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包括

关键词: 营业费用

第一篇: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包括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具体包括哪些

1、营业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摊销等。

2、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经费(在确认无形资产之前的研发支出确认为管理费用)、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3、财务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如债券印刷费、国外借款担保费等。

第二篇:什么是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从2010年5月份开始,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工矿企业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分级、分类进行“四个能力”专项培训,全面培育“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省、市、县要逐级成立“四个能力”建设宣讲团,定期深入单位进行宣讲。

5.严格达标建设,切实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严把达标验收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对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一般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员工普遍达到“一懂三会”(懂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2010年,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80%的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达标;2011年,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全省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2010年10月,省公安厅将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做好11月份公安部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考核验收结果纳入2010年公安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

6.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研究制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网上监管常态化管理模式,提高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达标建设有关数据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时录入向单位自行录入转变,由公安网督查向互联网督查转变,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查询,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大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级、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打造“精品单位”和“样板工程”。2010年,全省2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示范标准,2011年,全省5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示范标准;2012年,全省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到示范标准。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2010年,研究制定2011年全面启动实施。在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组织成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建全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

示和教育培训;每年提请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2010年,对199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协调工商、文化、卫生、安监、建设、房管、教育、旅游、质监等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严把审批关,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推动行业、系统制定“四个能力”建设方案,督促其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四个能力”试点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提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按照消防规划,在新建或改造道路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给水管网的城镇,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在加快推进产业调整和发展过程中,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2010年,113个县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并全部通过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评审。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县级以上政府必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的考评内容,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充分利用综治委和安委会这两个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府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强化考核问责,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2010年底,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全省。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把消防工作纳入平安社区建设内容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2010年,在1961个乡镇政府、235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地区乡镇依托综治办、安检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2011年,全省41961个行政村、2241个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研究制定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符合农村、社区实际要求的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要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做到“户户联防、

消防自治、小火不出村、大火不出乡”。要推行“网格”排查新模式,以乡镇和社区为基本单元,逐级细化“网格”,逐一明确责任人员,全警参与,发动基层力量,分片包段,拉网检查,严防失控漏管。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建成“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乡镇消防队伍。2010年普及率达到80%,2011年普及率达到100%。要加强社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2010年,全省所有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达到“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农村消防工作“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有义务消防队,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普及率达到80%以上。2011年,全省所有农村消防工作达到“八有”标准。2012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要加强对巡防、保安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2010年,对所有巡(交)警、保安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率率达到100%。要抓好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试点建设,适时推广经验。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2010年,要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加强季节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暑期消防安保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诊式”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错时制”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大力排查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建设工地工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集体宿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消防监督机构执法水平,配齐配强消防监督人员;积极探索、完善消防文职人员工作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广邯郸等地经验,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010年底取得资格的文职人员达到30%,2011年底达到70%,2012年底所有文职人员均要取得岗位资格;贯彻落实《河北省执法规范化建设手册》,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过程监督,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实现执法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考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阳光执法”,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廉政建设,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十佳”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十佳”执法岗位标兵培树和消防监督执法岗位全员培训、消防监督执法技能全员竞赛活动,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推进全省消防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河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监督“每周一查、季度例会、宣传教育和责任告知承诺”和消防机构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指导培训制度,使其做到“四懂四会”(懂政策、懂法律、懂规范、懂业务,会监督执法、会宣传教育、会培训指导、会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2010年,突出抓好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试点建设工作,制定建设标准,适时召开现场会。2011年,全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落实中央综治成员单位消防宣传通气会制度及相应规范性文件,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团体、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要坚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着力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2010年7月底以前,全省各市消防支队、大队要配备“便携式消防宣传教育系统”设备一套,推动消防宣传“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六

进”工作示范点;在县级以上主流媒体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并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要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着力抓好多元化消防培训,推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教育、医务教育、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内容;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2010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重点单位全部悬挂“四个能力”建设挂图,一般单位全部悬挂“一懂三会”挂图。

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继续推行“保增长、惠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十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扩宽服务渠道,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篇:实习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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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马上又是一年的毕业季,应届毕业生们也开始寻找工作,但由于此时尚未毕业,因此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后只能与该单位签订实习协议。那么在签实习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律伴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签实习协议要注意什么

1、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给付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实习生一般是不享受工伤待遇的,所以实习生应与实习单位约定好实习期内发生伤亡的处理方法,以免事后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一旦单位将一份实习协议放在学生面前时,条款往往难以有所变化。因为单位有单位的风险控制流程,特别对于大企业来说,如果要修改协议,需要通过法务等流程才行。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况,主要对那些可以填写的项目好好与单位做好协商。对于那些固定的条款,自己要认真读懂,一旦发现对自己太过不利的,做好拒绝单位的心理准备。

对于一般的小公司来说,实习协议上可以协商的余地比较大。小公司相互不规范,所以他们的协议内容也比较容易出问题,丢三落四。这个时候,实习生可以多看重要条款是否具备,缺少的尽量要求单位补上。

二、实习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实习是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每名在校学生都必须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完成实习任务。为了规范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每名实习学生都认真遵守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协议双方的必要资料,如实习生姓名、证件号码、单位名称。为了避免争议发生时,无法联系到当事人。实习协议上最好还要有实习生的联系地址,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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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联系地址。同时,实习生要注意与自己签署实习协议的单位是否是合法设立的单位。

(二)工作内容

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是一个好的做法。实习生到雇佣单位,往往缺乏经验,难以做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雇佣单位难免将一些打杂的活交给实习生完成。有些实习生觉得单位给他们做的工作太基础,体现不出自己的价值,做久了难免失去信心,这样对于单位或实习生来说都不是愉快的经历。如果事先约定清楚,让实习生心理有个准备。不想做就不参加实习,如果接受了就要把工作做好。

(三)报酬

在具体的权利义务条款中,实习要落实的要点之一是实习有没有报酬。有些实习是没有报酬的,单位完全是提供实习生一个解除社会的机会。如果提供报酬,实习协议上必须明确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支付方式。比如,报酬按天计算,来一天给100元,或者按月结算,每月报酬1000元。除此之外,报酬何时以何种方式支付也很重要。很多单位的报酬计算周期长,比如4月工作好,要到5月15日才给报酬。这样的情况,最好在协议中表述明确。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等。

实习生在签署协议时对此有异议的,一定提出反对意见。据调查,为了实习转正,受访者表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不但„零工资‟还倒贴”。

(四)意外风险

实习协议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实习生在工作中间,如果损坏了一些贵重物品该如何处理,如果过错导致损失了重要的业务收入,该如何处理。虽然通常情况下,实习生参与不了重要工作,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但是一旦发生,有所约定有利于解决问题。此外,最大的一个风险是实习生的自身伤害。如果实习生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伤害,其责任该由哪方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对于雇佣活动中的人身伤害有过规定,默认情况下,雇佣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实习生没有社会保险,因此所带来的风险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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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上好一堂课的具体要求包括

上好一堂课的具体要求包括: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正确、方法得当、表达清晰、组织严密、课堂气氛热烈。

①目标明确,指教师上课时明白这堂课要使学生掌握一些什么知识和技能,要养成什么行为方式和品格,要有怎样的态度,要学会什么方法等等,也就是要明确教学目标。

②重点突出,是指在一节课上教师要把精力主要放在重要内容(基本知识、概念和原理)的教学上,不要对所有的任务平均使用时间和精力。

③内容正确,是指教师教授的知识必须是科学的、确凿的、符合逻辑的,教师教学技能或行为要符合规范,并且应该要求学生作出的反应同样是正确的,如果不正确,教师就要及时加以纠正。

④方法得当,是指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内容和学生的特点选择较佳的方法进行教学。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教师要善于选择方法,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力求使教学取得较好效果。

⑤表达清晰,是指教师上课要坚持用普通话,声音要响亮,言语表达的速度适合学生可接受程度,语言要流畅、生动、明白易懂,板书(或幻灯字幕)要规范、准确、清楚。

⑥组织严密,是指课的进程次序分明、有条不紊,课的进行紧凑,不同任务变换时过渡自然,课堂秩序良好。

⑦气氛热烈,是指课应该自始至终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要注意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能积极地动脑、动口、动手,课堂内充满民主的气氛,形成生动活泼的教学局面。

第五篇:免税的福利费具体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的福利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009年09月0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税法所说免纳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不符合上述规定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国税发(1998)155号)作了明确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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