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个性化评估(精选5篇)
篇1:安徽省个性化评估
安徽省2017年上半年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
估报告考试试卷
本卷共分为1大题50小题,作答时间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存货清查的核算错误的是__。
A.存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
B.对于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C.发生盘盈的存货,应及时办理存货的入账手续,调整存货账的实存数,按盘盈存货的计划成本或估计成本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再冲减其他业务支出 D.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情况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2.硫的含量越高,会提高钢材的______。A.热脆性 B.冷脆性 C.柔韧性 D.可塑性
3.城市的各类地貌现象主要影响各项建设用地的选择和建筑物的稳定性。港口码头用地选择,以在河岸()为宜。A.四岸地段 B.凸岸地段 C.宽敞地段 D.平直地段
4.关于门窗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叙述不正确的是__。A.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B.卷闸门安装,其工程量按门洞口高度加5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C.不锈钢门框工程量按门框外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D.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双点、四点压力机。A.连杆的数量 B.滑块的数量 C.工作台的数量
D.滑块与工件接触的点数
6.下列各项中,不应计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是__。A.拨付的加工物资 B.支付的加工费
C.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时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D.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7.项目的静态投资为45000万元,按该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期为3年,3年的投资分年 使用比例为第一年25%,第二年55%,第三年20%,建设期内年平均价格变动率预测为5%,则该项目建设期的涨价预备费为__万元。A.562.5 B.2536.88 C.1418.63 D.4518.01 8.以下说法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的是__。
A.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B.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C.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土地使用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D.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建设土地的,应当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9.在投资决策评价中,对于互斥方案来说,最好的评价方法是__。A.净现值法 B.现值指数法 C.内含报酬率法 D.会计收益法
10.混凝土配合比1:2.89:5.62:0.81中的1是指__在混凝土中所占的重量比例。A.水泥 B.砂子 C.石子 D.水
11.企业对外销售需要安装商品时,若安装和检验属于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则确认该商品销售收入的时间为__。A.发出商品时
B.收到商品销售货款时 C.商品运抵并开始安装时
D.商品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时
12.修正概算是在__阶段确定工程造价的文件。A.方案设计 B.初步设计 C.技术设计 D.施工图设计
13.货运量为1500万t,则该铁路线为__级铁路。A.Ⅰ B.Ⅱ C.Ⅲ D.Ⅳ
14.母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下列项目相互抵销的是__。
A.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B.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C.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享有的投资收益份额 D.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母公司所享有的份额 15.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__。A.选址意见书
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D.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知书
16.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是__。A.农业生产、重新择业、入股分红、异地移民
B.征地通告发布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栽种的青苗应给予补偿 C.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D.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17.回水管属于__系统的构成内容。A.室内给水 B.室内排水 C.室内供暖 D.室外供暖
18.__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A.分部工程 B.分项工程 C.单位工程 D.检验批
19.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反映了风险与要求的收益率之间的均衡关系。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β系数是重要的因素,其表示的内容是__。A.某项资产的总风险
B.某项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C.某项资产期望收益率的波动程度
D.某项资产收益率与市场组合之间的相关性
20.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梯,应分层按楼梯间墙的轴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__的楼梯井。A.50cm B.40cm C.60cm D.80cm 21.J公司于2007年3月用银行存款6000万元购入不需安装的生产用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007年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5544万元,2008年 12月31日,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5475万元,假设该公司其他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则2009年1月1日J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为__万元。A.0 B.219 C.231 D.156 22.排架结构荷载的传递路线依次为__。A.屋面板—屋架—柱—基础 B.屋架—吊车梁—柱—基础 C.屋架—墙梁—柱—基础
D.吊车梁—柱间支撑—柱—基础
23.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__予以更正。A.会计估计变更 B.会计政策变更 C.重大会计差错 D.非重大会计差错
24.幅面尺寸(单位:mm)594×841的工程图样幅面代号为__。A.A0 B.A1 C.A2 D.A3 25.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__。A.选址意见书
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D.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通知书
26.目前工厂所用铸钢设备主要是______。A.转炉 B.平炉
C.电弧炉和感应电炉 D.电磁炉
27.下列各项属于资本性支出的是__。A.在建工程利息支出 B.广告费
C.生产工人工资
D.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 28.建筑塑料的优点是__。A.耐化学腐蚀性优良 B.刚度好 C.不易老化 D.不易燃烧
29.一般要求百年一遇洪水位以上()m的地段,可选作城市用地。A.0.5~1.0 B.1.0~1.5 C.1.5~2.0 D.1.0~2.5 30.下列防水涂料中,防水性能最好的是__。A.乳液型防水涂料 B.溶剂型防水涂料 C.反应型防水涂料 D.水乳型防水涂料
31.下列各项中,属于工业企业其他业务收入的是__。A.出售固定资产收入 B.销售商品收入 C.罚款收入
D.出租无形资产收入
32.一般情况下,为了增大工业展厅的室内净空,常用的楼板型式为__。A.板式楼板 B.肋形楼盖 C.井式楼盖 D.无梁楼盖
33.在柴油机一个工作循环的四个行程中,______行程是做功行程。A.进气 B.压缩 C.燃烧膨胀 D.排气
34.按能否独立存在分类,资产可以分为______。A.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B.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C.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D.可确指的资产和不可确指的资产
35.经济活动对于位置本身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如__改善可以将一块位置不好的土地变成位置较好的土地。A.服务 B.价格 C.交通 D.人口
36.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物资,应通过“__”科目核算。A.原材料 B.生产成本 C.委托加工物资 D.库存商品
37.下列摊销方法,可用于对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的是__。A.一次转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B.一次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 C.“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D.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
38.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下列各项中,成为暂时性差异的是__。
A.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00元,相关的收入已包括在本期应税利润中 B.一项账面余额为100元,账面价值为60元的存货
C.账面余额为100元的应付工资,相关的费用已包括在本期应税利润中 D.账面余额为100元的应付税款滞纳金 39.木材物理力学性质的转折点是()。A.含水率 B.湿胀干缩 C.纤维饱和点 D.各向异性
40.当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并能够较准确地计算出概算工程量时,可采用__编制概算。A.概算定额法 B.概算指标法 C.类似工程预算法 D.预算定额法
41.下列固定资产中,应计提折旧的是__。A.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房屋 B.闲置的房屋
C.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房屋 D.经营租赁租入的房屋
42.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__倍。A.5 B.10 C.15 D.20 43.某企业实现净利润为5000万元,本期提取折旧700万元,无形资产摊销100万元,提取坏账准备200万元,投资收益500万元,非经营性财务费用1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为700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为4200万元。如果没有其他事项,该企业的营运指数为()。A.0.82 B.0.61 C.0.50 D.0.40 44.建筑安装施工程直接费中的人工费是指__。A.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工资性费用
B.施工现场与建筑安装工直接有关人员的工资性费用 C.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D.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及机械操作人员开支的各项费用
45.某建筑物呈一字形平面布置,东西向长50m,南立面出现倒八字形裂缝,该裂缝是由于__产生的。A.温度差
B.建筑物荷载增大 C.建筑物东西两侧沉降 D.建筑物中部沉降
46.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资本公积项目中,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股本的是__。A.股本溢价 B.拨款转入 C.接受现金捐赠
D.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47.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下列情况中可以实行国有土地租赁的是__。A.原建设用地经过土地转让、企业改制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 B.新增建设用地确定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 C.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D.原有建设用地转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的
48.在城市规划中一般按当地在一年中不同风向的最大风向频率确定其盛行风向,据此布置功能用地,把工业区布置在居住区的__。A.上风向 B.西侧 C.下风向 o.东侧
49.某企业接受委托代销商品,并根据所代销商品的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下列各项中,属于受托方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是__。A.收到手续费时 B.取得代销商品时 C.销售代销商品时
D.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
50.谨慎性原则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一,下列各项中,不能应用谨慎性原则的是__。A.取得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B.固定资产的折旧 C.无形资产摊销
D.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篇2:安徽省个性化评估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纳税评估质效的提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内容,通过建立并运行“主辅评”团队和税务机关上下联动机制规范评估实施工作。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科学高效、税企互动、优化服务、团队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 纳税评估实施的工作环节包括:评估团队的组织、案头审核、调查核实和评定处理四个环节。
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
第二章 评估团队的组织
第六条 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
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应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第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确定承担评估任务的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第八条 评估组的分工采取主辅评制,通过评估预案竞争的方式产生主评岗位(以下简称主评)和辅评岗位(以下简称辅评)。
第九条 评估组应当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纳税评估事项,并注明评估的理由、期间和税种。同时将《风险识别报告》预警的异常数据及其可能存在的疑点问题一并告知,要求纳税人复核疑点数据、作出书面解释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十条 评估组在撰写评估预案前,评估组应进行信息收集、校验和补正工作。
第十一条 评估组每位成员应根据收集、校验和补正后的信息,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第十二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第十三条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以主评撰写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形成评估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二)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三)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
(四)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
(五)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 案头审核
第十四条 评估组在案头审核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收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一)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二)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三)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四)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第十五条 评估组应对前期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锁定或排除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点的高低确定调查核实的目标及采取的方法。
第十六条 纳税评估案头审核阶段结束后,应根据案头审核结果,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评估组工作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二)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
第四章 调查核实
第十七条 评估组按照评估预案和案头审核的结果,采取约谈、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核查情况应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 对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评估组可以使用技术工具提取纳税人的有关会计核算数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 账簿、凭证。
第二十条
纳税人是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企业或外资企业等规模较大的企业,调查核实方法应当以风险为导向,对企业内控
制度进行测试及评价,发现企业内控缺陷与税收风险的关系,从企业管理的层面审视与防控税收流失风险。
第二十一条 评估组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采用信函、电话、短信、网络、面谈等方式沟通。需要税企双方确认证据和结论的,应当以书面信函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信函的双方应当签章确认;采用面谈方式的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第二十二条 约谈的对象由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必要时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及举证等要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
第二十三条 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情况报告。
第二十四条 调查核实结束后,评估组应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第五章 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评定处理是指评估组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经集体审议通过后,报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形成评估处理决定并执行的过程。
第二十六条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
第二十七条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通过评审专家评审预案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审议评估意见前,应当征询评审专家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评定处理决定应按照以下原则作出:
(一)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确认纳税人的涉税疑点问题可以排除,主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内容、过程和事实情况加以说明,经评估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二)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且纳税人没有异议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
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三)纳税人的涉税问题得到确认,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其他符合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四)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五)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六)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纳税人。
第二十九条 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第三十条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第三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评估实施部门反馈,双方共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第三十三条 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市国税局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规程由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流程
(试行)
一、组织评估团队...............................................................................11
(一)接收评估任务.................................................................12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12
二、案头审核......................................................................................12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13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13
(三)案头审核.........................................................................14
(四)制作评估预案.................................................................15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16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16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17
三、调查核实......................................................................................17
(一)实地核查.........................................................................17
(二)约谈.................................................................................18
四、评定处理......................................................................................19
(一)形成评估报告.................................................................20
(二)评估结果处理.................................................................20
(三)评估结果执行.................................................................22
(四)评估结果反馈.................................................................22
(五)评估结果存档.................................................................22
整体描述:本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指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和风险管理的要求,通过竞争与合作的“主辅评”团队工作模式,运用数据分析、实地调查、约谈的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流程。
主流程:组织评估团队-案头审核-调查核实-评定处理
一、组织评估团队
业务描述:省局征管科技部门根据风险扫描与排序的结果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并派发评估工作任务。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任务分配方案,向评估人员下达评估任务,成立评估团队(以下简称“评估组”)。
涉及岗位:评估案源管理岗、领导审批岗、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接收评估任务
评估实施部门接收省局征科处发布的评估工作任务,纳税评估任务单通过工作流推送,并附《纳税评估对象清册》。评估对象清册内容包括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行业明细、主管国税机关、疑点信息、评估税种、评估所属期等信息。
(二)确定任务分配方案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根据《纳税评估对象清册》,研究确定评估任务分配方案,根据评估任务分配方案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成立评估组,评估组应由具备税收业务、会计、计算机应用等专长的人员组成,根据评估对象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评估组人数,一般为3-5人。
二、案头审核
业务描述: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评估有关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评估组所有成员应收集、校验和补正相关信息,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等基本情况,收集相关涉税资料。收到纳税人书面复核结果后,对复核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初步鉴定与评价,对纳税人风险异常指标及申报纳税情况进行数据核实及案头分析
等基础工作,评估组成员独立制作《纳税评估预案》(以下简称“评估预案”)。评估实施部门统一组织预案评审(会议评审或匿名评审),确定评估组主辅评人选。主辅评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工作组会议,集体讨论并形成《纳税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
评估组根据征科处下发的风险异常指标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评估事项,要求纳税人对风险异常指标进行复核并制作书面复核结果限期回复评估组。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开展评估的理由、评估期间和税种;
(2)风险异常指标及可能存在的疑点列举,要求纳税人对疑点数据进行复核,限期向评估组书面回复复核结果,说明理由并提供能够印证复核结果的有关资料;
(3)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资料清单。
(二)信息的收集与补正
在纳税人对异常指标进行复核的同时,评估人员应进行信息的收集和补正工作。需要收集和补正的信息主要包括:
1.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及会计政策等信息。通过省局各业务系统,查询纳税人申报纳税、财务报表、进出口数据、进销项数据等信息。对应有未有的信息应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补正。
2.行业税收政策、生产经营信息和各类指标。按照纳税人所属行业参考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或通过网络查询等方式,收集纳税人所属行业的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成本利润率、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能耗指标、经营方式、上下游产业链等信息,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
3.第三方信息。根据评估需要有选择性的收集其他职能部门或机构发布的与纳税人有关的资料信息。
4.其他信息。从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其他渠道取得的关于纳税人的各类信息。
(三)案头审核
评估人员对前期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锁定疑点方向或排除疑点,以及延伸分析可能存在的其他涉税问题。案头审核的方法主要有:
1.行业对比分析(横向对比分析)。采用比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结构性分析指标,将纳税人的各类信息与同行业进行横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同行业比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值。主要指标有收入利润率、收入费用率、收入成本率、税收负担率、投资利润率、投资收益率、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等。
2.纳税人变化情况分析(纵向对比分析)。采用变动率指标分析的方法,即用趋势分析指标,对纳税人进行各历史时期纵向分析判断,反映某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变动率指标增减变动的一般规律。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产品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期
间费用变动率、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利润总额变动率、税负变动率等。
3.综合指标对比分析(指标配比分析)。采用配比指标分析的方法,将纳税人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对纳税人变动率指标之间相对变动幅度进行分析判断,反映内在逻辑关系的多个配比指标在同类纳税人间相对变动的正常幅度。主要指标有销售(营业)成本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期间费用变动率与销售(营业)收入变动率、销售(营业)成本变动率与销售(营业)利润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与应纳税额变动率、销售收入与流动资产配比率、销售利润增长与税款实现增长配比率等。
4.经验判断分析。由评估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纳税人存在的纳税疑点问题进行直接的判断。
(四)制作评估预案
评估组每位成员根据前期案头审核情况独立制作评估预案。评估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和申报纳税情况;(2)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说明理由,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对纳税人复核说明的分析和评价;
(4)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5)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五)预案评审,确定主辅评人选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负责组织评估预案的评审工作。评审方式主要有匿名评审和会议评审两种。实行匿名评审的,委托系统内的若干名评审专家进行,预案质量综合排序第一位的预案撰写人为主评,如出现并列情形,由部门负责人从中指定主评人选。会议评审可采用表决制,票数最高者为主评。预案的评审应当对评估预案的得失予以评价,并写出评语。
(六)合成小组评估方案
主辅评人员确定后,主评组织召开评估组工作会议,在对风险异常指标和其他疑点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主评预案为蓝本,吸收其他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部分和采纳评审专家意见,排除疑点或确定纳税人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和下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内容,形成小组评估方案。
小组评估方案是评估预案的竞合版,吸收了所有评估组成员预案中有价值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纳税人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申报纳税情况及前期收集的相关信息;
(2)风险预警指标及其疑点分析,包括可以排除的疑点和新发现的疑点;
(3)纳税人核对数据的情况和解释疑点的理由;(4)下一阶段拟采取的评估方法、措施与核查路径;(5)下一阶段工作的初步分工安排;
(6)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七)案头审核结果处理
1.风险异常指标疑点被全部排除且未发现新疑点的,应在小组评估方案中充分说明排除疑点的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直接转入评定处理环节;
2.风险异常指标疑点不能全部排除或案头审核中发现新疑点的,转入调查核实环节继续实施评估。
三、调查核实
业务描述:评估组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的安排和任务分配结果,可以选择实地核查、约谈或者其他便捷有效的方式对涉税疑点进行核实。实地核查与约谈等评估方式不设定先后顺序,可以根据评估实际确定,实地核查与约谈可以交叉、反复进行。
涉及岗位:纳税评估岗 操作规范:
(一)实地核查
1.评估组进行实地核查前,应提前告知纳税人实地核查的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实地核查应当由两名以上评估人员共同实施,并向纳税人出示税务检查证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2.实地核查应按照评估方案中制定的调查内容、方法和方向进行。在实地核查过程中应根据调查核实内容制作《实地核查工作底稿》,记录核查的内容、过程及问题等。《实地核查工作底稿》经纳税人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
3.调取电子数据的程序和方法。
程序: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纳税人,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在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电子资料时,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及送达《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承担相应的保管、保密责任。对未采用会计电算化的纳税人,应就地核实数据,一般情况下不调取账簿、凭证。
方法:使用查账软件自带的调账工具,从纳税人信息中心服务器或与服务器相连接的终端计算机上采集相关的账套数据,在需要授权才能访问的情况下,应向纳税人索取登陆的用户名与口令。
(二)约谈
1.在评估组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纳税人进行约谈,约谈可以在实地调查前、中、后期实施。在实施约谈前,评估组应针对疑点和涉税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因素,制作详细的约谈提纲,列出约谈问题。约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电话、信函、网络、面谈等方式进行。采用面谈方式应向纳税人下达《询问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
2.约谈的对象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纳税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如有必要,也可约谈财务、采购、销售、仓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人员。
3.约谈的地点由评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设在税务机关或纳税人办公场所。
4.约谈过程中评估组应由专人记录约谈情况,根据约谈内容形成《询问(调查)笔录》,约谈结束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对疑点问题,评估组可以根据约谈情况责令纳税人自查或经纳税人提出自查要求,评估组可以允许纳税人自查,纳税人自查应限期反馈自查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业务描述: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主评组织召开工作组会议,汇总调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和纳税人反馈意见,集体讨论处理意见。主评根据工作组会议讨论结果制作《纳税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经部门集体审议和领导审批后,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处理。评估部门将评估结果反馈征科处并做好评估资料的归档。
涉及部门及岗位:征科处、市局和主管局、纳税评估岗、领导审批岗
操作规范:
(一)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组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书面告知纳税人征求意见并限期反馈。
评估组收到纳税人反馈意见后,主评主持召开评估组会议,研究处理意见与建议。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主评撰写《纳税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存在的预警及疑点问题;评估时间和税款所属期间;案头审核的推论及求证途径、调查核实的情况;评估的税收违法事实及性质、手段;评估对象的反馈意见;评定处理建议及依据;管理建议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纳税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内容、过程、事实情况。
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应当建立纳税评估处理决定的集体审议制度,部门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评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形成评估处理决定。
(二)评估结果处理
1.经案头审核或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排除的,评估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发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终止;
2.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评估部门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税
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3.经调查核实,涉税疑点被证实,但不具有偷、逃、骗税违法嫌疑及符合其他移交稽查条件,但纳税人不同意补充申报的,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连同《纳税评估报告》一并发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将《纳税评估报告》存档,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送达纳税人,通知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进行调账处理,纳税评估终止;
4.经调查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稽查处理。
(1)涉嫌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2)涉嫌偷、逃、骗、抗税违法行为的;
(3)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严重发票违法行为需立案查处的;
(4)应当移交稽查的其他情形。
5.经调查核实,有证据表明纳税人存在避税嫌疑的,纳税评估实施部门将《纳税评估报告》和相关评估资料报送征管科技部门,由征管科技部门移交反避税部门处理。
6.评估决定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由评估实施部门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纳税人。
(三)评估结果执行
1.由省局实施的纳税评估,所有送达纳税人的文书均以主管税务机关名义送达,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结果的执行,并在30日内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缴款凭据和会计调账处理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传递至评估实施部门存档。
2.如果在执行中出现障碍,需要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等税款追征程序时,由主管局作为主体执行。
3.因评估处理决定引起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或诉讼,由评估实施部门负责应对,主管税务机关协助。
4.评估处理决定执行过程中,因主管税务机关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承担相应责任。
(四)评估结果反馈
评估组在评估工作结束后,应将评估结果、制度完善建议、数据分析建议、评估模型优化建议等向同级征管科技部门反馈。
(五)评估结果存档
评估实施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反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纸质资料、电子资料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存档,纸质资料复制一份交评估实施部门资料管理岗备查。
篇3:安徽省县域生态服务价值量评估
一、前人的研究成果
国内学者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大多是在国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针对中国特定区域的实证研究。其中有代表性的成果有:谢高地等通过对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相关概念的回顾, 中国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的情况、当前生态系统面临的局限和问题以及未来该领域研究的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同时他们在Costanza等人工作成果基础上, 以问卷的形式对中国生态学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调查, 得出中国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表, 最后还指出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生态系统本身的多样性和环境条件的多样性使得生态系统服务的类型和强度有很大的空间差异性, 造成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这种全国性的平均值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有很大的差异;二是生态系统中的生态量的多寡也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产生很大影响, 这个在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表中不能反映。此外, 其还将生态资产价值评估应用于青藏高原地域研究中, 在充分分析青藏高原特定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系统服务与功能的基础上, 对青藏高原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不同生态功能的服务价值的构成情况对照全国和全球状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白晓飞等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不同年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空间变化的研究, 它是在谢高地和Costanza等人的研究基础上, 考虑研究主体特殊的气候、水文和地质地貌等自然状况, 补充调查研究生态系统的CO2/O2平衡服务功能和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以及抗水蚀和抗风蚀保持土壤价值评估等, 最后集成研究成果。此外, 其在研究北京市平谷区土地利用生态服务价值过程中, 针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类:实物价值、生态功能价值、潜在利用价值、遗产价值和存在价值, 存在着价值重叠的原因很难对其量化的困难, 应用Costanza在“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tical”一文中用到的支付意愿的方法来评估生物群落单位面积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和该生物群落的总面积相乘得出该种生物群落的服务价值总和的方法。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了研究评估。值得指出的是, 土地利用变化会引起陆地生态系统结构改变从而导致其功能和服务价值的变化, 当评价工作仅仅集中于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时, 就会与可持续发展即保持经济增长又能维持生态环境稳定和持续的初衷背道而驰, 而通过综合研究区域所有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服务价值空间变化状况可以为寻找土地可持续利用实现生态安全和经济增长动态平衡提供出路。曹爱顺等在白晓飞和Costanza等的成果基础上, 对杭州市萧山区的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引起的土地生态服务价值改变进行了评价。通过对该地域的土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演变和空间分布情况的研究, 为不同土地利用区的规划提供了参考。
二、县域土地生态服务价值量评估
土地利用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主要方式, 当地表覆盖发生变化时, 对于一定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布局结构, 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估可以有效应用于维持区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工作中, 土地利用与生态系统服务实质上是相互影响又互相制约的矛盾统一体, 土地是各种陆地生态系统的载体, 生态系统类型在土地利用中表现为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引起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种类、面积和空间位置的变化, 即导致了各类生态系统类型、面积以及空间布局结构的变化。对于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的安徽省来说, 对其进行研究探讨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了。
(一) 土地利用类别归并
本文通过对安徽各个县域 (含56个县和6个县级市) 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地类进行归并, 摸清其土地利用分类的各项面积, 引入生态系统服务单位面积价值成果, 借鉴Costanza对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方法, 计算每个县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状况, 来评估各县域的自然生态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水平。
根据《国际湿地公约》定义, 湿地系指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 带有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者, 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潮湿或浅积水地带发育成水生生物群和水成土壤的地理综合体。湿地的类型多种多样, 通常分为自然和人工两大类。而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地类归并分析, 耕地除灌溉水田以湿地处理其他可作农田处理, 而其他农用地中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划归湿地, 未利用地中的未利用土地除沼泽地作为湿地外与谢高地等在研究荒漠的服务价值时的景观和生态系统结构相似, 故以荒漠代替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参与概算, 而未利用地中其他土地可归于湿地。建设用地中除了水库水面作为水体外, 其余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中除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和农田水利用地外由于不提供生态服务功能, 而只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产生消极和破坏的效应, 因此, 研究自然生态对区域经济发展支撑情况时不予考虑。
(二) 生态服务价值量概算
在谢高地等提供的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当量表 (见表1) 中, 对林地、牧草地、农田、湿地、水体和荒漠进行了统计运算, 所谓价值当量是指对于这六类生态系统 (或土地利用类型) 和九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相对与农田食物生产价值的重要性, 即设定农田食物生产的生态服务价值当量为1, 那么相对于此的每年福利, 其他生态系统和服务价值的效用大小。而园地根据白晓飞等人研究成果, 其提供的是各土地利用类型的单位面积生态价值, 单位是元/公顷·年, 用以园地最近似的生态系统———森林单位面积各种生态服务功能的总价值量相对比转化为生态服务价值当量, 为14.88。即园地生态服务当量=园地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林地单位面积生态服务价值*林地生态服务价值当量。
在地类归并工作基础上, 引入2008年度安徽省61个县域土地变更调查面积统计表, 以七种土地利用类型总面积 (单位:亩) 和七种生态服务价值当量相乘得出各土地利用类型的服务价值然后加总求和即为各县域的生态服务价值总量 (单位:当量*亩) (见表2) 。由于各县域总面积大小差异明显, 概算出的生态服务价值量不能有效反映各县域相对的生态系统服务状况, 引入均值, 即计算各县域范围内生态服务价值平均当量。公式为:
d=D/A
d表示县域范围内单位土地面积平均生态服务价值当量, D表示县域内生态服务价值量 (单位:当量*亩) , A表示县域内土地总面积 (亩) 。
三、结论与说明
从评估结果看,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平均当量在32以上的县域主要集中在合肥市、巢湖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和芜湖市及六安市和安庆市中不属于皖西山区, 其余地级市分布极少。从安徽省五大自然地域类型角度看, 平均当量高的县域主要分布于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平原区内, 而平均当量最低的县域大多位于北部的淮北平原区。这可从五大自然区土地利用类型状况得到佐证, 江淮丘陵区和沿江平原区水系比较发达河网密布,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较高的湿地和水体所占比例高;淮北平原区辽阔无际, 是重要的粮油棉生产基地, 土地利用类型以旱地为主,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当量较低;皖西山区和皖南山区以山区林地分布较多, 自然环境较严峻, 生态破坏后自我修复能力弱, 同时, 交通通达性受到限制, 不适合承载大量经济建设和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此外, 2010年3月份获得国务院审批通过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其规划的示范区范围大致包含评估结果中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平均当量较高的县域, 作为产业转移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必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 尤其是湿地和水体污染等问题解决。
这种概算思路比较粗略, 七种土地利用类型中各个细分的地类形成的生态系统其服务价值量并非一致, 这种统一计算必然会带来误差。而由于人类知识水平和认识的局限性以及价值概念的多元化等缘故, 未利用地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被低估可能。此外, 各个土地生态系统其时空的异质性、生态系统中生物量的多寡都会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构成影响, 其存在的问题还需进一步的探索。
参考文献
[1]、谢高地, 鲁春霞等.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进展[J].资源科学, 2001 (6) .
[2]、谢高地, 甄霖等.一个基于专家知识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化方法[J].资源科学, 2008 (5) .
[3]、谢高地, 鲁春霞等.青藏高原生态资产的价值评估[J].自然资源学报, 2003 (2) .
[4]、白晓飞, 陈焕伟等.土地生态服务价值空间变化研究——以伊金霍洛旗为例[J].中国土地科学, 2006 (6) .
[5]、白晓飞, 陈焕伟.土地利用的生态服务价值——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J].北京农学院学报, 2003 (2) .
[6]、Costanza, R., Arge, R., Groot, R.etc.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J].Nature, 1997 (386) .
篇4:安徽省个性化评估
安徽省国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纳税评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评估工作考核遵循硬化、量化、简化、优化的原则,应做到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 纳税评估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规范性考核和绩效性考核两大类,分别以指标表示,采用百分制计分。
规范性指标包括风险点排除率、预案制到位率、督促企业调账率及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
绩效性指标包括纳税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及评估任务完成率。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省、市国税局对实施纳税评估单位的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规范性指标40分,其中风险点排除率15分、预案制到位率10分、督促企业调账率10分、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5分。
(一)风险点排除率达到100%,即为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风险点排除率=∑每户排除的风险点数量/∑每户风险识别报告中的风险点数量×100%
(二)预案制到位率达到100%,即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预案制到位率=(1-未按规定进行预案式评估户数÷评估总户数)×100%
(三)督促企业调账率达到100%,即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督促企业调账率=已提供调账凭证的户数/应提供调账凭证的户数×100%
(四)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2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反馈准确户比例=(1-反馈错误户数÷填报《纳税评估工作反馈表》总户数)×100% 反馈错误包括税款、滞纳金数据错误,风险点排除数据错误、账务调整错误等情形。
第六条 绩效性指标60分,其中纳税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15分、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5分、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5分、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5分、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10分、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15分,评估任务完成率5分。
(一)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达到或高于全省评估平均水平的,为1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比例=(评估发现有问题户户数÷应按规定评估户数)×100% 全省评估发现有问题户平均水平=全省评估有发现有问题户户数÷全省应按规定评评估户数×100%(调到上行前面)
评估发现有问题包括:评估应补缴税款、调减增值税进项留抵数额、调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含待弥补亏损)、调整资产计税基础等。
应按规定评估户数:是指省局通过工作流系统下发的评估户数减去《纳税评估工作反馈表》中填写为“行业鉴定错误”的户数、“评估时已注销或非正常”的户数、“评估时已稽查”的户数。(以上情形需经省局征科处确认)。
(二)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应补缴税款入库率=已入库的评估税款金额/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100%
评估应补缴税款包括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消费税及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的总和。
(三)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调减进项留抵税额执行率=已调减进项留抵税额的金额/评估应调减进项留抵税额的金额×100%
(四)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达到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执行率=已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评估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100%
(五)评估税款滞纳金加收率达到100%,即为10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滞纳金加收率=评估加收滞纳金户数/评估应补缴税款的户数×100%
(六)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值的,即为15分。低于全省平均值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应补缴税款占所属期申报税款的比例=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所属期申报税款的金额×100%
评估应补缴税款的金额是指在工作流系统中,《纳税评估工作反馈表》中评估增值税及其滞纳金、消费税及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及其滞纳金的总和。
所属期申报税款的金额是指综合征管软件中,纳税人评估税款所属期申报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总和。
(七)评估任务完成率100%,即为5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指标计算公式:
评估任务完成率=已评估结束的户数/应评估户数×100% 已评估结束的户数是指在评估任务完成的规定时限内,已在工作流系统中办结流程的户数。
应评估户数口径同上。
第七条 纳税评估的考核设置如下加分和减分因素: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1.纳税评估工作成效突出获省级以上表彰的;
2.纳税评估案例被省局或者市局评选为优秀案例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项减5分,累计减分不超过10分。
1.反馈已排除的风险点事后被稽查、执法检查或审计查实有重大问题的;
2.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评估被纳税人投诉或举报经查属实的; 3.评估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八条 纳税评估考核方式包括系统自动考核和抽样考核两种。
系统自动考核是指依托综合征管软件、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工作流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与统计。
抽样考核是指采取统计抽样的方法,抽取一定样本规模的评估档案进行审核与统计。
第九条 考核按定期进行,在终了后60日内完成。第十条 抽样考核的范围系上一省局统一下达并已完成的纳税评估任务户。考核部门于次年元月20日前从中抽取考核样
本户。被考核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抽中的纳税评估资料送交考核部门。
被考核单位抽样考核的样本规模为全部评估户数的30%,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下发20日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单位可以提出复议,并将相关证明资料提交考核部门申请复核。考核部门在收到资料后3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对确属考核有误的,应及时更正。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 全省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案例评选,实施纳税评估单位每年报送评估案例不少于3个,被评选为优秀案例的,给予通报表彰,其主评人员可被省局聘为纳税评估评审专家。
第十三条
考核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应当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具备普遍性的应形成管理制度,以发挥示范和规范作用。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考核中发现相关制度存在的缺陷,应当及时加以修正和完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各市国家税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篇5:安徽省个性化评估
商务部《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审批依据: 安徽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第412号令);原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和商务部《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04〕70号)。
二、申报条件: 安徽省旧机动车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变更)审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具有产权清晰的由社会第三方中介人组成的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有固定有鉴定评估场所,配套服务措施和自动化管理设备;必须具备1名注册旧机动车高级鉴定估价师和5名(允许两名兼职)以上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从事专业鉴定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实绩或工作经验;具有统一规范的鉴定评估操作程序及科学合理的鉴定评估工作程序、标准,方法;有规范的公司章程、治安保卫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信誉保证制度及鉴定评估过失赔偿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省辖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的书面报告;市级主管部门拟同意设立的请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合伙人、出资人简历,股份制的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应提交合资协议;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评估师的工作简历;企业的公司章程、治安保卫制度,信誉保证制度及鉴定评估过失赔偿制度;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近半年内出具的有效验资证明原件;办公场所的有效证明及其复印件;安徽省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申请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向所在市主管部门提出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书面申请;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对申请进行初审,合格后专文报省商务厅(送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厅窗口)。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商务厅批准设立;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
五、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承办处室及联系电话: 市场建设处 0551 - 2831372 2831373
商务厅窗口电话: 0551 — 286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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