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通用5篇)
篇1: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习近平马凯 王岐山 王沪宁 刘云山 刘延东(女)刘奇葆 许其亮 孙春兰(女)孙政才 李克强 李建国 李源潮 汪洋 张春贤 张高丽 张德江 范长龙 孟建柱 赵乐际 胡春华 俞正声 栗战书 郭金龙 韩正
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克强 张德江 俞正声 刘云山 王岐山 张高丽
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习近平
四、中央书记处书记
刘云山 刘奇葆 赵乐际 栗战书 杜青林 赵洪祝 杨晶(蒙古族)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主 席习近平
副主席 范长龙 许其亮
委 员 常万全 房峰辉 张阳 赵克石 张又侠 吴胜利 马晓天 魏凤和
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
书 记 王岐山
副书记 赵洪祝 黄树贤 李玉赋 杜金才 吴玉良 张军 陈文清 王伟
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伟 王岐山 刘滨 江必新 杜金才 李玉赋 吴玉良 邱学强 张军 张纪南 陈文清 周福启 赵洪祝 侯凯 俞贵麟 姚增科 黄树贤 黄晓薇(女)崔少鹏
篇2: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3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4人,候补中央委员168人。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在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提出的拟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决定将这两个建议名单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审议通过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李克强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会认为,开好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对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强调,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对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等作出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深化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艰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全会认为,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对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要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习理解上深化,在宣传阐释上深化,在贯彻落实上深化,确保把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引向深入,重在领导带头,贵在深入持久,关键在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上下功夫。要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回答和解决实际问题。全会强调,当前,国际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具有做好工作的许多有利条件,但也面对着许多严峻挑战。全党同志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工作前瞻性、进取性、创造性。要进一步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扩大内需,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强节能减排,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不断在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上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有机衔接起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突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能视而不见,不能回避,不能文过饰非,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要持之以恒抓好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管用的体制机制,不断取得人民满意的成效,以此带动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
篇3: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继续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继续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好基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篇4: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发布,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三个文件。通报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全会决定,中共十九大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全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赵宪庚、咸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原标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7人,候补中央委员15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就《准则(讨论稿)》和《条例(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中央政治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时代大势,回应实践要求,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苦干实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防和军队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全会提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全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
全会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全党必须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必须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全会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全会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
全会提出,我们党来自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就会失去根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全会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
全会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全会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
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
全会强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宪法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等情况。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全会强调,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党的基层组织要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党员要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要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会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全会认为,召开党的十九大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奋发进取,进一步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切实做好思想理论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赵宪庚、咸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珉、吕锡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范长秘、牛志忠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王珉、吕锡文、范长秘、牛志忠开除党籍的处分。
篇5: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2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1月15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5人,候补中央委员171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
习近平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如下: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习近平马凯 王岐山 王沪宁 刘云山 刘延东(女)刘奇葆 许其亮 孙春兰(女)孙政才 李克强 李建国 李源潮 汪洋 张春贤 张高丽 张德江 范长龙 孟建柱 赵乐际 胡春华 俞正声 栗战书 郭金龙 韩正
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克强 张德江 俞正声 刘云山 王岐山 张高丽
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习近平
四、中央书记处书记
刘云山 刘奇葆 赵乐际 栗战书 杜青林 赵洪祝 杨晶(蒙古族)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主 席习近平
副主席 范长龙 许其亮
委 员 常万全 房峰辉 张阳 赵克石 张又侠 吴胜利 马晓天 魏凤和
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
书 记 王岐山
副书记 赵洪祝 黄树贤 李玉赋 杜金才 吴玉良 张军 陈文清 王伟
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伟 王岐山 刘滨 江必新 杜金才 李玉赋 吴玉良 邱学强 张军 张纪南 陈文清 周福启 赵洪祝 侯凯 俞贵麟 姚增科 黄树贤 黄晓薇(女)崔少鹏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204人,候补中央委员172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
习近平同志主持会议并在当选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后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提名,通过了中央书记处成员,决定了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批准了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名单如下:
一、中央政治局委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薛祥习近平王晨 王沪宁 刘鹤 许其亮 孙春兰(女)李希 李强 李克强
李鸿忠 杨洁篪 杨晓渡 汪洋 张又侠 陈希 陈全国 陈敏尔 赵乐际 胡春华
栗战书 郭声琨 黄坤明 韩正 蔡奇
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李克强 栗战书 汪洋 王沪宁 赵乐际 韩正
三、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习近平
四、中央书记处书记
王沪宁 丁薛祥 杨晓渡 陈希 郭声琨 黄坤明 尤权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主 席习近平
副主席 许其亮 张又侠
委 员 魏凤和 李作成 苗华 张升民
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务委员会委员
书 记 赵乐际
副书记 杨晓渡 张升民 刘金国 杨晓超 李书磊 徐令义江
常务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陈小 肖培
王鸿津 白少康 刘金国 李书磊 杨晓超 杨晓渡 肖培 邹加怡(女)张升民
张春生 陈小江 陈超英 赵乐际 侯凯 姜信治 骆源 徐令义 凌激 崔鹏
中共十九届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简历
习近平同志简历
习近平,男,汉族,1953年6月生,陕西富平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969-1975年 陕西省延川县文安驿公社梁家河大队知青、党支部书记 1975-1979年 清华大学化工系基本有机合成专业学习1979-1982年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秘书(现役)1982-1983年 河北省正定县委副书记
1983-1985年 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正定县武装部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1985-1988年 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
1988-1990年 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宁德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0-1993年 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3-1995年 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5-1996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福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1996-1999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福建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1999-2000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福建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
2000-2002年 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福建省高炮预备役师第一政委(1998-2002年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2002年 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2002-2003年 浙江省委书记、代省长,浙江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南京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2003-2007年 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2007年 上海市委书记,上海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
2008-2010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2010-2012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
2012-2013年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2013-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八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十七届五中全会增补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八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十九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李克强同志简历
李克强,男,汉族,1955年7月生,安徽定远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系和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1974-1976年 安徽省凤阳县大庙公社东陵大队知青 1976-1978年 安徽省凤阳县大庙公社大庙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8-1982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校学生会负责人 1982-1983年 北京大学团委书记,共青团中央常委 1983-1983年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兼全国学联秘书长 1983-1985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1985-1993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兼全国青联副主席(其间:1991.09-1991.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3-1998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院长(1988-1994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博士学位)
1998-1999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1999-2002年 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2-2003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长
2003-2004年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2005年 辽宁省委书记
2005-2007年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
2008-201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 2013-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党组书记 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栗战书同志简历
栗战书,男,汉族,1950年8月生,河北平山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夜大学政教系毕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1971-1972年 河北省石家庄地区财贸学校物价专业学习1972-1976年 河北省石家庄地区商业局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1976-1983年 河北省石家庄地委办公室资料科干事、科长(其间:1980-1983年河北师范大学夜大学政教系学习)
1983-1985年 河北省无极县委书记
1985-1986年 河北省石家庄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86-1990年 共青团河北省委书记(其间:1988.02-1988.08中央党校党建理论培训班学习)
1990-1993年 河北省承德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3-1997年 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
(1992-1994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专业学习)1997-1998年 河北省委常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1998-2000年 陕西省委常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1996-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2002年 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2002年 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2-2003年 陕西省委副书记,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2004年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 2004-2007年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其间:2005-200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2008年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8-2010年 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0-2012年 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2年 中央办公厅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长级),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4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4-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7-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汪洋同志简历
汪洋,男,汉族,1955年3月生,安徽宿州人,1972年6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1972-1976年 安徽省宿县地区食品厂工人、车间负责人
1976-1979年 安徽省宿县地区“五七”干校教员,教研室副主任,校党委委员 1979-1980年 中央党校理论宣传干部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80-1981年 安徽省宿县地委党校教员 1981-1982年 共青团安徽省宿县地委副书记 1982-1983年 共青团安徽省委宣传部部长 1983-1984年 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 1984-1987年 安徽省体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7-1988年 安徽省体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8-1992年 安徽省铜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其间:1989-1992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党政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1992-1993年 安徽省计委主任、党组书记,省长助理 1993-1993年 安徽省副省长
1993-1998年 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其间:1993-1995年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系管理科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在职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97.03-1997.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8-1999年 安徽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1999-2003年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2001.09-2001.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2005年 国务院副秘书长(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常务工作,正部长级)、机关党组副书记
2005-2006年 重庆市委书记 2006-2007年 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1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 2012-201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3-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2017-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王沪宁同志简历
王沪宁,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莱州人,1977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1972-1977年 上海师范大学干校外语培训班学习1977-1978年 上海市出版局干部
1978-1981年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1-1989年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教师、副教授、教授 1989-1994年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主任 1994-1995年 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 1995-1998年 中央政策研究室政治组组长 1998-2002年 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2-2007年 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7-2012年 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2-2014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4-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7-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
赵乐际同志简历
赵乐际,男,汉族,1957年3月生,陕西西安人,1974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1974-1975年 青海省贵德县河东乡贡巴大队知青 1975-1977年 青海省商业厅通讯员 1977-1980年 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1980-1982年 青海省商业厅政治处干事,省商业学校教师、校团委书记 1982-1983年 青海省商业学校教务科副科长
1983-1984年 青海省商业厅政治处副主任、厅团委书记 1984-1986年 青海省五金交电化工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1986-1991年 青海省商业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
1991-1993年 青海省商业厅厅长、党委书记(1992.04兼省供销联社主任)1993-1994年 青海省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4-1995年 青海省副省长兼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5-1997年 青海省副省长
1997-1997年 青海省副省长、西宁市委书记 1997-1999年 青海省委副书记、西宁市委书记
(1996-199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1998.09-1999.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9-2000年 青海省委副书记、代省长 2000-2003年 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3-2003年 青海省委书记、省长 2003-2004年 青海省委书记
2004-2007年 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2-2005年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7-2008年 陕西省委书记
2008-2012年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2017-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第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书记。
韩正同志简历
韩正,男,汉族,1954年4月生,浙江慈溪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关系与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上海市委书记。
1975-1980年 上海徐汇起重安装队仓库管理员、供销股办事员、团总支副书记 1980-1982年 上海市化工装备工业公司干事、团委负责人
1982-1986年 上海市化工局团委书记(其间:1983-1985年复旦大学大专班学习)
1986-1987年 上海市化工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 1987-1988年 上海胶鞋厂党委书记、副厂长
(1985-1987年华东师范大学夜大学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1988-1990年 上海大中华橡胶厂党委书记、副厂长 1990-1991年 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主持工作)1991-1992年 共青团上海市委书记
1992-1993年 上海市卢湾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1993-1995年 上海市卢湾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1-1994年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国际关系与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5-1997年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综合经济工作党委副书记,市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主任
1997-1998年 上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8-2002年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2-2003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3-2004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2006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会执行主任
2006-2007年 上海市委代理书记、市长,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一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会执行主任、执行委员会主任
2007-2008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会主任
2008-2011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会执行主任
2011-2012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2017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 2017- 中央政治局常委,上海市委书记
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
丁薛祥同志简历
丁薛祥,男,汉族,1962年9月生,江苏南通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兼国家主席办公室主任。
1978-1982年 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机械工程系锻压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1982-1984年 上海材料研究所九室科研人员
1984-1988年 上海材料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1988-1992年 上海材料研究所办公室主任、宣传部主任
1992-1994年 上海材料研究所九室主任(其间:1993.09-1993.12上海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1996年 上海材料研究所副所长
(1989-1994年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96-1999年 上海材料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 1999-2001年 上海市科委副主任(正局级)2001-2004年 上海市闸北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2004-2006年 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市编办主任,市委党校副校长、校委会副主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
2006-2007年 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级机关工作党委书记 2007-2012年 上海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2-2013年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2015年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国家主席办公室主任
2015-2017年 中央办公厅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正部长级)兼国家主席办公室主任 2017-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持常务工作的副主任兼国家主席办公室主任
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王晨同志简历
王晨,男,汉族,1950年12月生,北京市人,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学位,高级编辑。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1969-1970年 陕西省延安地区宜君县下乡知青 1970-1973年 陕西省延安地区宜君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公室干部 1973-1974年 陕西省延安地委办公室干部 1974-1979年 光明日报社国内部记者
1979-1982年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新闻业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2-1984年 光明日报社政治经济部记者,群工部副主任 1984-1984年 光明日报社群工部主任 1984-1986年 光明日报社总编室主任
1986-1995年 光明日报社副总编辑(其间:1991.09-1991.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5-2000年 光明日报社总编辑 2000-2001年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01-2001年 人民日报社总编辑
2001-2002年 人民日报社总编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2002-2003年 人民日报社社长、总编辑,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2003-2006年 人民日报社社长,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其间:2006.03-2006.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2008年 人民日报社社长
2008-2013年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2013-2017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2017-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
第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刘鹤同志简历
刘鹤,男,汉族,1952年1月生,河北昌黎人,1969年4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员,教授。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69-1970年 吉林省洮南县瓦房公社插队知青
1970-1973年 解放军三十八军一一二师高炮团五七营二连战士、副班长 1973-1979年 北京无线电厂工人,团委干事、书记
1979-1983年 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83-1983年 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教师
1983-1986年 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1987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干部 1987-1988年 国家计委工业综合局干部
1988-1991年 国家计委产业政策司产业结构处副处长、处长
1991-1993年 国家计委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司产业结构处处长(其间:1992.01-1993.01美国西东大学工商学院访问学者)
1993-1994年 国家计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4-1998年 国家计委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司副司长(其间:1994.07-1995.06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管理学院国际金融和贸易专业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1998-2001年 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局级),中经网公司董事长 2001-2003年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2003-2011年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1-2013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3-2014年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4-2017年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7-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第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许其亮同志简历
许其亮,男,汉族,1950年3月生,山东临朐人,1966年7月入伍,196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空军第五航空学校毕业,大专学历。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空军上将军衔。
1966-1966年 空军第一航空预备学校学员 1966-1967年 陆军第三十八军一一二师三三五团当兵锻炼 1967-1968年 空军第八航空学校学员 1968-1969年 空军第五航空学校学员
1969-1970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七十七团飞行员 1970-1973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独立大队飞行员 1973-1976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独立大队副大队长 1976-1980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独立大队大队长
1980-1983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副师长(其间:1982.03-1982.10空军指挥学院军事高级班学习)
1983-1984年 空军航空兵第二十六师师长 1984-1985年 空军第四军副军长 1985-1986年 空军上海指挥所参谋长 1986-1988年 国防大学基本系学员 1988-1989年 空军第八军代理副军长 1989-1990年 空军第八军参谋长 1990-1993年 空军第八军军长 1993-1994年 空军副参谋长 1994-1999年 空军参谋长(其间:1994.09-1994.11国防大学战役进修班学习;1998.07-1998.10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系学习)
1999-2004年 沈阳军区副司令员兼沈阳军区空军司令员(其间:2001.03-2001.07国防大学正军职以上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2007年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2007-2007年 空军司令员
2007-2008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空军司令员
2008-2012年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空军司令员
2012-2013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2013-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七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十七届七中全会增补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八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十九届一中全会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孙春兰同志简历
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1965-1969年 辽宁省鞍山工业技术学校机械专业学习1969-1974年 辽宁省鞍山钟表厂工人、车间党支部委员、厂团委负责人、党委委员
1974-1975年 辽宁省鞍山市一轻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5-1977年 辽宁省鞍山市轻纺工业局党委常委、团委书记 1977-1979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
1979-1980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常委、政治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1980-1985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副厂长(其间:1981-1984年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85-1986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1986.02-1986.11主持党委工作)
1986-1988年 辽宁省鞍山化纤毛纺织总厂党委书记 1988-1991年 辽宁省鞍山市妇联主任 1991-1993年 辽宁省总工会副主席
(1989-1991年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班学习;1992-1993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1994年 辽宁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1994-1995年 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1995-1997年 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1992-1995年辽宁大学决策管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7-1998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
1998-2001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2001-2001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大连市委书记 2001-2005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
(2000-2003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5-2009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2009-2010年 福建省委书记
2010-2012年 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2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2014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 2014-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十八届、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李希同志简历
李希,男,汉族,1956年10月生,甘肃两当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北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75-1976年 甘肃省两当县云屏公社知青 1976-1978年 甘肃省两当县文教局、县委办公室干事 1978-1982年 西北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2-1985年 甘肃省委宣传部秘书处干事 1985-1986年 甘肃省委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86-1987年 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级组织员 1987-1990年 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副处长
1990-1995年 甘肃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省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处长
1995-1996年 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委书记 1996-1999年 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9-2001年 甘肃省兰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1-2002年 甘肃省张掖地委书记
2002-2004年 甘肃省张掖市委书记(其间:2004.03-2004.07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4-2004年 甘肃省委秘书长 2004-2006年 陕西省委常委、秘书长 2006-2011年 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其间:2007-2009年兼任延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2011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1-2013年 上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3-2014年 上海市委副书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第一副院长
2014-2015年 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 2015-2017年 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 中央政治局委员,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李强同志简历
李强,男,汉族,1959年7月生,浙江瑞安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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