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关键词: 出差 住宿费 报销 费用

制度是工作的抓手,也是长效机制形成的保障。那么你真的知道如何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的收集整理的《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出差费用报销制度

一、住宿费必须凭酒店、旅馆、招待所正式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报销,超过规定的需报告理由,并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出差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给予相应处分,并处以虚报所改3倍罚款。

二、出差人员凭《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相关手续。

三、出差返回后应于3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凭总经理审批后的《差旅费报销单》财务部给予办理报销。

四、因陪同公司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五、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天数照标准执行,详情见附表。

六、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公司不给予任何报销。

七、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外,另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2007年6月1目

第二篇:出差费用管理办法

营销中心费用管理办法

1、报销范围

1.1因公出差支出的差旅费。

1.2因公支出的交际应酬费,含业务招待费、礼品费。

1.3因公出差支出的交通费。

1.4其他经公司领导审批的费用支出。

2、报销凭证的要求

2.1发票必须是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

2.2发票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内容不得涂改。

2.3付款人必须填写全称,如名称变更将另行通知。

2.4大小写金额相符。

2.5原始凭证粘贴的要求:

2.5.1粘贴时要干净整洁,不得折卷,不得超出报销凭证的边缘。

2.5.2粘贴时单据的大小写金额不得叠压,金额遮盖不予报销。

2.6涉及到办公设备及大的项目费用需提供公司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书。

3、报销程序

3.1报销人填制有关专用报销凭证,并在报销单上签字后,由部门经理(总监)签署意见,然后送至会计核算再由

财务部门经理审核,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出纳报销。

3.2财务部门审核时,应对发票的合理合法性,内容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计算金额是否有误等方

面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应在凭证的审核处签字。

3.3公司领导根据有财务部门人员审核签字的凭证,签字批示。

3.4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人员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领取报销现金。

3.5出纳员付款时应审核凭证,应查核是否有公司领导批示,是否为原单据,付款时做到当面点清。

4、差旅费报销

4.1交通标准

4.1.1员工市内办事一律乘坐公交巴士,店铺人员晚上超过11点下班的,若超过公交车营业时间,经部门总监批准,

凭当日当时的的士票全额报销。(需在的士票后注明原因)

4.1.2员工出差一般情况下乘坐火车或汽车,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飞机的,须由公司领导批准,未能按规定执行的超标

部分由本人承担。

4.1.3前往机场要求乘坐机场直通巴士,一般情况下不得由公司派车接送或乘坐出租车(的士)。

4.1.4出差人员在出差目的地办事乘坐公交巴士的费用公司予以报销,但乘坐出租车(的士)的费用须在出差补助内

扣除,出差补助不足扣除的由个人自行承担。(从机场大巴中途停靠站到宾馆或从宾馆到机场大巴中途停靠站的的士费可以报销)

4.1.5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携带贵重物品、携带大量物品、办理紧事项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的,需由部门负责

人审核说明情况方能予以报销。

4.1.6因公赴港澳地区所产生的交通费用,需凭票据报销。

4.1.7提供报销的单程车票不得累计后提供整额发票,必须提供单次乘坐的发票。

4.1.8部门日常的交通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报销,违者请按5元/天向部门基金会捐款。

4.2住宿标准

4.2.1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无论级别高低,所有员工不超过160元/天。

4.2.2其他地区:所有员工不超过120元/天。

备注 :

a、同性员工两人同时出差,只报一个的住宿费用;

b、省内出差原则上需当天回公司,特殊情况得到领导同意后才可住宿;

c、住宿费用凭发票按以上标准内实报实销。

d、住宿费用报销必须有酒店清单。

4.3补助标准

4.3.1出差补助包括出差期间的餐费、出租车交通特别补贴、出差期间电话费、人身财产安全保险费及其他零星费用。

4.3.2出差省外:按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所有员工50元/天;其他地区:所有员工30元/天;

4.3.3港澳地区不分人员类别按人民币计算50元/天。

4.3.4出差期间由公司或相关领导统一安排餐费的,补助减少20元。

4.3.5参加公司及公司以外的会议、展览或其他公务活动,费用内已包含餐费的不得另行申请当天补助,费用内已包

含住宿费用的不得另行报销住宿费。

4.4员工出差三天以上(含3天)需填写“出差申请表”,按规定程序由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授权人审批后根据日程及

标准预支差旅费用。

4.5差旅费、预借现金费用需在返回一周内随同出差补助一并报销,借款逾期不报者,请向部门基金捐款按5元/天。

4.6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需凭目的地有效凭证在限额范围内报销,无法提供的不予报销。

4.7出差期间未批准擅自绕道探亲、访友与公务无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不得申请补助,期间的人身及财

产安全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自当月起薪资自动下降一级。

5、交际应酬费(含招待餐费、礼品费)

5.1交际应酬费的开支应以节约合理为原则,避免铺张浪费并需凭有效凭证报销。

5.2公务接待餐参加人员仅限于与被接待人业务上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一般不应超过二人。

5.3公司领导的应酬费按实际消费金额报销。

5.4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需开支应酬费的事前应得到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应酬费每次超过200元的,事前应得到公

司领导的批准(以签名为准)。

5.5营销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作接待餐不超过20元/人/餐,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5.6公司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开支的工作餐费不得超过15元/人/餐。

5.7公司举行的订货会及其他会议的接待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安排外针对个别客户确需另行接待的按上述标准执

行。

5.8赠送商品、礼品、礼券或其他物品的,一律由公司领导审批。

5.9超出上述标准或项目范围的交际应酬支出应按公司规定程序申报,事前确实无法申报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

决定,事后由责任人直接向公司领导阐明原因并以公司领导核定的开支数额为报销金额。

6、申请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6.1不同部门的费用分开填写:按规定填明部门、时间、附件张数(不含费用报销单本身)、金额,不允许有任何涂

改;涉及多个部门的费用应列明各部门承担金额;所有费用均须取得正式发票,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须有最终审批的授权人在此收据上特别批示并分单填报;应提供发票而未提供的财务部给予30天的索票期,逾期请向部门基金捐款按5元/天。

6.2原始凭证整齐粘贴在单据后,粘贴时由左至右有层次地错开,原始凭证不可使用传真件。

6.3涉及多个部门的大额项目费用由行政部统一申请,必须在该项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行政部列明各部门应承

担的金额后统一向财务部报销。

6.4单位价值100元以上的耐用品及资产类项目申报前需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确认并报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办公用

品须附明细清单;非独立支付的应酬费用及其他非正常支出需由证明人加以确认;特别事项需附工作申报表;差旅费必须于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应注明起始时间、地点、金额等;运输费用、汽车费用需在当天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6.5装修工程及形象柜制作款项由工程部核定报价,部门经理审核项目,所有报价必须由财务审批。属区域部分的

工程完工后应由区域负责人、工程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属加盟客户的工程所有报价应事前得到客户的确认并在确认收妥相关款项后方可申请付款;区域店铺使用的文化室用品及品牌物品,应得到区域负责人及店长的签收确认。

7、费用权限

7.1因公费用申请:由申请人填写《工作申请》单位价值¥50元内由部门经理(区域负责人)审批;单位价值¥200

元内由部门总监签批—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批;超过¥200元须公司领导审批。

7.2费用报销流程:部门总监签批—会计复核—财务经理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8、备用金标准

8.1各店长备用金¥200元/间;收银员备用金¥1000元/间;司机备用金¥500元/人;

8.2前台备用金¥500元;

8.3领备用金时,需填写《借款单》经直接领导签批——财务经理按上述标准审批——出纳付款。如人员变动必须

结清备用金,否则,财务部有权于该员工工资扣除。

9、特殊情况预支上月工资款审批标准

额度在申请人工资基薪内,由部门总监签批→人力资源部核实→财务经理审批。

10、费用审批日及报销日

10.1审批、报销日:按财务规定的时间。

备注:直营店杂费用由主管统一收集报销(按流程)

10.2装修、广告等大项目费用,按约定结算。

10.3备用金额度达¥2000元以上提前2天预约。

10.4对于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财务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手续齐全后方付款。

11、店铺自收款

11.1属公司自行收银店铺,现金管理,规定该店店长或收银员于每日下午17:00前将款项存入公司指定帐号,针

对大额的情况,由区域负责人安排司机接送;如特殊情况未能按日存款,必须致电财务经理说明原因获审批。否则,将处罚店长:轻则¥100元—1000元不等;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11.2员工自购指定时间(每月20日、21日,节假日顺延)指定店铺,自收现金两天内需存入财务指定的帐号。其

他时间不予接待。

12、月固定费用支付流程

12.1由财务部提交付款申请汇总表,经财务总监审批后,由财务经理视付款顺序进行合理的安排付款。

备注:

a、各部门负责于每月5日前上交,部门月费用的汇总表并加以评语,上交财务。

b、其他款项的支付准备及办理程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c、部门未设有总监级的由经理审批。

d、未尽详细或修改之处另行补充,以公司领导签署方有可。

第三篇:022华为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 国内差旅费

1.1 国内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国内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其他公务杂费(如行李费、邮电费、购退票手续费、文件复印及打印费)等。 出差人员在外的个人开支、购物以及游览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不得报销。 1.2 各部门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出差要有计划,并须得到出差人员上级主管的批准。副总裁以上的人员出差应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1.3 集体出差团组(三人以上)应由部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出差期间费用的领用、报销事宜。

1.4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将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单据按时间顺序分类粘贴,分类计算报销金额,填制《国内差旅费报销单》并及时报销。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单据均需附在《国内差旅费报销单》后,非本次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单据不得附上。

1.5 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一些较优惠的航班,购买打折机票,并在报销时如实申报。 1.6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填写《费用明细说明清单》,经直接部门主管单独审核确认,并作为部门文档处理,不与差旅费一同报销。对于金额较大的会务费、广告宣传费等差旅费附带费用应单独填制《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 1.7 出租车费用的规定如下:

1.7.1 在深圳市内公干或市外出差的员工可以使用出租车或其它公交车辆,费用应如实填报,经科以上(含科级)直接主管审批签字后报销。定额出租发票应注明实际发生金额。

1.7.2 各办事处、研究所的员工市内或近郊公干也可使用出租车;远郊距离在200公里以内的,由科以上(含科级)直接主管批准报销;距离在200公里以外的,需请示直接主管,由副所长或副主任批准后报销。原则上所有人员进出机场、码头、车站应使用出租车,不要专车接送。

1.8 公司驻外机构工作的员工在回公司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陪同客户期间,视同外地出差对待;述职、开会、培训与工作协调等已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再申报该期间的出差补助、住宿费。 1.9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访问等工作期间,已享受公司或接待方提供伙食、住宿的,不得再报销该期间的出差补助、住宿费。

1.10 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应在住宿费开支标准以内住宿,超过住宿费标准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1.10.1 员工出差原则上应入住与公司签约的协议宾馆。员工在出差前,应向出差地办事处秘书或通过公司网上查询当地协议宾馆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就近住宿。特殊情况下不能入住协议宾馆的,可以自行安排住宿,但费用不得超过住宿费开支标准。

但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自由决定选用合适的宾馆,以及服务标准,只要有利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原则上主管应批准报销,有不同意见可以给以员工辅导,下次活动中吸取。

1.10.2 出差员工住宾馆期间,个人的洗衣费用、餐饮费用、娱乐以及私人电话等费用应由私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住宿发票上应注明住宿的起止日期、住宿单价,入住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宾馆的,报销时需要提供详细费用清单。

1.10.3 在县以下地方住宿的用服工程人员,中研中试开局、维护、巡检人员,司机及驻厂检验人员,在县以下(含县)地方出差住宿的,住宿费实行包干,低于一定住宿费包干标准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的住宿费补助。

1.10.4 公司不提倡员工出差期间享受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食宿;员工若享受,在此期间不得再申报该期间的住宿费补助。

1.11 误餐补助是对相关岗位员工市内出差,因工作需要无法在正常就餐时间就餐的一种补助。但员工陪同客户就餐时,不得同时申报误餐补助。

1.12 出差补助是对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所在地赴外地出差的一种补助。 员工在享受出差补助期间,不得同时享受误餐补助。 1.12.1 对于所有公司派驻外地办事处、片区工作的流动人员(如市场A类人员、市场财经人员、片区财务人员等),应以经常、相对稳定工作的办事处为其办公地点,出差以离开该办事处所在地为准,只有离开办事处当地出差才享受出差补助,在办事处期间不享受出差补助。 1.12.2 以公司为行政关系所在地的研发人员往返于外地研究所,或以外地研究所为行政关系所在地的研发人员往返与公司和其他研究所工作期间,视同公司内部出差,按出差日历天数享受规定的出差补助。

1.13 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和驻外机构之间内部调动的人员,其搬家行李若采用航空方式托运,行李重量实行限额,超过限额部分的托运费将不予报销;若采用火车、汽车等方式托运,行李费凭发票据实报销。 1.14 凡公司已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员工在外出公干时,不得再报销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费;公司未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员工在出差时,仍可报销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费。 1.15 春节放假期间员工出差路费的报销规定如下:

1.15.1 员工在春节放假前离开公司到目的地出差,又直接从出差地回家,春节后从家返回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出差路费的报销规定为: 报销公司到出差地路费; 报销从出差地直接回家部分路费:

① 该段路费若低于从公司到出差地路费,实报实销;

② 该段路费若超出从公司到出差地路费,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w 员工从家返回公司上班路费不得报销。

1.15.2 员工春节放假回家后,未回公司,直接派往目的地出差。在此期间,出差路费报销规定为: w 报销从家到出差所在地部分路费:

① 该段路费若低于从出差地到公司路费,实报实销; ② 该段路费若超出从出差地到公司路费,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报销出差后返回公司路费; 从公司回家路费不得报销。

1.15.3 春节前员工从出差地直接回家,节后又直接从家到出差地的,该段回家的往返路费不得报销,只报销公司到出差地、出差地到公司之间路费。

1.15.4 公司驻外机构(各办事处、片区、研究所)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1.16 出差人员外地出差发生的公杂费,如行李费、邮电费、购退票手续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凭发票据实报销。

1.17 人员出差期间,个人垫支的资金采取员工申报、会计核准的办法,按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助。对于福利性费用支出,如出差补助、医疗费,以及手机话费等公务支出,报销时不计算补助。能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但经办人以现金方式支付,以及核准的个人垫付金额未达到规定的标准的,报销时不计算补助。

1.18 特殊情况超过开支标准的应由本人在另附的文字报告上,详细说明事情的原由, 并经部门主管单独审批后,方可报销。

2 国外差旅费(含港澳地区)

2.1 经公司批准出国的团组或个人,应遵循“一切为公司着想”的原则,讲求实效,不得突破费用开支标准,各出国团组在国外期间不得擅自改变预定的任务、时间、地点,境外的一切费用支出要有根有据,手续清楚。

2.2 出国人员应选择合理的路线,购买往返机票、更改路线、增加停留点或绕道旅行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尽可能请旅行社帮助安排旅宿等事宜,以尽可能节约费用。

2.3 出国团组或个人在出国前,应按规定的费用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填制《出国人员借款申请单》《出国人员审批表》和《出国人员外币借款预算表》,经出访代表团负责人审核,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财务部门处理。 港澳出差人员报销时,还需提供标明有出港和返港时间的往返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2.4 代表团公用开支由代表团指定专人按审批标准领取。代表团成员的出差补助(含公杂费)实行包干,由代表团指定专人领取。代表团在外期间的就餐(因公务宴请除外)、非公务参观、交通、小费等费用,由个人支付,不能列入公费报销。代表团的公款与包干款项不能由一人管理。出国期间团组费用开支管理责任人应填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日计表》。

2.5 出国团组回国报销费用时,须票据编制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出国人员费用报销记录表》、《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日计表》报销;交通费凭票报销,住宿、商务费凭酒店明细发票栏目中注明的金额报销;住宿费中个人洗衣、就餐、室内饮料、收费电视、私人电话等费用不予报销;宴请费用应注明时间、地点、被宴请人等并经一级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报销;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日期、品名、数量、用途和金额,并由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金额较大的还应由团组负责人签字,凡违反规定者不予报销。

2.6 国外驻外机构欢迎公司员工及领导的宴请费用不得报销;陪同公司员工及领导旅游的费用由个人自费,公司不予报销。

2.7 对于无票据开支的报销,必须逐项填列报销表格,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名,负责人审批后,方能报销;境外无票据费用报销单应附无票据交通费、公用电话费、应酬费、礼品费等的详细清单。 2.8 为便于报销管理,每个出国团、组均应指定一名“公用费用报销经办人”,负责办理差旅费的借支、境外费用支出的记录,返回后的报销等事宜。经办人应在代表团回国后十日内,完成公款的报销,超过报销时间将自动从借款人个人工资中扣除。 2.9 港澳出差人员住宿费的报销

公司持长证(即长期往来通行证)长期在港工作人员(包括海外工程、香港华为等),必须住香港公司宿舍,不予报销住宿费; 对出差人员,在香港公司能够解决住宿的情况下,原则上住香港公司宿舍,不予报销住宿费;因公司商务活动需要,或在香港公司不能解决住宿的情况下,使用酒店和宾馆的,按相关住宿费标准执行。 2.10 因公赴港人员工作交通费规定如下:

公司与香港之间、香港住宿地与机场之间的往返交通费,凭发票(船票和火车票)或实际登记情况(无票据时)实报实销; 常驻人员外出公干交通费,凭票或实际登记情况实报实销。 临时赴港出差人员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其他公杂费用。 2.11 对于开拓市场性质的出访活动,如随同国家领导人及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各社会团体等组团的出访活动、举办各种展示会、研讨会等可能发生的一些不可预见的交际应酬费用等费用,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2.12 陪同外宾时,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享受与外宾同等的住宿、交通等费用标准。

2.13 伙食费和公杂费实行人头包干,以出差补助的形式按规定标准发放。包干费用后,超支不补。大型组团伙食费包括在住宿费中的,要自动从出差补助中扣除。

2.14 驻外人员携带的配偶的补助及费用报销的规定如下: 驻外人员按规定携带的配偶的生活补贴,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出差补助标准的50%发放。

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驻外人员从国内派遣到国外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

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意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探亲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配偶的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驻外生活补贴与携带配偶相同。探亲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前三个月享受驻外生活补助,三个月以后将不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3 国内展览费

3.1 参展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展览会务工作的人员,包括公司任命文件上的人员,以及展览需要临时抽调的人员,但不包括观展和客户陪同人员。实际名单应以展览部考勤确定,并在展后由展览部向财务员提供。

3.2 由于展览工作量大,公司对参展人员实行优惠的补助方法,在布展期及开展期内给予较高的展览补助。 展后由展览部协助财务员根据往返机票日期确定补助天数,并连同服装补助(扣款)、纪律扣款等一并制表,打入个人工资帐户。

3.3 公司总部参展人员的财务工作由参展团财务员负责;各办事处参展人员的补助及费用,返回各办事处财务自行报销。对办事处参展人员,及其他因各种原因回各部门自行报销的人员,自行报销时只按正常出差标准补助;布展期及开展期内高于正常出差补助的差额,由参展团财务员根据展览部确认的起止日期,统一将差额补助打入个人工资帐上。

3.4 对于截止展前一周仍未通知展览执行秘书组或会务组,自行临时参展的人员,入住时需经会务组确认为参展人员才给予统一住宿安排,其余一切花费均按正常出差回其所在部门办理报销。

3.5 由各部门自行安排的观展人员,自行联系其他酒店入住,一切费用及事务自理,参展团一概不予受理。

3.6 对于展览所在地办事处、用服及其他办事处、用服的客户陪同人员,其费用报销及补助领取由各办事处财务独立办理,参展团财务员一概不予受理。

3.7 对于参展人员,参展团只支付以下费用:公司出发的参展人员的往返机票,房费(含早餐、会务组公事长话及办公费),工作餐,设备资料礼品搬运、存储及工人费,礼仪小姐租费,公事车费,展后庆功酒会费等;其余个人费用均自理,如:私人长话费、私人交通费等。个人酒店消费必须于离店时在前台以现金支付,严禁私费公报。 3.8 对于国内展的客户接待工作,参展团只支付以下费用:公司出发的客户、工作责任组及会务组人员的往返机票;房费(含早餐、会务组公事长话及办公费);客户的酒店杂费(长话、洗衣、Mini-Bar);酒店-展馆班车、参观样板点用车及会务组安排的其他公事车费;会议室费用;大型招待活动费用等。除此以外,客户的机票及其他消费及办事处人员的酒店杂费、机票、应酬、交通等费用均由办事处人员自理,回各办事处按正常出差报销。

3.9 住宿原则上使用五星级酒店;当地无五星级酒店的,也可选择一些好的四星级酒店。接待客人时,应为客人开通长话,办理酒店签单卡。入住酒店距展馆较远时,参展团将安排住宿酒店与展馆之间每天早晚的往返班车,所有参展人员均需按时搭乘。参展人员因公务需要外出时,可以使用出租车。

3.10 现场借款及报销要求:向财务员借款需填借款记录表,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及借款人姓名、工号,每张报销票据背面均须标注报销人姓名、发生时间及事由;尽量杜绝白条,白条报销必须有两个以上证明人及展览总负责人审核同意的签字,财务员每日需按类记录整理所有账目。

3.11 费用结算期限:参展人员的所有费用必须日清日结,参展团财务员在展后两周内必须整理并报销所有费用,财务员一律不得受理个别参展人员逾期未报销的票据(主要是机票)。

3.12 公司为布展期在展馆的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午餐及加班晚餐;为开展期在展馆的工作人员和会务组在酒店的后勤人员安排工作午餐,其余餐费必须经展览总负责人或客户总负责人批准,并在票据背面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展后可以安排1天的休息,不统一安排旅游,旅游费个人自付。

3.13 展后安排全体参展人员聚餐一次,招待客户的 宴会及演出等活动只能由客户工作组指定人员参加,其他参展人员一律不得参加。 3.14 大型国内展的参展人员统一制作服装,参展人员享受一定的服装补助;多次参展人员在三年内只享受一次服装补助,由展览部负责记录,保证不重发服装补助。

3.15 会务组指定专人记录展台及会议的考勤、纪律及处罚。所有罚款于展后由考勤员汇总,报展览总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员统一从各人工资中扣除,并在公司电子公告牌上公布。

4 国外展览费

4.1 展览补助(包括途经香港期间的补助)由展览部协助参展团财务员根据预定行程制表,出发前随机票、护照等发给各人。回访小组按个别组团,费用独立报销,并在回访小组中指定一人为小组兼职财务员,负责回访小组的全部财务支出报销、补助发放(按照机票起止日期确定天数)。出国前参展团财务员与回访小组财务员分别借款,参展团财务员只负责回访小组以外的参展人员的补助发放及财务报销。 4.2 海外展途经香港往返各限一天,超过限定天数以外的无补助、费用自理,少数人员确因公干需逗留一天以上,必须由展览部确认方可报销及发放补助。出发时确实需在香港住宿的,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及报销事宜。

4.3 海外展展后可以安排2至3日的旅游。公司只负责旅游的交通费、门票费、住宿费,并将人均旅游费用控制在规定标准以内;上述项目外及超出规定标准的旅游费用由个人自负,公司不予承担。如果旅游费用已包括在组团费用中,不得再报销旅游费用。 4.4 其他内容参照国内展相关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5 出差费用报销的监督

财务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对报销手续不完备、单据填写不规范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要求其补办或重新填写。

财务部门将定期对员工出差费用报销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发现有虚报、谎报费用者,将予以批评与处罚。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及各部门制定的与出差费用有关的管理文件及规定的相关内容,将同时予以废止。公司各部门的出差费用统一参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公司财经管理部。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的内控细则,须报送公司财经管理部批准备案,并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附件:公司出差费用开支标准

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公司出差费用开支标准

1 国内出差

序号 费用项目

适用人员

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

开支标准

据实报销

2 在途交通费

公司常务副总裁、年龄超过40岁的总监以上职别人员

据实报销

部门副总裁、总监以上干部 注明情况据实报销

3

住宿费/住宿费补助

说明:陪同比自己职务高的人出差,视具体情况可享受同等住宿待遇。

员工出差应入住公司协议宾馆;特殊情况下,可以住其他宾馆,但不得超过开支标准。

4 公杂费

(出差人员在外地因公发生的行李费、邮电费、购退票手续费、 文件打印复印费等)

5 垫支补助 6 误餐补助 7

出差补助

公司普通员工

公司常务副总裁以上干部

部门副总裁、总监以上干部 其他人员

在县以下(含县)地方出差住宿的用服工程维护人员,中研、中试等开局、维护、巡检人员,司机及驻厂检验人员

出差人员 出差人员 市内出差误餐的人员 往返于公司和研究所及研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飞机经济舱,火车、轮船、长途汽车,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500 元/日以内据实报销(直

辖市、省会城市、特区及沿

海开放城市);据实报销(其他地区)

350 元/日以内据实报销

住宿费标准低于150元/日的,实行住宿包干,当100 ≤住宿费≤150元/日,据实报销,差额补助;当住宿费<100元/日,据实报销并定额补助50元/日;特殊情况下住机房期间,补助50元/日

凭发票据实报销

核定员工自垫资金×2%(核定自垫金额≥500元);无补助(核定自垫金额<500元)

按每餐30元的标准补助 按40元/日享受出差补助(按

究所相互之间的研发人员

外地出差的办事处司机 其他赴外地出差的员工 出差日历天数计算) 按60元/日享受出差补助(按出差日历天数计算) 按100元/日享受外地出差补助(按出差日历天数计算) 8

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搬家行李费

备用金借支 已经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的出差员工

未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出差员工

在公司和驻外机构内部调动的员工

入职三个月以内的新员工 不得再报销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报销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采用航空托运方式的,行李重量限额50公斤,超过限额部分的行李费不予报销;采用其他托运方式的,凭发票据实报销

额度为3000元

国外出差

费用项目

序号

备用金借支

2 市内交通费 3

在途交通费

4

住宿费

出差补助

说明:大型组团伙食费包括在住宿费中的,要从中自动扣除。

汇率折算标准

适用人员

持公务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

持私人护照的因公出国人员

海外机构常驻人员外出公干

各部门副总裁以上的干部,以及长期在海外工作、年逾40岁、相当于总监级的干部公司普通员工

部门总监以上干部、商务谈判代表团、技术交流合作代表团、学习参观团,以及海外工作人员离开驻地出差

公司普通员工

临时出差人员 常驻人员 公司派出厨工

以在出差目的地取得的合法的外汇兑换凭据,以及出纳部当月公布的由香港公司提供、会计部领导批准的香港市场汇率为标准

开支标准

以经过审批的资金计划/预算为标准

以经过审批的资金计划/预算减去USD2000为标准 据实报销;临时赴港人员出差补助中包含市内交通费用,不再报销。 飞机商务舱以上的交通工具,据实报销

飞机经济舱、火车、轮船等,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HKD800/日以下(含800)据实报销(港澳地区); USD70~100/日据实报销(国外其他地区)

HKD360/日(含公杂费)(港澳地区); USD40/日(含公杂费)(美国);USD50(含公杂费)(其他国家)

HKD300/日(港澳地区);按临时出差人员标准的80%计算(国外其他地区)

补助USD15/日

2

展览费用

费用项目

序号

1 备用金借支 2 市内交通费

3 在途交通费 4 住宿费 5 工作午餐、加班晚餐及展后聚餐

展后 旅游

7 展览补助

8 服装补助 9 汇率折算标准

适用人员

参展人员 确有需要外出办理公务的参展人员

所有参展人员 所有参展人员 布展期间在展馆的工作人员的工

作餐 全体参展人员的展后聚餐 参展人员

所有参展人员(以考勤为准)参展人员中,在展台工作组、设备调试组、展台会务组中的人员大型国内展及海外展的参展人员/

开支标准

国内展

海外展

港澳地区国外其他地区

由会务组统一按照经审批的资金计划/预算的额度办理 参照国内出差市内交通费标准参照国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标准参照国内出差在途交通费标准参照国外出差在途交通费开支标准;其中少数先行人员自行经香港转机赴参展地,经深圳→香港→机场的在途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参照国外出差在途交通费开支标准

参照国内出差住宿费标准参照出国住宿费标准

每餐RMB15元/人

每餐USD3~5/人

RMB100元~200元/人USD30~50/人

安排1天时间休息,不统一安排旅游,费用自付安排2天时间旅游,交通费、住宿费、门票费公司承担,并且人均费用控制在USD300以内;其他费用个人负担

布展期和开展期的时间段内,补助150元/日;其余时间段,补助100元/日HKD360/日(含公杂费)美国USD40/日(含公杂费);其他国家USD50/日(含公杂费)

在布展和撤展期间,除上条的标准外,增加50元/日//

RMB1000元/人(三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参照国外出差汇率折算标准 3

第四篇:关于出差费用报销制度的补充规定

各部门:

本着节约开支、降低费用的原则,对员工出差费用包干标准进行补充规定。

1、原规定的包干费用标准:一类城市190元/天,其它城市170元/天,是针对一个人出差在外的住宿和就餐两项费用补助标准,其中就餐为30元/天(每餐10元),其它为住宿费。现对同姓两人出差的情况,包干费用另行规定:一类城市260元/天,其它城市230元/天(公司依椐为:标准房可以入住两人),其它多人同时出差以此标准类推。

2、其它制度按原标准执行

综合办公室 2015.7.13

第五篇:出差费用申请(样板)

★★★★★★★★★公司★呈报文件★标题:呈报目的:

呈报时间:呈报部门:呈报人:

公司领导:

附件1:无

批示:

出纳:

批示:

人力资源:

批示:

财务经理:

批示:

财务总监:

第 1 页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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