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矩阵(通用6篇)
篇1:安全生产责任矩阵
超立方体中基于安全矩阵的容错路由
超立方体网络拓扑结构是多处理机系统中常见的一种.随着多处理机系统规模的`增大,系统出现链路与结点故障的概率也随之增大.针对超立方体结构的容错路由设计在信息传输过程中出现迂回的情况,提出了安全矩阵(safety matrices,简称SMs)这一概念,给出了一种建立SMs的方法及其容错路由算法.n维超立方体每个结点所需的存储开销为n2个字,安全矩阵记录了局部更多的信息.与传统的路由算法相比,该算法可以避免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出现迂回和死锁,使路径达到最优.
作 者:王福龙 苑召国 梁丽萍 WANG Fu-long YUAN Zhao-guo LIANG Li-ping 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应用数学学院,广州,510006 刊 名:科学技术与工程 ISTIC英文刊名:SCIENCE TECHNOLOGY AND ENGINEERING 年,卷(期): 8(8) 分类号:O189.11 关键词:容错路由 超立方体 安全链路向量 安全矩阵 多处理机系统篇2:安全生产责任矩阵
在对风险矩阵评估方法的概念和整个理论体系进行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对风险矩阵法应用于军运船舶配积载安全评估进行了研究,并从风险影响和风险概率两个准则入手,对军运船舶配积载进行了示范性风险评估.研究结果对提高航务军代处风险管理水平有积极促进作用,对科学合理地组织军运船舶配积载有参考价值.
作 者:王丰春 徐通 王春颖 Wang Fengchun Xu Tong Wang Chunying 作者单位:王丰春,徐通,Wang Fengchun,Xu Tong(军事交通学院研究生管理大队,天津,300161)
王春颖,Wang Chunying(军事交通学院军事交通系,天津,300161)
篇3:责任矩阵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应用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基本途径和有效措施[1]。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是指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的潜在的危险和危害, 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作业环境及管理缺陷四个方面因素综合作用造成的[2]。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不良作业环境是事故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且可相互转化; 管理缺陷可直接导致人失误、物故障及不良作业环境进而引发安全事故,是构成事故隐患的重要因素[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系统、全面地识别、 分析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针对性安全对策和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过程[4],排查治理的对象应包括上述四方面的因素。但在日常实践中,企业更多关注的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不良的工作环境,只有发生事故后才去查找管理缺陷,属于典型的“轻事前管理,重事后处理”[5]。海因里希的“冰山法则”理论表明[6],每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隐患,其中包括了大量的管理缺陷,及早排查治理管理缺陷十分必要。
近年来,国内学者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了广泛的研究,高春学等[4]根据安全学理论提出了隐患排查治理本质图和治理程序图,刘毅等[7]根据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提出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体系,罗艾民等[8]根据冰山理论提出了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的建设,刘艳萍等[9]提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方法和途径,陈友良[10]等基于工作流技术提出隐患整治工作的建模方法。 但现有研究成果多聚焦于政策、体系、技术层面,对隐患排查治理方法论的研究较少,尤其是管理缺陷方面。为此,本文将责任矩阵的方法引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提供方法支撑。
1责任矩阵简介
责任矩阵是项目管理中常用的一种将工作任务分配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并明确标示出其角色、责任和工作关系的矩阵图形,通常以工作任务为列,以角色为行,在行列交叉位置用字母、数字或符号标示出人员或部门角色在工作任务中的职责,所形成的矩阵即为责任矩阵[11],见表1。
注: R—直接负责; I—参与。
责任矩阵能比较好地表示出项目中的角色及其职责关系,使项目人员能够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有效合作,避免项目执行过程中因职责不明确导致的推诿扯皮。责任矩阵已应用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12,13,14]、应急管理[11,15]等领域。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的建立
责任矩阵包括任务、角色和责任三个要素,针对的对象不同,这三个要素也会有很大的差别[15]。本文研究的对象为安全隐患,构建责任矩阵的过程主要包括: 产生隐患的作业流程分析、涉及部门/人员职能定位及其职责分析、职责划分、建立企业责任矩阵。如图1所示。
第一步: 建立关键流程集合。收集基础资料,梳理与隐患相关的生产业务流程,识别关键流程并按流程顺序进行排序。通常情况下,隐患所在的生产相关业务流程很长,在分析时没有必要对所有流程进行详细梳理,应根据调查需要识别关键流程。建立关键流程集合M,其要素数为m,即M = { m1,m2, …} 。
第二步: 建立角色集合。识别关键流程涉及的部门或人员,识别其职能定位并对其在关键流程中的职责进行分析。建立涉及部门或人员集合N,其要素为n,即N = { n1,n2,…} 。
第三步,建立mi的责任矩阵。按照企业对涉及部门或人员的职责定位,结合具体业务流程,梳理各部门或人员在流程中的职责划分,包括直接负责、配合等,建立mi的责任矩阵。
第四步,建立责任矩阵。对所有关键流程进行汇总,整合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
3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的应用准则
参考项目组织和安全管理的特点,确定责任矩阵的应用准则包括三个:
准则1: 每个关键流程有且只有一个角色处于主责地位,避免出现多头指挥、相互推诿的现象。
准则2: 每个角色至少参与到一个任务中,避免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准则3: 所有关键流程都要有角色负责,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根据以上准则对安全隐患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关键流程是否清晰、责任划分是否合理、执行过程是否存在偏差,以此来查找造成隐患的根本原因并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以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4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的建立与应用
本文以“某核电工程项目电气厂房外墙施工一处脚手架连墙件缺失”为例来阐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的建立与应用。
4.1常规治理方式分析
总结该类隐患治理方式,通常有三种:
方式1: 联系脚手架工恢复连墙件;
方式2: 该脚手架即将使用完毕,并将于近期拆除,不做处理;
方式3: 该脚手架仅作为雨水管安装时使用,并不承重,连墙件缺失不影响架体安全,可不做处理。
经过深入分析,上述处理方式背后可能还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看似很好的解决了连墙件缺失的问题,但基本是凭借经验或标准的要求提出增加连墙件的要求,并未对脚手架的使用功能、搭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了解,可能鉴于脚手架的使用功能,方案中对连墙件的设置高于规范的要求。即使搭设方案中的要求与规范一致,也无法确认连墙件是在搭设时未安装或是在使用时被私自拆除,显然两种情形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
第二、第三种处理方式是隐患责任方和检查人员博弈后以检查人员失败而告终的一种结果。无论脚手架处于何种状态、用作何用,与规范、与方案不符本身就是隐患,检查人员必须督促整改后才可继续使用。这样的处理结果除了物的不安全状态仍存在外,还会助长隐患责任方的侥幸思想,同时也会削弱检查人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综上所述,常规治理方式无法真正达到隐患排查治理的目的。
4.2建立该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
4.2.1建立关键流程集合
经过查阅资料得出与脚手架管理相关的流程主要有脚手架材料进场控制与验收、脚手架搭设方案编制、技术交底、人员资质管理、现场作业控制、脚手架验收、日常维护等。考虑到调查需求,建立的关键流程集合M = { m1: 搭设方案、m2: 技术交底、m3: 作业控制、m4: 验收管理、m5: 日常维护} 。
4.2.2建立角色集合
分析基础资料,整理与关键流程相关的部门或人员后建立角色集集合N = { n1: 技术部、n2: 工程部、n3: 安全部、n4: 架子班、n5: 土建队} 。
4.2.3建立mi的责任矩阵
按照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组织运作规则、脚手架控制流程等文件的规定,可以清晰识别出角色集合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以“m1: 脚手架搭设方案编制”和“m4: 脚手架验收”为例编制的责任矩阵如表2所示。
4.2.4建立责任矩阵
通过逐项梳理关键流程及角色集合的职责划分,并用字母标识出角色职责便可构建出该责任矩阵,如表3所示。
4.3责任矩阵的应用
通过现场核实、查阅文件、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比责任矩阵的要求及应用准则发现该隐患背后隐藏的问题主要归纳如下:
问题1: 由技术部提供的搭设方案可知,该脚手架用途较多,除雨水管安装用外,后续墙体补漆、孔洞封堵也需要用到,考虑到后续该脚手架还需要增加卸料平台,方案要求该脚手架应布置6组连墙件 ( 较规范要求严格) ,但现场仅布置了3组,现场实施情况与方案要求不符。
问题2: 查看技术部组织的技术交底发现,组织人并未参与方案的编制,且技术交底单中未提到连墙件的布置要求; 访谈交底组织人得知其并不清楚方案的要求。
问题3: 查看脚手架验收记录清单发现,该脚手架并未组织验收。咨询方案编制人员得知,因该脚手架的特殊性,方案明确要求由工程部和土建队联合组织验收。但工程部和土建队负责人均认为应由对方组织验收,互相推诿,但因工期紧张,土建队在未验收的情况下即安排使用。
问题4: 从责任矩阵可以看出,对脚手架日常维护的责任没有分工; 现场访谈得知,除安全部的人员反馈在日常检查中会关注脚手架的状态外,土建队、 工程部人员均反馈日常维护应由安全部负责。
利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调查与分析可以看出,常规处理方式均未发现脚手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也无法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导致该类隐患无法彻底得到治理。按照责任矩阵应用准则,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主要有:
1) 问题3违反准则1,导致出现了互相推诿的情况; 问题4违反了准则3,所以出现了管理真空。 因此需要对“验收管理”和“日常维护”的角色进行重新划分与界定,如表4所示。
2) 由表3可知,架子班对“作业控制”流程直接负责,而问题1正是因为架子班未按搭设方案造成的,因此需要强化架子班“严格按方案施工”的执行力度。
3) 问题2是因为交底组织人未充分掌握搭设方案,未识别出方案的特殊要求。技术部对“技术交底”流程直接负责,所以技术部应该在相关程序中进一步明确交底组织人的要求。
5结论
本文针对隐患排查深度不够、治理措施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将责任矩阵的方法引入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结合安全管理的特点,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流程和应用准则。通过某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矩阵的应用分析,识别出了常规治理方式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治理方案。在应用该方法时应该注意以下四点:
1) 关键流程的建立是基础。如果关键流程选择的不合理,会导致排查重点不清晰,提出的治理措施针对性也就不强。
2) 在建立责任矩阵时一般设置5 ~ 9项关键流程效果最好。如果太少,有些问题无法被排查到; 如果过多,则会导致排查量较大,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3) 责任矩阵构建完成后,除关注关键流程责任分工是否合理外,还应重点排查责任的落实情况。
4) 改进后的责任矩阵可供后续同类隐患排查时使用,应注意收集和保存。不断充实责任矩阵数据库对企业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十分必要。
篇4:安全生产责任矩阵
关键词:水害;探放水工;培训方案设计;培训矩阵
煤炭行业是安全风险比较大的行业,由于地质环境等自然因素的复杂性,导致煤矿企业的事故发生率远远高于其它企业。其中,水害是煤矿的主要灾害之一。在煤矿重特大事故中,水害事故仅次于瓦斯事故。水害事故一旦发生,还具有抢救难度大、救援复矿时间长、经济损失重等特点 。
事故往往有多种原因,包括人的因素,材料因素和管理因素等[1],其中人的因素起决定性作用。国内外许多研究表明,超过80%的事故是由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人是煤炭生产的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煤矿事故由矿工安全意识缺乏,注意力不够集中,个人技能不熟练,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加之长期以来,我国的一些煤矿企业严重的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没有被纳入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中,一些企业甚至仍然处于“要我安全”的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是导致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要想有效地緩减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关键是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针对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的特点,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途径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而培训工作的开展有赖于培训方案的设计。有了好的培训方案,不一定有好的培训效果;但是要想有好的培训效果,必须要有好的培训方案。基于目前煤矿从业人员的特点和煤矿生产环境,如何设计一个好的培训方案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探索性地把培训矩阵方案引入到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中,特别是对煤矿特殊工种的培训,期望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培训矩阵,首先是通过对企业有效的培训计划识别,将培训要求和相关的岗位列入同一表中,并明确说明各个岗位工作需要接受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周期,培训效果和考核方式等。培训矩阵编制是煤矿企业各个岗位工种安全培训的起点,可以为企业培训提供科学的依据,便于决策者总揽全局、统筹部署,以“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这一特点为原则,强调培训对象的应知应汇[2]。
鉴于近年来煤矿开采深度逐渐加大,重特大透水事故时有发生的趋势,以煤矿探放水工这一特殊工种为例,构建适合煤矿企业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矩阵,并在实际培训中进行了应用,从而为煤矿企业的年度培训计划提供借鉴和参考。
培训矩阵是一个实践的、动态的系统,设计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实行。在某矿2014年初训及复训两期共362名特殊工种的培训中,初步采用该培训方案,并发放362份调查问卷,收回362份。经统计,有95%的工人表达了该培训方案的设计对安全培训的实施有必要。虽然本方案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应用价值,但由于时间和专业知识所限,并未对煤矿其他工种的培训方案及培训后的反馈进行深入研究,希望今后能有机会和这一领域的专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以期为煤矿企业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起到指导性作用。
参考文献:
[1]樊运晓,罗云.系统安全工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123-124
[2]幸建勋.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J].同煤科技.2010,1:27-28
篇5:安全生产责任书 责任状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顺利实现集团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结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奖惩制度》,集团公司与各职能中心及子公司负责人签订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安全生产基本指标:
A.环境指标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为零;
三废处理达标排放;
有害废弃物合法化处理率100%;
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少浪费。
B.职业健康安全指标
重大伤亡事件为零;
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件为零;
重大火灾爆炸事件为零;
中毒事故为零;
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员工安全教育合格率100%;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合格率95%以上。
在集团本部EHS领导下,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详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岗位责职):各子公司、职能中心负责人为其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子公司、职能中心负责人要与其下属单位及其负责人层层签订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提供并维护安全生产必需的工作场所、设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所有设备、设施、器材的安全维护、保养和及时修理,确保本单位锅、容、管、特、压力容器等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应给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享受符合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给员工上岗、转岗、复岗提供必要的岗位知识培训、工作场地危险因素识别,确保其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及工作场所紧急情况的处理、基本安全知识和逃生技巧。
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化学品仓库、特气供应间等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场所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或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参与救护。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积极响应和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集团公司安全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确保限期内及时整改。
子公司要继续建立并持续完善安全检查制度,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作好安检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重大事故立刻上报集团,一般事故24小时以内上报集团,拖延上报或隐瞒的接受相应处罚。
各职能中心、子公司发生违规行为及责任事故,积极配合集团本部EHS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调查,并接规定写出书面事故报告,接受一切违规处罚,执行事故处理规定。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每半年集团本部EHS、本部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对各职能中心、子公司进行考核,按《2013年EHS目标分解考核》标准执行。
注:在事故处理中涉及到对各职能中心、子公司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厂外非工伤事故不纳入责任状考核,死亡工伤事故作为当年绩效的否决项。
对全年没有发生较大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年终给予各职能中心、子公司总经理等安全奖励。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
xxxxx公司
负责人(签字):主要负责人签字:
篇6:安全生产责任矩阵
2015年4月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编制说明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清单)范本》,按照煤矿安全管理重点,选取了与煤矿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等灾害管理事项密切相关的企业董事长、总工程师、煤矿矿长、煤矿通防科长等19个主要岗位;按照“党政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选取了企业党委书记、企业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企业人力资源和物资供用部门负责人、经营矿长等18个重要岗位;采用“职责定位+职责范围+职责清单”模式组织编写。其中:主要负责人5个岗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4个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8个岗位。
1.主要负责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煤矿矿长和党委书记。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为基础,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要求,结合我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负责人职责构架编写。
2.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煤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其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煤矿安全“双七条”规定为基础,结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
用管理办法》等规程标准,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机构职责构架编写。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和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煤矿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经营副矿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责任制参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程标准和我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按照承担的主要职责在前,参与负责的职责在后的顺序进行编写。
2015年4月1日
目 录
1.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5.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8.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9.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0.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1.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2.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3.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4.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5.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6.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7.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8.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9.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0.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1.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2.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23.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4.安全监察处处长(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5.采煤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6.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7.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8.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9.安全监察处主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0.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1.矿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2.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33.矿通防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4.矿通风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5.矿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6.矿地测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37.矿调度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董事长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审批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确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5.负责建立董事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组织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及考核制度,并督促经理层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
7.负责审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费用足额提取和使用,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督促经理层落实。9.定期召开企业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突出矿井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10.组织开展或督促经理层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经
理层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负责审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2.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3.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八、组织保障
14.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九、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6.负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1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18.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9.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督促经理层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20.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一、其他
22.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党委书记主持企业党委全面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董事长、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制定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审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4.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6.每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五、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7.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组织保障
8.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
聘、任免等干部任免事项;督促相关部门将干部任免情况告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9.监督企业及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10.参加企业安全办公会,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决策提出意见。
八、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和考核
1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12.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13.落实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九、其他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批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
2.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会议、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审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负责审定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落实;按规定组织审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5.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监督检查投入使用情况。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每月至少召开1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和防治水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
8.组织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督促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组织制定并实施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每年至少参加1次煤矿应急救援演练。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2.负责指挥或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八、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3.负责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14.负责每年向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1次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组织保障
15.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方案;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方案。
16.落实企业董事会(党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人员配备决定。
十、依法办企,依法管企
17.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18.依法对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并监督落实。
1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生产和建设。2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十一、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1.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22.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及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十二、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企业副总工程师、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审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检查指导矿井开展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7.审批突出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8.审批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
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闭坑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三下开采”试采总结报告等;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等。
9.审批矿井安全生产系统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对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3.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5.督促企业副总工程师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6.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工作;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工作。
18.制止采场布臵、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19.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
织生产等行为。
20.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22.检查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4.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2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在总经理领导下,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制定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4.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督促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矿山救护队的机构设臵、人员配备、救护装备和设施、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7.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
8.参与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措施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指挥“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防突专项检查;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
12.总结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每季度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5.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评比考核办法等;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16.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7.制止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制止无果的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董事会);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21.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2.参加事故抢险救援,配合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非人身事故调查;督促事故责任人和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
2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八、其他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杜绝矿井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3.杜绝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和防治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4.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生产布局;组织开展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负责确定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6.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大型设备检查维修台账。
7.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生产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组织开展煤矿采掘专业、机电运输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机电运输等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和措施。
10.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督促调度室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帐,记录干部下井、带班信息;保证生产调度系统通讯畅
通。
11.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2.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13.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安全生产、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4.参与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15.参与审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每年至少参与指挥1次矿井瓦斯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突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18.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防范措施。19.按职责权限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基本建设副总经理在企业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煤矿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核准或备案;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初审工作;负责申请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开工备案等工作。
3.负责煤矿建设项目依法建设。
4.组织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设臵、人员配备;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投入等工作。
6.负责审查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和承包合同。
7.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协议和救护协议。8.组织审定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监督检查煤矿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10.负责建设单位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建设项目重大灾害治理方案。
11.组织或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整改。
1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13.参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14.参与制定煤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5.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演练。监督煤矿建设项目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参与煤矿建设项目“一通三防”、透水等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6.组织或参与煤矿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配合煤矿建设项目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经营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企业运营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企业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并监督落实。3.负责落实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专项资金。
4.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等安全工程资金使用情况。5.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6.参与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7.参与制定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
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一通三防”职责,对“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3.监督检查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审查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保护层开采设计、区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保护层开采效果考察报告等。
4.监督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5.监督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6.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7.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8.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组织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0.制止超通风能力、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
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11.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2.检查指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13.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企业“一通三防”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每年至少参与1次矿井“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5.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组织制定企业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6.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7.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职责,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如下:
1.组织制定企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负责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3.审查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审查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4.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等。
5.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编制及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7.杜绝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8.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9.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0.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
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1.督促检查地测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2.召开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
13.组织制定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与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4.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5.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组织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6.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7.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职责,协助企业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生产布局、采场接替工作。
2.负责审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水平、采区设计。3.负责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4.负责矿压治理和顶板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情况。
6.负责采煤、掘进、巷修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落实矿区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8.负责查处顶板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参与查处“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措施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9.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0.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参与审查企业瓦斯治理、防治水等中长期规划。
11.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2.参与制定企业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方案。
13.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演练。
14.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防范措施。15.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下,履行机电运输技术管理职责,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2.组织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账。
4.组织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5.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臵。
6.负责组织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矿用产品入井。
7.负责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8.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9.组织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0.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1.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组织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2.参与审查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3.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
14.参与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每年至少参与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7.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8.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监察局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常务副局长)在企业安全副总经理(安监局长)领导下,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组织或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负责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3.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4.监督检查企业所属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和落实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负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督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工作。
7.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监督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制定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治理方案。
四、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9.监督检查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
五、检查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
10.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跟班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提交企业安全办公会议。
12.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六、履行职责,制止违章
14.负责起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等。
15.督促相关部门和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16.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17.制止并报告无证或证照过期组织生产建设行为;查处超能
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行为;查处单班下井人数超过规定和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18.查处瓦斯、水、火等灾害治理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查处生产系统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9.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查处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组织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监督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七、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2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2.组织对较大涉险事故调查,监督非人身事故调查。23.监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并及时反馈。24.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举报事项。
八、其他
2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通防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通防部门是企业“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和企业通防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会议。
3.审查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突出矿井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保护层开采计划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突出矿井新水平和新采区防突设计等。
4.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突出区域划分、煤层瓦斯参数测定、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等工作。
5.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臵工作的落实情况。6.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灭火及安全监控系统情况。7.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和台账。
8.制止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不执行防突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等行为。
9.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及通防部门做好“一通三防”等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火工品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矿井“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审查矿井“一通三防”重大灾害防治和隐患治理技术方案,并督促落实。
12.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13.编制“一通三防”灾害治理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14.参与制定“一通三防”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5.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参与“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分别参与1次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火灾、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7.参与瓦斯浓度超限3%及以上事故追查;指导瓦斯浓度超限3%以下事故追查。
18.配合“一通三防”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地测防治水部门是企业地测防治水业务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在企业总工程师领导和企业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协助审查煤矿(涉煤子、分公司)防隔水煤(岩)柱、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三下一上”开采和防治水工程设计和矿井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3.协助审查矿井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矿井闭坑报告。
4.监督检查矿井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地质和水文地质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效果验证报告等。
5.负责开展主要地质构造(含导水断层、陷落柱)和主要充水因素等探查治理工作。
6.制止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各类保护煤柱行为,确保采掘活动在采矿许可证批准范围内。
7.负责地质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工作。
8.负责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9.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按规定建立三维地震工作站、水化学实验室和水动态观测系统。
10.督促检查地质防治水基础图纸、资料和台账。
11.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负责编制企业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12.参与检查矿区雨季“三防”工作。
13.参加有关地质防治水专题会议,提出地质防治水重大问题的解决意见。
14.负责编制企业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参加1次水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5.参与水害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6.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生产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生产技术部门是企业生产技术业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负责人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和企业生产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生产技术和生产调度管理等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场接替,审查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设计;制止和纠正不合理的集中生产行为。
3.指导矿井科学选择开采方法和支护方式,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材料和设备。
4.组织开展顶板管理、矿压治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落实情况。
5.负责开展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止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6.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工作,督促建立完善各类调度台账,督促生产调度系统按照应急程序处臵生产安全安全事故和矿井紧急情况。
7.组织开展生产调度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8.参与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冬季和雨季“三防”检查工作。
9.参与编制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参与编制企业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职责范围内人员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1.参与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抢险救援。13.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14.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机电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和企业机电副总工程师业务指导下,履行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检查机电运输岗位工种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3.监督检查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
4.审查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5.建立机电运输设备台帐。
6.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完善供电、提升、运输系统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组、及选煤厂等安全保护装臵。
7.负责开展机电运输设备、材料检测检验工作;防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入井。
8.制定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矿区供电安全保障措施。9.监督检查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
10.落实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组织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开展副井提升系统、井下辅助运输系统等专项检查。
11.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参与查处机电运输系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12.督促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管理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维修后的各项安全性能指标符合维修质量标准的要求;参与审查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参与指导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停产检修工作。
14.参与审查机电运输岗位安全培训计划,参与开展机电运输岗位工种业务培训。
1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落实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6.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监督检查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17.每年至少参加1次机电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1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9.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2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领导下,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划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3.参与审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落实并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参与审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相关资金。5.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落实抢险救援资金;配合事故调查,协组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资金。
6.按职责权限,督促落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罚款的交纳情况。
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供应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履行设备采购供应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企业设备采购与供应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物资供应和调配。
3.负责火工品的采购、储存、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4.负责设备性能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审核。
5.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抢险救援,落实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抢险救灾设备;监督检查所属煤矿(涉煤子、分公司)应急救援物资和抢险救灾设备的储备情况。
6.参与设备、器材招投标工作;负责采购符合国家矿用产品安全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器材和仪器仪表。
7.参与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的检测、检验工作;禁止非防爆、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库、入井。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履行人力资源规划、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劳动关系管理、绩效和职位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制定安全培训、“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计划。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3.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方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案;按职责权限,负责落实并监督配备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负责制定企业劳动定员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制度,检查和纠正井下作业人员超时作业行为。
5.负责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制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
6.负责制定企业安全结构工资制度。
7.按干部管理权限监督检查干部带班下井、跟班情况。8.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经济处罚涉及工资总额的扣减。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2.组织制定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审查安全生产规划
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计划。
4.负责按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组织审定安全培训计划。组织职工全员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复)训。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水、火、粉尘等重大灾害防治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负责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9.组织审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并参加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检查。
10.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按规定审批瓦斯日报表、突出煤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井下烧焊措施等。
11.负责落实瓦斯综合治理五项指标(保护层开采面积、钻孔量、抽采量、抽采率、瓦斯治理工程),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1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实;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
14.负责主持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产安全问题。
15.负责每半年向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汇报1次瓦斯治理、防治水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
16.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17.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六、组织审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8.组织审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矿井综合或专项应急救援演练。
19.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发生事故和重大灾害时,负责启动事故应急响应。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0.负责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1.组织涉险事故、非人身事故调查。
八、依法办矿,依法管矿
22.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保证合法有效;督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合格。
23.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或建设,杜绝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办理煤矿建设项目相关手续,按照 “一井一制”原则管理煤矿建设项目,并督促煤矿建设项目按设计施工。
九、组织保障
2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十、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
26.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27.落实事故责任人及事故责任单位处理意见。28.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9.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八、其他
30.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矿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与矿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参与审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党委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规章制度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生产建设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4.组织制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计划;参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等监督检查。
四、参与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矿井应急救援演练。
6.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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