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物证

关键词: 物证

微量物证(精选八篇)

微量物证 篇1

微量物证检验科学技术应运而生, 这是由于引入物证技术领域的高科技装备越来越先进, 是检验人能借助于现代显微放大仪器寻找肉眼看不到的微量物证客体, 利用高精密度仪器分析微量物质, 逐步实现了仪器取代人眼的革命。在重特大的疑难案件的侦破中, 微量物证的分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进而为科学、准确、快捷的办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一、微量物证的概念及其特征

1. 微量物证的概念

20世纪70年代末期, 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司法鉴定机关率先普及使用扫描电镜、射线显微分析仪、质谱仪、气象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高精密度理化分析仪器, 只需采集和检验极少量物证样品量, 即可分析出物证样品的种属特性 (1) 。因此, 警务人员在现场勘查中注重搜查那些不被犯罪分子所注意和破坏的金属残渣、灰土、纤维等微量残留物, 由此而诞生了“微量物证” (Traceevidence) 这一新概念。

对于“微量物证”这一新名词, 目前尚无统一认识, 争议颇多, 较为流行的说法是将“微量”解释为“微小”, 将“微量物证”简称为“微物” (2) 。实际上, “微量”的含义不仅仅指的是物质体积小, 而且还具有数量少的意思, 不能一味地以表示体积“微小”加以代替, 更不能将“微量物证”简称为“微物”。

根据洛卡德的物质交换原理, 凡物体与物体之间发生接触后会存在物质的转移, 目标物体会从源物体上带走一些物质, 同时也会将自身的一些物质遗留在源物体上。通过对转移物质的检验, 能够反映其源物体与目标物体的某些特征, 也可以证明发生接触的物体的相互关系。在犯罪现场,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中, 由于行为与犯罪现场的接触, 必然会遗留或带走某些物质, 其中那些可以用以揭示和证实犯罪事实的物质, 统称为“物证”。而那些与犯罪活动有关, 能用以认定犯罪事实真相, 但需要借助专门检测仪器进行检验、鉴定的量小体微、易被污染和丢失的物证, 即是微量物证, 其形成通常是由于外界的交互作用而产生的物体间的微量物质转移。在某些情况下, 某种物理化学作用也会引起程度不一的微量物质的转移, 结果使物体上增加了某种微量物质或导致某种微量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有所改变。这些微量物质的存在和变化也可能成为证明该待查犯罪事实的证据。综上, 可以将微量物证定义为:附着在与犯罪有关客体上的能够揭露和证实犯罪事实的量少体微物质。“附着”一词揭露的是微量物证的本质即“脱离母体的分离体”。分离体由于“擦刮”“擦蹭”“分泌”“脱落”等作用而脱离于母体 (源物体) , 依附在其他目标客体之上。溯其本源, 通过研究分离体及其运动的轨迹可以分析出母体的种属特性、分离因素等。该定义中的“与犯罪有关的客体”在通常情况下包括当事人的身体、鞋帽、衣物, 作案时所使用的工具, 现场上所破坏或遗留的有关物品, 现场建筑物墙面、地面, 文件以及其他物品。

2. 微量物证的特点

微量物证除了具有一般物证如传统上所指的手印、鞋印、工具痕迹、笔迹等物证的特点, 有着其自身的特性:

⑴广泛多样性。微量物证范围广泛, 种类多样, 犯罪现场的任何物质均可能成为物证。微量物证可以使化合物, 也可以是单体, 可以是有机物, 也可以是无机物或合成材料。随着新材料的不断涌现, 物证的范围不断扩大。

⑵依附性。微量物证常发现于犯罪现场周围或附着在与犯罪有关的客体上, 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身以及作案工具等。微量物证的这一特性表明, 应尽可能在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作案工具上提取微量物证, 以便相互印证。

⑶不完整性。犯罪现场提取的微量物证通常是从其整体物分离而成, 并不是造痕体在运动中产生的痕迹, 它以破碎、分离的形式出现, 缺乏反映完整物的形象。因此, 对微量物证检测结果, 应结合犯罪现场勘查、案情调查及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分析, 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⑷隐秘性。微量物证由于其量小体微, 使其具有强烈的隐秘性。这一特点使它不容易被犯罪嫌疑人注意而销毁, 但同时容易被现场勘查人员忽略而难以发现和收集, 或提取的时候也容易发生污染或丢失。正因如此, 微量物证的鉴定通常也需要借助化学分析手段或高精密度仪器才能检验。

⑸易污染, 易丢失。由于微量物证的附着性, 又因其体积小, 很容易与周围环境或其他物质发生交叉污染。同时, 在提取、包装和鉴定过程中如有不慎操作就会造成污染或丢失从而丧失证据价值。

⑹出现的几率高。微量物证由于其量小体微, 很容易遗留在犯罪现场或从犯罪现场被带走, 且难以全部销毁, 在犯罪现场及其周围和犯罪嫌疑人身上出现的几率非常高 (3) 。

二、微量物证分析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活动总要采取某种手段, 使用某种物质材料, 不可避免地会将其带至犯罪现场, 并遗留微小的物质在犯罪现场, 因此, 在案发现场或被害人身上或犯罪嫌疑人身上及作案工具等其他客体上必然会黏附这些物质。事实上, 我国是使用微量物证最早的国家, 如足迹专家马玉林的步法追踪, 就是成功运用微量物证的典型, 通过作案人足迹运动产生的微量泥沙、擦蹭痕迹来研究分析作案人在现场的运动轨迹 (4) 。随着鉴定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利用微量物证侦破案件逐渐受到公安部门的重视。因此, 在侦查实践当中, 掌握发现、提取和利用微量物证分析方法, 对于侦查破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有助于查明作案手段

通过现场勘查和物证分析, 可以查明作案手段。如爆炸案中, 可以确定爆炸原因、爆炸物的种类以及爆炸量, 同时可以确定纵火案的起火原因、起火点和纵火物的种类。再如通过至伤工具残留物的检查分析和对比, 可以判断致伤物的物质和工具。通过确定制作或伪造文件所使用的工具材料等, 可以澄清某些案件事实, 并可甄别被害人的陈述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2. 有助于确定侦查方向

通过物证分析, 确定物证的物质种类或品牌, 或分析确定该物质属于哪个批次的产品, 在调查该种物质的分析情况和销售范围基础上, 确定该物质的来源。以便按照“以物定向”的原则确定侦查工作的方向和范围。如扼颈他杀现场发现缠绕在死者颈部的绳索是一种特殊的尼龙绳, 经调查取样分析后, 是现场附近某工厂生产的产品, 这种产品作为农业生产资料在当地销售, 那么该地就是重点侦查范围。

3. 有助于确定犯罪嫌疑人

认定谁是犯罪嫌疑人, 需要有足够的证据, 从微量物证分析的角度提供证据, 就要求从两个方面去证实犯罪事实:犯罪现场或被害人身上遗留有犯罪嫌疑人身上的或其他作案使用的工具、材料上的物证。如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越窗逃跑时, 在窗框上留下的几根衣服纤维, 用刺器刺伤被害人时, 在被害人衣服破口处留下的少量污垢, 经过对留在窗框的纤维、衣服破口的污垢进行分析, 确定纤维和污垢的种类、质地、组分, 再与犯罪嫌疑人身穿毛衣的纤维及疑是凶器上的附着物进行比对, 如果其种类、组分相同, 则这些物证可以作为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之一。如果在犯罪嫌疑人身上或疑是凶器、交通工具上留有案发现场或被害人身上的某种特殊物质, 也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曾到过案发现场, 或接触过被害人。

4. 有助于证明遗书等文件的真伪

文件的真伪可以通过文件鉴定来解决。但应用微量物证分析法比较鉴别遗书上的墨水、油墨等物质材料的异同, 也可以证明遗书等文件的添改事实。如死者亲属对死者“自杀”一事提出异议, 经检验“遗书”发现, 遗书上标明死者厌世的关键词和改写的落款日期, 都是用另一种相似油墨的圆珠笔添改的, 表明遗书是伪造的。案件侦破后证实死者生前在病中给其亲属写了一封信, 让其丈夫寄出, 其夫模仿其笔记对原信作了添改并扼死死者, 伪装自缢身亡。

三、微量物证分析的程序和结论

微量物证分析在案件侦破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践工作中应把握以下重要环节, 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 认真区分物证和无关物质

物质无处不在, 特别是作为散在物、残留物或某种痕迹的媒质的微量物质。在犯罪现场勘查或对犯罪嫌疑人的搜查中, 要善于发现和提取到能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微量物证, 就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 在对案件性质、侵害对象、作案手段和作案过程的基本认识的基础上, 弄清物质与作案活动的必然联系, 才能在正确区分哪些是作案活动遗留的或产生的, 哪些是现场固有的;哪些是从犯罪现场带来的或作案过程剩余的, 哪些是与该案件无关的。否则, 把无关物质误做物证, 花费精力和财力是毫无意义的, 而且可能造成错案。为此, 物证分析人员应亲自参加犯罪现场勘查, 协助侦查人员勘查、提取可疑微量物证。受理和送检的微量物证, 应详细了解案情, 认清提取物证的部位、方法和原始状况, 以及该物证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2. 制定科学、高效的检验方案

要确定一种未知的物质是何物, 以及它与某个样品是否相同, 需要一个实验、探索的过程。但作为微量物证, 它不仅量微, 而且对于某特定案件是不可替代的。为了防止无谓的消耗物证, 给案件侦破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必须结合案情, 对物证进行外观观察与无损检验, 在排除某些种类物质后, 判定它可能是某种什么物质, 在明确检验范围的基础上, 拟定进一步实施检验的步骤和要采取的分析方法。要力争做到消耗每一部分样品, 都能获取最大限度的进展。务必防止盲目的试探和无序的无准备、无计划的检验。

3. 坚持系统、综合的检验

坚持系统、综合的检验, 包含以下要求:首先, 要把物证作为特定案件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看成是案件系统中一个有多组分、以一定形式和次序构成的子系统。也就是说, 物证不是孤立的, 它与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 才能更有效地证明案件事实。其次, 要从宏观到微观, 从整体到局部, 从一种组分到其他组分, 全面实施分析检测, 以到达充分提取物证的全部信息。这样才能利用有限的微量物证, 最大限度地鉴别物质的种类, 以至获取具有特定意义的结论依据。最后, 要综合分析检测结果, 从案件的实际出发, 做出微量物证的鉴定结论。微量物证鉴定要尊重分析结果, 同时也应注重对分析结果的综合。因为只有综合才能更准确地认识物质种类的异同, 才能把握物证案件事实的联系。

4. 严格区分相同与同一

微量物证分析的结论:物证与某样品相同 (5) 。意思是说待见物证与相比较的样品彼此一样, 没有区别。它在不同情况下具有不同的含义:如果判定其相同的根据是该种物质的种属特征, 是构成该种物质的必然部分及其含量, 这种相同是指相比较的是同种物质, 或者说是物质种类相同。由于具有同种物质的人或地点绝非一人或一处, 这种结论只能证明微量物证有可能来自该人或该处, 而不是一种肯定的、排他性的证明。如果说“相同”, 除根据物证中某种物质的必反组分, 有根据其中偶然混杂的其他物质的组分, 而且这种混杂的组分愈是偶然, 这种相同就愈具有特定意义。例如, 从一具被撞击致死的尸体衣服上提取的擦蹭附着物经分析为蓝色油漆, 玉米叶残渣, 生石灰渣和尘土的混合物。经侦查发现的可疑车辆车厢下方的金属防护网有擦蹭痕迹, 刮取其前角附着的白色粉末、油漆及其表面附着物进行分析, 其总和与被害人衣服上的擦蹭附着物提取的微量物证组分完全相同。由于这几种物质难以在其他车辆的同一部分出现, 该结论就证明了死者衣服上的附着物只能来自于这辆可疑肇事汽车。因此, 所谓严格区分相同与同一, 就是要科学、客观地评估微量物证鉴定结论的证据意义 (6) 。

微量物证的提出, 使我们对现场物证的认识更深一步, 扩大了视野, 标志着物证的发现、提取与鉴定由宏观深入到围观, 由平面深入到立体, 是现代高科技成果在物证技术领域内运用的具体表现, 也是物证技术鉴定水平的重大进步。微量物证概念拓宽了在物证技术中提取与检验对象的范围, 特别是对那些监守自盗、预谋、纵火、枪击、反侦查等难以侦破的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从现场这一“物证宝库”的多个方面, 层次揭露犯罪事实, 为稳、准、狠地打击狡猾的犯罪分子提供了锐利武器。

注释

11 李文.物证技术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9.

22 周学之.微量物证学论文集[M].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1998.

33 厉开平.浅谈提高刑事案件中微量物证的利用率[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5 (5) .

44 杨瑞琴.微量物证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J].公安大学学报, 2002 (2) .

55 张绍雨.关于微量物证若干问题的探讨[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 (1) .

微量物证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应用 篇2

交通事故现场微量物证在重建事故发生过程、判定事故责任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交通事故现场常见的微量物证主要有油漆、橡胶、塑料、纤维、玻璃和油脂等.本文结合现场勘察实践和典型案例分析对交通事故现场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和检验方法进行了论述.

作 者:王继芬 张淑芳 张桂霞 作者单位:王继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系,北京,100038)

张淑芳,张桂霞(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100054)

张云峰:“微量物证” 篇3

好在,时间不仅是停留在理论上冰冷的无机物,你大可任性的出尔反尔,凭着感性尽可能多的肆意雕琢你想要的即时体验。从这一点来说,张云峰的作品灵魂显然是一种在被存在疑惑的痛苦折磨后,漫无目的、破碎的自我救赎;无需费力拨开情绪的浓雾,你又能清楚看到一场关于艺术创作中自毁后满怀希冀的有力重构。籍着燃起在相片上的火焰,他毅然决然的驱逐了那些扭曲的揶揄、和虚妄的苟且;那种跌至绝望谷底后的意外峰会令人畅快淋漓,大呼过瘾。更可贵的是,在如此有迹可循的动机脉络排布中,艺术家的创作真诚却未曾因此减淡一寸,其对摄影的炙灼热爱也令人为之振奋。

而与艺术家释然、洒脱的文字不同,在他的几张而充满强烈“未知”暗示的作品中,张云峰其实并没有放弃对理性的坚守,而是选择在浩瀚的虚无中与茫茫未知相持、对峙……

(文/王宗亮)

(张云峰创作自述)

照相技术的发明无疑是人类总试图抓住些什么,用来证明我们短暂的存在和长久的虚无特点的佐证。而我们努力想要把那些转瞬即逝的时间留在一张几乎没有什么重量的纸上,真是痴人说梦。

我们什么都抓不住,像那些倒挂在树上的猴子最后的下场一样。他们往往像是逃逸的罪犯,我们却永远都只会在案发之后狠狠的发誓。能抓到的只是一些细小的物证,凭着这些,我们就能大声叫嚷着,我们发现了吗?如同骄傲的佛骨舍利,或塑胶十字架一样。聪明的人都开始改买香火了,艺术家也是。

这是一个盲目而自大的行为,艺术家企图通过在黑白相纸上燃烧的火焰来曝光,时间与它的生命长度相吻合,以为这样就能得到它的全部,它的形状,它的相貌,它的温度。结果没有得到任何一张我们曾经看到过的火焰模样的照片。可我相信这也是它,是它的燃烧,是它的熄灭;是它的炙热,是它的冰冷;是它的喧哗,也是它的孤寂。

这些话可能听上去自相矛盾,但这是事实。接受它才会更清楚的看到我们自己,那些戒不掉的就让它留着吧。

爆炸案现场微量生物物证检材鉴定 篇4

关键词:微量检材,脱落细胞,直扩法,磁珠法

随着DNA检验技术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到微量检材, 而微量检材是法医物证检验工作中的难点, 检出率较低, 没有一种方法可以完全适用所有微量检材。对于中山市某镇某厂爆炸案现场的微量检材, 笔者用直扩法[1]和磁珠法[2]两种方法检验。

1 案情

2014年7月, 在中山市某镇某厂爆炸案现场发生了一宗爆炸案,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未发现嫌疑人。经现场分析, 专业技术人员认为, 该爆炸装置为个人制作, 现场勘查人员提取了送检缠绕的胶带、门框、可疑纸片、现场绿色细绳。

2 方法

2.1 直扩法:

用棉签吸附少量水分, 然后擦拭送检的缠绕的胶带、门框、可疑纸片、现场绿色细绳, 然后用干净的剪刀将擦拭部位剪下, 放入扩增管中, 用美国Promega公司Power Plex_21_v1.0试剂盒进行PCR复合扩增AMEL性别和D8S1179等20个STR基因座, 扩增产物应用ABI-3130XL型DNA序列分析仪电泳分离和激光扫描分析。

2.2 磁珠法:

送检门框检材用棉签吸附少量水分后擦拭, 然后用干净的剪刀将擦拭部位剪下, 放入1.5ml EP管中, 送检的缠绕的胶带、可疑纸片、现场绿色细绳用剪刀剪成小块放入1.5ml EP管中, 加入裂解液确保裂解液没过检材, 90℃保温1小时, 一小时后离心取上清, 用MAXWELL试剂盒提取DNA。然后取部分DNA用美国Promega公司Power Plex_21_v1.0试剂盒进行PCR复合扩增AMEL性别和D8S1179等20个STR基因座, 扩增产物应用ABI-3130XL型DNA序列分析仪电泳分离和激光扫描分析。

2.3 检验结果:

用直扩法, 所送的全部检材均未检出基因型;用磁珠法提取DNA, 送检缠绕的胶带和现场绿色细绳均检出相同的一未知男性基因型 (图1和图2) , 送检的门框和可疑纸片未检出基因型。

3 讨论

3.1 经分析爆炸案现场, 专业技术人员认定该爆炸装置为个人制作, 嫌疑人制作这个炸弹的过程中, 会用手接触到炸蛋弹的原材料, 会在这些材料上遗留下微量的DNA, 如果该炸弹未发生爆炸, 在这些原材料上检出DNA的成分几率会高些。但是发生爆炸后, 由于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使原材料上的嫌疑人的DNA的量减少, 极有可能检验不出嫌疑人的DNA。

3.2 直扩法在法医物证鉴定工作中越来越多的被使用, 该方法直接将微量检材加入扩增试剂进行扩增的方法, 不用提取DNA这一步骤, 具有简单、快速、省时、高效等优点, 有很多成功检验出的案件。磁珠法提取DNA纯度高, 适合自动化提取、扩增的抑制物得到有效的去除, 适合对微量、污染、腐败的检材的DNA提取[3,4]。本案中, 所有送检的检材用直扩法均未检出基因型, 分析原因可能是检材上嫌疑人脱落细胞几乎没有、棉签擦拭物转移的嫌疑人脱落细胞量微少、用棉签擦拭后擦拭物含有扩增试的抑制物等。而用磁珠法, 在送检的胶带和现场绿色细绳上检出了男性基因型, 在门框和可疑纸片检材上也未检出基因型, 结合直扩法检验的结果, 可以推测送检的门框和可疑纸片上嫌疑人脱落细胞几乎没有;而胶带和现场绿色细绳含有一定量的嫌疑人脱落细胞, 用直扩法时棉签转移嫌疑人脱落细胞时没有成功的转移。微量检材的检验方法现在有很多种, 但是每一种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 我们在检验出微量检材要对每个微量检材的特性进行分析, 然后选取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检验, 这样就会提高微量检材的检出率, 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参考文献

[1]刘超, 冯冬亮, 刘长辉.DNA数据库建设中批量样本直接扩增检验方法的应用[J].中国法医学杂志, 2010, 25 (2) :79-81.

[2]郑秀芬, 凌凤俊, 涂政.模板DNA磁珠提取法[J].中国法医学杂志, 2003, 18 (2) :107.

[3]Greenspoon SA, Ban JD, Sykes K, et al.Applicatian of the Bio Mek2000 Laboratory Automation Workstation and the DNA IQ System to the extraction of forensic casework samples[J].J Forensic Sci, 2004, 49 (1) :29-39.

微量物证 篇5

1 高效液相色谱法的应用

1.1 对爆炸残留物的检验

最近以来, 国内外爆炸袭击案件越来越多, 对爆炸残留物进行快速、准确的分析, 可以认定炸药的成分、产地及来源等, 进而确定爆炸装置, 为侦破案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爆炸残留物中有无机成分和有机成分两种。无机成分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回收率高, 效果好;有机成分单独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分析检验, 效果不太理想, 如联用质谱法, 可大大提高分析爆炸残留物中有机成分的能力。张榆梓等[1]采用SBC18色谱柱, 对爆炸尘土中的硝化甘油进行测定, 有效避免了尘土复杂基质的干扰, 能够对尘土中微量的硝化甘油进行准确定性与定量。任磊等[2]利用高效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法对2种乳化炸药爆炸残留物中均检出乳化剂成分, 在法庭微量物证检验中可用于乳化炸药的推断。

1.2 对发射药及其残留物的检验

发射药和发射药燃烧残留物的检验是枪击案件中经常遇到问题。对发射药的检验, 彭耀珊[3]建立了HPLC分析方法适用于单基、双基国产制式枪发射药样品分析。张国安[4]利用反相HPLC对双基火药的硝化甘油和中定剂进行定量分析, 结果的重复性和准确性好。但是, 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检验发射药燃烧残留物, 受射击距离影响很大, 若射击距离增大, 发射药燃烧残留物难以检出。

1.3 对纤维上染料的检验

对纤维进行检验时, 除应进行纤维种类的鉴定外, 还应对纤维上的染料进行检验, 只有这样才能对纤维检材与比对样本的异同进行准确的鉴定。纤维上染料的分析方法较多, 其中高效液相法检验纤维上的染料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温雯等[5]采用HPLC对6种不同配比的相同染料染色的涤纶纤维上染料进行定量分析。该方法可对颜色相近的纤维上染料进行有效的鉴别。

1.4 对化妆品的检验

市面上的化妆品种类繁多、成分复杂, 对它的检验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需要逐步的发展和完善。姜红等[6,7]对30种不同产地、不同品牌的护发用品和22种不同产地、不同品牌的指甲油样品进行HPLC分析, 依据护发用品和指甲油组分的不同, 可将其分为6大类和5大类, 每类中各个样品又可根据其色谱峰峰面积比的不同进一步进行种类的鉴别。该方法可简便、快速、准确鉴别护发用品和指甲油。

1.5 对纸张中色料的检验

在造纸过程中, 一般纸浆均略呈浅黄色或灰白色, 为了使生产出的纸张增加白度或生产有色纸张, 往往通过向浆料中添加色料而达到目的。通过对纸张中色料的检验, 可区分不同生产厂家或同厂不同批次的纸张产品, 为涉及纸张物证案件的侦破发挥关键作用。朱永红等[8]对5种打印纸样品中的荧光增白剂进行HPLC定性分析, 均检出其含有荧光增白剂VBL, 同时建立了一种可同时分离6种荧光增白剂的色谱条件, 有效区别不同打印纸样品。

1.6 对签字笔墨水的检验

签字笔目前被广泛地运用于文书材料、票据及各种文件等, 犯罪分子往往选用同色签字笔对文件、支票、收据等有关数字和文字进行篡改, 以达到个人目的。为了鉴别文件的真伪, 对签字笔墨水的种类检验非常重要的。王元凤等[9]用HPLC对22种蓝色签字笔样品进行区分, 能够鉴别不同品牌的蓝色签字笔墨水, 而且还可以区分同一品牌不同生产批次的蓝色签字笔墨水。史晓凡等[10]用HPLC对49种不同产地、不同牌号的黑色签字笔墨迹进行了种类分析, 并根据色谱图, 分析了黑色签字笔墨迹中各种染料成分相对含量随形成时间的变化规律。

1.7 对喷墨打印墨水的检验

随着喷墨打印机的普及, 各种公文、合同、合约等文件通过打印制作形成。对喷墨打印墨水的检验主要是对喷墨打印字迹的检验, 此已成为一项物证鉴定技术。尹宝华等[11]用HPLC对市售的30种不同厂家牌号染料型黑色喷墨打印字迹进行分析鉴别, 根据字迹染料成分的差异不仅鉴别不同品牌的喷墨打印字迹, 还可以鉴别某些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喷墨打印字迹。此检测方法结果稳定, 为染料型黑色喷墨打印字迹的鉴别区分提供了依据。

1.8 对印油的检验

现今社会, 各种公函、合同、证书的使用日益增多, 通过伪造印章来制作假公函、假合同、假证书等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多, 鉴别印章印油材料是否相同, 是侦破经济犯罪的重要技术手段。王淳浩等[12]用HPLC对国内常见的15种红色原子印油的种类进行鉴别并确认红色原子印油的主要成分为金光红C。张振宇等[13,14]用HPLC对17种印在白色复印纸上的红色印台油色痕和20种红色印泥色痕进行种类鉴别, 能很好区分17种不同厂家生产的红色印台油以及对20种红色印泥进行种类区分。

2 结语

尽管高效液相色谱法对有些微量物证不能进行准确的鉴定, 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如超高效液相色谱法, 通过减小色谱柱微粒粒径, 极大地提高了高效液相色谱法的灵敏度和分析速度, 扩大了微量物证的检验范围。相信以后, 高效液相色谱法将会更好的为法庭物证鉴定服务。

摘要:微量物证的检验常常使用仪器分析方法。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查阅, 简单介绍了高效液相色谱法在微量物证检验中的应用。

微量物证 篇6

1 微量物证

微量物证是在破解犯罪过程中和司法鉴定领域中最有效的微量或痕量的物质材料或痕迹, 具有体小质微、易被忽视、出现率高、较为隐蔽、易被污染和散失、不易毁灭、具有分离性和不完整性等特点。微量物证鉴定是运用物理学、化学和仪器分析方法对微量检材或检材微量成分的特异性和种属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 以其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来证明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理论是物证鉴定中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理论, 物质的特异性是同一认定的依据, 而种属性质可用于确定物证的种类。

通常所见的微量物证可以按照文书笔迹、爆炸残留物、油脂及其斑痕、纤维材料、染料和涂料、聚合物、土壤、金属材料、玻璃等来进行划分。同时, 微量物证又可以按照无机物、有机物、混合物、金属和非金属等来进行划分。

2 XRD技术

XRD技术的工作原理是由高能电子束轰击金属靶产生X射线 (波长在0.06 nm~20 nm) , X射线能穿透一定厚度的物质。其波长与晶体内部原子面间距相近, 晶体可作为X射线的空间衍射光栅。衍射波的叠加形成了衍射峰。不同物质的晶体结构, 其衍射峰的峰位不同, 每种物质都具有特定的X射线衍射谱图;在混合物中, 一种物质成分的衍射谱图与其他物质成分的存在无关;检材中某种物质的含量与其衍射峰的强度成正相关性。利用这一原理, X射线衍射谱图可以用来判断各种物质的成分, 衍射峰强度用来判断该种成分在物质中的相对含量。同时对物质的结构类型和完整性进行分析。XRD技术可分析的样品比较广泛, 只要在含有晶体结构的物质中都可以进行衍射分析。

XRD技术具有需要样品量少、不损伤检材、高精确性分析检材、能得到有关晶体完整性的大量信息, 且XRD技术的检验结果在法庭上能起到定结论的作用, 这些特点是其他检验方法不可比拟的, 显著提高了XRD技术在鉴定领域的应用。

3 XRD技术在微量物证鉴定中的运用

3.1 XRD技术在对矿石物证进行分析中的应用

在环境污染案件中, 对污染矿物来源的鉴定是一个难点。以往红外光谱、扫描电镜/能谱可以对特征官能团、形貌和元素进行定性分析, 无法准确溯源。XRD技术可以根据矿物晶体结构与原矿进行同一性比对, 找到污染矿物源。

在对一些文物损坏和偷盗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 运用XRD技术对文物本身材料成分和作案器具上遗留的成分进行比对, 确定作案工具。除此之外, 在家庭装修中出现的一些关于瓷砖等材料的纠纷时, 也可以用XRD技术进行成分鉴定。

3.2 XRD技术在对纸张添加剂进行检验中的应用

文书鉴定是一类非常重要的微量物证鉴定, XRD技术通过对纸张加工过程中所用纤维原料、无机填料和工艺条件等不同因素的分析来对包括对各种假币、股票、契约、各类证件的鉴定, 和对历史文物、爆炸案的鉴定等。

3.3 XRD技术在无机炸药物证检验中的应用

无机炸药是犯罪分子在各类爆炸案件中经常使用的一类炸药, 是在侦查、司法鉴定爆炸案件过程中非常重要的证据。以往的化学显色法、毛细管电泳法、离子色谱法和SEM/EDX法只能分析炸药的离子和元素, 而XRD技术可以确定无机炸药的主要成分, 进而确定炸药种类。

4 结语

微量物证鉴定在公安和司法鉴定的相关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XRD技术因其所需样品量少、不损伤检材、高精确性分析、检验结果在法庭上能起到定结论的作用等独特优势, 在矿石、纸张添加剂、无机炸药等微量物证鉴定领域正被广泛使用。希望本文对XRD技术的应用思路和微量物证鉴定范围的扩大有所提示。

摘要:针对微量物证鉴定检材样品量少、要求保持原始物证完整性和高精度定性定量的要求, 提出X射线衍射法对物质的检验优势, 举例叙述了X射线衍射法对矿石、纸张添加剂、无机炸药等的鉴定能力, 进一步说明X射线衍射法在微量物证鉴定领域独特的优势。

关键词:微量物证鉴定,X射线衍射法,应用分析

参考文献

[1]詹小溪.微量物证在刑事侦查应用中的思考[D].合肥工业大学, 2014.

[2]吕洁.微量物证在侦查中的价值及其发展构想[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0, 02:21-24.

[3]黄必胜, 袁明洋, 陈科力.X射线衍射技术在矿物类中药鉴定中的研究进展[J].中国现代中药, 2013, 11:917-921.

[4]谢雨贝.论交通事故微量物证的检验分析[D].西南政法大学, 2015.

微量物证 篇7

根据油漆的特点, 我们一般从油漆分层, 有机成分和无机填料这三个方面来进行检测。油漆漆膜层次厚度的观察, 以前主要利用扫描电镜/能谱仪进行检测[2]。虽然扫描电镜具有放大倍数高、分辨率高、景深大等特点, ;但由于各层油漆之间可能并无明显的形貌差异, 要想对油漆的分层厚度和填料粒度用电镜观察, 对制样要求比较高。一般要选择金相制样才能得到比较好的结果。而很多证据是微量的, 尽可能的要求无损检测。所以本文选择的方法是用漆膜断面切片结合红外显微镜进行观察, 一举两得, 将油漆分层和有机成分检测一次性解决。能谱仪具有操作简便、快速、元素定性准确的特点, 在扫描电镜下可以对油漆中的元素成分进行同步测量, 因此扫描电镜/能谱仪在油漆物证的无机填料检验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3]。本文利用红外显微镜和扫描电镜/能谱仪, 从膜厚, 漆膜的有机组分, 漆膜的无机填料三个方面对油漆样品进行分层分析, 在油漆物证比对方面得出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1 实验部分

1.1 试剂与仪器

仪器:S-4700冷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日本H IT AC H I公司) 、能谱仪 (美国EDAX公司) , NicoletiN10傅里叶红外显微光谱仪 (美国赛默飞公司) , Finesse325切片机日本HITACHI真空镀膜机。

样品:现场提取的四份紫色珠光漆油漆板。编号为JC (检材) 、YB1 (样本1) 、YB2 (样本2) 、YB3 (样本3) 。

1.2 实验方法

清理油漆表面, 在体视显微镜下, 用手术刀将漆面和基材小心剥离, 用切片机进行切片, 厚度为15μm。用盐片将切片固定于红外样品池中。调节样品台的高度, 在15 0倍的放大条件下, 能看到油漆明显分层。优化光谱信号, 分析条件采用MCT/A检测器, 扫描次数64次, 扫描范围4000~650cm-1, 分辨率8 cm-1。每个油漆样品在每层漆膜取5~6个小范围测试, 用重现次数大于3的谱图作为该层漆膜的特征谱图。对剥离掉漆膜的基材也做红外反射, 确定没有漆膜残留。

做好显微红外检测的样品切片, 取出固定在导电胶上, 准备EDS的检测。实验条件:加速电压15 kV, 工作距离12 mm。将固定在导电胶上的检材和样本切片放入真空镀膜仪镀金膜, 厚度大致在10 nm左右。然后将样品放入扫描电镜样品仓中, 逐层做X射线能谱分析, 结果记录见表2。

2 结果与讨论

2.1 红外光谱分析

将制备好的检材和样本置于红外显微镜下, 用白光对油漆的层数和分层颜色进行初步的观察, 可以确定检材和对照样本均可分为四层。根据观察结果和联系市场上常用车漆的结构, 我们将四层漆层从油漆表面至金属载体依次分为罩光层、色漆层、中间涂层、底漆层。根据比对检材和样本的照片, 检材和样本1的各层漆膜厚度比较类似 (图1) 。

将制备好的检材和样本切片置于红外显微镜下, 对每个样品的四层漆膜做红外透射分析, 根据红外谱图结果, 检材和样本油漆确由四层不同的物质组成 (图2) 。图3是检材和样本中间涂层的红外比对图, 不管是在高波数区, 还是在指纹区, 检材和样本1的光谱都比较类似。将每个样品的四层漆层红外谱图分别继续做一一比对, 结果还是证明检材和样本1比较类似。

2.2 能谱结果分析

相对较薄的罩光漆和色漆层在制样过程中容易变形, 中间涂层因为较厚, 变形程度较轻, 将检材和样本切片的白光电子照片用仪器本身自带的测量软件进行中间涂层厚度的测量, 结果见表1。考虑到切片时候的变形可能和软件的测量误差, 样本1比起其他两个来, 更接近检材。

能谱分析的结果更加证明了检材和样本1的类似。在能谱测得的元素中, 检材的中间涂层中有比较特征的S元素, 而S元素也出现在了样本1的中间涂层中。检材和样本各层漆膜EDS结果比对见表2。

3 结论

由于红外显微镜的扫描范围是4000~6 5 0 cm-1, 比普通红外扫描范围4 0 0 0~400 cm-1小, 在红外光谱指纹区的分析方面有它的局限性, 因此单用红外光谱对油漆物证进行定性分析, 不足以下鉴定结论。结合扫描电镜光电子能谱仪进一步测定各层漆膜的无机元素的种类和含量, 两种方法结论一致才能给出准确的鉴定结论[4]。

红外显微镜与扫描电镜光电子能谱仪这两种检测仪器比较常见, 在分析时候不需要额外的试剂, 对环境能做到零污染, 对样品几乎做到了零损耗。对于样品来说, 前处理简单, 避免了繁琐的制样步骤。一次制样, 就能满足全部测试。最明显的优点是分析时间短, 准确度高, 作为无损检验, 可以满足保留物证用于法庭作证的特殊需要。这种红外能谱组合的分析方法在实际案例分析中应用效果令人满意。这种高效绿色环保的检测方法不仅适用于油漆分析, 而且还可推广应用于其他多种微量物证的分析。

参考文献

[1]王继芬, 张淑芳, 张桂霞.微量物证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应用[J].广东公安科技, 2008 (4) :40-44.

[2]裴茂清, 肖翔, 郭海荣, 等.S E M/E D S在多层油漆检验中的应用[J].广东公安科技, 2010 (1) :27-28.

[3]冷泠, 权养科, 孙振文, 等.S E M检验漆膜厚度鉴别同种颜色的汽车油漆[J].刑事技术, 2010 (1) :16-19.

微量物证 篇8

一、微量物证的定义及特点

(一) 微量物证的定义

在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 微量物证是指案件中提取体小微量、能以其自身的结构属性证明其与受审查的人、事、物、时、空等存在客观联系, 从而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质性客体。构成微量物证的种类极多, 可成为微量物证的物质范围非常广泛, 常见的有油漆、油脂、矿物油、泥土、纤维、金属碎屑、爆炸残留物、毒物、毒品、血液、汗液等。由于构成微量物证的物质的量非常小, 因此微量物证的检验成为侦查工作和法医鉴定中经常遇到的难题。

(二) 微量物证的特点

微量物证的特点:1.作为潜在的物质, 不易发现和提取;2.出现频率较高、难以破坏和消除;3.微量物证易受污染和丢失;4.微量物证具有分离性和不完整性;5.分析难度大。微量物证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在刑事案件中具有双面性:积极的方面, 它可以帮助侦查人员有效地还原犯罪现场, 为侦查思路提供方向, 在预审阶段揭穿犯罪分子的伪装, 大大减少了犯罪分子成功的几率, 提高了侦破效率;消极的方面, 如果刑事技术人员在对犯罪现场勘察时, 缺乏对微量物证发现、提取、包装和保存以及检验鉴定的意识和充分的理论知识, 那么势必会对现场造成破坏, 进而严重影响案件的分析、侦破的方向, 对破案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微量物证的发现、提取、包装和保存、检验方法

(一) 微量物证的发现

凡是涉及到物质交换和转移的场所均有可能出现微量物证。微量物证具有物质种类多、来源广泛、出现频率高以及不易被销毁的特点, 为发现提取微量物证提供了可能。以下为大家提供两种发现的方式:

搜查发现的方式发现微量物证, 应当在对案件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搜索重点目标。例如, 在一起杀人焚尸案件当中, 现场起火, 在灭火过程中对现场的痕迹物证造成了很大的破坏, 因此, 这时就需要侦查人员通过走访, 缩小排查范围, 对可疑人员采集DNA样本与现场提取的DNA样本实施比对, 最终通过搜查将可疑人员暂住处用过的牙刷做DNA检验并成功比中, 最终成功锁定嫌疑人, 为案件的破获起到关键作用。

现场勘验的方式发现微量物证。例如:在涉及枪案中的他杀还是自杀案件, 就可以对受害人双手虎口部位用棉签擦拭, 对虎口部位与枪支枪膛内火药的微量物证进行同一认定检验分析, 如果受害人虎口部位火药与发射枪支的火药成分相同, 可以断定为自杀, 反之, 则为他杀。

(二) 微量物证的提取

微量物证提取的方法:拍照法、工具直接提取法、连通载体提取法、粘取或吸附法、抖动或拍打法、吸收法。

(三) 微量物证的包装和保存

为了防止送检中微量物证受污染或丢失, 提取后的物证需妥善包装与保存。由于微量物证的种类广泛, 性质各不相同在包装和保存上应当区别对待, 选择合适的方法包装和保存。

微量物证的包装:1.对于干燥稳定的微量物证, 如金属颗粒、涂料碎片、碎玻璃、纤维等不易变质挥发的固体, 采用一般的物证包装袋即可;2.对于易挥发、易流动性的微量物证, 必须采用密封性较好的包装物;3.对于潮湿、易变质和易腐烂的微量物证, 应当采用透气性良好的包装物, 必要时可以先自然晾干再包装。

微量物证的保存:1.对于易腐烂的物证不能使用防腐剂处理, 一般只能用冷却冰冻的方法保存;2.对于不同部位提取的不同检材, 应当分别进行包装保存, 严禁混装造成微量物证之间的污染;3.微量物证的包装与保存应当远离各类试剂以免对物证造成污染;4.包装的各类物证应当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分别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提取部位、提取人等信息防止混淆或污染;5.一般稳定的微量物证在常温下保存即可, 易挥发会易变质的微量物证应当在低温下保存。

(四) 微量物证的检验方法

初检、显微镜法、微量化学法、色谱分析法、原子光谱法、分子光谱法、电化学分析法、热分析法、质谱法、中子活化分析法等。

三、DNA在刑事侦查活动的应用

DNA技术是刑侦技术与生物科技的完美结合, 是传统技侦手段的一次跨越式革命。在近年来的刑侦实践中, DNA技术以其独特的科学性、精确性和排他性, 为证据甄别、身份确认、嫌疑人锁定和案件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为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 DNA的定义及起源

DNA, 中文名为脱氧核糖核酸, 是一种长链聚合物, 是染色体的主要化学成分, 组成单位称为四种脱氧核苷酸。DNA是一种分子, 可组成遗传指令, 以引导生物发育与生命机能运作。DNA具有多态性, 包括长度多态性和序列多态性, 由此决定了个体间的差异, 通过有关生物科学技术检测人类基因组的多态性, 就可以进行个体识别。

1996年, 英、美等发达国家警方开始研究与建立DNA数据库。1993年, 该技术便被应用到实际的刑事侦查活动中, 1998年, 我国公安机关开始DNA数据库的研究。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 我国公安机关DNA分析技术得到长足发展, 为建立全国法庭科学DNA数据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DNA鉴定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1.依靠DNA鉴定技术能够锁定犯罪嫌疑人。每个个体的DNA都是独一无二的“身份证”, 与以往法庭上的证据相比较, 其更能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与犯罪行为相关联。尤其是暴力性犯罪的现场往往会遗留下犯罪嫌疑人的生物学证据, 这就使得通过有效利用DNA鉴定技术锁定犯罪嫌疑人成为可能。据统计, 在凶杀案件中, 约有60%可发现生物学证据的遗留;在强奸案件中, 约有90%可发现生物学证据的遗留;在抢劫、伤害等犯罪现场, 约有30%遗留有生物学证据。这类刑事案件发生后, 只要刑事侦查人员及时赶赴现场, 进行周密的现场勘查, 往往能从现场采集到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生物学证据, 如犯罪嫌疑人遗留的血痕、精斑、唾液、毛发等。通过对所提取的检材进行DNA技术鉴定, 并正确分析鉴定结果, 一般能在第一时间快速定位犯罪嫌疑人, 节约案件的侦破时间, 同时也大大节省了侦查机关的人力、物力成本。

2.依靠DNA鉴定技术能够进行尸源认定, 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侦查实践表明, 尸源认定问题一旦顺利解决, 侦查工作往往会出现转机, 这对案件的及时侦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依靠DNA鉴定技术能为串并案件提供依据。犯罪分子往往是跨市甚至跨省大范围跳跃作案, 这也给侦破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侦破系列案件, 除了要运用个案侦破的一般方法外, 特别要注意现场生物物证的客观属性的正确分析, 犯罪嫌疑人的遗留物经DNA分析均可能成为并案的依据, 甚至有些案件从侦查的角度上似乎没有并案的可能。

4.依靠DNA鉴定技术能够排除犯罪嫌疑, 纠正错案。在我国, 利用DNA鉴定技术排除犯罪嫌疑, 在客观上也已成为DNA鉴定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重要作用在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和充分。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充分认识DNA技术在侦查实践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2012年5月的一天, 在大同市矿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件, 在室外发现受害人尸体。案发后, 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马上赶赴现场, 开展现场走访和现场勘验工作。该现场围绕尸体确定了“由外围向中心”勘查的思路:首先, 围绕尸体及周围血迹分布情况, 断定死者与嫌疑人之间应该是没有过多的肢体接触, 而且嫌疑人应该没有受伤;其次, 走进案发的室内现场, 通过现场勘查, 发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地面没有血迹, 在玻璃柜台上完好地摆放着一瓶打开的啤酒, 这充分说明死者与嫌疑人在室内也没有搏斗, 只是嫌疑人对死者迅速实施抢劫后就逃离了现场。通过室内和室外现场的勘验, 发现更多的线索只是死者所留, 唯一让案件有所进展的就是在小区门口的监控中看到了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在侦查员初步走访结束和技术人员现场勘验结束后, 双方召开了案情分析会, 由于在现场勘查没有中得到有力的证据以及在走访中没有的到可靠的线索, 所以决定对现场进行更为细致的复勘工作。终于经过复勘工作中技术人员结合走访和初勘情况, 将玻璃柜台上的酒瓶提取送检市局作脱落细胞的DNA检验鉴定并入库比对。就在案发后的五个月里, 侦查人员一直苦苦地寻找着案件的突破口, 但是始终没有进展, 这时DNA实验室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 成功比对中嫌疑人, 该案破获。

原来, 嫌疑人在案发后的第三个月, 在一起盗窃案中被公安机关成功抓获, 侦查人员对嫌疑人进行了活体采集, 并将嫌疑人血样送DNA实验室检验并入库比对, 没想到的是, 技术人员在抢劫杀人案现场提取的酒瓶做DNA检验的数据与该案中的DNA数据成功对接, 该案成功破获。

在这个案例中, 我们不但看到了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查中对微量物证的的充分利用, 更看到现代科技手段为案件侦破带来的技术支持。使DNA分析技术在公安机关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职能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摘要:在如今的犯罪现场中, 宏观的物证在犯罪现场中很难收集到, 在杀人案件中, 微量物证被用于案情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认定及缩小侦查范围、串并案件等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 技术人员就应当加强对被害人及周边、杀人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周围、嫌疑人藏身和隐蔽的地点等发现微量物证并提取。

关键词:微量物证,DNA,刑事案件

参考文献

[1]王俭.微量物证分析[M].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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