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共6篇)
篇1: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教育部,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7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6个,有工程硕士(24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类别)、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教育硕士共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2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3500人。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2年将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共两个类别。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应用型学位类型,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校2012年将开设工程硕士(23个专业领域)、法律硕士(包括法学和非法学两个领域)、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等11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35个专业领域的学历教育,毕业后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根据学习方式的不同,均可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3位数字是‚5‛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其它为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校生)。这类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1)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需工作不低于2年(从毕业到2012年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2)已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开发表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前3名)或获得地级市或厅级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为主要完成人)。
(4)成人应届本科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供当年经省级招生办备案的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该认证报告。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
我校今年将接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具体规定如下:
1.推免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免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免生复试,除非接收学院特别说明,推免生一般可申请到相应级别的奖学金。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11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查阅相关说明。5.除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087122金融工程与经济发展四个专业外,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6.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进行基础研究的理工科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是‚07‛或‚08‛的专业)可以接收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2012年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不超过50人。
(三)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上工作经验(2007年9月1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3.公共管理硕士‚02公共政策分析‛方向只招收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推荐,集体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
4.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以及工程管理硕士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四)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五)参加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六)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工作年限截止期为2012年8月31日),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在职人员。
3.我校所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4.我校接受单独考试报考的学院和专业为:经济与贸易学院‚087122金融工程与经济发展‛专业、公共管理学院‚120401行政管理‛专业,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5.报考经济与贸易学院单独考试者一般应为大学本科毕业5年以上,在金融部门工作且有管理岗位经验。
6.非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特别同意,公共管理学院单独考试只接受合作委托培养单位集体推荐报考。
7.‚强军计划‛报考条件同上述第1条和第2条,报考专业由各大军区审核,一般要求是理工科专业。
(七)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面向行业培养、周末学习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类别考生。
3.采取周末授课形式,并结合所从事工作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答辩等培养环节,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这类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按培养协议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
4.开设学院及专业:法学院‚030105民商法学‛专业。专业招生人数与考试科目设置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后,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信息集中审核,我校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在网上公布审核异常的考生名单与处理办法,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强军计划、初试选考‚505素描‛科目、选择在广州地区报考我校(包括推免生)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4414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为现场确认报名点,并在11月11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强军计划考生不需要到我校现场确认)。
(2)参加全国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四、初试科目、初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的040106高等教育学、040300体育学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一(满分100)、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或644运动训练学和体育社会学(满分300分)共三个考试单元;其余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英语
一、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共四个考试单元。政治理论、英语
一、业务课一中的数学(一、二、三),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业务课二中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其它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单独考试初试科目同样设置四个考试单元,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政治理论、英语参照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政治、统考英语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数学科目按统考数学(三)的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为准):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包含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的设置: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设置。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
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采用全国统一的政治理论的试题(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安排‚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外国语):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建筑学硕士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一试题;翻译硕士使用我校自行命制的翻译硕士英语试题;其余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二试题(英语二重点考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工程硕士各领域业务课一考试科目采用全国统考数学二科目(其中工业设计工程领域采用我校自行命题的‚设计理论‛科目,物流工程领域采用全国统考数学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业务课一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金融硕士采用统考数学三科目,其他专业学位类别试题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的业务课二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上述统考试题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1月9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9日8:30-14:30)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考场。
(三)准考证发放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所有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将不再给考生另外寄发《准考证》。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并在考试当天凭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将于2012年3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届时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办不再另寄成绩通知单)。因学校对初试成绩水平有基本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在其所报考专业的排序高低与是否可获得复试资格无必然联系。
五、复试和体检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符合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我校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报考人数、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水平,以宁缺勿滥为原则,对初试成绩提出具体要求,按学科门类确定各类最低复试分数线。各学院还可根据报考本学院考生的总体情况,在不低于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或具体学科的复试要求,总分与单科同时满足分数线要求者才可参加复试。
我校将于2012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上公布最低复试分数线。考生可上网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三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40%--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计算机操作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及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北校区医院或南校区医疗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计划及录取
我校公布的《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录取时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微调。我校2012年拟接收1000名推荐免试生,各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一般占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0-60%,个别专业最多不超过70%(工商管理学院的‚120125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专业明确只接收推荐免试生,不接受公开招考考生报名考试)。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者再次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
七、学费、奖学金及学制
我校自2007年起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现有国家拨款的基础上,将加大各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实施新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具体请见下表:
1.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与奖学金标准及学制
录取类别
奖学金类别
奖学金金额
学制(年)
学术型
(不含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5设计学专业)一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和400元/月奖学金(在读期间按月发放)3
二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 3
三等奖学金
奖励5000元/年的学费(即理工科需缴纳3000元/年、文科需缴纳2000元/年学费)3
学术型
(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5设计学专业)一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全额学费12000元(即免学费)3
二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部分学费8000元(即需缴纳4000元/, 年学费)3
三等奖学金
奖励一学年的部分学费5000元(即需缴纳7000元/年学费)3
注: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理工科8000元/年、‚13艺术学‛门类各专业12000元/年、其他文科类7000元/年;各类别均按学年缴纳学费。
专业学位
一等奖学金
奖励8000元(即免学费)2.5
二等奖学金
奖励4000元(即缴纳4000元/年学费)2.5
自筹经费
全额缴纳学费(即缴纳8000元/年学费)2.5
注:专业学位奖学金奖励对象仅为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金融硕士(学制2年),学费标准:8000元/年。其他学位类别学费标准见第3条‚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其奖学金由学院自设。
2.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及学制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元/生•学年)
总学费
(元)
学制(年)
委托培养硕士生学费
面向行业委托培养周末班 12000 36000 3
单独考试委培 18000 54000 3
其他委培 12000 36000 3
定向培养硕士生学费
少高计划 0 0 视所读专业定
强军计划
应届本科国防生 0 0
联合培养
由联培单位支付 23000 23000
3.不纳入奖助学金资助体系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及学制 学费收费类别
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总学费
(元)
学制(年)
脱产学习自筹经费
(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领域 11200 28000 2.5
法律硕士 12000 36000 3
工商管理硕士(脱产班)42500 85000 2
艺术硕士 20000 60000 3
翻译硕士 20000 40000 2
会计硕士 15000 30000 2
在职委托培养学习及自筹经费(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我校)
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12000 30000 2.5
法律硕士 12000 36000 3
公共管理硕士 16000 48000 3
工商管理硕士
在职班、深圳班
第一、二年各30000,第三年25000 85000 3
国际班
第一、二年各30000,第三年29000 89000 3
金融硕士 12000 36000 3
艺术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20000 60000 3
翻译硕士 20000 40000 2 会计硕士
第一、二年各25000,第三年8000 58000 3
八、对外合作、校企合作项目
我校积极与国(境)外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包括双学位项目,联合培养项目,短期交换、交流、实习或游学项目等;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建筑学、计算机,电子与信息工程、材料科学、化学工程、轻工食品、商学、高等教育、旅游与酒店管理等。与我校开展上述合作项目的国(境)外院校和企业主要有:美国马里兰大学、美国纽约大学poly分校、美国匹兹堡州立大学、法国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院、法国南特大学、法国巴黎计算机与管理工程师学院,法国萨瓦大学香柏丽工程师学院,法国索非亚安蒂波丽斯商学院,意大利费拉拉大学、香港科技大学以及法国道达尔石油公司
此外,我校还积极推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选派优秀学生前往国外一流的院校,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或攻读博士学位,学费由国外大学免除,生活费及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广州市政府资助。近年来,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研究生派出国家多集中在北美、欧盟、日本、澳洲等教育和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派出院校也多集中在上述国家和地区的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据统计,我校已获批的公派研究生有近70%被世界前200名知名大学录取,例如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瑞士联邦理工学院等。
特别提示:
1.我校2004年开始与法国南特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双硕士‛计划,2009年成立中法信息与通信联合实验室。我校自2010年起已在电子与信息学院、电力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共三个学院的相关学术型专业招收攻读该项目硕士学位研究生。2012年继续开展该计划的招生。申请者需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达到推荐免试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录取阶段确定是否报读该项目。如被该项目录取,则第一年在我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前往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在法期间第一学期主要学习理论课程(英文授课),第二学期主要在实验室实习,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者将获得法国南特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第三年回到我校进行论文撰写及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将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2.我校和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Conservatoire National des Arts et Métiers,简称 CNAM)在两校交流合作协议框架下,双方同意进行‚1+1+1‛ 的系统软件工程双硕士学位的联合培养合作项目,共同为世界著名法资企业培养国际化,复合型的软件工程硕士。2012年,我校拟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共两个学院招收攻读该项目‚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达到推荐免试条件),达到教育部规定复试分数线,并在录取阶段确定是否报读该项目。如被该项目录取,则第一年在我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前往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巴黎),在法期间第一学期主要学习理论课程(英文授课),第二学期主要在企业有薪实习(月薪约1000欧元),符合学位授予要求者将获得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学位证书;第三学年返回华南理工大学,在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的论文答辩者将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上述两个项目详细介绍可见我校相关招生简章。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与校外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在广东电力设计研究院、广州军区陆军总医院、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集集团等20多个单位设立了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研究生通过参与或负责科研开发项目,科研能力可以得到迅速提升,同时也可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校外培养基地通常会给实习的研究生提供食宿方便和生活补贴。
九、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我校将不负责任。, 2.我校‚素描‛、‚工业设计快题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科目的考试时间为六小时(含考生午餐时间,其间不得离开考场)。参加以上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携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无任何标识的二号图纸若干张。
3.我校招生办公室不提供代购教材服务。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我校在招生办主页提供2009、2010、2011年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课试题的下载。
4.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admission)亦为办公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主页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等信息,亦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一号楼1210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http:///admission
篇2: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数:
欢迎广大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2012年,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38个(含29个一级学科和109个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7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7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3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100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000名左右(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基本上为2011年的录取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2012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修完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能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
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并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选择“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强军计划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研究生一致。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原则上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其他类别参加全国统考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报考类别一般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
6.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需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工作。
我校定向计划专用于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
3.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yz.chsi.com.cn/)和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建筑学院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东南大学报考点报名和考试,其他类考生应在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和考试。
5.考生须正确选考外国语语种及其他考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内容为准),否则由我校指定。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日语、俄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面试、笔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初试阶段的502设计表现、503建筑设计基础、504风景园林设计基础及复试阶段的快题考试,考生应自备考试工具(包括图板、文具和一号图纸若干张)。
6.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为自筹经费、委托培养以及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硕士生须政审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2.我校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只对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收取培养费。
3.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此外,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各类“三助”岗位资助。
4.2012年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8.我校部分专业在两个以上院(系、所)同时招生,考生应注意选择并准确填写专业代码和考试科目。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招生院系
040110
教育技术学
继续教育学院
学习科学研究中心
04020
3应用心理学
人文学院
学习科学研究中心
08090
2电路与系统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081300
建筑学
建筑学院
建筑研究所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130400
美术学
建筑学院
艺术学院
9.东南大学本校教职工报考,须按校人字[2008]23号文件“关于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
10.若2012招生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研招办网页(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25-83792452传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篇3: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师范大学坐落在河北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在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学校始终以光大民族教育伟业,铸就众多民族精英为己任,形成了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教育人才,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可招收培养博士生的专业50余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可招收培养硕士生的专业130余个;专业学位点9个。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51人,硕士生导师846人,在校研究生3900人。
一、招生计划
因国家还未下达2012年招生计划,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对于未经在读研究
生培养单位同意擅自参加报名考试的国家统招计划研究生,一经发现,原在读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7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照规定自主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进行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但报考美术学及美术(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石家庄市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北师范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考生必须到河北省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请阅读报考点网上公告。
四、初试
(一)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美术学及美术(专业学位)专业科目501素描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1月9日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生教育学院网站(http://yjs.hebtu.edu.cn)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网上查询。
5.我校关于研究生的招生信息及通知、通告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及时登
录研究生教育学院网站(http://yjs.hebtu.edu.cn)查询有关信息。参考书目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层“新旧书店”有售,联系电话0311-80857212,***。
篇4: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01年起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2年将继续在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四个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
二、报名流程
1.预报名登记:即日起从http:///me下载《预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填写后发送至itme@fudan.edu.cn。
2.网上报名:规定时间(约7月上、中旬)登录上海市指定网站报名。
3.现场确认:规定时间(约7月中、下旬)到上海市指定地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4.资格审查:规定时间 到复旦大学恒隆物理楼138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国家统一组织。试题由四部分构成, 分别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 每部分满分100分,时间45分钟,总计3个小时。(具体参考书目见附件二)
2.专业基础:由我校自行命题(笔试)。(具体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二,考试大纲见附件三)
3.专业综合:由我校组织专家小组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
1.GCT:10月下旬2.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11月上、中旬
五、培养与管理
在职工程硕士的培养统一由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管理,并按照复旦大学制定的在职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在职工程硕士一般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问题在企业进行论文研究工作。每位学生由两名导师联合指导,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来自学校。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完成后,可申请由复旦大学组织的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经复旦大学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复旦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完成整个在职工程硕士课程学习(校本部)和论文的时间一般为2.5年(生物工程3年),最长不超过5年。录取为在职工程硕士的考生,入学前必须就培养费等有关事宜和复旦大学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和光学工程领域的上课时间一般为每周日。生物医学工程的上课时间将占用工作日。其它领域的上课时间请咨询相关院系。)
六、培养费(含论文指导费用)
项目管理、计算机技术:45000元生物工程、材料工程:36000元环境工程、化学工程:33000元 物流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学工程、软件工程:40000元
七、联系方式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55664457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55664336材料工程65642379环境工程55663741
生物工程65642633化学工程(高分子系)65642861化学工程(化学系)65643990
八、其他:本简章若与国家2012年招收在职工程硕士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将按国家文件要求执行。
篇5: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012年我校有75个博士点招生,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26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具体招生的专业名称和导师详见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相应延长一年(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1)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前五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必须为苏州大学在学硕士研究生(仅限学术型);符合(一)中的第1、3、4、5各项要求;具体要求和程序按苏大研[2010]40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公开招考和经学校批准的硕博连读考生于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2月15日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网报地址:待定(预计11月20日左右公布)。
公开招考考生务必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40元,否则网报无效。(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苏州市十梓街1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报名号XXXX”(XXXX为网上报名号后4位);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名考试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考生名单和考试须知于12月22日以后在研究生部网上公布,同时学校将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五、资格审查、初试、复试
1、资格审查:公开招考的考生于2012年3月8日—9日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事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
内)。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1份(见附件,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培养学校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
(7)专家推荐书2份(见附件)。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它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务必重视。
2、初试时间:2012年3月10日—11日。
3、复试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和二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依据考生材料评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计划外)
计划外各专业收费标准见下表:
收费标准及单位
专业类别
10000 元/生年
哲学门类、历史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教育学一级学科)、理学门类(数学一级学科)、文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13000元/生年
经济学门类、农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理学门类(物理学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文学门类(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艺术学门类(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
15000元/生年
工学门类、法学门类(法学一级学科)、教育学门类(体育学一级学科)
18000元/生年
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美术学一级学科、设计学一级学科)
20000元/生年
医学门类
八、其它
1、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6、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2012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7、各学院(部、所、中心)联系方式: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083
3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
51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
2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与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
051267870145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8、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06
网址:http://yjs.suda.edu.cn/show.asp?id=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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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2-65112816
篇6: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招生办公室 | 时间:2011-12-26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自2012年起,我校将从本科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的本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免试(免初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凡我校2011年起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均可免试(免初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招生宗旨
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结合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继续深造和专业发展。通过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使免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研究生招生院系
045101 教育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学系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系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系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物理学 物理学系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化学 化学系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英语 外语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历史学 历史学系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地理科学 地理学系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体育教育 体育与健康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学 教育信息技术学系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学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学系 045119 特殊教育 心理学(特殊教育方向)、言语听觉科学 特殊教育学系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领域,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如需跨领域报考,则报考领域应与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
跨领域报考需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此证明附在以下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一并寄送来我校研究生招生院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规定、院系师资力量、跨领域的申请情况,统一审核批准。
三、招生人数
招生计划和计划下达日期未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计划下达数和申请人复试情况等因素确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我校2011年6月本科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3.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五、报考办法 1.网上报名
(1)预报名。申请人于2011年12月27日至2012年1月12日,登陆“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申请系统”进行预报名,本文下方为预报名链接处。具体流程为:①注册,②填写、选择报名信息,上传照片,③下载打印“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下载打印日期限在预报名日期内。预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建议网上报名结束后另保存预报名信息。申请人下载打印出申请表,即表示预报名成功,申请人无需来电我校研招办或院系核实。
预报名前需准备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核对信息用),本人证件照(1吋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小于20k)。照片格式大小必须符合规格,否则即使上传成功,报名系统也视为出错并致使考生在线输入全部信息无效。
申请人不可申请多套用户名密码、申请人不可填报多条信息。
(2)正式报名。申请人于2012年2月15日至17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栏(http://yz.chsi.com.cn),按照网上要求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正式报名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建议网上正式报名结束后另保存报名信息。
正式报名前需准备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证件照(jpg格式),或需输入号码等信息,或需上传证件照。
申请人不可申请多套用户名密码、申请人不可填报多条信息。
以上预报名和正式报名缺一不可,且预报名和正式报名提交的信息必须一致。否则报名信息无效,不能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
报名费交付事项暂定复试时办理。2.提交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申请人仔细核对预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该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后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在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2012年2月28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校招生院系,邮寄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数学系、物理学系、生命科学学院、外语学院、历史学系、体育与健康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41,收信人为“研究生工作秘书”。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化学系、地理学系、教育信息技术学系、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学前教育学系、特殊教育学系)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62,收信人为“研究生工作秘书”。
为保证邮件投递和方便查询,均请使用邮局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人保存邮件详情单后,可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的邮件查询栏在线查询邮件投递信息(网址http://),申请人无需来电我校研招办或院系核实。申请人如未寄送材料,则网上申请信息无效,不可参加复试。申请人寄送来材料不再返还申请人。3.复试录取
学校和院系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全面审核报考资格。
院系通知报考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办法、内容待定,复试或含体检,申请人可先参考我校近两年的网上招生信息。届时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会有相关信息。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申请人的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情况(或含差额)、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对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约于2012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4.注意事项
(1)申请人材料是否寄到、复试安排、是否录取等信息均可在“华东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系统”中查询,系统查询按材料寄到、复试安排、录取信息等情况,分阶段开通和关闭,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栏会提前刊出有关开通和关闭日期通知,申请人在相应日期内浏览相关网页了解招生信息,我校不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
(2)申请人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业。
(3)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2年录取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免费师范生将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
申请人录取后在2012年、2013年两个暑期来我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免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学费及其他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待定),学习期间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不转人事、组织、档案、户口、工资、福利、医疗等任何关系,完成学业后仍在原单位工作,不列入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其他事项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2.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信息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3.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 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 200241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 021-54344721 网址 http://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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