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人安全责任状(共14篇)
篇1:岗位工人安全责任状
岗位工人安全责任状
一、责任
(一)要认真学习并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各项工作。
(二)认真钻研技术,熟悉岗位工人作业操作规程。
(三)上岗时要穿戴作业服,作业前要确认作业面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在作业中要做好保护措施。
(四)进行道路、登高或井下作业时要做好防护,地面要有人保护,完成后不要留下安全隐患。
(五)要认真组织每天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
二、上述条款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适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50-200元、调离岗位,造成较大损失的加重处罚或给予待岗处理。
(二)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人身设备事故,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责任者,要追究行政、经济和法律的责任,事故处理后解除劳动关系。
科队名称:班组名称:
科队长签字:责任人签字:
二O一四年六月日
篇2:岗位工人安全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明确经理部施工生产的安全责任目标,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规程,确保武罐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目标的实现,特签订本责任书。
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岗位的安全负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安全制度和有关安全细则、提高自身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两记一化(两记:安全纪律、劳动纪律;一化:标准化)”,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制度,听从指挥标准化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格执行岗位负责制,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操作,不准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有权拒绝操作并向上级反映。
三、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不得随意拆除。
四、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参加安全技术教育教训,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五、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领导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
班(组)长:
责 任 人:
篇3:工人施工中受伤,责任谁承担?
2012年初,某建筑公司中标某市某小区住宅楼二号楼、四号楼工程。该公司将二号楼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关工程资质证书的赵某建筑队,并协议约定了人身伤亡事故的承担方式。
2012年4月,民工王某在二号楼施工时,被同班组民工郑某在操作时意外碰到左眼,虽经医院治疗,但视力已经造成损伤。司法鉴定结果为左眼损伤十级伤残。
王某入院后,赵某先后支付了医疗费用7900元。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成,赵某不再付钱,无奈,王某在亲友帮助下,把郑某、赵某、某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项费用,共计66979.56元。
某市某区法院对本案公开进行了审理,各方当事人均参加了办案诉讼。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建筑公司在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代赵某赔偿原告各项费用40000元,被告郑某不承担责任;建筑公司在支付赔偿款后有权从应支付赵某的款项中扣除赵某应承担部分的款项。该协议已经生效并履行。
评析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1.被告郑某责任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民工郑某属于赵某的雇工,郑某在施工中由于疏忽导致同班组的原告王某受伤,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因而王某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理应由雇主承担,郑某不承担责任。
2.被告赵某的责任问题
赵某是王某、郑某的雇主,王某在施工中由于郑某操作失误而受到伤害,赵某理应承担责任。赵某与王某在建立雇佣关系前,双方的口头约定“安全生产责任自负,赵某概不负责”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约定。
3.被告建筑公司的责任问题
在本案审理中,各方当事人均认为建筑公司与赵某之间属于分包关系,然而,从法律规定看,并非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由此可知,建筑公司将作为独立项目的二号楼项目全部让与赵某的建筑队去完成,是一种转包行为,而不是建筑工程分包行为,并且建筑公司在明知赵某的建筑队不具备施工资格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这一法律禁止的行为,其过错更为严重。
篇4:岗位工人安全责任状
【案情】
农民刘某将自己的一座房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农民袁某施工。村民赵某则跟随袁某干些小工活,主要负责传递材料。2012年11月15日,赵某在所建房屋二楼的施工架子上工作时,由于施工架子倾倒,不慎从二楼摔至一楼地面受伤,导致左肱骨粉碎性骨折,治疗中花费医疗费两万余元,且经鉴定构成六级伤残。赵某认为自己跟随被告袁某干活,且袁某在施工期间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导致自己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刘某作为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经协商未果,遂将袁某、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赔偿其各项损失12万元。
【争议】
袁某作为包工头承建刘某的民房,二人之间的建房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房主刘某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承担责任,房主刘某、包工头袁某、赵某之间责任如何划分?
【说法】
一、包工头与房主之间的建房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分为一般承揽关系和建设工程承揽关系。建设工程承揽活动一般含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很大的执业风险,法律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必须有一定的注册资金和抗风险能力的单位,而农村个体建筑一般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执业风险相对较小,且民间建筑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多为个体或个体组织。《建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农民自建低层建筑不适用本法规定。本案,房主刘某将房屋完全包给包工头,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房主不参与建房活动,对建房过程不进行指挥和管理,只要求包工头按照其要求把房屋建成,所以双方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二、房主刘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既然房主与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刘某作为定作人,明知道袁某无建房资质,仍将房屋承包给他建造,所以应当承担选任过失范围内的责任。
三、包工头袁某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赵某跟随袁某干小工,由袁某支付他工资,原告赵某与包工头袁某之间就形成了劳务关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赵某是在建房工地上干活时从二楼摔至地面导致受伤的,袁某在组织施工时未采取安装防护网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于赵某的受伤应负相应的责任。
四、受害人赵某自己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无相应资质,并且在工作中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没有做到安全注意义务而导致事故发生,也应对自己受伤担负一定的责任。
综上,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原告赵某因摔伤所造成的损失,其自身应当承担30%的责任,包工头袁某承担55%的赔偿责任,房主刘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
篇5:施工现场工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1、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进场人员应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不得带病作业,因本人身体状况不良出现的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需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进场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方能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准赤脚、不准穿硬底鞋、拖鞋,必须穿防滑鞋。每天统一服装,衣服穿戴整洁规范,不允许赤身裸臂。
6、进场人员不准赌博、打牌、闹事,班前不许酗酒,违者将驱逐出场,并予以重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抵用。做好自己作业区域内的防护工作。交叉作业时,上方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下方的防护工作,不得违章操作。
8、施工时,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手头工具不用时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如因放置不当发生事故,由肇事者负责全部经济损失。
9、施工现场的电线、电器设置必须由电工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
10、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没有保护零线的电器设备,进线必须有防护罩。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12、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有权决绝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得冒险蛮干,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部位,必须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13、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因未使用或因佩戴不正确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14、宿舍内不得私自将电线乱拉乱接,不得用电烧水、煮饭、起床后,被子叠放整齐,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乱扔,保持窗明地净。节约用水用电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龙县生态湿地走廊项目部土建一部
班组: 责任人:附后
2017 年 月 日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施 工 现 场 工 人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状
安龙县生态湿地走廊项目部土建一部
签字表
项目名称:安龙县栖凤生态湿地走廊项目土建一部
姓 名 工 种 姓 名 工 种
篇6:工人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2、施工前要明确施工任务,备齐所需要的工具、材料及安全设施,使用前检查检查所用工具、仪表,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完好,气瓶安全距离是否得当。
3、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4、遵守操作规程,按照气瓶使用规定操作,要防火防爆。
5、技术交底不清或安全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施工,对他人违章要劝阻和制止。
6.不断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识别,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同时向上级汇报。
7、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要劝阻和制止。
篇7:工人安全责任书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2、遵守施工现场各管理单位(业主、物业公司、监理公司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服从其管理;
3、必须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施工、安全用电等),确保无人身伤亡、机械、火灾事故;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取暖做饭等;
5、工作时间段内,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
6、施工过程中,如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带疾上岗;
7、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如喷淋头、烟感、消防栓、灭火器、各类标志等);
8、施工过程中,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不得串岗、擅自离岗;
9、施工过程中不得从事其他工种操作;
10、检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及个人防护用具的可靠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佩带齐备的防护用具,不得上岗;
11、坚决制止违章作业,按章办事,不徇私情,遇险情要停止作业,立即报告班组长或项目经理,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排除险情,险情排除前,不得继续作业,应听候班组长通知;
12、施工现场临电设施的接驳和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改或检修;
13、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操作前及操作中应检查并确保安全装置可靠性,不违章操作,不超符合运转;
14、进行机械操作中,如发现机械异常运转,应立即停机,通知班组长,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不得强行“带病运转”;
15、机械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检修机械设备;
16、易然易爆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统一处理;
17、特殊工种(电工、点焊工等)必须由持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专业工人进行操作;
18、现场电器焊操作前,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有专人看火。
19、在2m以上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20、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应及时通知检查人员复检验证;
21、因违章、工作失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22、以上工作由项目经理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
23、违反有关规章,项目经理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违纪者,公司将给予以除名,并扣除全部未发放工资奖金,交由有关执法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24、项目部每月工资顺延至下月15日发放;
25、本责任书适用于参考公司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班组长;
26、本责任书编制单位为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负责任文件的具体解释。
签认:上述安全责任已认真学习,愿意遵守公司有关规定,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相关工作,服从项目经理部的领导、监督、检查。
班组长(签字):
篇8:工人安全施工责任书
甲方: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明确各工种作业人员质量安全贵任,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施工,根据国家《建筑安装管理的有关规定》,特签订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对其所有管辖的分项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贵任。在组织施工期间要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操作,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要坚决制止工人违章作业行为在施工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班前班后要认真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安全设施是否合格安全可靠,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存在,发生重大事故要 及时汇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二、乙方要按照甲方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工期,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监理及相关部门的指挥,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乙方对其所管辖工人,认真进行书面质量、安全交底(将书面交底材料复制件提交甲备
案)。不准非专业人员开动任何施工机械,驳接、拆除电线及电器等。
四、乙方要严禁工人携带小孩及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乙方要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用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等是否正常搞好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和文明施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不使用不合格及报废机具。
六、乙方要加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搞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措施明确,实施到位,落实到专业人员。
七、乙方要教育所属工人,爱护公共财物,不准私自乱拿工地材料及公用器具等,严禁偷盗,严禁使用工地材料烧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炒锅、电磁炉、取暖器、电热快),用电不允许私拉乱接。
八、乙方严禁其所属人员在施工期间及现场打架、斗殴、娱乐、饮酒等非施工作业活动。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事故责任人者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擅自更改、拆除、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造成事故的。
3.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定《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擅离职守、饮酒、斗殴,在非所辖岗位上擅自作业或发现危急情况不采取应有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
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事故的。5.其他应负事故责任的。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上下班途中无论何种原因、何种状态下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9:留守工人安全责任协议书
我项目部决定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3月15日为冬季放假时间,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冬季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期间分包留守人员必须按我项目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值班工作。
1、放假期间留守人员须证件齐全,要提高安全、消防、保卫的意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放假期间留守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
3、留守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严禁夜间外出,外出购买日用等要注意交通规则,穿越马路要注意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
4、留守值班人员不得酗酒闹事,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带外人进入,不得在生活区、施工现场燃放烟花炮竹,不得带违禁物品进入生活区或者施工现场,不得监守自盗,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项目相关规定。
5、留守值班人员不允许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褥子、电磁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用电器具,使用的电器设备(尤其是电取暖器)人离开前必须关闭;闲置电源必须关闭。
6、留守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要加强监护,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借出、转让,放假期间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场。
7、易燃品堆放处要加强巡查,严防火灾发生;嗅到焦糊味要找出根源,及时切断电源或灭掉火源,下雪后要做好门前三包,围墙外马路半侧要清理好积雪。
8、留守值班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不参与、不支持各类违法活动,如发现周围的违法行为和活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举报。
望各留守人员严格要求自己。如有违反以上情况者将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篇10:工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确保1#住宅楼(定向安置房)等3项(顺义区后沙峪镇西白辛庄村定向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不违法,并且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服从领导和安全员的指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
5、施工中做到先检查后作业,没有安全保护和防护不安全时不作业。
6、不随意动用电器,机械设备和拆改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7、事故隐患不排除,领导违章指挥时拒绝作业。
8、进入施工现场保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抽烟,不酒后上班,不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9、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不在施工现场乱闯、追逐打闹、不酗酒赌博、不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
10、按规定使用电器,不许私拉乱接电,严禁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11、团结和睦遵守纪律,不随意拿用集体或他人东西。
1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走路不违章、严格执行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的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外出遵守社会公德。
13、增强个人安全保护意识,时时想到安全,事事注意安全,做到不安全的事故不做,克服侥幸心里,保证不出各类安全事故。
14、如违反上述规定,自觉接受项目部的经济处罚。
负责人签字:
施工人员签字:
****年**月**日
篇11:工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厦航杭州基地项目A地块
乙方:(工人)
丙方:(班组长)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经甲乙双方确认,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1、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2、乙方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检查,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3、乙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酗酒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上班。
4、乙方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乙方在下班或上班前,须关闭所在生活区或施工现场的照明、机械设备等有关用电工具,如因不关闭电器设备引起火灾或触电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6、乙方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违章操作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不得破坏、偷窃他人财物和工地物品,不得在施工场所内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自领非本项目员工进入工地场所,由此产生的后果应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不得在施工场所内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自连接电线,在禁烟区域严禁吸烟,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承诺在甲方或丙方的工作期间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如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因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但甲方对乙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在甲方的管理下丙方必须加强监督,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丙方有关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三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书。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部(甲方):
工人签字(乙方):班组长签字(丙方):
篇12:操作工人质量安全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工地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项目经理的安排和调配,配合现场施工工长、质安员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工作。
二、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正确、安全使用机械,对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有权制止以保证安全施工。
三、保证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措施,电源设施必须按安全使用要求配置,经常检查机械装置,电源线路有无磨损、损坏,如有损坏者及时更换。
四、经常性地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行,每天作业完后应拉下电闸并锁好配电箱。
五、维修设备所须各种配件,须预先列出计划,经常使用的工具,备件要妥善保管,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篇13:一线工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确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导,完善安全目标管理、实现质量、安全两不误,促进发展、增进效益,本着以人为本,对进场施工人员负责,对劳务人员负责的使命感,真做到?三不伤害‛,现由劳务队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与班组工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结合《建筑法》和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紧急电话会议精神,指导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和各项安全管理达标活动。
2、组织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标准的贯标学习和有关安全管理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指导乙方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组织乙方及所属各项目部参观学习,吸收好的管理经验。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改意见,协助解决有关安全施工技术问题。
4、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及时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动态,预先通知工地,做好学习贯彻迎检工作。
5、参与重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并审核审批工作。
二、安全生产目标:
施工人员事故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车辆事故死亡率为零。
三、乙方责任:
1、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进场人员必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或保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一寸照片一张。因本人身体状况不良出现的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进场作业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发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准赤脚、不准穿硬底鞋、拖鞋,必须穿防滑鞋。每天统一服装,衣服穿戴整洁规范,不允许赤身裸臂。
6、进场人员不准赌博、打牌、闹事,班前不许酗酒,违者将驱逐出场,并予以重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抵用。做好自己作业区域内的防护工作。交叉作业时,上方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下方的防护工作,不得违章操作。
8、施工时,材料不得乱堆乱放,手头工具不用时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如因放置不当发生事故,由肇事者负责全部经济损失。
9、施工现场的电线、电器设置必须由电工负责,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
10、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没有保护零线的电器设备,进线必须有防护罩。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操作。
12、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有权决绝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不得冒险蛮干,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部位,必须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13、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因未使用或因佩戴不正确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在施工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8、本责任书考核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日或乙方离开本合同段止,双方签字后生效。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劳务队负责人):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
年 月 年 月
日
篇14:有关工人安全责任书900字阅读
1、全权负责食堂商店的安全工作。
2、食堂商店人员因有下列行为而导致学生伤亡集体财产损失的由食堂商店工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1)出售伪劣食品引起师生食物中毒
(2)因防蚊、防蝇、防鼠设施不全而造成师生生食中毒
(3)操作不当或食物过期传染引起师生传染
(4)食堂商店人员自身有传染病引起师生传染
(5)用电、火方法不当
(6)向学生出售烟、酒
(7)其它危险行为。
(8)对所管范围内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教育、不报告、不处置造成的事故,
3、食堂工作人员对师生服务要热情、礼貌、不得与师生发生争执、乱骂。
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