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关键词: 治理 矿井 制度 排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精选6篇)

篇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防线下移,关口前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特修订完善屯留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确定:

矿井安全隐患是指井下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和标准化作业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矿领导下井所查的安全隐患;

2、各职能科室科长和工程技术人员下井所查的安全隐患;

3、全矿安全大检查所查的安全隐患;

4、安全小分队活动所查的安全隐患;

5、现场跟班安全员和巡回安全员日常检查的安全隐患;

6、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动态检查、小分队检查以及集团公司和各业务处室领导下井所查的安全隐患;

7、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关下井所查的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的分类:

1、根据行业生产特点,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它。

2、根据生产现场装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技术管理上的漏洞,结合解决难度大小,安全隐患级别可分为

A、B、C三级。

A级隐患: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处室协调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隐患:难度较大,需要矿、科协调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 C级隐患:责任科队可以自行处理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隐患排查整改必须贯彻“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层次管理、追究责任”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1、矿长对全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按安监总煤字[2005]133号文和晋安办发[2005]100号文执行),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A级安全隐患经矿长安全办公会研究讨论后,由安监处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同时各业务科室上报集团公司对口的业务处室。

3、B级安全隐患经矿长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分管矿领导负责督促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落实。

4、C级安全隐患由责任科队具体负责排查整改。

5、安监处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结果进行统计和上报。

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运行程序:

1、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请示矿领导后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有关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

2、A级安全隐患。以“安全隐患上报单”及时提交矿长安全办公会研究,并将安全隐患类别、地点、整改措施或方案、需要资金等情况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汇报。在隐患未得到整改前,有关科队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3、B级安全隐患。安监处按隐患种类以“安全隐患运行单”分别运行到各业务科室,并上报分管矿领导,由分管矿领导牵头,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如期实施。并将整改结果报安监处。

4、C级安全隐患。由责任科队按“三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5、安全调度根据“安全信息运行台账”上各条隐患的三定整改时间,按日期、作业地点逐条填入“隐患整改复查表”。

6、安全调度安排安全员携带“隐患整改复查表”到现场进行落实,责任队组现场跟班队干签字,上井后将“隐患整改复查表”交回安全调度,安全调度再将落实结果对照填入“安全信息运行台账”。

7、凡落实已处理的安全隐患视为隐患整改闭合,凡未处理的隐患将进入二次“三定”,重新运行。

五、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及责任追究:

1、各队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专门的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查出的各种隐患必须及时

整改。否则,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细则》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因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若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无故不按“三定”要求整改,罚责任单位200元;再次三定仍无故不整改加倍处罚,并罚单位负责人100元;

3、若所查安全隐患责任队组无法整改,必须按隐患种类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汇报,说明整改的难度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安全隐患未整改前,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避免隐患扩大造成事故。

4、同类安全隐患在同一队组重复出现三次以后,每再出现一次,分管业务科室都要对责任队组进行处罚。

5、同类安全隐患在同一队组重复出现十次以后,每再出现一次,分管业务科室都要对责任队组加倍处罚,并对队长、跟班队干、验收员分别罚款100元、200元、200元。

6、安监处对全矿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出现第4、5条所述情况,分管业务科室没有对责任队组进行处罚时,安监处将对分管业务科室和责任队组一并处罚,并在安全办公会和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六、隐患排查实行挂红、黄牌警示制度,以月度考核,一个月内,若同类安全隐患在同一队组重复出现达到三次,对责任队组进行挂黄牌警告,视为进入警戒状态,队组应提高警惕,加强隐患整改;若重复出现达到十次,对责任队组挂红牌,队组负责人必须在调度会上进行说明,同时对该队组安全隐患情况在井口

大屏上进行公示。

篇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矿长 成员:副总工程师、相关科室及队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二、机构职责

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全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安全科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组织验收负直接责任。

5、机电矿长对地面出现强降雨、洪水、大风和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水害、断电等事故,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预警,一旦出现险情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6、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7、各科室(队组)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三、矿井安全隐患排查

(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

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重大隐患为(A)级,一般隐患又分为B(较大)、C(较轻)两类。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停产处理的隐患; 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队组解决不了,需由矿上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队组能解决的隐患;

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

1、每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矿井隐患排查会议,排查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表,逐项进行排查,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隐患跟踪监控制度,严格按照措施组织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向上级部门呈报。

2、根据上级部门文件临时要求,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矿井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各施工地点及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治理措施,由专业进行销号,并建档管理。

4、各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5、矿领导下井带班每班进行隐患排查,并填写带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安排处理意见。

四、隐患治理

1、排查出隐患应登记建档,隐患整改按“五落实”和“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原则。

2、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隐患责任单位签定“隐患五定表”,责任单位按签定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实行挂牌跟踪管理,按照签定的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预计预案的“五落实”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3、对重复出现的隐患相关科室要从质量标准化、岗位作业标准及相关制度等方面分析,查找隐患源头,改进技术或操作方法,另外对操作者强化培训,熟悉操作规程,以此减少隐患重复发生的几率。

4、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所有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上级部门申请验收,由上级部门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意见后方可销号。

5、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每年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中留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

6、培训中心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五、隐患报告

1、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调度室必须立即向矿长和分管领导报告。

2、每季度末,安全科要将本月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呈送矿长签字,并书面报告上级部门。

六、处罚

1、若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无故不按“五落实”要求整改,罚责任单位500元;未按期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加倍处罚,并罚单位负责人200元;

2、同类安全隐患在同一队组重复出现三次以后,每再出现一次,对给队组每次罚款500元,并取消年度先进评选。

篇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供电行业的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技术要求高,业务种类包括电网规划建设、检修和技改大修、设备运行管理、电力负荷分配、需求侧管理等。受自然环境、社会因素、人为因素、设备自然老化等影响,这些业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同时也必将伴随着一些安全隐患,而这些安全隐患如果得不的及时、有效消除或控制,有可能会发展成事故,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所以对于供电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也是供电企业一项长期性、常态性的重要工作。

1 供电企业排查隐患重点

为了有效开展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在全业务、全过程排查和治理的前提下必须有重点、有方向。基于供电企业各环节、业务的特点和重要性分析,供电企业隐患排查重点如下:

1.1 重要客户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

重要客户指的就是那些对供电稳定以及安全要求比较高的单位或部门,这些单位如果因为供电故障等原因引起无法正常使用电,则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应该对重要客户的供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重要客户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主要是对电网结构、供电设施、电源配置、应急电源、客户用电设施等进行检查;同时,检查重要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安全运行管理、有序用电方案是否执行到位。供电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配电网、设备、作业隐患、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进行分析,布置下一步整改完善措施。发现不符合规定或是达不到客户要求的尽快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计划、整改项目等等,然后一一进行落实。

1.2 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设备是供电的基础,对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必须落实到各个方面。对各种管理制度、工作机制、设备运行参数、运行环境、运维管理、现场运行规程、应急预案、灾害预防与改造计划管理等等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各类在线监测、试验、红外检测等技术手段,认真开展各类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在线监控及各类预试发现的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防止因设备、电网及二次系统隐患引发的各类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对设备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以国家的有关电力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准,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在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彻底、无死角进行整改,杜绝反复出现同一隐患的现象发生。

1.3 用户需求侧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对用户需求侧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包括很多方面,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关系首先必须是合同关系,双方严格落实安全职责。供电企业在管理上要抓好用电监察工作包括安全用电,落实好负荷预测和分配管理、用户备用电源管理、停送电联系制度、用户电力设备准入、电力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等等进行检查管理,对任何一项出现问题都必须重视,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动态管理,有跟踪、有落实,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客户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是否建立健全,要逐户逐条逐项描述存在隐患、治理措施、治理情况、客户责任人、联系方式等,掌握客户安全隐患状况,督促帮助客户治理整改,实施逐项整改销号。

1.4 宣传与提高

供电企业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宣传与提高。宣传主要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政策、制度等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使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不仅深入电力从业人员的内心,也同样深入客户的内心,保证双方都能够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足够重视,达成共识。在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供电企业和客户可以一起合作进行隐患排查,在隐患排查和治理结束后,彼此交流隐患排查经验,从而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水平。

2 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2.1 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组织,迅速落实

供电企业各级对于隐患排查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落实到实处,对于所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治理,将一切隐患都消除在萌芽之中。在治理隐患的过程中,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组织上必须有秩序,落实到行动上,必须积极有效。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务必协调安排好隐患排查治理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分专业的“四分管控”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各类隐患的检查发现、风险评估、分类评级、登记报告、治理改进、评估验收“六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进行挂牌督办,隐患未完成整改前要进行重点监控,整改完成后要进行评估销号,实现对重大隐患的闭环管控。除此之外,要围绕隐患排查的内容,认真组织隐患治理人员,策划隐患排查策略,强化隐患排查责任人责任,使用一切方法将隐患消除,保证安全的生产环境,保证供电的安全、稳定以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结合实际情况,不留死角进行隐患排查及治理

隐患排查是电网安全运行工作中的重点,必须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的工作相结合,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处处强调隐患排查和治理,时时关注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争取人人注重安全,保证安全,在生产中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不留死角的进行隐患排查,追求实际效果,不走形式,争取达到实际效果。工作中,首先必须设置专人进行隐患排查;其次,可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以及隐患排查活动;再次,请供电专家、技术能手来对作业现场等进行隐患分析,安全评价等。在进行电力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走形式和过场,深入细致的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有效的进行隐患治理。最终达到无死角进行排查,工作过程无隐患,取得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2.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实行闭环管理

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每条隐患必须进行登记,然后由责任人负责整改和进行督办,整改完成后由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销号,形成闭环管理。这样才能保证每项安全隐患都可以被消除,有据可查,隐患原因、隐患责任、责任人员、整改措施都非常清楚,没有分歧,治理隐患也就相对容易。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分专业的“四分管控”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各类隐患的检查发现、风险评估、分类评级、登记报告、治理改进、评估验收“六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进行挂牌督办,隐患未完成整改前要进行重点监控,整改完成后要进行评估销号,实现对重大隐患的闭环管控。

2.4 巩固隐患治理效果,杜绝新隐患出现

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必须要杜绝“反复”现象的发生,也就是一条隐患反复出现。如果一条隐患反复出现,就是隐患治理的不彻底,或是整改措施不对,治理过程中存在走过场、重形式,而没有起到治理隐患的效果。出现隐患反复出现的现象,一定要重视,坚决按照国家标准来整改,绝不姑息放过。一定要保证隐患的治理效果,杜绝新隐患的出现,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

2.5 总结隐患排查经验

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对每一处隐患,都必须认真分析,总结。按照隐患类型对隐患进行分类,针对每一种安全隐患都有专业的隐患排查措施,总结每一类用电、供电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经验,用这些方法和经验应用于治理新的安全隐患中,可以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避免走弯路、错路。

2.6 加强人员培训

对供电所的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两方面的培训。一方面是专业业务素质的培训,一方面是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对员工进行业务素质的培训目的是提高电力从业人员的排查隐患能力,强化技术,在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快速有效。对电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目的是强化电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处处以安全为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对电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目的是使所有的电力从业人员都学会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从安全管理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排除、治理隐患。

3 结束语

供电企业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力度、效果直接关乎着用电客户用电的稳定与正常,影响范围非常的大,所以供电企业对于隐患排查应该非常重视。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过程中,应该使用闭环管理方法,抵制反复出现的隐患,杜绝新隐患的发生,这样供电企业的供电工作才能正常进行,广大客户的生活、工作才能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杨远佐.浅谈电力企业外部安全隐患治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02).

篇4: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关键词】供电企业;信息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随着供电企业将计算机网络系统纳入到业务运行领域,使得其运行效率和质量得以提升的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着因为信息安全隐患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好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已经成为供电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1.信息安全隐患的概况

1.1 信息安全隐患的含义

所谓信息安全是指保证信息网络系统中硬件,软件和系统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因为恶意破坏,更改,泄露信息造成的系统运行失常现象。在此基础上去理解信息安全隐患,就是指信息安全系统中,会对于系统运行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

1.2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

信息安全隐患的特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隐蔽性,信息安全隐患不同于管理领域隐患,可以显性的看到问题所在,一般情况下都难以明确的找到信息安全问题;其二,危害性,信息安全隐患一旦不断蔓延,会对于信息安全系统构成极大的危害,严重的情况下使得电力企业信息资料丢失,由此使得供电企业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其三,等级性,信息安全隐患由于其危害程度等级的不同,可以将其归纳为安全的,临界的,危险的和灾难的几个等级。

2.信息安全隐患分析

会对于信息安全造成危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总归来讲可以将其划分为人的方面和物的方面。从某种角度来讲,信息安全隐患存在的过程就信息安全管理的过程,而信息安全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人和物两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探析:

2.1 从人的角度来讲

参与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系统操作过程的职位有: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开发人员,网管和用户等。如果在此环节中,容易导致出现安全隐患的原因有:其一,工作人员信息安全管理知识不夯实,技能掌握不全面,难以将切实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下去;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明确,难以做到有重点,有层次的进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其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配套设施管理不善,尤其是交换机,路由器和防火墙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由此也会出现信息安全隐患;其四,用户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常常出现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如病毒软件卸载,系统补丁不全,文件权限管理不善等,由此使得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不断出现。

2.2 从物的角度来看

其一,从通信线路可靠性的角度来看,主要涉及到物理设备安全,机房安全和通信线路安全等内容,如果此方面出现运行状态不佳的情况,势必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其二,软硬件由于质量,使用期限的问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故障,从而难以满足信息安全系统的运行需求,由此也会造成严重的信息安全隐患;其三,网络设备不安全隐患,也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其四,软件本身的安全漏洞隐患和病毒带来的不安全隐患。

3.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策略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该从多个角度去开展,以保证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从根本上实现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

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之前,明确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目的和范围,是首先需要做的事情。从排查目的角度来看,注重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隐患,落实各项检查工作,以信息安全检查的方式使得网络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得以提升。从排查范围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归纳为设备质量,信息技术管理和信息安全行为性三个方面。在明确上述排查目的和范围之后,可以为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奠定夯实的基础。

3.2 科学选择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针对于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应该采用不同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以保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来讲,现阶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方案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信息安全隐患排查表法,简单来讲就是将长剑的信息安全隐患罗列出台,并且依次对其进行评审,以达到隐患排查的目的;其二,信息安全督查法,即将信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朝向常态化,规范化和闭环动态管理化的方向发展,有层次的去处理各项督查工作,建立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和年度督查相互结合的督查体系,以保证信息安全督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3.3 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才培养

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重视企业信息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人才的培养,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其一,严格把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的招聘和选拔过程,从根本上控制企业信息安全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二,积极组织开展全面的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实现其综合排查技能的提升,以保证切实的将各项工作落实下去;其三,给予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合理的待遇和薪酬,并且建立高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激发信息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供电企业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而且还关系到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虽然现阶段在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但是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供电企业信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质量一定会得以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黄芬.浅论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其防止[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1(01).

[2]周姝.基层供电企业班组安全基础管理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J].中国电力教育.2011(03).

[3]张晓莉.供电企业电网调度安全管理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02).

[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切实做好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J].中国住宅设施.2011(06).

篇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针,动员全公司职工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在公司及所服务矿井实施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处负责对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1.1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日常隐患排查体系和专家隐患排查体系。即:总工程师-分管副总工程师-业务处室-科室部门负责人-技术员。总工程师是隐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总负责人,分管副总、业务处室负责人、科室技术员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验收工作。

1.2建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即:生产副总经理-处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员。生产副总经理是隐患治理的总负责人,各处室领

导、科室负责人、科员负责督促各矿隐患的治理。

1.3建立以安全处长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体系。即:安全处长—安全处管理人员-安监员。安全处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监察,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验收。

1.4建立“专家查隐患、专业抓落实、安全抓监管”三位一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公司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各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处、机电装备处等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有专业特长的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估师、安全评价师)为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专家库成员为矿井进行安全会诊、排查隐患,提供技术帮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公司每月开展一次专家会诊、排查隐患工作,并形成专家报告。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治理隐患所需的人员、资金、财物,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治理单位、治理时间。各矿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整改,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治理情况。公司安全处督促整改、验收。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2.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1 严格执行“专家查隐患、专业抓治理、安全搞监察”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2.2.矿井事故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2.3 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3.1岗位区域界定

公司根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将分管范围全部界定到具体的责任人,责任人对所服务矿井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要做到不留空隙,责任不得出现重叠。

3.2 隐患排查与处理

3.2.1规范隐患排查记录本的格式、保存和使用与管理。

3.2.1.1各处室规范现场隐患记录本的格式、存放、使用与保存,界定隐患

排查记录本设立的范围、地点、排查人、处理人、验收人员的考核,形成制度存档并考核。

3.2.1.2公司下矿人员到达工作地点1小时内必须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本,隐患排查记录本填写必须规范。隐患内容、整改日期、整改负责人等项目必须填全。

3.3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3.3.1每月26日前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处室负责人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对各矿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追究,对下月公司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进行类别与等级的确认,安全处负责形成专门会议纪要。每月月初安全处要对各矿上报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认真检查,对各矿上月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和下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认真审查,每季的第一个月的上旬报长治县煤炭局备案。安全处将每月排查的隐患项目按要求给责任单位整改负责人下D卡,各责任单位完成项目后3天内必须及时返卡。

3.3.2副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听取各矿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汇报(内容包括本月的隐患完成情况、下月的隐患排查情况),会后2日内通过办公网报矿公司领导及安全处,由公司领导报安全办公会审查。

3.3.3公司领导每月1号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听取各处、各专业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处长汇报隐患治理验收情况(内容包括本月的隐患完

成情况、验收及考核情况)和总工程师对公司下月隐患排查情况及本月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情况汇报,会后由安全处汇总报办公室形成纪要。

3.3.4 排查到的事故隐患项目,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督察“七落实”。A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矿长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专业处室协助解决;B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专业分管副矿长负责落实;C级事故隐患由各区队及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矿安全处负责监督和考核。

3.3.5 认真执行隐患治理档案化管理验收消号制度。对未完成的隐患项目,各矿要根据每条隐患的实际情况写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在隐患规定完成日期前经专业领导签字并经生产副矿长签字批准后报公司安全处。

3.3.6各矿月度隐患完成情况验收申请表必须于25日前报公司安全处,由安全处长根据各矿提供的隐患验收申请复查表,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复验。

3.4公司(矿)发生各类事故报告制度

3.4.1.公司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按事故报告和分析处理制度立即上报。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必须立即按程序上报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不准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否则视情节分别对主要负责人、盯班及值班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或免职处分,并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4.2.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责任分析处理制度。公司管辖范围内

发生的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外,公司要进行内部分析和处理。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隐患,要根据事故及重大隐患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分清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其他责任,同时要分析管理责任、技术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责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处理,分清责任,对号追究,行政责任追究具体到每一个人。

3.4.3.全公司范围内任何个人及基层组织均有权向公司报告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级领导、专业部门安全失职行为,公司接报后要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对有关责任者按规定作出行政追究处理。

4.考核

4.1隐患漏排追究处罚执行隐患市场化规定。

4.2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实行走动式检查,排查的隐患要及时填写在隐患排查记录本上,否则,取消下井出勤。建立逐级隐患排查追究制,下级排查不出上级排查出来的,一项罚款10元,并联责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前面人员排查不出的隐患,后面人员排查出的,对前面人员罚款10元。

4.3实行管理人员对安监员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安监处管理人员及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发现安监员排查隐患不全或有隐患不督促整改的、隐患验收闭合不实的,每项对安监员罚款10元。

4.4严禁各级管理人员走马观花、弄虚作假,违反一次罚款50元。

4.5隐患记录本严禁撕毁,要保留序号完整,保持规整,否则对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元。隐患记录本用完后,采掘工作面的隐患记录本由安监员交安监处信息站存档,其它单位的隐患记录本由技术负责人交安监处信息站存档,保管期不少于1个月,不及时上交造成丢失的,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6专业、区队、管理人员的下井个数与隐患记录本要相对应,对下井不填写隐患排查的,按下井无效处理。

4.7公司管理人员排查整改周期24小时以内的安全隐患,由井下安监处信息站人员2小时以内电话通知工区值班人员,并在管理人员信息单上注明通知人员及通知时间。一次不按规定通知,对责任人罚款10元。公司管理人员排查的安全隐患第二天必须上网,否则对安监处责任人罚款50元。

4.8 机运安监员流程本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监员当班通知工区值班人员,并在流程本上注明通知人员及通知时间。一次不按规定通知,对责任人罚款10元。

篇6: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检 查 及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

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和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3、职责与权限

3.1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组织及实施 3.2各项目部配合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

3.3各施工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目标

4.1.1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4.1.2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4.2安全检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个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各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并书面向公司安全部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公司安全部将派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4.2.2由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其成员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2.3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例行安全检查。4.2.4班组每天由班长组织一次班前安全生产自检。4.2.5设备管理人员每日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4.3安全检查内容

4.3.1对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4.3.2对劳动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4.3.3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4 安全检查的要求

4.4.1安全检查时,要广泛地发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边检查、边改进,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当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限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从而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的资源。4.4.3每种安全检查都有明确的检查目的、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

4.4.4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要做到认真详细、真实可靠,特别是存在隐患的施工部位的检查记录要具体。

4.4.5对安全检查记录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认真进行系统分析和安全评价。

4.4.6安全隐患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结果的归宿。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组织

5.1.1为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化和规范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5.1.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作为企业和各项目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应分别组织公司级、项目 级和班组级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检查。

5.1.4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设管理部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检查整改记录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负责复查。

5.1.5施工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5.1.6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5.2职 责

5.2.1企业负责人职责: a.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各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投入,对公司安全情 况进行统筹性地指导。

b.协调解决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5.2.2公司安全部职责: a.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b.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5.2.3公司建设管理部职责

a.及时对施工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施工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指导施工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5.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责: a.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b.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c.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d.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5.2.5专职安全员职责:

5.2.5.1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5.2.5.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并记录。5.2.5.3详细记录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按规定填写施工安全日志。

5.3 工作流程

5.3.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5.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施工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或施工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安全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 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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