确认。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点击“我已阅知复试相关信息”,打印复试通知,完成确认过程,视为收到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学院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7.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14日下午2:00—5:00,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到学院教务科(教3楼10层1005室)报到。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复试材料,学院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详见《北京邮电大学招收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规定须携带的材料)
8.根据教育部改革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精神,加强专业课程的复试。所有复试的考生
需参加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环节。原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计算机技术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编程技能测试。
考生在4月15日上午8:00-10:00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详细安排
请见研招办网站(http:///)的复试须知,英语笔试后进行计算机
学院的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学院主页
(http://scs.bupt.edu.cn/cs_web/recruit/recruit_disp.aspx?iCntt=y_zsjz)通知,学院
将按照专业课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
编程技能测试在4月15日下午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测试内容为C、C++或JAVA
上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请关注计算机学院网页通知)。
4月16日面试,各个复试小组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专业课笔试时通知。每位
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时学院党委组织政治思想面试。政治面
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精神,我院实行差额面试,复试考生分组规则
如下:
9.1.在信息安全专业及密码学专业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在所报复试组复试。考生如想调
组,须经双方组长同意,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起止时间
另行公布。
9.2.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学硕士)、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学硕士)及计
算机技术专业(工程硕士)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复试分组规则:
初试生源超出拟招收(工学硕士+工程硕士)人数130%的复试组,按第一志
愿报考本组学生分数由高到低提档130%左右【(本组招生总数- 本组已招
推免学生数)x 1.3】参加本组复试;初试生源在拟招收(工学硕士+工程硕士)
人数130%以内的复试组,组内合格考生均参加本组复试。此类考生如想调
组,只能调到初始生源不足130%的组,并且须经双方组长同意,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起止时间另行公布。
学院在网上公布各组待招的工学硕士、工程硕士学生数。在上一条130%提
档线之外的合格考生,参考以上信息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本专业范围内重
新申报志愿(可以仍报原组)。具体时间及方法另行公布。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未重新申报志愿的考生,在原复试组参加复试。
9.3.报考北邮计算机学院与伦敦南岸大学双硕士学位合作项目的考生,在所报导师的复试组复试。具体情况请联系李老师,电话62282763。
10.复试小组成员须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组长1人和不少于4名组员组成,其中至少有3名硕士生导师。各组参加复试教师名单需报学院教务科备案,学院在面试前对参加复试教师进行有关政策,程序等各环节上培训。面试从“基础知识、实际能力、研发潜力、英语口语、综合素质”5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评分。考生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综合评定给出,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最后由复试小组组长根据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英语听力考试成绩汇总给出本组考生复试成绩,并提出拟录取和不录取的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不录取的考生复试小组应给出详细原因。考生对面试方面的疑问由复试组组长负责解释。
11.考生录取的原则:入学总成绩中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各占50%;复试成绩满分
为100分,由三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上机编程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占60%,英语笔试考试占10%。各复试小组严格按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拟录取的考生只能在该复试小组内确定导师,最后根据政治面试是否合格决定是否拟录取。
12.研究生政治面试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时事知识、心理健康状况、协作精神等;政治面试在4月16日进行,参加政治面试的考生请在面试前下载填写附件表格,政治面试时需携带此表。
13.对于公费名额的分配,学院按照招生名额与公费名额比例分配到各导师组。原则上优
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
14.考生对复试工作有疑义的可以向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接到投
诉和申诉后,领导小组将进行调查,并在1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
投诉电话:62282656
本规则由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2012.4.5
附件1
调剂复试原则
1.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学科门类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且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才可进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调剂。
2.其中相近专业是指统考科目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对极小学科在统考科目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相近,可以跨学科门类调剂。
3.调入专业初试设有数学的,考试初试科目须有数学,且满足数学一向数学二,数
学二向数学三调,从高向低调,反向不行。
篇9: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组成人员分别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研究生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有关学院、校医院负责人组成。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复试录取原则与办法。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与研究生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研究生处同志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有关学院成立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负责人担任,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和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分配本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细则,指导各硕士学科点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基本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严格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应届毕业考生须提交本科在读期间的学生证、成绩证明原件;历届毕业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本科生学生证的原件。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非定向委托培养的拟录取人员,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目的为深入了解考生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掌握程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三)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可采取口试、实践考核等方式,专业综合面试的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情况要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面试中注意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等。
(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条件许可的学科(专业)可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技能、操作技能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
本部分以考察考生理解真实性英语语言表达为宗旨,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抽选,考生围绕所选主题自由发挥,并回答考官提问,测试内容选自日常对话、电话录音、广播新闻、简短讲座等;测试满分为100分。口语、听力测试每位考生10分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取消乙肝项目检查,继续保留ALT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由研究生处和校医院负责,凡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另行公布)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
(一)在复试时,由政工干部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二)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三)凡考生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五、排序及拟录取工作
(一)复试结果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遇有空额或指标追加,将按序自动递补。
(二)复试合格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委托培养,则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示一周。
六、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将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复试办法若有新的规定或补充,将另行公告。
七、招生监督电话
纪委:0791-87046566,研究生处:0791-87046551、87046600。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处
篇10: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三、招生指标及复试基本分数线
1.招生指标:共375人(不含推免生),其中 全国统考法学硕士:142人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非法学):187人 全国联考法律硕士(法学):46人 2.复试基本分数线
法学硕士:政治 55,外语55,专业综合90,专业90,总分355。法律硕士(法学):政治50,外语50,专业基础 90,综合 90,总分 325。法律硕士(非法学):政治50,外语50,专业基础 90,综合 90,总分 325。综合复试比例:122%。其中,法学硕士:123% 法律硕士(法学):128% 法律硕士(非法学):119%
说明:参加我院“201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优秀营员”的考生,复试录取政策按我院《2013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参加我院“2013年法律硕士‘拓新’项目”招生面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政策按该项目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此两类考生均占本次招生录取指标。
3.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 “武汉大学法学院网”(http:// fxy.whu.edu.cn)及“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上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考生复试名单将于3月13日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
四、关于调剂复试
鉴于生源充足,我院不接收校内外调剂考生。
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复试内容
1.外语: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每名考生5-10分钟。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及培养潜力等,每名考生约20分钟。
3.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外,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规定的2门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六、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由外语面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其中,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总评成绩是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面试成绩×10%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和“拓新”项目面试合格考生按相关规则执行)。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属于非定向就业。3.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基本奖学金及普通奖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所有推免生一律享受基本奖学金和普通奖学金。
八、复试具体安排 1.法学硕士考生复试安排(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1日(星期五)(8:30—17:00)
体检时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文理学部医院,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月22日(星期六)上午 专业综合面试:3月22日(星期六)下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3月21日(星期五)下午(2)复试地点:法学院大楼内各教研室会议室
2.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复试安排(1)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3月28日(星期五)(8:30—17:00)
体检时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文理学部医院,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月29日(星期六)专业综合面试:3月30日(星期日)
(2)复试地点:法学院大楼内各教研室会议室 3.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
九、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十、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复试结果公示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在我院网上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十二、咨询 1.电话
校研究生院硕士生招生:027-68754125
法学院研究生办:027-68752912(法学硕士)、027-68753767(法律硕士)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武汉大学法学院网”(http:// fxy.whu.edu.cn)或“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http://golaw.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篇1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 2013-04-06 09:13:32| 作者: |
为保障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细则,请遵照执行.一、组织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 组长:王耀中 郑健龙 副组长:杨伟军 谈传生
2、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复试和录取情况 组长:谈传生
副组长:齐路良 曾胜 周旭民 管德清 刘兴旺 监察电话:0731-85258529 0731-82309678
3、学院于4月9日前将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负责人名单以及按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成立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在各学院主页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浏览。
4、复试专业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登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相关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组考工作;综合面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由学院按学校规定负责确定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等,并组织实施。
5、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二、调剂 对于一志愿上线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学院,校外调剂名额上限数为该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相关学院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校外调剂及在以上上限范围内校外调剂的具体总人数。学院根据此调剂名额数和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分配各招生专业校外调剂名额,原则上要考虑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确保各专业之间的平衡,一志愿上线人数最多的专业校外调剂名额不超过学院确定校外调剂名额总数的30%。学院将各招生专业分配的校外调剂名额数上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1:2.0的比例在我校公布的调剂截止时间前按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优先调剂985、211高校的考生。但需经考生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申请,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经考生本人网上确认后,确定校外调剂复试人选。只进行一次校外调剂复试。
部分专业在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复试,确定复试考生人选。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招生缺额信息,优先一志愿上线考生校内调剂复试。校内调剂复试原则是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校内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学科、专业的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且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申请校内调剂复试的考生根据校内调剂复试原则,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文档下载中心下载《长沙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复试申请表》,填写后于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专业缺额数,按交表先后顺序(交表时间及排序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公布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校内调剂考生以一志愿考生身份参加复试和排名。
校内调剂结束后,再次确定相关专业招生缺额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缺额信息,原则上按缺额数的2.0倍择优调剂报考外校的上线考生:在我校公布的调剂截止时间前按总分从高到低优先调剂985、211高校的考生。考生上网查询所报专业的有关信息并确定调剂事宜;有关调剂工作全部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后,需要调剂至我校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申请和确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的调剂志愿和招生专业(领域)的要求,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并发出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向复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取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最终确定是否拟录取。
第一次校外调剂结束后,未完成的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门类或领域《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以下简称A区复试分数线),且成绩符合调剂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是相近、相关专业或相近学科的专业学位(领域); 3.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二)调剂实施步骤: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在48小时内填报两个志愿,48小时后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中志愿一和志愿二优先级是相同的;
我校的调剂政策请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栏目中的“调剂政策”、“调剂信息”、“信息发布”等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批次、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3)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及时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后,考生应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联系并申请办理调取考试试卷手续。
(4)我校将向拟录取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发出调阅试卷的“公函”;(5)第一志愿报考学校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书”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函”,通过机要文件交寄的方式向我校寄出考试试卷;
(6)我校收到调剂考生考试试卷后,做最后审核;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调剂单位未收到考生考试试卷将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将于2013年4月12-14日在金盆岭校区进行。
各学院于4月10日以前与第一志愿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联系,在学院主页上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通知。
推荐免试生也应与相关学院联系,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4月10日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四、资格审查1、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岭校区体育馆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过期不予办理。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经本科毕业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的考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线验证不成功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
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推荐免试生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注:资格审查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取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生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书面认证报告)3、4月13日上午8:00考生到专业学院报到,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考生可自行在研究生招生网上文档下载里下载(网址: http://)。
(注:以上资料由学院收取,其中(1)、(2)、(3)项交各复试小组,综合面试时供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参考。)
五、复试主要方式
1、复试主要由: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组成。
(1)笔试:A、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B、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阅卷、登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相关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组考工作。
(2)综合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口语水平和英语听力, 满分为100分.其中:
a.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以及英语口语水平,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满分为80分;
b.英语听力测试:英语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20分。
2、要求:
(1)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附件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表)。
(2)学院在复试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内容和评分规则,以便统一标准。
(3)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和试卷密封及评阅试卷工作,复试试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
(4)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六、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50%+综合面试成绩(100)×50%.总成绩=a×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b×复试成绩 其中a、b为初试和复试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70、0.30;
综合面试成绩含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其中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80%,听力测试成绩占20%。
说明:(1)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以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专业分开排序,并填报《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全额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符合录取最低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内调剂考生按一志愿考生身份进行排名),再录取调剂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硕士生导师的意见(考生拟录取前可初步确定导师)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分专业考生总成绩拟录取排名名单于4月18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表格样式见附件2)。
3、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即向考生单位开具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件以便政审。各学院接收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时间统一为4月30日前(应届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时间为7月1日前),学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经政审合格后,于6月15日前学生档案和汇总表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档案室,并将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学校组织工作人员对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并根据人事档案转入情况最终确定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费)。
(1)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凭“调档函”调取本人人事档案。如调档单位与网报时的信息不符,应出示加盖公章的证明到学院重新开具“调档函”。人事档案未按规定时间寄达本校的将取消“非定向”,改为“自筹经费”。(2)拟录取为“委培”的考生,不调取档案,但须由我校、录取考生、考生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委培协议;委培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委培协议,在4月20日前将签订的委培协议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调剂录取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报考我校的考生,于4月20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调剂接收函和调剂申请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调取考试试卷等调剂手续。
八、体检
4月12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上午7:00-8:30进行空腹抽血项目检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九、培养费收费标准和缴款时间
1、根据考生录取类别按国家和湖南省物价局的最终相关规定执行。
2、在入学报到时必须交清第一年的培养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事项及要求
1、学院在复试前印制好“调档函”(调档函样式见附件3)。“调档函”编码为七位数,1、2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3、4位为学院代码,5、6、7位为序号; 2、4月10日上午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打印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笔试考场安排:与初试考试考场相同,每个考场安排30人并安排2名教师监考。考试教室均安排在金盆岭校区12号教学楼,学校根据各学院复试考生人数确定各学院所需考试教室数,各学院具体确定每个考试教室参考考生名单和监考教师名单,并于考前一天布置好考场。各学院在4月12日前将考场安排情况表及各考场监考教师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研究生招生办将进行巡考;
4、答卷的整理和装订:复试笔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按照考生编号顺序(小号在上)每30份答卷整理好后交考务办公室。研招办负责组织答卷的装订、评卷、登分工作。
5、学院组织英语听力、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试和评卷工作,并将考试及评卷时间、地点提前2天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招生办选派工作人员参与考试及评卷的监督和登分工作。成绩登分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院留存。6、4月18日下午前学院务必将《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见附件2)7、4月18日以前学院将《长沙理工大学硕士复试信息表》和有关表格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4月18日前将已考完并评阅的英语听力试卷、同等学力加试试卷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9、应届毕业生须认真学好后续课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等,不能如期毕业者将不予录取。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6日
附件: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表;
2、《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
3、调档函样式;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及填表说明;
::文件附件:: ·附件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安排表.doc
·附件2: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xls
·附件3:调档函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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