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汇报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总结
(2014年5月8日)
为认真贯彻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东建字【2014】94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2014年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我站积极组织辖区建筑工地防火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总结验收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具体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自春季复工以来,我站利用复工安全大检查这一契机,对辖区各结转工程施工现场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各项落实情况更是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要求各项目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物品堆(存)放、用火用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配置、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人员居住地(工棚)的防火措施等进行认真排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利用春季复工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防火自救知识进行讲解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工人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自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我站检查在建项目17项,共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7份,其中限期整改4份,停工整改13份,共查出各类火灾隐患问题32处。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提高了在建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有效消除建筑工程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保障了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二、领导重视,认真检查,全面开展复检验收工作 目前,辖区安全防火专项治理行动已进入复检验收阶段,针对辖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严峻形势,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安全防火问题,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复检验收工作,针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在建项目对于防火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均能积极配合进行自检自查自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站将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各项消防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4年5月8日
第二篇: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汇报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五一”即将来临,为防止节假期间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假日,我局于4月17日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县域内在建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检查情况
目前我县有在建工程14个,其中有食堂的为4个(10人以上就餐的为3个),最多就餐人数为15人,均为工地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检查中联合检查组重点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和索票的落实情况,炊事人员的健康情况体检制度落实情况、厨房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防鼠、防蝇、防尘的三防措施进行检查,对工地食堂加工制作的重点食品进行了检验。并针对夏季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注意事项,向各食堂管理人员认真进行讲解。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较为稳定,大部分工地对食堂卫生的管理工作较为严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厨房各类食品加工设备较为齐全,食品加工设施干净卫生,原材料采购正规有序,操作人员卫生意识较强。
二、 存在的问题
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工地项目部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建立相关制度,明确专职管理人员,食堂厨房食品加工设备配备不齐全,消毒不到位、直接从事加工食品的炊事员未办理相关健康证、食堂未办理餐饮许可证,原材料的采购票据不完整,三防工作落实不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联合检查组当即发放执法告知书,督促各工地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办理相关证件,强化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别对夏季食品加工和原材料采购要更进一步做到从严管理,杜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更好的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今后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和全面大检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全县在建工程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努力做到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确保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武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4月28日
第三篇: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 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12月12日17时07分,镇名典咖啡语茶厅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过火面积360平方米,共造成10人死亡、1人重伤、8人轻伤。根据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安委《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吸取东莞“12?12”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建筑工
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建设局马国忠副局长任组长,刘雄、高强任副组长,各街道建设办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自1月10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由准备动员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及总结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大检查的准备、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一方面,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本方案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情况记录表》对工程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自查自纠消防隐患。另一方面,区建设局、各街道分别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我局大检查由区安监站具体组织实施
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做好检查记录。
各街道大检查可结合实际和本方案予以实施,彻底消除本辖区土方工程、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及各街道工程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各单位对今冬明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效。
四、检查内容
检查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明确防火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任务,是否加强冬季防火管理。
检查施工生产单位是否根据各个施工阶段不同的火灾隐患特点,落实消防工作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是否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一并结合考虑。
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焊接、切割作业,是
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是否开展消防知识宣传。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炸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管理,防止电气火灾。特别是加强对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在电气设备使用上,注意电气设备正常检修和维护,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
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防火管理。临时食堂、宿舍的规划和搭建,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宿舍用电是否乱拉乱接,生活照明是否采用安全电压,食堂、伙房等存在明火的场所防火是否重点管理、专人负责。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消防器材等是否布置合理,使用是否方便,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冬春季节,风干物燥,火灾风险性较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时完成大检查工作任务。 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跟踪落实的责任人,逐条逐项整改,并及时报告消防部门,消除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 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广大建筑工人掌握使用灭火器和逃生自救等技能,努力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总结工作。请各街道、区安监站在检查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区安监站指定专人负责,并于3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告和《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上报我局质量安全管理科。联系电话:
第四篇: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
自查报告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
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2014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
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
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
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4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
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2014年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自查表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建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完善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网络 公司已建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并完善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网络
2. 落实总分包各方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公司落实了总分包各方责任制,签订了消防安全协议
3.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 建立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并演
练
公司已建立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了演练
5. 加强特种作业管理 公司特种施工人员均持证上岗
6. 施工人员消防教育及工地义务消防队训练
公司对施工人员进行了消防教育并成立了工地义务消防队训练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
1. 重点部位防火监控的划分和责任明确
公司已对工程重点部位防火监控进行了划分并明确了责任
2. 动火作业管理情况
公司要求施工中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3. 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及设施、器材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水源及设施、器材配备齐全
4. 密目网使用情况
施工现场已经采取密目网防护措施
5. 易燃易爆作业管理
工地落实专业人员对易燃易爆作业进行管理
6. 现场电器安全
现场配备专业人员对电器进行检查、维护 生活区防火安全工作
1、 宿舍防火
公司在员工宿舍区范围配备了满足防火需要的灭火器
2、 宿舍用电
公司对宿舍用电有严格的管理并定期检查
自 查 报 告
根据某某办??号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项目部?月/?日下午召开了项目部安全会议,现场负责人佚名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主要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 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二、 脚手架工程情况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三、 办公场所、集体宿舍消防情况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
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
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建设街进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为深刻吸取12月17日荔湾区站前路建筑工地违规用电引发宿舍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14年1月6日上午由街道办事处李嘉斌主任带队,联合区安监局、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出租屋、安监中队对辖内
位于广州市北较场路五号的广州市第一幼儿园文体综合楼工程工地进行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中,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在听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负责人关于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详细地查看了单位消防工作。对工地内的消防通道、灭火设备、照明设施、工地厨房等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工地杂物存在乱堆放现象,工地安全指示牌存在破损不清晰等情况。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防安全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整改建议。
本次检查对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工地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了春节前全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建设街安监中队2014年1月6日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
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建筑工地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日益严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2、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3、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
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
5、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容易引发火灾。
9、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
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0、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
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
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
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
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
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
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8、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
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随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不断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第五篇:让胡路区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汇报
让胡路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1年5月24日)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三级政府关于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全面做好2011年春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我局积极组织辖区建筑工地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总结验收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具体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自春季复工以来,我局利用复工安全大检查这一契机,对辖区各结转工程施工现场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春季防火工作各项落实情况更是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要求各项目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物品堆(存)放、用火用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配置、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人员居住地(工棚)的防火措施等进行认真排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利用春季复工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防火自救知识进行讲解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工人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自防火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检查在建项目20余项,包括阳光嘉城一期、阳光嘉城二期、富强新城、银浪温馨家园二期、世纪家园地下车库、松雷购物广场、新潮购物长廊、奥优商务中心、蓝湾华府、龙岗市场改造工程、大庆市劳教所迁建工程、奥林国际公寓四期、鑫馨家园住宅小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在建工程等,共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7份,其中限期整改83份,停工整改14份,共查出各类火灾隐患问题80处。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提高了在建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有效消除建筑工程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保障了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二、领导重视,认真检查,全面开展复检验收工作 目前,辖区安全防火专项治理行动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针对辖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严峻形势,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安全防火问题,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复检验收工作,针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在建项目对于防火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均能积极配合进行自检自查自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各项消防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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