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实验室制度

关键词: 仪器设备 准则 实验室 检测

检测机构实验室制度(共8篇)

篇1:检测机构实验室制度

第一章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格分开。

(五)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作好防护准备。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七)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八)在加热蒸馏及其它加热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作。

(十)可燃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可燃芳香烃等)不得存放在煤气灯、电炉或其它火源的附近。易燃、易爆物品、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

(十一)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十二)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十三)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十四)高压气瓶严禁在日光下曝晒,高压气瓶不准放净瓶内气体,在正常情况下,保存压力不少于9.806×103Pa,气瓶严禁混用。

(十五)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消防部门。

(十六)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十七)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三、精密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精密仪器由实验室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记载验收、检定、故障排除、日常维护等情况。

(二)按仪器说明书的规定,将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写成简明操作卡。(三)大型精密仪器使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四)仪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异常,如发现异常,应通知维修人员修复、调整,不得擅自修理,并报告实验室主任。

(六)开动仪器前,应充分做好试验准备工作,开动后经常观察运转情况。(七)操作人员按格式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薄,记载开机、使用情况。

(八)仪器损坏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实验室主任、质量负责人。如属责任事故,当事人应作检讨,情节严重者给予批评或适当处分。

四、剧毒药品管理制度

(一)凡请领、保管、使用剧毒药品,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执行。(二)凡库房实验室存放的剧毒药品均需要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每半年清点一次,并把清点结果报实验室主任、办公室备案。

(三)实验室请领剧毒药品由主管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审签,主管主任批准,专人领取。试验需用剧毒试剂时,经室主任批准后,由二人共同监督称量。氰化物使用后不能交回的剩余量,必须二人共同销毁,要登记销毁数量。

(四)剩余的剧毒药品需销毁处理时,应详细填写销毁登记表由公司经理审核批准。

五、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标准品(对照品)的计划汇总,采购、供应工作。(二)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在年末将下标准品的需要数量计划报送业务办公室。

(三)标准品(对照品)由办公室发给实验室,实验室领取后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使用登记帐。

(四)标准品(对照品)要按说明书规定使用,标准品(对照品)要避光、防潮、置于阴凉处。

六、化学试剂、玻璃器皿使用管理制度

(一)试剂的管理

l、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化学试剂的保管。

2、对过期失效或现行标准中不再使用的试剂,应在室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清理。

3、对易潮、变质的试剂要不定期地检查其外观,并做好记录。

4、在新购入供原子吸收和气相色谱等仪器使用的试剂,如需要更换生产厂家时,必须把质量考察情况结论(可用于否)反馈给办公室。

5、化学试剂应在符合规定的房间里保存,避免直射光,试剂柜与暖气要有一定的距离。

6、剧毒试剂(三氧化二砷、二氯化汞、氰化钾)等,称取后要做好记录,并立即返回仓库;危险试剂(三硝基苯酚)应注意防震。

7、从试剂瓶取出的试剂,不得再倒回原处,易挥发及刺激性的试剂,用后应及时加盖,以防止挥发和污染空气。

8、试剂配制应按检验方法进行配制,并标示配制日期,发观混浊、沉淀、变色时,应重新配制。(二)玻璃器皿的管理

1、玻璃器皿应按需要购入。提购入计划时,应注明名称、规格、及具体质量要求。

2、购入的玻璃器皿应符合质量要求,如发现质量问题,应退回办公室。

3、容量器皿(容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应进行校证合格后使用。

第二章 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一、样品接收、检验、留样制度

(一)检品的接收

1、检品接收统一由业务室办理,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接收。

2、凡不是国家规定检验项目的样品不予收检,个人送检的样品一般不予收检。

3、接受的样品要检验目的明确、包装完整、标签批号清楚、来源确切。

4、委托检验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目的明确、资料齐全方可接收。如果不能检验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转送其他检验部门。

5、常规样品收检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数量不够不予接收。特殊情况委托单位可写出书面申请,酌情减量:特殊的样品应由委托单位加封或当面核对名称、批号、数量等后方可接收。

6、复核检品应附原检验单位的检验报告书。

7、符合收检条件的检品,委托样品由委托单位按规定填写检验申请单,统一编号、登记、录入,然后将样品送到实验室签收。(二)检验

1、实验室接受检品后,首先核对检品与登记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提出,核对后登记。

2、常规检验以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检验依据进行检验。

3、检品应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的人员检验。见习期人员、外来进修或实习人员不得独立出具检验报告书。

4、检验者接受检品后,按照质量标准及其方法和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按要求记录。

5、检验结果的复核,应由检验人员申述理由,查找原因,经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检验结果不合格的项目或结果处于边缘的项目,除另有规定以一次检验结果为准不得复检外,一般应予复检。必要时室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在检验过程中认为需要增减项目或改变检验依据及方法时,经实验室主任、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确定后方可进行。

7、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按原始记录要求及时如实记录,严禁适先记录、补记或转抄。

8、原始记录经核对人员逐项核对,由实验室主任全面审核后送交质控科。

9、在未出具正式检验报告书前,有关科室和人员不得将检验情况和结果私自泄露。

10、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周期完成检验任务,实验室主任和业务室应了解检验情况,督促检验进度。

11、发出的检验报告应由主管主任审查、核签后方可打印、盖章、发出。

12、委托检验的检品在检验中发现问题经与委托单位联系30天内末获答复时,视为自行放弃检验,检品不予保管。

13、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接到样品检验报告书之日起7天内向检验单位提出,逾期即视为认可。

14、委托检验的检验结果只对检验样品负责。(三)留样

1、接收检品检验必须留样,留样数量不得少于一次全项检验用量。

2、被检样品由业务科室人员填写留样登记,注明数量和留样日期,签封后清点登记、入库保存。

3、剩余检品在留足留样后,可以退回供样单位。退还剩余检品时,供样单位应持单位介绍信,业务室核实数量,领取人签收后方可退回。

4、业务室审核报告需要启封看样时,应与有关人员或科室主任共同启封。检查后由启封人立即重新签名加封,并应记录。

5、留样室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样品规定的贮存条件。

7、留样检品保存三个月。

8、科室如因工作需要调用留样期内的样品,由使用人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实验室主任同意,业务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用。调用后的剩余检品应退回,并按第2条要求重新签封交回留样室,如样品用完,应及时注销。

9、留样期满的样品,由保管人列出清单,经主管业务主任批准后,两人以上处理,并登记处理方法、日期、处理人签字存档。

二、检验单的书写规则

(一)检品编号:为10位数字,前4位为年号,后6位为流水号,如:2006000069。必要时,可在年号之后增加检品的分类代码。(二)检品名称:应按检品包装上的品名(中文名或外文名)填写;品名如为商品名,应在商品名之后加括号注明法定名称。(三)厂名、生产单位或产地等按实际填写。

(四)包装:固体包装如“玻瓶分装”或“塑料袋”等。液体包装如“塑料瓶”或“铝塑板及纸盒”等。

(五)批号按包装实样上的批号填写。(六)效期按样品包装所示填写有效期。

(七)报验单位或供样单位:均指检品的直接提供者,应写单位全称。

(八)检品数量:均按收到检品的包装乘以采样标准填写,如“l×2公斤”,“1×1公斤”等。

(九)检验目的:检品填写“委托检验”、“复核检验”。(十)检验项目:直接填写检验项目名称。

(十一)检验依据:按国家批准的质量标准检验。已成册的质量标准写明标准名称、版本和部、册等。

(十二)收检日期:按收到检品的年、月、日填写。

(十三)报告日期:为公司主任审定签发报告的日期。

三、检验记录的书写规则

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的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样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样品检验报告书是对样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验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单,经逐级审核后,由公司领导签发“检验报告书”。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每一份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份样品。(一)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纸上。

2、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重检品标签与所填检验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检验记录纸上。

3、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标准号;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4、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结果判断等。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辨,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5、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来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含量(或效价)测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和干燥失重(或水分)。

6、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并签署检验者的姓名。

7、在全部检验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检验记录逐页顺序编号,根据各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单,并对本检品作出明确的结论。检验人员签名后,经主管主任指定的人员对所采用的标准,内容的完整、齐全,以及计算结果和判断的无误等,进行校核并签名;再经室主任审核后,连同检验卡一并送业务室审核。(二)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检验记录中,可按实验的先后,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不强求与标准上的顺序。项目名称应按标准规范书写,不得采用习惯用语。最后应对该项目的检验结果给出明确的单项结论。

四、样品检验报告书的书写规则

(一)检验报告书按检验报告单书写。(二)列出“检验项目”、“标准规定’’和“检验结果”三个栏目。

(三)“检验项目”下,按质量标准列出具体检验项目名称和排列顺序,应按质量标准上的顺序书写。

(四)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

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的内容和格式书写:在“检验结果”下写出相应的实测数值,数值的有效位应与质量标准中的要求一致。(五)检验报告书的结论:内容应包括检验依据和检验结论

1、全检合格,结论写“本品按XXX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2、全检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判为不符合规定:结论写“本品按XXX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3、如非全项检验,合格的写“本品按XXX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如果一项不符合格时,则写“本品按XXX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六)检验报告书底稿签名:检验者、校核者和各级审核者均应在检验卡(或报告书底稿)上签具姓名和经办日期(年、月、日)。

(七)本细则未函盖的检验项目,可按已批准进行检验和书写。

五、关于实验室安排检品顺序及时限的规定

(一)业务室在检品登记送转实验室时,应按收到检品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即先收到的检品先登记、先交实验室。

(二)实验室主任在向检验人员发放检品时,应按业务室送交检品的先后顺序进行(否则应说明原因),检验人员在开始检验样品时应按室主任交给样品的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检验人员完成检验后,科室主任安排在二天内完成复核人员的复核及审核签字。

(三)检验单下到业务室后,业务室及主管主任应分别在二天内完成审核签字,报告书在一天内打字发出。

(四)实验室主任应按每个检品的难易程度,掌握每个检品的检验进度,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应按检验周期完成,超时限应说明原因。(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速检验的样品,由业务室受理,原则上实验室不得拒绝,遇有特殊情况,要向主管主任汇报,并与业务室协办。应优先安排加速检品,并应在加速检验周期内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应在检验单上注明原因。(六)需审核标准资料的工作,应按收审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其检品的复核检验,可在标准审核工作后进行检验,但仍应按收审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及检验工作均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七)业务科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并督促检查工作。

六、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以公司经理为技术负责人,以主管主任为质量负责人,以质量控制科为质量管理部门,以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的质量负责人。各级质量保证机构按其相应的职责进行工作。确定以下的保证措施:

1、组织和管理

2、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

3、人员

4、设施和环境

5、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6、量值溯源和效准

7、检验方法

8、检验样品的处置

9、记录

10、检验报告书

11、检验的分包

12、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

13、抱怨

14、应急处理(如停电,应采用小型发电机及时供电等)(二)质量保证工作的实施和检查

各科室3、6、9、12、月的最后一周对本科室工作检查 一次,做好检查记录(统一印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结果要记录清楚。公司每年进行一~二次内部审核,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检验审评审工作中与质量有关的事项进行总结、处理和制定改进措施。

检查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仪器设备状态(是否超过检定周期、运转是否正常、仪器使用记录是否完整及仪器维护情况)。

2、环境情况(实验室工作制度和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环境卫生及管理情况、恒温、排风、防震、洁净度情况)。

3、人员素质(各科室人员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人员培训的方式、内容、人次及时数)。

4、检测过程(检验卡及原始记录的书写、检验报告书的书写、检验时限、检验标准操作等)。

5、实验室的管理(标准品、试剂的质量及保管情况,容量仪器的检定情况)。

6、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检验工作质量申述的受理和处理制度

(一)用户对检验质量的申述由业务室受理,质量负责人处理,并向公司主任报告。

(二)被检验单位向本公司就以下问题提出书面申述,本公司予以处理。

1、对检验数据提出异议;

2、对检验结论提出异义;

3、对不合格检品提出异议。(二)处理程序如下:

1、业务室对申述进行登记,详细记载申述人提出的理由。

2、由质量负责人主持,业务室主任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执行标准是否有误:检查检验卡片、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写是否有误;检查所使用仪器、标准品、滴定液、试剂及检测环境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操作是否准确无误。上述各项均无误,经质量负责人和公司主任同意后,发一份确认原报告书正确有效的文件。

3、如经检查发现数据处理、结果判断有误,经质量负责人和中心主任同意后,份题为“对于原编号为XXX的检验报告书的更正”的报告,并声明原始报告书作废。

4、如经检查发现执行标准、检测仪器、标准品、滴定液、试剂、环境条件或检验操作有误,应对留样做重新检验,经质量负责、公司经理同意后,重新发报告书,并声明原报告书作废。(四)如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仍持有异议,可将留样送有关单位仲裁。(五)处理申述的检验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六)申述受理期限,自发出检验报告书日算起,一个月内有效,超过者概不受理。

八、差错事故的管理制度

(一)在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况应确定为差错:

1、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粗心而致检验结果错误,经审核发现,需重新进行试验者。

2、标准溶液配错,影响检验结果,经使用发现者(配制者和校对者负同等责任)。

3、计算错误,核对未发现,影响检验结果者(校对者与实验者负同等责任)。4.、收发、打字错误影响检验或报告结果,经核对发现者。

5、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粗心而损坏仪器设备者(低值易耗品除处)。

6、丢失送审资料、检验样品者。

7、下班后忘记关闭仪器电源,忘记关闭水、气开关,未发生严重后果者。

8、因违反实验室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生燃烧、爆炸、工伤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9、工作粗心,检品、资料未及时转送造成安排检验、复核流程某环节较长时间拖延,但能挽回者。

11、丢失一般文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2、工作粗心,文件未及时送达、催办、阅批,贻误时机,影响工作,但尚可挽回者。(当事人和文秘人员同等责任)。

13、工作粗心,计价、收款错误者。

14、购入仪器设备、试剂及其他物品规格错误,影响工作,但尚可挽回者。

15、工作粗心,未及时安排、实施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影响工作者。(二)差错处理:

工作中发生差错,应如实向室主任汇报,科室主任应立即查明原因,设法纠正并减少损失。科室对发生的差错应有记录,并应对责任人在科室的会议上提出批评,及时总结教训,对后果较严重或屡犯者,应给与减发奖金处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须赔偿20%以下损失费。

(三)在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况应确定为事故:

1、对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检验结果错误,报告书已发出需追回更改者。

2、损坏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工作者。

3、因打字、发文错误,影响检验结果或报告结果,核对者并未发现,报告书、文件已发出,需追回更改者(校对者和事故者负同等责任)。

4、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燃烧,爆炸,工伤事故,造成严重损失者。

5、下班后忘记关闭仪器电源,忘记关闭水、气开关造 成严重后果者。

6、丢失机密文件、技术档案,造成严重后果者。

7、违反交通规则,损坏车辆或赔偿对方损失者。

8、工作不负责任,文件未及时转送、催办、阅批、错过时机,影响工作者,无法挽回者。

(四)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属业务技术范围的应及时报告业务室,属行政管理范围的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业务室或办公室主任尽快查明原因,并设法减少损失,挽回影响。事故的确认由公司董事会讨论确定,事故的责任者应写出书面报告,科室应登记并召开会议总结教训。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部门负责人应受到批评教育:一定的范围内公开检查;行政警告:记过处分和减发奖金处罚。造成经济损失者,须赔偿30%以下损失费。

九、技术人员培训进修制度

(一)有计划地组织全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派出人员参加学术活动,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为学科带头人创造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机会,有计划的安排青年学科带头人承担重要检验、标准、科研等任务,不断提高学科带头人的业务、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送检验技术人员中的业务骨干脱产学习外语。

(四)各科室按学科对人员实行定向培养,并注意掌握相关学科知识。(五)科室主任应经常组织本科室业务学习,并在保证完成正常检验工作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各级技术人员进行学科新技术、新方法实验研究。提高本科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理论水平。每人每年学习时数应不低于100学时。(六)新参加工作的检验技术人员,在一年见习期内科室指定一名上级技术人员指导工作。出具检验结果时时应有指导人员签字。

(七)各类人员获准脱产学习后,不得中途辍学,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并不再提供学习机会。

(八)学习结束后,应将成绩单,个人总结(报告、论文)向科室及所汇报,再交人事存入技术档案。

篇2:检测机构实验室制度

为提高实验教师的实验研究水平,提高实验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使“运用发展性评价促进小学生自主学习的研究”这一实验课题扎实、有效地深入探讨研究,对实验教师的各项工作量化考核,以激励实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一、每周组织教师学习有关理论,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学习,每周至少写一篇理论学习笔记。

二、实验者在课题实验中,要随时记载自己在实验工作中的得与失,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根源,写好随笔记录和摘抄体会。

三、实验教师要及时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实验。

四、实验教师要结合实验内容,写好阶段性小结,针对性地对学生发展状况认真做好总结,提出今后采取的改进措施及设想。

五、备课要体现实验课题,要从教学设计中体现课题研究。每课写好课后记,写课后记要从学生实验的实际出发,找准激发学习兴趣、学习动机的切入点,培养学生战胜困难的毅力和意志,提高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拓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性。

六、作业批改时批语要体现激励性语言和指导性意见。

七、实验教师要准时参加观课议课,做好“2+2”评议。每学期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

篇3:检测机构实验室改革创新研究

目前, 我国检测机构主要分为“国有检测机构、外资检测机构和民营检测机构”。在全国检测市场中, 国有检测机构利用传统垄断优势占据了约55%的市场份额;外资检测机构利用其成熟的市场运作经验及在出口贸易检测业务中的天然优势占据了30%以上的市场份额;民营检测机构起步较晚, 资本实力较小, 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 市场份额仅在10%左右, 但随着国内检测市场大规模不断加大和良好发展, 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检测企业, 向商务型检测企业的转移是检测行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检验检疫检测实验室主要特征

(一) 以执法支撑型为主, 对“法检目录表”依赖性大。

检验检疫实验室即是以行政执法需要而设立, 成为出入境检验检疫执法重要技术支撑手段, 本来的定位即对我们从事的“法检目录表”实施相关的检测技术服务, 提供检测数据以保障技术执法需要。因此, 其发展、工作对政策、“法检目录表”具有较大的依赖性, 表现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竞争意识”薄弱, 服务手段和方式单一和滞后性。近年来, 虽然部分检测机构在现有的管理体制情况下, 积极探索走出去, 创新机制, 开拓外部检测市场, 积累了一些运行经验, 但毕竟是少数, 同时受到现有检验检疫系统管理体制的约束。随着对外经济的发展和结构的变化, 中央对各级政府经济服务部门职能转变和改革的要求, 国际贸易规则及外部环境对我们检验检疫服务工作转变的需要, 原来的定位已显不适应。2013年8月,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积极支持对外贸易的发展和便利化, 主动调整了“法检目录表”, 有的检测机构检测业务“一落千丈、无所适从”, 有的则经受了考验, 得益于提前介入检测市场的开发与竞争, 因此对于检验检疫系统来说不仅是挑战、考验, 同样也是机遇, 是求变、转型发展的新时机。

(二) 检测规模“小”而“散”, 创新能力受限制而不足。

受到检验检疫行政管理体制的约束和近年来政策性利益驱动, 各地所成立的检测机构呈现“小而全”, 各自为政, 重复建设和重复投入屡见不鲜, 资源利用率散而不合, 对外没有形成合力, 各自为阵, 单兵作战, 怎能与国外的检测“航母”去作战呢?

人员结构多样化, 创新能力不足。虽然引进或聘用专业人才, 检测机构内部同样存在着人员的“二元结构”, 受目前管理体制限制, 激励机制等方面创新有限, 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部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科技创新的着力点没有真正落脚于市场检测的发展和需要上来, 绩效管理没有突出效益的“第一性”, 成本意识有待于加强;对检测人才队伍建设认识尚留于“学历、资历”, 而没有完全转移到“能力、实力”及其“贡献率”, 缺少一专多能、复合型的商务检测与营销人才。

(三) 运行管理方式不适应。

虽然各类检测机构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 实施取得了相关认可或认证, 但由于客观的体制原因, 仍以行政事业管理为主体, 没有完全独立“人、财”等处置权限, 管理理念、运行机制与市场服务商务型检测机构服务需要越来越不相适应, 检测服务的活力、主动性、时效性、超前性等欠缺, 服务方式滞后, 因受资源的限制一时难以提供更为广泛的专业化检测服务范围或内容, “一站式”服务必须建立于网络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基础上。

二、检验检疫检测实验室改革建议

检验检疫检测实验室因其自身的特点在市场化运作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随着检测市场的不断开放、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贸易便利化发展需要, 本届政府提出职能的转变和经济改革新要求, 其管理理念、体制与机制等存在的不适应更为突出, 执法保障和商务型检测服务相互交叉混合,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缺少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不适应当今国内外贸易规则的要求;在现行体制下, 少数工业产品检测机构先行先试, 探索开拓, 向市场争业务、求发展, 激发了一定的活力, 扩展了检测规模, 技术资源得到了有效发挥和利用。因此, 对于工业品类检测实验室, 分类改革是一个不可绕过去的话题, 改革是当今中国经济发展和历史时期必然的选择。

(一) 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 创新机制, 强化市场意识。

必须要转变和打破现有体制下事业单位“等、靠、要”的僵化运营模式,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关键, “抓机遇、创机制、提能力、争市场”, 以检测市场为导向, 有效整合利用人力等资源, 改经营管理模式, 向商务型检测服务转变;通过学习与借鉴先进的市场营销经验和管理模式, 逐步建立积极进取、适应自身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模式, 要建立营销和检测服务专业团队, 通过抓技术、强服务, 扩大检测领域与范围, 逐步提高非强制性检验市场的检测份额, 提高检测市场占有率。

(二) 整合资源, 实现资源互补, 注重长期规划。

认真分析, 积极梳理, 应遵循检测行业的发展规律, 明确自己的资源、优势和能力范围, 将特色建设、专业布局和规划着眼于市场, 构建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专业实验室检测联盟或联合检测机构, 打破系统内外界限兼并或组合, 这将是促进我国检测机构发展的一种创新模式, 可不断增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和实施能力, 提升实验室的技术开发能力, 实现“多专业、多领域、多特色、多方式”的检测服务联合体。

(三) 创建和树立品牌, 提升能力, 转变服务理念和方式。

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意识, 以竞争求发展, 以服务求突破, 通过实施岗位调整、收入分配和奖惩措施等激励手段, 将竞争意识有效地贯穿于各个工作领域和环节, 激发检测人员的自觉服务意识和工作潜能, 转变服务理念, 提升服务效率, 建立检测市场需要的人才梯队, 为竞争力提升奠定基础;注重分析跟踪市场客户需求, 把一次检测服务看成是开展新服务、拓展新市场的起点, 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同时, 还应根据客户在技术能力、质量控制、品质提升和业务发展等多方面的需求, 从单一的检验服务延伸到培训和技术咨询多种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方式, 全力打造检测机构品牌形象和服务形象, 形成以服务树品牌、以品牌促业务的良好格局。

篇4:检测机构实验室制度

增强信息技术产品竞争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应用的普及,信息产业已渗透到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成为新一轮竞争的重要手段。为此,对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需求已十分迫切,并将带动产业格局的变革。同时,近些年政府对于安全与质量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强制性要求不断细化,更催生了制造商对相关检测服务的需求。

此次获国家认监委批准,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正式签署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检测协议书后,UL香港实验室可凭借完备的产品安全和质量测试能力,以及全面的服务资质,帮助中国香港及国外制造商更直接快速地了解CCC产品合规的相关要求,缩短产品测试周期,快速提升产品合规性,有效增强信息技术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主任王克娇女士表示:“继UL苏州实验室获准成为CCC指定检测机构之后,UL香港实验室凭借不懈努力,成为在港CCC指定检测机构。未来,不仅在强制性检测认证领域,我们同时期待并相信UL这两大检测机构在资源认证、节能环保等新领域,与CQC建立更加紧密频繁的合作。”

“UL于香港沙田设立实验室, 加之此次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合作,有效提升并巩固了UL香港实验室的检测认证实力。一方面UL将不遗余力的为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使用提供坚实的保障,另一方面,UL也将持续助力香港制造商保持本土竞争力,并更及时准确的获取CCC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为信息技术产品进军大陆市场抢占一席之地。”UL香港运营经理潘伟坚在签约仪式后说。

UL再树CCC认证里程碑

UL安全检定国际有限公司(香港)是UL于1988年在香港设立的附属机构,拥有逾200名员工,测试范围覆盖暖通空调、灯具、家用电器、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类、化学品、电线电缆、能源、电力及控制设备等众多类别。UL香港自2004年起获得UL-Demko下属CB实验室资格,并经CBTL、NRTL 等国际认证认可机构认可授权,2012年起经HKAS提供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 (HOKLAS) 认可,承担CC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信息技术设备的测试 ,旨在帮助香港客户进入并拓展内地市场。

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UL在国内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被授予检测认证资质的新的里程碑。此前,UL苏州绿色高科技测试运营中心获国家认监委指定,成为承担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的测试实验室。

篇5:试验室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一、试验检测人员在进行试验检测之前,应确保试验检测环境符合规范要求方可试验检测,并做好记录。

二、试样制作、样品储存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三、胶凝材料试验室、水泥养护箱、砼耐久性室、标准养护室的环境为受控环境,应严格控制保证符合规范的技术要求。

1、胶凝材料试验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2、水泥养护箱环境控制:温度20±1℃,相对湿度≥90%,采用自动控制、人工记录来监控温、湿度条件,每天上、下班时间各记录一次,填写环境条件记录,由试验员执行。

3、砼耐久性室温度为20~25℃。

4、标准养护室的环境控制:温度20±2℃,相对湿度≥95%,采用自动控制、人工记录,由试验员执行。

5、标准养护室的环境设施,水泥养护箱半年做一次核查,由设备员负责组织执行。

四、受控环境的试验室试验样品应提前储存至受控环境,保证试验时样品温度和受控环境一致。

篇6:检测机构实验室制度

长:曹健

成员:岳朝亮李兆银鲍海燕贾吴星宋辉

张佳红 管理员:陈炜

邵周全

责: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有关的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做好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承担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或其他具体工作。

陈炜,男,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初级职称,兼职管理员。

邵周全,男,汉语言文学专业,初级职称,兼职管理员。

紫阳小学仪器室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坚持为教学服务,积极推动实验教学,认真做好仪器的管理工作。

二、收到实验器具、标本,一周内登记完毕,账目清楚完整,归类整齐排列于橱、架上。

三、指导教学人员、学生正确使用实验仪器。

四、负责实验室清洁工作和仪器保养;仪器室应保持干燥、通风,标本橱每学期至少清除尘一次,保持橱窗明净,每学期最后一周整理仪器橱一次。

五、按照科任教师的通知,按时按要求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小组实验所需的药品或仪器。

六、协助教学人员取用仪器,检查仪器使用后是否完好,并及时清洗,完善存放。

七、实验仪器损坏时,立即查明原因,做好记录,对故意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仪器损坏者,责成照章赔偿。

八、对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严格规范保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记录实验室使用、实验仪器使用次数,期终最后一周做出统计表,报教务处。

十、根据教学需要和学校经费使用规定,提出添置实验仪器、材料申请单,报教务处、总务处审批后购买。

紫阳小学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二、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三、熟悉本实验室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试剂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

四、负责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实验台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五、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六、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提交,确保日常低值易耗品的供给。

七、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鉴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八、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实验教学安排,协助教师准备实验和实验完毕整理回收实验用品,保证实验教学和教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

十、接受各项检查;完成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紫阳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所有仪器应上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2.仪器器材应分类编号,分橱陈列,做到定橱、定位、定号、定组。

3.根据仪器和季节特点,定期做好仪器保养和维护工作,保证仪器处于可用状态。

4.实验室一切物品要保证用于实验教学,非教学使用需校长室批准。

5.任课教师教学需要器材药品,应提前两天(演示用)或一周(分组用)通知实验室人员,实验结束应及时将物品归还实验室。

6.如有仪器遗失或损坏,使用人要说明情况,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如属贵重或民用物品,则要具书面报告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是否赔偿。

7.仪器报废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填写《报批表》,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鉴定审批。《报批表》一式两份,学校和实验室各存一份。

8.实验室应有防潮、防尘、防锈以及防毒、防火、防爆、防盗和防触电等措施。危险品应放入专柜,双人双锁保管。

9.实验室应有仪器验收记录、仪器借还记录、损坏赔偿记录、危险品领用记录以及教师和学生分别填写的实验记录。

10.每学年末将实验室各种资料分学科按档案管理要求保管。

紫阳小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电路必须安装规范。设置总电源开关、触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按要求选用保险丝。经常检查电路及有关设备是否正常。严禁违章操作和带故障使用电器设备。

2.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器时,人不能离开现场。离开实验室应断开总电源开关。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应存放于专用危险品柜内,采用双锁由双人保管。

4.教学需要领用危险品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由使用人亲自领取,保管人员应及时填写“危险品领用记录”。

5.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危险品。不能将危险品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如有未用完的危险品应及时送交实验室。

6.配齐灭火器、黄砂箱等消防器材。落实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应急使用。

7.实验室、仪器室及其它有贵重仪器的器材室,门窗要齐全坚固,要有防盗安全设施。

紫阳小学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1.了解学校教学计划,会同有关人员制订实验教学计划。

2.熟悉有关教材和《2011 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全部实验的目的、原理和操作技能。负责实验的准备及实验结束后的整理工作。与任课教师共同上好实验课。

3.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做好防潮、防尘、防锈和防毒、防火、防爆、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4.建好各种账册,做好各种记录和实验档案工作。

5.熟悉仪器设备的结构、性能,对仪器进行简单的维修及制订补充仪器计划。

6.组织实验兴趣小组开展科技活动。积极参加自制教具和创新实验研究。

紫阳小学学生实验规则

1.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弄通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步骤和方法。

2.进入实验室要按实验编组就位,未经老师许可,不要动用实验器材和试剂。

3.保持实验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打闹,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4.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实验开始先由实验小组长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少、损坏,须向老师报告。实验中要遵守操作程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不正常现象要立即报告教师。

6.要大胆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填写实验报告。如有创新实验设计,应征得老师同意方可进行实验。

7.爱惜器材、试剂,不到邻组调换器材,不擅自拆卸仪器,不将仪器、药品带出实验室。因违章或不小心造成仪器损坏或在实验桌上乱涂、乱写,应赔偿损失。

8.实验完毕,必须整理器材。如有损坏丢失,应报告老师。同时做好清洁工作,经老师同意方可离室。

篇7:检测机构实验室制度

[摘 要]在水的综合利用过程中因为最终目标的差别,对于水质的基本要求也会存在差别。而正确的水质分析和检测是确保水质质量的基础所在,更是保证水综合利用的核心。在水污染较为严重,组成成分较为复杂时,为了保证水质监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必须对水质检测结果进行严格控制,在此基础上水质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水质检测;实验室;检测结果;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X832-4;G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6-0216-01

水质检测

水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生命的源泉。而水质的优劣又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关系密切,因此受到人们更多的重视。社会在发展,科学在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因此对水质的要求也不断被提高,想要获得优质的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判断水质优劣的重要参考。饮用水安全主要是根据人体健康所设定的标准,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而工业用水则是考虑该水质是否会损害容器等。水质检测包括对其色度、浑浊度、化学需氧量、细菌指数等的汇总。

1.1 水质检测技术分析

水质检测有固定的技术及方法。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原理制定出不同的检测方法,常用的方法包括物理和化学两大类,更为细致的是化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等等。化学法的利用率比较高,因为它的检测速度较快,对检测的要求相对宽泛,操作便捷,上手容易。

1.2 水质检测的目的和意义

微生物在自然界中无处不在,想要在自然界中找到绝对纯净的水是不可能的,水质检测就是对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和种类进行检测,并根据其污染的变化趋势对水质污染进行控制的过程。水质检测的范围较广,包括天然水以及受到污染的水源。水质检测包括对水质中悬浮物等含量的测定以及对其含毒物质的测定。这些检测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作用,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并对地表水的?体评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水质检测工作提供的信息能够为科学研究提供依据,为同行业者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对科学研究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人类及动物的健康安全提供理论依据。水质实验室检测质量控制措施分析

2.1 加强制度管理

水质检测结果准确性,是保证供水以及检测工作质量的前提和依据,因此,必须要加强水体的检测管理制度,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模式和方法,提高水质检测技术的水平,确保检测效率。①完善的监督机制。水质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取决于检测人员的责任心,因此,为了有效监督水质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可建立激励或实行考核制度,保证检测人员能够在制度的约束下认真工作,承担责任,确保水质

检测的精准度;在选择先进的专业仪器或检测技术的同时,要加强对其的功能检查、维修和保养,尤其是在使用前,必须要履行功能检查和验证这一环节,保证设备或仪器检测功能的正常发挥。②加强环境管理。由于一些水质检测的设备仪器或药品试剂,需要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才能发挥作用,若达不到反应条件,会出现没有反应或反应不完全的情况,严重影响检测的结果。在明确水质分析的要求和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再根据不同设备仪器或药品试剂对环境的要求,创造合理的周围环境,以确保水质检验结果的精确性;定期检查实验的标准曲线并严格规定实验的标准差值,及时校准曲线中待测物与测量仪器响应值的定量关系,保证标准曲线的正确性与可靠性;试验数据要合理且准确的校验,剔除异常值。

2.2 科学的制定采样点

在设置水质检测点时,要综合分析并衡量检测地的地质地貌、水源开采状况、供水人口的密集程度、污染物的分布状况和扩散形式等,运用科学的方法制定水质检测点,确保水质检测的科学性与精准性。当区域内的污染物渗透量较小时,如渗井、渗坑等一些特殊的区域,应在距离该区域较近的地方设置水质检测点,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降低水质的污染程度;而对于污染物比较容易渗透的区域,特别是城市居民区或医疗卫生设施不全的区域,应在水流的垂直上方或水流的平行方向设置水质检测点,在及时控制水质的同时,2.3 控制采样频率

一般情况下,水质采样的一个周期之内,需要进行一次或多次的水质采样,当发生异常情况时,采样次数应酌情增加。在水源地的采样点采集水质样品时,根据需要可分别对表层、中层和深层的水样进行采集,或只采集其中的两层或一层;当对居民的饮用水进行检测时,要适当增加水质的检测频率,在一个采样周期内,至少采样检测两次,且间隔时间要≥10天;当在水质检测过程中,存在影响检测稳定性的因素时,例如:待检水质样本的成分和浓度,要对检测数据进行详细分析,并找出其中的影响因素。

2.4 选择科学的检测方法

在水质检测工作开始前,要先对水体的类型、性质等进行判断,再选择合适的检测模式,确保检测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再对仪器设备、药品等实施全方位的检查,仪器设备要确保运行功能正常,药品的质量合格且在保质期内。在水质的检测过程中,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并取平均值形成最后的检测结果。

例如:在检测化学需氧量(COD)项目时,可选择快速密闭催化法或重铬酸钾法,这两种检测方法的操作过程都需要经过消解然后滴定,在相同的操作规程条件下,快速密闭催化法和重铬酸钾法的检测结果,均在质控样品的真值范围内。但是,在采用重铬酸钾法检测消解过程中,需要用回流法消解2小时,不仅占用了空间和时间,而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采用快速密闭催化法,则可以减少回流时间,经济且环保安全。结语

加强检测过程中所有环节的控制才能够保证实验室形成更加有效和可靠的结果。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确保质量检测结果的准确和真实以及可靠性,对于加强日后的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将会产生极大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篇8:检测机构实验室期间核查方法探讨

1 期间核查的概念、目的及意义

期间核查不是一般的功能检查,更不是缩短检定(校准)周期,其目的是在2次正式检定(校准)间隔期间防止使用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

影响仪器设备“校准状态”的因素包括示值的系统漂移和短期稳定性,如图1的曲线②所示。系统漂移可能是单方向的,如图1的曲线①和②;也可能是有起伏变化的,如图1的曲线③;或单方向有起伏变化的,如图1的曲线④。

期间核查的目的、意义是在测量设备相邻2次校准或检定期间,采用可信的方法对其使用功能及测量性能进行的一种核查,以验证测量仪器、测量标准或标准物质的校准状态在校准有效期内是否得到保持,如图1所示,在校准有效期内校准值XR的变化是否超出其允许误差限±△。通过期间核查及时发现测量设备和参考标准出现的量值失准及缩短失准后的追溯时间,当核查发现不能允许的偏移时,实验室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或措施,尽可能减少和降低由于设备校准状态失效而产生的成本和风险,有效地维护实验室和顾客的利益。

因此,期间核查是指使用简单实用并具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某些参数,在2次相邻的校准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状态的可信度,即确认上次校准时的特性不变。

2 期间核查方案

2.1 期间核查对象

期间核查是多次连续的核查,它增加了工作量,提高了运行成本。因此,对于检测机构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仪器设备都要进行期间核查,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期间核查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仪器设备的性能不够稳定、漂移率大的、使用非常频繁的和经常携带到现场的以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设备。对无法寻找核查标准及核查物质的(如破坏性试验)也无法进行期间核查。

2.2 期间核查内容

对多参数多量程的设备,应选择检测最常用的参数和量程进行核查。将涉及测量数据准确性的主要性能指标作为主要核查内容。主要选择:①仪器漂移量、信噪比、零点稳定度检测;②对仪器进行准确度和精密度检测;③制作测量工作校准曲线,确认仪器设备的检测范围和检测限量;④对于光学仪器还可选择波长重现性和灵敏度进行检测。

2.3 期间核查标准

将与被测对象精度、量程等指标相似的量具作为核查标准,核查标准应性能稳定,重复性好,并且一般不做它用。

2.4 期间核查的方法来源

期间核查的具体方法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①监测标准方法或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和方法。许多标准方法已经详细规定了校准的方法和要求,可以直接作为期间核查的方法。如GB/T 18204.23(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测定方法第1法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中就规定了校准的方法和要求。②仪器设备检定规程。仪器设备检定规程往往详细规定了整个检定过程,期间核查可以采用其中需要核查的部分。如果某类仪器设备没有检定规程,可以参照类似仪器的检定规程。③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标准或供应商提供的方法。④对于没有方法来源的仪器设备,可以自己编制作业指导书。期间核查的方法内容也可以合并在仪器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自校方法等其他作业指导书中。

2.5 期间核查注意事项

期间核查主要是核查系统漂移,因此,进行期间核查时,应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排除人员、环境等的影响,应在尽可能理想的环境条件下和理想的测量系统中进行;同时,重复测量时次数不能太少(至少大于6次),2次核查的时间间隔并不是一个校准有效期,因此,在判别期间核查结果时,应考虑修正因子。

3 期间核查的方式、判别准则及判别方法

实验室应针对具体的设备或计量标准的各自特点,从经济性、实用性、可靠性、可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相应的期间核查方法,使用技术手段自行进行期间核查的方法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3.1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3.1.1 有证标准物质

包括各种标准样品、标准仪器。如噪声监测仪使用声级校准器核查,pH计、离子计、电导仪等使用定值溶液核查,气体监测仪使用标准气体核查,气体采样器使用标准流量计核查等。使用标准物质核查时,应注意所用标准物质的量值能够溯源并且有效。

3.1.2 判别准则

利用有证标准物质核查是一种通用并且有效的方法,当实验室有检定(校准)被检查设备的标准物质时,可采用该方法。具体操作是用标准物质去校准被核查仪器设备的参数,考查仪器设备测量的某参数或量是否在受控范围内。其判别准则为:

undefined

式中:x—测量值;X—标准值;Δ—与被核查仪器设备准确度指标相对应的允差限值,或最大允许误差值(在技术规范、规程中规定的测量仪器允许误差的极限值,称为“最大允许误差”,或“允许误差限”。它是制造厂对某种型号仪器所规定的示值误差的允许范围,而不是某一台仪器实际存在的误差。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可在仪器说明书中查到,或根据仪器的等别、级别、分度值估算出来。)

3.2 使用基准试剂进行核查

参考相应设备的检定规程或说明书,选用有效期内的基准级试剂配制成核查标准物质 (溶液),设备检定后对此核查标准进行测试,并保留数据,到了设备规定的核查时间后,再对核查标准进行测试,2组数据进行比对后,根据事先给定的核查控制限对核查结果予以评价,给出结论。这种方法的关键是要保证选定的核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判别准则同3.1.2。

3.3 使用仪器附带设备进行核查

有些设备自带校准设备,有的还带有自动校准系统,可以用于核查。如电子天平往往自带一个标准工作砝码,射线监测仪自带标准膜片并能自动校准,某些新型大型分析仪器自带核查系统和自动核查程序。使用自带校准设备应在设备通过检定(校准)投入使用前后进行预验证(比对)。

3.4 实验室内比对

实验室内比对适用于实验室有多台同类设备的情况。利用设备检定周期的不同和测量精度的不同来进行比对测试。具体方法是:首先用刚检定完的或技术指标高的设备测试一件样品,再用需要做期间核查的仪器测试同一件样品,然后将2组测试数据进行比对。其结果的判别准则为:

undefined

式中:x1—被核查设备的测量值;x2—核查设备的测量值;U1ab—实验室核查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U0—核查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

值得一提的是,规模较大的卫生检验机构如有多台同类设备在用,在不违反相关准则、规定的前提下,可刻意安排不同的检定周期,使各台之间的检定日期和核查日期保持循环往复,可收到提高期间核查效率和准确性又节约成本的效果。

3.5 实验室间比对

实验室间的比对适用于实验室只有一台同类设备又无校准源的情况,可以参加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如放射性监测仪器、空气压力表、风速仪等。具体做法是用核查设备测试一件样品,然后用选定的比对实验室的同类设备测试同一件样品,并进行分析比对。值得注意的是,比对实验室一般要求资质或级别高于本单位。如比对实验室资质、级别相同或更低,则至少其设备的测量精度或参数应更高,否则此比对结果没有真正意义。符合上述条件,结果的判别准则为:

undefined

式中:x1—被核查设备的测量值;x2—比被核查设备技术指标高的另一台设备的测量值;U1ab—实验室核查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U0—技术指标高的另一台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

3.6 其他方法

从期间核查成本、效率,特别是核查数据的准确性等方面考虑,只有在上述方法都无法实施时才考虑以下方法:

3.6.1 使用不同检测方法比对

适用于实验室有其他成熟可靠标准方法,特别是经典化学分析方法可测定设备期间核查所测试指标的情况。如溶解氧测定仪可使用碘量法比对。其判别因不同检测方法测量不确定度不同,用相对标准偏差作为判别准则比较适合。

3.6.2 保留样品再测试

对稳定的被测件的量值重新测定。如保留的样品性能(测试的量值)稳定,不要求有保证的参考值,也可以用作期间核查的参考标准。具体操作是在核查设备检定后立即测量参考标准某个参数得一测量值x2,作为该设备进行期间核查的参考值。在该设备期间核查的时间间隔内。再次测量该核查标准的这个参数,得到测量值xi。其判别准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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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x2—核查标准的参考测量值;xi—第i次测量核查标准得到的测量值;U1ab—实验室核查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3.7 自校、检定或校准

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高等级的自校。此外,一次期间核查的费用应当比一次检定或校准的费用低,如果一次(必须的)期间核查的费用超过委托外单位检定或校准的费用,则可采用委托外单位检定或校准的方式。

4 判别方法

对于以上方法,若En≤1,说明被核查设备仍在保持其准确度,测量设备(过程)受控。En>1,表明被核查设备可能存在问题,测量设备(过程)可能失控,需对被核查设备或受控过程进行分析。

5 期间核查的成本、风险和频次

期间核查可以提高检测质量,降低出错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排除风险。期间核查的实施及其频次应结合检测机构自身的特点,寻求成本和风险的平衡点。此外,不同实验室所拥有的测量设备和参考标准的数量和技术性能不同,对检测(校准)结果的影响也不同,实验室应从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设备和参考标准的重要程度以及质量活动的成本和风险等因素考虑,确定期间核查的对象、方法和频率,并针对具体项目制定期间核查的操作方法和程序。实验室应在体系文件中对此做出规定。

参考文献

[1]国家认监委.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S].2006,附录2:232-233.

[2]任一力.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5,1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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