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餐饮食品应急预案
餐饮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永宁煤业职工餐厅
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理职工食堂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公司和社会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餐厅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林安 副组长:任亮亮
组
员:李春春
王强
葛侯兵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员工正常工作。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矿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矿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工作小组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矿内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上级领导。
3、落实职责。任亮亮为餐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后厨管理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员工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餐厅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员工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立即启动煤矿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王矿负责救援指挥。曹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病源保护。食堂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后厨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人员调度。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工作小组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员工和其家人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第二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实施细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餐馆实际,特制本预案。
一、组织形式:
本餐馆负责人为食品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了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食品采购人员、食品原料验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人员、废弃油脂管理人员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根据各自职责,实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则:
由本餐馆负责人统一指挥、统一布置、统一调配,对食品安全达到快速反应,分工协作,及时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进行处理,实行专人负责负责,专人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餐馆负责人,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制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组织本餐馆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餐馆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餐馆分职人员的工作记录,现场查看餐馆内的各项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发现本餐馆内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现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做好消费者的解释和相关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使消费者解除心理负担、弃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年月日
餐馆 食品安全培训记录表
年月日
餐馆(店)
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登记表
年月日
第三篇: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餐饮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宾客的生命安全,维护酒店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领导机构与职责:
1、 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
处理,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
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
2、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领导小组
的指示协调各方关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组织
后勤保障,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成立医疗救护组,在发生事故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
出医疗救援,及时果断地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抢救,主动
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 日常工作开展:
1、 完善制度。在卫生局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
要求对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的修订完善。
2、 强化监督。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各项食品卫生制
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
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酒店。
3、 落实职责。酒店总经理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安全监督
员为直接责任人,餐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 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
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 添置设备。酒店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
生设施的配备。
三、 事故应急处理
1、 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同时
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 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指挥人员
应当机立断,按照预备方案,组织救援行动。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 医疗求援。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
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及时果断地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4、 病源保护。指挥人员立即封存厨房菜肴样品、可疑食品,
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 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
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 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宾客及员工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
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隐瞒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 事故责任追究
1、 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 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 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
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第四篇: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绍兴县宝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杨丹军
组员:史滔军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杨丹军要在2小时内向绍兴县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电话:84125979)和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54135983)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并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二)立即抢救
史滔军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杨丹军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四)配合调查处理
杨丹军、史滔军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篇:餐饮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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