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七个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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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七个第一时间”(精选1篇)

篇1:浅析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七个第一时间”

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七个第一时间”原则

当前,正值食品安全问题凸现期,食品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作为经济欠发展的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等客观要素限制,正面临着比城市、比发达地区更高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风险。面对不可预测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事件,我们除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最大限度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外,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农村基层各相关人员事先掌握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对的原则、程序、方法十分必要。作为基层乡镇,在面对当地突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时,应当如何应对?笔者以为,基层乡镇在面对当地突发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应当将“以人为本,抢救生命”作为最高原则,按照以下“七个第一时间”的应对原则和处置方法妥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

一、第一时间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来源

只有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来源,才能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好第一时间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工作不只是在发生事故后,更重要的是在事故发生前要抓好信息来源渠道建设。基层要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作为乡镇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抓手的作用,切实履行好收集、掌握、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基本职责。乡镇政府和乡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平时应当主要抓好以下三条信息渠道的建设:

1.食品药品经营者与从业人员信息渠道。加强对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其知晓发生事故不报的危害和后果,签订责任书,将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列为责任书内容,增强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息报送责任意识。建立工作联系卡,在经营地点公示信息报送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让其知晓怎么报、报给谁。联系方式一定要有备份,要有多个电话,防止一个电话打不通就找不到人,断了信息渠道。2.医院、居民、村民、学生、教师以及事故受害当事人等社会公众信息渠道。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固定公示牌、门店公示牌、社区联系卡、固定张贴栏、校园联系卡等方式公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联系电话。要与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签订责任书,要与重点单位的专兼职人员建立沟通渠道,特别是学校确定的校方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定要让其知晓信息报送的渠道、方式,增强其责任心。医院在收治事故中的病患人员的同时,也要按规定报告。

3.行政村、社区社会监督员信息渠道。行政村、社区社会监督员同时也是所在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应急处置联络员,报告当地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是他们的职责义务。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作为当地的村干部、社区干部,是基层协管站和乡镇政府掌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最重要、最可靠的途径。一定要建设好这条信息渠道,充分利用他们熟悉事发地基本情况、熟悉涉事当事人、离事故发生地较近的这些优势,第一时间掌握现场情况。在接到来自当事人或社会公众信息渠道的事故信息时,乡镇相关人员在赶赴事发地的同时,应当通知所在行政村、社区干部和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第一时到现场核实事故情况,掌握事故动态。

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协管工作人员、食品药品社会监督人员在接到任何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都应当详细记录报告者的相关信息(报告时间、身份、联系方式)、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尤其要问清楚是否有危及人生命安全的情况发生,是否需要立即采取医疗救治等措施。

二、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

不论事故大小,涉及人数多少,基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都要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并在事发2个小时内报告县级监管部门。根据《应急管理法》的规定,应急突发事件的报告主体是各级政府。乡镇应急突发事件应当由乡镇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应急事件要同时报告县食安办、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监局以及涉事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县食品药监局。符合应急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报告等有关规定的,乡镇政府应当及时报告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应急办,同时报告县公安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领导和单位。

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特别重要的是,一旦发生疑似事件,相关人员一定要保持通讯畅通,保持沟通及时有效。

三、第一时间到达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地现场

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事件真相,赢得处置时间,防止事态扩散。基层食品药品协管工作人员、食品药品社会监督人员收到任何疑似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一律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推测状态为借口而不到现场核实。

乡镇相关责任人在当地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节假日期间,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同时按相关程序报告事故信息。

四、第一时间尽可能投入人力物力抢救生命减少损失

应对任何安全事故,“以人为本,抢救生命”都是最高原则。因此,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身体不适甚至生命危及的情况时,一定要在向上级报告情况的同时,在第一时间投入当地一切可以利用医疗救治力量,以抢救危重人员为主,同时对事故当事人中每一名身体不适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采取医疗救治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伤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情况。特别是事故发生后,出现危重人员时,事故应对的指挥者要切忌“慢、拖、等、怕”的心理,要采取积极手段,一边报告上级派出救治力量更强更专业的医疗队伍,同时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死亡。乡镇在应对安全事故过程中,根据事故发生的规模,涉及的人数,当地可以临时集结动用的抢救力量包括以下以几种:

1.医疗救治队伍:当地卫生院、村卫生站、私立医院、诊所的医务人员及医疗设备。要优先动用卫生院,在农村的,可优先动用村卫生站。

2.稳控与抢险队伍: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派出所、民兵预备役部队、治安联防人员、派驻在附近的交通管理人员、农村村社干部、社区干部等。

3.保障队伍与保障物质:当地各单位车辆与司机、临时借用社会车辆、供电所电力保障人员、群众提供的其它可用器具物质等。

4.急救药品:当地卫生院、私立医院、诊所、村卫生室储备药品,当地药品经营企业正在销售的药品。

5.其它社会力量:居民、村民、企业员工、学校教职工等。

为保证这些力量在突发安全事故时能集结到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将这些力量纳入到应急抢险预案当中,对一些重点部位应当组织应急演练。

基层乡镇在安排动用抢救人员时,要优先使用专业人员(医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然后才是其他政府工作人员、准政府工作人员,要充分依靠事发地社区干部、村社干部。不是特别需要,尽量不要动用非专业人员和普通群众等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抢救工作。抢救人员过程中,要做好组织指挥工作,有序抢运,有效救治,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防止因抢救措施不当导致事态恶化。

五、第一时间控制食品药品事故现场保持事件真相 执法部门对事故现场的调查结果是事故后期处置的重要依据。社会公众最关心的是事故的真相。因此,第一时间控制好食品药品事故现场,保持事件真相十分重要,是基层乡镇在第一时间应对事故要履行的职责义务。控制现场一般包括:

1.对事故责任人的控制,可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由公安派出所执行。防止责任人隐藏、躲避责任,逃避处罚,给事故后期处置造成不测情况;

2.对事故现场物证、书证的控制,包括涉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产品;涉事烹饪操作间现场、餐饮食品留样、当餐使用的水样、使用的厨具、炊具等物品;涉事烹饪使用的原料、调料以及原料台帐、采购票据;涉事经营场所,涉事诊疗活动使用的器械、处方等。防止事故当事人销毁物证、书证,造成后期调查困难,从而引发新的纠纷。

六、第一时间做好媒体接待工作防止负面信息迅速传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发布应当按规定程序发布办理。如有必要,上级相关部门应当做出妥善安排。但往往在上级指挥机构和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前,可能会有各路媒体前往采访。媒体采访会向三个层面的人发问:一是事故当事人,包括责任人和受害人;二是当地参与应对的政府人员或准政府人员;三是在场群众、目击者等。基层乡镇工作人员或者在现场应对的协管工作员,一定不要以怯懦的心态或者是强行拒绝与粗暴阻扰采访的心态去面对媒体。在没有专职外宣人员到场的情况下,现场指挥人员要承担接待媒体的任务,要主动与媒体沟通,沟通时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1.对媒体关注真诚表示感谢之心,第一时间告知媒体我们发布信息的官方途径。

2.不对事故本身作任何评价性发言,只作表态性发言,即一定要在一时间抢救人员,尽可能减少损失,事后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完善措施,防止发生类似事故。3.不对事故原因和后果作推断性发言或猜测结果,可以告诉媒体我们正在组织抢救,事故原因尚不明确。

4.在事故发生现场,不作表功性的讲话或发言,不要向媒体讲过去我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除非媒问到,可以简要说几句),也不要向媒体讲本地市、县、乡领导是如何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因为媒体马上就会问既然工作如此扎实、如此重视,那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事故。

5.在应对媒体时,要举止得体,言谈得当,以免引发事故以外的媒体**。

七、第一时间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当,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发生了人员死亡的各类事故,医疗机构发生涉药涉械事故,学校(幼儿园)食堂与医务室发生涉食涉药涉械事故,人数较多的宴席或农村家庭宴席发生重大涉食事故,国家免费预防接种工作中发生涉药涉械事故,卤菜加工销售发生涉食事故等,这类事故都具有危害大、影响大、受害人数多等特点,是防患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高风险案例,更是我们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有不慎,容易引发群众或者不明真相的其它人群的不满情绪,从而诱发群体性事件。一旦引发群体性事件,将使原来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难度成倍增加,甚至造成危害更大的次生事故。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措施:

1.做好前面六项工作,让受害当事人清晰接收到政府正在认真调查处理事件的正面信息,并正在努力减少他们的损失,让他们看到积极的方向,从而减少其不满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化。

2.应对指挥过程中,在初步判定事故程度的基础上,要及时依靠当地村社干部、社区干部做好受害群众安抚工作。

3.一定要与受害群众保持零距离接触,时时掌控其心理动向,适时调整应对策略。对涉事危重人员或死亡人员家属要安排1-2名有热情、有经验、善于沟通、善于做思想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和社区、村社干部,1对1的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

4.事故现场的人员聚集,尤其是无关人员聚集,会导至信息传播失真,进而引起更多不明真相人员的聚集和不满。因此,在事故现场,要尽可能减少发生人员聚集的情况。在人群聚集的早期,可以通过村社干部、社区干部劝离的方式,在传递出正面信息后让聚集起来看热闹的人自行离开。如果已经发生了人员大规模聚集的情况,要及时将这一信息向上级机关和县级公安部门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人群中收集群众议论的话题,用正面话题信息冲淡人们的好奇心理,及时发现聚集闹事的苗头,以便采取正确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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