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通用6篇)
篇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目 目 录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 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3 月 8 日,位于江苏省姜堰区俞垛镇仓场村,总投资额 2000 万元,注册资本 518 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地面积 6670m2,建筑面积 1198m2。公司现有员工 11 人,其中管理人员 2 人,技术人员 2人,安全员 1 人。主要对改性沥青进行加工、销售。
XXXX 公司主要涉及沥青储存和改性沥青的加工生产,沥青由专用的汽车槽车运来,通过储罐专用泵,经沥青输送管道,输送至储罐储存。生产时经泵打入到反应釜,在反应釜中加入 SBS 助剂,搅拌均匀后得到产品改性沥青,泵入改性沥青成品罐作为成品出售,本项目工艺流程简单成熟,生产、储存过程中涉及的物料主要为原料沥青(石油沥青),改性剂 SBS(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丁苯橡胶)。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剧毒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辨识,本项目原料沥青、SBS(丁苯橡胶)及产品改性沥青属于丙类火灾危险介质。
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进行毒性物质危害程度分级,本项目沥青属于Ⅱ级(高度危害)介质。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国务院令 445 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国务院令 190 号)辨识,本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 号),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 号),本项目不涉及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 号)的规定,本项目生产工艺不属于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 号)的规定,本项目无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 版)》辨识,本项目不涉及重点可燃性粉尘。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本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灼烫、窒息、高处坠落等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噪声、粉尘、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重大安全隐患的来源及现状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及 2017 年 12 月 15 日,姜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 XXXX 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分别下发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文件号:泰姜安监责改{2017}51206 号。共计检查出隐患 6 项,具体如下:
1、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2、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3、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4、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5、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6、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针对我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贵局对我公司下发了现场处理决定:
1、责令你单位暂时停止使用老罐区、新罐区内储罐及其配套的设备设施; 2、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我局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针对泰州市姜堰区安监局下发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所列的 6 项安全隐患,以及其他一些存在的安全、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公司邀请安全、设计等方面的专家对我公司现状进行了实际勘察,结合我公
司的生产情况,拟对公司内部部分装置设备重新布置,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生产装置重新进行规划、设计,采用停用部分储罐,将部分建筑的外墙改为防火墙等方式,以期通过本次改造,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得以有根本性的好转。
三、重大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XXXX 公司的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析见表 1。
表 1
XXXX 公司存在问题及其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表 序号 存在问题及隐患 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 可能造成 后果 备注 一、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1 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二、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火灾、爆炸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根据泰政规【2012】11 号文《关于印发泰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XXXX 公司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较多,“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姜堰区安监局现场处理决定书的要求,企业已停产整改。
为了保证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XXXX 公司结合上级有关要求,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技术文件,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编制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生产产品的品种、生产规模、工艺流程等均不发生变化,重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及整改。并落实隐患整改治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全措施、整改期限,资金投入等。通过整改从源头上排除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安监局《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泰姜安监现决[2017]51206 号)的要求,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安全运行的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度,杜绝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运行。
4.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公司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并与设计院初步对接,确定了整改方案,具体事故措施见表 2.表 2
存在问题及隐患整改方案 序号 存在问题及隐患 整改措施 备注 一、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1 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1、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公司老罐区进行安全设施设计。
2、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按要求进行施工,项目竣工后正式投产前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办公楼北侧罐区全部停用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1、老罐区目前共有 4 只储罐,成两排布置,将其中东北角储罐停用,西南角储罐改为消防水罐; 2、将老罐区原有防火堤拆除,在距
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离储罐外壁 4.0m 处新建防火堤。
3.将老罐区中东北角储罐停用,西南角储罐改为消防水罐,其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能够满足要求。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将老罐区原有防火堤拆除,在距离储罐外壁 4.0m 处新建高度为防火堤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将办公楼北侧两只储罐停用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将办公楼北侧两只储罐停用
二、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 1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将沥青改性车间北侧中间罐区内保留 1 只直径 6m 的中间储罐,其余全部停用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将沥青改性车间南侧外墙改为防火墙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将南侧导热油炉房西侧外墙改为防火墙
XXXX 公司整改完成后其厂区内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如下:
表 3
XXXX 公司安全间距分析表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1 北侧导热油炉房(丙类)
东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7.2m 符合 2 南 沥青改性车间(丙类)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50016-2014)3.4.1、3.4.8 10m 18.1m 符合 3 西 传达室(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表 4.2.1 注 6 10m 11m 符合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4 北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0mn 符合,非强制条款 5 沥青改性车间(丙类)
东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30.5m 符合 6 南 配电房(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 注 2 不限 0.5m 符合,车间一侧为防火墙 7 西 老罐区丙类储罐(总容器4000m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4 15m 17.1m 符合 8 东北 北侧导热油炉房(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3.4.1、3.4.8 10m 18.1m 符合 9 老罐区丙类储罐(总容器4000m3
东 沥青改性车间(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4 15m 17.1m 符合 10 南 消防泵房(丁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20m 20m 符合 11 西南 办公楼(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3 25m 18.3m 不符合 12 北 厂界围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2 5m 7.5m 符合 13 南侧导热油炉房(丙类)
东南 老罐区丙类储罐(总容器4000m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注 3 37.5m 39m 符合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14 南 事故应 急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1 无要求 8.4 符合 15 西 食堂(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 注 2 4m 5m 符合 16 北 办公楼(民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3.4.1 注 2 4m 6m 符合 XXXX 公司整改完成后其老罐区储罐布置防火间距:
表 4
XXXX 公司安全间距分析表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 1 西北侧沥青储罐(丙类)
东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21m 符合 2 西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4m 不符合 3 南 消防水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无要求 3m 符合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21m 符合 4 东南 东南侧沥青储罐(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2 0.4D= 5.6m 10m 符合 5 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14.5m 符合 6 东南侧沥青储罐(丙类)
东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4m 不符合 7
西 消防水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无要求 3m 符合
序号 装置设施 名称 周边情况 规范 距离 实际 距离 结论 方位 设施名称 引用规范(GB50016-2014)
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4m 不符合 9
北 防火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5 1/2H=7m 31.5m 符合 10
西北 东南侧沥青储罐(丙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2.2 0.4D= 5.6m 10m 符合 4.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我公司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预算单情况见表 4,本次整改资金来自提取的安全费用及其结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中补充。
表5
隐患整改资金投入预算表 序号 存在的隐患 金额(万元)企业无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项目竣工投产前,企业未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5 2 企业办公楼北侧新建罐区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设计 5 3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4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4 5 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6 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5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2 8 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2 9 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2 总计 25 1、表中所需资金为估算值,应根据实际支出调整。
2、当企业提取、结存的安全费用不足以满足整改所需支出时,总经理必须优先安排资金支持,确保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到位。
3、整改需要的人力由项目组直接调动,优先安全整改项目,整改所需材料如公司仓库内有库存时可优先使用。
4、需要采购的物资优先到位,安全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及元件用材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我公司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表 6。
表 6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小组成员 姓名 工作小组职务 部门/职务职称 主要职责
组长 法宝代表人 负责组织协调隐患整改工作及方案实施、负责整改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 总经理 负责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安全 安全员 负责整改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组员 设备 负责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组员 财务 负责整改资金的筹备及落实 4.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根据隐患整改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预计在 2018 年 6 月 10 日之前完成。具体隐患整改计划见表 7。
表 7
隐患整改计划表 序号 存在的隐患 计划完成时间 责任人 备注 1 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2018.3.5
隐患整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018.3.10
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并通过评审 2018.4.20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储罐与储罐之间安全间距不足,罐区防火堤与储罐安全间距不足,老罐区与西侧办公楼和东侧改性沥青车间安全间距不足 2018.5.20
老罐区(办公楼东侧、改性沥青车间西侧)防火堤高度不足且部分破损出现缺口 2018.5.20
办公楼北侧新建的两个储罐与办公楼安全间距不足 2018.5.20
办公楼北侧新建储罐区未设置防火堤 2018.5.20
沥青改性车间距北侧导热油炉间距不足 2018.5.20
沥青改性车间距南侧配电房间距不足 2018.5.20
南侧导热油炉房距食堂防火间距不足 2018.5.20
组织专家验收 2018.6.10
4.6
整改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我公司在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触电、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因此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4.6.1
防火灾、爆炸的安全措施 在沥青储罐清洗、置换、开罐相关管道拆除过程中,因沥青是丙类可燃液体,遇点火源有发生火灾的危险,沥青储罐内有从沥青中逸出的轻烃
组分气相,其浓度达到混合爆炸极限时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在沥青储罐清洗、置换、开罐及管道拆除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1、利用沥青槽车将储罐内、中间罐及其管道内剩余的沥青收集。
2、严把清洗、置换关。储罐、中间罐的清洗、置换必须制定清洗、置换方案,清洗、置换方案除了要明确置换程序、方法、时间、人员及安全作业措施外,还应明确清洗、置换的验收标准,验收人员等。
3、严格拆除前的安全验收。在装置清洗、隔离、残余物料处理、配电系统处置等工作完成后,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拆除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人员进入设备内部清洗、临时用电作业等,必须按 GB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中有关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要求,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5、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点区域进行氧气含量分析,办理动火作业相关许可手续,落实好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4.6.2
防机械伤害对策措施 拆除所用设备必须完好,所有转动设备的传动部位均要安装安全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机械运动而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6.3
防触电对策措施 1、所有的电器设备都必须做好接地、接零保护。
2、所有的电器设备都必须有漏电保护措施。
3、对设备设施加强维护,检查绝缘的可靠性。
4、临时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设备安装完成后在使用前,在具有危险的电气系统上作业,需要停、送电时,都必须办理电气作业许可证。
5、出现电气设备故障时由现场专业电工排除,电工带电作业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对电气设备检修时,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停电作业履行停、复电手续。
7、整改用临时电源必须办理工作票,由专业电工接线。
4.6.4
施工现场进出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化管理。
2、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配戴好安全帽、穿好劳动保护鞋和工作服。
4.6.5
作业许可证制度 1、任何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的一切作业时,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在具有危险的电气系统上作业,需要停、送电时,都必须办理电气作业许可证。
3、许可证由项目组安全负责人签发,另有要求的还必须报项目组组长审批。
4、许可证中必须明确负责许可证项目的负责人。
5、签发许可证前,签发人必须到认可的所有区域检查核实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合格后在现场签发。
6、需办理许可证的必须在作业前提出申请。
7、许可证只在限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有效。
8、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需重新办理许可证。
4.6.6
施工现场防护措施 1、各类施工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进入现场施工前,应由安全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施工时,每周一早晨进行安全活动,并且做好活动记录,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动火、用电手续必须齐全。动火点设置专门看火人,使用的电线必须定期检查。电焊工手把线、电加热块电线、照明线使用安全电压,并在电线上安装触电安全器。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氧气瓶、乙炔气瓶、工具的摆放按施工平面布置,设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定期检查。氧气瓶、乙炔气瓶分别放置不同位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周围不得有火源及易燃、易爆物。
5、现场的消防设施、用具必须完备,消防道路畅通。电焊机、气瓶周围,必须设置足够的灭火器,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如需夜间作业必须倍加注意安全,现场照明要好。避免工人过度疲劳或带病上岗,以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4.6.7
起重吊装作业技术措施 1、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起重作业中,起重指挥人员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②及时纠正吊装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③正式起吊前采取进行试吊方法,主要检查试吊中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再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后正式吊装;
④吊装过程中,任何人作到不擅自离开岗位; ⑤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
3、起重作业中,司索人员(起重工)应执行以下规定:
①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②吊装前,应保证吊车作业区地面平整,有足够的强度支腿必须全部伸出垫道木或垫板; ③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和吊装方案要求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并保证正确使用; ④吊物捆绑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捆绑余下的绳头,应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之上;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⑤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 ⑥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⑦道木垫板的面积至少大于支腿的 4 倍。
4.7
整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处置方案 XXXX 公司在整改过程中涉及到企业原使用的沥青生产、储存装置,在整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窒息、机械伤害、触电、车辆伤害等。
4.7.1
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危险性分析:发生着火现象,若火情失控,可能酿成大量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火灾 事故发生的区域、装置:沥青储罐区、沥青改性车间及其中间罐区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沥青泄漏。
应急组织组长:陈华。职责:组织本单位各部门人员扑灭初期火灾,疏散、清点人数。
成员:现场作业人员。职责:协助组长进行现场应急。扑灭初期火灾,将所在危险区域
与职责 内的员工及时有序地疏散至指定的安全集合点。
预防 措施 1.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有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2.作业前首先清除动火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质。
3.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执行。
4.动火作业前必须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5.作业前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处置方法 1.扑灭初期火灾:对于初期小火,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附近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如因用电导致的火灾,应先切断电源)。扑灭后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2.报告:火势较大用灭火器难于扑灭时,则立即启动附近的消防手动报警按钮,消防控制室接到报警后安排人员至现场检查并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3.撤离:若火情失控,则应组织员工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向 119 报警(情况危急时可直接向 119 报警)。
4.应急救援:现场灭火组接警后,迅速核实火警信息,组织应急人员携带灭火器材,并利用就近的消防栓进行扑救;安排人员了解、查看是否有人被困,及时施救受困人员,同时,安排专人迎接消防车辆。
注意 事项 1.救人优先,火场施救应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火警时不要乘坐电梯,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路再去灭火。
3.在警戒未解除前,禁止任何人员再次进入着火区域或离开安全集合地,除非已得到现场指挥人员或区域负责人的同意。
现场报告 电话 公司电话:
火警:110
医疗救助:120; 4.7.2
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危险性分析:在机械使用过程中,易发生撞伤、碰伤、绞伤、夹伤、打击等伤害。机械伤害会使人员手指绞伤、皮肤裂伤、断肢、骨折,甚至会造成死亡。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机械伤害(撞伤、碰伤、绞伤、夹伤、骨折)、物体打击 事故发生的区域、装置:机械设备及设施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设备存在隐患,设备发出异常声音;安全防护不健全或形同虚
设;修理、检查机械时,未断电检修,电源处未挂警示牌等;违章作业,随便进入危险作业区;不熟悉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差等。
应急组织与职责 组长:陈华。职责:组织现场应急,及时报告和报警。
成员:现场作业人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协助作好现场应急工作。
预防 措施 1、制定各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把规程的内容传达给相关人员。
2、所有操作机械的人员均需要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3、经常对各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能正常被使用。
现场处置方法 1、当发现有人受伤后,应立即关闭运转机械,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
2、立即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
3、如受伤人员有骨折、休克或昏迷状况,应采取临时包扎止血措施,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量努力抢救伤员。
注意 事项 1、机械外伤一般直接损伤有事并不严重,但由于伤后抢救处理不当,往往会加重损伤,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脊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受伤者一般取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
3、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热损耗。
4、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现场报告 电话 公司电话:
火警:110
医疗救助:120; 4.7.3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 特征 危险性分析:由于电气线路老化、绝缘损坏、临时用电不规范或人的不安全行为等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触电、电弧灼伤 事故发生的区域、装置:电气设施用电、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外壳等场所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开关跳闸、绝缘破损
应急组织与职责 组长:陈华。职责:组织现场应急,及时救治、报告和报警。
成员:现场作业人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作好现场应急工作。
预防 措施 1.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用电装置。
2.电力设备及劳保工具需按国家规范要求定期检查保养。
3.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进行隔离保护。
4.供电系统正确采用保护接地系统,保护接零和工作零线分开;设备的金属修过采用接地保护措施。
5.用电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查测试。
6.在有触电危险的部位或场所张贴醒目的图形文字或标志。
7.临时用电必须办理手续,由专业电工实施。
现场处置方法 1.脱离电源 1.1 低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的方法 1.1.1 立即拉下电源开关,切断电源。
1.1.2 如距离开关较远,则立即用有绝缘把的钳子或有木柄的斧子砍断电源线。
1.1.3 用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的身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
1.1.4 用干燥的木棍、衣服、手套、绳索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1.2 高压触电事故脱离电源的方法 1.2.1 立即通知有关供电部门作停电处理。
1.2.2 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下电源开关。
1.2.3 抛掷一端可靠接地的裸金属线使线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2.现场急救(原则上应由医生或经过急救培训的人员进行)
2.1 如触电者伤势不严重,应让伤者休息,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医院就医。
2.2 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呼吸和心跳,应让其舒适、安静地平卧,解开衣服,使空气流通。同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就医。
2.3 如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发生痉挛,应准备在呼吸心跳停止后立即做进一步的抢救。
2.4 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就医。在送医院的途中,不得停止急救,直至医生的到来。
注意 事项 1.救护人员在触电者带电的情况下进行救护时,不可用手或金属及其他潮湿的工具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用绝缘工具。救护人员要用一只手操作,以防止自己触电。
2.应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造成其他的伤害如摔伤。
3.如触电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以利于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4.非专业救护人员不可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
现场报告 电话
公司电话:
火警:110
医疗救助:120
篇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验收申请书
(挂牌督办单位):
根据《
》(〔 20 〕第 号)通知书要求,我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现已治理完毕,特申请验收。
附:
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报告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报告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审批表
治理责任单位(盖章)
篇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制约因素
(一) 火灾隐患认识不到位
火灾隐患认识不到位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约因素中最重要的原因。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 多数政府部门过于追求引资、招商, 为了企业经营者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直接忽视了消防安全对时代发展的重要性, 常常在火灾发生之后才表现出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热情。甚至一些政府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已经严重出现偏差, 明知在消防安全方面有火灾隐患, 却仍然为了追求引资招商而直接忽视消防安全, 且部分企业明知存在着重大火灾隐患需要进行整改, 却时常因为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而无法下定整改决心, 使得企业失去更多经济效益。
(二) 没有强制手段
从现有的消防法律法规来看, 制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因素共有两个方面:消防部门没有直接停产停业的决定权。根据我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或单位可以对其实行停业停产处罚, 但《消防法》的第五十一条又明确指出, 停产停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 还请人民政府根据实情进行决策, 等于间接剥夺了消防部门的决定权;消防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实际上更多的是强制执行权职责不够明确, 《消防法》没有明确赋予消防部门直接的处罚执行权, 也没有指出由人民法院来执行, 间接地导致强制手段只是表面存在, 而没有真正执行。
(三) 缺少协调配合
一些公共场所在门和紧急疏散通道上安装了防盗网等, 严重影响人员紧急疏散, 这已经危及到了人员的生命安全。消防部门在监察的过程中要求其立即拆除, 但仍然有很多部门和单位因防盗安全而不执行。部门设计单位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 直接将消防通道减少或缩小, 在消防设计没有经过审核的情况下直接投入使用, 造成建筑物有重大火灾隐患存在。另外, 一些多产权建筑一旦涉及到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有关的内容, 尤其是在需要大量经济投入来整改时, 就不愿意主动承担责任, 使得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
(四) 整改经费较大
一些使用年限较长, 或是大型的建筑, 主要包括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市场等没有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 其火灾安全隐患较大, 若是对其进行重新设计、安装, 那么所需要的整改经费将会是巨大的, 且必须是停业整改。大多数建筑单位都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进行整改, 也十分担心停业整改会直接影响整个单位的经营效益, 使得火灾隐患一直存在于单位之中。
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约因素的应对策略
(一)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一些个体私营企业或是公共娱乐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 多数是由于经营者缺乏消防安全意识, 对重大火灾隐患的认识不足而导致的。对事故发生抱有侥幸心理, 只追求经济效益而选择忽视消防安全, 对于消防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置之不理。针对这种情况, 消防部门一定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以此提高经营者对重大火灾隐患的认识, 使经营者愿意配合进行整改, 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重大火灾隐患的存在。
(二) 共同督促进行整改
这个环节共有以下几个方面组成:需要充分发挥保险、卫生等单位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中的作用, 采用各种强制、非强制手段来减少单位中的重大火灾隐患, 每个政府部门都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 严格履行管理职责, 经常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工作, 以此减少重大火灾隐患制约因素的存在;保险部门与旅游部门是消防部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助手, 可以利用旅游部门和保险部门的工作特点, 来减少宾馆、饭店等的重大火灾隐患, 提前预防重大火灾的发生;利用保险部门的工作性质, 对投保对象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若发现没有按照相关条例执行那么可以要求经营者进行改善, 或者强制性地要求其进行整改, 发现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单位, 可直接拒绝为其投保。
(三) 强化消防监督手段
为了进一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的制约因素, 需要不断地强化消防监督手段, 对消防法规进行整改、完善, 将每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位, 尤其是一些前后矛盾的法律法规需要立即修改。另外, 消防监督是消防部门的职责, 在发现重大火灾隐患时应立即对其进行检查和约束, 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避免重大火灾的发生。
(四) 严格制定责任制度
根据《消防法》的相关条例, 对于一些因拒不整改而引发的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事故, 一定要将事故发生原因调查清楚, 严肃处理和追究各个部门和相关负责任人的责任, 务必要使每个部门和负责人都具备一定的责任心。要对负责单位和本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认真地进行整改, 自觉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重大火灾隐患的发生率。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本文就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制约因素及对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得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因此消防部门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从监督和检查方面进行约束, 并与各个部门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 共同来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约因素。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上升, 城镇建设规模逐渐扩大, 高层、地下建筑被大量修建, 新工艺、新材料也被广泛使用, 尤其是公共聚集地和易燃易爆场所数量正大量上升, 使得火灾隐患越来越多, 重大火灾时有发生, 群死群伤尤为严重, 因此本文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制约因素及应对策略进行思考, 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重大火灾,火灾隐患,因素及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1]莫耀东.谈制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因素及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4, (04) .
[2]曾林水, 吴立志, 郭子东, 屈震.重大火灾隐患的分类成因及整改对策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 2014, (02) .
[3]贺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困难的原因及对策探讨[J].中国西部科技, 2013, (24) .
[4]沈友弟.火灾隐患成因分析及其整改对策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5, (06) .
篇4: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在7日至10日内经查核属实的,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300元至500元;对特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500元至1500元;对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者奖励1500元至3000元。
据介绍,由山西省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山西省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要求各级工会为举报人提供便利条件,设立举报电话,并将办公地点和举报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举报人可以直接向工会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进行举报。举报实行实名举报,接受举报部门有义务为举报单位和个人保守秘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否则追究责任。但举报人假报事故隐患的也将受到严肃查处。《办法》还规定,重大事故隐患将由县总工会受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市级工会受理,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将由省总工会受理。
有关负责人称,在近年来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前常常有先兆和迹象表明存在重大隐患,少数企业主尤其是一些煤矿主利欲熏心或抱有侥幸心理,无视隐患,酿发大祸;而知情职工也存在“有险不愿报、敢怒不敢言”的心理。新制定的这一做法将改变这一现状,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多一条群众信息渠道,形成安全隐患人人严防的局面。
江西: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
风、大气湍流、温度层结、降水等气象条件,对很多事故的发生、应急防护和救援措施的采取都有直接的影响。特别是各种不利的气象因素,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救援工作的难度。为充分发挥气象保障服务在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江西省气象局与江西省安监局决定共同建立信息互动、现场应急和事故预警等制度。
根据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受气象条件影响的事故报告后,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同时,将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类别及时通告当地气象部门;气象部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及时提供详细准确的实时气象资料,并抄送安全监管部门。一旦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门或安全监管部门指令需要开展现场气象保障服务,气象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气象援助。
另外,江西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特殊天气情况及时通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各有关生产单位,各级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根据突发气象灾害的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双方还将共同做好事故预警、救援处置气象保障的总结、评估工作,并据此不断完善事故预警、处置的工作预案。
青岛: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
位于山东省胶南市的青岛加华化工有限公司近日来了一名新员工,他不坐办公室,也不参与车间的具体工作,只是在各个车间之间观看,偶尔就工作中的一些环节向工人们询问一些问题。时间长了,工人们弄清了他的身份,原来他是由胶南市政府统一组织,安排到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一名安全生产监察员。这是当地响应青岛市安监局号召,搞好安全生产的又一有力举措。
青岛市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很多外地、外资企业前来投资建厂,尤其是随着石化产业被列为青岛四大产业基地之一后,大量的石化企业纷纷建立,安全生产问题在青岛显得愈发严峻。
生产安全对一个城市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青岛市政府认为,搞好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自己的事,更是当地政府的责任。作为安全管理者,必须主动出击,消灭安全生产中的隐患。搞好安全生产,是实实在在地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之举。
对于可能产生问题的安全隐患,青岛市加大整改措施力度和落实速度。今年以来已连续公布了两批需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共49项,他们还把关口前移,组成重大危险源评估专家组,对2100个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240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共查明有712个加油站、78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250个液化气充装站、103台大型锅炉等构成重大危险源,进而确定了有效监控措施。
篇5: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建筑构件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建筑构件生产行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建筑构件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难以避免,生产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另外建筑构件生产中的机械设备加手工劳动,使得繁重体力劳动多,而劳动者素质又相对较低,这些都增加了生产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之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筑构件生产中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因素),是指建筑构件生产企业长期或者临时生产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设备和生产对作业人员不安全因素)。
《安全生产法》之所以有上述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重大危险源是危险物品大量聚集的地方,存在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且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集体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同时,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专业人员及时识别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全面地掌握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及具体的危害情况,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是生产安全保证
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风险控制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要素。“重大危险源”简言之就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类容易构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企业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主要是在生产开始前,根据生产任务各方面的资料、当前的状态、外部环境、管理制度、工艺水平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以便在生产过程中对关键的部位、关键的环节进行重点控制,起到安全防范的作用。在生产开工前识别现场的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制定可控制的有效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现场事故的“隐患”,保障生产安全,为企业完成产值,创造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有利条件。
作为建筑构件生产企业,有着自身固有的特点。首先,产品多样性,存在高空作业、机械伤害、触电、化学性爆炸等,是重大危险源最多的行业之一,建筑构件企业在每个阶段都有着一定的操作差异,其中蕴涵的不安全因素也各种各样,并且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同时这些变化还有不规则性的特点。生产车间(部门)的整体素质不尽相同,一旦各车间之间不能有效地协调、配合,就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源。
随着科技的进步、安全管理模式的不断更新,一些老套套、老框框早已不适合现代管理的需要,只有顺应构件生产过程的规律,正确地运用管理体系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控制的方法,才能把重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生产过程安全。
二、重大危险源失控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源
在建筑构件企业中,绝大多数设企业内部加油站(库)来给砼拌车,泵车,货车等服务。一旦加油站发生事故,必定是重大性质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危险源失控在成的。如2007年11月24日上午发生在上海浦东新区浦三路909号的一家加油站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其中,两名在现场施工的工人当场死亡。
通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分析,认定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施工人员需要对位于地下的储气罐进行加压,但储气罐内残留部分油气,加上施工人员加压过度,储气罐遂发生爆炸。
为此,上海市安监等部门联合要求全市加油站,包括企业内部加油站,按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在安全评估过程中,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照,逐一进行整改和完善,使建筑构件企业建立一套有效的重大危险安全源监控体系、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推导事故防范规律
学会运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分析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程度,就能掌握生产过程中控制事故发生的主动权,所以它在生产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由于建筑构件企业自身的特点,各类的重大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和较高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安全监督管理及检查过程中,有效地运用管理体系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将各类重大危险源分门别类并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时针对性地对控制措施进行检查。
在生产过程中,常见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体打击。包括高空作业时的坠落物,可能发生的砸伤、碰伤等伤害。
2.高处坠落。在产品堆放作业中,由于作业人员的失误和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发生作业人员的坠落事故。
3.机械伤害。装修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或机械故障未被及时排除,发生绞、碾、碰、轧、挤等事故。
4.触电伤害。生产现场用电不规范,如乱拉乱接,对电闸刀、接线盒、电动机及其传输系统等无可靠的防护,非专业人员进行用电作业等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5.作业人员在生产现场不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也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
6.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对所从事的作业规程似是而非、似懂非懂,想当然做事而发生安全事故。
7.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不按严格的规章制度搬运、使用和保管时易发生安全事故。
以上七个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构件企业最常见的,也是重大事故隐患最突出的环节,在生产过程中如不认真识别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控制措施,就有可能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四、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落实
在生产过程中,按制定的风险管理措施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构件生产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要真正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生产车间是制定控制重大危险源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产品生产的特点把生产现场中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现场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措施。生产过程中,实施定人定期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同时,组织制定生产现场中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目标,实行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正确地掌握和运用管理体系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的评价方法,指导、帮助生产现场及作业人员如何有效地识别重大危险源,如何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采取相应的对策,尽量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加强对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以预防事故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真正做到 “安全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使生产现场的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都能自觉执行所制定的风险控制管理措施,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和工人自身的安全。
篇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第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和挂牌督办,按事故隐患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
(一)四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在媒体上公示,挂牌督办;
(二)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在媒体上公示,挂牌督办;
(三)二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在媒体上公示,挂牌督办;
第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依照事故隐患等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的二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挂牌督办事项、期限要求、责任单位的建议,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同意后,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向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所在的市(州)政府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工作。
(二)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通知书提出的督办事项,提出落实建议,报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同意后,以同级政府名义下达落实挂牌督办通知书的具体意见,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工作。
(三)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的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挂牌督办事项、期限要求、责任单位的建议,报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同意后,以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向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所在的政府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
(四)存在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所在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按上级安委会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提出的督办事项,提出落实建议,报政府领导同意后,以县(市)政府名义下达落实挂牌督办通知书的具体意见,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工作。
(五)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挂牌督办的四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挂牌督办事项、期限要求、责任单位的建议,报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同意后,以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向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
(六)存在四级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所在的地方政府按上级安委会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提出的督办事项,以地方政府名义下达落实挂牌督办通知书的具体意见,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承办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工作。
第四条 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在当地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安全监管局网站上公布挂牌督办信息。
第五条 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隐患的名称及责任单位;
(二)督办事项;
(三)整改期限;
(四)督办解除方式、程序。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当做到“五到位”,即整改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期限到位、责任人到位、应急预案到位。
第七条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责任;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期间,被督办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加强与上一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第九条 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企业,应提请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条 对重大隐患到达整改限期或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之日起10日内,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的部门应会同地方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或者根据省级指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出具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报告组织现场验收,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作出重大隐患核销和同意恢复生产经营的批复。并将整改结果在媒体上公告。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到位的,应暂扣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隐患排除。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大隐患治理激励约束机制,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隐患治理效果好的地方给予奖励。建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重大隐患不能如期整改、可能超事故控制指标的县级政府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约谈。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重大隐患治理与企业用地审批、信用评级、品牌创建挂钩,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及行政制裁。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靠企业自身能力无法完全排除的,且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很大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第十四条 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各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职责,协调解决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五条 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按要求完成整改。对经停产、停业整顿治理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十六条 承担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事项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督办事项无故拖延、敷衍塞责,或者在解除挂牌督办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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