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管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精选9篇)
篇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344号令、《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公司制定本制度。
一、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
1、全年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爆炸事故以及重大数量差错事故;
2、杜绝严重违章操作;
3、隐患整改率100%;
4、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6、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100%。
二、目标落实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等政府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管理文件、政策。
2、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职责,与各岗位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3、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每月组织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内部学习,并有学习记录。
4、制订应急事故救援预案,计划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5、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并落实专项资金。
6、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安全评价制度。
三、目标考核
每季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部门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工作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安全生产、运输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坚持“遵章必奖,违章必罚,责利挂钩,奖惩到人”的原则。对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安全责任人员的责任。
桐乡市洲泉电镀有限公司
篇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1、项目部每年必须同分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与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2、项目部每自觉接受分局主管部门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的安全生产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项目部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考核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可结合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做到边检查边考核,边改进边提高。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检查考核细则根据省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制定。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并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6、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变化而作及时修正。
7、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人员一般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和工程管理部、总工程师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目标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
8、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应及时表扬并推广他们的经验。对考核中发现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必要的处分。
9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考核小组应开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验证,相关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原则进行修改。
篇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在现代学校的管理中, 管理制度建设已日趋成为重要的发展战略, 成为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保障, 其中2009年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的绩效工资制度已成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一个新课题。
绩效考核是学校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 更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内在要求和关键环节。教师绩效考核与绩效分配特别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紧密相连:绩效考核不到位, 绩效工资实施就难以真正落实到位;绩效考核不科学, 就难以保障绩效工资分配的公平和公正。
一、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应“多彩”
1.常规性劳动和创新性劳动相结合。教师的工作有其规律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因为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 而教师面对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教学内容, 教育教学又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 这更可彰显教师的劳动价值。所以学校在考核教师时, 既要考察教师落实教学基本常规的效果, 如备课、上课、作业等, 又要关注到教师学习新知识、采用新方法进行改革的探索与实践的能力, 更重要的是做到常规性工作求突破、创新性工作求开拓。
2.显性劳动和隐性劳动相结合。“显性劳动”指教师组织驾驭课堂的一系列预设并实施的过程, 既包括在校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和必要的质量检测, 也包括策划、组织、辅导学校社团活动等需要在工作日内完成的教育教学活动;“隐性劳动”指教师在相关课堂之外和休息日期间进行的本职教学以外的智慧活动, 如:课外指导学生、研究教学、制作教具, 节假日进修、课题研究、教学准备工作等。相对来说, “隐性劳动”很难以准确的量化指标来评定, 但课下和工作日之外的相关活动却是教师工作能力和精神品质的最大区别, 也属于教师劳动的一部分。在一所学校尤其是城市重点学校, 课堂教学和教研活动之外, 还有不少与学生生活学习和教师业务进修密切相关的教育、教研、社会实践等活动。因此, 学校在考核时不能顾此失彼或厚此薄彼, 应合理兼顾。
3.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相结合。教师的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是相对而言的, 比如, 教师精心备课、设计教案和学案属于复杂劳动;当教案最终定型, 教师在课堂上的导学、板书、练习, 就变成了相对简单的劳动。教师批阅几十本内容相同的作业属于重复简单劳动;而教师在设计作业时, 大量地阅读参考资料, 掌握教材背后的知识点, 从中进行整理、精选、加工, 却是教师的复杂劳动。这两种劳动形式密切存在于教师的日常工作中, 管理者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区分, 相对而言, 复杂劳动更容易被“隐藏”, 在考核中也更容易被忽视。
4.短时性劳动和长期性劳动相结合。短时性劳动指教师在一节课、一个教学案例或一次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表现, 这主要取决于教学业务水平;长期性劳动指教师在一个学期、一个学年乃至几年中的工作表现、业绩, 这主要取决于职业道德、信念。在考核时, 学校应当既看教师的短时效果, 重视教师的一节好课、优质案例或一篇教研论文的获奖情况, 更要考察在较长时段内教师的综合表现, 重视教师对学生健康成长及人格形成的影响和感染, 通过多种策略全面了解教师为此的用心和付出。
5.个体性劳动和整体性劳动相结合。个体性劳动指教师个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付出的劳动;整体性劳动是指每一个教师在整个教师群体当中除本人分内的工作之外, 还要承担学校团队整体教育教学工作, 如骨干教师在集体教研、评课议课中所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再如每人要承担的值周、卫生清扫等整体性的育人工作。这里尤其要提出的是当前在学校工作中日益凸显出的问题:团队合作。很多老师做自己工作时努力认真, 而做整体性的团队工作时, 却推三阻四, 敷衍应付。所以考核时, 要将教师的个体性劳动和为团队所付出的整体性劳动相结合, 纵向与横向结合起来综合考察。
6.教学业务和师德修养相结合。教育出好学生才是好教师, 教师的劳动价值最终要体现在学生身上。也就是说, 教师不仅要“授业解惑”, 更要“传道”。因此, 学校既要重视教师工作的对象化成果, 以教学效果、业绩考核教师, 又要重视教师自身的道德修养和学识积累, 以教师个人的专业化进修、教科研成果、个人荣誉等认定教师的业绩———将二者结合起来, 更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职业期望, 全面体现出教师的劳动价值和教师自身的工作荣誉感。
二、绩效考核的评价方法应“多彩”
1.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对直观体现教师业绩的内容, 如出勤量、工作量、备课、作业、教学质量检测成绩、教育教学科研等各类奖项的等级和数量等, 学校可采取量化考评的方式, 以分值记入绩效考核。对体现隐性劳动、复杂劳动、整体性劳动, 尤其是师德等方面的考核, 学校难以量化, 可以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 以等级的方式记入绩效。例如:我校在实施绩效考核后制定了一份非常具体的实施细则, 教师讲一次公开课、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上传一篇教育博客、参加一次课题研究等等, 各记几分都有详细规定, 涉及到学校各方面工作。除量化之外, 学校还对教师的敬业爱岗、遵守纪律、终身学习等师德方面, 以及个人参与学校整体性工作进行了等级评价。两方面结合评价, 教师的整体业绩有了明显提高。
2.自评与被评相结合。学校绩效考核要坚持以人为本, 即针对教师个体, 学校不仅要注重他评 (组评、学科评、校评) , 还应该注重教师自评, 给教师评价自己的权利和机会, 让教师阐述和展示别人不容易见到的隐性成绩。如, 我校在考核程序的第一项就是“个人述职”和“自我评价”, 每位教师在教研组全体成员面前, 回顾自己一学期的工作经历, 共同分享经验和教训、收获与不足, 其他教师还可以适当进行补充, 以增进团队凝聚力。
3.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在考核中, 学校既要注重终结性评价, 即各项考核的最终结果, 又要重视过程性评价, 重点考察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过程性的行为措施, 看做每项工作过程中的点点滴滴、环节步骤, 不让教师最终不够理想的成绩埋没了为此项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如, 我校在教师承担科研课题方面就是着重看教师课题的研究过程, 为此制定了详细的评价细则, 重点考察研究的过程性资料, 以及是否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实践, 并且把这一项的分值给的较高, 而对于有科研课题却没有研究过程和参与实践的, 学校则不予记分。
三、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应“多彩”
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是整个考核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正确运用绩效考核结果, 能够最大程度地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更好地提高工作绩效, 同时也体现了学校对教师劳动价值的尊重。
1.用于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和调整。这是绩效考核结果最主要的一种用途。绩效考核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评价教师对学校绩效的贡献, 以更好地在绩效工资分配的过程中体现公平性原则。学校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和考核细则, 将绩效分值和薪酬对应, 科学设置, 分层量化, 实事求是, 公正公平, 落实兑现。
2.用于教师的岗位调配。教师绩效考核的结果是人员调配的重要依据。人员调配包括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的轮换、转岗、升迁或降职, 如果绩效考核的结果说明某位教师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岗位, 就需要查明原因并果断地进行职位调换, 将该教师从现有的岗位上换下来, 安排到其他能够胜任的岗位。
3.用于教师荣誉推荐和晋级。教师普遍具有较强的荣誉感, 而且有的荣誉还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在上级部门和学校评选“模范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以及职称晋升等事项中, 学校优先推荐在整体工作中绩效优异的教师。通过这种方式树立典型, 学校有充分的依据, 教师信服, 操作公开, 让这部分教师享有应有的专业技术声誉和实际利益, 扩大了他们的影响力, 并能够带动全体教师有益成长。
4.用于教师的精神激励。教师的劳动主要是精神劳动, 所以保持精神的鲜活是极为重要的。对绩效突出的教师应以校内评选、口头表扬、介绍经验、风采展示、外出培训, 以及优先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赛事、选拔等形式, 给予精神激励。通过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 让教师倍感荣耀, 不断增强前进的动力。
篇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关键词】桃源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是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责任为基础,以考核为动力,以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落实得如何,我们对湖南省桃源县进行了一些调研。
一、近几年桃源县关于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所做的工作
桃源县安监局于2003年7月成立,2004年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了该县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实行定量控制和目标考核,并由县安监局制定了考核细则。这一考核办法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实现安全生产的工作目标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实行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双重考核。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其它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等绝对指标,及时分解到各行业、各乡镇,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超指标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严格考核,同时将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作为政府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的内容,列入年度统计公报,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的社会关注度。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考核分值逐年提高。对乡镇的分值由2004年的3分提高到目前的5.5分,县直单位由倒扣分到设2分考核。考核形式采取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和专项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逐年调整,突出当年工作重点和实际。
(三)坚持对事故控制的预警制度。从2005年开始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月通报”、“季警示”制度,对事故超进度指标的单位及时预警,重点督查,及时扭转被动局面。
(四)严格兑现了奖罚。对每年度考评获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控制指标超标单位,严格扣分;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2006年该县木塘垸乡因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2007年观音寺镇因发生一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被“一票否决”。县安监局因承担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在2009年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被扣0.3分。大部分乡镇也实行了安全生产与包干责任奖金挂钩的考核制度,凡包保的村组发生责任事故的,扣发一定额度的责任制奖金。
二、桃源县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绝对指标考核严于相对指标考核。目前,对绝对指标超标和发生较大以上的事故的考核,标准和处罚都十分明确。作为县、乡两级只要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就面临“一票否决”。而相对指标的考核目前既没有标准,又没有罚则,只是一个统计数据。对绝对指标考核的严格,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负面效果,个别单位出于保指标不突破,避免扣分和“一票否决”,铤而走险瞒报和少报事故死亡人数,从而造成事实失真。
(二)效果考核严于过程考核。安全生产的考核以安全生产效果论成败,我们常会听到这样的一些怨言:“不出问题。谁都无责”,“一出问题,再严的安全措施也有漏洞和责任”,“安全生产一半靠天保佑,一半靠运气”。对于安监力量薄弱,监管手段不足的乡镇,更容易产生侥幸心理。越是高危企业集中的地方发生生产事故的频率越高,一味重效果轻过程,导致扎实工作的人失去信心,而马虎工作的人侥幸心理更强,特别不利于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的政府部门提高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三)考核以罚代管,激励少。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除“一票否决”外,还取消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评先评奖资格,当年不能提拔和重用,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还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这对强化安监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是奖励规格低。同样实行“一票否决”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奖励由党委、政府在一年一度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共同进行表彰。而安全生产仅作为政府工作来奖励。二是奖励投入无保障。对于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没有作为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往往是与其它资金捆在一起。三是无政治待遇留人。对于多年从事安监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干部,也不像计育干部一样,有一定的政治待遇享受,缺乏用事业、感情留人的激励措施。
(四)考核无层次类别区分。无论监管任务重还是监管任务轻,都使用一个标准、一个尺度考核,有失考核的公平与公正。监管任务重、压力大的地方和单位,监管的漏洞肯定会比监管任务轻、压力小的单位多,在安全效果上保指标、控事故的难度也大得多。不分层次、类别的考核结果,往往是监管任务重、控事故难度大的单位得分低;而监管任务轻、控事故难度小的单位反而得分高,考核工作难以服众,考核对象也抱怨多。改变考核方式和方法,使之更加合理和公正客观,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完善桃源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几点思考
(一)平衡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考核。将绝对指标用逐年上长或下降幅度来衡量考核,并制定上升或下降幅度的考核标准,采用与去年的对比数、3年对比数、5年对比数来考核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安全指标的控制情况。比采用单一的绝对指标考核更合理,更增加了可比性,同时也可以较为客观、公正反映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二)实行分类考核。桃源县有40个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很不平衡。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危企业主要集中在漳江、陬市、漆河、热市等乡镇,其它乡镇的企业相对分散。根据该县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数及高危企业的数量依次排位,按排位名次将40个乡镇划分为三类,分类实行考核。在考核分值上,一类乡镇120分,二类乡镇110分、三类乡镇100分。年终依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排名前几位的为先进单位或红旗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这种分类考核既可平衡减少目前重效果轻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成分,又突出了考核和监管的重点,有利于增强监管任务重的单位的信心。
篇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三、公司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月奖、年奖和特别奖。凡当月无违章违纪行为的生产员工予以核发安全月奖;车间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特别贡献的生产员工颁发安全生产特别奖。
四、对违章违纪或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不力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报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章生产员工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五、生产员工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当月未发现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的,视为月度安全考核达标,核发当月安全月奖。
六、月奖的标准现定为每月100元,纳入工资单。月奖标准今后如有必要变动,经公司研究后由公司行政部(财务)另行通知。
七、生产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同意,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
(一)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二)制止违章作业、制止违章指挥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
(四)抢险救灾有功者。
八、安全生产特别奖的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记功和发放安 1
全生产特别奖奖金,具体采取何种奖励方式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九、特别奖申报程序如下:
(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一);
(二)安全部审核;
(三)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十、生产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胜或获得先进称号的,其奖励办法由活动组织者拟定,报公司安委会同意后在活动方案中具体交代。
十一、生产员工发现存在如下较明显的违章违纪行为的,第一次扣事发当月安全月奖,并给予记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二次扣自事发当月起三个月的安全月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的惩戒;一年内第三次扣事发当月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的;
(二)班组长强令班组员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人为损毁消防器材以及设备、设施安全装臵的;
(四)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违法公司有关着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
(五)存在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为的。
十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经调查组调查后认定,生产员工对安全事故负有主要直接责任的,扣发该员工当月安全月奖并予以辞退。
十三、生产员工违章违纪引发事故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作出惩戒决定的程序如下:
(一)部门(或车间)在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中发现生产员
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书面提请予以惩戒(附件二);
(二)安全部约谈当事员工,听取当事员工的申辩意见(或认识表态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三)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行政、人事等相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资料存档。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
十五、公司安委会每年年终组织对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十六、综合考评的组织:由安全部牵头组织,人事部派人参加。
十七、综合考评的内容:以责任制所规定的各部门和车间主管的安全管理职责内容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安全部制定相关考评表确定。
十八、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检查各部门(含车间)管理档案,发现某项档案缺失的,视为未履行该项管理职责;
(二)公司每个季度一次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发现因管理人员未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下属员工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由安全部记录在案,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
(三)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对重伤及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安全管理综合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并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部门(含车间)主管人员在内两次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元以上的轻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或两次对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该安全管理综合考评
结果为不达标。
十九、综合考评最终结果经安委会研究审定后有效。
二十、经考核达标的,核发安全生产年奖;不达标的扣发安全生产年奖并在全公司通报。年奖的具体标准由公司高层会议研究决定。
二十一、因违章指挥而导致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经安委会研究后予以降职降级,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二十二、本制度“生产员工”系指在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包括车间各班组长、班组成员以及各管理部门除主管、副职主管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系指车间主管、各部门主管、安全部主任和公司总经理。设立副职的部门,副职与主管一起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共同接受考评。
二十三、本制度授权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篇6: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初由公司经理与各分管副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管副经理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科室《安全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根据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第四条 公司安全目标如下:
(一)单位职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二)火灾事故责任事故为零。
(三)行车安全三项考核指标:安全行车责任一般事故率、安全行车事故死亡率、安全行车责任事故伤人率不高于(集团)公司所下达标准。
(四)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五)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及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措施,隐患整改合格率达100%。
(六)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第五条
安全否决指标:
(一)发生职工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二)发生场内死亡责任事故、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的;
(三)发生因源头管理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责任事故的;
(四)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五)安全三项考核指标中任何一项超标的;
(六)未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第六条 各科室应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各岗位的安全目标,将安全指标具体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头,加强工作责任心,落实安全职责,认真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 年终,公司将对各科室进行安全目标管理的考核评比,考核评比的内容和程序如下:
(一)考核评比内容:
1、是否将科室《安全目标责任书》所要求的目标责任层层细分到各岗位、人头,并落实责任。
2、是否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预案、措施,是否科学、合理。
3、是否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4、是否定期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分管片区的场内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
5、是否及时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制定出防范措施,整改后是否进行复查,并留有记录。
6、是否发生安全、治安、消防事故,对发生的事故是否进行调查,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在原则进行处理,并留有记录。
7、安全指标是否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8、各科室、岗位具体考核评比细则按照各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所规定的项目实施。
(二)考核评比程序:
1、年终各科室首先对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做出自查报告。
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对全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召开安全考核评比会议,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公布和评比。
4、公司办公室将考核评比情况予以公示。
5、根据安全奖惩制度做出处罚意见,并予以公布。第八条 考核评比办法
1、安全目标考核实行考核,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参加评先评优;考核得分85分为合格;考核得分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按照公司安全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考核不合格和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3、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4、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上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具体考核记分办法依据各科室、岗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所实际考核得分计算。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国务院493号令)、《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216号令)、《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225号令)等法律法规,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司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比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落实科室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本安全奖惩制度与该资产经营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挂钩。
第四条 公司每年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将(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车头、人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也应明确安全目标责任,制定考核评比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第五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
(一)发生职工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二)发生场内死亡责任事故、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的;
(三)发生因源头管理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责任事故的;
(四)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五)安全三项考核指标中任何一项超标的;
(六)未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第六条
发生重大工伤责任事故、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取消领导班子成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各项先进评比表彰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安全责任人当安全生产先进的评比表彰资格:
(一)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3人以上轻伤的场内事故,或单位损失100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
(二)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责任行车事故,或当年发生三次以上死亡1人、负同等以上责任行车事故的;
(三)行车安全指标超过目标计划的;
(四)因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受到(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告诫的;
(五)因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因违章指挥、违规经营、违章操作,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六)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其它严重问题的。
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加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资格:
(一)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污染事故、危化品泄露事故等各类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二)因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被通报批评、告诫或查处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不力,或对单位(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被通报批评、告诫、处罚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
(四)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的。
第八条 公司每年应预提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经费,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一)定期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专项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举报反映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事故线索、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有利于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
(四)安全生产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或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五)其它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予以表彰奖励的。第九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科室,公司每年将按照安全综合考核情况评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集体,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和措施,有布置和组织,有落实和检查,有总结和评比,有效地开展安全预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二)坚持抓好职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宣传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安全培训有计划,有落实;安全学习制度逗硬,内容丰富,效果显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强;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资料齐全规范,统计报表及时、真实;
(四)重视后场安全管理,加强劳动安全和安全技术监督,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职工上岗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人数面达95%以上。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五)重视车辆维护保养和保险工作,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车辆维护保养和保险的管理规定,无擅自在外保养、保险或严重脱保现象;
(六)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制度、责任和措施,不断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运、限运物品的规定,加强“五不出站”管理,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站、车秩序良好;
(七)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全年无火灾事故,无职工死亡或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无较大或较有影响的责任行车事故,无违法违规现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达标。
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个人,纳入本单位先进评比范畴。表现优秀的,授予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工作者)、安全生产标兵等称号,并进行表彰奖励;表现特别突出,达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评比、表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推荐和上报:
(一)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认真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自觉参加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优异,模范带头作用强;
(三)爱护车辆、机具设备和安全设施,坚持对使用管理的车辆、实行“三检制”,勤保养、勤检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生质量事故和机械事故;
(四)服从管理,配合检查,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单位抓好事故防范,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五)敢于坚持原则,能及时制止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向本单位举报反映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单位抓好安全生产;
(六)工作出色,成效显著,成本消耗低,工作质量高,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其它不良记录。第十一条 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应在活动结束时按照事先确定的标准严格考核,及时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对于及时举报反映事故线索、事故隐患或违规经营、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或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或在事故中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集体财产,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等对防止事故或减少事故损失的,经查证属实,根据线索价值或挽回的损失大小,由受益单位、受益人或接受举报的单位一次性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励。
篇7: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
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
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省、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4
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篇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关键词:企业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制度
客观而言, 个人的积极性、能动性与创造性的程度是能够直接影响其个人在组织活动当中的行为效率。所以, 从本质的角度上看待管理这个问题, 那么管理的积极理论和约束理论便是需要将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达成共识, 共利共赢, 从而实现两者的利益最大化。一个企业的负责人可谓是整个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主体, 更是企业成败兴衰的关键所在。所以, 探寻科学有效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机制与薪酬管理机制, 可谓是提升企业核心建设的关键所在, 对于促进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业绩考核制度与薪酬管理制度主要实施模式
在企业内部开展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 其宗旨便在于想要调动企业负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执行性, 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为完成上级传达的各项考核目标提供一个可靠的保障。一般来说, 实施企业业绩考核制度与薪酬管理制度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点:其一, 分组化实施, 个性化管理。为了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估企业负责人员的经营业绩水平, 避免出现“一刀切”的不良现象, 应当依照企业负责人个人的职责工作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评估标准, 然后与其签订目标责任书, 根据不同的考核目标内容制定不同的相应分值, 真正实现个性化与差异化的考核;其二, 严格、公平的进行考核。企业的负责人其业绩考核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将定量作为考核的主要原则。定量与定性的评价全部实行百分制, 而比分则采取7:3计入考核的总分值内;其三, 考核过程应当程序规范, 严格做到客观公正。首先, 企业考核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当召集全小组的成员对企业负责人的定性、定量得分情况进行统一的审核与汇总, 从而形成企业负责人考核制度得分。其次, 企业考核领导小组的组成应当将其得分情况递交给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进行综合的平衡, 然后反馈给各个企业负责人。最终, 企业考核领导小组将经过企业各个负责人确认过的考核结果经过集团企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确认后, 再提交给董事会进行考核的最终审议确认。
二、业绩考核制度与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效果分析
自企业负责人开始实施业绩考核制度与薪酬管理制度至今, 企业内部良好地实现了四个方面的提升:其一, 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有了明显的提升。通过依照专业以及部门的责任制分工规划进行企业的综合制度考核, 客观全面地拉开了企业负责人彼此之间的收入与利润分配的差距, 良好地调动了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与执行性, 为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制度目标的完成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其二, 企业的经营业绩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某企业的负责人在实施了业绩考核制度与薪酬管理制度后, 连续四年都被上级主管部门评定为A级优秀企业, 并且企业的净利润额与净资产收益率水平都得到了非常显著的提高;其三, 企业的价值创造水平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2012年企业的经济增长的完成值超出了预计目标的24个百分点, 相较于2011年, 共提高了50.2个百分点;其四, 企业的科学发展水平拥有了非常明显的提升。业绩考核模式与薪酬管理体系的改革与创新措施, 都将激励和约束作为了核心重点, 从而不断地创新、完善企业内部的机制体系, 为企业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更为良好的新途径。
三、紧扣企业发展绩效导向, 在实践中着力解决好五大问题
第一, 要通过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绩效商谈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过程考核、注重风险防控、强化激励约束等手段, 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第二, 要通过经营效果分析、业绩利润认定、适时启动任期绩效考核、确保考核信息真实可靠等手段, 把当期和任期、主观和客观结合起来, 合理评价经营业绩。第三, 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要服务于领导决策;要及时实施绩效辅导;要反映领导班子的经营能力;要有效实施薪酬激励。第四, 在完善薪酬总量决定机制上, 要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 要推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要体现管控精细化要求。第五, 要引导全系统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 近年来部分企业积极促进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工作, 主动完善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严格考核评估并予以兑现, 非常有效地调动了企业负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能动性。经过探索与实践, 终于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与薪酬管理制度这两大人力资源体系的融合发展制度体系, 并且已经在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较科学合理的工作模式, 这对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 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 值得各大企业的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侯子波, 左荣辉, 王晨清等.推进个性化企业负责人考核与薪酬管理体系建设[N].首都建设报, 2009.12.
[2]申波.关于青岛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的探讨与思考[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9.12.
篇9:高校教师考核制度公正问题与对策
关键词:高校教师考核公正
一、高校教师考核制度公正存在的问题
为了了解目前高校教师考核制度公正的现状,我们通过文献和网络互联网对30多所本科大学的教师考核制度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公正已成为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考核制度的共同价值追求,高校教师管理正逐渐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但现实的教师考核制度难言公正,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制度设计的不公正
要实现教师考核制度公正,首先得保证制度设计的公正,因为只有按照公正的观念和程序去设计制度,才能做到制度内容公正。在现实的教师考核制度设计中,不公正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1)平均主义的公正观。目前,高校教师考核制度中平均主义的公正观体现尤为明显。例如,各高校教师考核一般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许多高校为了缓和矛盾、保证和谐,无论各单位、部门的整体业绩如何,都规定按15%的比例评选优秀人员,造成吃“大锅饭”的现象。而部门内部有的则采用“皇上轮流做”的办法,考核时大家都好,评先评优时每年“轮流坐庄”,同事之间就形成了谁评职称用得着谁得“优秀”的潜规则,形成“评以致用”,这就导致了优而不优的结果,不能真正评价教师的业绩,也不利于教师的任用和教师队伍的管理。(2)教师考核制度设计时参与主体有限,教师利益没有得到充分考虑。如何考核教师是公正的?考核哪些内容是公正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学校管理部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更重要的是需要制度约束的对象、教师考核的直接利益主体——教师的参与。现实中,大多数学校的教师考核制度都是由学校的人事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等管理部门制定的,虽然有听取专家、教授的意见,但缺乏教师群体大多数的广泛参与。对大多数教师而言,考核制度是上面规定的,自己只有适应制度,跟着制度的导向走才能最大化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2.教师考核制度本身的不公正
教师考核制度本身的公正主要是指考核的标准或考核指标体系的公正,这是目前教师考核制度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德)、业务水平(能)、工作态度(勤)和工作实绩(绩)四个方面,这是教师考核内容的国家标准,是高等学校为实现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对教师要求的体现。现实中的教师考核标准或指标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在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中,一般都是把教学、科研指标规定得比较详细,所占的比重也很大,而对师德的考核指标往往是粗线条,教师之间拉不开档次,这种考核评价的导向,使教师只重视业务能力的提高,而忽视了师德建设,影响了教书育人作用的发挥。(2)现行高校教师的考核评价主要以教学科研为导向,以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的业绩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凸显了教师科学研究能力,而忽视了教学效果的评价,导致有些教师为完成科研任务顾此失彼而忽视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3)考核标准对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教师没有区别对待。教师中有教学、科研、行政、教辅、工勤等不同岗位和高级、中级、初级等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许多高校对他们的考核却用一样的标准。
3.考核程序上的不公正
教师考核制度要真正实现公正,还需要依靠公正的程序操作。许多高校在年度考核过程中,由于考核程序执行不规范,主观随意性较大,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的情况比较严重。主观随意性的产生主要来源于:一是“民主的过程”即教师之间相互评判、打分的民主测评过程,由于考核范围的不确定性、考核标准的不准确性、对考核对象情况了解的模糊性、人缘关系的干预性等,都会导致在这一阶段考核出现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二是“集中的过程”即院(系)领导班子确定考核等次的过程,考核等次的确定,大都是在教师相互打分的基础上,由院(系)领导班子根据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在这一环节上,各单位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主观随意性,特别是在评优上存在着“轮流坐庄”、谁需要解决职称问题或谁需要安抚给谁评优的现象。
4.矫正制度缺失
现实的教师考核制度在制度设计、执行程序和内容本身都难言公正,导致教师考核结果的公正也就必然存在缺陷。为了尽量弥补或较少制度设计、执行时的不足,我们应该可以在考核结果出来以后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补救。教育法中的教师申诉制度我们就可以加以借用,在考核过程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对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成立专门的受理机构,接受教师对考核过程的监督、考核不公正结果的申诉,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考核,给予教师权利应有的尊重。但目前而言,很多学校的教师考核缺乏完善的公示制度,只是对教学考核优秀或综合考核优秀的名单进行公示,作为教师奖励的一种手段,绝大多数教师对考核是被动的,不公正的考核结果是无法变更的,更没有明确的申诉制度来保证教师要求公正考核的权利。
二、教师考核制度公正的实现策略
1.树立适应学校发展的考核理念,吸纳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制度设计
教师是学校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如何有效地开发利用教师资源是影响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教师考核就其本质来说是调动组织成员积极性,实现组织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考核作为政策导向在实现学校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校的辦学理念、办学目标、发展定位决定了学校需要建设一支什么样的教师队伍,不同的学校由于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的不同决定了教师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式的不同,因此,教师考核制度的设计要树立适应学校发展的考核理念,把教师的考核与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和发展定位统一起来,把教师的考核与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有机衔接,把学校的发展与教师的发展有机联系起来,赋予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制度设计的权利和机会,吸纳教师参与考核制度设计,通过制订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来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教师考核制度设计时要适当扩大制度设计参与人员的范围,通过教职工代表制度选择有代表性、参与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强的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师委员会的形式多方位参与制度设计。下到每位教师、教研室主任,上到相关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参与评定,纪委、工会领导直接监督。要在制定考核方案和评价标准之前深入教师,把制定出的考核方案和评价标准草案多次反馈给教师,经过教师反复讨论认为可行后,再提交到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予以执行。只有源之于教师,才能行之于教师,才能在操作时,减小阻力,顺利而平稳运行。
2.根据高校的基本职能和学校定位,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应充分考虑高校的基本职能与学校定位。高校承担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项基本职能,对高校教师的考核也应注重三方面的有机结合。笔者认为,培养人才是高校的基本职能,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师工作的基本任务。因此,对教师的教学业绩考核应该作为一个基本考核,对教学业绩考核试行一票否决制,即教学考核不合格,则考核最终结果必然不合格。在这个基本考核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定位,结合考虑教师的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贡献大小,对教师整体业绩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而言,在考核体系确立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三点:(1)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以师德及教学科研的基本要求为主要内容,主要以群众参与和组织评价为主要手段;定量考核以水平和业绩为主要内容,主要以岗位所要求的业绩量化指标为依据。将教师进行合理的分类,对不同岗位和不同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分别进行考核,这既增加了同类人员的可比性,又减少了因考核对象层次、职务不同而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对于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教师,在考核内容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对不同的考核项目分别设定不同的权重,以体现不同学科和专业教师工作的差异性。(2)坚持过程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以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效果及师德的表现情况为主,对聘期要求的标志性成果不做硬性要求,避免教师产生急功近利的倾向;阶段考核主要指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目标中标志性成果的完成情况,同时以教师的业绩远程管理系统和教师述职为辅助手段,保证考核系统的完整性。(3)坚持个人考核与团队考核相结合。根据教师劳动的特点和高校学术组织的特性,在高校学科建设活动中更依赖团队,所以我们要改变过去考核只对教师个人进行考核的传统做法,结合学校战略规划,结合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工作对教学团队、科研团队采取个人考核与团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3.严格规范考核程序,减少考核过程的随意性
严格规范考核程序是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准确的重要保障。在考核原则与考核体系确定的基礎上,重视考核工作程序以及日常的管理工作,这是搞好考核工作的基础。考核过程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即个人总结述职、群众评议、系部考核小组初审、考核委员会量化评分、考核结果公示反馈、学校审定等。在进行教师考核时,先由教师进行自我总结,向考核机构述职,然后由考核机构通过座谈会、评议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其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教师的各方面表现,依法定程序进行综合考察。在考核中,应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一方面认真听取个人的自我总结和自我评定,给个人充分展现成绩、宣传自我、反思自我的机会,以使其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另一方面,还要认真听取同行专家及学生的意见。同时,还要注意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主要是收集原始资料,把不足之处随时反馈给被考核对象,以使其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年度考核则主要是用于综合对比,评定等级,整体提高。
4.建立健全教师考核的监督制度、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
实现高校教师考核制度公正,还需要建立健全教师考核的监督制度、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一直以来,学校考核教师是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实施的。与学校成立考核和监督委员会相配套,政府应当鼓励和倡导成立社会中介性质的仲裁委员会,在教师认为考核机构对其考核和监督失公正或存在侵权时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依附于任何政府部门,以体现其仲裁的公正。公示制度是指在考核活动的全过程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告知和反馈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接受教师的监督,保障教师的权利。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度设计的机构及其人员构成、制度文本的内容、考核过程以及结果。在一定的时间内允许被考核的教师通过一定的程序同有关机构进行沟通,保证考核信息的对称。申诉在法律上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指有申诉权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诉讼活动。建立考核申诉制度是对教师考核实施监督的重要措施,可使教师在对考核结果不服或者不满意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重新考核或者审查的要求。建立教师考核申诉制度坚持以下三原则:不惩罚原则;平等原则;第三方人员参与原则。
相关文章:
烟叶生产组织建设01-13
生产组织模式01-13
裕兴如何组织柔性生产01-13
生产组织管理01-13
生产组织管理规定01-13
生产绩效考核标准01-13
煤矿生产组织管理方面考核细则01-13
采油队生产组织管理方法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