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群众
群众利益无小事 范文(精选11篇)
篇1:群众利益无小事 范文
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我县紧紧围绕“把信访纳入依法治县轨道”的目标要求,以“事要解决”为工作目标,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全力构建法治时代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全县信访呈现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三下降”的良好态势。
着眼科学谋划,致力于高位推动。一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国“两会”、省“两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会议等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上饶县2014信访工作要点》、《关于切实遏制群众赴京、到省越级上访增长势头的紧急通知》《上饶县开展以“连民心、解民忧,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的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研究完善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矛盾纠纷源头排查、“三位一体”大调解、信访问题通报问责等制度;三是多渠道推动信访干部队伍和部门建设。县委、县政府切实加强了县级信访领导班子,县财政将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增至150万元,同时,强化了网络建设,在全县镇(乡、街道)开通了“阳光信访”视频接访系统。
着眼关键节点,致力于疏堵互动。把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全国“两会”、省“两会”等敏感时期,县信访局、县联席办对全县重要信访问题、重点人员进行了疏理排查,逐案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稳控,并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要求镇(乡、街道)、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亲自调度掌握情况后,向县信访部门报告信息。同时,要求重点镇(乡、街道)、部门单位在车站、码头等关键交通要点设立稳控点,加派人员值守,一旦发现人员失控、人员到京上访或进京访途中,要及时与县信访局、市驻京劝返工作组联系,整合资源进行补救疏导。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等敏感时期,我县未发生恶性上访事件和群访事件,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着眼接访包案,致力于领导带动。一是深入推动领导接访。继续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定期接访制度,确保每天有1名县级领导接访。深入推行镇(乡、街道)、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班子成员轮流信访值班、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天走访、问访制度。二是加强一把手包案。对县联席办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问题,由县级领导包案,实行县委常委会不定期调度制度,督促包案领导解决问题。2014年,我县四套班子领导共包案110件,解决94件。同时,要求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将疑难案件、赴市以上越级和重访案件、群访案件列入主要领导包案,对所包案件严格落实“四包四亲自”,明确化解目标和办结时限。2014年,乡镇、部门单位领导包案348件,解决278件。三是强化信访问题督查督办。建立健全了由县级信访部门牵头负责的信访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实地督查、定期通报、重点督查等手段。同时,对重要信访事项,由县联席办发函交办、跟踪督办、限期办结,推动促进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县联席办发函交办的165件越级访案件,均得以及时化解,成效显著。
着眼积案化解,致力于上下联动。今年以来,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深入开展了“连民心、解民忧,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的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对近年来发生的信访积案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采取会商会诊、联合办案、现场调解等措施化解信访积案,对于正常途径解决不了的,特别是对赴京非正常上访、赴京到省去市来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多年久拖不决、悬而未决的信访积案,采取公开听证、“三级终结”、信访救助、就业帮扶、心理疏导等办法,下实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促成停访息诉。2014年,县信访部门推动解决信访信访积案19 件,县联席办救助信访积案、难案17件,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息访罢诉”的目标。
2015年,县信访局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中,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力推行阳光信访、逐级走访和诉访分离,努力实现“一争创”、“二着力”、“三确保”工作任务,即争创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水平,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进程;确保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和敏感时期赴京非访“零登记”、确保不因信访问题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极端信访事件。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只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才会换来百姓的衷心爱戴,只有把百姓的事看的比天还大,才能无愧于人民公仆的光荣称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信访工作者将通过热心接待每一位来访人、细心处理每一封来信、耐心倾听每一次诉说、专心对待每一个问题、精心办理每一个事项打开一个又一个信访群众的心结,也将通过构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让信访温暖的阳光照耀到每个信访群众的心中!
篇2:群众利益无小事 范文
4月2日下午,在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认真观看了《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这部影片讲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新中国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周恩来总理来到河北邯郸伯延公社,用四天四夜时间走村入户,深入进行调研的感人故事。刻画了周总理深刻践行着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光辉形象,同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感人的政治课,观看后感触颇深。
一、形式主义害死人
伯延公社是革命老区,周总理在该公社调查目的是要解决社员是否要保留“公共食堂”的问题。如果调查不到真实状况,党中央就不会有正确的决策。郭凤林为了隐瞒真相,搞了一系列形式主义:把平时爱说怪话的“落后分子”关在邮电局后屋;威胁该村干部不能说真话等一些虚假信息来欺骗领导……周总理到伯延后,看到的是歌舞升平,听到的是一片赞扬,吃到的是鸡鸭鱼肉。但周总理明察秋毫,一步步揭开了村干部“善意”的谎言,最终了解到当地群众生活的真实情况。
“形式主义害死人”!其危害不仅在于部分村干部装腔作势、有名无实,还在于它使政策变了味、工作走了样,致使实事泡汤、好事办砸,进而演变为官僚主义。影片中,通过总理向毛主席如实汇报真实情况,第二天就在全国率先解散了第一家公共食堂,这些都是我们多么需要学习和借鉴的,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才能真正为人民谋利益。
二、扑下身子搞调研
周总理之所以能够了解到伯延公社的真实情况,靠的是真心、真情、真诚,靠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他从一进乡村看到树上的叶子都光光的,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为总理心里始终
怀着对百姓无限的关爱,观察才会异常敏锐。他善于从细节着手,搞调研时对欢送的干部群众说:“只要有一个问题没搞清楚,我就不会离开!”,从他给带病教课的小王老师穿鞋,到去“难缠户”二挺家串门,一步步剥开伯延公社的“庐山真面目”,这给大家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和强烈的心灵振憾!
总理在伯延调研时坚持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善于捕捉细节、去伪存真的敏锐洞察力,对今天的我们搞调查研究工作具有深刻的启迪作用。从该影片中可以看出要真心为百姓办实事,只听汇报永远是有水分的,只有真正扑下身子搞调研,多听听基层群众呼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才能达到调研的真正目的。
三、群众利益无小事
观看电影时我心中始终涌动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影片中周总理给出了答案: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为了群众,我们依靠群众。该影片周总理在他的四个昼夜里,走街串巷,深入群众的田间地头、屋里屋外、和老百姓打成一片。总理没有高高在上,而是俯下身子虚心向农民学习,甘做农民的学生,更赢得了百姓的尊敬和爱戴。
篇3:群众用电无小事
“早喊早到, 晚喊晚到。”这是大峪乡当地老百姓对赵振西的评价。
“乡亲们用电的事不分大小, 能帮就帮。”赵振西经常这么说。
1989年, 赵振西成为了汝州市电业局大峪供电所的一名普通农电工。二十多年来, 他饱尝风霜雨雪, 克服种种困难, 跑遍山坳间的沟沟弯弯, 给山里人送去了光明和温暖。
关键时刻, 他总是挺身而出
回忆起2011年冬天的一次巡线, 大峪供电所所长尚延伸记忆犹新:“那天雪大风大, 为了查找线路故障, 赵振西主动请缨, 和另一名农电工在风雪里走了整整两个小时, 终于在146号杆找到了故障点, 原来这里的线路被覆冰坠断了。当时杆上都是冰, 根本登不上去, 同行的农电工一脸愁意, 不知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 赵振西毫不犹豫, 敲掉冰, 踩着脚扣小心翼翼地爬上十几米的水泥电杆, 一只手用绳子拉着被覆冰压断的导线, 艰难地把断线接好。下来的时候, 电杆上又结了一层冰, 他是抱着电杆滑下来的, 身上的泥都被冻住了。”
在多年的巡线生涯中, 像这样的经历不计其数, 赵振西走了多少泥泞, 翻了多少山沟, 攀了多少险峰, 在恶劣天气中抢修了多少次, 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总不能把工作也耽误了
因为辖区用户居住分散, 每月月底的抄表收费成为赵振西的头等大事, 赵振西往往需要花很多时间, 来回跑好几趟, 才能完成收费工作。二十多年来, 赵振西做到了月清月结, 从未向所里拖欠过一次电费。
2014年1月24日, 赵振西的二女儿在外打工时不幸从高空坠落, 头部严重受伤, 被送往洛阳救治。得知这一消息, 赵振西和妻子立刻赶往医院。两天后, 只有妻子在医院照看女儿, 赵振西却自己回来了, 原来, 该抄表收费了……
“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 我没能守在她们娘儿俩身边, 她娘没少埋怨我。”赵振西说, “但是我要不回去, 这个月的电费咋办?孩子短时间恢复不了, 我总不能把工作也给耽误了。”当得知女儿已经能被搀扶着下地走路时, 这个年近五旬的汉子话语里满含愧疚:“等二妞好了, 我去接她们娘儿俩, 回来吃顿团圆饭……”
用电从来没愁过
大峪乡有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 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和小孩, 这无疑存在很多安全用电问题。赵振西时刻留心他负责的5个台区内留守家庭的情况, 每月在抄表收费时候, 都会为这些家庭义务检查用电设施, 维护用电线路,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耿庄村的陈老汉, 儿子、儿媳都在外打工, 家里只有他和老伴、两个小孩。2013年春节, 儿子回家过年带回来一个电磁炉, 老两口本来特别高兴, 但又想到家里线路老旧, 就一直放着电磁炉没敢用。赵振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 专门抽出一下午时间到陈老汉家里, 帮他检查并更换了线路。“虽然儿子不在身边, 但是有了振西, 不只是用电, 家里大小事儿也都从来没愁过, 这换了线, 以后再也不用烧柴火了。”陈老汉说着, 高兴地摆弄着电磁炉。
在当地, 赵振西的电话可以算得上是很多老人的“救急电话”, 除了用电上有事, 还有家里的电视没信号了、电话不通了等, 老人们第一时间都会想到赵振西, 都会打电话请他来帮忙。而赵振西, 不论谁家有啥问题, 不论啥时候打电话, 都会尽快赶去帮乡亲们解决。
篇4:群众利益无小事浅谈
[关键词] 群众;群众利益
【中图分类号】 D2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2-046-1
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繁重任务。群众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决定意义。人民群众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取决于他们的利益能不能得到实现。只有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三年前,我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到江苏省如东县岔河镇振兴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带着组织的嘱托、群众的期望,义无反顾地埋下头、沉下身,调研了解振兴村的情况,熟悉群众、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回顾三年历程,伴随着幸福与感动,承载着责任与担当,一路走来,感略最多的就是群众利益无小事。
一、群众的朴实让我感动
到村的第一件事,想方设法、积极争取补助经费,对全村的砂石路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修。群众很朴实,一件事就让大家接受了我这个新支书。
二、群众的支持是我的动力
2010年的10月,一位浙江老板拟流转50亩左右的土地投资葡萄种植项目。流转土地搞设施农业是好事啊,我们一班人兴高采烈地丈量土地、打灰桩,起早贪黑一户户做工作,终于把涉及的十二户流转协议签订好了。可是,浙江老板听说上级补贴的标准将从50亩提高到100亩后,二话没说走了。第一次想让群众增收的愿望,成了失望,大家的情绪陷入了低谷。两天后,签过协议的一位长者,拿着协议找到了我,对我说,“王支书啊,你们尽力了,大家不怪你,还来得及种麦的”。多么朴实的话语,让我如释重负。群众的支持让我产生更大的动力,通过积极招商引资,100亩的葡萄种植项目在时隔一年后,成功落户。如今,葡萄已注册了“紫妆”商标,销往上海、昆山等多地超市。
三、群众的理解是我最大的幸福
嘀、嘀、嘀……早上五点不到,电话那头急切地说:“王支书啊,我家今天卖壮猪,没的出脚路,我要路啊!”这是到村后群众打给我的第一个电话。“我们一会儿到,你家在几组,叫什的啊?”我心中一咯,问了句。群众工作无小事,挂了老宋电话,我拨通了孙主任的电话,让他到村办公室,并叫上分组村干。六点不到,我们一行三人,赶到了老宋家。东西两户也姓宋,大路在屋后,原来老宋和两边的宋家全处僵了,巷道都不让他走了。西边宋家,在几年前给老宋送了条烟,就把巷道上盖成了仓库,要走就从家里往后走。东边宋家,在去年因为老宋在巷道边上建了间厨房,也不让他走巷道了。老宋只能和他们两家一样,从自己家中向后上大路。平时走路还行,要是卖壮猪,车子就进不来。东扯西扯,事实基本清楚了,我们约定明天上午三个宋家一起谈。回到村办公室,召集村干部一起商量,明天怎么谈,统一了村干部的意见。第二天上午,经过多方做工作,西边宋家同意拆除搭在巷道上的仓库,老宋赔了他两条香烟。东边宋家经劝说虽然口头表态,两家和好,共走巷道,但心上没过这个坎。我们留下了老宋,再劝了劝他。“老宋啊,你家厨房本来不该不经东边宋家同意就盖嘛。”老宋连连点头。“别担心,时间长了,会和好的。”大家劝说着,“路在脚下,更在人心上。”是啊,我们的工作关系着党在农村的道路方向,更关系着党在农村的人心向背。
四、建议
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做到十二字:“立身正、处事公、办事实、待民善”。立身正: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处事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让群众心中这杆秤称出我们的重量、份量。办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待民善:关心群众的疾苦,视群众为衣食父母,用真情和真心去服务群众、奉献群众。
我们是时代的宠儿,组织给了我们舞台,群众给了我们机会;我们是新时代的开拓者,组织培养我们,群众关爱我们;我们是党在农村的领路人,组织信任我们,群众拥护我们。我们的工作压力很大,但我们的工作决心更大;我们的任期明确,但我们服务群众没有任期……
篇5:群众利益无小事
编者按:
2016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会见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参赛选手时强调,要着力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能力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本期我们介绍的便是兢兢业业坚守在民行检察岗位上,2016年获得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殊荣的青年优秀检察官季庆的事迹。他始终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秉公执法、服务百姓,先后被评为上海市检察院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青年岗位能手、上海市人民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能手”、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街道“十佳为老服务工作者”“优秀志愿者”等,并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
“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包括了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主要负责审查处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申请。除办案外,检察机关努力拓展延伸工作,诸如开设法治讲座、与街道司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交流、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介绍民行检察工作。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年,检察院对于民事行政错案的抗诉准确率还是较高的,大多数案件在法院再审中获得了纠正或调整。我们感觉到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是很支持很感谢的,民行检察工作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小舞台,同样也是我们法律人实现法治中国梦的一个大舞台。”――季庆
跻身全国民行系统业务能力佼佼者
200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硕士季庆,目前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的正科级助理检察员。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的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目前案件管辖区域为上海市北片九个区,扮演着上海检察工作的重要角色。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市检二分院在选拔人才时,有意识地引进青年复合型检察人才,季庆就是其中一位,此前他有过两年多的律师执业经验。自2010年8月参加检察工作,于2011年起加入民事行政检察处至今,由于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目前已经成为该处的青年业务骨干,主要从事房地产等领域的民商事案件审查办理。经层层选拔,季庆脱颖而出,被上海推选为参加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的选手,拿到了全国竞赛总排名第17名的优异成绩,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民行检察人才库。
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省一级民行检察最优秀、最出色的办案人员中先行进行选拔,换句话说就是“好中选优”。上海检察系统为此总共进行了两轮选拔赛,最终选出四名选手参赛,其中两位取得了全国民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为了准备这次比赛,季庆办案、备赛两头兼顾,充分展现了拼搏精神和顽强毅力。季庆的同事向记者介绍,这段时间季庆的精神压力很大,因为他觉得这次竞赛,既代表了市?z二分院,又代表了上海检察机关的业务水平,加之个人的职业追求,必须充分发挥上海民行干部的良好水准。因此备赛期间他不断自我加压,甚至睡觉时候都在背记业务资料,国庆节七天都在参与训练、积极备赛。
“就比赛的宗旨而言,就如曹建明检察长所讲的,高检院再次组织民行检察业务竞赛,不仅是坚持以赛代训、加强岗位练兵,高检院还希望我们要带动身边的人,整体提升民行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业务素质。”季庆道。
谈到这次拿到名次,季庆将之归功于二分院尤其是民行处对青年干部的培养机制。“我觉得自己小小的成绩,要归功于组织的培养。首先是‘走出去’。2012年我被派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挂职办案半年,审理了一百六十余起民事诉讼案件。期间,通过法官办案的角度,我归纳、收集了一些对民行检察工作有益的方法和经验。其次是‘请进来’。我们处有一个传统,就是会定期请一些资深的学者或法官,到我们这里集中授课或业务交流。通过他们的分享经验,促进我们的业务能力。另外,对于我们检察官平时办理的案件,我们处会有一个定期的案件汇报和研讨,处长戴子平常常鼓励我们每一位年轻同志,要大胆地发表意见,通过对每一个可能提出抗诉案件的讨论分析,在观点和思路上的交锋,锤炼我们的研判能力和表达能力。我们这个团体中,集中了上海检察机关民行方面很多优秀人才。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自己从他们身上汲取了很多好的经验和思路,近水楼台先得月,因而对自己办案能力的提高很有帮助。”
火眼金睛,打击虚假诉讼出成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要求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的监督。季庆检察官办理的一起前后跨度达12年、当事人借虚假诉讼恶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案,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4检察机关践行职业道德的优秀案事例”――
2002年12月,上海荟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荟佳集团”)为缓解公司资金紧缺获取银行贷款,与其员工张君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约定张君向荟佳集团购买上海市某处房屋,系争房屋登记于张君名下。但该房屋产权证、房款发票等文件均存于荟佳集团处。不料员工张君动了个歪脑筋,假戏真做,于2007年4月谎称系争房屋产权证遗失,向原南汇区房地产登记处申请并获得补证。2007年5月,张君找到程晴合谋,自导自演,同时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约定张君因生产经营活动向程晴借款人民币250万元,张君将系争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担保。双方至原南汇区房地产登记处办理了上海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证明。之后,程晴作为债权人,以张君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意图通过诉讼行使所谓的债权人权利。法院审理后径行支持了程晴的250万元还款诉请。
拿到此案,季庆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敏锐地发现了几个重要疑点:其一,该案程序上有疑点。一般被告都会为自己的权益进行辩护。而这个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诉请,全盘肯定,相当配合,显而易见缺乏一般案件诉讼抗辩的环节。其二,案卷材料中关于250万这个借贷没有转账凭证,都是现金交易,对时间和地点双方都模棱两可、说不清楚,甚至前后陈述不一致。其三,两个人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在双方除了借条且旧债未偿还的情况下,债权方便陆陆续续借贷给对方巨额现金的情况也有悖常理。另外,经调查,季庆发现这房子抵押前已经灭失,是先拆除后办的抵押,这个和正常抵押物的情况不一样,也不合常理。作为债权人一般要对抵押物的情况有所了解,房子都被敲掉了,还办了抵押,这个情况就比较蹊跷。债权人对此毫不知情,这是怎么回事?
带着疑问,季庆走访了原南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审理关联案件的相关法院。他发现,这起诉讼的目的,很可能是要借助司法程序来认定虚构的250万债权,进而行使所谓的抵押权,并通过后续关联诉讼最终?_到侵占荟佳集团财产的非法目的。通过再次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核实,确认依据关联判决已无法为真实的债权人荟佳集团提供救济,意味着只有推翻程晴与张君之间的虚假借款诉讼才能维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于是更加确认了本案的抗诉必要性。经抗诉后,法院再审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判决驳回程晴的诉请。抗诉后,市检二分院根据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荟佳集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发出后,也收到了荟佳集团积极回复与整改。
“该案办理后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检察机关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积累了开创性的做法和经验,成为上海民行检察打击虚假诉讼的经典案例。”季庆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
总书记在《之江新语?心无百姓莫为官》一文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季庆认为,“民行工作涉及的许多案件是和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我们秉持的观念是,老百姓的事情无小事。就算是标的很小的案子,我们也是要认认真真办的。
比如,有一起老太太乘坐公交的案件,下车过程中,老太太和上车的乘客身体发生碰擦,结果摔倒在车外站台,经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老太太为道路交通事故八级伤残。当事人因此打官司。
我们对于这个案件的几个细节部分作了重点调查核实:一审判决认为老太太没有遵守“前门上、后门下”的规定,以及下车时手没抓牢扶手,裁定由其自己承担40%的责任。但是通过对案件的审查,我发现细节有问题。首先,我通过翻阅上海市关于公交车的乘车规定,经对照案件事实后,发现老太太所乘的公交车所属企业当时并没有“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强制性规定。后来从车队了解到,前门上后门下的规定是事发后车队才印上去的,属于事后补救措施。其次,我们回看了车队提供的录像,发现老太太当时是紧紧抓住车扶手的。那么法院判决说没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是不妥当的。因此,老太太作为乘客,从规章制度和注意义务来说,都是没有过错的。“法院再审采纳了检察院的抗诉意见,最终以调解的形式,追加补偿老太太5万元的医疗损失。由此可见,民行检察对涉及老百姓民生的案子,一向秉持着严谨、细致的作风。”季庆道。
据介绍:二分院民行处作为上海地区的重要办案部门,办案量每年递增5%-7%。2016年全年办案量达579件,作为业务骨干,五年内季庆已办理了400余件申诉案件,包括抗诉、提请抗诉等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在自身积极办案的同时,季庆还负责所在办案组其他办案人员百余件案件的复核工作。
(本文案例中所涉人物和企业均为化名)
篇6: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
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道理,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特别要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这句话饱含着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谊,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篇7:群众利益无小事 范文
当我看到一名下岗女工这纸短情长的来信,感受到群众沉甸甸的信任与真情,内心十分激动。这名群众需要办理的仅仅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户口迁移,而 我只是履行职责做了解答和协调,没有想到群众却给予我如此深厚的感激之情。但在激动之余,我也倍感愧疚,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职责所在,就是我的份内之事, 面对这样的称赞受之有愧,面对群众的期望和真情,自己的工作还有很多的不足。
记得有一位学者在谈到户口的时候,作了这样一个概括:中国第一证件。的确,在当代中国,人们无论是从衣食住行到生儿育女,还是从求学谋职到政治 参与,都或多或少地受户口因素的制约。户口问题已经成为了老百姓关心的一个焦点。在日常工作中,我处常常会接到群众的户口咨询或是求助来信。一封来信对我 们来说可能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如果具体到某个群众,那就是一件大事。因此,尽管有的时候工作压力很大、工作任务很重,但是每当我收到群众的求助来信 从字里行间读到他们内心中的那份焦虑、那份期盼时,我就会深深地体会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也激励着自己踏踏实实对待每一项工作,认认真真地去处理每一封群众 来信,竭尽所能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户口难题。
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做为部机关 的一名干部,自己的言行举止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工作,人民警察的作风,甚至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孔繁森、郑培民等一大批党的好干部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就是因为他们做到了“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任长霞的事迹为什么能感动千千万万人,就在于她坚持执法为民、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为民爱民,用满腔 热血实践了她“还老百姓公道,是人生最大的追求”的诺言。的确,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份量有多重。
我们在群众心中的份量就有多重;我们对群众的感情有多深,群 众对我们的感情就有多深。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环境如何变化,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满腔热情地为人 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我们就能无愧于人民警察的称号,也就能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是站在火红的党旗下宣誓,投 入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成为一名光荣而神圣的共产党员是我的理想和追求。目前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和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 下,共产党员、人民警察代表着荣誉更代表着责任和使命。
要无愧于这个称号首先就要始终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 情,是踏踏实实为人民谋福利的内在动力,也是共产党员与人民群众心连心的牢固纽带。应该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时刻 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现代社会,信息沟通的渠道增多了,但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不能少,为民务实的作风不能变。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具体 的、实在的,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它需要通过每一名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个个实际行动来落实,一件件具体事情来体现。共产党员就应该始终 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 生活水平作为第一目标,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当务之急。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这奖那奖不如群众的夸奖”。作为部机关的一名普通干部,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从认真处理每 一封群众来信做起,从每一件具体的小事做起,想方设法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实践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一分一秒、一时一事中忠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在坚定理想信念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前行。当前,正值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之 机,我要积极投入学习教育活动中去,向任长霞同志和许许多多身边的优秀党员学习,以实际行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的考察和考验。2月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范文节选!
篇8:群众利益无小事 范文
有重点有事实
2011年,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共受理举报投诉57件, 按照规定的办理程序, 现都已办结, 办结率为100%。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统计数据来看, 房山区举报投诉工作主要存在行业较集中、隐患占多数、属实比例高等特点。另外, 在举报投诉工作中, 也同时反映出来了很多“人”的问题。
行业较集中
根据所属行业来看, 建筑业、交通仓储业是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 其次是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制造业等。在所有57件举报投诉中, 建筑业有22件, 交通仓储业有9件, 批发和零售业有7件, 制造业有7件, 教育业有3件,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有3件,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有3件,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有1件, 住宿和餐饮业有1件,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有1件。
隐患占多数
根据类别来看, 举报投诉主要包括安全隐患、事故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 其中安全隐患占多数, 有30件, 主要类型包括:违章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事故举报有14件, 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有13件。
属实比例高
根据查处结果来看, 在所有57件举报投诉中, 查明属实的29件, 部分属实的7件, 不属实的21件。其中举报安全隐患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有22件, 举报事故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有9件, 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有5件。
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比例为36/57, 占举报总数的63.2%, 属实比例较高。其中举报安全隐患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比例为22/30, 占举报安全隐患总数的73.3%;举报事故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比例为9/14, 占举报事故总数的64.3%;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比例为5/13, 占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总数的38.5%。
“人”的问题
在举报投诉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中, 多为“人”的问题。主要包括仍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存在;农民工安全意识仍然较低,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和违章指挥不敢拒绝;中、小、散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存在;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仍有不到位现象, 新员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尽责尽心尽快尽力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调整受理部门。2011年年初,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对原由监察科受理举报投诉进行了调整, 现由执法队受理举报投诉。
二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齐抓的工作局面, 进一步落实领导、科室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对于事故举报、政府批转举报等重大事项, 规定由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亲自进行签批;对于其他举报, 一律由分管领导进行签批。截至2011年底, 领导对举报投诉查处结果的审核签批率为100%, 且未发生因举报投诉工作查处不当引发的行政投诉和行政复议。
三是定期分析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向业务科室反馈情况。2011年以来, 针对群众举报的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建设情况,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专门召开了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 并会同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 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举报内容的重复率。
安监主动部门联动属地协同
针对受理举报投诉量不是特别大的情况,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为了保证查处质量, 不断健全“安监主动、部门联动、属地协同”的查处机制, 在勇于承担查处举报主力军责任的同时, 充分调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专业监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的积极性, 形成查处的合力。对于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举报,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坚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属地乡镇政府联合查处的工作方法, 建立联查机制, 保证件件有着落。
2011年, 在受理的全部57件投诉举报中,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单独查处的有36件, 占所有举报投诉的63%;联合其他部门查处的有17件, 占所有举报投诉的29.8%;属地乡镇政府参与查处的有17件, 占所有举报投诉的29.8%。
建立快查机制
举报投诉查处越及时, 社会效果越大。对此,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建立了举报投诉的快查机制。对于事故举报、重大隐患举报、社会热点问题举报等, 规定查处科室要在不超过24h内赶到现场, 快速进行查处;如果因道路远、时间紧等特殊情况, 不能在24h内赶赴现场的, 要电话通报属地乡镇政府, 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初查, 确保重大举报事项及时查处。2011年9月14日,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接到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转来的举报投诉:某施工工地的塔吊作业半径在一家幼儿园教室上方运行。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认为校园安全属于重大隐患、敏感话题, 随即启动了快查机制。执法人员在9月15日上午一上班, 就迅速赶赴现场, 发现举报属实后, 立即暂时停止了该施工工地5部塔吊的作业。在消除隐患后,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又将该举报件转给了房山区住建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房山区住建委又依法作出了进一步处理。
认真及时处理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牢固树立了“群众举报无小事”的意识, 对每一件举报投诉, 都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 深入现场, 认真取证, 仔细核查, 把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查深查实, 再小也要全力去办, 再繁也要全力快办, 再难也要全力办好, 对于多年遗留下来的隐患, 不推诿、不拖拉, 主动协调, 及时解决。
2011年6月15日, 有群众举报一个废弃多年的约20m高的铁烟囱, 下半截已经严重生锈, 随时可能倒塌压倒民房。接到举报后, 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当地乡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 但由于其产权单位多次变更, 所以无法立即解决。后经执法人员多方查找, 于6月20日找到了该产权单位的负责人, 并经过协商, 该单位同意拆除此烟囱。6月23日, 在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的监督下, 该单位对此烟囱进行了拆除, 消除了这一多年的隐患, 之后举报人也打来了电话对此表示了感谢。
明细工作加强培训
虽然, 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在投诉举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仍存在着许多不足, 主要表现:在办理举报投诉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举报投诉转办流程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受理举报投诉的范围和职责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篇9: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再证明
此前,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就事件的成因和性质作了指示:“乌坎村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是我们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
的确如此,在快速推进的城镇化之路上存在着各种隐忧,农村土地属于重点潜伏区。夹杂着或老或新种种原因,农村土地问题向来难解,但若不解,矛盾终究会一触即发。乌坎村事件就是村民对村里土地日益减少,而他们却未曾享受到土地收益的控诉。基层政府未能及时正视村民的这一诉求,致使事态复杂难控。
乌坎村事件可以说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乌坎村事件中的矛盾并不特殊,在不少沿海地区甚至中西部地区,都具有一定普遍性,值得我们借此自省自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相对发达地区的农民已渐渐离开土地,不再以从事农业为主。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对土地不在乎了,更不意味着他们的土地不打招呼就可以随意处置。或许过去,几十年的沿袭让农民以为地就该由村支书做主。然而,一旦农民走出村子,看到外面世界,他们也会思考,也会对比,其法律意识等会慢慢增强。他们也有利益诉求,也会奋起维权。在社会发展大潮中,很多人只看到了社会的进步,而忽视了农民的进步,以致于没有足够地尊重农民的权利,违背民意做了一些违法违规的事情。当前,农村土地违法违规现象量大、面广,即便有“天罗地网”,也难以全面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这些年,国土资源部门也一直在摸索,既抓土地违法问责,又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乌坎村事件的发生,让我们在发现问题的同时,也更加认清了应该努力的方向——须尊重农民的利益诉求,与农民互动起来。
与农民互动,须充分尊重他们的权利。这就需要加快农村土地产权明晰的步伐。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分别作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成为土地管理重要的责任主体。而只有产权明晰了,农民作为重要责任主体之一,才会更加有的放矢,才会有保护土地的内在动力。若权利都不明确,农民如何维权?又如何担责?正是因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乌坎村村民才误以为集体土地买卖可由村委会说了算。然而,现实中也不乏好的例子。一些地区的农民成立农民耕地保护协会,及时制止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调解土地纠纷,已成为耕地保护中不可或缺的“第三方力量”。
与农民互动,还须尊重他们的思想意识。透过乌坎村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在解决农村土地问题过程中,宗族、传统习俗的影响不容小视,尤其是在南方农村地区。据报道,乌坎村村民在宗族观念下,根本没有民主选举的意识,更不用说在动用土地之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了。再比如一些地区农民根深蒂固的“祖屋”意识,使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难度升级。不论宗族还是传统习俗或是其他,都是我们在处理问题时绕不过且需抱着尊重的态度去面对的。若贸然绕开放任自流,势必会令问题更加难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农村土地管理过程中,我们须时刻“想民之所想,办民之所需”,坚持权力透明、制度透明、责任透明,与农民互动起来,正视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益,谨防矛盾积累激化。
篇10:职工利益无小事(演讲稿)
十八大精神重民生
群众职工喜相闻
职工利益无小事
点滴关爱总是情
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直是我们党关注的焦点、工作的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二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群众利益无小事”,这质朴无华、饱含深情的话语,体现着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表达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闪烁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之光。得人心者得天下,这就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真谛。近年来,在我们园林局党组的领导下,全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始终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作为重要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职工群众工作生活条件,调动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取得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新胜利。
职工群众是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建设者,是推动园林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有青山绿水,才有城市发展,有优
1美环境,才有百姓宜居。2008年以来,我市绿化建设无论是总量、档次,还是投资,都创造了我市历史的最高水平。政府投资近30多个亿,四年的绿化总量就达到了近2000万平米,在绿化史上创造了大同速度,五年干了过去60年的活儿,创新了大同绿化水准。这些辉煌的成绩的背后都凝聚了园林系统广大职工群众的力量和心血。所以,我们要了解职工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切实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领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建设中来。我局工会组织始终把“职工利益无小事”牢记在心,作为工作的准则及基本要求。通过扎实开展“面对面、心贴心、为职工群众谋利益”为主题的谈心活动,梳理职工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并承诺对职工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在局党组的支持和帮助下,及时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例如:我局工会帮助无房户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多年来在儿童公园、大同公园内有三十家暂住户,而且乱搭乱建,不讲卫生,严重影响了公园的“窗口”形象。局工会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马上向局党组反映,经向市政府汇报后,并多次与房管部门、拆迁部门沟通,最终,我局利用公园改造之际,为这些无房户解决了住房问题,去年,这些职工已经全部搬迁安置到西三环安置区廉租房,为这些无房困难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
又如:我局工会为劳动服务公司职工解决养老保险问题。劳动服务公司的前身是园林处自收自支的大集体企业,有职工42人,但由于历史原因及经营不善,职工开不了资。
我局工会积极同有关部门联系,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问题,现劳动服务公司所有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全部得以解决。
此外,这几年,由于绿化工作任务量的加大,我们所有基层单位都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到了城市绿化建设当中,我们全局在公园、道路、景点绿化上,有150人多人的甲方代表队伍,这些职工不辞辛苦,没有节假日,五加二,白加黑,奋战在绿化第一线,他们都很辛苦,局工会在绿化大忙时期组织专人为奋战在园林一线的职工送矿泉水、太阳帽等慰问品,每年组织一线职工进行免费体检等等,通过一系列爱心活动,竭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办暖人心之事。
篇11:安全无小事[范文模版]
有一幅对联是这样写的,上联是:“校园安全,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安全,下联是: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才无事”。横批:安全是天!一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安全,对于我们学校来说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大事,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利在当前,功在千秋的大事。安全是学校工作的前提,没有平安和谐的良好氛围,就难以有正常的教学秩序,就难以提升教学质量。因此,学校领导深刻体会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让安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或许,你会认为安全问题离我们很远,有的同学心里可能会说:“我很安全啊!没必要这样大张旗鼓地教育我吧?”其实不然。想想自身的行为,不也有许多安全隐患吗?一至十班的车区在东面有个陡坡,可有的同学骑着车就冲下来,在你很拉风的同时有没有想过如果先着地的不是车轮会怎样?大课间有同学在排球场里踢球,在你撩大脚的时候有没有想过球砸到人群里会是怎么个后果?有些同学上下楼梯偏靠左边行走,或在楼层的楼梯、走廊内追逐、奔跑、打闹、玩耍,从而导致相互碰撞而受伤。血的教训不能再有一次,悲剧不能重演,为了预防此类事件发生,我们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掌握一些必要的卫生知识、安全防卫知识及应急避险技能,从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要安全意识和行为作为一种习惯进行养成。我们需要养成的安全好习惯有:遵守交通规则;不玩火;放学次序离校;不急追猛跑;上下楼梯右行礼让;增强安全自护意识;不做危险动作、游戏;离家离校要向家长或老师打招呼。
同学们:当你在谋划着新的一天的学习和生活时,是否想到了安全?当你在聆听奉劝时,是否想到它是用血的教训凝成的?当你对别人提醒或忠告不以为然的时候,是否想到因为一时的疏忽,一次的失误,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痛苦,给家人蒙上阴影,给社会带来负担,给国家造成损失?避险不是辟邪,是需要我们加强注意来提高防患意识的。
最后,作为读书人,让我们把这句“安全无小事,隐患是事故”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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