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职责(精选6篇)
篇1:安全生产的职责
车队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制度和交通法规的学习。
2、积极配合矿领导及全矿各部门的工作,提供安全的交通服务。
3、负责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消防检查,杜绝事故隐患。
4、负责搞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高效。
5、坚持每日安全晨会制。
6、负责本单位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精益求精地搞好服务。
8、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车队的安全生产职责范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 针,强化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总经理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 副总经理负责生产与安全,行政副总经理负监管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双责制,生产工作要认真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各部门和人员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经 常向职工进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的教育。
第四条 车队队长、副队长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及车辆技术保养负
分管责任,进行车辆运输生产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及时解决车辆安全运输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负责车队的各项管理工 作,完成各项安全机务以及经济技术指标。
车队的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车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本车队的安全消防保 卫管理职责。
2、认真落实公司安全消防保卫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操作规程。
3、坚持在生产一线,检查车辆技术状况,监督驾驶员思想动态、驾驶技术和安全行车状况,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问题、交通事故 和消防治安事故,分析违法原因,综合治理,从根源上整改纠 正,杜绝“病”车投入营运,防范交通事故、消防治安事故的 发生。
4、落实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
5、落实安全运输、消防保卫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制度。 做好记录,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
6、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 教育驾驶员,反违章,防事故,消除安全隐患。
7、监督驾驶员合理作息,监督排班运营情况,杜绝疲劳驾驶。
8、掌握驾驶员思想和健康状况,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防止驾驶员 带“病”开车。
9、每季度对驾驶员、保安员作一次全面考评,考评不合格者提出 处理意见,报车队领导处理。
10、安全检查要日查与月查、小查与大查、抽查与普查相结合,善 于发现和从根源上纠正安全消防及治安隐患,严处违法行为, 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11、现场救援、处理行车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驾驶员、保安员,按照有关规定对肇事者提出处罚意见,执行公司的处 罚决定。
12、及时、准确填报事故报表。
13、做好驾驶员档案(包括招聘考核、违法违规记录、责任事故、安全学习、培训、奖惩) 、保安员档案、事故统计报表档案、安全稽查整改档案、事故及处理档案、安全文件档案、安全会 议(活动)记录档案、教育培训档案工作。
公司定期考核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对达不到安全 管理目标,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将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安全考 核办法进行处理。
篇2:安全生产的职责
1.作业工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在施工生产操作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接受项目监督,听从安管人员的指导,实现安全生产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待消除后再上岗作业。
4.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5.正确使用和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具,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篇3:安全生产的职责
一、谁不履行课堂监管义务谁负责原则
每位任课教师都承担着一定的教育教学任务, 都有学校规定的课程和课时, 教师无论是讲授课本知识还是辅导自习, 都是课堂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在履行安全职责和义务方面应做到“五要”和“六不”。“五要”:1.要清点和登记缺课学生, 并将学生缺课情况及时报告班主任;2.要在课堂随时留心观察学生的各种异常表现, 如, 情绪激动的、攀爬窗台的、玩弄刀具火种等危险用具用品的、突发急病的等, 一旦发现问题, 尽力予以制止或救助, 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领导报告, 同时通知学生家长;3.体育课、实验课、信息技术课、社会实践课、劳动课的教师, 要在课前深入教室或活动场地排查安全隐患, 查看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等是否完好无损, 有无不安全因素, 并对学生提出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应遵守的纪律;4.要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教学, 指导学生规范操作或活动, 对学生操作或活动的各个环节都应指导到位;5.要加强教学用具和实验药品管理。“六不”:1.不迟到早退;2.不无故旷课;3.不中途离开教学场地;4.不随意拖堂;5.不允许学生随便离开上课场地;6.未经学校批准不到校外教学。
二、谁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谁负责原则
每个学生都是公民中的一员, 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和生命健康权, 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对未成年人而言, 更应得到重点保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对学校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 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 现实中学校教师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时有出现, 从而引发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接连不断, 教师在伤害学生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也许有的教师出发点是好的, 是为了学生, 但是所采用的方式方法是不能被认可的, 尤其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当今社会, 家长是不能容忍的。
三、谁组织学生活动谁负责原则
学校少先队、班级、团委、政教处、教导处等机构, 因工作需要, 经常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 但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 经学校批准后, 方可进行,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书面申请报告要写明组织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活动目的、时间、期限、地点、规模, 形式和内容, 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需乘车的还须向随行车辆司机索要有关安全资质证件, 落实有关部门配合人员。组织者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详细制定活动方案, 合理分析和预见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 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做到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安全职责到位、后勤服务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活动前, 组织者要对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纪律和安全教育, 使其树立安全意识, 全面了解安全知识, 必要时可组织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同时对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者要将活动起始和结束时间、地点等情况提前告知家长, 以便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和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活动必须严格按批准内容进行, 不得擅自改变主题、扩大规模和变更时间、场地。活动中, 有关人员要在现场全程指导和监管, 规范学生活动程序, 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一旦发生意外, 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不能以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名义安排学生到校外从事商业性活动, 否则一旦学生发生伤亡事故, 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谁值班巡查谁负责原则
学校要建立教职工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巡查制度, 安排值班巡查人员和带班巡查领导, 明确值班巡查人员工作职责, 配备值班室, 公布值班电话。值班巡查人员要彻底排查校园不安因素, 对学生上下楼梯、出入楼门校门等关键时段以及门卫、学生食堂、伙房、图书阅览室、宿舍、校内施工现场、活动场地、校园周边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和监管。查看教职工是否按时到岗, 有无提前离岗和中途逃岗的;学生有无拥挤起哄、打架斗殴的;学生夜间是否按时就寝, 有无夜不归宿的;楼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无阻;应急灯能否照明;不用的电器是否关闭;锅炉房、伙房有无易燃易爆物品等。决不放过每个环节, 决不留有任何盲区和空档。值班人员在巡查期间应随身携带值班巡查通信工具, 每天保证24小时开机, 以便随时接听和通报安全信息。值班巡查人员要遵守学校规定, 昼夜值守学校, 不得擅自变更值班时间, 未经校长允许, 不得让他人代班。值班巡查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值班巡查人员要快速反应,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第一时间火速抵达现场, 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同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校长应每天保证24小时不关闭手机。在救援人员未到之前, 由带班领导担任临时总指挥,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尽全力遏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值班巡查结束时, 要履行交接班手续, 全面、准确、详细地记录值班巡查期间接报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并向接班巡查人员交代需续办的事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值班巡查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 如有脱岗、漏岗、值班电话不通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 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带班领导和其他值班巡查人员的责任。
五、谁承担岗位工作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 仅靠几名学校领导是难以做好的, 需要全校教职员工齐抓共管, 各负其责才能完成好, 这就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制定教职工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校长要与学校副职、中层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炊管人员、电工、校车司机、门卫、清洁员、校医等教职员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 形成安全工作层层有目标, 人人有责任, 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必须由签订双方亲自签名方可生效, 因为只有这样, 才能说明岗位安全职责明确到人了, 在以后工作中, 签订者就会自觉地树立起责任担当意识, 就会为自己的安全行为负责。如果学校没有使教职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 教职工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一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那就是学校领导的责任。如果学校使教职工明确了岗位安全职责, 而教职工落实不到位, 一旦造成学生伤亡事故, 那么教职工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教职工因事请假不在岗位的, 学校要安排临时代岗教职工, 请假教职工的岗位安全职责由临时代岗教职工承担。
六、谁首遇安全问题谁负责原则
有的安全隐患, 排查人员在排查时没有出现, 排查工作结束后出现了, 排查人员不可能时时刻刻蹲在那里看着, 这就涉及了一个首遇安全问题, 也就是首次遇到安全问题。学校教职员工无论谁, 都是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 都有可能首遇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谁最先遇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 谁就是第一责任人, 首遇者对遇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者学校有关处室加以解决。首遇者对遇到的突发事件要积极应对, 勇于担当, 尽力制止事态发展, 及时告诉学校主要领导和学生家长。如需要, 还可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向公安机关或者急救中心求助, 并积极帮助救援。对突发病患者, 除了承担以上责任外, 还要立即护送其到附近医院救治。首遇者要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首遇突发事件时,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临阵脱逃、回绝服务、推诿扯皮、敷衍搪塞、推卸责任, 否则要追究其责任。如果是一人遇到突发事件时, 那么他就是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当两人以上共同遇到时, 职位高的为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 当其职务级别无差别时, 他们都是首遇安全问题的责任人。在场的非首遇责任人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 应从人道主义出发, 积极协助完成救援衔接工作, 以便使所要办理的事情不脱节, 有助于又快又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首遇安全问题问责制的实施能有效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学校要对认真负责的首遇安全问题责任人给予大张旗鼓的表彰和奖励。
七、谁排查整改隐患谁负责原则
学校安全排查要实行定时、定点、定员、定岗制, 排查组组长是安全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排查人员一旦接受安全排查任务, 必须明确排查内容、重点、方法和职责, 并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地毯式排查, 不疏漏一个细节, 不放过一处死角。检查人员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记录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上, 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 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批办, 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每次检查结束后, 检查组人员都要在《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上签字。安全隐患整改后, 学校要组织技术骨干进行验收和复查, 验收和复查结果要记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 验收和复查人员签字后, 《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记录簿》可存档保管。安全检查人员和验收复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检查职责, 对因检查整改不深入, 不细致, 走马观花, 敷衍塞责, 应该发现而未发现或者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以及对已报告但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从而造成学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八、谁安排学生去留谁负责原则
任何教职工无权安排学生从事超越学生能力范围的事情, 教职工安排学生在校内从事能力范围内的事情, 如, 搬运东西上下楼梯、擦洗玻璃窗、值日等, 必须在事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万无一失。学生放学后, 教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学生留校活动, 因特殊情况, 如, 学生值日、教师个别辅导和谈话以及组织其他活动确需推迟离校时间, 教职工必须提前书面报告政教处或教导处审批, 政教处或教导处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 并给保卫室或门卫室、传达室下达书面通知, 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同时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学生留校原因和时限, 让学生家长按时到学校接回或由教师亲自送回推迟离校时间的学生。凡推迟学生放学回家时间的教职工, 必须在场陪伴学生, 负责学生留校期间的安全。否则, 一旦学生走失或发生其他意外, 安排学生留校的教职工要承担主要责任。一般不提倡教师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谈话、辅导。
九、谁承办具体事情谁负责原则
学校把一件具体事情交给某个处室或某位教职工去办理, 办理者一旦接受, 就要认真负责, 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 找准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 提前予以足够关注, 按照办理程序和要求, 细心研究, 周密策划, 精心设计, 确保措施得力, 落到实处, 绝不疏漏办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从源头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办理者在办理过程中如麻痹大意、敷衍塞责, 一旦造成学生伤亡事故, 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谁审批集体活动谁负责原则
学校对于一些有益的活动该开展的就要开展, 不能因噎废食, 但要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审批者要认真审查, 看有无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是否提前到活动地点进行过实地勘察, 活动场地是否就近、安全、方便, 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完善, 是否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是否把安全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 活动所需物品是否准备齐全, 所用交通工具安检是否合格、会不会超载, 驾驶员是否具备驾驶资质, 学校是否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 活动期间的天气预报情况如何, 是否有公安、交通、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的人员配合, 活动内容是否有商业成分, 活动前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 是否组织学生进行应急逃生演练, 是否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经严格审查确实符合安全要求的, 方可批准外出活动, 审批者要将申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存档备案。审查者在审查过程中, 如果不认真把关, 应付、马虎, 一旦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未经主管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 否则, 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谁主持班级工作谁负责原则
篇4:浅谈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关键词: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安全工作 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全权委托代理人,是项目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将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职责和义务,因此总监也将带领项目监理部全体成员开展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五方参建主体之一,应当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理单位所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最终需通过项目总监在项目监理工作中来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对工作开展好坏将直接导致监理单位能否履行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要真正履行好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度:
每一个项目监理部都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项目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总监负责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明确各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督促各监理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日常的安全工作。项目监理部各监理工程师在安全工作中要以既分工又合作的态度,形成以总监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总监要不定期的对各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监理工程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各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要认真记录,形成良好的记录习惯,可使工作过程有据可查,既有利于督促现场安全,也有利于保护自己。
二、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多:1)建筑工程的特点就是固定、体积庞大、施工周期长,并且在有限的场地内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行施工,因此不安全因素将时有发生;2)由于建筑业中的工作大量是人工操作,施工人员受施工环境的影响,易产生思想和情绪上的波动,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3)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较多,交叉作业增加,安全防护装置时有不到位,因此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4)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设起来,并且露天、高处作业较多,受气候影响较大,因此也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5)当一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完成后,机具在拆除、转移的过程中又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针对上述不安全因素,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监理单位要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如果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要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如果发现违规作业时应以安全监理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安全隐患消除后,监理项目部应检查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2)要加强日常安全巡视检查。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中作业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与控制;对于重要的和对工程施工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工程部位、作业活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排监理员进行监控;安全记录资料的检查;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后安全检查等。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应分为管理违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三个方面。要求各监理人员在监理的巡视过程中抓住关键部位,重点关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必要时安排专人进行旁站;在巡视过程中要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检查施工单位的书面记录,同时也须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基坑边沿及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起重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等处完善安全标志的设置;
3)项目监理部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分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承包的管理、安全施工、安全制度、文明施工、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问题,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经项目经理及有关单位签认;要求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4)利用专题安全会议、工地例会等对下一步工作或新的工序中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及时提出。针对安全薄弱环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在会议上着重提出,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方案施工,并督促落实情况。如果有新工艺、新技术,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讨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应该怎么样避免安全事故。
5)对安全隐患的处理方法:
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监理工程师对安全事故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对在施工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工作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当场向责任人指出,立即纠正。
三、事故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就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了安全事故,就不可避免的有人员和(或)财产的损失,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看到的。但是工程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太多,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足,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总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停止此部分工程的施工,启动安全救援应急预案,维护现场秩序,督促抢救人员及维护现场安全,向公司領导、建设单位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事后要写出事故经过,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不安全因素,尽管这些不安全因素产生的根源往往不在总监本身,但是作为一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要很好的控制这些风险,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要有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快速的识别不安全因素的类别,运用广博的知识、超群的技巧来防范和控制这类因素。以保证总监较好的圆满完成合同上规定的各项任务。
参考文献
[1]叶善图,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探讨,内江科技,2010年第08期
[2]陈尚增,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策略探讨,企业技术开发,2011年第07期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篇5:生产员工的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完好。交班前与接班者如实告知上班的操作情况,不合格不交班。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映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配合维修工检修设备,严防事故发生。
6、正确佩戴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等。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篇6:生产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生产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1.必须坚持“安全
安全职责
9.在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或调换员工的工作时必须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
10.负责组织和领导安全活动,安全大检查、安全分析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解决。
11.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对待事故。对特大、重大事故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2.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要先解决好安全问题,再进行生产,对明显危及安全生产的上级指示和决定,应立即向上级反映,同时暂停执行。
1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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