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关键词: 高速公路 监理 发言稿

第一篇:公路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高速公路扩建总监办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推动总监发言稿

路驰监理公司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安全质量工作推动会

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安全质量工作推动会在这里隆重举行。这是一次总结经验、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再续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建设施工高潮的大会。对进一步推动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文明施工,创建平安工地,提高工程质量,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和不断提高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广大建设同仁投身建设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方面,都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做为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牢固树立“安全为本,质量第一”的宗旨,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执业准则,精心组织、科学监理,强化项目管理意识和服务业主意识,按照法律法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严格、独立、科学、公正的进行监理工作,全面履行监理职责,为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保、投资等各项工作实现合同目标而付诸实践。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并贯穿于项目建设监理过程中

1.在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创新监理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精心组织,科学监理,强化项目管理意识,强化服务业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全面推进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建设在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文明施工、环保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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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认识,全面做好安全质量工作。我们应认识到,国家对安全要求越来越严,上级部门工作力度越来越大,我们的安全施工管理形势依然严峻、质量管理工作依然繁重,前进的道路依然艰辛。各标段的安全质量工作开展的不平衡,这不仅仅是标段之间的不平衡,更有标段内部施工队伍之间的不平衡。有要求、迎检查时,就认真抓一抓,当不要求、不强调就开始放松、松懈。我们要认识到安全质量工作是一个长期性、日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因此,要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保证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强化责任主体的地位,制定奖罚措施,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据依,把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项目监理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力度,提高施工监理管理水平,做好监理本职工作。

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北二段桩号K1039+671—K1063+159,主线全长23.49公里,跨越宁河县、东丽区、塘沽区,起自塘承互通式立交,南至津塘公路,跨越永定新河、黑潴河,上跨京津高速公路、北环铁路、杨北公路、东南环线铁路公路、京津塘高速公路、津滨高速公路、津滨轻轨、京山铁路,下穿塘黄公路、津北公路,本工程具有工程量大,工期紧,征地拆迁切改难度大,双侧加宽导行等特点,监理单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各项工作,监理工作重点是:

1.发挥监理人员职能,加强监督,确保工程优质达标。

发挥监理人员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大力宣传阶段性任务完成的意义和作用,明确各标段任务,统一指挥,协调处理好方方面面得关系,解

决好阻碍施工的矛盾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发挥监理的积极主动性,迎难而上,做好监督检查服务,抓好监理队伍管理工作,加强监理培训,掌握工程质量标准,加强旁站,做好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隐蔽工程监理,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优质达标。

2.制定高标准质量目标,确保工程优质达标。

在全线范围内强化“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制定工程质量统一标准,确定“定标准、树样板、勤检查”的工作方针,实现重要构筑物争创鲁班奖的质量目标。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把质量关,加强质量监督检查、自检,确保做好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把关工作。

3. 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督促施工单位设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坚持动态管理,加强现场巡视,处理好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关系,杜绝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发现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4. 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文明施工措施,杜绝扰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制定文明施工方案,配备洒水车,做好施工辅道的碾压整平工作保证工程沿途企业、工厂和人民群众的出行,贯彻环保理念督促各单位做到“施工场面规范、标示标牌规范、安全环保规范”,努力创造文明规范的施工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不利环保的各种因素,以“最小程度的破坏和最大程度的恢复”保护沿线生态环境。

5.加强监理内部业务学习和总结经验,组织考核,提高全体监理人员业

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狠抓制度建设,积极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形成人人在管事,事事有人管,想工程之所想,急工程之所急,做到优质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建立健全廉政组织体系,抓好监理人员廉政建设,创行业新风。 建立健全廉政组织体系,健全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在总监办制定廉政公约,签订廉政协议书,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宣传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通报相关工程建设的腐败案例,注重惩防并举,强化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对优秀监理进行表彰,切实激发监理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各位领导、同志们,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的建设即将掀起一个施工高潮,我们将认真贯彻与落实领导的指示和动员会精神,以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建设为载体,号召广大参建单位干部职工在危机中抢抓机遇,在逆境中奋勇前进,在急、难、险、重等重要工作面前,发扬拼搏奉献的精神,团结一心、共同奋斗,为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天津市路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唐津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第一合同总监办

2012年4月11日

第二篇:高速公路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QQQJLA9驻地办

安全监理

QQQ公路JLA9驻地办

二0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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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9

一、监理措施 9

二、安全风险管理 9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5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5 (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报验手续

(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

(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9

(六)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1

五、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理专项措施 12

六、路基挖方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5

七、填方路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5

八、桥梁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6

(一)桩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6

(二)、墩柱、盖梁、桥台、台帽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9

(三)、预制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1

(四)、预制梁安装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2

(五)、支架式现浇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3

九、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9 十 、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8 十

一、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1

1、 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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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土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3、 平地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9、 装载机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2

5、汽车作业的安全专项措施 33

6、 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专项措施 33 十

二、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2、冬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3、高温季节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9、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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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一、监理措施

1、根据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中的有关内容,检查承包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施工单位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合理工期进行审查。

2、在监理工作中,经常的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做安全检查记录,驻地办每月组织一次针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方面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全过程跟踪,直到落实信息反馈为止;

3、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安全管理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迈入一个新台阶。

二、安全风险管理

1、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

安全风险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场址及场地平面布局的对策措施;防火、防爆对策措施;电器安全对策措施;其它专项安全对策措施(包括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爆破作业、安全色、安全标志、特种设备等方式);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包括粉尘、毒、窒息、噪声和振动等)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施工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规范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使必务工施工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的应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等。

3、工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4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巡视,旁站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检查,发现施工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问题可发出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可签发暂时停工令,直到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应详细调查事故隐患,分析原因,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并录入安全管理台帐。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期监理应着重审查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是否齐全、配套;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和签署开工报告前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各种资料和检查现场准备工作是否满足要求。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1、组织监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确定工作内容

①根据驻地办所监理项目的工程规模和特点,由驻地办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建安全监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在编制监理计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相关单位密切协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②按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③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④根据所监工程的特点和高危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⑤审核施工单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核专项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资格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⑥核查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的进场设备、安全设施的特许(检测)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自检合格后,报安全监理核查,安全监理核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⑦审查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

5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开工申请报告,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准备情况,如各项安全工作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现场技术、管理、施工作业等人员是否到位;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等是否已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符合开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2、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其落实细则。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安全监理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②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③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④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⑤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⑥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⑦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⑧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一览表;

⑨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

⑩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包括: ①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计划; ②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 ③施工组织设计; ④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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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②安全监理人员安排与分工; ③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④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 ⑤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内容。 (二)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运行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

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9、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6、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

7、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

(三)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报验手续

1、安全设施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7 ①施工单位应提供当地或外购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家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监理工程师审查。

②监理工程师可在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等进行调查了解。

③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取样试验,确保安全生产设施满足要求。

2、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

审查施工单位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对施工单位申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进行审查。当发现施工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报审表不一致时,要求施工单位更正。

3、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审查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预应力张拉、水上作业、大(中)型机械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的相符性和有效性。

(四)、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施工现场场地布置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从安全的角度审查施工现场平面图设计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2、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

3、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他房间的间距不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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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部门验收;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外,并外设围栏。

5、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房、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7、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载货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与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场内行驶的有轨斗车、平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线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挡。

8、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五)、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高墩、深坑、隧道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 (3)、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措施; (9)、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5)、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6)、为确保安全,对于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预防自然灾害(台风、雷击、洪水、地震、高温、泥石流等)的措施。

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9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程序

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③桩基础、挡墙基础、 ④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⑤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挂篮等构件施工等; ⑥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小净距隧道、瓦斯隧道等; ⑦大体积混凝土浇注等; ⑧爆破工程;

⑨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⑩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查

①、施工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报监理审批,必要时须经专家论证。

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方法主持审查。

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

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的、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③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高级驻地逐级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10 ④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驻地办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

(六)审查施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监理工程师对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

安全监理人员对应急救援体系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充分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管理思想。

监理工程师首先在开工准备阶段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网络内的人员的组成情况、危险源辨识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在施工阶段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作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响应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对事故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及时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应和改进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审查到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申报人员相符,人证是否相符,配备数量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

11 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专项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是否签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横向道边,纵向到底)、是否制定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

(6)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7)施工场地布局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8)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10)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日常安全监理

①督促承包人遵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进行施工并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评活动。

②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

①采用发出口头通知,开具整改通知单; ②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③签发“工程暂停令” ④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①监理对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落实情况;

②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及人员配备的检查;

③监理对施工单位三种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④监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⑤监理对施工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器材的配备检查;

⑥监理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检查。

9、根据驻地办管辖范围内工程特点的监理要点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等,制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进行,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教育及事故报告制、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制度等;

(2)、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9)、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现场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应远离施工现场及生活现场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5)、施工现场道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修筑 ,道路断面应设置横坡,道路两侧应有排水设施;通往施工部位的施工便道应遵照下列要求布置: (6)、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标志.铁路与公路交汇处应由专人看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7)、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8)、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用火和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远离生活区等区域;在保证防火间距的基础上,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还要满足下列要求: A、防火间距中,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

13 B、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当道路的宽度仅能供一辆车通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场。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C、施工现场应设有足够供应消防用水的水管或蓄水池; D、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

E、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物堆和固定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并要求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周围5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F、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冬季要做好防冻,夏季要做好防暴晒工作;

(9)、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规范要求;高压线下面不准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 (10)、施工现场内从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应遵守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布设,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场较高的建(物)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塔吊、龙门吊架、大型拌和设备等,均应架设避雷装置。

(12)、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供排水应进行设计。根据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求,确定用水量、选择水源、配水线路。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饮水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生产和生活污水、泥浆应合理设置排水沟、导流沟和泥浆池,符合环保要求。

(13)、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并符合环保有关规定。

(19)、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并不得擅自拆动。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牌、施工现场平面

14 图等。

(1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m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六、路基挖方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驻地办所辖范围内挖方地段较多,在挖方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安全施工。

1、路堑开挖前监理必须认真熟悉图纸,了解地质水文和地理环境,特别是高边坡加固防护工程的施工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防止边坡失稳产生坍塌灾害;

2、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注意对开挖中的孤散石块的处理;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七、填方路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在填筑过程中遵循以下安全控制要点。

1、注意运输车辆的安全以及压实机具的操作安全。

2、应有专人指挥机械、车辆的运行,避免事故发生。

3、应加强便道养护、车辆保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9、普夯施工前,应查明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地下结构物或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强夯施工而造成损害。

6、路基施工中如产生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防震或减振措施。

7、采用冲击碾压加固路基时,施工前应查明冲击碾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附近各种结构物,并根据结构物的类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一般情况下水平安

15 全距离(U型桥台和涵洞通道5M、其余类型桥台10M、重力式挡土墙2M、导线点、水准点、电线杆10M、地下管线5M、互通式立交桥梁10M)。对于河沟等有明显减震效果的情况,经确认不会造成影响时可适当减少安全距离。

8、冲击碾压施工前对于似保护的结构物,在保护范围的外围应设置明显的标记物。冲击碾压范围的出入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出入。在不断绝交通的情况下应采取交通安全措施,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夜间施工时,场地必须设置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与夜间警示标志。

9、冲击碾压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冲击碾压距路肩外边缘宜保持1M的安全距离,行使速度应在10~20km/h。

八、桥梁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桥梁基础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辖区内的桥梁基础为钻孔灌注桩基和挖孔灌注桩两种施工工艺,根据桩基施工工艺的不同,为保证安全,制定如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桩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桩基施工安全监理控制一般规定:

(1)施工方案要根据设计文件结合当地的水文.地质、河流的流水量,季节等情况具体确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

(2)项目部应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小组,针对各工序特点进行安全交底,做到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坚持每天施工前安全讲话制;现场监理人员上班的第一件事是安全环境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对易出安全问题的地方进行提醒、警告;特种工人(起吊.机手.电焊工.架子工)应接受操作及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3)所有工地和机械设备安置应按要求悬挂操作规程牌、警示牌,规程牌上应标明机械名称.型号种类.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

(9)起吊设备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破损部件及时更换,现场监理人员

16 应随时检查发现一处通知整改一处,整改不到位不得施工,确保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5)工地上的用电器器材应安全可靠。

2、钻孔灌注桩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钻孔作业面要求平整密实,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防止雨后积水。 (2)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斜撑或缆风绳。

(3)各类钻孔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操作人员在当班中,不得擅自离岗。

(5)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6)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7)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8)钻孔过程中,必须设有专人,按规定指标,保持孔内水位的高度及泥浆的稠度,以防塌孔。

(9)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10)泥浆池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围栏,针对于泥浆池内边坡应加固处理防止坍塌,桩基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泥浆防止污染环境。

3、挖孔桩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孔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孔口的作业人员必须要栓好安全带,系好保险钩,严禁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平底鞋)和赤脚、赤膊及酒后施工作业; (2)每天上班前及施工中,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等要经常进行检查,

17 应要求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卷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刹车制动等设备和工器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准许正式使用;

(3)孔顶出土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周边2M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2M以外的地方,堆放高度不超过1M,并及时清理出场,保持作业场所整洁,凡孔内有人作业时,5M以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 (9)挖孔作业现场四周需设置隔离护栏,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夜间作业应悬挂示警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安全标志。

(5)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项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桶升降时,挖孔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垂直运土时吊桶内装土不得超过桶口高度; (6)检查孔内气体的安全要求:挖孔人员下孔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的呼吸有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的措施; (7)孔下有人作业时,孔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应密切注意孔下作业人员的工作情况,通过井孔上下可靠的联络信号(深度20M以内),可通过摇动保险绳或喊话等方式每隔15min联络一次 ;深度超过20M,上下可设有线对话系统;经常与孔下保持联络; (8)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吊桶、吊绳等方式上下孔,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10)孔下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作业时将安全带栓挂在自孔口而下的专用保险绳上,并配备专用软梯于各作业孔中,以便出现意外情况时能迅速撤离井底回到地面; (11)人工挖孔采用砼护壁时,应对护壁进行验收,第一圈护壁要做成沿口

18 圈,沿口宽度要大于护壁外径30CM,口沿处要高出地面20CM至30CM,护壁厚度和砼强度要满足设计要求;

9、明挖基础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明挖基础基坑边坡设计有防护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逐级防护开挖,设计没有防护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边坡防护,确保安全。

(2)明挖基础开挖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基坑周围应做好排水设施,距离开挖线边缘1M以上外搭设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有载重运输车辆通过的地带应确保2M),栏杆上挂设明显的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警戒标记;

(3)对于基坑深度超过2M以上时坑内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爬梯,基坑深度超过9M以上的,坑壁边坡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或每2M处设置宽度不小于1M台阶。 (9)采用挖土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操作时挖掘机械应暂停作业,挖掘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1M;

(5)开挖基坑时按规定的边坡坡度分层下挖,严禁局部深挖和掏洞开挖。 (6)夜间应设置照明,行人较多的地点应派人值班,防止人员掉入基坑内,确保人身安全。

(二)、墩柱、盖梁、桥台、台帽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参加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的病症(如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有障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作业中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处理。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往下扔东西。

9、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或配有通讯设备,

19 随时联系。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

5、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吊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6、各种起重工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7、塔吊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并有专人统一指挥。

8、起吊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9、墩柱及盖梁、桥台、台帽搭设的脚手架应采用扣碗脚手或Ф90钢管脚手架或门架式脚手架,搭设方案需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脚手架下部地基应密实,具有一定的承载力,设有方木垫板,每隔5m应设置95度斜向剪刀撑,每个桥墩灌注砼前顶部应设置作业平台,四周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

10、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现场监理人员随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备及装备,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11、模板的吊装需专人指挥,吊装作业时闲杂人员应撤离现场,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模板倾倒砸人,用吊机吊模板合缝,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不得徒手操作,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栓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12、拆除模板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除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13、用吊斗浇筑混凝土时,吊斗提升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面的作业

20 人员必须躲开,上面的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禁止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19、施工现场应悬挂临时安全警示牌,位置应明确。

15、遇大雨、大风或大雾等气候条件,应停止施工作业,以确保安全。

(三)、预制场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预制及存梁场地应压实整平,检测压实度及承载力,通过试验数据验算确定地基处理方案,确保地基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做好地基的防水、排水设施,以防沉陷保证梁体安全。

2、梁体堆放不得超过2层,支点应上下垂直、平稳,防止倾覆。

3、预制场地用电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采用三级配电结构、两级漏电保护,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9、设置龙门架时,铺设轨道的地基应进行检测、验算及处理,制作拼装完成后应组织检查验收,进行静载试验和等载试运,观察龙门架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5、梁体混凝土浇筑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在模板上作业。采用起吊设备浇筑时,运送、卸料应有专人指挥。采用泵送时,管路布设要平顺,架设牢固防止串动位移;操作人员应熟悉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定。

6、张拉现场有明确标志牌,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7、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经常保持灵敏可靠。油泵运转不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在有压情况下,不得随意拧动油泵或千斤顶各部位的螺丝。

8、油管和千斤顶油嘴连接时应擦拭干净,防止砂堵管,新油管应检查有无裂纹,接头是否牢固,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防护套,以防喷油伤人。

9、预应力张拉时,千斤顶常压工作时,正面不能站人,且不可拆卸液压系统中任何部件。

10、压浆泵使用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压前应调整好安全阀,关闭安

21 全阀门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侧面,压浆作业人员应穿雨鞋,戴防护眼镜。

11、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挂牌作业,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驻地办应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检制度,现场监理人员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四)、预制梁安装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梁体采用平板拖车运输时要设专人指挥,行进速度应缓慢,时速应控制在5KM/h以内,梁体除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平板拖车上不得坐人。下坡时应缓慢行驶,并应避免紧急刹车,驶至转弯或险要地段时,应降低车速,同时注意两侧行人和障碍物。装卸车应选择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点,装卸车时,机车、平板车均应刹闸。

2、架桥机安装梁体时,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的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

3、起重吊装梁体时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分工。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两台和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梁体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额定起重能力。起升或降下梁体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稳定防止重心倾斜。

9、对于负责梁板安装的技术设备操作等人员进行适当的安全培训,人员配置全面、合理。起重机、电工、架子工、电焊工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监理工程师事前应进行检查;

5、架梁时使用的手拉葫芦、电葫芦、千斤顶、钢轨、枕木、配重设备等机械设备材料均处于完好状态,并通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同意方可使用;

6、为保证架梁的质量和安全,操作人员应为专业队伍,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

22 安全警告牌,与该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内;

7、使用钢轨的,钢轨的两侧必须有限位装置,现场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应经常检查限位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进行整改,达不到要求不得进行施工;

8、作为架梁时工作人员行走的“天桥”,必须设置严格、规范的防护栏杆,确保施工安全;

9、经常性的检查所有设备滑轮运转情况,滑轮不正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止进行检查,现场施工人员、监理人员每天施工前例行检查必须纳入日常检查内容;

10、加强起重吊装设备检修,对所以起重、运输工具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修,特别是重型吊装机械,必须经过荷重试吊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

(五)、支架式现浇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现浇支架施工为高空作业,支架的搭设应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过严密的荷载验算,经监理工程师复核验算并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2、施工前现场监理人员应要承包人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对整个施工工序及操作要点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使所有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掌握操作技术,主管工程技术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应限期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须设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由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落实,现场监理人员应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9、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所以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防滑鞋,设上下扶梯,扶梯周围挂安全网;

5、支架的两侧应有工作平台,边侧设高度不小于1.8m的安全防护栏,侧面满挂安全网,梁翼缘下的支架上应铺脚手板,并与支架连接成整体,不得留有空

23 头板,脚手架的端头设有栏杆和安全网。安全栏杆、脚手板、爬升梯和安全网等必须经专门设计,各种安全防护材料要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防护设施完成后经安全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于跨路不能封闭的道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隔离栏杆和醒目的标志牌、限速牌,夜间要设置指示灯,对于要在支架中设行车通道的,侧行车道两旁的支架要设置防撞设施,两头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通道顶部要设置一层隔离板,侧面挂设安全防护屏,使施工材料机具不能落到行车道上,确保行车安全。

(六)、桥面铺装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桥梁边缘设置栏杆,挂安全网,施工人员进场戴安全帽,在桥梁边缘作业工人必须系安全带;

2、桥头设栅栏,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并设置安全警示牌。

九、隧道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JLA9驻地办管辖范围内隧道进出口围岩稳定性差。施工安全隐患大,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隧道施工前做好各种安全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与隧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建人员明确施工安全的责任,现场监理应检查承包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及时通知要求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应急救援预案;

2、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须专业队伍进行实施,现场监控量测应在隧道施工作业环节中进行,各方应紧密配合,既为测量作业创造条件,又避免因抢工程进度而忽视量测工作;

3、各预埋测点应牢固可靠,并设置专用标示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的保护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

24 证性能良好;测量人员进洞应满足隧道洞内作业施工要求。监理人员随时跟踪量测结果,分析隧道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9、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体系;根据水文、地质、地形、地貌设置洞顶截水沟及洞口其他排水;在设置临时排水措施时,应做到永临结合,初步形成畅通的排水系统;

5、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分级进行,并及时做好临时防护;

6、开挖中应严格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随时监测,检查边坡和仰坡稳定情况;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7、偏压洞口施工应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再开挖;开挖方法应结合偏压地形情况选定,不得因人为因素加剧偏压。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8、隧道洞身开挖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施工单位隧道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监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确保施工安全;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洞内作业的工序衔接,工序分明,各作业工序无相互干扰,通道畅通。隧道开挖作业应合理安排支护等其他工序的顺序。软弱围岩施工必须先护后挖,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铺底作业应及时跟进,保证道路情况良好;

(3)钻眼:钻眼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拱顶及拱腰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弄清楚地质特征,如有松动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作业平台不变形不垮塌;

(9)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使用支架

25 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5)大型钻孔台车进场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6)当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等情况出现时严禁爆破;

(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不得少于15min,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一是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二是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三是检查拱顶、拱腰有无松动石块;四是检查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爆破时应设警戒线,有专职安全员检查清场情况,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运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9)隧道双向开挖接近30m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进行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相互规定爆破时间,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剩下15m时改为单向开挖,并将两端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直到贯通为止;

(12)装渣与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进入隧道的机械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机;通风状况良好时,方可采用汽油机械车辆;

(13)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通风与防尘工作,采取通风、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并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19)掘进200m以上,隧道施工必须实施管道通风。风机功率应满足规定要求,应使用大直径风筒压入或通风。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通风

26 管道出口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m,并做好爆破时风管的保护工作。长大隧道放炮后须进行喷雾和洒水,出渣前用水淋透渣堆;

(15)成洞段6-8m设一个固定灯,电线敷设应整齐,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10V以下的电线离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m,900V时应大于2.5m,6-10KV时不应小于3.5m;

9、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初期支护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不间断地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以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化情况,通过监控量测分析、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区段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2)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经常检查初期支护情况,应要求施工人员在软岩施工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

(3)喷射混凝土施工用的工作台架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栏杆。 (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

(5)注浆时,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在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体防尘用具。

10、仰拱与铺底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地质破碎带及软弱地段的隧道仰拱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施工,应跳格进行开挖,一次开挖范围不应过大,确保施工安全。

(2)隧道设有仰拱时应及时安排施工,应使支护结构早闭合,改善受力状况,保障安全;

(3)仰拱及填充施工期间要保证洞内高压风、水管、排水管、供电线路、通风管及洞内交通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

11、二衬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27 (1)洞外衬砌台车的拼装严格按照有关起重和构件吊装及组装顺序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坠物伤人;

(2)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3)衬砌台车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操作。台车作业地段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并设标志,禁止通行。 十 、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 爆破作业的审查和批复程序

(1)有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得到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将专项爆破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

2、 工地爆破器材临时库房的要求

(1)库房宜为平房,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

(2)墙、地板、屋顶和门为木结构者,应涂防火漆;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3)宜设简易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低于2m; (9)库内必须设置独立的发放间;

(5)应设独立的雷管房,并与炸药房有安全距离。

3、 库房不得布置在有山洪、滑波和地下水活动危害的地方,应尽量利用山丘等天然屏障;

9、工地临时爆破器材的存放库房必须经过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同意使用。

5、爆破器材的日常管理

(1)对新购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作性能检查;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

28 目,做到账物相符;

(3)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6、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7、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

8、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9、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硝化甘油类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10、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11、做好工地爆破物品的安全防盗工作,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2、 在施工中,必须注意爆破方法使用的条件,施工中必须进行现场实况的调查与核对。

13、在爆破施工作业前,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爆破施工专项方案。

19、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认真研究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1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运送;运送爆破器材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地带,中间不得停留,要直接送往工地,当场使用。

16、爆炸品应严格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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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18、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不许有其它人员;预告、起爆、解除警报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19、爆破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装药量施爆,以免危及周边人员,设施和建筑物。

20、瓦斯隧道开挖时,须严格按照爆破规程组织施工。特别是天坪寨隧道(瓦斯隧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施工组织: a、成立负责通风、瓦斯检测、防治处理瓦斯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救护等的专门机构。

b、设置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用沙等消防设施。 c、对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d、制订防治瓦斯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B、瓦斯工区钻爆作业:

a、工作面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必须采用湿式钻孔。炮眼深度不应小于0.6m,炮眼最大抵抗线不得小于0.3m。装药前炮眼就清除干净。

b、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高瓦斯工区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的炸药,有煤与瓦斯突出可能的地段必须采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采用秒或半秒级电雷管。使用毫秒级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大于130ms。应采用连续装药方式,雷管安放在最后一节炸药中,严禁反向装药。

c、爆破网络必须采用串联连接方式,不得并联或串并联。

30 d、起爆电源必须使用防爆型起爆器,应安装在新鲜风流中,并与开挖面保持200m左右距离。同一开挖面不得同时使用两台及以上起爆器起爆。

e、炮眼封泥不严或不足时,不得进行爆破。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然性材料作炮泥。

f、揭煤爆破15min后,应由救护队员佩带防毒面具或自救器到开挖工作面,查看爆破效果、检测瓦斯浓度、巡查通风及电路,如有煤尘超标、电路破损、通风死角、瞎炮残炮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在确认安全方可通知送电、开启局部风机。通风30min后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工作面、回风道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1%、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解除警戒,允许施工人员进入作业面。 十

一、工程机械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 挖掘机作业施工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人工处理时,亦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维修保养中,要注意检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如有损坏或不安全可靠时,应处理或更换。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推土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推土机上下坡时,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以确保安全。在陡坡、高坝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上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在垂直边坡的

31 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发生碰撞。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残墙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并应接近和停留在作业的危险范围之内。

3、 平地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在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夜间不宜作业。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在坡道停放时,应使车头向下坡方向,并将刀片或松土器压人土中。

9、 装载机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一定距离。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长。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如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臂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箱。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以免在牵引中出现事故。

5、汽车作业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载重汽车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装,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要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

32 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公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得在雷雨夜晚运送爆炸物品。在装有长物件时,如装运钢筋、钢管,必须扎牢,以免下溜伤人,在转弯时,必须减速,以免长物因转动半径过大而出事故。物尾应扎红布作为示警标志。装运土石,应装量适当,特别是在公路和穿过城镇时,不得下掉土石,污染环境,或造成交通受阻等问题。

自卸汽车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的各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以保安全:发动机起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可靠、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箱栏板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起动亦应平稳。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6、 压路机作业中的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人和障碍物时才能起动。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时,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5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 振动压路机作业时尚应遵守下述规定: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二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十

二、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

33 好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涝工作。

(2)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踏步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3)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9)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2、冬季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南充地区冬季最低温度达到-5度;冬季施工应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滑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

3、高温季节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有条件的宜搭设凉棚,供应冷饮,准备防暑药品等。

9、夜间施工安全监理专项措施

(1)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住地要设置路灯。

(2)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3)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应设有照明灯具。

QQQJLA9驻地办 二〇一六年一月

34

第三篇: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知识(1)

一、工程安全监理的概念是什么?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文件,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方法,也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二、工程安全监理的行为主体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这是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一项重要规定。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人员是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督管理人员,而不是生产管理人员,当监理人员在审查方案或现场检查发现隐患时,只能够向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发出监理指令或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也就是说监理人员只能通过施工单位才能做到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而不能直接做到消除隐患。

监理工作是一个整体,不可将安全工作与其他监理工作隔离开来,比如在审查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技术措施中的技术可行性、可靠性等方面的同时,对其安全验算进行审查,在进行质量检查、旁站或巡视时,均可进行安全方面的查看,以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处理。

三、工程安全监理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依据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和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等。

1.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也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以及有关的工程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包括: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两类合同进行安全监理。这两类合同包括: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

四、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是什么?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范围是: 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2.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五、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是什么? 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消除安全事故因素的外部力量。工程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施工生产密切相关,为了真正能够预防工程安全事故,必须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然而监理人员的管理活动属外部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外部原因,外部原因必须通过施工单位这一内因方能发挥作用。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必须通过施工管理人员的贯彻才能成为有效的措施。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单位是否在其内部各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4)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9)监理工程师,特别是监理机构的负责人必须结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计划,发出相应的修改完善的监理指令。同时应把对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查意见以正式的文件形式向监理公司本部报告。

(10)监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和职能管理部门应当将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人书面报回的施工组织审查意见,作为考核监理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水平及能力重要依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反馈监理机构所上报的审查意见。适时组织学习交流,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的水平。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3.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

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每次巡视、检查工作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应及时记入台帐。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六、工程安全监理的作用是什么?

工程监理制在我国建设领域已推行了近二十年,在交通建设工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在我国刚刚开始,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工程规模逐步加大,发展迅猛,但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实施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使监理工程师能及时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从而有利于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就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了国家公共利益,从而维护了社会安定团结。

2.有利于实现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实施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也保证了施工进度,使安全生产能顺利开展,从而促进了整个建设计划的按期圆满完成,有利于投资的正常回收,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3.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

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采用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劳动作业条件,采用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安全生产行为的发生。即使出现不当安全生产行为,也可以及时加以制止,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不良后果。此外,通过监理工程师实施工程安全监理也可推进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有利于规范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

4.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对安全生产实施三重监控,即施工单位自身的安全控制、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仅有利于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而且改变了以往单靠政府采用安全检查方式把关的做法,充分利用市场规则共同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七、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安全监理、落实其安全责任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督促、帮助施工单位更新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的位置,同时在审查施工方案或有关专项技术措施时要突出“安全第一”的方针,不得因可能发生事故的概率小而去冒险。在巡视检查、旁站时也应注意发现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来达到预防的目的。

2.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抓好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和基本保证。安全生产为了人,目的在于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生产又必须依靠人,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全体施工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我国的所有的劳动安全法规均是以保护劳动者免受伤害为第一要务,其次才是保护财产的安全;二是在安全生产中要特别注意发挥人的力量和作用来提高安全度;三是要注意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3.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中落实生产安全

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永恒的主题,应该注意没有安全的项目根本没有质量可言,监理人员在进行方案审查、质量检查、工序验收等工作中,要首先注意安全状况然后才是质量水平。

进度是监理工作的控制目标之一,进度的快慢与项目效益直接相关。但是只有解决了安全问题之后,质量才有保障,不返工才有进度。同时应该注意安全费用应该纳入项目的成本之中。没有安全,便没有经济效益。

第四篇:高速公路筹建监理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筹建处

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工程质量和安全,依照合同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执行总监办和驻地办两级监理制度。总监办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计划管理、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总监办和驻地办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总监办负责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和业务的管理,及时督促编制、上报各种监理报表,驻地办须服从总监办的管理。

第三条监理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接受交通建设主管部门、筹建处和各级相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建立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按照相关合同文件,独立、公正、有效的开展施工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和合同文件,合同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和坚持旁站、检查到位、不留空白、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按照河北省交通厅下发的《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监理单位要按照省交通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质量年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树立行业新风。

第七条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监理人员与承包人串通,为施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筹建处有权把相关责任人清退出场并对监理单位作违约处理。 第八条总监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坚守岗位,外出或休假3天以上应向筹建处主管处长请假。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接受筹建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一次检查不在旁站岗位的监理人员给予警告,两次检查不在旁站岗位的监理人员要通报批评,三次检查不在旁站岗位的监理人员清退出场并对其所属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第九条经过考核、核准的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并保证出勤率。有事外出按规定程序请假,筹建处项目工程师将随时检查,对于随意更换人员,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的监理单位,将按合同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第十条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筹建处相关的各项制度,筹建处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

第十一条 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

第十三条 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对全部进场原材料的料源进行控制,独立完成合同规定频率的检测,并覆盖全部材料。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有权拒绝使用。

第十四条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必须使用自备的测试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第十五条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要求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

第十六条按施工程序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旁站,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七条 审查施工方案(含试验路段或首件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审批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 第十八条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重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单位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协助筹建处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向筹建处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参加筹建处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程师在进度管理方面的责任

第二十条 审核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总说明,审核在施工阶段提交的月、季度、半年度、年度进度计划和计划调整。

第二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及筹建处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定期向筹建处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筹建处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第四章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支付方面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和工作量。保证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和合同的严肃性,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帐,避免重复计量和漏计。

第二十四条按合同规定和筹建处授权,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

第五章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第二十六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利按筹建处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筹建处批准后,下达变更令。

第二十七条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意见报筹建处审核。

第二十八条检查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第二十九条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

第三十条督促筹建处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控制、进度管理、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尽到应有的责任,玩忽职守,有意或无意的给业主及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给予赔偿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具体实施细则由总监办制定。

第六章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第三十三条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区应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加强危险源、危险施工环节、易发生事故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责令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洪涝事故、防起重伤亡事故、防触电电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坍塌事故、防隧道内有害气体伤害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监理工程师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必须设立专职环境保护监理工程师。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以总监为第一责任人,下设专职环保监理工程师和各驻地环保监理工程师的环境保护监理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

第三十七条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下设专职环保专管员和各专业、班组兼职环保专管员的环境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

从降低噪声、扬尘、拌合场粉尘排放、污水排放等方面做好环境保护检查,结合野三坡景区的特殊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及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勤奋、谨慎的工作,努力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监理任务。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合同或筹建处指令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保定市张涿高速公路筹建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高速公路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

CSJ04驻地办2014年度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吉林省天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2014.11.23 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CSJ04驻地办2014年度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2014年,我驻地办在指挥部及总监办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围绕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严格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和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月”、“夏季攻坚”、“秋冬会战”等活动。在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所辖各标段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为促进长双高速公路建设,保障节点工期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安全保障。为总结过去,更好地完成2015年的安全工作,现将2014年度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度安全监理工作回顾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驻地办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第一责任人,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继续强化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管安全”和“逐级负责、三级管控”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及高速公路建设的特点,驻地办分别与与项目指挥部、总监办、每位监理人员签订了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岗位人员。

3、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考核。2014年我驻地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

1 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制目标考核工作,实行月、季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在考核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有效、及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驻地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结合我驻地办实际和高速公路建设性质、特点,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确保部门及岗位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分工科学合理、责任明确,促进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5、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台帐和上报工作流程,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一是坚持每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二是坚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坚持每月定时报送《安全监理月报》,四是坚持季度“平安工地”考评工作。

6、本年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参加高建局组织的安全培训1次,通过开展专题安全学习和培训,观看安全宣教片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极大地提高了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能力。

7、本年度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1次,通过演练,提高了全体监理人员的应急消防处置能力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8、本年度召开安全例会7次,通过例会总结、研究、部署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9、本年度上报《安全监理月报》7份。

10、 本年度进行“平安工地”考评2次。

2 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11、 本年度下发书面通知、指令共9份,通过书面通知、指令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了施工安全隐患。

12、 各施工单位均按规定开展了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13、 本年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1次,本年度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内容:

(1)路基施工:施工便道个别段落硬化不够,表面不平整,未及时整修、维护,无专人指挥车辆运输,对运输车辆形成安全隐患;路基取土场土方开挖运输现场及临边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取土场光缆处未设置专人看守;对路基施工现场上方高压线的监控管理不到位,未设置专人看守施工现场,易发生触电事故。

(2)空心板、箱梁预制场:个别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灭火器露天放置,个别灭火器已过期;宿舍未落实安全责任人;缺少安全文明施工标语;安全员未佩戴袖标;氧气瓶和乙炔瓶存放距离不符合要求;个别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闸”要求;安全员未在现场监督检查。

(3)小辽河大桥:桥面施工未设置横向安全通道;桥面钢筋安装现场个别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电焊工违规拖拽电缆线;箱梁安装现场安全员未在岗;十字交叉路口无专人看守;局部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

(4)其他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全;个别机械设备未设置夜间停车反光标志。

(5)安全内业:个别标段安全内业资料不全面。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书面通知、指令要求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各单位均能按时整改。

3 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二、2015年度安全监理工作展望

即将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安全管理方面确实做了一些工作,但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将不断总结成绩和认识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严格执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力度,加强隐患排查,督促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狠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为实现长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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