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0(精选5篇)
篇1: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2014〕7号
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关院:
为做好我校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相似度检测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2014年上半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职业学校教师硕士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生部进行复审。审核内容包括:学费、成绩学分、学位英语成绩(仅全日制硕士)、学术活动、发表论文情况等。资格初审须于3月27日之前结束,学院应及时将初审通过的研究生名单(须包含学号、姓名、学科专业(领域)、学位论文题目、类型层次等基本信息)经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部。报送材料见附件一。
2.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研究生须进行论文学术不端相似性检测,请各相关学院于4月7日前统一将硕士学位论文交至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第二办公楼203办公室),研究生部将集中对学位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被检测学位论文为WORD电子文档(除去封面、附录、致谢、公开发表论文等),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学号+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doc”。
3.硕士学位论文字数要求和学术不端相似性检测标准:学院将申请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交至研究生部前,须对学位论文进行论文格式和字数检查,原则上,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字数文科类要求四万字以上,理工科正文字数要求三万字以上。检测相似度<25%为通过学术不端检测;25%≤检测相似度<50%,论文修改重检,再次检测相似度<25%为检测通过,否则视为检测不通过,推迟半年申请毕业;50%≤检测相似度直接取消本次学位申请,推迟半年再申请毕业。
4.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通过后,由研究生部组织学位论文的评审,学院应对盲审论文进行格式上的严格审查,并于4月17日前将纸质硕士学位论文按要求交至研究生部。
二、学位论文盲审
1.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评审均进行双盲审,盲审分数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视为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盲审论文成绩一篇为70分以上(含70分),另一篇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则需加送一次且其成绩为70分以上(含70分),视为通过论文盲审,否则视为盲审不合格,推迟半年再申请。如果双盲审成绩首次均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则直接推迟半年申请学位。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各专业申请学位的中职教师总数50%的比例(四舍五入)抽检,该部分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双盲审,其余由学院组织双盲审,且至少一篇需送校外盲审。提前申请毕业的研究生需送985高校进行盲审。
2.凡不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装订格式要求的,将一律退回重做。凡是漏报、逾期补报论文题目的均作为盲审论文处理。
3.论文评审通过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部领取盲审结果和评审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研究生。
三、学位论文答辩
1.所有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通过后,均需进行学位论文的双答辩(预答辩和正式答辩)。原则上,第一次预答辩按该专业毕业总人数30%的比率设定未通过者;未通过者根据第一次预答辩的修改要求改定后进行再次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进行正式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执行。
3.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为6月8日。
4.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应于6月12日前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赣科师研字[2011]13号)文件完成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推报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工作,强化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妥善安排研究生论文答辩期间的工作。
2.各学院须了解本培养单位研究生的欠费情况并催缴,欠缴学杂费的研究生的论文一律不予评阅、答辩。
3.各学院须在5月21日前将论文预答辩及正式答辩的时间安排表交至研究生部;6月12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结果、相关申请学位材料、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等交至研究生部。
附件:学位申请工作相关表格
研究生部
2014年3月17日
篇2: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0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2014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保证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现将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通知到各学科的导师及研究生:
1、提交答辩申请时间:2014年2月25日—3月3日
凡是计划在2014年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3月3日12:00前将“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简况表”电子版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只有提交了毕业生简况表的研究生才能导入答辩库、进入正常的答辩程序。各学院将于3月5日前将本学院计划上半年答辩的研究生毕业简况表上传研究生院学位办。
各学院将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培养环节、成绩、学分以及缴费情况的审查,凡是培养环节不齐全、学分达不到要求或欠费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此次答辩申请无效。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3月3日—3月20日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提交《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预答辩由各学院统一部署、各学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两天通知研究生督导员。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7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专家组成,其中副教授级专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不超过3名,并设置预答辩秘书 1
一名。预答辩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为预答辩委员会主席,指导老师不作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环节仅限于当次有效。预答辩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存档。
3、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学术型硕士3月3日—4月20
日;博士研究生3月3日—3月20日
正常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各学院受理,其中两年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受理。为了确保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导师及研究生注意安排好论文进度。
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在读期间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拟申请学位表、成绩单(一式两份)。
4、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时间:博士研究生3月3日—3月20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月3日—4月20日
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研究生和所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
由研究生院采用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正常毕业和延期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各学院采取隐名送审的方式评审。
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三份、两年毕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二份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楼806室),论文需按隐名送审论文的封面格式及要求印刷与装订。
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将会影响到论文的送审、评阅和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5、正式答辩的截止时间: 6月18日前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定于6月25日左右举行,请各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会安排在6月18日左右举行。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学位评定分委会表决授予学位名单、审核报告书、会议记录、答辩成绩汇总结果同学位评定分委会其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数据一起于6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
6、其它注意事项:
1)检测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均为word文档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方式为:学院代码-学号-姓名.doc,如“001-120050215-张三.doc”,不得更改学位论文命名方式。
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最终归档的文本,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2)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必须完善 “学位信息填写”的有关内容,特别提醒不要在姓名中间加入空格。
3)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必须将电子文本上传学校图书馆。
4)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先填写《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
5)下半年只受理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不再受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
6)具体环节负责人如下:
①培养环节、成绩查询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②培养科意见,成绩单盖章:2191652马老师,研究生楼803; ③缴费情况查询:李老师,行政楼309;
④博士研究生、两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联系电话: 2191656 陈老师,研究生楼806;学术型研究生答辩申请联系电话: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7)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学位管理—学位动态,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秘书处或研究生院网站的资源下载中心—学位管理下载处下载。
研究生学位办
篇3: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0
各有关学院: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08]7号,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和工作流程(见附件2)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申请学位条件
学位申请人须通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学位课程须75分以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还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发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按学院要求,博士研究生按学校要求及学院补充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3个月向学科点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必须在正式答辩前2个月完成。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研究生根据预答辩意见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二、答辩资格审查
各类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2011年以前入学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除外)必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培养管理”、“毕业与学位”3个栏目中相关信息的填写及核对,并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核对学位数据、提交预毕业申请等。学院相关负责人及导师也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各自负责的内容进行审核。如学生没有填写相关内容或学院负责人及导师没有及时审核,将会影响学生的正常答辩及毕业。
学院组织专人结合培养方案对申请人的课程考试、必修环节、学分、科研成果、交费及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查,同时,检查申请人的考试(考查)试卷和课程论文等材料是否齐全(留学院存档),审查完毕后将《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学院。
学术型研究生有些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类别并不一定和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应的学科门类一致,而应和录取时的学科、专业代码对应。授予学位的类别严格按研究生录取当年招生学科、专业代码中的类型填写。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前两位对应的学位类别为: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如:077001教育技术学、077501环境科学、077505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77901药物化学等硕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授予学位类别为“理学硕士”;047003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4”,授予学位类别为“教育学硕士”;083002环境工程硕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授予学位类别为“工学硕士”;083001环境科学博士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授予学位类别为“工学博士”。
学术型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务必和录取时的学科、专业一致(已申请转专业的除外)。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专业填写一级学科名称,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填“是”;按二级学科招生的,学科、专业只填二级学科名称,是否按一级学科授予,填“否”。
三、学位论文撰写和打印
学位论文依照《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2008年10月修订,见附件3)编排和印制。“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应去掉论文作者及导师的姓名信息。最后提交的存档学位论文须到后勤集团印务中心印制,并按《毕业材料清单》规定的份数提交。
学位论文封面、扉页、《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均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学位论文”栏目下载(见附件4)。
四、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所有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都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各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在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时,须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审查意见表》,否则不进行检测。
(一)用于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要求
1.学位论文电子版应符合我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除《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不需编入外,其它内容应齐全(含封面)。
2.为了不影响检测数据上传,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大于2M,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不大于4M。若论文文件过大,应将论文电子版转换成PDF格式。
3.学位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方式为:学号(同等学力人员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信息平台”上生成的申请编号)_姓名_学院名称_学生类别(_为下划线)。学院名称可简称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环境、水产、外语、体育、政管、计算机、中文、教育、历史、美术、音乐、法学、商学、马克思主义、旅游等;学生类别为:博士、硕士、专业硕士、高校教师、同等学力。
(二)检测结果处理
1.硕士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20%且检测结果不能是红色,博士学位论文总体复制比例应低于10%且检测结果不能是红色,同时学位论文主要章节的复制比例低于30%,否则,视为学位论文检测结果不合格。
2.硕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50%及以上者、博士学位论文首次检测复制比例为20%及以上者,本次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3.学位论文首次检测不合格者须认真修改论文,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经导师审查并签署同意再次检测的意见后,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反馈表》交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将推迟学位论文答辩。
4.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学院提出。
五、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
涉密学位论文的审批和提交参照《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见附件5)。
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保密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及相应的保密项目证明材料或保密协议进行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学院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和学术委员会会议记录一并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批。
已通过审批的涉密学位论文也需参加外审。在论文送审前论文作者应对需要保密的研究成果做适当技术处理,并注明因保密而隐去重要数据。
六、学位论文评阅
(一)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应是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2位专家评阅,其中应有1位校外专家。学院按15%的比例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查,被抽中的学位论文1份由研究生学院寄送校外专家 “双盲”评阅,1份由学院安排评阅。未被抽中的学位论文2份均由学院安排评阅(也应有一位校外专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申请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必须参加“双盲”评阅,由研究生学院送审2份,学院不需再安排评审。申请优秀的学位论文计入15%的抽查比例。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3位专家评阅,1份由研究生学院寄送校外专家“双盲”评阅,另外2份由学院安排评阅。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应聘请至少6位同行教授级专家评阅。
3份为“双盲”评阅,论文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寄送评阅人。
除“双盲”评阅外,还需由学科点聘请3位同行教授级专家担任评阅人,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学位论文由答辩秘书负责寄送评阅人。
七、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申请及审批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学科点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学院审查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学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于答辩前2周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批。研究生学院审核合格,方可领取《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进行答辩。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位专家组成(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成员应当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应有1位校外专家和1位学位论文评阅人(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优先聘请在基础教育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中学高级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主持论文的答辩工作。申请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导师如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不能少于5人。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专家组成(申请人的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且与学位论文作者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应不少于3人,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人,主持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验。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协助组织答辩工作,负责记录、整理答辩材料等事宜。
(三)答辩要求
答辩委员会秘书应至少在答辩前2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答辩前应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校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答辩程序应规范,答辩现场应进行照相。答辩一般在校内公开进行(须保密除外),且有详细的记录。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有两项内容:第一,是否同意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即能否毕业;第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答辩成绩优秀率一般不高于30%。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做出硕士学位申请人在6-12个月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6-24个月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1次的决议。若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八、学位审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根据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对学位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学术水平的审核,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出席会议人员应不少于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做出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并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审核报告》。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审核的基础上,对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者进行审批,并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做出授予学位申请人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定。
凡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不授予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不再进行审核;对个别有争议的,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审核,认为确实达到标准者,可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对某些经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也可做出不授予或暂缓授予学位的决定。
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在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公布三个月后无异议方可颁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之日即为学位授予日期。
九、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参照《河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见附件6)。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至少1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涉密学位论文在保密期内暂不参加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评选程序如下:
1.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审查后将初选名单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申请人的学位论文(2份)送校外专家“双盲”评阅。
2.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相关学科组根据申请人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决议和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成果,提出推荐意见。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确定是否向学校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总人数的10%。
未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原则上不再推荐参加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导师,由学校进行表彰,并发放证书和奖金。
十、注意事项 1.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将由学校推荐加入中国知网的《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及万方数据的《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研究生可登录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网站查询学位论文收录情况,并与其联系领取学位论文发表证书及稿酬。
2.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答辩前,先到“风光照像部”(师大家属院门口西邻)采集照片。采集时需在照像部登记本人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采集的照片用于学位证书,由照像部转交研究生学院。毕业表格上也最好用此版照片,需向照像部说明,另外加洗。
3.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务必按要求通过学校图书馆网站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见附件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但要通过学校图书馆网站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还需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信息平台”填报学位论文信息,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4.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各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除外)均需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学位信息,并打印《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要求见附件7),不再通过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需提交学位信息,也不需打印《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
5.学位申请人和研究生工作秘书应了解所有毕业材料的填写要求,并按《毕业材料清单》和《研究生毕业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9)整理毕业材料。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毕业材料清单》只用于核对毕业材料,不再装入学校存档的档案盒,档案盒中需装入《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的填写要求见样表。
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成绩单》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信息平台”打印,其他研究生的《成绩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个别非学历研究生(2011年以前入学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纳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不需通过管理系统打印《成绩单》。《成绩单》的审核盖章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对于学历研究生,建议学院另打印3份《成绩单》给学生找工作或考博用。
7.所有申请学位表格均可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打印(见附件10),必须遵照表中的说明单面或双面打印,且纸张须符合要求的规格。因个别表格有所变动,务必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最新公布的表格。请勿调整页边距、表格边框、表格中原有文字及页码。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答辩记录以及所有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内容可打印也可用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准确。
篇4: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0
字号:大 中 小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6-8-25
16:36: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6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在8月26日开通。
2.下半年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9月26日前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答辩的,首先须由培养单位统一提供申请学位论文、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及试卷等材料,由学位办公室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学位办公室给定的编号,由培养单位将其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后提交答辩申请。同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答辩时还须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10月8日,同时将经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答辩资格审核登记单”送交学位办公室。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时须留存成果原件备查。鉴于部分申请者学术成果的出版时间为10-11月份,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对该部分申请者的成果出版状态进行审核,对确定为答辩前可以将成果刊出的人员进行统计,并填写《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该部分人员须在答辩前持正式出版物原件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
4.学位办公室在10月16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5.下半年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8日。由学位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11月20日—12月8日。6.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12月11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工作,并将学位评定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表决票、统计票、存档记录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
7.各培养单位在12月16日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1本,博士学位论文精装本2本)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督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完成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上传工作。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2)。
送交的纸本学位论文中,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或《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及《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投稿声明》上签名。送交的博士学位论文扉页中,除授予学位日期外,其他项目均应填好。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7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已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培养单位对电子照片上传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将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学位申请者。
二、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和装帧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见附件3)的要求执行。《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http://yjsy.jlu.edu.cn/yjsynew/index.jsp)/下载专区/学位与学科下载”处下载。
三、涉密学位论文
1.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2.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9月26日前在系统内提交涉密申请,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并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公室审批。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涉密申请。3.“内部”和“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右上角密级处需做明确标注并确定保密年限,标注方法如下: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内部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秘密 ★ 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机密 ★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4.保密等级为内部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包括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暂时不向校图书馆和学位办公室提交,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论文的管理,待论文解密后再向校图书馆和学位办公室提交。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1.严格审查每位申请答辩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学位类别、专业名称、是否完成申请学位论文并达到本学科相关要求、是否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等项内容;同时审查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录入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及是否符合录入要求。2.审查申请答辩人员有无欠费情况
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请在提交答辩申请前3个工作日持培养单位出具的“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见附件5)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各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欠费人员缴清相关费用,以保证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3.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各培养单位须将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后生成的“全文(标明引文)”报告单直接反馈给论文的指导教师,并在指导教师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各培养单位须将经指导教师确认签字的结果备案留存一年。
五、申请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博士学位申请者于9月26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在答辩系统内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上传的博士学位论文格式是否符合“双盲”评审要求,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通过答辩资格审查。2.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1)学校抽查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硕士学位申请者提出答辩申请后,系统随机确定并即时显示将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该名单也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网页实时查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另外,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
学位办公室负责被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一份评审工作,并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其余的评审工作仍由各培养单位按相关的评审规定自行进行。
各培养单位最迟于9月26日前将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学位办公室。不能按期提交学位论文者,将被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各培养单位须对本单位未被学校抽查到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双盲”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①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论文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0%。各培养单位应在学位办公室完成答辩资格审查之后确定盲审名单,并于10月10日前将名单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将经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培养单位硕士‘双盲’评审名单”(见附件6)及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公室。
②“双盲”评审论文份数至少为1份。
③“双盲”评审专家须为我校以外其他单位的专家。
④“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须使用“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另见通知)。
(3)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和标准统一,各培养单位对每个二级学科内评审单位的选择要本着学术水平相当、相对集中的原则。
(4)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双盲”评审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寄送。学位办公室将对“双盲”评审返回的评议书进行抽查。3.“双盲”评审论文装订格式要求
论文的装订格式见附件3,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另有要求:(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及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进行。
六、论文评审及答辩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的要求详见“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见附件7)。2.答辩信息网上发布
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公开、公正,学位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将申请者的答辩信息通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网上发布系统”进行发布。学位办公室将根据发布的信息情况对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进行各环节答辩工作。凡涉及到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均须研究生秘书本人到学位办公室办理,其他人不得参与答辩相关工作。附件:
1.尚未达到申请博士答辩成果要求情况统计表附件:
2.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
3.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 4.吉林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5.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 6.培养单位硕士“双盲”评审名单
7.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要求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篇5:关于201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0
[作者: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处发表:2012-12-26 15:23:18点击数:2538]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3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论文检测
拟提交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必须先经过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检测合格者方可进行盲评。
各学院需将待检测论文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每个文件格式要求:word2003版,文件名:二级学科名称-学号-姓名)。
上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15日。
二、论文盲评
1.盲评范围
经检测合格的2013届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
2.材料要求
送审论文一式两份(A4版面),论文封面请用白色纸(230克或250克重量)做封皮,封皮上需要注明论文题目、学科专业,论文内容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论文除论文题目外,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发表论文、页眉、学校名称等其它信息。送审论文格式、内容与检测合格论文必须完全一致,弄虚作假论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上报时间、材料
2013年3月16日—23日上交送审论文一式两份(送审论文不再返回)、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外审论文数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逾期未交论文一律按延期答辩处理。
4.盲评时间
论文盲评时间为一个月,201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盲评合格论文名单将于5月初公布。
三、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2013届研究生答辩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止,逾期未答辩者按延期处理。
2.答辩前需上报的资格审查材料
(1)硕士学位申请书(表1)一式两份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资格审查表(表2)1份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资格审查表(表3)1份
(4)中期检查表1份
(5)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接收函
(6)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单(见附件2)一式两份
(7)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
各学院请于答辩前5个工作日将上述材料上报研究生处学位科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答辩。
3.答辩后需上交的材料
(1)硕士研究生学位档案1份(表1至表8)(左侧装订)
(2)硕士学位申请书(表1)1份
(3)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表8)一式两份
(4)论文一式三份
(5)中英文大摘要1份
(6)文献综述1份
(7)调研报告1份
(8)开题报告1份
(9)中期检查表1份
(10)2013届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处于佳宾处)
(11)上交光盘,内容包括以上材料(每个学院制作一个光盘,每个学科一个文件夹,每个学生一个文件夹)
上述材料务必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上交,逾期不交者,将延期至下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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