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移民
陕南移民搬迁后期产业扶持规划(精选7篇)
篇1:陕南移民搬迁后期产业扶持规划
****陕南移民搬迁后期扶持实施方案
自2011年陕南移民搬迁实施以来,我镇建设了2各移民安臵点。按照文件要求我镇10年任务***户***人。移民安臵区基础设施落后,普遍存在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为帮助移民户脱贫致富,促进移民安臵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县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大农村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加快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解决移民长远生计问题,使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农村移民贫困问题,加快移民安臵区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增加移民收入,不断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到2015年,全面解决移民户温饱问题,移民安臵区耕地灌溉率达到更高的水平,基本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户通电率达到100%,村村通公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推进实用技能培训,农村移民富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就业,建立和完善村级医疗点。
二、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措施和方法
(一)扶持范围及对象
后期扶持范围为我镇陕南移民搬迁户。对于没有土地的、生活在贫困线的搬迁户,更要加大对其的扶持力度。
(二)扶持标准和期限
1.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户按其产业规模给予一定的补助。
2.扶持期限。对2011年6月30日后搬迁安臵户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根据实际情况扶持到脱贫。
(三)编制规划
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在陕南移民搬迁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后,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陕南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在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中,明确资金发放到个人和实施项目扶持的具体办法。编制库区和移民安臵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陕南移民搬迁后期扶持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加强全镇陕南移民搬迁后期扶持工作领导,镇政府已成立****陕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陕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部门协作,严肃工作纪律。陕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高,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将陕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作为一项廉政工程、阳光工程、群众满意工程来抓。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做到“六不准”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自行其是、违背政策解答,不准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准遇到突发事件临阵退缩,不准漠视群众诉求、伤害群众感情,不准滞留、挤占、截留、挪用扶持资金。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在制订和完善****陕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从镇到村逐级开展人员培训,做到工作人员“五明白”,即“明白工作纪律、明白政策内容、明白服务对象、明白自身职责、明白方法步骤”;政策贯彻落实“四统一”,即“口径统一、解释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做到相关政策法规随身带,随时学,坚持一种声音,一把尺子,确保陕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解释不变形,执行不走样。
(四)充分发挥移民村级组织作用,鼓励移民自力更生。解决移民问题,既要国家加大扶持力度,也需要移民自身努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移民文化素质,加快农村移民劳动力转移步伐;通过帮扶与移民和移民村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使移民和移民村群众尽快走上致富之路:加强移民安臵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移民为开创美好新生活而奋斗。
(五)维护社会稳定,作好应急预案。陕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稳定工作至关重要。在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要耐心做好移民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倾听移民群众的意见,做好移民信访工作,及时受理涉及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举报投诉。维稳小组要随时排查,针对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工作方案,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迅速妥善处理在库区和移民安臵区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稳工作小组应编制移民突发性事件处臵工作预案,建立行动迅速、协调统一、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落实应对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六)加强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典论氛围。把政策宣传贯穿于陕南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始终,印发宣传提纲,使移民群众了解国家新时期移民的方针、政策、措施,做到政策公开、透明,程序明了。在政策宣传中,严肃宣传纪律,把握宣传口径,防止借机炒作,确保移民群体的稳定。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深入移民村,及时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让移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篇2:陕南移民搬迁后期产业扶持规划
1.5万元,计补3万元,但就目前市场行情,按1000元/平米计算,一套60平米房子需6万元,80平米8万元,100平米10万元,加上土地使用费(按100元/平米)、基础设施公摊费用(按每户1-1.5万元),每套要8—13万元,减过国家补贴部分,每户仍要负担5—9万元,对于大多数贫困户来说,负担不起,因而搬迁不起。因此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一、移民搬迁安置点用地采取政府统征调拨的办法,由政府无偿供地,不再由搬迁户承担用地费用。
二、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计划部门立项,用项目资金建设,不再由搬迁户分摊。
三、将扶贫、工赈、生态、地质灾害、危房改造等搬迁资金整合到一起,统一为陕南移民搬迁,集中扶持,可使每户补助资金达到4-6万元左右。
篇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稽察刍议
稽察,按业务可分为税务稽察、交通稽察、土地稽察、水利稽察等。授权部门可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或国务院。如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规定,稽察特派员由国务院派出,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行使监督权力。本文拟就水利部移民局规定的移民稽察工作谈点粗浅看法。
一、移民稽察的由来
国发[2006]17号文颁布以来,我国每年有近140亿的资金用于扶持移民,此外还有大量资金用于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为加强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移民安置的质量和移民资金的安全,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部移民局决定对水库移民的三个规划(后扶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移民搬迁安置规划)进行稽察,目的在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项目运行安全。目前仅开展了对后期扶持规划的稽察。
移民工作的稽察依据来自以下几方面:一是2006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对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行全过程监督;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稽查制度。二是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其中第(二十一)项第二款规定,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三是援引水利部对江河、水库等水利工程的稽察做法。四是2008年3月6日部移民局制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实施稽察办法》(移稽审[2008]17号)。
二、后扶规划稽察工作的实践及成效
两年来,部移民局从零起步,聘请了稽察特派员,建立了稽察专家库,落实了稽察工作经费,连续两年下达了年度稽察计划并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对20个省(市、区)58个县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情况的稽察。通过稽察发现,广大移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发自内心地感谢党的惠民政策。后扶政策的实施,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比较典型的有:部分地方人口核定登记不符合规定,虚假人口、非农移民纳入直补,有的只将原迁移民纳入直补;规划审批不规范,规划编制过于简单、未经审批就已经实施、变更未报审批;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如抽取管理费、移民办介入项目实施、项目变更未报批、无项目法人、项目无合同或合同不规范、项目档案不规范;后扶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滞留现象比较普遍、没有设立专户管理资金、报销凭据不清晰、项目决算不合理、违规使用利息等。稽察特派员对稽察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整理汇总,以通报的形式向全国所有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印发,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回收整改信息。
随着一次次深入基层开展稽察,部移民局的稽察特派员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稽察工作技术路线,稽察报告的质量越来越高,稽察意见的针对性越来越强,为各省更加规范地执行水库移民政策提供了越来越有力的指导。
三、后扶规划稽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稽察授权依据不足
《条例》第48条规定,国家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稽查,而部移民局是水利部下属事业单位,承办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办事的日常工作(水利部人事司[2008]22号)。依照国发[2006]17号文件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要抓紧研究组建统一的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新机构组建之前,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部移民局不属于国务院正式移民管理机构,只是部际联席会办公室设在部移民局,承担日常工作,不宜自行设定稽察权限。何况《条例》只规定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稽查”,没有写及“稽察”。
(二)稽察的标准不一
日前,后扶规划的稽察标准主要来自国发[2006]17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但文件原则笼统,部际联席会议或部移民局没有实施细则,更没有因为开展稽察工作而细化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项目扶持、资金管理等工作的标准。在开展稽察过程中,部移民局稽察处只是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有关规定对照,看是否按规定办事。由于各地情况有别,省级政府重视的程度不同,移民管理机构人员素质存在差异,制定的规定亦有粗细及优劣,加之后扶工作开展已有三年多,一些规定也得进行修改,不能完全依照各省规定作为稽察依据。
(三)稽察的内容方法有待改进
稽察的内容很多,大的方面有直补资金发放管理,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资金的管理使用等等,重点应放在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管理上。由于后扶工作已开展数年,直补资金发放相对规范,且大都通过财政渠道发放,稽察可一笔带过。而项目管理的情况则千差万别,可查:是否落实到移民村组或相关影响人口村组;是否尊重移民意愿;是否及时有效实施,有无截留挪用;质量、造价、发包是否符合规定等。资金的管理有无专帐和县级报账等。不能拘泥于细枝末节,要抓住大的环节。因为部移民局本身没有具体规定,后扶规划实施的时间不长,各地机构人员素质有别。同时,稽察人员组成要统筹考虑,要有懂会计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等业务的人员,不能仅抽几个退休人员(有的退休十几年的人员)或短期从事移民工作的人参加。
(四)稽察效力有待提高
在稽察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少问题(其实有的问题不稽察也知道),如非农移民纳入直补、繁衍移民没有直补金、资金滞留无专户管理、项目资金没有核定到乡村组等。与省级部门交换了意见,发了稽察报告,但整改力度不大。同时由于省级移民机构隶属于发改委、国土、建设等众多部门,有的单位不太支持配合。没整改到位或不支持配合的亦无可奈何。
四、有关后扶规划稽察工作的建议
(一)规范稽察标准
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关于直补资金发放、项目管理、资金台帐等业务的管理细则,尤其是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管及预决算、项目档案内容及建立资金拨付的程序、台账建制等等。如一时不能出台实施细则,亦可印发指导性意见,这既是开展后扶工作的依据,也是部移民局的稽察依据。
(二)明确稽察重点
随着600元后期扶持直补政策步入常态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相应的资金管理将成为今后监督稽察的重点。稽察的工作重心应转向项目管理,对项目造价的审核、项目是否实施、资金是否挪用等方面进行稽察,不能面面俱到。对同一内容的不同方面又可有所侧重,增强稽察的针对性。
(三)完善稽察组成人员
移民政策性较强,牵涉面广,选择稽察专家应严格把握。一是可挑选从事移民工作多年、经验丰富,在后期扶持规划领域有作为的省、地市级移民机构干部参加。二是聘请一些交通、水利工程及财务专家参与稽察。平时可建立专家库,于稽察前选择调遣。三是部移民局要有一定的业务人员参与。
(四)强化法规授权,提高稽察权威
一是争取部委机关出台稽察办法。可由部移民局拟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实施办法》,再由水利部转发至各省,或由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甚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稽察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目前国家部委中以法规赋予稽察职能的部门不多,我们不宜自定稽察职能,否则有损稽察效力。只有寻求稽察法规授权,才能增强稽察工作权威。
二是将移民稽察定位于稽查或督查。在国务院未正式组建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之前,部移民局仍是全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专门机构,也是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后扶政策事务的常设机构,对全国移民工作负有检查、评价的责任。为做到与法规、职能、地位、效力相适应,可将检查职能定位于稽查或督查,这样不至于与“稽察”一词内涵过于殊悬。
三是强化整改力度。对稽查过程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整改到位,尤其是有违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的做法,要高规格通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限期纠正,否则予以停拨、扣发后扶资金。对违规截留、挪用移民资金的要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以儆效尤。
五、有关我省后扶规划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成立稽查机构,配备稽查人员
后期扶持规划资金额度大、项目多、分布广,遍布全省各地。后扶工作任务艰巨,需要定期不定期的查核,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部移民局亦有要求各省成立稽查机构开展工作。年初省办机构改革,要求设立稽查处室,省编办未予批复,倍觉遗憾,但省办可将稽查职能赋予某处,配备稽查人员,经常性地开展稽查工作。
(二)创新方法,发挥稽查威慑作用
一是通过稽查,发现问题,对共性问题加以总结,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约束规范项目建设。二是培养典型,注重总结经验并树立榜样,引导项目整体规范建设。加强对项目实施者的培训工作,帮助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提高管理水平,起到事先防范的作用和效果。三是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项目情况,逐步实现对后期扶持项目的全覆盖、连续性监管,使稽查工作的有的放矢。
篇4:陕南移民搬迁后期产业扶持规划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以下简称国务院1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1446号)精神,为了指导各地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工作大纲。
一、编制规划的必要性和意义
规划是今后一段时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重要依据,编制规划是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从解决水库移民温饱和生产生活突出问题入手,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完善扶持方式,提高移民直接受益程度,使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移民自愿。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项目,要坚持移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
2.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优先。把解决移民温饱放在首位,兼顾解决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逐步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3.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在国家的帮助和扶持下,动员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加收入,解决温饱,摆脱贫困。
4.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既要考虑加快发展生产,又要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移民安置区生产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
5.坚持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在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和处理好相关群众的问题,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三、规划的依据
(一)•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
(四)•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号)。
(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1249号)。
(六)经批准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
(七)移民安置所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及中长期规划。
(八)移民的意愿及移民村组社会经济现状调查资料。
(九)其他相关资料。
四、规划的目标
规划的期限:原则上以不超过3~5年为宜。规划的目标:重点解决水库移民温饱和生产生活突出问题。规划目标要尽量量化,提出移民人均纯收入的具体指标。有项目扶持的村组(自然村),还要针对扶持的项目提出应达到的具体指标。如土地资源(耕地等)、住房、人畜饮水、农田水利、道路、供电、医疗、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指标。
五、规划的范围
此次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
本规划是针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的扶持规划。
采取资金直接发放方式的,规划范围不能超出扶持人口。
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规划范围原则上限于移民村组(自然村)。
六、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
(一)扶持人口核定登记
移民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和成果。
(二)移民情况调查
1.移民主要情况及意愿调查。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收入水平及构成、住房条件、对扶持方式的意愿等。2.移民所在县及移民村组(自然村)社会经济调查。主要包括:移民所在县及移民村组(自然村)的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水平、土地资源、基础设施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七、规划的内容
(一)移民生产生活现状及其评价 1.移民生产生活现状
(1)移民生活现状。包括移民收入水平、住房状况、交通、人畜饮水、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
(2)移民生产现状。包括移民拥有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收入来源、产业结构、职业技能水平等。
(3)移民生产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的比较。从绝对值和相对值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2.移民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自然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政策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后期扶持方式
1.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原则和程序。包括工作主体、征求意见的范围、方式及移民群众的主要意愿、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的方法。扶持方式的确定,坚持能将移民核定到人的,要尽量将资金直接发给移民个人(以下简称现金直补),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还可以实行现金直补与项目扶持相结合的方式。
2.移民和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对扶持方式的主要意见。
3.规划移民村组(自然村)的具体后期扶持方式。4.后期扶持方式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资金直接发放规划
1.资金发放对象。以移民村组(自然村)为单位,列出扶持户数、人数、扶持对象的个人主要信息资料。
2.资金发放的依据、程序、方式、标准、年限、时间。
3.资金发放的效果及其相关影响的分析。4.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
(四)项目扶持规划 1.项目确定的原则
根据绝大多数移民的意愿,按“先生存、后发展”及“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具体列出本村组(自然村)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和对移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规划项目安排意见。规划项目重点限于移民村组(自然村)、移民群众能直接受益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跨村和移民村组(自然村)以外的项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安排跨村和移民村组(自然村)以外项目的,应征得相关移民村组(自然村)大多数移民和移民村群众的同意。
规划应尽量避免安排经营性项目,以规避风险。2.项目可行性分析
主要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条件、主要工程量、投资估算、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环境保护、风险评估、建设主体、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投资规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必须根据项目所在行业的规程规范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规划资金规模
投资规模:600元/人×扶持人数 规划投资总规模:投资规模×扶持年限 采取直接发放资金方式的,要说明直补到人资金数量。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要提出项目计划。
(六)保障措施
1.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并提出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构、保障工作经费和落实工作责任的具体措施。2.明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在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提出充分发挥移民村级组织作用以及鼓励移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措施。
3.提出开展移民干部培训的工作方案。培训方案应主要包括培训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
4.明确各级政府的移民稳定工作责任和具体工作要求。
5.提出排查化解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不稳定因素的工作方案,以及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工作预案。
(七)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1.经济效益评价
实行现金直补的,分析对移民收入水平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实行项目扶持的,分析项目实施后对移民收入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2.社会效益评价
分析规划实施后,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其他相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3.环境效益评价
分析规划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八、规划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规划编制以移民村组(自然村)为单元,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
规划编制工作应于2006年9月底前完成,省级人民政府于10月份完成各县规划的审批工作,并将各县的规划及批复汇总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湛江市坡头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告
一、坡头区水库移民基本情况(一)移民情况
1958年,为支持建设雷州青年运河结瓜中型水库─坡头区甘村水库,当年水库周边的群众响应号召,大部分搬迁被安置至麻章区麻章镇新兴村及湖光农场,另一小部分搬迁被安置在坡头区坡头镇。1995年部分符合条件迁出坡头区的移民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回迁,一部分安置在坡头区龙头镇移民村委大氹上村、大氹下村、陆屋村、上甘村及上小埇村,另一部分插花在官渡镇大洞村委石头村,南三镇东湖村委北涯村、南告村委垉芋村,龙头镇邓屋村委岑屋埇村及龙头镇居委塘丁村等4个镇10条自然村处居住,经这次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现我区水库移民共有259户1074人。
(二)自然地貌概况 坡头区位置位于东径111.3°,北纬21.7°,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阳光充足,气候温和,四季如春,无霜冻,年平均温度24℃,且日照时数在1900时/年以上,夏秋两季常有台风侵袭,雨量充沛,集中于5-10月降雨(占全年雨量80%以上),冬春干旱,地势较为平坦,属沙质岩土,地下多属花岗岩石,地下水资源贫乏。
(三)实施省人大议案工作成效
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是一项复杂的民心工程、人大议案工程。坡头区甘村水库移民因受安置地村民的排挤,强烈要求回迁,经市政府批准,在1995年部分移民回迁坡头区居住,因是回迁,当地政府只能提供居住场所,而耕作土地无法安排,再坡头区地处粤西,经济发展程度不高,地方财政极为困难,也无法在资金上支持,回迁移民生活十分困难。
在省人大的积极呼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水库移民安置遗留问题1993年列入省人大议案。在实施省人大水库移民议案中,在各级政府和省市移民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是水库移民生产得到较快发展。种植荔枝、龙眼等果树278亩,蔬菜60亩,水产养殖150亩,移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二是水库移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实现了村委会与各村庄公路互通,村委会办公场地实现楼房化,大部分移民的通电照明、食水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三是水库移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均纯收入从1995年的700元上升到2005年的1530元,虽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3200元还有一段距离,但移民的生活水平己逐步提高。
特别是实施省人大水库移民议案第三个五年(2003—2007)计划中,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解决“目前仍住在残危泥砖房、茅草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8m的水库移民住房难问题”。按照“群众为主,国家补助”的原则,我们采取相对集中资金,以村为单位分批解决的办法,逐步解决移民住房难问题。自2003年实施水库移民危房改造至今,共投入资金510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95万元),完成危房改造11500m,解决了110户440人的住房难问题;建设排污管道912米和水泥砼路4620米(其中2.5米宽的环村公路920米、3.5米宽的每条村进村公路4条共3700米);饮用水井2口,40M水塔2个,通至住户的输水管道4200米。由于领导重视、起点规划好、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群众当家作主的精神,上甘移民新村建设取得明显成绩,荣获2006湛江市生态示范村,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再创佳绩。(四)我区水库移民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年多来,通过实施议案,面上水库移民工作成效显著,但由于各种因素,使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
22到解决,制约了当地移民的发展,主要一是四通一平资金严重不足,部分移民虽解决了住房难问题,但居住区的饮水、交通、水利、通汛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还较落后,污水横流,人畜共栖。二是一部分的移民生活极其困难,危房改建工作还相当艰巨。三是移民造血功能的农业扶持资金严重缺乏,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难于提高。三是耕地不足、水利设施落后,山地无法改造。四是移民自身综合素质较低。多年来,虽然在各级政府、移民办的支持下,举办了多期培训班,但由于移民文化水平较低,农业扶持资金不足,再移民的等、靠、要思想还很严重,严重影响了移民的持续发展。
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一)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必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目标。近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3、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三)扶持规划及方案
1、扶持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依据《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报批稿)、《广东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报批稿),及省政府领导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批示精神,来编制《坡头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10年期)》。为使编制工作能顺利按时按质完成,成立了由分管移民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区水利局长及相关部门领导为副组长的坡头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经过近一个月的水库移民人口调查核定工作,现我区的水库移民共有259户1074人,涉及4个镇7个村委12条自然村,为规划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
2、规划方案
由于我区在2003年开始在实施省人大水库移民议案第三个五年(2003—2007)计划中,对部分村庄的移民住房改建进行了补助,根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文件政策精神,结合我区移民的实际情况,对移民住房改建己补助和末补助的,采用不同的扶持方案:
己补助住房改建的村庄后期扶持方案:按每人每年300元共10年的省扶持资金进行规划,主要用于补助部分末领取建房补助的移民户(每户补助1.5万元)及用余下的扶持资金对村庄进行四通一平、小路、食水等项目建设。经人口核定,我区目前此类移民共有167户735人,涉及4条自然村。
未补助住房改建的村庄后期扶持方案:按每人每年600元共10年的省扶持资金进行规划,主要用于补助未领取建房补助的移民户(每户补助1.5万元)及用余下的扶持资金对村庄进行四通一平、小路、食水等项目建设。经人口核定,我区目前此类移民共有92户339人,涉及8条自然村,由于此类移民户大都是插花村,为充分利用省市移民扶持资金,对除建房补助余下的资金集中用于插花村人口较为集中的龙头镇邓屋村委岑屋埇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总投资估算
经人口核定,我区水库移民共有259户1074人,根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及我区水库移民目前实际情况,这次后期扶持规划总投资是974.941万元,其中建房486万元,四通一平380.21万元,小路建设49.42万元,其它费用59.311万元。
(五)资金筹集
落实建设资金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的关键,应按照“扶持引导,多渠道筹资”的办法保证资金到位,建设资金采取省市、地方财政及群众自筹相结合共同筹集资金。我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总投资974.941万元,其中省投资423.9万元,市投资105.979万元,地方财政投资63.552万元,群众自筹381.51万元。
三、经济分析 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分析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工程的建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解决了水库移民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等的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举措,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稳定了社会。
(二)经济效益分析
由于扶持规划的实施,一可增加农民劳动力的收入,二可带动相关产业如砖业、水泥、沙石、运输等各行业的发展。三是增加当地税收。
四、结论与效果评估(一)结论
《坡头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10年期)》的编制,基本上是依据《广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报批稿)、《广东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报批稿)及省政府领导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批示精神、目标要求,结合我区移民的实际情况编制的,目标明确,措施可操作性强,对今后10年移民计划的安排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效果评估
坡头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项目完全实施后,大大改善了我移民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生产的做血功能,为移民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逐渐向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提出的目标——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靠拢。
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附表1: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移民村委大氹上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资金分配表
附表2: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移民村委大氹下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资金分配表
附表3: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移民村委上甘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资金分配表
附表4: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移民村委陆屋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资金分配表 附表5: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移民村委上小埇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资金分配表
篇5:陕南移民搬迁后期产业扶持规划
(陕西调查 第27期 总第300期)
2013-8-22 10:05:00
陕南移民搬迁稳步推进百姓致富仍需配套措施
----陕南移民搬迁调查报告
陕南移民搬迁是陕西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这一战略决策将为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64万农户、240万人口,走出环境恶劣的深山区、开启富足安全的新生活揭开历史新篇章,对推进陕南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整体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进下,近年来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总结和解决。为此,陕西调查总队就移民搬迁工作现状开展了专题调查。
一、移民搬迁有序推进,惠民实效逐步显现
2011年5月,省委、省政府发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启动了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移民搬迁。移民搬迁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以集镇建设为中心,以促进人口聚集为目的,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指导,确立了向城镇迁移、向移民新村迁移、小村并大村迁移、自主分散迁移四种移民方式,既有建好的安置房供移民户选择,也有划拨好的宅基地供移民自建。这项持续10年的宏伟工程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很快步入正轨,有序推进。2011年,陕南开工建设安置点742个,落实了6万户24万移民搬迁安置;2012年,再开工981个建设项目,落实8万户29.5万人搬迁;2013年,三市将继续完成6万户22.8万人的搬迁和安置。汉中市汉台区规划十年投资7.8亿元,用地819亩,建设9个集中安置点,安置地灾、洪灾、扶贫、生态和工程移民4550户1.6万人,此举将使汉台区城镇化率提高11.3个百分点。2011-2013年,全区已陆续完成移民搬迁2071户7357人,搬迁工作得到当地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城固县结合支柱产业建设和旅游景区发展,2012年投资1.87亿元,开工建设10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27个和移民示范村10个,目前,移民示范村已全部完成安置任务,集中安置项目也陆续完工。略阳县2012年投入移民搬迁专项资金1.8亿元,建设集中安置点14个,其中统规统建11个,统规自建3个;集中安置移民970户3560人和特困户100户282人,分散安置移民138户499人;目前,基础设施配套到位,房屋已经分配到户,群众陆续乔迁新居,搬迁补助资金全部兑现。
安康市由于地理环境复杂,山势陡峭泥层薄,极易发生地质灾害,1998年就已经开始进行移民搬迁工作。1998-2010年全市已先后投入200亿元建设移民搬迁工程,10万户移民受益。2011-2020年,安康市将搬迁22.62万户87.66万人,其中地质灾害避险移民5.68万户22.4万人,洪水灾害避险移民1.67万户6.55万人,扶贫移民6.97万户27.5万人,生态移民8.3万户31.21万人;扶贫移民和避灾移民共占移民总数的64.4%。2011-2013年全市累计投资116亿元,建设集中安置小区767个,完成搬迁安置7.5万户28.56万人,其中楼房化安置移民占四成。
2011-2012年,商洛市投资11.77亿元,建设集中安置点410个,完成集中安置移民3万户11.45万人;同时完成分散安置7039户2.79万人。2013年,商洛市还将建设129个集中安置点,并结合中心村建设,落实1.64万户6.19万人移民搬迁。
2011-2013年,陕南三市共计完成和计划完成移民搬迁20万户76.3万人,占“十二五”移民搬迁规划的53%,占10年规划的32%。
二、搬迁移民生活改善,生产方式明显转变
陕南移民三分之一搬迁户搬迁前居住于“三不通”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简陋,物资缺乏。实施搬迁后,移民由分散居住变为集中居住,教育、医疗、养老、居住条件极大改善,实现了由农村向城镇迈进,由单纯依靠耕地生存向务工和发展二、三产业转变。
汉中市略阳县徐家坪镇是一个典型的农业镇,是略阳县的“西部粮仓”。镇中心距县城18公里,总面积228平方公里,辖18个村,1个居委会,75个村民小组,3776户1.37万人,2011年该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905元。徐家坪镇境内山大沟深,一江三河沿线及67个地质灾害点的群众饱受灾害威胁,政府没少出钱,群众没少出力,日子却越过越穷。2011年,该镇以移民搬迁为契机,将移民安置与小城镇建设、农民进城和发展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立规划,建机制,严政策,重管理,向荒滩要建设用地,多渠道筹谋资金,顺利完成了一、二期小城镇建设,先后安置搬迁群众157户和商业住户50户,新增集镇人口1200人。新建的集镇公共设施齐全,生活便利,医务所、幼儿园符合城镇建设标准,为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奠定了良好的生活基础。同时,集镇建设规划划拨38亩建设用地,进行招商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解决富余劳动力做好了筹划。2012年,徐家坪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49元,较上一增长20.2%。
2012年10月,汉中市汉台区褒河河东店镇13栋6层高的移民搬迁安置楼竣工,小区完全按城市化要求建设,规划整齐,环境怡人,移民户刘勇从褒河马潢沟二组搬到了这里。汶川地震后,老房无法居住,种地收成无保障,刘勇根据移民搬迁政策缴纳了7万元房款后,一家4口住进了建筑面积100㎡的2室2厅1厨1卫的搬迁房,房间结构布局合理,光线充足,干净卫生。目前刘勇打工为主,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孩子和家人就学、就医也便利了很多。邓贵友原住在褒河土地岭的光明村,家有4口人,移民搬迁后住进安置楼,不仅便利了进城务工,月收入增加2000-3000元,同时还可以兼顾照看离搬迁地不远的原自留地、责任田,打工、种地两不误。
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白鱼河村,村民搬迁前以种植油菜、玉米或红薯为生,户均2亩地,种两季作物,一季油菜每亩收成200元,一季玉米或红薯每亩最多收成500元;搬迁后,村民务工一月收入就超过千元。恒口镇安全村132户568人搬离了山大沟深的小山村,脱离了种地、养猪低收入生活,有的成为香菇、木耳、药材种植专业户,有的务工为主兼顾务农,有的专职务工或转行经营,人均收入实现五年翻一番,村民劳动强度减弱,文化、教育、卫生程度提升。紫阳县双桥镇六河村村民搬迁后,利用山上林地种植中药材厚朴1.5万亩,部分村民在种植之余,投入了厚朴的交易、运输经营中,人均年增收1600元。
商洛市柞水县先后为1670名搬迁移民进行了农民实用技术、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1000余名搬迁移民进入大西沟铁矿、盘龙公司等企业务工,扶持了360户移民户发展商贸餐饮、旅游运输等三产服务业,移民户后续生存具备了基本条件。
移民搬迁带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更带来了农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生活明显改善。据不完全统计,两年多的移民搬迁工程,使陕南地区地质灾害和洪涝
灾害伤亡率下降80%和70%,使安康、商洛、汉中三市的城镇化率分别提高4.7%、2%和1.7%。
三、统筹资金难度较大,协调用地相对困难
陕南移民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移民搬迁工作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特困户搬迁工作的组织安排,搬迁资金的筹措和运用,安置点的选址与征地,既需要科学合理完善的规划,又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
(一)资金紧缺是最大难点,是“搬得出”的首要问题
首先是县级财政筹款压力大。商洛市规划十年搬迁安置71.8万人,建房投资需要180亿元,移民户补贴需要54亿元,按政策预算,省级财政需承担117亿元,市、县财政需落实配套资金45亿元。随着物价、工价快速上涨,建设成本不断增加,资金压力越来越大。柞水县为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搬迁提供免费住房,对分散安置户实行补助资金3万元,对集中安置户补助4万元,对上楼安置户补助4.5万元,但省市财政平均每户只能补助1.44万元,不足部分需县财政全额承担,全县每年需筹措5000万元用于补贴移民户;除搬迁补助外,县财政同时还要承担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资金存在缺口,地方财政压力大。
其次是移民户自筹资金负担重。汉中市略阳县2011-2012年完成移民搬迁2514户,共投入资金3.49亿元,其中政府筹资1.77亿元,农户自筹1.7亿元,农户自筹占近一半。目前建好的安置房和规划的安置点宅基地也主要用于满足能拿出买房、建房资金的移民户。略阳县移民购房需4-6万元,购房移民户不再享受国家移民补贴;建房需8-10万元,建房户完成建房入住后,每户可领取3万元移民补贴。城固县移民安置点多在平原地区,移民购房需15万元,建房需7-9万元,建房的移民户还要向村上交5万元宅基地费和建房设计费;移民户完成购房、建房并入住后,方能领到每户3万元的移民补贴;许多移民户因购房、建房背负了债务。虽然移民搬迁政策对特困户采取无偿安置,但是能够享受政策的移民少之又少,而且特困户缺乏劳力和技术,搬迁后生活难以为继,因而大多搬迁意愿不强烈。
商洛市丹凤县某镇移民户在全面衡量自有资金和政府补贴后,8万元成为“搬”与“不搬”的一道坎,即移民户能自筹到8万元,才能搬进“最便宜”的搬迁房。据估算,约有三分之一的移民户无力负担8万元的自筹款,这些没有购、建房资金的移民户,将成为今后搬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二)土地资源紧缺不容忽视,是“稳得住”的关键因素
一是安置建房用地紧缺。陕南移民搬迁240万人,超过三个市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需要1亿多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安置移民。2011年省国土厅计划安排的6000亩移民搬迁安置建房用地指标,与实际安排6万户所需1.2万亩的建设用地要求相差一倍。集中安置地通常要选择在较为开阔的地带,而平地资源本身就比较缺少。安康市所辖的一区九县,比较开阔的平地只有平利县城、汉阴县城和安康新区,由于各市县近年来积极发展产业化建设,产业投资项目已占用了相当多的建设用地,移民用地选址愈加困难,安置建房征地和调地难度加大。二是安置点农业用地也极为紧缺,近四成的移民户对失去土地后的生活顾虑重重。许多搬迁户在山里还有几亩薄田,自产自用,口粮尚有保障;搬迁后,迁出地的原承包地退耕还林或路远难耕种,迁入地的农户也不愿意将承包地调剂给新来的搬迁户,搬迁户生产用地成为乡镇政府工作的难点。
(三)就业增收渠道狭窄,是移民持续“能致富”的难题
山大沟深平地少,产业园区和工厂企业分布不均,旅游产业欠发达,是陕南贫困县的共
同特点。陕南三市28个县(区)中有21个属于国家或省级贫困县,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产业项目少,吸纳就业能力低,无法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稳得住、能致富”将是今后移民搬迁工作的最难问题。由于搬迁时间紧、任务重,乡镇上目前更多的是考虑移民户如何“搬得出”,移民户拓宽增收渠道多数自寻门路,受自然条件制约较多。安康市紫阳县一些失地移民,外出打工无技术,就地经营无门路,收入无来源,生活质量下降。汉中市佛坪县部分移民2007年因生态移民搬迁,由于从农村到城镇后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就业渠道窄,收入不稳定,生活成本增加,家人难以团聚,2011年又先后返回原居住地。略阳县横现河镇某村张姓移民现年56岁,大儿子一家3口住进了安置房,老两口仍然住在老屋,照料管护着8亩耕地和9.5亩的核桃林,尽管老屋水、电、路三不通,老两口仍旧不愿搬出。横现河镇石状沟村的文姓村民积极响应搬迁号召移居出山,但是老父亲仍然住在老屋,他本人也还要在原有土地上进行香菇生产,至少找到新的产业门路后,他和老父亲才能彻底离开原住地。
四、几点建议
2013年陕南三市计划完成移民搬迁6万户22.8万人,其中集中安置率要达到85%以上,城镇安置率要达到60%以上,14万人将成为城镇居民,这将是陕南三市向城镇化建设加速迈进的一年,也是陕南移民搬迁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的关键年。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筹谋发展,加大力度推进,使移民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是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其一,关注贫困户和老年人搬迁安置。搬迁政策实施的对象是居住在地质灾害影响严重、高寒边远山区“三不通”地带和生态、文物、水源保护区的农户,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增收渠道狭窄。家里有青壮劳动力在外打工、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移民户,移民搬迁具有一定经济基础,但是占移民总量三成以上的贫困户和老年人无力承担搬迁成本,仍然是移民搬迁工作的难点。建议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户的实际和特点,制定不同的帮扶政策措施,一是以出租安置房的形式,采取先租房搬迁再逐步付款购房定居;二是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搬迁户贷款额度,延长还款期限;三是筹集门面房出售资金,通过政府回购、市场化拍卖等形式筹措资金,用于补贴经济条件较差的移民户。
其二,根据社会发展和搬迁移民需求,及时调整搬迁安置项目建设计划,杜绝搬迁房空置。年青人进城打工租房住,年纪大的人不愿意离开祖屋和几亩薄田,不愿意成为儿女生活负担,这是移民搬迁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是导致搬迁房空置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建议强化措施落实移民搬迁任务,动员有条件搬迁的移民尽快完成搬迁;同时将部分空置房出租给有搬迁愿望但资金不足的移民户;另外,针对移民搬迁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规划集镇建设时,不仅要统筹医院、卫生所、幼儿园建设,也要统筹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安置房建设,特别是在敬老院建设中要适当规划一定的农业生产用地,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习惯,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其三,为搬迁移民提供就业岗位,帮扶致富。首先在现有条件下保障搬迁移民的短期生活,达到生产活动不中断、收入水平不降低。其次,以产业发展巩固移民搬迁成果,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的同时,为移民户培植商务、劳务、服务类等“无土产业”,一方面通过开办企业解决移民就业,一方面依靠移民搬迁解决企业用工,形成互补双赢。对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可在企业进行就业安置;对愿意经商的,鼓励并安排优先进入镇、县城创业或自行择业;对有能力自愿到外地城市落户的,发给其移民搬迁补助。针对不愿意离开农业耕种的移民户,可就近在本村组或交通条件较好的原承包地进行有土安置,通过发展种植、养殖、设施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公司+协会+农会”的发展模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第三,鼓励并支持移民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分享增值收益,拓宽增收渠道。其四,不断完善搬迁移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移民保障制度建设,确保移民住房安置、生活补贴、就业安置、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社区或小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服务功能,衔接搬迁群众的户籍、社保、医保服务,加快民政救助、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社会治安的对接;三是将集中安置小区参照城市社区加以规范建设,按照“群众自治、管理有序、设施配套、服务完善、生态和谐、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要求,完善儿童的入托、就学和老年人的就医,规范小区商户的经营和管理,美化小区生活环境,让移民户切实感受和适应、融入城市(镇)生活。
签发:王恩斗
核稿:王献宝
篇6:陕南地区移民搬迁政策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于2011年7月4日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陕政办发„2011‟67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搬迁安置、政策保障、职责分工、考核奖惩5章36条,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中文名: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类别: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年份:2011 政府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陕政办发 „201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改善陕南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消除自然灾害对陕南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威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移民搬迁对象分为以下几种:
(一)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严重的村、户;
(二)距离行政村中心较远,基础设施、服务设施落后,发展条件较差,基础设施配套困难,无发展潜力的村、户;
(三)人口规模过小,经济收入来源少的村、户;
(四)距乡、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村、户;
(五)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生态敏感区范围内,影响区内环境的村、户;
(六)已规划或即将建设的水库库区范围内的村、户。
第四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合资源、传承特色”的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第五条
省政府依据《规划》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金融办、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移民搬迁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
第六条
陕南地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比照省上做法,成立移民搬迁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县(区)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规划,做好管理和监督检查,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
依据《规划》,2011年—2020年,陕南地区共安排搬迁安置移民60万户、240万人。结合陕南各市实际,安排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搬迁安置
第八条
根据陕南移民搬迁的范围和对象,移民搬迁分为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洪涝灾害移民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工程移民搬迁等五种类型,统称避灾移民搬迁。
第九条
根据陕南地区实际,凡进入城镇集中安置点、移民新村和小村并大村在30户以上的均属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迁安置属分散安置。
第十条
结合城乡统筹,陕南移民搬迁与保障性住房、重点示范镇、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对分散安置从严控制和从严审查,稳妥安置搬迁群众。
第十一条
市、县(区)依据《规划》,综合统筹城乡发展、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等因素,编制市、县(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移民搬迁用地纳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考虑,逐级上报,分级审批。各市、县做好以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为载体的相关移民安置建设规划,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技术审查。
分散安置的相关建设规划由安置点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编制,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二条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实施移民搬迁过程中,对集中安置点的房屋建设原则上实行统规统建。个别特殊情况需报上一级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定审查符合《规划》的可统规自建。
第十三条
根据陕南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和群众居住习惯,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第十四条
集中安置建房面积按以下标准执行: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户、五保户占本市搬迁总户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
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安置。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但每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第十五条
分散安置原则上按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十六条
建房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规定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二)分散安置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移民搬迁对象补助标准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十七条
建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负责筹措并管理使用,具体办法由省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定。
第十八条
省级各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全力支持集中安置点和重点示范镇所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向国家对口部委沟通汇报,多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
政策保障
第十九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提供以下政策支撑: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相衔接,并按法定程序审批,确保本行政区域移民搬迁安置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对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等手续。对集中安置点用地项目可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相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移民搬迁后有复垦条件的旧村庄、旧宅基地,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复垦后,依据《陕西省新增耕地指标储备及收购置换暂行办法》,按项目实施复垦验收,并报备案,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省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区域倾斜,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四)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农户,按现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免费登记发证。
第二十条
陕南移民搬迁区涉及相关的税、费减免由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依法制定减免政策,住房城乡建设、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制定优惠措施,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府加强移民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力度,提升移民素质,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各市、县人力资源、教育、扶贫、农业等部门结合当地主导产业,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加大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提高移民户从事种植、养殖、服务业的水平,鼓励和帮助移民群众从事非农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
各县(区)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搬迁户,可按《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政策给予照顾。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省政府成立陕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搬迁公司”),由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财政厅共同出资组建。搬迁公司在省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公司化运作,确保搬迁安置群众的住房和相关基础设施工作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四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报有管理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
第二十五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中央及省财政相关投资向安置点倾斜,完善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降低建设成本。质监、价格部门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类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价,必要时依法对所需主要建筑材料启动价格干预机制。
第二十六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
第二十七条
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移民搬迁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资金使用以及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八条
各市、县(区)、乡(镇)按照移民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图像、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包括搬迁户新旧居住房屋图片、搬迁户申请、迁入地户口、购房契约合同、搬迁农户花名册、验收意见等),做到“县乡有档、村有册、户有卡”,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对档案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
各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各市、县(区)统筹做好相关核查工作,并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统规统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依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条
严格落实移民搬迁工程验收制度,做到“谁审定、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集中安置各单项工程由各县(区)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项目管理程序组织验收,并报市移民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分散安置搬迁户的验收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并负责实施。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做好移民搬迁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公布安置地区建设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季度移民搬迁工程进度,由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进行统计分析后报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每年12月20日前汇总报送全年工作进展情况。
考核奖惩
第三十二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目标责任书》每年对移民搬迁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成绩与市、县(区)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对完成移民搬迁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市、县(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迟缓、项目实施不力、资金使用不当、任务没有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
对移民搬迁对象实行严格审定制度。移民搬迁对象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市、县(区)主要领导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在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清正廉洁,杜绝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资金,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市、县(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逐级报送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词条由网民创作并享有版权,请保护版权归属
篇7:陕南移民搬迁后期产业扶持规划
嘉陵区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 嘉陵江中游西岸, 现有大中型水库2座, 分别是东西关水库和青居水库。嘉陵区水库项目建设征地涉及库区9个乡镇, 49个村, 286个组。全区库区现有移民总人口12031人, 其中:区内移民11959人, 区外移民72人。由于嘉陵区库区建设跨度时间较长, 修建水库时搬迁安置补偿标准偏低, 移民群众直接受益不够等原因, 导致库区移民目前的生产生活条件仍然较差, 有部分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 如何有效的通过移民后期扶持, 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嘉陵区库区移民在后期扶持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 农田基本水利设施不足, 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差
现有水利设施老化严重, 影响了农业生产及部分农民生活, 嘉陵区库区水利设施大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 由于维护不及时, 有的已经完全损坏不能使用, 有的勉强可用, 其维护成本很高, 有的设施不配套, 遇旱时不能发挥作用等, 都给农业生产带来不便, 造成农产品产量下降。嘉陵区移民安置区多为后靠安置, 地势较高, 干旱缺水, 其现有水利设施较少, 难以满足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工程性缺水严重。
(二)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库区对外交通单一, 仅靠公路运输保持对外交流, 而且公路密度严重不足。移民村组之间的交通问题并没有解决。移民行路难的问题仍很普遍, 特别是后靠安置的移民村组之间、组组之间的交通以及一些安置移民的孤岛交通困难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库区移民供电主要是在前期水库修建过程中按照“原功能、原规模、原标准”的原则进行的复建, 建设期电源主要依靠当地小水电实施的转供电, 电力基础设施差。
库区一些村组原有水源被淹, 村民饮水极为困难, 致使一些居住在这些村组的人只能到嘉陵江中取水饮用, 嘉陵江的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饮用, 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长期饮用必然会对当地居民身体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三) 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落后
目前教育系统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 教学和实验设备不足等问题。移民群众的业余文化单调, 信息来源差, 活动场地不足。村级卫生所、室, 医疗设施不达标, 设备简陋, 医护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 从医水平低, 存在移民就医难的问题;同时村级医疗卫生点不完善, 存在医疗卫生点不足或缺少必要的乡村医生。
(四) 移民再就业能力弱, 收入渠道减少
水库移民多数为普通农民, 文化程度低, 综合素质差, 适应能力差, 谋生手段少、技能单一, 使得他们就业门路十分狭窄, 很多都是靠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后, 移民搬迁前后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 获得的土地资源特性、条件不同, 移民劳动力的工作内容、形式、性质、强度不可避免地要进行转换, 移民长期形成的人力资本受到了损失, 其影响的程度、后果视安置前后的不同地域、社区、家庭而异。
(五) 移民科教水平低, 素质不高, 人才匮乏
移民整体素质偏低, 市场意识淡薄, 生产经营方式传统, 农村支柱产业科技含量低, 科技推广不够, 经济发展潜力小, 后劲不足。在生产开发、脱贫致富的过程中, 高素质的科技带头人十分缺乏, 致使移民思维拓展不开, 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能力差, 不能适应现代化农业生产的要求, 阻碍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基于项目开发的嘉陵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针对嘉陵区库区移民在后期扶持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从项目开发的角度对移民进行扶持, 其中项目的选择主要根据嘉陵区库区移民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移民专项扶持资金、600元后期扶持资金以及整合捆绑的区内其他项目, 项目总投资2262.38万元, 移民专项扶持资金投资为1800.5万元。一是移民基本口粮以及农田水利项目, 共规划了15个项目;二是移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共规划了52个项目;三是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项目, 共规划了3个项目;四是生态及环境建设项目, 共规划了3个项目;五是移民技能培训、职业教育、移民干部培训;六是移民生产开发, 包括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及二、三产业等规划项目, 共规划了14个项目。
(一) 实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促进农产品增收, 对库区移民进行后期扶持
针对嘉陵区移民安置区水利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通过对现有水利设施的挖潜改造, 延伸水利设施功能, 提高其综合利用水平。即通过现有引水工程渠系工程、小型水利工程进行配套及节水改造整治, 并适当新建部分水源工程, 使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 提高其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 通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促进库区经济发展, 对库区移民进行后期扶持
基础设施规划包括:人畜饮水、道路交通、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等项目。
规划采取单户或联户打井、引泉蓄水、修建集中供水站等供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 基本实现移民饮水安全, 使移民安置区自来水普及率达70%以上, 用水保证率达90%。
根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交通现状, 优先考虑库区公路破损路面改造, 提高移民安置区干线公路等级及通行保障能力。以完善库区机耕道布局为重点, 解决村道通达、通畅为目的。以满足地方经济发展、资源开发、物质流通的需要为原则进行统筹规划。
根据嘉陵区农村电网建设实际情况, 对现有电网进行改造, 提高电网覆盖面, 移民后期扶持重点应放在农村低压线路改造方面, 实现移民安全、可靠用电, 最终消除库区和安置区移民群众用户的用电差距, 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 发挥农村通讯广播电视在服务“三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促进库区和安置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基本满足移民群众对通信和广播电视的需求。
(三) 实施社会事业基础建设, 对库区移民进行后期扶持
在库区和安置区扶持移民建设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 满足移民群众日常性文化体育活动的需要。针对库区和安置区移民上学难问题, 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和资金渠道, 满足移民子女义务教育的需要。针对库区和安置区移民就医难问题, 整合现有农村医疗卫生和资金渠道, 满足移民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的需要。
(四) 实施移民培训项目, 对库区移民进行后期扶持
通过对库区移民开展种养殖和就业技能培训, 促使参训移民以外出务工、就近就地转移、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年人均可增收5000至10000元, 是实现移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之一, 同时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稳定, 外出务工人员开拓了视野, 学到了先进技术的可回乡创办企业, 促进一方共同富裕。
(五) 通过实施生产开发项目, 对库区移民进行后期扶持
根据库区和安置区自然资源状况以及市场需求, 按照“在农业产业化上求突破, 在农业创新上做文章, 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思路, 引进和推广优良品种, 培育特色的骨干增收产业, 打造市场优势, 提升竞争优势, 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 积极发展二、三产业, 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引导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 扶持有助于移民发展家庭工副业的龙头企业, 稳定提高移民群众经济收入。
摘要:随着我国政策从单纯前期补偿到开发性移民的转变, 处于贫困中的南充市嘉陵区库区移民面临着后期扶持的发展机遇。在对库区移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交通设施落后、生产开发不足等问题分析的基础上, 提出了基于项目开发的南充市嘉陵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为嘉陵区政府解决库区移民增收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关键词:项目开发,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参考文献
[1]张绍山.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综述[J].河北水利水电技术, 2003 (03) .
[2]许加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路径及政策支持系统研究[D].河海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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