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关键词: 福建省 报名 招生 考试

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共10篇)

篇1: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

作的通知

闽招委〔2012〕14号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

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2年10月中旬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类别

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分为两大类。一是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二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单独招生考试,简称“高职单考”。

普 通高考的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一类报考。在填报升学志愿时,文科 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类院校(专业),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理工类院校(专业),其余类别之间不能 兼报或跨报。

高职单考的科类分为文化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1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一类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身体健康(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报考普通高考还须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1年8月1日以前取得福建省户籍;

(2)2011年8月1日及以后取得福建省户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持有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5.报考高职单考还须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者。户籍不在我省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还须具有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至少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学习经历。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普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阶段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4)往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违纪舞弊并被处罚禁止2013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普 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 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考生、自主选拔考生、艺术特长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中职推免生、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考生等,下同)须于2012年10月15日—10月2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数字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预报名,并于10月23日—10月27日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委会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对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办法等做出进一步安排,以方便考生报考。

(三)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预报名完成后,县(市、区)高招办应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考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报考者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应届生集体提交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

报考普通高考的户籍新迁入(2011年8月1日及以后迁入)我省的考生,还须提交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和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学校证明。

报考高职单考的考生还须交验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不在我省的,除交验职业资格证书外,还须交验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一学年以上(含一学年)的学校证明。

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申请考试地的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为保证报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的基本信息进行校验。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报名表内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亲自签名进行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考生报名须按规定缴交考试报名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指定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只招收具有该市户籍且在该市报名、考试的考生。考生如要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必须在本人户籍地参加报名、考试,在异地报名、考试的不享受此类定向招生政策。

三、考试

(一)文化考试科目

2013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高职单考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前接到省教育考试院书面通知,确认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中职推免生、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考生等),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和其他形式的录取。

(二)专业考试

需参加专业考试(如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报考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的考生,必须按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定于2012年11月中下旬举行,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定于2012年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须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 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所有考生均需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其所在学校、其他考生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 生由其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

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有关 部门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高招办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 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考核材料由县(市、区)高招办负责归入该考生报考资料中。

五、资格审查及工作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涉 及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招委会要从办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各 级高招办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做出统一布置和安排。同时,制定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各地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如发生此种现象,将直接追究招办主任的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实行招办主任负责制。县(市、区)高招办和各报考确认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落实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防任何人弄虚作假,不得让往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其它不具有报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协调好有关部门,为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条件。

要加强对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务必使他们熟悉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流程及操作技术,严防工作失误;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之处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设立窗口以方便考生的查询;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受群众咨询,切实做好指导,同心协力做好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篇2: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考少年班条件者或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高职招考等)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11月4日-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 (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月8日-1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每位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缴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6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67号)规定)。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志愿,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17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起,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分类拟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将另文通知。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4.普通高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格审查。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9号)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帐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强化追责问责。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篇3: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一、报名时间

我省网上报名分三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8日—20日共3天;第二时段普通类、体育类以及高职统考(含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2日—12月6日共15天;第三时段全省非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7日—2013年1月10日共4天。此外不安排、不接受任何补报名。

为了确保2013年全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2013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第二时段前13天采取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最后2天全省各地考生报名和修改信息不受限制。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的任何时候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本人错误信息,网上修改信息的次数限定为5次。

二、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含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的考生应是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以下六类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考生除外);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4、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5、高中阶段弄虚作假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考的应届生;6、参加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报名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生必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会计、护理、建筑技术、机械、电子、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了2013年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且成绩在D等级以上(含D等)的考生。

三、报名流程

2013年网上报名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领取报名卡(全省考生统一在2012年11月12日-17日)。考生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第二阶段,网上报名(艺术类考生2012年11月18日-20日;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高职统考(含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考生2012年11月22日-12月6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通过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艺术、体育类考生中凡报考湖北省美术专业基础课统考(以下简称“美术统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相关报名信息录入后,还应按要求通过网络支付平台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用。第三阶段,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先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照片信息,利用采集的二代身份证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准、比对,校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日期这5个信息点。然后参加电子照相,考生本人对报名点打印的《201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请报考美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网报之前办理好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参加美术统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美术统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12月4日-7日)。参加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提前一天到测试现场(华中师范大学)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保险费。

四、报名要求

1.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含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报名,不得在借读学校报名。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含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随父母外出等原因需要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须经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若是跨市(州)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往届生跨市(州)报名申请表,复读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后,方可在复读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口在我省,但是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档案资料等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社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及其他人员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或就读学校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档案资料等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往届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由考生本人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相应报名手续。

2.学籍在我省,外省户口的普通高考考生,必须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开始前,即2012年11月18日前办理我省正式户口,否则不能在我省报考。

中职生户口必须在2012年9月1日之前转入我省的才能参加我省的2013年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含高职试点文化综合考试)报名。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应届生提供本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学籍档案和学校的书面鉴定材料;往届生出示户口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往届生除此之外还要上交街道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纸介质档案材料。

五、注意事项

1.2013年我省继续采集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信息,利用采集的二代身份证信息与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准、比对,确保考生重要基本信息的准确。请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办理好个人二代身份证。

2.严格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对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的高一、二年级的在校生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一经发现除2013年不得参加普通高考外,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应届毕业年份的报考资格。

3.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分为个人输入、选择确认和信息自动转换三部分,信息点共42个。需考生输入的信息点有19个,通过下拉框选择确认的信息点有19个(包括艺术、体育类考生填写的3个信息点),通过相关信息自动转换的信息点有4个。

4.考生要认真阅读信息采集说明,在上机前把身份证号、学籍号、联系电话、联系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等重要信息掌握准确,提前记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预览考生信息核对表,逐项进行核对,若信息错误,返回录入界面进行修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信息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作五次修改。

5.考生要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校对确认。报名信息是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重要信息,只能由考生本人校对并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为校对和签字,不允许学校老师和班主任代办。现场确认时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照片信息,现场确认程序把考生的这些信息存入信息库中,并把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与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不一致的则用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替代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考生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袋。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篇4: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14-10-29 14:54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为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规定;

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4.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公安部门出具户籍审核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四)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初次户口登记并常住户籍在陕西的,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出具不能在当地高考的证明后,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五)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六)考生户籍符合报名条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复学后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

(七)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并须持有陕西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7日。

(二)所有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5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附件1)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四)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五)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六)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七)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不再发放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八)上一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在录取院校就读且非主动放弃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由县(区)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属于“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情况。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上一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5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九)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南京银行、杭州银行、浙商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7日。

三、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准确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各市、县(区)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各阶段的工作。

(一)2014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属本县(区)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各县(区)要将这部分考生登记造册报市招办备案。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宣传工作,报名开始前务必调试好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设备,做好对考生身份证信息的采集、上传以及打印、发放考生报名号和密码工作。所有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不得补报。

(二)2014年12月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可以更改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所在县(区)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照片质量标准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数码照像的通知》(陕招办〔2006〕34号)执行。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代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三)2014年12月1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5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县(区)招办负责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考生参加2015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和各种提前单独录取等,一律使用报名号。2014年12月18日前,各县(区)招办要完成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打印、发放工作。

(五)2015年3月15日前,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表扫描时间为3月16日至4月5日。体检组织工作另行通知。体检表和条形码(使用考生报名号)由省招办统一印制,各市招办于2014年12月底前到省招办领取。

(六)2015年5月10日前为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高职及其他已经提前录取的考生除外)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准考证号。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考生、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应编排在同一考点的尾数考场。

高职及其他在编排考场之前已录取的考生,不安排考场,其准考证号接续在参加统考考生之后编排。5月25日向各市发放参加统一考试考生条形码。

准考证号由各市招办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同县(区)、同科类考生的准考证号之间不得留空号,同班学生准考证号不得连续。对通过编排准考证号为考试作弊提供方便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2015年3月20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并向省招办上报残疾考生信息(附件3)。残疾考生必须持有市、县(区)残联所发的《残疾人证》。

(八)2015年5月15日前,各市级招办汇总并向省招办上报所需试卷数量(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分文科、理科按每考点各1袋统计)。

(九)各市、县(区)招办要通知辖区中学,为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的考生及时提供《2015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各市、县(区)招办要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安排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信息确认、体检、准考证发放等环节工作,为所有考生、尤其是在外地就读回原籍报名考试的考生提供方便。

四、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

(一)严格资格审查,杜绝违规报考。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问题,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5〕22号)精神,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伪造学籍档案。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学学籍管理规定,严格审查考生在陕中学学籍取得方式和注册手续,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的外省籍考生违规报考。要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列入报名资格审查范围。报名工作开始前,要商请当地公安部门加强考生户籍审查工作,重点审查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管控,进一步细化各环节工作。针对日益复杂的考试环境,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考试组织管理的经验教训,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有的措施涉及报名环节必须采集考生相关信息的,一定要早部署、早宣传。需要提供技术支持的,请及早与省招办沟通。

篇5: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师大网继职 [2014] 58号

为了做好2014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及福建教育学院毕业生(包括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本次学位课程报考及免考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快速通道中“学位报名申请”,如实、完整地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根据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扫描件,确认核实无误提交报名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作为后续登陆学位报名管理系统的唯一依据,请考生有效拷贝存档。

2、考生报考专业名称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不能跨专业报考。

3、根据教育部要求,考生需在学位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照片背景:浅蓝色背景,着白色或浅色服装。·成像要求:宽度600像素,高度800像素,分辨率300dpi。·格式要求: jpg格式,大于100K。·其他要求:电子照片须为正面免冠标准彩照,不能采用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等非证件照。

4、考生需认真核实个人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更改个人信息。考生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毕业日期等关键字段填写有误,请致电学院招生部(0591-83459080)并提交有效证件申请修改。考生需对上传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伪造证件者一经核实,系统将自动永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学位考试课程及其免考申请

考生可在学位报名系统中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直接查看各专业对应的学位考试课程,提交免考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备审。

(一)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 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均为三门:英语(英语语专业为日语)、以及两门专业课程。英语(日语)考试为闭卷考试,专业课为开卷考试。(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及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2)

(二)学位考试课程免考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425分(含)以上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三级及以上级别者,可申请免考成人学士学位英语。

2、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可予以免考。

(三)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办法

(1)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止。

(2)申请学位考试《大学英语》课程免考的考生,在学位报考系统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如实选择单科课程免考条件,并上传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备查。(扫描件上传要求:jpg格式,100-120K大小)

更多网络教育资讯请访问:http://px.liexue.cn/course_938/

至2014年6月已用相关证件获准免考学位英语课程的,本次无需再提交相关证件扫描件,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往年已通过证件审核,符合免考条件”。(3)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本次无需提交免考申请,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已通过往年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予以认可”。

凡是之前已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或免考、但学位报考平台未备注“合格”的,可致电学院招生部核查。

五、学位报考资格审核及免考审核

报考资格与免考审核工作将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5日1月10日进行。考生可于12月1日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陆续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和免考申请批复结果。获准免考的科目,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六、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批次学位课程考试将于2015年4月上旬举行。请考生本人于2015年3月15日后登陆学位报名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需关注学位报考平台中的“毕业审核”状态。凡是未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传有效毕业证件扫描件。

无需参加本次学位课程考试、可直接授予学位的考生,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在空白处注明报名编号和报考专业),于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邮寄至“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八、关于学位考试《英语》网络远程学习培训成绩及专业课过程性综合作业成绩计入总分的通知及办法,近期另文发布,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篇6: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须知.doc

2、医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项填写说明.doc

篇7: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欢迎报名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或201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职统考”)。为顺利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时间

我省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2009年11月27日至29日,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第二时段: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29日, 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和高职统考文(理)科考生网上报名。此外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

为确保网上报名顺利进行,网报第二时段前20天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后20天全省考生报名或上网查看或修改信息不受限制。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高职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考生除外);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因严重作弊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等五类人员不能报考。

报名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生或双特色往届生必须具有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领取报名卡(艺术类考生:2009年11月24日-25日;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和高职统考文(理)科考生:2009年12月16日—18日)。考生在报名点(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第二阶段:网上报名(艺术类考生:2009年11月27日-29日; 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和高职统考文(理)科考生:2009年12月21日—2010年1月29日)。考生上网登录报名网站(http://gk.e21.cn),通过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艺术、体育类考生中凡报考湖北省美术专业基础课统考(以下简称“美术统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相关报名信息录入后,还应按要求通过网络支付平台缴纳相应的专业考试费用。第三阶段: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报名点确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学校)进行电子照相,并对报名点打印的考生本人《201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进行校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请报考美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网报之前开通相关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参加美术统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高考报名号和本人身份证号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b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美术统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09年12月13-18日)。参加体育专业素质测试的考生提前一天到测试现场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保险费。

四、报名要求

⒈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由于父母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籍与户口不在同一县(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确有困难的,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可就地报名,否则只能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本省户口的普通高中往届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随父母外出等原因要求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在当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考试机构准许的情况下,可以由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在非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中职生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

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

2.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往届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由考生本人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相应报名手续。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原件,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往届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除此之外还要上交街道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往年参加普通高考的纸介质档案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分为个人输入、选择确认和信息自动转换三部分,信息点共43个。需考生输入的信息点有19个,通过下拉框选择确认信息点20个(包括艺术、体育类考生填写的3个信息点),通过相关信息自动转换的信息点有4个。

2.考生要认真阅读信息采集说明,在上机前必须把身份证号、学籍号、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收件人、电话联系人等重要信息掌握准确,提前记录。网上报名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预览考生信息核对表,逐项进行核对,若信息错误,返回录入界面进行修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信息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作五次修改。

篇8: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陕招办[2011]1号、市教考发[2011]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合格;

3、大学就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二、报名办法

1、请各系根据报考条件要求对专业课成绩合格学生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4日前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2、报考学生于3月14日—15日,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含光校区教务处统一报名,缴纳考务费70元,逾期不予补报;

3、凡报名考生务必于2011年3月17日9:00—17:00到含光校区教学楼402教室进行数码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4月9日上午9:00—11:30大学英语

下午14:30—17:0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附:201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成绩

教 务 处

篇9:2023普通话考试在哪报名

1、市普通话测试中心报名:非统一组织的社会各界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每2个月组织一次。

2、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报名:广电系统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现在还可以网上报名,有些省开通了网上报名系统,如北京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还有很多省份也开通了这个报名系统。

4、普通话报名材料: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和近期二寸免冠报名照一张。

普通话考试内容是什么

第一部分 读单音节字词100个(占10分)

普通话测试要求每个音节的音韵音调必须饱满,读错一个音节该字扣0.1分

第二部分 读双音节字词50个(占20分)

普通话测试要求读出音变。应试者如有声韵调、轻声、儿化、变调等错误,每个音节扣0.2分

第三部分 朗读短文(占30分)

普通话读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漏字、添字、回答每个音节扣0.1分

第四部分 命题自由说话(占40分)

普通话测试时当场抽签,每张题签上有两个话题,应试者从中任选一题单向说话3分钟

普通话测试等级划分

(1)97分及以上,为普通话一级甲等

(2)92分及以上但不足97分,为普通话一级乙等

(3)87分及以上但不足92分,为普通话二级甲等

(4)80分及以上但不足87分,为普通话二级乙等

(5)70分及以上但不足80分,为普通话三级甲等

篇10: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宁夏20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了,那么,下面是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我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定于12月1日至5日进行。为做好我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各市、县(区)要认真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条件规定>的通知》(宁招委〔〕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号)、《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在宁大型企业员工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考资格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宁招委〔〕5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2017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和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源资格审查工作。各环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实施,切实维护好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招生工作委员会要成立由主任担任组长,教育、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以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担任组长,教育行政、公安、工商、税务、教育考试管理部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按照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原则和建立联合办公集体议事、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安排审查工作。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审查在当地报考的考生报名资格、考生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和普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源资格。工作小组组长是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的人员要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正确履行相应的职责,对不履行责任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的责任。

各级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要积极协调本地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在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中认真履责,并对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问责制,对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严重违纪违规及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的失渎职行为要进行追责处理。

各市、县(区)公安户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在本辖区报名考生的`高考报名户籍和学籍审查工作。

公安户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户籍审查责任,结合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严格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对跨省迁移户、投靠非直系亲属落户、集体户以及未满18周岁人员单独迁移等情况重点审核,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把好户籍审核关,最大程度防止“高考移民”违规落户问题的发生。

各市、县(区)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要积极协调公安户政部门做好户籍审查工作,报名结束后将辖区户籍考生信息提供给公安户政部门集中审核。非辖区户籍考生,户籍审核办法由各市、县(区)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审查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高中阶段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对注册生、无学籍社会考生、非辖区学籍考生重点审查。学籍主管部门在高考报名前要全面、准确向招生教育考试中心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

各高中学校要规范证明出具手续,有关实际就读证明要有班主任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负责,严禁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认真落实“一生一籍”、“籍走人走”、“人籍合一”的规定。

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要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对户籍已经从山区(山区的界定以宁招委〔2015〕3号中说明为准,下同)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依据考生从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本人身份及搬迁时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做好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身份的认定、审核和公示工作。

对于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口子女考生可在我区申请报考的考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宁政办发〔2013〕8号)文件的规定,细心主动地为考生服务,在考生父母的就业情况、合法稳定住所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以及考生在宁夏就读情况等方面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积极配合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做好资格审查的核对工作。

为加强考场管理,防范打击替考、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指纹信息的采集质量直接影响高考考试组织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考生指纹信息采集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前做好设备调试和培训工作,确保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准确顺利完成。

各市、县(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方案须于11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完善报名工作程序,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继续实行网上填报方式。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准确性,针对考生网上报名的特点和要求,各级招生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条件,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各环节的工作。

(一)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组织和管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使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各有关中学要对承担的相关工作切实负责,做到人员、设备、技术、场地、安全五到位,在当地招委会的领导下和教育考试中心的指导下,从各个环节落实好本校每位考生的网上报名事宜。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高中学校要根据网上报名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对于因突发事件导致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地区,应及时书面报告宁夏教育考试院,经批准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考生进行离线报名。

(二)凡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就读的考生,如果回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必须接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报。

(三)凡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政发[2013]8号)(以下简称流动人口子女报名规定)中规定条件的考生,须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中心参加报名。各地要严格按照流动人口子女报名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报名考生的报名资格,对可以报考的考生要告知其可报考的普通高等学校的范围,并要求考生签订相关《承诺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明确告知考生目前因为有哪些条件未达到规定要求而不能在我区报考。

(四)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往届和非本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校组织的集体报名,亦不得为非本校毕业生办理虚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

(五)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的考生,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报名、考试,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区内高职院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和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区内高职院校单独自主招生,参加区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要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准确理解政策内容,确定本人的报考类别。

(六)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要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5]9号)所确定的生源范围,对考生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对已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县(市、区),农村户籍考生的确认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乡区域划分标准。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本地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对本县(市、区)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进行标识,确保考生户籍、学籍及就读年限、农村应往届等信息真实可信。

(七)各县(市、区)招委会要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2015〕3号)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做好政策的准确解读和审核工作,针对考生不再填申报表的照顾项的审查(民族项、山区考生项、川区报考的山区考生项、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项等),要会同公安、民族事务、高中学校等相关部门,做好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项目的审核和公示、汇总、上报、信息修正等工作,确保报名资格、享受政策照顾、专项计划等信息完整准确。

(八)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规定,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申请结果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三、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专项计划考生名单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最大范围地接受社会监督;各高级中等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班级、户口所在地、应往届、农村户籍、是否为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为符合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情况、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项目情况等。社会考生名单要在本地所有中学和教育考试中心张榜公示。

各市级招委会、公安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由市教育局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辖区所属县(市、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公示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于2017年3月1日前,将督查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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