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精选11篇)
篇1: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关于我校2011年下半年成人本科生(含自考本科生)学
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函授站(教学点)、其他有关的本科毕业生:
接学校学位办通知,我院2011年下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2年1月毕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2011年6月及2011年12月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①成教生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自考生各门课程成绩合格。
②成教生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单科成绩达到80分;自考生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单科不低于65分。
③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说明:
1、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可免考英语;
2、外语专业的本科生需考第二外语。
④毕业论文成绩合格。(将答辩合格的论文交到学籍科)⑤满足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其它条件。
三、申请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 逾期不予受理。请毕业生
将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函授站(教学点)学生由所属的函授站(教学点)集中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生由我校自考办集中办理。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要错过时机,按学位管理条例,本次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四、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缴纳费用——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连同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等级原件(通过全省学位外语统考的学生除外)、身份证复印件、蓝色背景二寸、一寸照片各两张交学籍科(相片背面务必用圆珠笔注明专业、姓名,照片正面不得有任何污损)。
五、收费标准
800元/人。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科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篇2: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相关政策:
贵阳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011-05-06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贵州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阳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科门类。根据我院现设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医学、理学。
二、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宪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并达到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毕业各科成绩合格,表明其确已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该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必须通过省学位办公室组织的外国语、计算机学位课程考试并合格。
对先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后取得本科毕业证的,申请授予学位时间与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合格时间相距不得超过三年,既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须在有效时间内。
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的学生,仅获得学位课程单科合格证者,均可在次年报名补考另一科学位课程(补考资格仅有一次),补考合格者只能在当年申请学位。
三、授予对象为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系以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校举办的大专起点本科生、高中起点本科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受过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无明显改正的;
(三)考试作弊的;
五、学士学位工作程序和受理时间
成人本科毕业生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后,在5月份(成教生在毕业当年,自考生于毕业后一年)必须向贵阳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和提交相应材料,6月份贵阳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贵阳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对申请人逐个审核,将提出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经教务处汇总审查复核,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7月成教院根据经审批通过的名单进行制证并发证。未按时来申请授
予学位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细则解释权归贵阳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贵阳医学院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疑问解答
2011-05-06 00:00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的报考资格有哪些?
A:经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生,在学籍有效期限内均可报名。注:具体到我校即是属于我校的成教生和贵州省独立本科科段自考生。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如何报名?
A:报名分两部分进行:首先,在贵州师范大学主页上进行网上报名;其次,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具体事宜参见每年的学士学位课程
考试报名通知即可。
Q:网上报名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A:(1)报考科目:贵阳医学院的考生均为非英语和非计算机专业;
(2)考点选择:凡向贵阳医学院申请学位的考生,必须报名在贵阳
医学院参加考试!
(3)就读院校:正确填写为“贵阳医学院”;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报名费是多少?
A: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黔价费[2002]79号)文件规定,考
试报名费:60元/科。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有没有复习资料?
A:为帮助考生理解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科目的大纲、熟悉考试的方法和技巧、掌握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贵州省学位办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计算机课程考试指南》、《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
试指南》,并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此资料在学位报名现场确认时
有出售,自愿购买。
Q:参加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考试时,带哪些证件有效?
A: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身份证。持其他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如
过期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学生证等。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考试结束后何时知道成绩?
A:查询方式:短信查询或在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面查询。具体参见每年发给考生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考试的考生注意事项”。
Q:何时到校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A:我校受理本科毕业生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的时间为每年5月中
下旬。
Q:哪年毕业的才能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
A:本科学生毕业后达到申请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的必须及时申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来说,成教本科毕业生,就是毕业当年。自考生是毕业的后一年。如有其他情况以省学位办的文件为准。举例:成教生:毕业证的毕业日期是2011年1月10日,则在2011年5月
交学位授予的申请书和材料。依此类推。
自考生:毕业证的毕业日期是2010年6月30日或2010年12月30日,则在则在2011年5月交学位授予的申请书和材料。依此类推。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考试地点在哪里?
A:贵阳医学院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地点在贵阳医学院内。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什么时候出成绩?
A:一般在考试当年的5月份。
Q:通过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后是否有合格证?有效期是多
久?
A:通过考试后,有“贵州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课程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省学位办制作好方可发给通过的考生。此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过一科是一科,在学籍有效期内必须考完。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时带哪些材料?
A:①学位申请书……1份
②本人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审原件)……1份
③两科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审原件)…… 2份
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1份
⑤本人照片二张(彩照、一寸、兰底)及电子相片一份(成教生
不准备,自考生准备)。……2份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是什么时候? A:通常而方,网上报名时间:各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现场确认时间:各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若有变动,以省学位办下
发的文件为准。
Q: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考试相关流程简介:
A:第一年 11-12月中旬 ……学位网上报名
12下旬 ……学位现场确认
次年 3月 ……学位准考证领取和学位考试
4月底、5月初 ……学位公布
5月中下旬 ……学位申请
6月中旬 ……学位大会审议
7月 ……学位证书制作及发放
附2009级临床学位申请相关程序,大概时间作为参照: 2012年贵阳医学院成人本科学士学位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2年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1、受理时间:2012年5月份中下旬
2、申请对象:
2012届的成人本科毕业生和部分2011届成人本科毕业生 2011年6月和12月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
3、申请程序:学生本人以书面申请形式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材料如下:
①学位申请书1份
②本人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审原件)1份③两科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审原件)2份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1份
⑤本人照片二张(彩照、二寸、兰底)及电子相片一份。2份5、6月份成教院根据《贵阳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对申请人逐个审核,提出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并送交教务处,经教务处汇总审查复核,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6、7月成教院根据经审批通过的名单进行制证并发证。
7、符合条件不按时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贵阳医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篇3: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校区、院(部):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贯彻〈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南理校字[2009] 1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上半年成人(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我校成人(自考)本科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三个月内提出申请;
2、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业,所有课程考试(考核)、毕业
论文(设计)和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均达到及格及以上要求;
3、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上报材料
1、培养单位(指系、校区、成教院)报告;
2、南昌理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员
名单汇总表(见样表);
3、成人(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两份);
(另交小两寸照片两张,同底电子版一份[用身份证号码]命名上交学位办)
4、申请者思想表现及各科成绩一览表;
5、学位课程成绩单;(由系部组织考试,改卷老师在成绩单上签名)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学位外语考试合格;
三、报名截止时间
2月26日前上交全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南昌理工学院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人
员名单汇总表
2、成人(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校学科学位办
篇4: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字[1992]1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教本科毕业生准予授予学士学位。为了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并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范围
1.凡我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种办学形式所培养的有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主考的应届本科自考毕业生。
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或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专科起点的本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学校向我校推荐者。
第二条 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通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生在校期间各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者。
3.参加由各学院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学习和考试,且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4.必须参加山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2.有考试作弊记录。
3.在校学习期间所有考试成绩未一次通过,有补考课程。
4.经学校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者,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程序与办法
1.按我校学校委员会《山大教字[89]008号》文件规定,我校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由校学位办统一管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继续教育学院具体实施。
2.成人本科毕业生所在院部将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及报名材料上报继续教育学院,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报山东省教育厅参加外语考试。
3.学校学位委员会对学位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全面评审
坚持与授予普通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相同标准授予。
篇5: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2013届所有本科毕业学生:
根据《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攀学院〔2012〕4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总体安排,现启动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统计工作,现就统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认真领会学位授予文件精神,核定本学院第一次拟授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6月20日—6月24日,电子档公示在各自学院的主页,纸质档公示在各自学院所在地。公示后将拟授位统计表(纸质和电子档)和学生成绩统计表、学生基本信息表(电子档)于25日上报校学位办学位管理科。
二、各学院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准确、细心填报学生的所有信息,为了保证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填报工作必须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指定具体的统计人员完成,不得有学生参与填报和统计工作,如因填报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各学院和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三、2012届学生的授位申请工作已经结束,请各学院在做好授位统计工作后,连同13届第一批拟授位学生一起进行公示和上报。
四、2013届本科毕业生授位的相关条件:
1、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且最终平均学分绩点≥2.0(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1.5);所有的考试课程成绩以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成绩为准,考试科目以2009级培养方案为依据,但统计时体育课成绩不列入统计范围内。平均学分绩点=∑(成绩绩点*该门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数
2、本科生(不含艺术类本科)计算机二级考试折算后课程成绩达70分,艺术类本科生参加校内计算机二级考试,考试成绩达70分。
3、《大学英语4》考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非艺术类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报道分为340分折算为《大学英语4》课程成绩70分;艺术类本科生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50分折算为《大学英语4》课程成绩70分。
4、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相关规定,少数民族学生在招生录取时所加分数不同,《计算机基础2》及《大学英语4》两门课程的考试成绩需达到65至70分。
5、体育合格。每一学期体育课成绩均达60分者为合格。
6、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需达“中”及以上。但毕业设计(论文)在同一学期内不得做两次答辨。
7、取得毕业资格。
非计算机和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以上条件需同时达到者,给予授位;计算机学院和外国语学院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需达到本学院对学位授予的另行要求。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不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2、在校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授位时未解除者;
3、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六、其它条件均达到授位资格,仅有一次考试作弊记录者,在考试作弊后,且在学校授位的规定时间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位。(作弊名单学生处提供)
1、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受到省(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嘉奖或表彰者;
2、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主持者(课题在授学位之前必须结题)或专利获得者;
3、参加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和省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全省
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者;
4、参加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及学术竞赛获二等及以上奖励者。
七、各二级学院必须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本学院第一次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后,再进行公示,公示后学生对公示结果有质疑者,根据文件精神,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必须接受学生的投诉,并对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后给予回复。
八、对于考取研究生,而其它授位条件没达到者在建议是否“授位”一栏中填写“不授位”,备注栏请注明“考取研究生”字样。
九、授位时间安排表:
5月15日-6月15日 12届毕业学生的授位申请、成绩审核等工作
6月20日-6月24日 各学院核定本学院第一批授位学生名单并公示
6月25日-6月27日 校学位办复核全校第一批授位学生名单
6月28日-7月1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全校第一批授位学生名单并全校公示 6月29日-7月1日 制作学位证书、加盖印章
7月2日上午 召开授位典礼
7月2日下午 发放第一批学位证书
7月5日-7月7日 各学院审核本学院第二批授位和不授予学生名单并公示
7月8日 校学位办复核全校第二批授位和不授予学生名单
7月9日-7月10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全校第二批授位和不授位名单并全校公示
7月11日 发放第二批学位证书
十、统计过程中不清楚者,请及时与学位管理科罗老师联系,电话 3370661
附:攀枝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攀学院〔2012〕43号)文件
特此通知!
校学位办
篇6: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2017年下半年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申请资格:本科在读期间已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即学位外语成绩≧60分),并且已经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同学均可申请办理。
2、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14-16日,08:30-11:00 13:30-16:00.3、学士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反正复印件在一张纸上一份)3)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纸质版照片一张(照片后用蓝色油笔清晰标明申请者姓名、身份证号)以及一张同底同版的JPG格式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文件小于16K,144*192像素)。
4)填写并提供以“本人真实姓名”命名的电子版《学位证书申请表》(学位证书申请表请从QQ群共享文件或官网下载后,按照样表内容填写。)5)电子版照片与电子版《学位证书申请表》,请一并用附件的形式发送至负责老师电子邮箱,并留言说明,有回复后方为收到申请表。
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fazhong90@163.com
4、申请材料请报送至:主楼312
5、申请咨询电话:0411-87667751
6、预计学位证书签发时间:2018年1月
7、预计学位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3月
注:请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根据主考院校通知,逾期不予补办,望周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与培训处
篇7: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领导:
成人高等教育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质量,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论文工作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科研训练、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过程。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我校2004年4月制订的《辽宁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201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
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配备指导教师工作应该在第四学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即在2014年5月9日前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教学工作全部结束。各教学单位必须于2014年5月10日将毕业班的毕业论文成绩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总成绩电子版上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邮箱changshengliu04@163.com),以保证本届学生顺利毕业。
二、论文工作认真周密,制定详细计划
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首先必须制订出本届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计划中要详细列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称等情况、制定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宣传动员讲座、聘任论文指导教师、组织拟定论文备选参考题目、成立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考核、论文工作总结、论文材料归档等各个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措施。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确定后,要立即将电子版上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邮箱changshengliu04@163.com)。我校将安排人员按照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中的论文答辩时间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督查。
三、聘请高级职称教师,保证指导质量
各教学单位要聘请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科研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 1
强和论文指导能力强的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为保证指导工作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文科不超过8人,理科不超过5人。要召开论文指导教师会议,落实指导教师的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指导教师增强责任意识,从严治教,确实保证论文指导的时间和精力的投入。
四、拟出足够论文选题,保证选题质量
毕业论文(设计)备选题目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学生最终论文质量。各教学单位要组织论文指导教师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培养目标要求,拟出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有学术价值、有现实意义、适合学生特点、有难易程度的备选论文参考题目。每个专业提供给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备选参考题目数应是选题学生人数的两倍以上。领导小组在对这些毕业论文(设计)备选参考题目审核合格后,再公布给学生选作,也可以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协商另外拟定新的论文题目。两名或两名以上学生选择同一课题时,每名学生的研究方向应该不同。
五、做好论文写作动员,举办论文讲座
1、为了使学生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认识,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教学单位要举办“怎样撰写毕业论文(设计)”为主题的毕业论文专题讲座,组织有较高科学研究工作经验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宣传动员,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介绍毕业论文(设计)从开始选题到答辩结束全过程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比如:学生如何依据个人的研究能力、特长、个人兴趣等因素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合学生本人的课题和论文指导教师;如何与指导教师一起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计划和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如何围绕课题进行社会调查和查阅资料;如何撰写论文提纲和初稿;如何与指导教师进行交流和论文修改;如何按照学校的论文写作规范格式和学校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模板打印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以及在论文写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等,让学生明确合格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标准。
2、要及时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备选参考题目和论文指导教师的联系方式,以供学生选择课题和联系论文指导教师。
六、加强论文写作指导,提高论文质量
1、在整个论文撰写期间,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学生沟通,指导学生理解论文题目意义,提出明确的写作要求,向学生推荐相关的参考文献和资料;指导学生收集和查询有关资料的方法;指导学生使用相关的仪器;指导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撰写论文写作提纲(设计方案)和初稿,直到最后定稿。
2、毕业论文(设计)篇幅应在4000字以上,论文(设计)摘要在400~500字。学生按《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完成论文写作以后,指导教师要进行审阅,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细节问题。比如:论文中文献引用是否得当、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是否相符、论文内容是否合适、数据是否准确、结论是否正确、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学校规范等。指导教师要提出修改意见,经过学生修改后,指导教师认为达到基本要求并写出论文评语(要签字)后,学生方可参加答辩。要严格杜绝论文抄袭、弄虚作假。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是记录教师指导学生论文工作的方式之一,教师在指导学生论文写作过程中要及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教师的论文指导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七、精心组织论文答辩,保证考核质量
毕业论文答辩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考核的重要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校外教学单位的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有辽宁师范大学校本部教师参加,由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指派。答辩委员会可以根据学生人数分若干小组答辩,答辩小组有正副教授和讲师3~5人组成,其中组长由副高职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答辩教师要对本答辩组学生的论文材料从内容到格式进行严格审查。答辩时要求学生围绕论文写作的重点问题自述10分钟左右,答辩教师针对课题中有准备的关键问题提问5分钟左右。答辩时对学生的提问,一般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着重考核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考核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答辩组长要安排答辩秘书,对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做认真记录。记录要准确、整洁、真实,体现答辩过程。
3、答辩小组要对学生从撰写论文(设计)过程中的能力表现、论文质量、答辩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写出全面客观评语,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其中优秀的总数不超过20%,优良的总数不超过50%。要填写论文答辩记录表和论文考核表,答辩组全体教师要签字备案。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准予毕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发给结业证书。其补考安排在以后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进行,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八、总结论文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考核结束后,教学单位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
验,找出差距,以便在以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得到改进。
九、收集整理论文材料,论文成绩存档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各环节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存档材料主要有三部分内容:
1、过程材料:包括本教学单位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论文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学历、职称、所在单位)、学生论文答辩分组名单、向学生公布的论文参考题目、拟订论文参考题目的教师名单和职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过程材料与本教学单位其它课程教学过程的材料一起保存。
2、考核材料:包括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考核表,以及总成绩表。考核材料与学生其它各科原始成绩单存放一起,永久保存。
3、备案材料:包括打印的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论文全文。备案材料与学生各科试卷一同保管,保存四年。
十、规范论文写作格式,使用统一模板
本届毕业学生使用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模板有三种:“论文写作规范”、“论文(设计)任务书”和“论文封皮和内芯”模板,教学单位要通知学生从辽师大继续教育学院网页http://jxjy.lnnu.edu.cn/ReadNews.asp?NewsID=239下载使用。教学单位使用的毕业论文考核相关表格模板有两种:“论文答辩记录表”和“论文考核表”模板,可从辽师大继续教育学院网页http://jxjy.lnnu.edu.cn/ReadNews.asp?NewsID=239下载使用。
十一、论文指导答辩收费,执行新的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辽价发(2003)15号文件精神,我校成人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指导费每生收费350元。
请各教学单位领导认真组织指导教师学习和落实本通知。对未按我校规定和要求执行的,学校将对该教学单位本届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篇8: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教务处[2013]10号
根据我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2013届毕业班学生英语、计算机学位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水平考试科目及适用的学生范围
1、科目一:大学英语学位水平考试(四级)。适用学生:2013届理、工、经管类各专业(即非艺术和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最好成绩低于390分者。
2、科目二:专业英语学位水平考试(四级)。适用学生:2013届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统测(TEM4)考试未取得合格证书者。
3、科目三:大学英语学位水平考试(三级)。适用学生:2013届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最好成绩低于55分者。
4、科目四:计算机学位水平考试(二级)。适用学生:2013届理、工、经管类各专业(即非艺术和非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未取得四川省或全国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者。
5、科目五:计算机学位水平考试(一级)。适用学生:2013届英语专业和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未取得四川省或全国计算机一级等级合格证书者。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各科目均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命题范围、要求及试题难度均参照全国或四川省相应的等级考试大纲。
2、外语水平考试各科目均含有听力测试的内容,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3、计算机学位水平考试(二级)设两个语种(C语言和VFP数据库),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语种。计算机学位水平考试(二级)要求与四川省第38次计算机等级考试(即2013年4月的二级考试)基本相同,理论部分包含《计算机基础》课程的部分内容(15分,客观题),不包含《软件技术基础》课程的内容。
两个语种均包含笔试和机试两部分,笔试和机试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4、计算机学位水平考试(一级)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和要求与四川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基本相同。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13年6月2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条件
(1)应届毕业生:我院已报到注册的2013届本科毕业班学生,凡进入毕业资格审查环节的,可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自愿报名)。
(2)我院2011年、2012年毕业的往届毕业生:若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未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其它方面基本符合的,可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外语水平或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到原学生所在系填写《往届生学位水平考试报名审批表》,并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原件,经所在系和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接受报名。
2、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0-15日。
(2)报名地点:2013届应届毕业生到所在系教务办公室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到原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报名。
五、其它事项
1、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通知和要求履行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及参加考试,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或参加考试的,责任和后果自负。
2、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学院的相关考试规定。对于考试作弊或严重违纪的考生,学院依据有关规定将作出如下处理和处分:
(1)取消其本次考试的资格,成绩记为零分。
(2)视为学术不诚信,即在“德”方面没有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应届毕业班学生将作结业处理,往届毕业生将不再受理其学位授予申请。
(3)对于应届毕业生,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教务处
篇9: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办学单位:
根据津学位中心[2013]03号“关于做好2014年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将于2014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1:30分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内容及基本要求
根据市学位办《关于开展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的通知》(津学位办[2002]24号)精神,2014年“外语统一考试”的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及题型、词汇量等基本要求均按照由市学位办和市学位中心组织编写的“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 “(二次修订版)和天津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小语种)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要求执行。
2014年“外语统一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俄语。所有语种都不考听力。
天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要参加日语语种考试,其余各专业均要参加英语语种考试。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均须先在网上报名,再到现场报名。
1.报名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
2.网上报名:凡在本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10日—12月10日登录市学位办网站,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考生报名信息。
市学位办网址:http://111.160.191.243
3.现场报名:经过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3年12月12日—12月16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人证)到天津师范大学南院逸夫楼二楼多功能厅进行拍照、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并交费。天津师大南院地址:河西区八里台吴家窑大街(师大南院北门)
每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三、其它事宜
1.考生所需英语、日语考试大纲以各单位为单位向市学位中心统一定购,其它语种考试大纲考生可直接到天津外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购买。
2.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地点及考生须知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每位考生应注意仔细阅读,认真理解,严格执行。准考证在现场报名时当场发放。
3.根据津学位办[2008]11号文件的要求,从2009年起我市成人外语考试不再设置外地考点。学生可以参加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合格标准在我市申请学位时予以认可。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所属各函授站。
4.本次考试将于2014年5月8日至5月31日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考试成绩。
5.从2009年开始,不再向考试合格的考生发放合格证书,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从学位办网站打印成绩单,凭成绩单申报学士学位。
6.参加当地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函授学生,也要打印成绩单或者具备合格证书,凭成绩单或者合格证书申报学士学位。
7.各单位要对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学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违反学校校规,在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中违纪和作弊的同学将按照天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守则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天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篇10: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西交教[2014]85号
各学院、书院、有关单位、2015届本科毕业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我校将在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其中1-5必须同时满足):
1、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各门必修课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分(不得出现补考或重修),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3、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性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审查同意并报学校审批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有关申请支撑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7、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特优等因素可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二、推荐时间、办法及程序
1、为维护公平竞争、自主选择的推免工作环境,避免推荐免试(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相互干扰,切实提高推免招生质量,教育部自2015年起将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阶段。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推荐工作应在9月20日前结束,接收工作应于10月20日前结束。
2、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也不再设置留校限额,除专项推免名额有校内外之分以外,其它推免名额不再区分校内、外名额。专项推免名额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名额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定向名额、“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定向名额。
3、学校在给学院分配推免名额时,将考虑学科排名情况,向国家级科研基地所在学院和学术特区联系学院予以适当倾斜;对上一本科教学工作考核优秀的学院,获得本届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及以上奖项的学院予以一次性适当奖励。
4、各学院应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和学生所在书院的院务主任以及各相关系(所)主任参加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办法的制订和推免生名额的分配、各类推免生的条件审查、推荐与接收工作。各学院应向本学院师生公开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及实施细则。
5、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免的原则,其中德育部分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其所占比例为总成绩的10%,智育部分所占比例为60%,综合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
6、推荐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首先根据推荐条件及智育成绩和书院提供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然后组织学科教授或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进行综合面试;最后根据第5条计算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名单。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7、少年班、钱学森实验班、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试验班、侯宗濂医学实验班、学硕连读班学生的推荐免试资格将分别根据各自的管理规定确定。
8、学生在校期间因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各类国家级竞赛并获得规定等级奖项且符合推免条件者,可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具体由本人提出申请,竞赛活动相关组织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9、学生参加经由学校签订的本科生国际交流访学项目,学校将按协议中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及推荐条件确定学生的推荐免试资格。
10、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和个人保证书(不参加毕业分配、不报考硕士研究生,并按时报到入学)(见附件2),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学院须于9月20日前将数据库、主管院长签字后的推荐名单、推荐表、学生学习成绩单报教务处(主楼E座1303)。个人保证书由学生所在学院保存备查。
11、学院向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发放“推免资格证明”(见附件3),每人限一份,用于校内接收推免生使用。
12、教务处负责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推免名单,并在9月25日之前统一上报至教育部新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同时将名单报送陕西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政策审核。
三、各学院应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生办法》及《西安交通大学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接收推免生细则,有序进行本学科、本院、本校、外校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申请本校的推免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在校内跨学科、跨学院选择专业和导师,并自主选择攻读学术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推荐工作有关要求
1、如发现被推荐的免试生在研究生入学之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的推荐资格或入学资格:
l 推荐后必修课程考试出现不及格者; l 2015年7月不能按期毕业取得学士学位者; l 受到校纪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l 体检指标不符合规定者;
l 有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成绩或其它申报材料内容造假者。
五、其他
1、免试国防生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且不能录取为长学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有关国防生的要求执行。
2、团中央支教团成员的推免名额为留校名额,学生须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拔条件、程序和时间进度由学校团委参照教育部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拟定,并报教务处和研究生审核后执行。
3、凡申请到外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其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经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教务处盖章。未获得学校推荐免试名额的应届生不允许向外校推荐,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推荐学院负责。
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务必重视,熟悉政策和学校规定,并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推免工作通知精神,坚决杜绝任何人在推荐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搞不正之风。凡有亲属为推免生申请者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对其亲属的推荐、复试、审核等所有环节的工作。在推荐名单经学校审定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做出承诺,否则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将进行责任追究。
举报信箱:zplu@mail.xjtu.edu.cn yzb@mail.xjtu.edu.cn 举报电话: 82665564 8266556
5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文件下载”区域下载
1、西安交通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
2、西安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生个人保证书
3、推免资格证明
教务处
篇11: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学员成人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为了提高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位英语三级考试的通过率,结合本次考试的最新动态和信息,外语教研部决定为电大同学进行考前辅导。以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位英语考试真题为主,其中会计、工商以网考方式参加中央电大考试的同学一并学习。统考时间:2012年4月底(周六)
辅导时间及学习安排:3月10日(周六)晚17:302011年11月份考试真题(A卷)
3月17日(周六)晚17:302011年5月份考试真题(A卷)
3月24日(周六)晚17:302010年11月份考试真题(A卷)
3月31日(周六)晚17:302010年5月份考试真题(A卷)
四月份学习安排课堂安排
学习教材:《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历年真题》 主编 刘本政2011年出版 定价:42.00学习建议:1.购书(学府)下载相关真题
2.下载学位考试单词或购买配套单词书《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词汇必备》
3.4.课前预习,先做一遍。有问题可加电大学位考试英语学习群QQ:217086345(注明学号 姓名 专业)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外语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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