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纪检监察指导预案

关键词: 作风

住建系统纪检监察指导预案(精选3篇)

篇1:住建系统纪检监察指导预案

改进作风,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杜绝“好人主义、个人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散懒主义”思想,提高执行能力、工作效率,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全市住建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XX年。紧密联系行业实际,着力加强对中、省、市重大决策布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时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促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干部队伍纯洁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确保政令疏通无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重点督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资金分配使用和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大力督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建筑节能和降污减排以及民生工程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以及灾后重建和扩内需促增长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金结算和后期管理等情况。同时,监督检查中省市重大决策布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保证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加强对《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清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广委发〔XX〕9号)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廉政谈话制度开展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等情况。

二、深化源头治腐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大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依照市惩防体系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修订、完善、新建一批制度,构建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巡查工作机制,努力完善具有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促进试点任务提前完成。

(二)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顺序化和公开透明;以规划、城建、房产管理等重点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权力行使平安、资金运用平安、项目建设平安和干部生长平安。开展“制度执行力深化工程”强化各级干部职工制度执行意识。

(三)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完善行业监督管理制度。

(四)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等案件;严肃查办在住房保证、城镇房屋拆迁、乡镇房地产开发、市政管理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等案件;严肃查办在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质量、平安、管理等责任事故面前涉及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案件。

三、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教育管理监督。

(一)认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之中;积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到革命激进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赏学习,接受革命激进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进家庭等活动。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局门户网站上设置反腐倡廉专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演讲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主动、如实演讲有关内容。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证性住房问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问题。

(四)加强党内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测评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的情况。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促进行风政风好转,大力加强作风建设。

(一)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机关效能。配合高质高效完成“片组+巡查”工作,提高纪检监察重点特色工作效率,努力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代的其它工作。

(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治理“虚、懒、散、浮、软、贪、偏”七类突出问题。努力塑造顽强拼搏、英勇善战、业绩突出的硬朗作风。

(三)突出改进行业风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城镇房屋征收、住房保证、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平安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高度重视群众信访。进一步疏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调查,严肃处置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调查处理在五大专项清查治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推进工作开展。

五、强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贯彻执行《中央纪委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中纪发〔XX〕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国办发〔XX〕41号)精神。严厉查处危害工程质量平安的典型案件。及时记录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加大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市场清除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开展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整合系统内监督力量。出台《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过程关键环节监督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违反规划、超面积,改变结构、改变性质、侵占公共利益等问题。

(三)扎实抓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处并曝光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开展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活动。不时提升思想认识水平,增强政治坚定性和是非鉴别力。

(二)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服务保证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纪依法办案、有效惩防腐败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

篇2:住建系统纪检监察指导预案

旗反恐领导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反恐办《关于继续加强反恐应急处突演练的通知》和旗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恐怖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住建局结合全旗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东乌旗建设领域反恐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自治区反恐怖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全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对恐怖情报的搜集和研判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反恐处突相关工作,严阵以待,常备不懈,筑牢反恐维稳的铜墙铁壁。

二、工作重点

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热、道路、交通、公共建筑、标志性建筑、公园和人群密集区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特别是针对今年我旗棚户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实施,住建局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重点排查各施工现场、棚户区改造现场的安全隐患,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做好控制管理。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群防群治措施,避免发生恐怖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 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 住建局副局长 *** 住建局副局长 *** 住建局副局长 *** 市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 住建局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突信息上报、处理、反馈,反恐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措施宣传等工作。

要充分认清我旗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面临的反恐怖工作的特殊性和严峻形势,要加强各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反恐工作的进展情况,互相借鉴反恐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各项制度,将反恐工作抓实抓好。

篇3:住建系统防震减灾工作应急预案

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了全力做好今年的防震减灾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处置能力,我局成立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 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 住建局副局长 *** 住建局副局长 *** 住建局副局长 *** 市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住建局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灾情上报、处理、反馈,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局防震减灾措施宣传等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在城区道路、桥梁建设工程中,严格按照防震减灾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根据工程类别和特点,落实防震减灾措施。

(三)结合工作特性,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以备发现异常时能及时抢险处理,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工作机制

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住建局负责建立建全本部门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各项实施制度,对各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五、应急准备

(一)应急救援机构与职责

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本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迅速调度应急力量、救援装备、物资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新险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适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应急救援物资

积极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确保正常使用和调配。

(三)应急救援互助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旗规划建设局在旗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卫生、消防、质监、安监等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六、应急响应

(一)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预防可能发生的各种次生灾害。

2、保障信息畅通。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上级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收信、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确保有关抢险救灾信息畅通。

3、群众的安全防护。及时疏散撤离群众,规定疏散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保护措施。

4、社会力量动员。在处置参与特别重大、或较大灾害事件时,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

(二)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事故报告遵循“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

2、报告程序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应急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迅速上报旗政府和旗应急办。

3、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等。

(3)原因的初步分析。

(4)紧急抢险救援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三)事故处置

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防灾减灾事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

1、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迅速指挥救援人员、车辆、机械设备投入抢救工作,并紧急安排技术专家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请求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抢险救援工作。

2、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保持与旗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防灾减灾应急宣传教育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二)配合旗政府,做好各项救灾、安置、调查总结和恢复工作。

(三)协助做好灾后评诂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城区道路、桥梁的破坏程度进行勘测,对不能继续使用的道路、桥梁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八、重点目标的应急保障措施

城区道路、桥梁是开展抢险救灾的重要通道,发生灾害时,应急指挥部接到灾害信息或预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相关抢修机械设备、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如出现道路破坏、损坏情况,立即进行抢修,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保证人民生命安全。

九、应急演练

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应急,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并根据演练情况和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十、应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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