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园交通事故频发的分析 (原因)
(一) 校园内车辆的爆发式增长
2012年1月23日, 社科院在京发布《2012-2013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 蓝皮书指出, 中国已于2012年正式迈入汽车社会。当下的中国社会, 汽车已成为人们出行代步工具。交通工具的变迁无疑给现代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同时亦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当你看到校园被形形色色、花花绿绿的汽车充斥, 学生们小心谨慎的穿梭其间, 稍一不慎可能就会酿出一起惨剧。校园交通事故并非一个法律专有名词, 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校园里的交通事故, 它是随着校园里交通事故的频发才以一个名词的形式被人们所熟悉。笔者认为:校园交通事故就肇始于校园车辆的增多。
(二) 粗放式管理, 管理形同虚设
以笔者所在的大学为例, 校方也考虑到要保证校园秩序, 给教职员工中有私家车的发专门的校园通行证, 非相关车辆不准进入。但是, 由于学校分几个校区且几个校区之间还有一条马路从中穿过, 所以对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 严禁校外车辆进入显然是无法实现的。再者, 由于历史的原因, 学校的家属楼虽建在校园内, 但产权几经易手, 现在的住户并非都是学校职工, 各色人等都有, 这种情况的存在给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麻烦。所以最终校方想通过发放校园通行证来改善校园安全的理想并未实现。
二、校园交通事故责任分析
2014年5月的13日, 我校某学院的几名同学从图书馆出来准备去吃午饭。去往食堂的路上几人相互嬉戏, 并未注意身后驶来的汽车, 其中一名同学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撞伤。经过治疗, 该同学已康复。肇事车辆是社会车辆, 车主自知理亏所以承诺承担全部责任。在该学院相关人员的居中调解下, 此事已完结。但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 这里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1、发生在校园内的机动车伤人算不算是交通事故?2、如果不是交通事故, 受害者如何维权3、校方在此事件中的地位如何?需要承担责任么?4、该学生 (受害者) 需要承担责任么?5、责任如何承担?
第一个问题,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这里是对道路的狭义解释,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一般意义上的道路都可以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 “道路”应具有公众通行的特征。《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维护的是具有社会性的公众通行场所内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高校校园里的路算不算这里讲的道路呢?目前法律并未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学界对此也是众说纷纭。北大的姜明安教授认为校园的道路属于公共道路, 道交法适用于校园;河北大学的孟庆华教授则认为校园内的道路不是公共道路, 其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笔者认为:校园内的路应区别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规定的道路。首先, 高校的校园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 主要是相关人员为了完成高等教育在此区域内活动, 并非是公众活动的场所;其次, 高校校园的管理者是校方, 由高校管理人员来维护校园秩序, 并非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管理;再次, 校园内的道路也并没有要求严格的交通标志和标识。
第二个问题, 笔者认为以民事侵权的角度进行维权。维权的依据是《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虽然笔者认为校园机动车撞人事件并非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交通事故。但是在校园安全立法滞后的当下, 可以参照《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处理。
第三个问题, 高校是指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 作为学校就应当承担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其中就包含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无论其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认为学校依法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如果学校未尽该方面的义务导致学生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学校将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我们知道高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但是教育和管理的责任边界和范围是什么?现行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中并未对此进行明确的规定。
第四个问题, 笔者认为我们将大学形象的比喻成象牙塔, 学生在校园内就应该是自由的, 这里的自由包括思想的自由和行动的自由。在教学区比如说教学楼、图书馆以及这些建筑之间, 应该禁止机动车通行。学生在这些区域应该是行动完全自由的, 可以边走路边思考、亦可以追逐嬉戏。笔者认为上述事故中的学生没有过错, 所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对损害的发生他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第五个问题, 作为侵权的实施者, 肇事的车主无疑是要承担责任的, 且其承担的指主要责任;根据以上所述, 受害者学生没有过错, 所以无需承担责任;而校方则是在教育管理的过
程中有过失的, 因此校方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三、构建安全校园的应对之策
风险社会下的大学校园处处潜藏着危机, 怎样才能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自由的校园空间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一) 修改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 增加校方有责任保证学生安全的条款。
(二) 学校应当制定校园交通管理办法。1.实行车辆分类管理, 对本单位教职员工的车辆进行登记并发放统一的标识;对于进入校园的非本单位车辆实行门卫登记制度。2.科学划定教学区、生活区, 并严格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教学区域。3.对于进入非教学区域的机动车辆进行限速, 明确进入校园的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 违者给予罚款处罚。4.引入先进的电子监控设备、测速等道路安全控制系统,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水平。5.授予校园安全保卫机构一定的执法权, 为校园安全保卫机构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后盾。
四、结语
身为一名高校教师, 身边发生的交通事故促使笔者对此问题进行了思考, 并从自己的专业出发写了一些感受和想法, 提出了一些对于改善校园安全的建议。当然有些想法还不够成熟, 希望有识之士可以不断完善。
摘要:近年来校园交通事故屡见报端, 刺激着人们敏感的神经。如何预防和妥善处理校园交通事故, 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成为高校管理者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的视角分析校园交通事故的成因以及责任承担, 并从一个高校普通工作者的角度提出自己对于安全校园构建的想法。
关键词:汽车社会,校园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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