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共14篇)
篇1: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金盆乡卫生院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工 作 计 划
根据《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全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现状,结合阜康实际,制定了金盆乡2011年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多部门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以乡卫生院为项目主体,成立项目办公室,设专人负责项目计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每年向自治区项目办上报本市所需项目试剂、药品及奶粉的需求量;由自治区项目办组织招标采购后,将本市所需数量的物品下发至我市;我市应做好物品管理计划,及时将相关物品下发至各工作点,并做好签收记录。
(二)根据《水城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市我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并上报。项目活动要有计划,预算及工作结束后的决算、总结。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每半年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三)按照项目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召开的、由多部门参与的项目启动会,介绍项目实施方案,了解项目工作内容,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活动 卫生院要加强与妇联、民政、计生、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体系,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健康教育活动。
(一)配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艾滋病日”等各种节假日和三下乡活动,开展宣传工作,每年要开展3-4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主题活动。
(二)编写制作适合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材料,如宣传画、健康教育小折页等。
(三)要利用孕妇学校、新婚学校为目标人群提供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建设
要开展逐级培训,做好项目业务骨干培训,使乡镇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及村保健员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履行好岗位职责。
(一)组织举办一期由市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卫生、民政、妇联、计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培训班。
(二)举办由医院院长、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相关技术培训班。
四、加强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努力提高目标人群自愿咨询与检测率
乡卫生院要明确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主导地位,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中,明确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及应达到的目标,充分利用当地卫生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流程,做好HIV抗体检测前咨询和检测后咨询,为所有孕产妇提供咨询服务,对HIV抗体阳性的孕产妇加强检测后咨询,提高干预率,各助产机构应注意培养合格的咨询员。
(二)卫生院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设立“关爱咨询室”,开展针对育龄妇女、婚检人群、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咨询与检测,并落实对发现的阳性孕产妇的首诊负责制。为阳性孕产妇及阳性产妇所生婴儿提供规范的抗病毒药物治疗服务,帮助他们克服服药过程中遇到的心理及生理方面的障碍。
(三)为阳性孕产妇提供自孕期、产时至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模式。
五、规范信息上报制度。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认真填写阳性孕产妇填写个案调查表,努力掌握阳性孕产妇准确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六、加强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的随访工作,对阳性产妇所生婴儿进行12个月和18个月的检测,努力做好综合关爱服务。
金盆乡卫生院
2011年3月28日
篇2: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2008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根据《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通知》、《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试行)》、《玉溪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充分发挥县级妇幼保健院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的作用,切实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及本院实情,制定 2008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一、组织管理
1、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和技术指导,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确保重点县任务指标完成。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部门要明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是在县防艾办的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由妇幼保健院负责技术指导,共同完成我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全县各医疗保健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努力完成明年的工作任务。
2、在县防艾办的领导下,加强对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做到每季度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
二、信息管理
各医疗单位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原始资料,及时、准确作好各项信息上报工作,孕产妇咨询检测数据为季报,于下个季度开始第一个月的前2天上报(第一季度4月2日、第二季度7月2日、第三季度10月2日、第四季度1月2日以前);新婚登记人员咨询检测数据为月报,于当月的最后一天上报,在数据的上报中不能出现逻辑错误,上报数据以后的原始资料,要做好分类装订保存,以备复核检查。
三、加强宣传和培训
做好国家《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云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在“12.1世界艾滋病日”、“6.14国际献血日”、“10.1《献血法》纪念日”前后,与平时在保健工作中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重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知晓率,才能防治和改变高危行为。
做好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的复训,针对去年的培训,对于未掌握的知识,今年重点培训。医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相关知识和抗病毒治疗培训,重点放在县乡两级;基本知识培训,重点放在村级。
四、监测检测工作
1、完成孕产妇监测筛查1400人,检测率达95%。
2、开展AIDS自愿咨询检测,设立咨询室,规范咨询 工作。
3、完成婚姻登记HIV初筛检测1200人,检测率达95%。
五、行为干预和保健治疗工作
1、对婚前保健人群进行预防AIDS母婴传播的教育,并进行检测,发现HIV感染者,告知后交疾控中心统一管理;对孕产妇提供AIDS防治相关知识的教育,并进行检测,发现HIV感染者,进行医学咨询,采取终止妊娠,或抗病毒治疗(孕期检测发现HIV抗体阳性的,选方案一;临产时检测阳性的,选方案四治疗),择期剖宫产,人工喂养等有效阻断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母婴传播率。HIV感染者所生的婴幼儿12个月进行检测,18个月再进行检测,阳性交县疾控中心统一管理。
2、各医疗单位不得推诿或拒绝患有其它疾病需要诊治的AIDS和HIV感染者。
3、加强物资管理,确保孕期、产后随访措施和阻断物资到位。
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要严格执行告知、保密、不歧视的原则。告知要注意技巧,要分次告知,选一个安全保密的环境(如约好到村子外的某个地方、医院咨询室等),由检测发现的医院进行告知,一个月内告知,乡镇卫生院没有告知经验的,可以请县妇幼 保健院或疾控中心性艾办指导;特别要注意保密工作,由于快速检测、初筛、确认三个过程在不同的医疗单位,经手的人员较多,保密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各单位法人代表要对保密工作负总责,发现泄密的要严肃处理;各医疗保健单位不能拒收HIV感染孕产妇,要提供安全、保密的咨询、分娩(手术)环境,不能歧视任何一个HIV感染孕产妇,以及儿童。
医务人员在保健、诊疗过程中要加强职业防护,采取普遍性防护原则,发生职业暴露,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县疾控中心性艾办。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各医疗保健单位,要创造条件,努力做好快速检测服务、咨询服务,县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力争建立相对隔离的产房。为HIV感染孕产妇提供分娩服务,并要注重快速检测、咨询工作人员的资质转入。
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要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商量解决。
峨山县妇幼保健院
篇3: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1 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2009—2012 年大同市辖区内的4 区7 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汇总表、 HIV感染孕产妇个案登记卡以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 所有HIV感染孕产妇均由省级或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检测。
1.2 研究对象
2009—2012 年大同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的孕产妇, 在孕期、 产时接受AIDS咨询、 检测的所有孕产妇 (包括流动人口) 、 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
1.3 方法
通过村、 乡 (街道) 、 产科医院和县 (区) 妇幼保健人员调查上报并详细填写资料。 上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上报资料由专职人员进行审核, 有关HIV感染孕产妇的信息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保密。 孕产妇及新生儿抗病毒药物的应用按照省级统一培训的抗病毒药物应用方案执行。 上报的全年资料由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按年报统计方式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后, 结合本市的基本情况, 提出干预措施。
2 结果
2.1 2009—2012 年孕产妇HIV检测情况
通过表1 可以看出, 2009—2012 年孕产妇HIV检测阳性数6 例, 阳性发生率为0.005%。
2.2 2009—2012 年孕产妇孕期咨询及检测情况
通过表2 可以看出, 孕产妇孕期HIV咨询数较少, 咨询率占30.69%; 检测数及检测率在逐年增加。
2.3 2009—2012 年孕产妇产时咨询及检测情况
通过表3 可以看出, 孕产妇产时咨询数较少, 咨询率占21.51%; 产时检测数较多, 检测率占56.28%。
2.4 2009—2012 年孕产妇住院分娩情况与地区情况
通过表4 可以看出, 大同市本市以外流动人口多, 县、区之间流动人口多, 而乡村级无法统计该流动人口, 再加上城区政府拆迁多, 居民暂时居住点多, 导致漏报增多。
例
2.5 2009—2012 年HIV感染孕产妇基本情况
通过表5 可以看出, 6 例HIV感染孕产妇中, 年龄在20~27 岁之间, 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3.33%; 5 例为外省户籍孕产妇, 占感染孕产妇的83.33%, 其中1 例是偏远山区农民, 家庭经济条件差, 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妇女, 语言不通, 婴儿混合喂养, 导致婴儿18 个月检测为HIV感染, 母婴阻断失败。
2.6 2009—2012 年HIV感染孕产妇配偶HIV检测情况
1 例HIV感染, 占HIV感染孕产妇配偶的16.67% ; 5例HIV抗体阴性, 占HIV感染孕产妇配偶的83.33%。 因此, 安全性行为对HIV感染孕产妇配偶至关重要。
2.7 2009—2012 年HIV感染孕产妇及婴儿抗病毒治疗情况
1 例孕期确诊, 孕产妇及婴儿都用了抗病毒药物, 占16.67%; 1 例产后因其他病检测HIV抗体确诊为阳性, 产妇及婴儿均未应用抗病毒药物, 占16.67%; 3 例产时确诊, 婴儿应用了抗病毒药物, 占50.00%; 1 例AIDS阳性产妇, 再次怀孕, 终止了妊娠, 占16.67%。
3 讨论
3.1 存在的问题
3.1.1 孕期接受检测数虽然在逐年上升, 但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要抓好孕期教育, 尤其是农村居民的孕期教育, 应将孕早期、 孕中期接受AIDS检测列为孕妇学校课程内容, 加强对孕妇学校这一平台的利用, 使孕产妇在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 也知晓接受AIDS检测的重要性[2]。 同时加强HIV感染孕产妇的母婴传播预防保健意识, 尽量避免AIDS的母婴传播。
3.1.2 存在活产数漏报的问题, 区、 县之间流动人口较多, 无法管理。 城市人口管理依然是难点, 由于近年来旧城区改造、 拆迁, 居民流动性加大, 城区划分不明确,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防保科划分不清, 导致一些信息常常无法核实等, 造成漏报增多。 其他县、 区基本只报本县、 区医院分娩的活产数, 在市级医院分娩的活产数, 村级无法知道的就漏掉了。
3.1.3 通过随访医生反馈。 AIDS孕产妇及其家属对AIDS相关知识一无所知, 因此, 做好预防AIDS母婴传播、 夫妻传播的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要, 避免了HIV感染的产妇再次怀孕。
3.2 影响因素分析
3.2.1 由于孕产妇文化程度较低, 缺乏自我保健意识, 怀孕后不进行早孕检查, 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 孕妇尽早接受AIDS咨询和检测, 及时、 规范地实施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是减少儿童感染的重要措施。 孕产妇对AIDS及预防AIDS母婴传播相关知识的知晓水平、 对孕期AIDS检测的认识以及妊娠期间是否获得AIDS信息等, 直接影响了其孕期尽早接受AIDS检测[3]。
3.2.2 贫困偏远地区农民经济水平较差, 买卖婚姻导致夫妻语言不通, 对媳妇以往的婚育史等情况一无所知。
3.2.3 孕早期HIV检测率低, 产时才做检测, 产后才确诊。孕产妇孕期AIDS抗体检测过晚, 造成无法及时实施预防感染及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安全助产和人工喂养等措施, 进而影响了预防母婴传播的效果[4]。
3.3 干预措施
3.3.1 加大健康教育力度, 普及卫生知识, 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自觉接受孕产期系统保健, 做到早检测、 早发现和早干预, 切实提高孕期AIDS、 梅毒和乙肝的咨询率和检测率。
3.3.2 加强三级保健网的建设和管理, 扩大母婴保健范围, 早期检测、 综合干预是预防AIDS母婴传播的基础。
3.3.3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加强预防AIDS母婴传播的能力建设, 加强医务人员预防AIDS知识的培训, 提高综合干预能力, 实施预防AIDS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提供预防AIDS母婴传播的规范化服务[5]。
3.3.4 提供计划生育信息和多种安全有效避孕措施的服务, 保护HIV感染孕产妇的HIV抗体阴性丈夫或性伴; 重视流动人口管理, 做好流动人口的孕产妇系统管理。
3.4 建议
3.4.1 孕前保健。 重视婚前保健、 孕前保健咨询服务,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及孕前期保健知识宣传。 在进行婚前保健服务时, 应加大对女青年的AIDS母婴传播知识教育, 包括AIDS感染途径及防控措施, 特别是婚前和孕期接受抗体检测是阻断母婴传播重要环节等知识的宣教。 本调查结果显示, 健康教育后AIDS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及AIDS抗体检出率有很大提高, 因此医疗保健机构要用各种方式加大宣教力度, 产科门诊应设立相对独立的宣教室, 开设孕妇课堂、专家专题讲座等。 首诊医生应具有AIDS母婴传播知识的宣教意识, 对初次就诊的孕妇应尽早动员其进行AIDS抗体检测[6], 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加大对预防AIDS、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力度,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降低病残儿童的发生率。
3.4.2 孕期管理。 提供孕早期AIDS、 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提高咨询率和检测率; 及时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 病变程度, 以及对胎儿的影响程度, 为孕育健康的新生儿做早期准备, 也便于对阳性母亲分娩的新生儿及时进行管理。
3.4.3 产后管理。 做好HIV感染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和其分娩的婴儿1、 3、 6、 9、 12 和18 个月的随访工作, 确认婴儿18 个月后的HIV抗体结果情况。
3.4.4 AIDS母婴传播具有可行的干预措施, 其中孕产妇尽早接受AIDS检测、 获知感染状态是综合干预措施之一和重要前提。 提高孕产妇孕早期、 孕中期AIDS检测率对预防AIDS母婴传播、 避免儿童感染意义重大[2]。
3.4.5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杜绝拐卖妇女、 儿童现象, 不要让人贩子有市场, 避免AIDS的蔓延发生。
3.4.6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 积极协调, 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人口的管理, 寻找适合当地的方式加强对辖区孕产妇的管理, 想办法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摘要:目的 了解大同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状况, 分析孕产妇人群中艾滋病的流行现状和趋势, 对HIV感染孕产妇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并对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儿童进行抗病毒治疗, 定期随访, 分析母婴阻断情况, 提出有效的干预措施指导今后的工作。方法 收集整理2009—2012年山西省大同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工作资料, 对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抗病毒治疗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及统计。结果 孕期HIV检测率逐年上升, 检出HIV感染孕产妇6例,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儿童5例, 满18个月的儿童HIV感染1例, 母婴传播率为25%, 失访1例。结论 孕期进行HIV检测可及早发现艾滋病感染者, 可有效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 降低母婴传播率, 确保优生优育, 保障母婴安全。因此, 提高孕产妇孕期检测率需要社会各部门密切配合, 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提高孕早期知晓率、咨询率和检测率。
关键词: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感染孕产妇,大同
参考文献
[1]王临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6:1-23.
[2]王芳, 方利文, 王临虹, 等.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水平对孕产妇接受艾滋病检测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 2011, 26 (16) :2422.
[3]方利文, 刑再玲, 王临虹, 等.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死亡状况分析[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09, 20 (4) :397.
[4]王芳, 王临虹, 方利文, 等.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11, 22 (3) :306.
[5]李叶.毕节市2009—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分析[J].中国妇幼保健, 2012, 27 (34) :5453.
篇4: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措施
1.组织与管理
承担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以保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人员培训
对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及服务技能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当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管理人员,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妇产科、婚前保健门诊的医生、护士,信息管理、检测等相关人员。
中央级专家技术指导组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和经常性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当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管理人员,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妇产科、婚前保健门诊的医生、护士,信息管理、检测等相关人员。
中央级专家技术指导组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国家-省-地(市)-县的逐级培训,尽快改变及提高相关人员的服务理念和技能,不断扩大培训的覆盖面。
3.规范实验室检测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的要求,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常规和制度,根据孕产妇和婴儿的具体情况及机构的实验能力,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的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快速检测筛查及确认试验服务。尚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或与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合作,建立有效、可行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流程。
4.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普遍性防护原则,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为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提供符合隔离、无菌操作与消毒要求的医疗环境,为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提供必要的隔离设施和助产服务,防止医源性感染。
建立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机制,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与当地的疾病控制(卫生防疫)机构取得联系,正确使用预防用药及接受流行病学监测。
5.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资料包括:婚前保健登记、孕产妇产前检查门诊登记、分娩登记、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单、保健手册、病历记录、个案登记卡、随访信息以及各类报表等。
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应遵照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做好各类登记、记录,详细收集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的信息,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保密的逐级上报体系。
6.监督指导与评估
建立国家、省、市(地)、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评估体系。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自查和监督指导评估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市、县进行监督指导一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国家级技术指导部门负责制定监督指导工作方案,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到实施现场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定期督导省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效果做出评价。
督导评估组要及时总结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经验,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撰写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
广泛开展部门参与的健康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协同有关部门(妇联、计生、教育、共青团、文化、公安等)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网络。运用多种媒体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人群。通过健康教育活动向孕产妇及家庭、婚前保健人群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及信息。提高服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的能力。开发、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在产前门诊、孕妇学校、病房及产房、婚前保健门诊以及村卫生室、学校等多种场所进行分发及指导使用。
各相关机构要设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热线(或在预防艾滋病咨询热线中加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内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提供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
承担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提供多种形式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进行危险行为评估;建议并动员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的要求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应用ELISA或快速检测试剂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结果阴性者按照正常孕产妇进行常规保健;结果阳性者换另外一种检测试剂或检测方法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仍为阳性或不确定者,进行确认试验以明确感染状况。
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检测后咨询,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由本人及其家属知情选择妊娠结局。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流产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孕期保健,动员其住院分娩,以及时得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服务,同时建议其配偶接受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者,也要进行检测后咨询,特别是本人或配偶具有危险行为者,要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口期”的信息。
对于已经临产的孕产妇,在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诊试验的情况下,应及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试剂同时进行检测,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视为阴性,正常分娩。任何一种试剂检测结果出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反应或两种试剂均出现阳性反应,应暂时按照阳性结果处理,及时告知受检者并进行咨询,在知情同意原则下,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产程中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如确诊结果为阴性,则及时终止已采取的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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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应用抗病毒药物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目前推荐使用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齐多夫定(AZT)+奈韦拉平(维乐命,NVP)联合用药]方案:即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AZT300千克,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每3小时AZT300千克,口服,至分娩结束;孕产妇临产后加服NVP200千克;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NVP2毫克/千克(或混悬液0.2毫升/千克),最多不超过6毫克(或混悬液0.6毫升);新生儿出生后服用AZT2毫克/千克,每6小时1次,如果母亲用药时间满4周或者4周以上,婴儿用药1周;如果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应持续6周。
在没有条件或在孕期/临产前没有应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情况下,采用孕产妇临产后一次性服用NVP200毫升,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NVP2毫克/千克体重(或混悬液0.2毫升/千克体重)的预防用药方案。
4.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保健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产前、产时及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在阴道分娩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操作。
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择期剖宫产可降低母婴传播的机会。但由于剖宫产可能有较高的并发症发生,目前尚不主张将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作为剖宫产指征。实施择期剖宫产术时应按照所选方案正确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产后应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追踪管理。
5.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保健
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及其婴儿的关爱,进行喂养指导、常规儿童保健,监测生长发育,预防营养不良,增强体质。
由于母乳喂养可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机会,因此,应在充分咨询的基础上,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权衡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利弊,对婴儿出生后的喂养方式做出正确的选择。提倡实施人工喂养,尽量避免母乳喂养,绝对不要混合喂养。
婴儿应于12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则排除感染,纳入正常儿童保健。阳性者继续追踪随访,至18个月再次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感染,纳入正常儿童保健;结果阳性婴儿转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
按照正常计划免疫程序给予预防接种。如果婴儿出现艾滋病临床症状,除不接种卡介苗外,应按照正常预防接种程序接种其他疫苗。
篇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访谈提纲
(请将访谈结果详细、客观记录)
一、州(市)、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和妇幼保健院分管院长 当地2011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做了哪些事?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对省级有何建议
二、州(市)、县妇幼保健院HIV阳性孕产妇管理人员及医疗机构产科人员
1.CD4检测情况:县级怎样送检?多长时间能获得检测结果?有什么困难?有解决办法吗?
答:每个星期3早上送到区疾控,星期4下午市疾控出报告; 一是从确认到CD4检测要抽2次血,时间长;二是检测后服药期间需检测血常规,肝肾功,血糖,血脂等费用高,患者一般不能承受。
2.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如何治疗和管理?如何获得长效青霉素?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答:对所生婴儿必要时要给予预防性服药或梅毒感染治疗并定期随访至18个月。
一般患者自行到省上购买,或由主管医生联系购买;一是购买难,肌肉注射太疼,不能坚持;二是梅毒试剂自费; 3.乙肝检测进展情况如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孕产妇一般在产检或住院时全部免费检查,乙肝产妇所生婴儿注射的乙肝免疫球蛋白费用高; 4.如何解决?对省级有何建议?
三、州(市)、县妇幼保健院物资管理相关人员
1.在抗病毒药物、梅毒和HIV检测试剂的使用、协调管理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如何解决?
2.2010年1月至今,有无抗病毒药物、梅毒和HIV检测试剂过期?过期的品种和数量?是什么原因?之前有过什么协调?结果如何?
3.对当地的抗病毒药物、梅毒和HIV检测试剂的管理,今后有什么打算?对省级有什么建议?
四、HIV阳性孕产妇访谈提纲 1.注意事项:
(1)访谈要求:一对一,面对面进行
(2)访谈开始前,先介绍自己,做出明确的保密承诺。2.访谈提纲
(1)确认HIV感染后,县妇幼保健院的医生给了你什么咨询和帮助?
篇6: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健全以领导为组长科室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以妇保,儿保各科组成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做好艾滋病 梅毒 乙肝免费筛查试剂的领取,筛查登记工作,确保免费预防接种工作的落实。
篇7: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单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
1、艾滋病
2、艾滋病母婴传播
二、填空题(每题2分)
1、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疗程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
2、母婴传播所致HIV感染的特点:发病早、________________、预后差。
3、HIV的母婴传播途径:宫内传播、产程中及分娩时传播、________________
4、AIDS尚无特效的疗法,目前治疗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对症治疗、免疫调节疗法-________________。
5、HIV的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是非题:对的请打“√”,错的请打“×”(每题2分)
1、HIV感染的产妇产后可以哺乳。()
2、STD(生殖道感染)可以促进HIV感染与传播。()
3、HIV感染与淋病密切相关。()
4、梅毒是HIV感染的又一危险因素。()
5、孕妇自妊娠28周(或妊娠28周后发现感染尽早)开始服用AZT300mg,每日2至临产。()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8分)
1、AIDS的传染源是()
AHIV阳性患者BAIDS病人C以上都是D以上都不是
2、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
A性传播B血液(体液)C 垂直传播D 握手E 共餐F以上都不是
3、HIV母婴传播时机制()
A母体因素B 胎盘因素 C 分娩过程D 产后E 婴儿因素 F病毒因素
4、HIV母婴传播时机()
A 母婴传播可发生于妊娠的任何时期 B 产程中最易发生垂直传播 C 在妊娠晚期和分娩期的 传播在HIV垂直传播中占有很大的比例D 以上都不是
5、HIV职业暴露防护的普遍性防护原则()
A处置锐利器具 B所有器具严格消毒 C 认真洗手D防护设施使用E 安全处置废弃物。
五、问答题(每题15分)(可以答在反面)
1、HIV阳性孕妇如何进行咨询指导?
篇8: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05-2009年笔者所在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季报表、年终汇总表、阳性孕产妇个案调查表及婴儿随访表。2005-2009年共有孕产妇27 762例, 进行HIV抗体检测17 613例, 其中孕期检测13 200例, 孕期检测率74.94%, 共检出HIV阳性孕产妇72例, 阳性率0.41%, 在阳性孕产妇中, 有8例实施了终止妊娠, 54例选择继续妊娠并分娩;活产婴儿53例。
1.2 方法
1.2.1 将孕产妇HIV抗体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安排到各医疗保健单位, 利用HIV抗体快速检测试剂进行检测, 对快检阳性者, 将血清送县疾控中心进行初筛, 初筛阳性者再送上级疾控中心确认。
1.2.2 对阳性孕产妇由保健院工作人员进行告知、随访和管理, 在知情选择的情况下由患者选择妊娠结局, 选择终止妊娠者提供终止妊娠服务, 继续妊娠者签署服药知情同意书, 服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指定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婴儿出生后规范服用抗病毒药物及采取人工喂养。
1.2.3 抗病毒药物的使用方案一:孕28周开始服药齐多夫定 (AZT) , 300 mg/次, 2次/d至临产。临产后, 立即口服AZT 300 mg、奈韦拉平 (NVP) 200 mg及拉米夫定 (3TC) 150 mg;后服用AZT 300 mg/3 h, 服用3TC 150 mg/12 h, 直至分娩结束。择期剖宫产, 术前2 h服用NVP 200 mg, 分娩后, 产妇继续服用AZT 300 mg及3TC 150 mg, 2次/d, 连续服用1周;方案二:孕妇自怀孕14周开始根据CD4+细胞计数用药, CD4+<250 cell/ul, 使用AZT+3TC+NVP;CD4+≥250 cell/ul, 使用AZT+3TC+施多宁 (EFV) ;方案三:对于临产时发现的阳性产妇, 用药与方案一相同, 自临产后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最低限度使用NVP单一方案。
新生儿出生后 (6~48 h以内) 单剂量NVP 2 mg/kg, 最多不超过6 mg, 同时口服AZT 4 mg/kg, 1次/12 h, 连续用药1周, 母亲服药时间不足4周, 新生儿连续应用AZT 4周。
1.2.4 暴露儿童管理儿童出生后, 由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进行定期随访、生长监测、喂养及疾病预防指导、HIV抗体检测。
1.2.5 艾滋病母婴阻断结果的判断对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所生的婴儿于生后12个月进行HIV抗体检测, 结果阴性则排除感染, 纳入正常儿童保健;阳性者继续随访, 18个月再次进行HIV抗体检测, 结果为阴性者判定为母婴阻断成功, 纳入正常儿童保健;阳性者转入县疾控中心进行综合防治[2]。
2 结果
2.1 历年孕产妇HIV抗体检测结果
2005-2009年全县共有孕产妇27 762例, 进行HIV抗体检测17 613例, 检测率为63.44%, 各年度检测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检出阳性孕产妇72例, 阳性率为0.41%, 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 (0.25%) , 属于中等度流行地区。检测结果见表1。
2.2 孕期检测和产时检测情况见表2。
从上表可以看出, 孕期检测率由2006年的65.65%到2009年的87.61%, 呈逐年上升趋势。
2.3 历年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服药情况见表3。
在54例分娩产妇中, 有49例服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 服药率为90.74%, 有5例分娩后才知道检测结果未服药。53例活产婴儿中有49例儿童生后服用抗病毒药物并采取人工喂养, 婴儿服药率及人工喂养率均为92.45%。
2.4 暴露儿童HIV抗体检测和存活情况
2005-2009年笔者所在县共有HIV抗体阳性孕产妇所生活产婴儿53例, 死亡5例, 应进行HIV抗体检测47例, 已检47例, 检测率为100%。在47名暴露儿童中, 有42例儿童采取了综合的母婴阻断措施, 经检测, HIV抗体均为阴性, 母婴阻断成功率为100%。符合采取综合干预措施, 将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至2%以下的报道;有5例儿童未采取母婴阻断措施 (母亲分娩后才知道HIV抗体检测结果) , 其中2例儿童为HIV抗体阳性, 母婴传播发生率为40%。符合在未采取母婴阻断干预措施的情况下, 母婴传播发生率为25%~45%的报道。检测及存活情况见表4。
3 讨论
3.1 近年来我国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 妇女感染比例增加, 而且随着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的数目增加, 婴儿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必然会快速增加。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包括开展孕产期自愿咨询与检测、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应用、减少产科危险性操作、实施人工喂养等, 能有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3]。
3.2 影响母婴阻断因素
3.2.1 孕期检测率特别是孕早期检测率偏低, 部分孕妇直到临产时才做检测, 导致孕28周前用药率偏低, 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母婴阻断效果。
3.2.2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 部分孕妇不愿意接受HIV抗体检测。
3.3 存在问题
3.3.1 人工喂养免费婴儿配方奶粉供给有限, 不能及时、全部免费提供配方奶粉, 部分家庭因经济困难, 过早的添加辅食, 导致部分儿童出现营养不良。
3.3.2 部分乡镇孕妇情况底子不清, 未掌握孕妇是否做过HIV抗体检测, 导致部分孕妇出现漏检。
3.3.3 孕产妇保健手册使用不规范, 有的未做HIV抗体检测标记, 导致HIV抗体的漏检和重检现象存在。
3.3.4 涉外婚姻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导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形式严峻。2005-2009年感染的72例孕产妇中, 有32例为缅籍孕产妇, 占44.44%。
3.4 建议
3.4.1 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 开展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HIV抗体咨询检测服务, 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 使之能自觉接受HIV抗体检测。
3.4.2 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孕早期检测率, 控制HIV抗体的重检和漏检。
3.4.3 加强对暴露儿童的随访及人工喂养、生长检测、疾病预防指导, 提高暴露儿童的健康水平。
摘要:目的:分析笔者所在县母婴阻断工作的结果及现状, 探索母婴阻断工作方法, 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方法:对2005-2009年进行HIV抗体检测的17613例孕产妇中的72例阳性感染者和53例阳性母亲所生婴儿母婴阻断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孕产妇HIV抗体阳性率为0.41%, 经采取干预措施, 所生婴儿HIV感染率为零。结论:艾滋病母婴阻断是预防婴儿感染艾滋病的主要手段, 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能有效降低母婴传播发生率。
关键词:艾滋病,母婴传播,分析
参考文献
[1]王临虹.艾滋病感染妇女和儿童社区关怀技术指导手册[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2.
[2]王临虹.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与干预[J].实用妇产科杂志, 2007, 1 (5) :262.
篇9: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1.促进各地区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质量,促进预防能力建设。
2.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指导评估体系,提高各地区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能力,为预防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为适时修正、完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4.及时总结。推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经验、加强信息交流,促使各地区预防工作的均衡发展。
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各有关部门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中的定位、职责以及开展相关工作地区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预防措施等环节确定督导评估内容。
(一)组织管理
1.设立管理机制
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需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应成为政府的责任。为扎实开展预防工作,应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预防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是预防工作的主要负责主体,应定期对预防工作进行总结和制定计划,定期对实施机构进行监督指导,以促进各项预防措施的全面落实。
2.建立良性预防模式
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合理的孕产妇管理模式;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有机结合,实现对孕产妇,特别是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或要求,以达到为阳性孕产妇保密,免受歧视的目的。
3.资料的管理
有专人负责资料,对有关信息资料熟悉;各项原始登记完整,记录保存完好。对所有相关资料要严格保密,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数据,数据应可靠准确并及时上报。
(二)能力建设
1.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应包括医务人员(医生、护士、检验人员等)、管理人员等各类人群,培训分为国家级(国家对省)、省级(省对县)、县级(县对乡村)的各级培训。培训应尽可能覆盖全部相关人群。
2.检测能力建设
加强实验室建设及管理,若是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HIV检测实验室,要有资格认证。实验室基本设备齐全,对试剂及物品要有登记和试剂保存,标本转送制度。检验人员的操作和出具报告要规范。
3.预防医源性感染
有预防措施和制度,有齐全的防护设备,妇产科、检验科有关人员防护意识强。
4.良好的服务环境
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保密、舒适的咨询环境,提供安全合格的住院及分娩环境。
(三)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材料的发放及应用合理。
2.VCT服务
为孕妇、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提供HIV检测前后服务,有对各类人群的服务流程。有专人负责,有HIV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服务记录。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检测流程快捷、方便、保密。
3.提供预防用药
为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预防性抗病毒药物,用药方案合理,有用药记录。预防药物应妥善保管,有使用记录。
4.安全助产
阴道助产记录详细,分娩记录中应详细记载,是否进行了会阴侧切、胎头吸引、产钳、人工破膜等操作。若择期剖宫产,应有指征和记录。
5.对感染产妇及婴儿进行随访与关怀
感染的产妇应施行人工喂养;对满9个月和18个月的婴儿进行HIV检测,监测感染情况,有详细的记录。为感染产妇及婴儿提供产后访视及儿童保健,有详细的访视、查体、预防接种、喂养指导等记录。
一般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导。运用定量方法,可对宣传材料发放数量、培训数量、VCT人次、抗病毒药物干预人次等具体参数进行核对,评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运用定性方法(参与式监测评估),如实地考察、人群访谈、问卷调查等,深入了解预防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预防措施落实、目标人群受益情况。
督导组由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地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也可与相关部门或系统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督导评估组。监督指导组一般为3~5人。
(一)逐级监督指导评估
1.国家级监督指导评估
卫生部基妇司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定期到实施地区进行监督指导。在工作实施的中期和后期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实施的重要经验及问题,提出改进对策,上报卫生部基妇司。
2.省级监督指导评估
省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每半年对省内所有开展工作的市县进行一次监督指导,结束后形成总结,并在工作实施的中期和后期对本省工作实施进行评估。撰写总结和评估报告,报卫生部基妇司及妇幼保健中心。
(二)各地区自查
根据工作的开展,各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应级别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每3个月对本地区的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查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地区政府部门及省级卫生部门。
(三)监督指导评估程序
对开展工作地区的监督指导评估和各地区自查可以参考一下程序:
1.设计督导评估方案。
2.下发通知,说明督导评估目的、内容和方法。
3.组织监督指导评估组,成员为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
4.督导评估小组召开会议,对督导或评估方案和各地区实施方案进行学习讨论,明确任务和分工。
5.赴督导评估地区,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和讨论实施中的问题。
6.按照督导评估标准,查看相关原始资料、照片、文件等事物。
7.以抽查、现场考察等方法进行技能考核(如咨询技巧、检验技术)。
8.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测试。
9.检查、核对项目相关登记、表格和病历记录等。
10.根据需要召开小型座谈会议。
11.监督指导评估记录。
12.提出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分析判断当地工作情况。
13.根据当地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篇10: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总结
为提高人群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 ,最大程度减少艾滋病、梅毒、乙肝对妇女儿童健康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现将XX年1月至8月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数据:
全区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727 人,检测率为 100%,发现阳性孕产妇 0 例,孕产妇进行梅毒检测727 人,检测率为 100%,发现梅毒孕妇 2 人,梅毒感人产妇
人,所生婴儿
人,感染
人,梅毒孕产妇规范诊疗
人,所生婴儿规范诊疗率
人,孕产妇进行乙肝检测 727 人,检测率为,表面抗原阳性人,城西医院产科领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疫苗
支,注射2
支。2013年报梅毒感染孕妇 8
人,所生婴儿
8人其中新生儿死亡1例(非梅毒感染死亡),新生儿梅毒感染阴性
例,未化验
例。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推动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有序开展,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群众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我所强化对目标人群早检测、早管理、早干预,做好健康教育,利用孕优检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村卫生室、村文化活动广场开展宣传活动,我所共印制3000余份宣传小册子,利用三级网络通过专业妇幼人员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三)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妇幼专干的服务能力
今年目前为止共举办区级培训班4期,培训区、村级人员100余人,并督导乡级妇幼专干对村医、保健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
(四)加强阳性孕产妇和所生婴儿的随访,按要求规范用药,保障孕产妇、婴儿的健康
根据上级要求,对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随访至18个月,使其在12月龄和18月龄接受相关抗体检测,开展婴儿早期诊断检测,以明确感染状态,未感染的儿童纳入到儿童常规保健系统,确诊感染的儿童应立即转入到专业机构治疗,按时跟踪随访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深入到村、社区或电话联系,动员来所调查随访,随时掌握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身体状况,用药和实验室检测情况,工作人员要指导用药,婴儿喂养,针对状况进行指导,尽可能做到不失访,规范用药,按时检测、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信息管理,确保项目有序进行
我所建立健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审核及管理,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周期性,对所发现的感人孕产妇及孕优筛查妇女,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并填报相关报表及系统登记卡
(六)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每季度、每月利用例会时间对各乡镇防保站进行专项督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技术指导
三、存在的问题
1、工作发展不平衡
个别乡镇,特别是区划调整后划过来的沙岭、王家镇在各自乡镇建册,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因补册、早产等原因抗体检测率低,及时干预阻断率低。
2、少数医务人员没有履行职责,缺乏咨询技巧,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健康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此项知识了解甚少,影响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同时社会对患者严重的歧视,有些孕产妇不愿接受咨询检测服务,个别患病的孕产妇不愿告诉丈夫和家人,不愿接受抗病毒药物应用和跟踪随访服务。
4、孕妇药物阻断率较低,有的孕妇产时检测不及时医院出报告结果又太晚,造成产妇在临产时无法服用药物。
(四)今后的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规范跟踪服务,控制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发生,提高母婴健康水平。
XX妇幼保健所
篇11: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存根)
编号: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现住址: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时间:患者因:需转介贵单位进行随访和管理,望接洽。
转介医生:联系电话:接诊医生:联系电话:
转介单位(盖章)
…………………………………………………………………………………………………………………
转介卡
编号:
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
现住址: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时间:患者因:需转介贵单位进行随访和管理,望接洽。
转介医生:联系电话:接诊医生:联系电话:
篇12: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认真按照《习水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强化培训,重点是筛查、母婴阻断、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处置。2012年共组织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人员及妇产科、检验科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1次,共计培训36人次。加强实验室建设,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妇幼人员按月收集监测资料汇总上报卫生局防保股。2012年我院加强对艾梅乙项目的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子等方式,同时对每位来我院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进行宣传、免费自愿筛查。一年来,我镇卫生院对孕产妇开展艾滋病咨询554人,检测543人, 艾滋病阳性孕产妇0人。梅毒咨询554人,梅毒检测 543 人, 梅毒阳性孕产妇0人。乙肝咨询554,检测543人乙肝阳性孕产妇 30人,阳性率5.52%。检测率 98.01 《其中门诊咨询306人、检测297人, 乙肝阳性18人。住院咨询248人、检测246人,乙肝阳性12人》%
永安镇卫生院
篇13:金盆乡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于2005年1月~2010年12月在江川县接受HIV咨询检测的新婚妇女以及孕产妇中发现HIV阳性者及其婴儿作为目标人群。
1.2 方法
对到江川县范围内的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保健和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进行自愿咨询与检测,或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咨询与检测,对检测出HIV阳性的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的母婴传播的阻断措施,对HIV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在满12、18个月时进行HIV抗体筛查,HIV抗体阴性者,视为母婴阻断成功。
2 结果
孕产妇人群中的HIV流行情况见附表。总检测阳性率为0.07%。2005年第一年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咨询检测人数少,未检测出阳性,2006年后检测阳性率呈现平稳态势。具体见表1。
2.1 HIV阳性孕产妇的一般情况
11例阳性孕产妇中,年龄<25岁7人,占63.63%,25~31岁4人36.36%,外地结婚到江川的3人,8人均为江川本地人,感染途径:吸毒传播一例,其余均为性传播,文化程度,均为初中以下,职业均为农民.
2.2 发现时间分布
孕28周前发现8人,占72.72%,孕28~38周发现1人,占9.09%,产时发现2人,占18.18%。2.3 HIV阳性孕产妇的干预情况按照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对发现的阳性孕产妇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如开展孕产期自愿咨询,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应用、减少产科危险性操作、实施人工喂养等措施,可使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1/3~2/3[2]。咨询时在告知可能发生母婴传播风险和药物阻断等知识的基础上,由孕妇自愿选择妊娠结局。通过咨询2人自愿终止妊娠,占18.18%,9人继续妊娠,占81.81%,继续妊娠的9人中孕28周接受预防性服药的1人,临产时服药的6人,分娩方式:选择性剖宫产5人,阴道产4人。
2.4 HIV感染产妇所分娩婴儿的干预及母婴传播情况
9名HIV感染产妇共分娩9名婴儿,9人采取了预防性服药、人工喂养等措施,占100%,截止2010年年底,阳性产妇所分娩的满18月龄的6名儿童全部接受了HIV检测,且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接受干预措施后母婴传播率为0%。
3 讨论
随着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开始传播到一般人群,女性患者不断增加,母婴传播也必将增多,为了有效遏制艾滋病扩散和蔓延,预防HIV母婴传播,江川县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开始以宣传、自愿咨询检测为主,由于人们对艾滋病的歧视,自愿咨询检测的人不是很多,2006年后,江川县积极落实《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自愿咨询检测的同时还开展了由医务人员主动提供的咨询与检测,咨询检测的孕产妇迅速增加。江川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建立以妇幼保健院为主,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协作机制,明确了职责与分工,以妇幼保健三级保健网络为平台,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到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中,形成以妇女、儿童和家庭为中心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关怀和支持体系。加强了阳性孕产妇及婴幼儿的随访工作,加大阳性孕产妇、婴幼儿的用药及喂养指导,同时与“降消”项目、“母婴安全”活动等工作相结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孕产妇筛查率从2005年的27.6%上到2010年的100%,特别是HIV阳性孕产妇和婴儿随访工作做得较好,无一例失访。到2010年底,HIV阳性孕妇所生儿童满18个月的6人,6人检测均为阴性,阻断成功率达100%。
艾滋病的流行规律表明,早期以吸毒和同性恋者为主要感染人群的传播模式在经过一定时期后,最终将向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的一般人群蔓延,孕产妇作为艾滋病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指标人群,其疫情变化趋势对整体疫情的预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6年的努力,初步掌握了本县孕产妇人群中HIV流行情况,江川县孕产妇HIV阳性率呈现平稳态势,未出现明显波动迹象,孕产妇人群中HIV感染在全调皮处于较低水平,通过预防性服药等其他干预措施的实施,有效控制了HIV在母婴间的传播。通过对11例HIV阳性孕产妇的特征进行分析显示,感染者集中在30岁以下的生育年龄段、性传播为孕产妇HIV感染的主要途径,主要为多性伴、配偶HIV阳性、妇女曾经有商业性性行为等,所以,从分析显示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应和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相结合。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有赖于及早发现感染者,为感染的孕产妇尽早提供有效的综合预防措施,是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的关键。随着工作的深入,现在还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孕早期HIV抗体检测率偏低;孕28周接受服药的少,急产或产时用药机制不够健全,药品储备不够合理,影响了孕产妇的预防用药措施的落实,提示需要进一步提供孕早期保健的覆盖面,加强婚检、孕早期保健工作将发现的关口前移,更有利于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
参考文献
[1]王临虹,方利文,苏穗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中国妇幼保健,2005,20(4):415.
篇14: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基本知识
(一)基本概述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也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一般要经过7~10年的时间(潜伏期)才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在这一期间,他们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工作和生活,但能够传染艾滋病病毒给其他人。艾滋病病毒的病死率极高,目前还没有可以治愈的药物和方法,如果得到恰当的治疗可以延长生命,但是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应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艾滋病可以通过性、血液和母婴传播三种传播途径传播。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行为主要有:输入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者血液制品;使用未经消毒或消毒不严的注射器、针头、针灸针或侵入人体的医疗器械;与他人共享注射器静脉吸毒;不安全的性行为;患有生殖道感染或者性病;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可把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者婴儿。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在怀孕、分娩或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感染传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的过程。研究表明,在未干预情况下,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达15%~50%,在欧美为16%~20%,泰国为19%~24%,非洲25%~40%。
(二)流行状况
据统计,2003年全世界每天有6 000育龄妇女和2 000儿童感染HIV,截至2003年估计有1 850~2 000万育龄妇女感染HIV,其中受到母婴传播威胁的儿童有250万,新感染儿童为70万,有1 400万儿童因为艾滋病成为孤儿,至今已有50万儿童因艾滋病死亡。艾滋病病毒感染使全球新生儿死亡率增加了75%。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公布全球已有3 700万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其中近一半是女性。
近年来我国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专家估计截至2003年底艾滋病感染人数已经超过84万。中国艾滋病流行正处于快速增长期,艾滋病流行从高危人群走向普通人群,表现在妇女感染比例增加,随着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人数的增加,婴儿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必然会快速增加。近几年,我国艾滋病相关监测数据显示,妇女感染艾滋病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1998年的15.3%上升到2004年上半年的39%。在部分高发地区研究显示,孕产妇中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检出率为0.3%~0.7%。艾滋病感染途径中母婴传播的比率从1997年的0.1%增长至2003年的0.5%。我国部分地区研究结果表明,在艾滋病高流行区,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35%~50%左右,说明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形势非常严峻。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主要内容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4个措施:通过健康教育、避免危险行为、安全性行为等方法,预防育龄妇女感染HIV;预防感染的孕产妇的艾滋病母婴传播;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和家庭提供综合关怀和支持(PMTCT+)。国外的经验和研究证明,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如开展孕期自愿咨询与检测、应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婴儿人工喂养等,可有效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一)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开展积极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预防及治疗HIV/AIDS的相关知识。
2.对普通人群和夫妇进行健康行为倡导和干预。
3.积极治疗性传播疾病。
4.减少不安全输血。
5.告知相关的可能给妇女带来的不利因素,如歧视和暴力。
6.进行安全的性行为,倡导避孕套的使用。
7.进行婚前保健和艾滋病检测,了解婚前感染状态,以利于婚育选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性伴感染。
(二)预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育龄妇女非意愿妊娠
1.帮助育龄妇女了解其HIV感染状态。
2.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预防及治疗HIV/AIDS相关知识,包括母婴传播的预防。
3.向HIV感染妇女及其丈夫提供咨询服务,使他们充分了解母婴传播对本人、孩子和家庭的危害,对于今后妊娠能做出知情的选择。
4.提供避孕咨询,避免非意愿妊娠。
5.倡导使用避孕套作为避孕、计划生育和防病的理想工具。
(三)预防感染的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
1.向孕产妇提供充分的自愿咨询与检测(VCT)。
2.确保HIV感染孕产妇能够得到产前保健和预防母婴传播方面的相关服务。
3.让孕产妇和家庭充分了解母婴传播的危害,知情选择终止妊娠(孕早期)。
4.对终止妊娠者提供人工流产服务。
5.对继续妊娠者,为孕产妇及其新生儿提供咨询、孕期保健、预防性服用抗病毒药物等服务。
6.提倡住院分娩,提供安全分娩服务,避免产时感染。
7.为新生儿安全喂养提供支持与咨询服务。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关怀和支持(PMTCT+)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和家庭提供综合关怀和支持,主要是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干预措施的基础上,提供综合的支持和关怀,其中又以社区提供产后支持和关怀为主。提供综合的关怀和支持使服务范围扩大和延伸,可以使孕产妇和家庭得到更多的健康保证,进而使更多的孕产妇自愿接受此项服务,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和他们的新生儿以及家庭。关怀和支持包括以下内容:
1.治疗和关怀护理,主要有自愿咨询与检测、预防和治疗机会性感染、抗病毒治疗和姑息治疗。
2.社会心理支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精神和心理支持、随访咨询和社区支持。
3.人权和法律支持,以保障艾滋病患者的基本人权,包括HIV/AIDS患者的参与,使艾滋病患者能够得到基本的尊重,减少侮辱与歧视的发生。
4.社会经济因素的支持,主要是物质支持、多种渠道提高艾滋病家庭的经济收入和多方面的支持。
目前我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仅在试点地区开展,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展规范的预防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较其他艾滋病防治工作相对滞后。为此,国家提出将预防母婴传播作为艾滋病综合防治重要工作之一,明确了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为预防工作的目标人群。国家为这一人群提供免费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为孕产妇提供免费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为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抗艾滋病病毒预防药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正在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和社会动员,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预防体系。
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要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通过加强孕产妇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产后随访等促进预防措施的落实。妇幼保健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培训、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及时发现阳性孕产妇,并将情况报告疾病控制部门。疾病控制部门要对新婚人群和孕产妇的HIV筛查试验及确认试验给与积极的配合和指导,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孕产妇给与积极的抗病毒治疗。承担助产服务及婚前保健的医疗保健机构,均要承担预防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
现阶段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工作主要包括:在各地区开展针对育龄妇女及孕产妇家庭的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多部门参与的健康教育,以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医疗保健机构应该为婚前保健的男女双方、所有孕产妇免费提供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检测服务;帮助艾滋病感染的孕妇知情选择妊娠结局,并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手术或者助产服务;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为阳性孕产妇和所生婴儿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预防用药;提供安全助产;指导阳性产妇人工喂养;为婴儿免费进行HIV检测等。
为做好预防工作,医务人员在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时还应该注意严守职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在工作中注意职业暴露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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